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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燃气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各油田、炼油厂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市燃气事业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势头,广大市民的用气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截至目前,全市天然气民用户已达47万户,燃气锅炉达700余吨,建成不同压力级别天然气供气管线1816.57公里,20**年全市天然气销售量为2.4023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销售量4.99万吨。但是,由于燃气行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相对滞后,加之我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不规范,致使燃气工程建设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直接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燃气行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天然气方面。
1.非隐蔽设施、设备的隐患。包括:调压箱柜被人为破坏,阀井被填埋、压占,架空低压管线、厂站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户内低压管线、表具使用不当(城区约有5万户燃气计量表和3万只家用可燃气体报警器已超出使用年限)等。
2.隐蔽设施的隐患。主要包括埋地金属管线、PE管线被圈占、压占、施工破坏等。
3.其它隐患。燃气管网经过多年运行,部分设施已开始老化,而且运行过程中受到多种腐蚀的作用,埋地管网开始出现渗漏,部分燃气管网因地基沉降出现变形拉裂现象。一些用户违规私改燃气设施、私接管线的现象突出,已多次造成天然气泄漏进而发生爆炸事故。
(二)液化石油气方面。
“黑站”、“黑点”及流动式“黑倒气员”非法倒灌液化气、换注水钢瓶,经营者及用户使用超期未检验钢瓶,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燃气和燃烧器具,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液化气经营等。
(三)其他方面。
燃气报警器销售市场混乱,存在销售不合格燃气报警器或假冒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名义销售或以其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为名向用户推销燃气报警器的行为。燃气汽车发展和车用加气站建设方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职责分工
(一)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天然气经营企业: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巡线人员的责任感,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及跟踪机制;定期为用户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出现安全隐患时能及时整改;采用先进技术精确掌握管辖范围内的管线管位,及时掌握燃气管网及相关设施的运行状况,尤其是城区管网的隐蔽工程部分,对安全隐患逐一排查并限期整改。
液化气经营企业: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对安全运营的资金投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设施;按照不同液化气经营企业钢瓶喷涂不同颜色标识的规定,加强对钢瓶的管理,对超过检验期限的钢瓶及时送检;加快对报废钢瓶的更新步伐,禁止将报废钢瓶流通使用;加强行业自律,禁止从事重量与标准不符的违规充装行为;加大对所属液化气经营站点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规范液化气行业的经营行为。
各燃气经营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尽快制定完善各类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加强对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清理辖区内非法经营和违法存放液化气钢瓶及在早夜市和其他场所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燃气和燃烧器具的行为;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燃气安全整治工作;配合各燃气经营企业做好辖区内燃气设施的保护和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市建委负责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全面排查自身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并限期整改;依法对燃气行业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制定规范液化气市场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并会同各相关部门督促实施;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各类违规压占、圈占燃气设施的行为,并建立健全燃气安全巡查、安全举报机制;严厉打击无资质非法经营液化气行为,严肃处理液化气经营企业充装、使用不合格钢瓶行为;监督各液化气经营企业对钢瓶喷涂不同标识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燃气报警器市场的监管;做好对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会同市建委、消防等部门对民用液化气钢瓶质量、车用燃气钢瓶质量和车用加气站的安全管理进行整治,督促经营者做好民用液化气钢瓶的托管和定期检验工作,制定车用燃气钢瓶按期强制检测制度,加大对车用燃气钢瓶的检测力度;会同市建委、工商、消防等部门共同加强对燃气报警器市场的监管。
市消防局负责全市天然气门站、车用加气站、液化气储备站、换气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涉及燃气火灾事故进行处理;会同市建委、安监局等部门加强对各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应对突发事故的演练;配合市建委等相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会同市建委、质监、工商等部门共同加强对燃气报警器市场的监管。
市交通局负责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运输液化气钢瓶的行为,配合市建委对运输不合格钢瓶、流动销售液化气的行为进行处理;结合我市天然气供应情况,在出现燃气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制定公交、出租汽车分时段加气的具体措施,合理回避用气高峰期。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对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配合市建委等部门对非法存放、经营液化气钢瓶的行为进行处理,会同市交通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运输液化气钢瓶的行为。
市安监局负责燃气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对车用加气站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燃气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参加燃气行业安全专项联合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液化气钢瓶的安全整治工作。
市执法局负责对经批准的占道、挖掘等涉及燃气安全的事项加强监督管理,对存在压占、圈占燃气设施的行为依法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强行拆除,以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配合市建委对损害燃气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市工商局负责配合市建委、安监、消防等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进行清理,依法关闭不具备消防及安全生产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对无燃气经营许可非法从事燃气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会同市建委、质监、消防等部门共同加强对燃气报警器市场的监管。
清明节是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祭扫活动的高峰时期。今年是清明节作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第一年,群众祭扫活动将呈现时间短、密度高的特点,必会给交通安全、森林防火和殡葬服务等社会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为此,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的组织引导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清明祭扫活动安全、规范、文明、有序地进行,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保障等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清明节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牵头,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认真落实值守应急、重特大事故报告等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到处置及时妥当、措施得力有效,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进行,严防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人身安全、火灾、交通事故,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确保清明祭扫安全
