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3 10: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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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市场的监管范围研究事实上是探讨政府对于药品市场的作用范围,即对于药品市场而言,政府可以管哪些事项,不可以管哪些事项,对于应该管的事项监管到何种程度。那么我们首先应该关注作为监管对象的药品市场,即此处的药品、药品市场究竟是指代什么,对于药品市场的监管是管什么,唯如此我们才能明确药品市场监管范围的边界。
(一)药品的范围
作为监管对象的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附则的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①]仔细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药品专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因而其不包括用于植物和动物疾病的农药和兽药;第二,药品是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这就与保健品和化妆品区分开来;第三,药品既指非特殊管理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也包括特殊管理的药品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二)药品市场监管的内涵与范围
在明确我国药品内涵的前提下,上述分析表明,药品市场监管主要是指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销售、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也包括监管主体对药品市场公共产品的供给服务,但不包括对药品市场的宏观调控,也不包括对药品产业的行业管理职能。事实上如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兼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于一身。则其在行使市场监管职能时,不可避免要受到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职能的干扰,市场监管将背离其初衷,将无法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兼得。市场监管的目的在于增进公共利益和合法私人利益,并使之避免或减少由个体经济决策(生产、销售及价格行为)带来的损害。
药品市场的监管重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销售、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其目的在于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在经济学家看来,政府管制是政府干预经济、弥补市场缺陷的一个重要举措。政府管制一般分为经济性管制和社会性管制,经济性管制主要是针对自然垄断和存在信息偏差的领域,主要是为了防止发生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和确保利用者的公平利用。政府依据法律,通过许可和认可等手段,对企业的进入和退出、价格、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投资、财务会计等有关行为加以管制。而社会性管制是指“以保障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防止灾害为目的,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伴随着提供它们而产生的各种活动制定一定标准,并禁止、限制特定行为的管制”。[②]对于药品市场监管而言,其究竟归属于经济性管制还是社会性管制?有学者认为:药品产业管制主体上属于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健康为目的的社会性管制,其旨在“从制度上保证消费者获得更多的药品信息和医疗保健服务,从而尽量降低交易成本和健康风险”。[③]本文认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则融和经济管制和社会性管制于一身,主要以社会性管制为主。对药品市场的监管既有市场准入管制、价格管制等经济性管制的内容,也有药品质量安全管制等社会性管制的内容。
二、我国药品市场监管范围存在的问题
(一)药品市场监管范围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于药品市场的监管在从计划经济体制下无所不管到市场经济体制下
有所管有所不管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体现如下:
1、就药品研发而言,监管缺位。我国目前尽管已经成为医药大国,但我们的药品研发与创新能力欠缺。如在国内销售的药品中,只有3%是我们自主开发的。中国是世界公认的发展植物药较早的国家,但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的植物药,我国仅占396。中国生产的化学药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寥寥无几。我国生产的西药品种中,98%是仿制品。药品研发不足带来的后果在于新药品欠缺,民众得不到需要的药品,民众的生命健康处于危险之中。药品生产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多,产品结构失调,市场混乱,无序竞争。药品研发的不足透视市场监管的缺位,政府应采取措施降低新药研发的成本和风险。就前者而言,多采取政策支持、扶助或者给予优惠措施等手段鼓励市场主体的药品研发:就后者而言,或者政府购买研发出来的药品,或者给予研发出来的药品相应的专利保护,以确保药品研发者的利益。但应当注意的是应蛤予研发出来的药品以相应的专利保护,但避免形成垄断,即对研发新药的专利保护有一定的期限,鼓励非专利药的上市,形成药品市场竞争的良性秩序。特别是事关公共安全的公共药品的研发,政府应承担责任,或者政府直接研发,或者政府与企业签订合同,政府提供帮助与支持,利用企业的专业技术优势研发,并购买最终的产品,提供给民众。但我国目前对于药品研发的支持与关注不够,对药品的专利保护不强,监管缺位。
2、就药品生产而言,我们面临的问题在于:由于药品的研发创新不足,导致我们的药品生产品种不能出新。我国生产的西药品种中,98%是仿制品。在此前提下,众多的企业竟相重复生产同一品种,致使普药生产出现结构性过剩。中国药品生产企业,大多数为中小企业,药品市场整体管理水平不高,市场混乱、无序竟争,严重阻碍医药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而且也是假冒伪劣药品屡禁不止的深层根源。药品生产存在恶性竞争,药品生产企业或者降低药品的原材料成本,或者在生产环境上降低要求,甚至直接生产假药,以节省成本,获取利润。由此导致生产出来的药品质量不能保证,存在潜在危险。上述问题的发生表明对于药品生产的监管存在缺失,许可药品生产企业的设立,往往忽略了生产药品的市场需求和地域需求,忽视药品产业的宏观调控和产业规划。对药品生产企业审批之后,疏于生产过程中的监督,无法在生产过程保证药品的质量,确保其安全有效。
