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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务所审计实习报告范文精选一
实习环境及岗位情况
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财政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是企业设立验资、变更、增资;各类企业年度审计、工商年检审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具查账报告;资产评估(含房地产);企业跨区、歇业清税查账;财税顾问、培训、设立会计制度;税务、记帐、会计咨询、投资分析及海外公司注册(离岸公司)等。公司拥有专业技术人员40多名,其中:注册会计师15名、注册税务师8名、注册评估师5名、高级会计师1名、其它专业人员11名,并聘请了多名资深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与各类经济管理专家、学者担任常年顾问。拥有自己的客户服务标准和内部操作规范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能确保我们的服务切合客户的需求,公司有完善的服务标准和信息沟通系统,能够保持与客户的双向沟通和信息反馈,有利于服务质量的保证。
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第一周,我就跟着会计师到一间物流公司查账做审计报告和所得税汇算清缴了,虽然自己什么都还没清楚要做什么,但会计师很有耐心的讲解给我听怎么做,第一次就负责了检查他们公司的帐目有没有白条,而会计师就在做审计工作。
这些都是在事务所里协助老师做的比较零散的工作,但是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多看似简单的问题有时自己都会遇到麻烦,在此解决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第二周开始,我跟着注册会计师出外勤,完成年度审计业务和所得税清缴,客户有科技园、惠普电子有限公司、柏盛堂医药有限公司等。
之后的时间我们在事务所协助完成昨天现场工作的后续工作,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直到送到客户手中,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自己的工作,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包含着自己的成就感。
这样,我在广州德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番禺业务部为期8周的实习就结束了,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让我受益很深。
实习体会
通过这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
明白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关键步骤。
体会到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职责的重要性,无论从社会发展还是企业生存,完善的财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肩负着外部审计这一重任.而作为事务所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同时应具备较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很好的适应并胜任这一重要的工作。
同时,作为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看到了很多的账本账册,也体会到了作为企业或者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都要根据其原始凭证,一一登记入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 三栏式账,多栏式账,总账等等可能连通起来的账户.这为其一.会计的每一笔账务都有依有据,而且是逐一按时间顺序登记下来的,极具逻辑性,这为其二.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对于登账: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账凭证.然后,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
另外,财务,审计本身就是比较烦琐的工作,面对那么多的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时常会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错漏百出,而愈错愈烦,愈烦愈错.必须调整好心态,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
其实在实习之前我就给这个实习定了一个目标:感受审计工作。我不刻意要求能学到很多的审计知识,能独立的完成审计的业务,这些对于一个实习生来说也不现实。我只希望能感受审计人的生活,体会事务所工作的氛围,了解我理想的行业是否真的适合我。而结果是我得到远远超过了我开始的要求。其中最珍贵的不是加深了对审计这个行业的理解,而是实习带给我的成就感,让一直带点自卑情结的我明白到自己的能力。进入大学以后在参加的活动中我都扮演着一个 teammate的角色。而实习中虽然没有定位职位,我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实习生里的leader 的角色,从教导工作,分配任务到调解矛盾,一步步走来我都能把它们完成到位。上司和实习生们对我的信任让我更认真细致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也增添了我的一份自信。真的,自信和出色是相得益彰的,而这些也是快乐的源泉。实习期间和大家一起工作,一起成长我感到由衷的喜悦。
对于这次实习,同样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实习时间短,两周时间不足以对事务所所有业务都有一完整的了解,对于审计业务也是浅尝辄止,没能接触到更多业务类型;第二,参与审计的都是业务较为简单的诸如行业协会等,没有涉及规模较大,业务繁杂的大中型企业;第三,对于课本学习内容有所遗忘,以至于在实践过程中时常不知如何解决。
对于以上问题,还需要在今后有机会的实习过程或者工作过程中注意改进和解决。
会计事务所审计实习报告范文精选二
实习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月了,思前想后还是得总结一下打工生活滴~反正开学得交实践论文,那 就不妨一石二鸟啦,身为会计专业的学生,同时又对审计怀有浓厚的兴趣,因而我选择到会计师事务所实习,尝试去感受审计工作的甜酸苦辣。
这个假期,我进入了会计师事务所,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活。这是一家小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所长在内有10名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为年报审计、改制审计、破产审计、记账、资产评估等业务。