民政部门要立即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完善安全保障设施,消除安全隐患。要指导和督促殡葬服务单位抓紧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引导群众有序祭扫。殡葬服务单位要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措施、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
公安部门要制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并协助民政部门和殉葬服务单位维持秩序,对在祭扫活动中组织、教唆、胁迫、诱骗他人从事或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客运车辆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点的车辆和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祭扫群众出行需要。各客运站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旅客出行安全。
林业、消防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林区火源管理,严禁在林区内及林区边缘上坟烧纸、烧香化烛、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发生森林火灾。要加大森林火灾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和违章用火人员。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强防火安全巡逻、检查,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商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活动,依法打击不法经营行为,维护群众利益。
城市市容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建成区内流动商贩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和群众随意焚烧祭祀物品的行为。
市公路局2005年度综治安全工作意见 局属各单位: 200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年,也是国省道干线公路继续实施安保工程、改善工程迎接“部检”之年,又是建设“平安龙岩”、“平安单位”的创建年,全年综治安全保卫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公路安全工作全过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全面贯彻实施、“FLG”专项整治,努力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极力稳定好职工队伍,实现本辖区“七无”良好氛围。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思想政治教育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依法调处结合起来,责任部门疏导化解与群众自治自管结合起来,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调处等形式切实加强内部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不断增强所辖区域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 四、规范内业工作,促进管理达标。 (一)各单位要全面完善综治安全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强化目标管理,坚持每月一次安检和每季一次安全例会制度,及时报送安全月报、安全文件和整改文书,使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到人。通过规范内业工作,整体推进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全年综治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勤宣传、勤检查、勤督促、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力争全年实现管理达标----无工伤死亡、无主要责任交通死亡、无中毒事故;爆炸事故率、严重火灾事故率、职工违法犯罪率为零;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安全生产合格班组达到99%、粉尘作业点合格率为61%、毒物作业点合格率为75%、养路工职业病普查占总数的1/3以上、平安创建工作“六无”面达90%以上。
二OO五年三月 日
公路局2005年度治安全工作意见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消防条例》,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夯实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四个基础”工作,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的开展,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水南街道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区政府下达的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2012年度水南街道防火安全工作意见。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
继续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场、相关单位,企业要将防火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及时调整充实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目标管理制。街道防火办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群防群治,形成辖区内强大防火安全网络。各村(居)、相关单位、企业要根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的要求,认真制定2012年度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考核指标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到岗,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深入开展“全民消防教育计划”,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化“五进工作”。防火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各村、居和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黑板报、广播、有线电视等宣传工具向群众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同时要向村民、居民和职工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火场自救互救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防火安全意识的提高。每月抓好“四个一”,即:一次防火宣传和组织学习防火常识会;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报一次检查隐患内容,整改情况;出一期防火宣传栏或黑板报。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采取不同形式,把防火安全意识宣传到每位群众头脑之中,使之转变为安全防范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深化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隐患整改
紧紧围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清剿火患”战役,深化各项志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各村、居、场、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工作的自查,对公共聚集场所、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竹、木制品的生产厂家、有锅炉的厂家要列入重点检查。在每次检查中要有记录、有内容、有反馈,促隐患的整改,对重大隐患和一时无法整改的应及时书面上报,并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辖区平安。要抓好消防设备建设,加大投入,不断提高抵御风险能力,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按要求现已出租的木质房每3户配一台灭火机,个体户、出租户每户有一台灭火机,做到按时换药,常备不懈。街道办事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村、居、场、相关单位、企业防火安全检查,年终进行考评。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安全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市旅游局以及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依法治理,强化依法监管,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旅游行业安全责任事故,促进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
1、强化监管部门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管安全”原则,进一步落实旅游监管部门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经费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人员到位,确保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强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旅游行业安全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投入、有责任、有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保障有方。
(二)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1、继续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履行安全职责向社会告知承诺制度,明确企业和员工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告知与应知责任。