3、就药品的流通过程而言,我们面临的问题在于:百业经营药品,高定价高回扣作为主要促销手段,流通渠道混乱,假冒伪劣药品充斥市场。对于药品流通的监管,则存在缺位和越位的问题。
三、药品市场监管范围重新确定
(一)药品市场监管范围的确定标准
事实上,政府如何发挥作用或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如何划分,是随着生产要素的变化、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产业结构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划分是一个动态的演进过程。因为不存在一个长期不变的产业结构和经济规模,就不存在一个职能范围和职能作用一成不变的政府。
但对于药品市场的监管范围的确定,以下几个原则是可以肯定的。
市场经济属于私人产品生产的领域,政府属于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的提供,各自遵循不同的规则,没有这样一条边界的划分,政府介入私人产品的生产领域,或者公共产品领域适用于私人产品生产的规则,都不能得到很好的结果。
凡是由其他社会组织所能做的事情,政府就不应该介入,更不应该大包大揽的亲自出面来进行。例如经济活动本身是经济组织的事情,但在传统体制下,政府则不恰当的充当起经济活动的组织者,甚至对经济活动的要素:人、财、物直接进行调配。这一方面造成以政府调拨、分配的机制取代了市场机制,资源无法合理配置;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作为经济活动者的企业缺少积极性和活力,只是被动的接受指令。因此,政府应当退出经济活动领域,不在具体从事经济活动。
政府不再无所不能、无所不管,政府作为公共组织,其基本职能就是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利益,一是要制定规则,以确立个人、社会组织活动的规则;二是依据这种规则进行管理,将纸面上的规则变成生活中的状态,形成每一社会组织或个人赖以生存的社会秩序。
市场监管的范围就是市场失灵的部分领域。市场机制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可以有效的配置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但市场机制本身亦非万能,它具有种种的缺陷和不足。具体体现在:第一,市场机制难以解决外部效应问题;第二,市场机制无法防止垄断;第三,市场机制不能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第四,市场机制不适应于公共物品的有效生产;第五,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宏观经济总量的平衡问题;第六,市场经济不能解决国民经济的产期发展问题。等等。市场失灵的存在,说明政府干预的需要。政府干预的范围自然不能超出市场失灵的范围。但市场监管的范围仅针对其中的第一、第二、第四项,对于第三、第五、第六项则属于宏观调控的范围。
按照上述原则,考虑确定药品市场监管范围的制约因素,药品市场监管范围的确定应遵循如下标准:
1、有效性
药品市场监管管什么?首先我们关注的是药品的有效性。药品是用来预防、诊断、治疗人的疾病的,因而药品必须对症,具有效用,无效的药品即使再安全,也不应进入市场。
2、安全性
药品市场监管不仅管效用,而且管安全,即关注药品的质量,药品应该对症有效,同时不应该对人体造成损害。事实上,药品常分为以下四类:安全有效;有效但毒性大:无效且毒性大;安全无效。对于有效毒性大的药品进入市场是非常审慎的,仅在特殊的情况下才采用。无效毒性大的药品、安全无效的药品均禁止进入市场。
3、创新性
药品作为一种高科技的商品,创新性是药品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但药品创新的特殊困境决定了政府应鼓励对新药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政府对创新性的监管体现在通过制定和完善医药领域内的新药监测期和专利保护制度,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使企业在一定时间内获得新药上市后的垄断利润,从而可以继续增加研发投入,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制药行业的发展,另外,政府也可以通过制定鼓励新药研发政策来激励药品创新。
总之,我国对于药品市场的监管注重两个方面:即一方面保证药品的安全和有效,另一方面鼓励对药品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
(二)药品市场监管范围的具体确定
上述分析表明,我国药品市场的监管存在缺位、越位的困境,药品市场的监管范围需重新确定。具体到药品市场的各个阶段,市场监管的权限边界在于:
对于药品的研发阶段而言,市场监管限于:第一,鼓励药品企业研制开发新药,防止低水平重复,为企业和研究单位进行新药的研究开发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第二,提高审评质量,统一审评标准,以利于公平竞争,促进新药研制和生产健康发展。第三,建立优先审批制度,对一类新药、首家申报临床研究、治疗疑难危重疾病及因技术创新使仿制药品成本明显降低或质量显著提高的,给予优先和加快审评。第四,严格控制对同一品种的研制、开发,减少重复研究造成的资源浪费。第五,对新药技术转让实行宏观控制,从生产单位数量、剂型技术含量、GMP等方面进行控制,避免多家转让生产造成无序竞争。第六,对研制成的新药,延长保护期,从而更有利于新药研制。可见在新药研发阶段,市场监管限于制定规则,维护竞争秩序,确保研发药品安全有效。
对于药品的生产阶段而言,市场监管限于:第一,确保生产主体适格,即药品生产企业须符合法定的条件,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其设立需经审批。医疗机构配置制剂也应得到许可。第二,保证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出来的药品安全有效,即生产出来的药品应符合GMP标准。第三,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对药品标准和生产工艺的管制规定。第四,确保药品生产企业所需的原料和辅料符合规定的标准,符合药用要求。药用要求大多在于符合药品标准,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应到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并按规定入库等。
对于药品的审批上市阶段,市场监管限于:第一,严格审批新药,确保药品的非临床研究符合GLP标准。第三,进口药品注册。第四,仿制药品审批。