为了能够在实习过程中学到更多东西,就得先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因为我本来学的是会计,对于审计知识还是有些陌生。在去参加实习之前,我学习了审计的一些基本知识:比如一些基本的审计程序,各个业务循环的一些知识,还有关于风险导向审计,关于一些重点会计科目的审计要点。之前的关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对我后来的实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实习那段期间,我主要从事写工作底稿、抽查凭证、复算利率等工作。从第一天进会计师事务所学习他们做的工作底稿,学习怎么抽查凭证,理解怎么复算利率开始,随着参加的项目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随着对审计业务的熟悉,我开始喜欢上了事务所的工作。每一天,我都按时去上班,改掉了我睡懒觉的习惯。每一天,我都勤勤肯肯地做事情。每一天,我都会解决一些审计实务方面的问题,让我的理论知识得到运用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理论与实务的一些区别。
实习的前几天,我没有参加任何项目,而是先学习他们以前审计时留下的工作底稿。以前学习审计工作底稿那一章的时候觉得很难记住审计工作底稿中应包括哪些内容。但是在看了他们做的底稿之后,一下子就把内容记住了。到现在,我总算是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所能产生的巨大的正效应。审计工作底稿,首先是要有一个关于底稿中的符号说明,还有索引号之类的。接着就是要有审计业务约定书、管理层声明书、审计后出具的报告以及审计过后的财务报表。关于被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表、基本情况说明一类的也应该整理于审计工作底稿中。如果被审计单位属于特殊行业,还应该提供相关的文件。最后就是实施审计程序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工作底稿、各会计科目审定表和一些凭证抽查记录。实施了盘点程序的,还要有相应的盘点表。实施了函证程序的,函证也应该包括在其中。大概看懂了一点审计工作底稿后,我就开始整理工作底稿的工作了。其实这是一个重复性很强的工作,但由于每间公司的业务不同,底稿的内容也各不相同,我就趁着这个机会努力吸取知识,找出不懂的地方抓紧时间请教上司。毕竟理论与实践是有着差别的,有时候甚至存在鸿沟。而实习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感受这些鸿沟并对此作出应有的思考。
抽查凭证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每一年企业都会把去年的报表拿到事务所审计,由事务所审计后出审计报告。所以,抽查凭证是必不可少。既然是抽查凭证肯定就不是每一笔业务都要过目,要抓住每个科目的重大发生额,这不仅仅是要有很强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前几次都是由事务所的老师引导我们,教会我们怎样去判断是否抽查这笔金额。在经过反复几次的实践后,我渐渐地可以自己独立的抽查凭证,但有时候还是不能准确把握要抽查的金额,可能是缺乏一些经验吧。
在审计的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计算,比如贷款利息,存款利息等。这些我们要根据企业提供的银行原始凭证进行复算,再对照企业做的帐。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实际的利率计提利息。很多事情看似简单,但是一旦上手有时就挺复杂的。或许这就是实践与理论的差别。
我实习的第一个感悟是实习价值的高低取决于自身的积极性。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有太多太多的事情你没有能力把握了。比如是否可以碰到一个主动教导你并且放手让你做业务,再指出你的错误帮助你进步的上司。能遇到这样的上司实属难能可贵,一般情况下前辈们都只顾着自己的工作,交代你做些基本的业务,做好了他看到有错误的地方就自己改掉了,也不会特地的去向你指出。因此到最后自己做的工作到底规范与否根本无从知道。这时候解决的办法就只有碰到疑惑的问题时抓住时机去发问,把握自己可以把握到的尽量让实习更具价值。所以不但是一个提高动手能力的机会,更是一个锻炼交际能力的时机。与办公室里的上司前辈们保持良好的关系,可以让你尽快的熟知公司的情况,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够及时的得到帮助。很高兴的是我做到了和公司的前辈以及实习生相处融洽的这一点,让我在实习期间心境愉快并得到意外的收获。
第二个感悟是实践与理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理论是实践的基础,我们书本上的知识都是我们实践的基础,有许多知识不是一目了然的。需要我们掌握非常熟练后加以应用。而且书本的知识都只是概论,至于细节,具体的方法还是要我们在实践中去理解,去总结。这应该是这次实践最大的收获吧
实习第三个感悟是在不断的挖掘与发问中我渐渐了解到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的生存困境。为了尽可能的降低营业成本,以比较优惠的价格吸引客户,留住客户,内资所的一些工作程序存在着不太规范的情况。比如信函的发放上,规范的做法是会计师事务所直接把信函送到被函证的单位的,但内资所为了节约成本会让被审计单位自己完成函证。在事务所林立的情况下,一方面事务所要创造利润,另一方面要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当两者产生矛盾的时候,特别是发生尖锐的矛盾,关系到事务所生存发展的情况下,很多时候事务所会以折衷的方法,降低审计工作质量来谋求生存。
通过这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学校外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中又必须具备的东西,明白事务所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组成,学会了怎么样更好的去对人对事,进一步了解会计的相关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的业务流程以及关键步骤。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个人素质,应该具备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够更好的适应这样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作为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看到了很多账本账册,也同样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会计人员,要对每一笔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每一笔帐的记录都要有依据,而且按时间顺序排列下来,每一个程序都要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
会计事务所审计实习报告范文精选三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是一项实践性的教学环节,目的在于让财会专业的学生亲身体验会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操作,让大学生能够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积累经验,掌握技能,培养处理财务实际业务的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财务职业道德,养成敏锐洞察财务改革并迅速做出相应工作调整的好习惯。通过实习,可以检验出学生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实际动手能力等,让大学生学到许多在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知识,为顺利毕业并走上工作岗位从事财务管理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时间
XX年3月5日至20XX年5月5日
