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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两级法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所审理案件的特点
商业贿赂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危害巨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守护着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惩治商业贿赂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惩治商业贿赂要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为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院于2008年8月及时调整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成立了由院长袁治云为组长,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张存禄为副组长,院内相关重要庭室主要负责人员参与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本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刑二庭,负责具体工作,并确定了联络员。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成员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各县(区)法院也确定了负责本辖区商业贿赂工作的联络员,及时向中院报送商业贿赂的相关情况,确保惩治商业贿赂工作的有效开展。
对于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审理,我市两级法院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量刑关的同时,注重总结此类案件的特点,结合我市两级法院审判实际来看,我市商业贿赂案件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相对较少,今年上半年仅受理了2件,并且是行贿与受贿的对合犯罪,但是实际上商业贿赂已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绝对数量并不少。
二是商业贿赂具有具有隐蔽性强的特点,很难发现,取证困难,呈现在案件中就是证据较为单一,事实依赖于行贿受贿双方的口供,客观证据较少,而被告人在庭审中翻供的现象较为普遍。我院今年上半年审理的2件商业贿赂案件,均是经他人举报后省高院督办的案件,但举报人情况不明,在对三名被告人讯问过程中时翻时供,较难认定。
三是犯罪集中在医疗卫生领域,且是有进购决策权的领导干部。马万里、张全世分别系我市张家川县、清水县医院院长,行贿人关君波系药品经销商。而去年xx中院审结的马俊海等挪用公款、行贿受贿案是建筑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上半年我院办理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从案件性质上来说并不是很严重,被告方也能主动认罪,积极退还赃款,但是其社会危害及在我市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跟医疗卫生行业的商业贿赂有着重要关系。
二、两级人民法院参与专项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在上半年我市两级法院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积极组织,及时填报,认真总结。我市两级法院自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以来,认真组织、积极实施。中院作为全市法院系统专项工作的领导机关,注重抓主抓重。在接到省高院和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相关通知后,中院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对需上报的项目进行了调查、填报并呈报。全市两级法院对受理的有关商业贿赂案件进行逐案登记,对重点案件专案专报,对其他案件按季呈报。
(二)严格审查,从严惩处,专项治理。
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商业贿赂案件的审理工作,在本院商业贿赂治理小组的领导下,确定由刑二庭的审判业务骨干审理相关案件。根据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突出了对医疗购销重点商业领域的犯罪案件的审理,依法及时审判,从严惩处,对涉案二人均在法定刑幅度内从严判处:今年结案的马万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张全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关君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依法严惩利用职权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及行贿人员的商业案件;对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依法加大了惩处力度。
(三)加强宣传,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打击商业贿赂犯罪,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预防为主,做好预防就要加强宣传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将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纳入全院综合治理工作中,借助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典型案件的审判情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营造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司法氛围。今年上半年对审结的两起商业贿赂案件中院已制作简报信息呈报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报刊上刊登进行警示教育。
三、存在的问题
惩治商业贿赂要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惩治是标,预防才是本。我市两级法院在惩罚犯罪,参与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为维护社会和平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仍旧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视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未引起我市两级法院系统的足够重视,除中院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外,县(区)法院治理商业贿赂的领导小组还未成立,只设立了联络员。由于我市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数量并不是很多,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在审判中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衔接不够,未形成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大环境。
全市两级法院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衔接不够。一是基层法院和中院的纵向衔接不够。基层法院只设立了联络员,没有设立领导小组,在实际工作中也只是通过电话联络的方式向中院上报相关情况,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两级法院间没有很好的衔接。二是两级法院与市(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同级纪检、检察院、公安和犯罪人所在单位的衔接不够。商业贿赂工作的有效治理,要依靠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但从目前我市的实际来看,法院的工作方式较为单一,注重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不足,在全市没有形成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大环境。
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可以适时地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宣传报道。