对于药品的经营阶段而言,市场监管限于:第一,确保经营企业适格。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经负责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关事先审批,经审查确认符合法定条件,方可准予开办。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必须符合基本的条件。第二,确保药品经营企业按GSP的标准经营药品,在药品经营环节保证药品质量。第三,审批药品广告,检查药品广告。对于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非处方药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第四,规范医疗购药行为,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此外对于药品上市之后的整个流程而言,市场监管还应包括:药品上市后的再评价。新药在经过严格的动物试验和临床研究后被批准上市,但上市前的实验研究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如病例少、研究时间短、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用药条件控制较严、目的单纯等,一些发生频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和一些需要较长时间应用才能发现或迟发的ADR、药物相互作用、更多人群应用的有效性等均未能发现。因而为保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应包括药品上市后的再评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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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王生田著:《药事管理学概论》,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25页。
[②]参见【日】植草益:《徽观规制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22页。
[③]参见余晖:《中国药业政府管制制度形成之障碍分析》,载《管理世界》1997年第5期,第126页。
1评估采购绩效结果分析
采购绩效管理体系架构中综合评价表是衡量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采购绩效指标综合评价表,其采用平衡记分卡方法,从4个维度进行分析,组织由财务、采购、仪器使用以及审计部门,专家、供应商及采购主管等人员参加的定期采购绩效评估活动,选择并评估采购与供应关系管理中KPI在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中的实操情况,详实记录并写出总体评价与改进建议[10]。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采购绩效指标综合评价表中涵盖下列诸方面内容:采购计划完成率、成套采购完成率、采购质量合格率、采购价格差异率、采购数量相符率、采购数量入库率、降低采购成本率、预算费用控制率、故障停概率、维修返修率、及时供应率、采购方式合规率、采购合同与招投标文件符合率、实际供货与合同内容不符率、实际付款金额与合同签订符合性、新供应商开发数、用户抱怨投诉率、性能验证不合格率、“4Q”认证不正常率、单一来源采购成本合理性、固定资产与采购帐目符合率、信息化管理效果、档案内容详实率、组织结构合理性、售后服务到位率、人员培训完成率、合同与资金使用审计、采购客户满意率以及廉政建设满意率等评估或考核指标[11]。
2仪器设备运行管理督查
采购绩效管理体系构件中运行检查表是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运行管理监督检查表。依据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06)中5.5.1~5.6.3条款和世界卫生组织药品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规范(WHOGPCL)中12.1~13.2条款的设备和量值溯源有关技术要求,应建立仪器设备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形成长效检查制度。该方案经过在部分药检机构近3年的推广使用实践证明,方案设计先进、科学、实用及有效,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现场提出改进建议,完善了管理程序,弥补管理中的疏漏,为通过国际认证和CNAS认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经过定期的检查,仪器设备的管理水平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和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运行管理监督检查表中所列检查内容主要包括:①内务,仪器设备的清洁和摆放的合理性;②标识,仪器设备是否有资产标识、状态标识,标识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和规范、粘贴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状态标识是否在有效期内等;③档案,仪器设备档案目录登记是否规范,卷内目录与盒内资料是否相符,仪器设备购置资料是否齐全,仪器设备安装验收资料是否齐全,仪器设备使用运行资料是否齐全,档案资料是否按规定时间归档,有档案借阅记录、使用记录、维修记录、专业保养记录、日常保养记录、性能验证资料及计量结果确认等资料;④计量,是否按年度计量计划按时实施仪器设备外检和自检,是否有仪器自检规程和有统一格式的自检记录,自检工作使用的计量标准器是否溯源,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是否按年度计划实施,是否填写全院统一格式的核查记录,是否有期间核查SOP,期间核查所用标准物质是否为有证标准物质,无证标准物质的量值能否溯源,使用的标准物质是否在效期内,使用的标准器是否经过法定资质机构检定和(或)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⑤记录,是否按要求摆放两本一夹,使用记录是否按要求填写,是否有维修维护记录、计量记录等。检查监督的宗旨是检查中发现问题,如发现经计量后的仪器软件未依据校准结果及时修正,温、湿度超限对检测结果影响大的放置仪器房间无温、湿度监测记录,使用过期版本期间核查记录,使用年限长,使用频繁且出具重要的检测报告的仪器期间核查间隔时间过长,带来不准确检测数据的高风险等问题,现场提出改进建议,弥补了管理中的疏漏,完善了程序,提高了管理水平[12]。
3供应商选择与评估
采购绩效管理体系架构中供应商评估表是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采购绩效KPI单项指标供应商选择与评估工作量化表。依据国际、国内相关要求,选择符合合适的价格(RP)、合适的质量(RQ)、合适的数量(RQ)、合适的地点(RP)及合适的时间(RT)“5R”的供应商使用。有效测量供应商绩效至少包括:供应商的能力和绩效测量、明确的标准或指标(如测量供应商质量是否达到ISO9000、ISO14000等标准要求)、建立较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长时间的考核和量化指标来展示其未来发展优势以及考核的结果与过去的绩效进行比对等内容。同时,制定供应商选择与评估工作方案也应依据供应商绩效测量的7CS标准,即资格、能力、承诺、控制、现金、成本及一致性等。依据相关评估要求与标准,针对工作实际制订供应商量化评估表[13]。供应商评估表(初审)中包括评审的内容、标准,应得分、得分等项目。评审内容涉及下述内容。(1)企业综合实力。包括注册资金、开户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同类设备或服务相关业绩、投诉、诉讼及法律纠纷情况等。(2)经营管理方面。包括公司经营管理理念、发展规划及改进计划、用户定单管理及信息安全性、技术服务保证体系及管理措施等。(3)品质管理方面。具备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管理明确、建立质量控制管理保障体系、严格把关供应产品质量,应有品质验证实施方式及系统,做到品质控制及追溯,竭力确保用户零投诉等。(4)技术服务能力及管理。包括应建立销售管理系统、仓储管理及安全管理,建立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等。(5)业绩管理。包括制度状况、组织程序和经营状况,创新及用户满意度等。供应商跟踪评价表(复审)中涉及供货和安装周期、设备或服务运营状况、备件充足率及响应、提供的服务质量、投诉和诉讼情况等内容。依据仪器设备硬件保障质量和水平在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中的重要性,针对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采购和管理现状,建议应加强新供应商的筛选,包括与国际厂商、一级供应商直接交流合作,减少中间环节,必将获得更好质量的产品和节约大量的资金。