三、实习单位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实习单位简介
广东天禾注册资本为1.25亿元,计划在两年内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达到3亿元,并通过五年努力,把广东天禾打造成为年销售额100亿元的大型农资流通龙头企业,成为 华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三农服务商 ,并力争成为公众公司。目前广东天禾已发展区域配送公司31家、核心门店4000多家,销售网络遍布全省,并在湖南、海南、广西、河南、山东等地建立了农资经营分支机构。
五、实习内容
刚到实习单位时,公司的一位实习老师就耐心的向我介绍了公司的基本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以及各类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之后又向我讲解了作为会计人员上岗所要具备的一些基本知识要领,对我多提出的疑难困惑,她都有问必答,尤其是一些会计的基本操作,她都给予细心地指导。
初到实习公司,实习老师首先让我浏览了公司以前所制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本着新鲜、好奇的心情,我认真翻阅了那些会计凭证和账簿。我用了一周的时间看完公司以前的会计账簿后,实习老师开始让我尝试着填制凭证。起初我觉得填制会计凭证应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按照以前书本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填制凭证就可以熟料掌握了。但是,事实上填制凭证却并非一件易事,需要十分地细心。由于浮躁的态度让我忽视了会计循环的基石 会计分录,所以我只能晚上回家补课了,把公司日常较多使用的会计业务认真熟透。凭证填制好后,还要把所有的单据按月按日分门别类,并把每笔业务的单据整理好,用图钉装订好,为之后的记账做好准备。
制单后就需要记账。记账看上去像是小学生都能做好的事情,可是重复量如此大的工作如果没有一定的耐心和细心是很难胜任的。因为一旦出错并不是随便用笔涂了或是用橡皮擦涂了就算了的,每一个步骤的会计指导都是有严格要求的。例如,写错数字就要用红笔划横线,再盖上责任人的章才可以作废。而写错摘要栏,则可以用蓝笔划横线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摘要,平时我们写字总觉得应该要写正中间好看,可是摘要不行,一定要靠左写起不能空格,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摘要栏被人任意篡改。对于数字的书写也有严格要求,字迹要清晰清秀,按格填写。记账时要清楚每一明细分录及总账名称,不能乱写,否则总账的借贷就不能截屏了。如此繁琐的程序让我不敢有丝毫的马虎,这并不是做作业时或考试时出错后扣分就可以解决的,而是关乎一个企业的账务,是一个企业以后制定发展计划的依据。
从制单到记账的整个过程就是我在实习期间所要掌握和熟悉的环节,刚开始接触会计工作时,总认为这项工作很复杂,但是一个多月的实习后,也开始对会计工作产生兴趣,但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才可以做好会计。
六、实习心得体会
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经过这次实习,虽然时间不是很长,可我学到的却是大学四年中都难以学到的东西。就像是如何与同事们相处来说,相信人际关系是现今不少大学生刚踏入社会遇到的一大难题,所以在实习过程中,我特别注意观察前辈们是如何与同事以及上级相处的,而自己则从中学习,虚心请教。在工作中,要想搞好人际关系并不仅仅局限于本部门,还要和别的部门的同事相处好,这样工作起来的效率才会更高。此外,在工作中常常与前辈聊天不仅可以放松自己的情绪,而且可以学到不少工作以外的事情。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质量 财务报告质量
1.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与审计质量
会计事务所更换与审计质量可能存在着三种关系:正相关、负相关和无关。
公司在上市前可能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而与原来小型会计事务所解约。其目的是提高公司的信誉,降低股权成本。通常,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高的抵制客户的压力而具有较高的审计质量,因此,公司在上市前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通常意味着较高的审计质量,即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与审计质量正相关。
但是,这种情况并不是绝对的。当公司为了符合上市要求,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人为的修改和粉饰,当上市获得的收益大于股权成本的降低时,这时公司可能会放弃原来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例如,全国性的会计师事务所)而选择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例如,地方性的会计师事务所),因为,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抵制客户的能力较弱,可能会屈从于公司的压力。这时,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与审计质量负相关。
在公司上市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与审计质量负相关。因为,选择另一家事务所时,新的事务所需要巨大的初始成本的投入(如了解公司的管理风格和哲学,公司面临的风险等),在审计时间一定的情况下或者在审计收费一定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会节约审计程序和资源。面对完全陌生的新公司,注册会计师发现重大错报的能力可能会降低,从而出具错误的审计报告,降低审计质量。而前任会计师由于初始成本已经投入,只需投入边际成本,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继续聘任前任会计师,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也有可能与审计质量无关。当公司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此时,新的董事会可能会选择与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以树立新的管理形象,而与审计质量无关。当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可以为同一家公司服务时,公司可能由于原来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提供很好的非审计服务而选择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而前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无差别,仅仅是非审计业务的能力不同,这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质量无关。
2.审计质量与财务报告质量