(四)落实好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呈报工作。继续做好中院的上报工作,抓好县(区)法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落实“专人负责”,重点案件一案一报,一季度一报的“定期通报”制度。
(三)宣传不足,未在我市掀起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高压态势。半年以来,治理领导办公室及法院系统在新闻媒体上进行的相关报道不多,集中举办的宣传活动少,法院在办案后适时的教育也没有很好的落实,这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还没有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落实不够,治理措施不到位。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求两级法院逐案登记,重点案件一案一报,采取“专人负责”和“定期通报”相结合的方式。中院能够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但是基层法院由于组织机构不健全,只设立了联络员,通常也只是通过电话向联络员了解相关情况,一案一报的要求不能很好的落实。
四、今后的打算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长期的坚持与努力,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我市两级法院将继续配合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对于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扎实地开展商业贿赂的治理工作。
(一)加强重视,健全机构。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视力度,要将商业贿赂作为专项工作来抓。要注重对商业贿赂案件的审理及调研工作,及时总结两级法院在审理商业贿赂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积累经验。建立和完善县(区)法院治理商业贿赂机构的建立,已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完善其职能,尚未成立的要及时成立,并明确职责和任务。形成两级法院的上下联动机制。
(二)及时汇报,争取相关成员单位支持。
1、定期、及时向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受案、审理情况,便于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全市此项工作动态,及时调整工作步骤;
2、做好与检察院、公安等侦查部门的配合工作。在案件审理前,可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案情,指导取证工作;在案件审理中,如遇到证据、判处上的问题,及时与公诉、侦查部门协调解决。保证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3、及时与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所涉及的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反馈案件中反映出的管理问题和相关情况,起到警示、防范的作用。
1、远程提审工作
市院法警支队自2020年上半年(1-5月份)参与远程提审工作共计出警285人次,远程提审449件898人次,其中参与远程提审换押732次;告知嫌疑人775人次(签署权利义务告知书、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等),提审嫌疑人647人次。在疫情时期,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主动与市看守所领导沟通协调,从最开始每天提审限制2人逐步提高到提审10人,并组织远程提审工作小组(成员姜海宏、于澜、于立洋、李跃、陈玉龙、高绪成),完善工作机制,将预约、换押、告知、提审等远程提审工作一体化,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上半年远程提审工作,期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疫情防疫工作
市院法警支队在疫情最困难时期,主动请缨“战疫”,2020年2月至4月,法警支队共有6名同志(姜海宏、赵慧庆、高绪成、陈玉龙、李跃、贾博)先后下沉社区(大同区庆葡街道、让胡路区银浪街道等)参加防疫,期间分别对出入小区人民进行扫码测温(每日平均150-200人次),外来车辆登记(每日平均50辆),搬运物资,非本小区人员劝返,排查小区外围防护等防疫工作,每一名法警在抗疫中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肯吃苦、不怕难,安全、顺利地完成了各项防疫工作。
3、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手枪射击培训
2020年5月4日-5月6日,市院法警支队5名同志(姜海宏、贺威、吕广山、李志伟、赵慧庆)参加了市公安局组织为期三天的手枪射击培训,参加培训的法警对自己严格要求,顺利完成培训任务(办理持枪证,已有持枪资格)。
4、司法警察警衔晋升
今年5月份,市院法警支队为法警警衔晋升上报材料,严格按照省院法警总队的要求,落实编队管理,制定《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制度》,目前相关材料已上报。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疫情影响,各基层院提审有很多手续超期,导致一些延期手续(换押证、公安未换押等)不是十分完善,间接影响到远程提审的预约和换押工作。
2、下沉社区防疫中,遇到的一些突况(例:社区人民不戴口罩、不积极配合扫码测温、硬闯卡口、擅自翻越防护栏等),由于法警没有执法权,只能以口头劝说的方式与涉事人员沟通协调,起到的警示作用不大。
3、今年省院法警总队主抓集中编队管理,导致今年的警衔晋升要准备的材料(编队管理证明、集中编队承诺书、成立法警支队佐证等)繁多,需要主管领导的支持和理解。
一、协助党组全面落实好法庭职级待遇
自豫组通(2004)53号文件下发后,我院人民法庭正、副庭长待遇一直没有得到落实。2007年3月,我院新一任领导班子换届成立后,积极向县委汇报请求落实豫组通(2004)53号文件要求,解决法庭正、副庭长职级待遇。经院党组的积极努力,在我院政治处具体履行一系列组织程序后,2009年2月,县委正式下文落实了7个人民法庭共14名正、副庭长的职级待遇。其中,3名副科职级的庭长升为正科职级,4名科员级的庭长升为副科职级,7名科员级的副庭长升为副科职级。至此,在全省大多数法院还未解决法庭庭长职级的情况下,我院尚居前列。
二、协助党组做好机构人事改革工作
在解决院直部门中层干部职级待遇和法庭正、副庭长全部职级待遇后,随即院政治处又积极协助院党组组织实施机构人事改革工作。一是增设机构。按照县编委文件,我院又在原来的基础上增编六个正股级单位,即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综合办公室,法警一中队、法警二中队,司法行政管理科,使我院内部分工与管理更加规范并与上级法院归口对接;二是选用本院优秀干部进领导班子。有2名优秀干警被选进班子(1名任副院长、1名任纪检组长),解决了我院领导班子新老交替的关键问题;三是调整49名干警岗位。(1)提拔2名资深法官为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3名法官被任命为审判委员会委员,2名被免去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2)28个中层正职岗位中:有4名审判员和一般法警被破格提拔进入中层正职领导岗位,有6名中层副职提拔进入中层正职领导岗位,有8名中层正职轮岗交流;(3)15名一般干警被提拔进入中层副职领导岗位;(4)免去7名中层领导职务:5名中层正职和2名中层副职。
在院政治处的充分准备和严格组织下,我院的人事任免请示从法院到县委、县人大公示期间,直至县委、县人大批复、任命,全程无杂音。县委、县人大对我院领导班子机构人事改革,改出和谐、改出形象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协助党组做好人民法庭正、副庭长述职述廉评议活动
为加强人民法庭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提升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满意度,院党组决定对人民法庭正、副庭长进行述职述廉评议。政治处接到党组的通知后,立即进行策划设计,制订了评议活动议程、方案、评议内容以及邀请人员的范围。9月2日,我院7个人民法庭13名正、副庭长现场接受来自县人大常委会、县纪检会、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等主管法院人事任免部门和7个人民法庭驻地党委、政府以及全院干警对2009年以来法庭工作10个方面的内容评议。对评议结果差的法庭正、副庭长,采取提请人事任免措施予以制裁。受邀参加本次述职评议的代表对我院首创法庭庭长公开述职评议的新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
通过评议,法庭庭长们,深刻认识到法庭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摆正了法庭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中所处的地位,深感责任重大,纷纷表示更加尽职尽责地做好法庭工作,真正发挥起潢川法院的“窗口形象”和“前沿阵地”作用。