2、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重要时段节点的旅游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道路交通、电梯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战役等专项治理行动。(1)各旅行社(分社)要强化租用旅游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旅游租车合同制度和团队行前、行中安全提示制度,坚决杜绝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营;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安全疏散通道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做好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和旅游意外险宣传服务工作;(2)各星级饭店要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活动,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卫生、安全疏散通道、集经营生产住宿“三合一”场所、监控室、蓄水池、电梯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等方面的安全管理;(3)各景区要强化对道路、游路、防护栏、警示标志、森林防火、游客野外用火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安全。
3、加强特种设备、特殊岗位的日常管理,配备特种设备、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员,健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特殊岗位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并做好完整运行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4、在旅游黄金周、高峰期、暑期、汛期、节庆活动等重点时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三定”原则,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坚决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
5、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1、加强安全应急协作机制建设,与消防、安监、质监、交通、卫生、气象、保险等部门在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预警防范、应急处置、保险保障等方面要加强联系和合作,提高部门企业协同处置能力。
2、健全旅游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旅游行业要继续修订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卫生、防汛、防恐、防地质灾害、维稳等各种安全预案,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做好应急响应,迅速按预案线路组织撤离并疏散游客到安全地带;建立旅游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开展对各种安全预案的应急演练。
3、强化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信息报告、处置等应急管理制度,做好旅游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及旅游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工作,开展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风险提示。
4、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添置和更新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提高安全应急救援水平。
(四)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旅游安全意识和技能。
1、继续深入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达标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巩固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成果。
2、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要通过各种媒体、LED屏幕、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利用开展“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等活动载体和旅游团行前说明会、旅游行车中安全提示等方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营造“关注安全、平安出游”的宣传舆论氛围。
3、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升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4、加强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做好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制度、责任书、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宣传培训记录、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图片等基本档案资料归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有关统计信息报表。
5、各旅游行业要把安全生产与旅游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在星级饭店星级复核和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严格实行旅游安全一票否决制,把旅游安全工作作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首要任务督导落实。
三、关于消防安全工作
2014年,各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执行《消防法》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火灾防控,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各旅游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完善“一岗双责”制度,认真研究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及时进行部署,将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继续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旅游行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战役活动,按照“隐患不除,整改不止”的要求,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1、各旅行社要加强对租用旅游车辆资质、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严厉查处“黑车”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2、各星级饭店要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活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安全疏散通道、集经营生产住宿“三合一”场所、监控室、水泵房、电梯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的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3、各景区要把消防安全纳入规划和开发建设,加强道路交通、游路、防护栏、警示标志、游客野外用火、森林防火等重点部位区域的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4、各旅游行业建筑室内外及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现场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使用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
5、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立即清除;对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设备要及时修缮和更新。
6、市旅游部门将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一旦发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将提请市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三)加强宣传,营造关注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各旅游行业要把消防安全纳入旅游宣传教育培训计划中,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栏、行前会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培训方式,向旅游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反复宣传培训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将及时曝光,以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
(四)强化应急管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旅游行业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配足专(兼)职消防员,开展消防业务大练兵,进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要加大资金投入,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改善装备条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和救援水平。