4采购合同签订与实施情况评估
采购绩效管理体系架构中合同评审表是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采购绩效KPI单项指标采购合同管理评估指标表。为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采购主管或合同审核人应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合同缔约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认真审查招标采购合同。合同评审表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考核指标和评估内容包括下述内容。(1)招标阶段。①供应商、生产厂商或招标公司是否有在仪器设备招标采购中为了追求利润,采取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在投标时虚假应标的行为;②供应商、生产厂商或招标公司招标的仪器设备是否有满足不了客户技术指标要求,有圈标串标行为;③供应商、生产厂商或招标公司是否有擅自删除和更改某些性能指标、降低技术参数以次充好;④减少仪器配置和附件数量;⑤减少质量保证时间或降低售后服务质量等行为。(2)签订阶段。①专业人员审核技术规格偏离表,是否出现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的条款、性能指标、技术参数、配件备件和售后服务等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②合同是否按程序签订等。(3)执行阶段。①验收中生产厂商或供应商是否按合同条款仪器品名、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备件和配件等条款提供全新的仪器设备或配件;②生产厂商或供应商是否按合同时间和地点条款要求送达;③安装过程是否按合同条款和安装技术程序操作;④生产厂商是否按合同条款进行运行测试,运行结果是否达标;⑤生产厂商是否按合同条款要求测试项目完成性能验证;⑥结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4)售后服务。①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是否按合同签订时间按时培训;②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是否按合同签订地点包括境外和人员数量进行培训;③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把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之后,按合同条款为消费者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包括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护和保养等;④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是否按合同要求对仪器进行包装和运输等。(5)维护维修。①在质量保证期后签订的维护维修合同的执行率;②审核维护维修项目;③记录统计仪器的返修率等。(6)付款阶段。①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是否按合同条款金额准时交付履约保证金;②使用单位财务是否按合同金额准时付款及返履约保证金;③使用单位财务账目与实物是否相符合等。考评人员写出总体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5仪器设备验证效果评价
采购绩效管理体系架构中“4Q”结果表是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采购绩效KPI单项指标“4Q”效果考核表。根据国际通行规定,要对仪器设备进行“4Q”认证。“4Q”结果表中主要指标和考核内容包括下述内容。(1)采购前期。在采购目标产品时尤其单一来源采购,应对图纸设计、仪器设备功能进行核实、确认以满足客户的技术需求。(2)合同阶段。①核查“4Q”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是否在合同中体现;②验收和安装阶段,安装场地、温湿度要求、排风、排水及电源等是否符合试验要求,安装过程是否按合同条款和安装技术程序操作;③生产厂商是否按合同条款或确认的操作规范进行运行测试,运行记录结果是否达标并满足相关药典的实验要求;④生产厂商是否按合同条款要求测试项目完成性能验证,结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3)运行阶段。①运行全过程是否满足图纸设计标准和要求,出现状况进行维修后应满足要求;②移机再次安装时应完全按照首次安装程序和要求进行;③设备运行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仪器操作SOP进行;④须周期进行性能测试。仪器设备移机再次安装或主要部件维修后至少要完成主要项目的测试,性能测试结果应满足相关要求等,考评人员写出总体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14]。
6仪器设备采购绩效管理体系结果评价
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采购绩效评估体系的构件,不仅能够优化核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还能够促进创新,使管理思想、管理方式及管理实践达到新的高度,全面提升仪器设备采购水平,推动采购管理工作尽早达到国际化水准。构建仪器设备采购绩效评估方式和先进的评估方法,要将单项评估和整体评估结合起来,把日常监测和定期评估结合起来;将采购前、采购中及采购后评估结合起来;采购部门、使用部门和有关专家的评估结合起来;将定性和定量的评估结合起来;评估指标及评估主体明确,评估方法科学实用,评估人员全面有代表性,评估程序严谨公正,评估结果有效。同时,仪器设备采购绩效评估体系经过实践对其完整性、可行性及创造的效益进行评估,针对仪器设备采购绩效评估体系,包括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评估过程、绩效评估结果应用以及制定战略参考价值等进行全过程、全视角审视。
7结语
