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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完善我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苏农办经[201914号)开展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认真组织“回头看”。召开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成员会议,明确任务,制定方案。重点围绕清查数据的真实性、操作程序的规范化、产权归属的明晰化、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以及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等方面组织“回头看”,请清产核资小组成员对村级资产、资源进一步进行核实,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确保所有数据真实有效。
二、认真做好工作安排。我村将对照政策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在5月15前结束,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迎接县级检查。
三、做好全面总结。在开展全面自查基础上,结合县重点抽查中反馈的意见与建议,及时整改完善,提升清产核资工作的质量。
根据琼府办函[2010]59号文《关于开展海防林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搞好2007-2009年度的海防林造林验收工作,确保造林面积的落实和造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办法、验收对象
按照《海南省人工、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办法》、《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人工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办法》(琼林[2007]269)规定,要求深入造林地块,逐个对2007-2009年营造的121个小班、共计30292(含陆地造林、退塘还林、红树林造林)亩的海防林进行GPS测量面积、检查造林成活(保存)率、苗木生长状况和抚育管护情况,登记好小班调查表,数据交内业组完成图、表、文等处理。
检查验收工作要做到不重不漏、不弄虚作假,检查数据真实可靠,为编写海防林建设自查报告和下一步工作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二、组织实施
市农委成立2010年海防林建设回头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海洁任组长、陈木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从农委营林科技科、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抽调人员组成自查验收工作组,负责进行自查和下一步的整改提高阶段、检查落实阶段的具体工作。自查验收工作由陈木兴副主任亲自抓。自查验收工作小组的外业验收工作,具体安排为:
第一组:周诗萍、陈兆德、陈之宁、王晋。负责海头、排浦、白马井、新州镇的海防林自查验收工作。
第二组:江荣、孙精光、谢青、陈冬兰。负责光村、木棠、峨蔓、三都镇的海防林自查验收工作,负责自查报告和下一步工作实施方案的撰写。
黎丽霞负责图表内业数据处理、统计、以及资料建档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组间人员的协调互助由周诗萍安排。
三、时间安排
计划用15天时间完成验收,即4月28日至5月13日,“五一”休息,双休日加班。
四、验收用车
需要两辆工作用车,由办公室安排。
五、工作经费
按照《儋州市农业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文的规定,确定验收工作人员每日补助20元。12人15天合计3600元。内业使用的文具材料等费用实报实销。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规划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财政所、经管站、各村委会、社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土管所办公,由分管领导和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宅改“回头看”指导、调度、协调和验收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提升宅改,决定集中利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宅改已验收的村点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还未验收的村点督促继续推进,完成宅改扫尾。各村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夯实宅改成果,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奠定扎实基础。
(一)自查自纠(12月7日-12月18日)
(1)自查自纠工作安排
各村应于12月7日至12月18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宅基地退出拆除不彻底的现象;
2.是否存在废弃倒塌的房屋、户外露天厕所、闲置废弃的畜禽舍未退出情况;
3.是否存在“真拆房,假退出”的现象;
4.是否存在拆除后擅自恢复、继续乱搭乱建的反弹现象;
5.是否存在已验收的试点村建筑垃圾未清理、土地平整不到位、基础设施未完善的情况;
6.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真交钱、假收费”、垫付空转返还漏收等弄虚作假现象;
7.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收取不彻底、擅自降低有偿使用费标准的现象;
8.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没有上缴镇三资平台管理,使用不公开、不合理的现象;
9.是否存在违法用地情况以及理事会对违法用地不报告不制止等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10.是否存在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不规范、公示不到位、建设超高超大住宅的现象;
11.是否存在不执行择位竞价分配宅基地的情况;
12.是否存在验收试点村资料台账未完善、保管不到位的情况;
13.是否存在宅改验收后试点村村民事务理事会名存实亡不再履职的现象;
14.是否存在擅自搭建铁皮房的现象;
15.是否存在改革中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
16.是否需要调整村庄规划的情况。
(二)整改落实(12月19日-12月30日)
对照自查存在的问题,各村必须于12月30日前逐一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工作情况报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巩固宅改成果,强化广大农民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群众的宅改获得感。
(三)核查验收(12月20日-1月20日)
(1)验收时间。从12月20日开始,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将利用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按照边整改边验收、逐村过的形式,对全镇已开展第一轮宅改试点的自然村进行全面验收。
(2)验收内容。根据自查内容逐项进行核查,重点对宅改反弹、农民建房管理不规范、有偿使用费收取造假、宅基地退出不彻底、环境整治不到位、擅自乱搭乱建等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看宅改验收、农房审批相关资料及三资平台有关账目,进村核查并随机上户调查。
三、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分组安排
为加强对全镇各村宅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的指导、督促工作,按照驻村负责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各村(居)委会要切实提高对宅改“回头看”工作的认识,以开展自查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努力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解决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彻底、监管执法失之于软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8月15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23日)。各部门、文化娱乐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
(二)检查执法阶段(7月24日至7月31日)。文化市场管理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本区域的文化娱乐场所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局督查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各部门对“回头看”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在8月1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安全保障股。
三、主要内容
(一)去年以来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去年以来省、市、县政府、县安委会、县安办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是否完成。
(二)去年以来历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查出隐患整治情况。是否对去年以来各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是否已经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四、工作方式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检查
此次“回头看”要紧紧围绕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展开。
(二)突出开展暗查暗访
我局督查组采取专项督查的形式,以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插现场、直奔一线的方式开展暗查暗访。
(三)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
1.资料核查。检查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资料、档案,核查工作布置、过程督促、总结验收和建立隐患台账等重要工作痕迹。重点检查是否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针对实际制定印发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是否落实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实现闭环管理;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整改监管责任,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逐一核实销号并签字确认,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实行重点督办。
2.现场检查。对照隐患台账,逐条核查隐患“是否真整改”、“是否改到位”,务必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生产经营现场的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新的安全隐患;以突击抽查的方式,检查基层岗位员工是否严格执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存在违章违规行为。