四、组织开展好三项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2009年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院政治处组织开展了“让人民满意”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等三大政治学习活动。按照党组安排和各个活动方案要求,政治处分别制定了活动的总体实施方案、不同阶段的实施方案以及一系列学习材料和学习日程表等下发到每个干警,确保教育培训不漏一人、规定学时不少一课。对院党组还专门确定了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还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举办研讨交流活动、心得体会展以及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进一步丰富了学习形式,深化了学习内容。
通过三项教育活动,全院干警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法院工作标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以及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等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的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提高了在学习中解决实际问题的司法能力。:
五、借开展各项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长效机制。
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创建办公室,负责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运行工作。制定印发了《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方案》,做到了专人负责、职责明确,为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使我院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形成了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员法律意识。
1.重点突出,全面推进,开展全院全覆盖的学法用法。一是建立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和干部职工全员学法制度。医院领导班子每月通过党委中心学习组组织一次集中学法。通过职代会、院周会及各科室晨会、例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宣讲卫生系统典型违法案例,做到全员参与,人人学法,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二是邀请法律专家、执业律师以《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为基础,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征订普法教材,安装普法学习考试软件,组织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按照区普法办的工作要求,医院统一征订了普法教材,安装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做到学习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2.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法治知识宣传。一是通过板报、电子显示屏向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书法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穿插到医院春节晚会等各种文体活动中,切实丰富法治宣传内涵,提升法治宣传寓教于乐的效果。二是将学法用法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将《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核融入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并按照成绩予以奖惩兑现。三是结合“送医下乡”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义诊、健康体检活动,广泛开展医疗纠纷处理、平安医院创建等相关法治宣传。
三、依靠法治建设,促进医院规范管理。
1.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院进程。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医院制度建设。结合等级医院创建,本着“依法管理、规范运行”的原则,医院先后修订完善各类院级制度规范1021项,编订应急预案406款,明确岗位职责372个,还修订了各专业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业,对全院所有执业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三是切实以患者为中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治理医疗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高职工廉洁行医和依法执业意识。四是举办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等活动,实现了廉政教育全覆盖,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医、廉洁行医意识。
2.坚持院务公开制度,依法治院。一是医院决策注重民主,办事注重民意,不断完善职代会制度,实行院务公开,实施民主监督。二是定期召开院党委会,对人事任免、岗位聘用、基建项目、药品和设备的招标采购、绩效薪酬、廉政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商议决策,不搞“一言堂”;三是提高院务工作透明度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医院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职工的评优、评先、晋级、职称评定等“三重一大”事项都主动进行公示,杜绝暗箱操作,接受监督,做到了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扫黑除恶与法治医院建设相结合,促进医院环境法治化。一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紧紧围绕“八个一”,准确把握卫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抓住打击医托、医闹等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抓好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营造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认真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宣传媒介宣传、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党委书记还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扫黑除恶政策宣讲,努力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平安医院创建成果的浓厚氛围。三是建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保证医疗秩序正常开展。今年,我院通过重点加强医院陪护人员的规范管理、提升安保队伍整体素质为抓手,在加强病区安全管理、优化全院就医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患者提供了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
一是负责协调调度全院的防疫防控工作。接到区委区政府防疫工作指令后,政治部立刻对全院人员情况进行了梳理,第一时间将全院人员情况动向报告。在接到防疫任务后,政治部与街道社区对接后,马上到防疫岗位实地考察,对每个防控点逐一落实防控任务,防疫期间,我院负责的30多处防疫卡口无一出现问题,得到街道社区群众的肯定。
二是负责组织安排全院的防火工作,在为期1个月的防火工作中,政治部积极与街道、村委沟通,明确防护任务,在兼顾好全院审判任务的同时,安排好防火任务的任务。
三是完成了司法辅助、司法行政、司法警察人员的套改工作。
根据最新的职级并进政策,政治部对全院符合条件的干警进行了梳理,积极与组织部干部科沟通,为符合条件的干警完成了职级并进套改工作。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加班完成了2020年度工资晋级晋档工作。