DeAngelo(1981)提出了比较经典的审计质量定义,即审计质量是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并将其披露的联合概率。审计是对财务报告质量的鉴证(或保证),较高的审计质量有助于提升财务报告质量。同时,财务报告质量又反作用于审计质量,当财务报告质量较低,甚至舞弊时,需要考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能力(审计能力可以看作审计质量的替代指标),当注册会计师审计能力较低时,就无法发现财务报告的舞弊,也就无法改变财务报告的质量。当注册会计师审计能力较强时,增大了发现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进一步要求管理层对原来的财务报告提出调整,否则,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如果管理层采纳了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对财务报告进行调整。这样,较高的审计质量无疑使财务报告的质量从较低转向较高。
作为公司管理层来说,当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较低时,它们可能会选择审计质量较低的事务所,因为,低的审计质量降低了发现财务报告舞弊的概率。反之,当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较高时,公司管理层更倾向于选择高的审计质量,因为,低的审计质量(如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向外界传递财务报告质量不高的信号。
作为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能够提供高审计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倾向于选择具有较高财务报告质量的公司作为客户。主要原因有:一是审计高质量财务报告,可以节约审计时间和资源,从而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收益。二是高质量财务报告的公司通常是大型公司,因为他们具有更强的专业财务人才。而选择大型公司作为客户,在增加审计收费的同时,可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
3.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与财务报告质量
通常来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会向外界传递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不良的信号。外界通常认为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是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得不到前任会计师的合作。Smith(1986)研究了更换会计师前后的审计意见,探讨公司购买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他以1977年11月至1984年底曾更换过会计师的公司为样本,结果发现许多案例指出前后任会计师对于是否需要给予保留意见存在不一致,当继任会计师给予无保留审计意见时,前任会计师在考虑新的信息的情况下仍对原财务报告给予保留意见,因此认为公司更换会计师可能时为了消除保留意见。这表明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与财务报告质量负相关。
Chou and Rice(1982)对公司为避免得到保留意见而更换会计师的可能性加以研究。针对1973年曾被签发保留意见的公司,以及在1973年至1974年间更换会计师的公司进行研究,结果显示公司被签发保留意见与更换会计师的倾向显著相关。即财务报告被签发保留意见后,公司选择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这表明财务报告质量低导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比较事务所之间签发保留意见的倾向,则发现事务所之间确实有所差异;然而检视被签发保留意见的公司,所选择的继任会计师事务所,却没有发现更换前被签发保留意见与继任会计师事务所签发保留意见的倾向有显著的相关性,同时公司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与其之后年度是否再度被签发保留意见也没有统计上的显著相关性。这表明,通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没有提高财务报告质量。
参考文献:
本人从XX年2月8日开始在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实习,于XX年3月27日结束实习,返校。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审计、资本验证、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基建财务预决算审核、工程招标、会计人员培训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在这50多天的实习过程中,和带队的CPA赵老师,助理张峰参与了15个单位的外勤工作和审计底稿的整理工作,获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在实习过程中,我将平时在课堂上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而加强对会计、审计的理解,更好的熟悉整个审计的流程和相关的业务。下面我将按时间叙述在此期间的主要经历。
在实习期间,我们主要的审计对象为浙江省机电集团下属的几家子公司(包括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新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浙江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省机电设计院等子公司),康恩贝集团(包括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金华金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杭州拜康医药有限公司以及康恩贝总部),杭州兴业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恒丰投资有限公司等。每次参加审计的外勤工作对我而言都是一次很好的锻炼和提高的机会,因此我很认真对待项目部所分配的任务,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实施审计程序,在此期间,项目部的老师们给了我很好的指导作用,使我认识到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同时,加强和对方客户单位的交流是相当重要的。据以判断企业的财务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人员素质高低等,使自己在审计过程中做到心中有底,同时也与客户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便于我们的审计工作能更有效地开展。