资料来源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采用Excel软件统计该省108个区、县级(含直辖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县级食药局”)、所属稽查分局及其1140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简称“乡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岗位配置、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人员编制等情况。
2结果
2.1人员岗位配置情况
目前,该省108个县级食药局“三定方案”已通过当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核准。其中,县级食药局及所属稽查分局已基本改革到位。此次该省1269个乡镇群共成立乡镇食药所1140个。县级食药局及稽查分局划转人员主要为原县级食药局人员、工商局人员、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人员、商务局人员、卫生监督局人员。各乡镇食药所划转人员主要为原乡镇卫生院人员、乡镇中小学教师及少量乡镇政府人员。
2.2性别分布情况
全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应划转人员7769人,实际到位6660人,到位率为85.7%。其中,男性工作人员4679人,女性工作人员1981人,男女比例为1∶0.42。从性别结构来看,男性总体多于女性,而且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的发展,男性比例数量还将呈上升趋势。
2.3年龄分布情况
县级食药局主要以40~50岁人员为主,稽查分局以40岁人员为主,乡镇食药所以30岁以下人员为主。从年龄分布情况来看,县级食药局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稽查局人员年龄适中,乡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则比较年轻。全系统人员平均年龄为41.8岁,年龄层次总体合理。
2.4学历分布情况
县级食药局人员中,研究生占7%、本科占35%、大专占32%、中专(高中)及以下占26%。稽查分局人员中,本科占23%、大专占14%、中专(高中)及以下占63%。乡镇食药所人员中,本科占12%、大专占33%、中专(高中)及以下占55%。数据分析表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员拥有高学历者较少,学历层次大部分集中在中等水平,符合我国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越往基层,人员学历越低”的趋势。
2.5专业构成情况
该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中,药学专业(含中、西药)占29.67%、医学相关专业占11.13%、食品专业占1.24%、法律专业占12.88%、化学专业占1.95%、经济专业占11.91%、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占1.11%、其他专业占30.12%。数据分析显示,划转人员专业分布多元化,但食品药品相关专业如药学、医学、食品、法律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2.6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情况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职称(含医药工程师、主管中西药师、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中级经济师、中小学中级教师)占26%,初级职称(含医师、护师、中西药师、护士、医学检验技士、助理经济师、中小学初级教师)占19%。通过数据分析看出,该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较多,且中级职称者所占比例较高,这部分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主要集中在区卫生监督局、卫生院、乡镇中小学教师和少数原县级食药局划转人员。
2.7人员所属编制情况
此轮机构改革,该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编制身份多样,按《湖北省编办关于加快推进县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鄂编办函〔2014〕60号)文件“保留划转人员的职级待遇,逐步消化”的精神,新组建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员编制类别分别有行政公务员编制、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机关工勤编制和事业工勤编制。
3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体制改革已基本到位,形成了中央到地方“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但由于在此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中,国家精神是不新增加人员编制,所需人员由各职能部门统筹调剂解决,因此各县、市、区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
3.1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结构不合理,未形成人才梯队,须加强骨干人员培训力度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版统计年鉴显示,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队伍结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逐年呈上升趋势,拥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所占比例也较大,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整体得到提高。而本研究数据分析显示,该省基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较为年轻,无论学历还是专业技术职称均较低。机构改革后,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因此,需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重点培养一批能起到支撑、引领、带动作用的食品药品监管骨干人员,弥补队伍的结构缺陷,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药品检测;实验室;文件管理;质量体系;控制;管理体系
ISO/IEC17025、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等都对药品检验实验室提出了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绝大多数药检实验室也建立了某种程度的质量管理体系。事实上每个实验室都有一定形式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运作,否则实验室将无法生存。而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化的目的和意义在于把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和规定如何运作实施流程等用书面的形式规定下来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可重复性和可追溯性从而使质量管理体系以一种有效组织合理沟通统一行动减少混乱避免低效和浪费的方式运行。