2018年已经过去,一年来在局领导的关心和带领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工作和思想等方面都有了一定提高。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平日里为了能够较好地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理论水平。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坚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等政治理论,并把学到的理论同工作实际联系起来,指导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大局意识,以适应工作开展的需要。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时常温习与执法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坚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论,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增强自身综合素质。
(三)是注重向身边人学习。在工作中,如遇到一些难题,能够积极向身边的同事进行请教,通过同事的帮助,知识面不断扩大。同时,每完成一项任务,都坚持进行总结,发现自身存在不足,针对发现的不足制定改进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自身素质的提高。
二、勤奋敬业,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完成局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办事,坚持日常巡检,主要对公共区域内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工作中遇到的棘手的事情及时向领导请示。
三、团结务实,不断提高要求标准
作为一名管委会工作人员,一言一行就都可能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标准,做好本职工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踏实工作,自觉维护单位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中有急于求成的思想;二是理论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业务能力还需要不断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全力改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实践,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继续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以及专业等方面的理论知识,用先进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增强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使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更加符合和适合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牢固树立“干中学、学中干”的理念,坚持向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向实践学习,用于实践,针对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动想办法、添措施,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并在事后进行总结,扎实总结工作经验。
(二)是提高标准严以律己。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科室的工作贡献自己的微博之力。严格遵守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克服工作中急躁情绪,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增强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机关工作人员形象。
(三)是转变作风踏实工作。在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努力用最短的时间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在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多学习、多思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总之,我将不断总结经验,扬长避短,戒骄戒躁,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同事们的帮助下,克服缺点和不足,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一、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1、建立岗位制度,落实岗位责任。按照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对园林行政执法职权项目进行了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执法岗位,明确执法人员的职责,同时并签定行政执法目标考核责任状。
2、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为使园林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我处在已制定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建立和完善了《园林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等制度,使全体执法队员尽快了解掌握与日常工作相关的内容,熟悉执法程序和规定,对相关法律、法规都能做到全面掌握,熟练应用,以确保执法队伍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了综合执法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流程,提倡“严格管理、温馨提醒、有情执法”的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绿化管理工作的市民满意度。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意识。为了提高市民的“爱绿、护绿”意识,减少绿化和绿化设施的人为损坏现象,我处采取市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地宣传园林行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创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全年在公园、街头景点、广场举行园林法律法规宣传计十余次,尤其《重点绿地保护条例》的实施,得到市民的大力支持。
2、强化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为进一步提高园林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在全处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牢固树立园林行政执法队伍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禁令”意识,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护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以及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了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大巡查力度,保护绿化成果
为了保护城市绿化建设成果,我们加强对辖区内绿化巡查力度,发现园林绿化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处理,使许多毁绿、占绿行为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使绿化用地免遭破坏。对已发生毁绿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全年查处毁绿案件11起,及时制止违法毁绿行为39次,挽回经济损失五十万余元。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目前,我区园林绿化执法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派驻执法队员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不畅现象:一是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与协调方面;二是查处毁绿案件的力度方面,如办事处辖区内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