刚进天平所的第一天,就在所里翻阅了历年的审计工作底稿,熟悉相关的审计业务流程,明确年报审计的目的,大致的了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性质。紧接着第二天就和我们业务部带队的CPA赵老师,助理张峰去了位于德清的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是1家隶属于浙江省机电集团的以网型风力发电机组设计、生产和销售,兼营风场规划、科研和风场设计等技术咨询业务为主的公司。CPA赵老师交给我的第一个科目就是货币资金,有了第一天翻阅历年工作底稿打底,做起来也不会摸不到头脑。但是第一次还是对现金盘点表的各个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很模糊。不过随着后面几次的实践,也做的越来越熟练了。盘点现金不仅要点清楚现金的具体金额,而且要检查保险箱内是否放了不该放的东西,类似白条,金条,及其他私人物品等,然后用盘点日盘点出的现金余额倒轧出审计基准日的现金余额,再与审计基准日现金的账面余额相核对,确定现金账实是否相符。而银行存款的情况则要复杂一些,而且也是涉及货币资金安全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首先一家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一定会在不同的银行开立不同的几个账户,而每个账户都有余额,有些做进出口生意的还会开立外币银行账户。先核对审计基准日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和相应账户的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如果不符,不符的话要看未达帐,检查每一笔未达帐的内容和形成的原因,未达帐是否及时清理,有没有长期挂账的未达帐等。还需要对每家开户银行寄银行询证函以证实银行存款金额的正确性。而比较特殊的是有些企业上年有余额,而本年则销户了,在需要出具相应的银行销户证明的复印件(外勤最主要是就是搜集审计证据,这也算其中之一)。而对于有些活期存款和保证金用户的则需要在其他货币资金中列示了,一般的企业在这方面的业务都不太会很大,因此查清楚还是比较容易的。其次还需要对外币业务进行汇兑损益的调整,天平所现在对美圆的汇率都是8.0702,因此我们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汇兑损益的调整。在确认时做一笔调整分录,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银行存款/往来款。对货币资金的凭证检测也是很重要的一块,尽管看起来很简单抄些附件中发票,银行转帐支票。但是真正想找出问题,通过测试是最容易发现的。简单的工作越不能马虎,这也是审计的特点之一。
从德清回来,休整了几日后,又马不停蹄的赶往杭州兴业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这是家以主营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市政配套工程,兼营苗木和草坪的培育和养护的公司。所以在某些税收方面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照例做了货币资金,长期、短期借款等科目,进一步巩固了这几个科目的审计流程和应该注意的事项。
过了几日,又和带队的CPA赵老师,助理张峰去了金华,这次的任务是康恩贝集团在浙中的最大的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后面简称金华康恩贝)。金华康恩贝这几年业务量增长的速度很快,业绩在金华地区的也是数一数二的,从其的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总额4个多亿就显现一般了。对于新手的我来说当然是马虎不得的,需要仔细仔细再仔细,这也是带队CPA赵老师给我的要求。货币资金按惯例还是属于我的,而在盘点现金时则出了点岔子,盘点了几次实际金额和账面上还是相差一个整数。后来又仔细的翻阅了日记账,果然出纳在XX年2月底应该发放的抚恤金实际已经用现金支票支付了,但是未在其账面上反映出来。这明显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带队CPA赵老师经审核认为这块是最后是需要披露出来的。在做待摊费用的凭证测试的时候,又发现好几笔600多万的待摊费用的明细居然列支了会务费,住宿费。按道理这么大金额的费用是绝对不能放在待摊费用的,既不符合会计上的客观性原则,也不符合做账的合理性,明显是为了某些特殊的目的而故意这样做的。后来经带队CPA赵老师和对方财务主管的沟通协调,才把这么大笔的金额调进管理费用,当然也少不了必要的披露。而在做长期、短期借款这个科目的时候发现有两笔银行短期借款,银行12月20日结息,虽然该付的利息都付了,但是12月20日至12月31日的利息都没有计提,金额虽然不大,也就几千块钱左右,不过还是要调整,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还有值得探讨的一点是,他们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放在应付福利费科目里,按会计准则这两项应该放其他应付款科目。工资也是一个月发好几次,康恩贝内部有人夸张地说他们的员工在工资单上签名都可以签到手发酸。不仅如此,金华康恩贝交个调税不经过应付工资科目,等于是变相地提高工资,本来交个调税是为了调整收入差距的,本着收入高的人多交税,收入低的人少交或不交税的原则。它这么一来,收入高的人工资提高得更多,收入低的人工资提高得更少或根本没有,收入差距越发大,肯定是违反税法规定的。由于企业规模太大,加之做账的不合理,在很多细小的地方都需要调整,尽管有些的金额也不大,但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该调的地方还是要调。
从金华回来,没有做任何的休息,就进驻了求是专修学院,是一家由中国民主同盟浙江省委员会创办,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高复学校。而它又和一般的学校的性质上有区别,所以它适用的会计准则也是特殊的。翻阅了资产负债表后发现虽然科目不是很多,但是都是事业单位的科目类别。其占资产负债表最大的比重就是事业支出了,但就是这个事业支出他们的财务做的账很模糊,对于有些大额的现金的支出,完全没有任何附件证明,而在其账面上却列支出来,账实不符,是我们审计工作中最为注意的一块。而且在事业支出--学杂费中账面上的金额和实际我们累加凭证附件中的金额有差异,那中间是那块差额去哪里了呢?是不是有人在其中做了手脚,最后索性带队CPA赵老师说,对于这样的单位我们所肯定要出具不保留的报告的,因为风险实在是太大,里面的账务处理很多都已经违犯了国家相关的财经法规。如果出具保留的报告,万一审计署查下来,所里和他本人都吃不了兜着走。对于事务所来说,只要在遵循国家财经法规的基础上,做适当的调整也是符合常理的,必须的。但是一旦突破了这层,对双方都没什么好处的。看起来作为一名审计人员也需要很好的了解国家经济法规和把握住审计风险,这也算审计能力之一。
进入3月中旬,进驻了康恩贝集团的杭州总部,由于需要对康恩贝集团做合并报表,所以需要做的工作很多,由于在其集团内部的往来实在是太多,我们需要一笔一笔的分出来,然后对于相同的还需要调账。不过集团是会计制度就是执行的很完备,光从做账的凭证上就很清楚的反映出来,条理比金华的子公司清晰多了,不过,在测试其的存货时候发现其的暂估有很多,做的也很规范,就是入库时,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 贷:应付账款,等销货方开来发票时,先将暂估金额冲回,再按发票金额做一笔。但是我发现,存货入库时间和销货方开来发票的时间往往相差一个月甚至两个月这么久,问了之后才知道,销售方为了少交增值税才这么做的,因为一开发票,就要计算销项税额,如果这个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就尽量延迟到下个月或以后开发票;如果下个月进项税额较多,就开发票也没有关系了,虽然从总量上来说是一样的,但是运营资金对于企业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交了税了,运营资金就会少一部分。在做主营业务成本的科目时,发现XX年的成本比XX年增长了10%,但是其主营业务收入只增长了4%,直接导致了税前净利是负数,试想下,那么大的一家集团辛幸苦苦做了一年,结果利润总额是个负数,现实吗?后来经CPA赵老师和对方的财务总兼的沟通,原来其为了避税,故将很大一块新增的固定资产的净额进了成本,所以导致了主营业务成本的巨增,这样肯定是通不过的,CPA赵老师后来说像这种情况严重点的说法就是国有资产流失了,因为集团实际产生的大笔利润,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国有资产,如果就像这样被他们财务做账隐藏起来了,是肯定需要调整+披露出来的。
到了3月23日以后的几天里都呆在所里打审计报告的附注,表面看起来这是项没有难度的工作,但实际上也容不得半点马虎,因为输错一个数据就可能导致整篇报告的失真,这是绝对不允许的。由于是需要在EXCEL的表之间进行钩稽关系的操作,同时也强化了EXCEL的能力。也算收获之一吧!