局属各单位:
200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年,也是国省道干线公路继续实施安保工程、改善工程迎接“部检”之年,又是建设“平安龙岩”、“平安单位”的创建年,全年综治安全保卫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公路安全工作全过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全面贯彻实施众满意度高为目标,继续开展“平安龙岩”、“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创安“八标准”和要害部位“六合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工作“五个提高、五个防止、五个遏制”目标的实现。开展创建无毒害单位活动,充分发动群众积极配合做好“打黑除恶”、查禁“”、“FLG”专项整治,努力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极力稳定好职工队伍,实现本辖区“七无”良好氛围。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思想政治教育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依法调处结合起来,责任部门疏导化解与群众自治自管结合起来,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调处等形式切实加强内部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不断增强所辖区域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
四、规范内业工作,促进管理达标。
(一)各单位要全面完善综治安全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强化目标管理,坚持每月一次安检和每季一次安全例会制度,及时报送安全月报、安全文件和整改文书,使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到人。通过规范内业工作,整体推进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以建设“平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不断完善食品监督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加大农业投入品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一是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基地建设,总结推广“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公司+基地”模式,继续重视农产品和食品的认证工作。二是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不断提高我县农畜水产品质量。三是深入推进农产品产地编码追溯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今年,特色优势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要达到80%,年安全农产品知识培训3000人次,绿色农产品(包括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累计数量达56个,新增无公害基地5000亩,规范化农业合作社累计达20家;主要农产品达到无公害要求,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市场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4%,地产生猪“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以大中型水产养殖场、种苗场、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大对违禁渔药、滥用保鲜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全县初级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二)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意识。一是加快糖果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证进度,启动糕点等7类食品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工作。对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打击,基本消除28类食品无证生产现象。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强化证后监管。对已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全面实行巡查制度、回访制度、年审制度、产品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制度,全面落实准入许可责任追究制,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全县食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三是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与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逐一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原材料、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人员、产品标准、检验能力、环境条件、储存、运输、包装等方面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全面推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对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要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四是完善监督抽检和巡查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加大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力度,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水平。使主要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基本要求,列入国家市场准入产品目录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全部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行为;产品执行标准覆盖率达90%以上。
(三)加强生猪调运、屠宰管理。一是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二是建立生猪产销联防制度,禁止从一年内生猪及其产品盐酸克伦特罗检测不合格两次以上(含)的产地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建立生猪购销加工等环节的索证索票、帐登记制度;三是整顿关闭未达标的屠宰场,建立规模化、现代化的肉类加工中心;四是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生猪生产加工经营和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发〔〕2号)精神,完善定点屠宰场自检和监督抽检等制度,认真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检测,规范肉品市场秩序。全县进点屠宰率达90%、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率达63%、定点屠宰覆盖面达80%以上;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95%;生猪及其产品中“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管理,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的行为。一是全面加大“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和食品配送力度。继续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改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二是积极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账和质量承诺制度,推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追究制,对实施质量安全准入的28类食品,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相关部门要重点检查是否加贴“QS”标志及是否伪造冒用“QS”标志;建立熟食和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熟食当日清场制度,严厉打击销售无证食品和回收食品改换标签重新上市的违规行为;推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检索系统,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配合农业源头部门推动农产品产地编码追溯和“农产品产销合作”工作,配合生产加工领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发挥“四位一体”的快速检测体系作用,加大农副产品、菜市场食品的监管检测力度,逐步建立乡镇中心菜市场检测室;城区中心农贸市场每抽检不少于12批次,抽检品种要有一定的代表性,抽检结果应在明显处公示,并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全县检测室规范化达标面达75%以上;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定量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四是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