1文件的定义和形式
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提出,文件包括内部制定或来自外部诸如法规、标准、其他规范化文件、检测和(或)校准方法以及图纸、软件、规范、指导书和手册等。
2文件的载体形式
文件的载体可以是硬拷贝或是电子媒体,并且可以是数字的、模拟的、摄影的或书面的形式,如计算机光盘或照片,或它们的组合。目前多数药检实验室发放给使用者的为纸张件。(一般为原始件的复印件,也有采用电子版的)传统的纸张件管理模式阅读起来比较直观,但是不便于查找,在文件变更时费时费力,还要消耗大量纸张。电子文件便于检索,文件变更、操作方便快捷,便于信息及时传递,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如采用发放电子版本的形式,应为只读文件且不允许未经授权的修改、复制、打印。同时还应规定原始件、复印件、电子版本要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时以原始件为准。
有不少药检实验室存在张贴在墙面的文件,如仪器使用规程、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等,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但采用这种形式时要特别注意文件的受控:一是必须保证上墙文件现行有效;二是需要注明其在管理体系文件中的出处。
3文件的结构
管理体系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文件的结构,因为,文件结构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体系文件总体结构;二是文件自身的结构。事实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层次是根据实验室的规模和员工素质决定的,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实验室其体系文件的层次应不尽相同,而不同的员工素质其体系文件的层次也不相同,即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文件的总体层次结构决定着体系的整体性、逻辑性,文件自身的结构决定着文件的有效性、操作性。用文字形式编制的程序文件其自身结构通常由目的、范围、职责、程序、相关文件等几部分组成,以流程图形式编制的文件则以文字框和箭头体现其自身结构。
4文件的编制
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收集并消化吸收外部要求,梳理、调整内部职责和工作流程的过程。工作流程是责、权、利的载体,如果责、权、利不统一,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合理、不清晰,是难以编制出简约明晰的体系文件的。具体的编写原则为:满足并充分体现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符合单位实验室的实际水平和具体特点,从宏观出发,结构清晰,调取方便。
5文件的使用和控制
编制完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只是第一步,同样重要的是体系能够真正按照文件的规定运转,这就需要确保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知道有哪些文件存在、理解文件内容、了解在哪里能找到文件,并且使用文件遵照文件的要求工作。对文件的宣贯非常重要,只有员工都能充分知晓与自己相关的文件内容,体系的正确运行才有可能实现。宣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自学讲解、集体讨论、宣传海报、板报等,其目标就是让员工接受、理解、熟记文件的相关内容,例如检验方法确认程序中有关标准变更后如何重新确认能力的文件。
文件的版本和控制对管理体系的实施也很重要,在ISO/IEC17025等标准中对此有着详细的规定,在此不再详述。简而言之,文件控制意味着实验室及其员工知道体系中有什么文件,所用的每个文件有多少份,什么时候文件(即应该使用的版本和修改状态)、文件的存放地点或持有人等。
6文件的改进
持续改进是管理体系的灵魂 质量体系文件形成后 应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补充、修订和完善:
6.1文件的编写人员要保持常态性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补充文件的协调使用,使文件体系科学、使用方便、层级明显、责任分明、衔接顺畅。
6.2 通过收集、对照ISO/IEC17025、认证认可准则等各类外部规定及其最新变化,对文件的符合性进行持续性检查,使体系文件不背离法律、法规、标准、准则的要求,各类外部规定的所有要求都得到落实;
6.3 及时和各使用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以检测文件的完整性,并对可操作性进行完善,更好地服务于质量检测部门,更重要的是要与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相协调;
6.4 在日常工作中,为了提高文件的有效性,还需通过内部的监督、评审、检查等方式,使文件的管理和使用满足本单位的总体功能设计要求。
7检验方法的管理
检验方法也属于文件的范畴。根据来源,检验方法可分为外来标准和内部制定的方法两大类,检验方法对于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影响。药检实验室应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收集管理各类方法,为保证外来标准的现行有效,还应由专人通过多渠道定期进行标准的查新。
当外来标准变更时,标准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修改,《中国药典》等标准常以增补本、勘误表等形式修订信息,对药典等的增补可以在原标准正文和目录上加盖“增补本”印章的方式进行,对标准的勘误则可以把勘误表相应内容复印后贴在对应的原标准附近,文件管理人员骑缝签名或盖姓名章并标明勘误日期。
当有标准作废时,标准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各有关部门,单行本可回收销毁,合订本则可在目录和正文中均加盖“作废”章以防误用。
8 小结
药品检验实验室将质量管理体系充分地、适宜地文件化,针对管理体系内各个要素,各项活动编制既符合外部规定和要求,又适应单位特点且能行之有效的体系文件,是组织建立质量体系、实现管理水平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必经之路。本文简要分析了药品检验实验室建设过程中文件的体系化管理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体系文件的完善途径,并对如何规范管理检验方法这一类文件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方案。
参考文献:
[1]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Z].国认实[2010]49 号,2010.