论文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 不实审计 侵权责任
近几年来由于审计和其他鉴证业务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在我国越来越普遍。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6月11日了《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在继承、整合和矫正既往司法解释基础上,在众多方面有了新的突破。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涉及到三方当事人: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利益第三人。由于信息不对称及专业技能的限制,第三人往往信赖审计报告,并在各项经济事务中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实审计结论必然会使第三人在经济事务中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给其造成经济损失。第三人在蒙受经济损失后应该有权利向不实财务信息的鉴证者——会计师事务所寻求经济上的救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责任特征
(一)民事责任性质认定
会计界和法律界对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应当对利害关系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观点是一致的。不同的是,注册会计师应当因何种法理为由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即利害关系人以何种请求权向注册会计师主张权利。综合学界的不同学说,如违约责任说、产品责任说、专家责任说、信息侵权责任说等,笔者认同专家责任一说。
英美法系国家一般认为会计师、建筑师、医师、评估师等具有专门技能或知识的人员的侵权责任属于一种新型的民事责任即专家责任。专家对于自己的专门领域的工作具备最低基准的能力保证,从利害关系人角度来说,注册会计师负有不同于一般人的专门知识、技能,相应地也应当负有高度注意义务,如因注册会计师未尽高度注意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豎信息侵权责任的法理基础归根结底在于第三人信赖注册会计师基于其专家身份、信息优势和专业知识而提供的信息而已,其实也是一种专家责任。知识经济时代使得信息提供者的责任发展为一个独立的法域,即专家责任。近些年来,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定位为专家责任逐渐成为一种代表性的观点。
对于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应当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最高院司法解释已经明确态度认定为是侵权责任。而且就相关条款可以推断出是特殊侵权责任,但并未进一步界定特殊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责任承担主体
审计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如何确定的问题,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而导致利害关系人(第三人)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还是注册会计师,或者是两者共同承担。该问题的实质是注册会计师是否应该直接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理论界存在两种观点:“一元论”,即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注册会计师不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二元论”,即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对利害关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笔者比较赞同一元论。《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社会审计是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位的,注册会计师不能以个人名义执业,只有会计师事务所才是执业主体。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有利于明确责任主体,解决纠纷,维护经济秩序,起到警示作用。然而,会计师事务所对利害关系人承担审计侵权责任,并不等于注册会计师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违反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出具不实审计而造成利害关系人损失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来追究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违法行为
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不实审计报告“不实”在会计界和法律界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但二者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由于审计固有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对于被审计的会计报表只承担“合理的保证责任”,并不担保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没有任何错误。对于遵循职业准则但仍然未能揭示被审计事项中的错弊,注册会计师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此时他们也是企业造假的受害者。这种语境下的真实,更确切的是指审计过程的真实性或者程序的真实。而法律界以及普通民众认为,审计报告的内容和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即为不实。这里更强调内容的真实、结果的真实。会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的问题并非如“非真即假”或者“非假即真”那么简单。“不实审计报告”只是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除此还要考察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是否充分履行了职业谨慎义务。
(二)损害事实
即利害关系人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了损失,且损失数额能够在数量上确定、损害事实能够用相关合法合理的证据加以证明。
(三)因果关系
即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失与不实审计报告之间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投资人或者债权人投资失利从而利益受损,常因信赖审计报告而把矛头指向会计师事务所,归咎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不当。其实导致不实审计报告结果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有的是注册会计师自己的责任,有的很可能是双方共同的责任。所以有必要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以利于解决会计师事务所如何按照多因一果及原因力大小与被鉴定单位等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顺序及大小问题。
(四)主观过错
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报告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按照最高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第三人侵权责任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仍然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主观存在过错,只是对举证责任进行了重新分配,由事务所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而已。
笔者赞同此观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具有公信力,第三人基于合理信赖原则依此产生的利益关系法律应当保护。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专业技能的限制,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过错,受害人很难举证。而且,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判断注册会计师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既不能仅以会计师是否严格遵循程序为标准,也不能以财务报告是否虚假为标准,应以“独立审计准则”和“职业谨慎”共同作为衡量会计师事务所有无过错的标准。
三、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承担的具体内容
(一)责任承担的类型
最高法司法解释通过对故意和过失的区分,分别课以会计师事务所不同的责任类型。具体而言,对于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合谋,共同故意导致报告不实的场合,其与被审计单位构成共同侵权,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注册会计师因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过失出具不实报告的,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院司法解释第10条)。其理由是,因为会计师不实审计与原告的损失间往往是一种间接因果关系,会计师要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但承担的不是直接责任,而是一种间接责任。体现在法律上,就是一种补充责任。这样有利于分清主次责任,避免一些法院不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而直接追究次要责任人的责任。
有学者认为,只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应认定与侵权,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笔者认为,首先,因为故意和过失毕竟主观恶意程度不同,却承担相同的责任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过于苛刻。在过失的情形下,被审计单位明显责任更大,应该首先追究其责任。否则很容易造成纵容被审计单位的负面影响,使其更有恃无恐,假账泛滥,因为反正有人为其买单。