3.建立台账。各部门要专门就此次“回头看”建立工作台账。台账中要列出检查行业领域、点位名称、检查人员、隐患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并由受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回头看”结束后,及时将工作台账整理存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把要求和压力层层传递到基层一线。
(二)条块结合,明晰责任。将对各部门“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工作台账和隐患排查台账的建立情况,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巩固我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成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四阶段取得预期成效,经局办公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分类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新设立、新运营)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就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整理。
二,范围和要求
“回头看“阶段工作范围是我市建设行业、领域内的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企业。
工作重点:
1、新设立、新运营的无证无照(包括外地新入住*的企业)的一类企业。
2、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二类企业。
3、在“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中提出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
4、进入冬季,各企业是否按冬季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做好了冬季采暖用火、用电的保障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回头看”工作事关我建设系统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要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前三阶段工作实际制定企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本企业“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对企业所属的项目、科室、运营设施、设备再深入进行一次自查自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好迎接省市“回头看”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
为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强调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我局将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新设立、新运营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入驻*的外地企业)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加以整治,同时将分类情况按程序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一类企业(新出现)按照标准予以取缔,并进一步明确跟踪检查的责任人。
3、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二类企业一律停产停业,逐个进行一次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证照过期或证照不全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地证照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虽然证照齐全,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隐患经过整改仍难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取缔名单,组织实施取缔。
4、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三类企业逐个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5、对在“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组的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重点督办,对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治。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资料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各企业要按照《*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逐条审查、落实好未完成的工作,补充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集中行动阶段,我局对各单位的“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制定方案,不积极部署“回头看”工作的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总结阶段
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此项内容作为企业和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行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回头看”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解决或因此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回头看”,了解掌握《实施意见》和动员会贯彻落实情况,检验创业成效,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宣传典型,完善创业政策,促进全县全民创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步骤
本次活动的时间安排从2014年3月10日至4月15日,主要有以下工作步骤:
1、对照检查(3月13日至3月25日)。对照《实施意见》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25日前市县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业办)。自查报告应包括本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动员会精神情况,制定出台促进全民创业的主要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创优创业环境的举措,本县本部门(系统)的创业典型及其主要事迹等。
2、督促检查(3月26日至31日)。县全民创业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活动对象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实施意见》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3、总结提高(4月1日至15日)。本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总结全民创业经验。上报市创业办汇编“市促进全民创业经验交流材料”。
(2)完善全民创业政策。为市创业办制定“市全民创业行政审批指南”、“市促进全民创业政策汇编”提供材料。
(3)全民创业项目。为市创业办制订并“市全民创业项目指南”提供材料。
(4)评选全民创业先进。向市推荐三类先进:一是“十大创业之星”、二是“百名创业能手”三是“全民创业先进单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相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1.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综合监察发现的问题,逐条得到有效整改。
2.推动建章立制。推动被监察单位针对综合监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推进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
3.帮助总结提升。了解、掌握被监察单位在开展综合监察之后的依法行政情况,查找新的突出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回头看”的重点内容
1.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被监察单位是否认真对照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逐条梳理、逐条整改。突出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许可的实施、行政执法职责的履行、专项资金的监管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是否进一步开展自查和梳理,并举一反三、分类整改。
2.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被监察单位有否针对综合监察发现的行政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改进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有否按照整改要求,对所有行政权力进行再梳理、再规范,细化行政裁量基准,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3.行政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被监察单位近两年来行政决策的廉洁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以及其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了解县委、县政府有关城镇化发展及生态县建设的政策措施中,涉及被监察单位职责分工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回头看”的组织实施
(一)自查阶段(5月3日至5月10日)
1.5月4日前,由县局依法行政综合监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向所属各单位发出“回头看”工作通知,要求其对照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开展自查工作。
2.5月10日前,被监察单位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党组。
(二)重点督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26日)
由县局领导小组牵头对被监察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1.5月13日前,县局领导小组对被监察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进行书面审查。
2.5月23日前,县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有选择地对被监察单位重点督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27日至6月3日)
1.提出整改意见。县局领导小组认真梳理“回头看”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