20__年月,本人由区物价局调任新成立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担任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大家克服困难,团结拼搏,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一、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物价工作有序开展
上半年本人在物价局工作,能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物价认证,保障市场供应,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工作。
(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机构建设取得初步成效。自调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来,面对新情况、新任务,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发挥“五加二、白加黑”精神,经过几个月的积极建设,目前已有职工4人,办公用房2间,现有人员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也已逐步配备到位。二是城市社区药品“两网”示范区创建通过省专家组验收。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刚一成立,就接手创建省城市社区药品“两网”示范区工作,在人手少,药品监管工作还没有正式开展,与市局事权划分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专门组建创建班子,用短短100天的时间,建立健全了药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规范涉药单位进货渠道,零售药店通过gsp认证,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基本满意,10月20日高分通过省专家组考评验收。三是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今年8月区政府将区食安办由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整到区药监局,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完善了“统一协调、责任明确、相互配合、监管得力”的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开展“食用油”、“奶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全区的食品安全。
二、努力学习,不断提升政治业务素质
一是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先后参加发展论坛学习和浙江大学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聆听了张应杭、余潇枫等专家教授的讲课,收获很大。二是参加市委手机党校的学习。目前自己在手机党校的学习积分为41分。三是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积极思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体会,完成读书笔记2万余字。四是学有所得,撰写论文2篇。在学习彭国华的《工作标准攸关工作质量》一文后,对“有什么样的工作标准,才能有什么样的工作质量”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体会,撰写理论文章《以更高的标准、全局的意识、务实的作风开创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近期对全区涉药单位进行调研,撰写了《有效落实政府责任,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谈政府在药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调研报告。
三、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以《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江苏省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多部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学习内容,学习和自学,并参加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理论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二是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重要事项,在组织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因违背法律法规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决策。三是依法开展工作。目前我局还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时限符合要求,办事公开、公平、公正,没有违法办事引起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四是全力推动本单位法治建设。积极推动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拟定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法,督促开展个人自学,组织外出学习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单位法治建设水平。
四、廉洁自律,积极塑造勤政廉政作风
作为单位领导,一年来,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平时生活中,都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坚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不断提高自己和班子成员的勤政廉政水平。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平时注重党风廉政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切实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公布药品安全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结合药品
“两网”示范区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系统内外群众满意度调查,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二、在实际工作中勤恳履职,廉洁从政
一是积极塑造勤政廉政作风。在全局倡导“想大事、谋远事、干正事、办实事”的勤政之风,争当“勤动脑想事、勤用心谋事、勤动手干事”的“三勤”干部。半年来,初步完成了单位的组织架构建设,以创建为平台,迅速规范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开展。加班加点,带领一班人顺利完成省药品“两网”示范区创建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严格做到清政廉洁。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无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行为;无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无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无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无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无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对身边工作人员认真开展教育、管理和监督,身边的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主管责任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依法行政贯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把依法行政作为监管工作的基本准则,按照“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原则,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全面提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监管制度创新,采取跨区执法、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强区域合作协调,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再上新台阶。