其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补充责任并不会对受害者的救济造成影响,因为只是责任顺序不同而已。先由被审计单位赔偿利害关系人的损失;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事后未补足,且依法强制执行被审计单位财产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出资人再在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范围内向利害关系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债务人自身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利益并未受到损害,会计师事务所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二)责任承担的范围
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因过失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其过失大小确定其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应以其不实审计金额为限。其第10条第2款和第3款分别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不实审计金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一个或者多个利害关系人承担的赔偿贵任应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
(三)免责和减责情形
在过错推定情况下,受害人过错或者第三人过错是可以减轻甚至免除侵权行为人责任的。
关键词:会计;违法;法律
一、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完善有关法律制度
我国在防止会计行业弄虚作假方面下了很大的工夫,针对会计行业从业人员在制作会计信息时候,为信息的使用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我国在相关法律中都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在我国制定的《会计法》中,针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就制定出了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不同的责任形式,这两种法律规定的责任主要是面向企业中对财务工作直接负有责任的主要管理人员和其它的一些责任人员。如果企业的财务主要负责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有强令会计从业人员变更、篡改相关会计凭证的行为,甚至一些更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会受到刑事责任的处理。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对于相关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该有相关的刑法规定进行配合。在我国现阶段执行的《刑法》中是这样规定在会计从业人员对会计信息弄虚作假中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主体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这条法规中并没有对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做出明确的界定,这与《会计法》中的法律规定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导致会计行业人员在弄虚作假中,往往在受到法律惩处的时候,按照《会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法律执行的过程中无法得到全部的落实,使得一些违法犯罪人员无法得到应有的惩处,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法律对会计行业弄虚作假的震慑力度。
二、严格限定会计师事务所责任,增加注册会计师责任
我国的法律法规,不仅对会计从业人在制作会计信息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惩罚制度,而且对于会计事务所的作假行为,也有相关的惩罚措施,以保障我国会计行业的诚信问题。在会计事务所的诚信问题上,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如果会计事务所在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的过程当中,出现了故意或者由于重大过错所出具的不实的会计报告,给相关的利益关系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那么将由会计事务所对利益相关者进行相应的补偿。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对于会计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有着很大的意义。
虽然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会计事务所在会计审计过程中,由于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给利益相关者造成损失的,应在相应程度上对利益损失者作出赔偿的处罚。但是,在这些法律法规当中,并没有指出注册会计师个人所应该对利益相关者做出的赔偿数量。但是,根据会计事务所的工作流程,一份会计审计报告是这样确定的,首先,由具体负责这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相关的审计,并且出具相关的审计报告。再由会计事务所作为相关的审计单位在这份审计报告上盖章,这样一个流程以后,注册会计师的个人工作就转变成为了会计事务所的工作,并且,由会计事务所对所出具的这份审计报告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通过会计报告的出具流程,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问题,一份虚假的会计报告,是由注册会计师不诚信所出具的,最终的结果却需要会计事务所来承担。在法律法规的设定中,适度增加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赔偿额度,将会有利于增加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责任感,对其不诚信的行为起到相关的震慑作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之内,最大限度上减少会计事务所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数量。己经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但是我国法律仍未规定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赔偿责任。从不实报告的出具过程来看,首先是负责具体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出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组织盖章,注册会计师的个人工作转化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其后果应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但是具体的造假行为是由会计师本人完成的,适当规定注册会计师个人赔偿责任,将有利于加强会计师的职业责任感,对其产生极大的威慑力,可以最大限度地防范有意识地出具不实报告的行为的发生。
三、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模式,鼓励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对市场中现有的会计事务所组织模式的调查发现:目前,在市场上的会计事务所大多数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合伙制模式的会计事务所的数量是很少的。有限责任制的会计事务所有这样一个显著的特点:会计事务所的财产是与合伙人的财产之间有效分离开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会计事务所由于出具虚假的财务报告,造成损失需要赔偿的时候,不管会计事务所赔偿的额度有多大,但是赔偿的责任是以会计事务所和所出资人的总资产作为上限的。这样是不利于会计事务所加强诚信意识和诚信态度的。合伙制的会计事务所,如果出具虚假会计报告,需要进行赔偿的时候,不仅会危及个人的财产还有可能会危及到合伙人的财产。这样,就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要求会计事务所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约束力度,保证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依法执业。因此,政府鼓励合伙制会计事务所的发展,可以有效的促进会计事务所的持续健康发展,约束注册会计师的诚信行为。
四、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追究造假单位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我们上面的相关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份不诚信的会计报告的出现是需要经过企业中的会计工作人员、企业财务部门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中总负责人的层层把关,最后把这份会计报告盖上企业的公章,按照单位的名义对外提供给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和企业的商机政府监管部门等。由于是单位所提供的虚假会计信息对相关利害人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就应该是由虚假会计报告的提供者承担其相关的责任。在我国目前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当中,对于虚假会计报告的的提供者所进行的相关法律处罚主要是以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为主,在与之相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是相对比较薄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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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和衡量标准