(五)进一步加大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一是全面实施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学校食堂和餐饮业为切入点,将量化分级管理的信息向社会公示,让消费者及时、方便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情况,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知情消费、合理消费。今年全县10所学校食堂通过量化分级验收C级以上。城区发证的餐饮单位,完成量化A、B、C评定达到80%以上,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凉菜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二是突出抓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基础设施,预防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三是加强对街头早点饮食摊点、路边小吃店和大排挡的整治和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四是建立健全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完成“三网”建设三年规划任务,启动“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一抓责任网延伸,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学校、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配套落实责任追究制。二抓群众监督力量的整合。结合“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各种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的整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培训,落实经费补助。保证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作用的发挥。三抓“千万工程”提质扩面。按照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省委、省政府的目标要求,实现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全覆盖;同时,加强连锁超市和放心店的动态管理,努力提高“千万工程”质量。四抓配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定向配送,大力推进连锁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建设,提高统一配送率,力争总体配送率达到60%左右。从开始,我县要按照市政府启动“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的要求,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县学生食品全配送目标。,城区学校食品要首先实行定点配送,以后两年逐步延伸到位,确保全县学生在校食品的源头安全。县经贸、教育和工商部门要共同研究具体办法,签订配送合同,积极完成全县学校食品的全面定向配送任务。
(二)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城乡食品安全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强化食品安全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把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组织建设当作弥补体制性缺陷的任务来抓,首批试点乡镇要根据“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和实施办法,率先开展各项工作,争取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其他乡镇要结合实际,广泛发动,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相关准备工作。
(三)找准市场薄弱环节,切实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照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一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以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加强农村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狠抓源头控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滥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和肥料的市场监管。二要突出重点品种,把抽检合格率较低的凉菜、豆制品和餐具等作为重点品种。三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抓好学校、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四要突出重点对象,按照整合提升、分类转化等办法全面治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和区域集中等模式,推进小企业小作坊在整合过程中得到规范,加快市场准入进程。五要突出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继续重点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外来人口和低收入群体的安全。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企业的数量、规模和动态,努力做到对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活动的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集中力量彻底查处危害深、影响广、案值大的重大案件,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六要进一步加大无证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预警信息,营造食品安全社会氛围。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的作用,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充分发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的权威性作用。,要建立完善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监测公告制度,实行全县每季定期公布监督抽检定量数据,及时披露食品安全基础信息,曝光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同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消费信心。二要大力宣传食品科普常识以及专项整治成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五)加大保健食品监管力度。根据《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监管要求,一要组织查处不符合GMP要求仍进行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标签、说明书中宣传具有诊治、疗效作用和其它特定保健功能的、不合格保健食品以及伪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标志的假冒保健食品或者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批准内容不一致行为;二要开展辅助酸糖类、缓解体力疲劳和减肥类保健食品添加违禁物品,以及营养补充剂主要营养成分指标专项抽检工作;三要加强对违法宣传改善产品检查,加大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违法宣传改善或暗示改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四要坚决取缔伪造、冒用卫生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文或批准文号的产品。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要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整合全县的食品质量检测资源,形成食品安全检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监督性抽检与评价性抽检相结合的检测体系,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最大效率,实现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二要积极开展食品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执行标准的自觉性,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食品源头的检测。紧紧跟踪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及超量使用渔药、兽药、非食品用添加剂的突出问题,依靠先进科技,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技术支撑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一要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二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信用信息,引导、监督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三)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一要进一步探索和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逐步将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重心前移。二要建立快速有效的指挥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和保障系统,形成公共卫生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衔接、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要继续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积极探索建立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助的技术、装备和财政等保障制度;建立完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测预警制度,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