2、不断强化法制监督,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执法投诉受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严格执行“五公开、十不准、五监督”等执法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等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按照《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法制建设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抓手,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组织案例评析、现场会、经验交流等形式,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认真实施《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督查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执法督查相关制度,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督查活动,巩固“行政执法督查年”活动成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做好督查记录情况反馈和整改工作,推进监管执法工作不断深入。采取“业务部门”和“法制部门”两条线督查的办法,加强省局对市局、市局对县局的督查,以及市、县局相互巡查,以“大监管、大稽查”为重点,将督查和日常工作相结合,保证督查工作有效开展。各地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执法监督人员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执法督查活动,及时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向省局报送执法督查动态。通过执法督查活动,促进监督制度的创新,尽快建立全系统“大稽查、大监管”的局面。
3、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化解行政执法争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全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培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推行“阳光办案”,加强复议案件督查督办,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大现场调查办案力度,提高协调和沟通水平,提升案件审理效率,及时化解执法矛盾和纠纷。加强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归纳整理典型案例,探索新型办案方式,通过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促进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4、掀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有力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今年是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第三年,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直接关系到“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任务能否按时完成。全系统要继续严格执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并加强法制宣传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健全法制宣传的网络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浓厚法制宣传的氛围。深入开展以《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新颁布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掀起法制宣传教育新。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换证培训,抓好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组织编印《全省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汇编》,开展典型案例评析、案件审理观摩、执法现场模拟和相互交流考察等活动,抓好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改进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参与性,以安徽普法网“食品药品”专栏为平台,积极开展网络普法。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9.15”《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纪念、“12.1”《药品管理法》实施纪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
5、加强制度建设和地方立法。以《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记录、规范药房、基层使用单位涉药人员资格考试、应急体系建设等配套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调查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已入省人大地方性法规论证类立法项目,今年,积极配合省人大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争取年内向省人大报送较为成熟的立法草案。
6、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不断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报备格式、报备内容,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并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通报。对涉及社会重大事项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听证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帮助市局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关,提高市、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年内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上报备案情况调研检查。继续与各有关职能机构密切配合,做好政策法规的请示答复工作。
构建长效监管新体制
《创建学习型机关三年规划》,给全局员工带来一个全新的理念。管理局力争用3年的时间,在局机关树立起“个人自觉学习、终身学习、团队学习”的现代学习管理理念,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类型的学习组织。
抓与不抓绝对不一样。陈作武所做的工作,不仅实,而且很有艺术。特别是陈作武求真务实,开拓超前的工作作风,深受县委书记邹河的好评。
陈作武回顾已往的工作,2005年的时候,重点工作是全面强化个人素质建设。管理局先后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通过“领导示范、股室负责人述职讲评、岗位述职、工作经验交流、岗位培训、演练分区培训、征求意见恳谈会、案例分析学习、联防交流、食品安全监管交流、技能学习、轮岗交流、竞聘上岗、创建学习型机关专题讲座、建章立制、反思学习、AB岗位成才培训、企业挂职锻炼、撰写论文、体会文章”等一系列工作,很快形成了“比学赶超”新风尚,队伍的形象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个人素质得到强化后,管理局把重要精力放在严格执法上。在办理案件时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坚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对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决不手软。3年来,全局共出动车辆923车次,行程15万公里,出动人员3526人次,查处案件697起,涉案值近79万元,销毁货值30余万元的假劣药械,取缔无证经营户142户,规范和净化了药品市场经济秩序。
在严管的同时,管理局更注重文明执法,倡导“人性化执法”。2004年8月对广德县柏垫镇某一个体诊所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查封了从河南、江苏等地邮购的无生产厂家、无批准文号、无批号的假劣药品7个品种,没收使用价值金额6110.90元的假劣药品和违法所得17446.00元,罚没款64559.80元。
此后,工作人员主动上门6次,反复耐心的宣传法律和政策,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通过协商,先调查,再定性,并要求当事人主动配合收回已使用的假劣药品,消除社会危害。李某感触地说:“我服法了,你们不仅挽救了我,还拯救了我的全家”。
在执法过程中,以法论“情”,主动帮助相对人寻求法律的救济,直到无法救济为止,杜绝了畸重畸轻事件,达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强化监管配送“两网”建设
近年来,广德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药品“两网”建设中取得成效。解读其中奥秘,记者发现招招实用。
陈作武局长告诉记者,为巩固、完善和发展药品“两网”建设成果,管理局将食品药品监管“两网”并一网。
构建药品三级监管网络。一级监管以县局为主,将全县分成6个监管责任区,监管责任落实到全局每个人。二级监管以各乡镇分管领导为主,由计生和卫生系统共同组成。三级监管由村级计生网络构成。目前,在全县建立了305人组成的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监管为主,药品社会监督员、乡镇协管员、乡村两级信息员等社会监管各司其责、部门协作、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立体监管网,监督覆盖率均达到100%。
健全药品直接配送网络。管理局确定了“主体配送、市场引导、招标补充”的直接配送模式,确立全县药品直接配送的主体单位。一个电话、一个口信,即使再偏远的乡村,药品销售人员也可在24小时内将药品配送上门,大大缓解了农村特别偏远乡村的药品供应问题。如今,全县已形成了7家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和其他60余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补充的药品直接配送网络。全县乡村药品直接配送覆盖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