1.审计质量的影响要素
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一是外部因素。影响审计质量的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控制水平、法律法规、企业治理、审计市场结构形态、客户的特点等。二是内部因素。影响审计质量的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审计任期、审计的独立性、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本文主要研究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2.审计质量的衡量标准
审计质量的衡量标准主要包括:(1)审计独立性标准。独立性是衡量审计质量的重要标准,独立性主要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性主要是指审计人员的一种思想境界,不能发挥很好的衡量作用,而形式上的独立性是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指审计人员在第三者看来和被审计单位相互独立,只要两者没有完全独立,则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一定要相互,这样才有可能作出可靠的、可信度较高并且具有权威性的审计报告。(2)专业胜任能力标准。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是指审计人员所具有的可以胜任审计工作的综合能力,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以及职业道德,如果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发现会计报告中问题的概率较低,就可以判定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较弱,其审计质量难以保证。(3)过程质量判断标准。审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具有工作要点,只有做好每一过程的工作要点,才可以保证审计质量符合要求。(4)可检验性和唯一标准。可检验性和唯一标准顾名思义就是指审计报告可以检验以及审计报告的结果是唯一的,至少在性质上是相似的。虽然审计的质量受审计人员素质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主观性,但是相同的约束条件下,专业水平相似的审计人员对同一审计对象得出的审计报告应该是相差不远的,否则这份审计报告的质量就是值得怀疑的。
二、审计质量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关系
国外学者认为,在不相同的约束条件下,审计质量和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即会计事务所的规模越大,审计质量越有保证,并且在实际的工作中这种关系得到了证明,在审计领域产生了十分广泛的影响。我国对于审计质量和会计事务所规模关系的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在这一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并且认为两者不相关的结论占据了绝大多数,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以及审计市场的发展还不够成熟,与国外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对于国外的观点我国决不能奉行“拿来主义”,直接进行套用,还需要和我国的审计市场的发展情况相结合,加强本土化研究,这样才能得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结论,符合中国国情的结论。
三、不同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差异性研究
从技术性因素来分析,大规模的会计事务所在研发保证、业务承接能力、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和小规模的会计事务所相比具有更大优势,从而预期的审计质量就会越高。从经济学的层面来分析,大规模的会计事务所具有更加健全的声誉机制,同时拥有更多的客户。所以,为了维持某一客户而放弃声誉的可能性较小,这样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性就会大大提高,从而提高审计质量。而小规模的会计事务所则一般独立性较差,导致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在法律风险机制方面,大规模的会计事务所和小规模的会计事务所相比面临着更大的法律风险,这是因为大规模的会计事务所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度较高,一旦出现审计质量问题将产生更大的损失,因此,大规模的会计事务所更需要提高审计质量,因而审计的质量大大提高。虽然和小规模的会计事务所相比,大规模会计事务所的预期审计质量更有保证,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是绝对的。在我国审计质量和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呈现出“U”型的关系,这就要求我国的会计事务所不要一味的“做大”,还需要在“做大”的同时“做强”。
四、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对策建议
1.深化规模扩大与审计质量提高的协调机制改革
首先,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是深化规模扩大与审计质量提高的协调机制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会计事务所审计质量,打造本土品牌的必然选择。针对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必须要改变制定法律的思路,加强声誉理论和法律风险机制的建设,惩处违法审计法律的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审计市场建立起高效的声誉机制,提高公众对审计质量的信心,使我国的会计事务所真正走上做大做强的发展道路,实现规模化发展。其次,政府一定要减少对会计事务所规模化的干预力度。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应该是市场化的行为,但是目前我国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主要是由于政府的干预而实现的,因此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审计质量仍然难以保证。因此,政府应该减少对会计事务所规模化的干预。
2.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相关环节建设
首先,政府应该完善对注册会计师考核的标准,建立注册会计师业绩考核的权威指标,综合考虑注册会计师的客户量、执业能力以及诚信水平等因素,对注册会计师做出公正的评价,促使会计师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其次,会计事务所一定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及国家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审计工作规章制度,保证所有的审计工作有序进行,并严格要求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工作程序来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同时,会计事务所还需要加强对审计人员审计报告的复查,对于出现诚信问题的审计人员作出严厉的惩罚。最后,提高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性,让会计事务所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体存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而提高审计的质量。
3.完善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
一方面,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应该大力推进审计业务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审计平台,提高信息资源共享的程度,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减少由于信息沟通不畅而导致审计质量下降的现象;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是提高审计质量,促进会计事务所发展的重要措施,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会计事务所的监管,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打击违法犯罪的情况,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保证会计事务所按照一定的规范运营。
关键词:会计事务所 博弈模型 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模式
一、引言
近年来虚增利润、虚构交易、隐瞒重大违法行为等信息失真案件在国内屡见不鲜。审计师受到经济利益趋使,不但没有遏制上市公司信息失真,反而对问题报告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损害了多数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问题,阻碍证券市场的发展,也是证券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信息披露,2010年共有32家上市公司由于会计信息失真受到相应处罚,其中23家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而另外6家上市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受到证监会的禁入处罚的限制,另有3家同时受到罚款和禁业的制裁。对比查阅这32家公司在被处罚前一年的财务年度报表可知,仅有1家公司被会计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然,出具90%以上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不能真正反映当前企业真正的财务状况,并且利益相关者也提出对外部会计信息的质疑。邱学文(2002)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阐述了上市公司信任度问题,表明投资者对会计信息质量疑虑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