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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机关公务员述职报告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镇党委书记 政治教导员 ***
华阳地处皖鄂赣三省交界点,长江黄金水道过境15公里,国家级重点工程望东长江公路大桥正在我镇辖区即将建成通车,特殊的人文地理历史环境,使华阳自古以来都成为兵家必争之地,华阳又是全县军事、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的正确领导下,镇党委政府针对新时期武装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着力抓好武装工作,并多次受到省市县等各级的表彰。现将我履行党管武装工作的情况作以简要汇报,肯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 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党管武装使命责任
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建立巩固的国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近一年来,我始终把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加强党对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领导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带领党委政府一班人站在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清党管武装的极端重要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努力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把民兵整组、民兵训练、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当常规工作来抓。做到制定工作目标时,不忘武装工作;部署任务时,突出武装工作;解决问题时,优先考虑武装工作。
二、 加强领导,全面提升党管武装工作能力
党管武装工作,就是要努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队伍。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我们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把武装工作纳入全镇目标综合考核范畴,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在对村、社区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我镇拿出3%的分值对武装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了党委对武装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武装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完善制度。在县人武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管武装的各项要求,建立完善党管武装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加以贯彻落实。三是强化素质。不断提升武装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加大专武干部队伍建设力度,确保专武干部配齐配强。同时注重抓好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四是狠抓建设。把武装工作经费15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武装工作正常开展,在镇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去年,我们仍投入了近5万余元,改善了镇武装部的办公条件,配备相关装备器材,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基本达标,受到省市表彰。五是规范用兵。我镇坚持把管兵、练兵与用兵结合起来,做到在“管”中“用”,在“用”中“练”。在县人武部的指导下,我镇按照规定程序,先后组织民兵开展了森林防火、秸秆禁烧、抢险救灾等一系列的活动,在实践中练兵,在练兵中强兵。更好地发挥了民兵在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三、与时俱进,贯彻落实新时期拥军优属工作
您正在看的述职述廉是:工商局人事政工科科长述职报告。一年来,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全体同志的关心帮助下,本人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局党组的中心工作和人事政工科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述职如下:
一、深化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新的岗位,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把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作为适应新岗位的当务之急。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认真学书记在十七大上作的报告,使我对践行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党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总结出的新理论、新观点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对指导今后的工作奠定了身后的理论基础。二是加强组工业务知识学习。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公务员考核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工作政策以及有关工资福利、干部队伍建设、基层教育、离退休政策等方面的各项规定,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业务知识,适应新岗位的基本要求。
二、恪尽职守,努力展现一流的工作业绩和精神面貌
新的职责,给我增添了奋发向前的动力。我始终坚持学中干、干中学的工作态度,勤恳努力,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研究分析了系统班子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在全市系统开展“四好班子”建设的实施方案》,对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的目标、意义、方法和步骤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是近期全市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参与了县级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交流、调整工作。起草了《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科级干部最高任职年龄的规定》,明确了系统内科级干部、工商所长、指导员的最高任职年龄,盘活了基层干部职务晋升的正常机制。二是组织了全市系统工资套改和非公务员定编定岗工作。起草了符合我市系统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系统非公务员定编定岗的人员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时限要求,经过摸清人员底数、核实身份和省局核实人员名单等工作,于6月7至8日完成了全部人员的选岗定岗工作。经统计,选择机关工勤岗位157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609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16人,事业单位工勤118岗位人。三是认真细致地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在市人事局的积极配合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政策,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报名、现场认定、资格审查、体检和政审等各项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市局机关的津贴补贴和通讯补贴。严格按照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规范调整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市级机关公务通讯费用管理改革暂行办法》的规定,自今年1月起为机关干部职工规范调整了各项津贴补贴并发放了公务通讯费,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人员的福利待遇,充分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五是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统计工作,为全市工商系统财政体制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认真完成了全市系统人员编制和工资情况、未上划机构和未上划人员个协秘书、津贴补贴项目等省局部署的统计任务,全面摸清了全市系统各类人员数目、工资情况、进入方式等基本信息,为在财政体制改革中争取有利的财政政策提供了翔实的资料。
为加强对2014年度我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2014年度考核工作主要以个人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
勤是指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学习进取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遵章守纪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办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公务员,共计27人,其中公务员13人,事业编制公务员14人。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每月机关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和年终主管领导评鉴、群众测评为主要依据,平时考核占40%,年终考核占60%。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总结(述职)。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个人年度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群众测评。组织群众测评会,村两委、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被评议人员作书面述职报告。
3、分管领导评鉴。分管领导根据个人述职、平时考核记录和群众测评等情况,实事求是的提出评鉴意见。
4、确定考核等次。街道党工委负责最终审核。主要依据被考核人考核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编制公务员的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总分100-90分为优秀等次分值,总分89-65分为称职(合格)等次分值,总分64-60分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分值,总分59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分值。对考核优秀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5天,对公示有异议的要重新审核。
5、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确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本人意见栏签字。
五、优秀比例确定
考核评优比例以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基数,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我街道办事处今年参加考核干部人数为27人,其中公务员13人,事业编制14人,评定优秀等级人数为4人。
一、考核范围
机关在编的科级以下(含科级)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市城管支队在编的科级以下(含科级)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有关事宜
公务员年度考核以被考核人职位职责和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公务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次。
考核的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
三、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年度考核的方法与程序,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执行,具体为:
(一)基本方法
各单位根据被考核人平时工作情况、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履行职责情况,写出评语,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经市城管委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自我总结。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写出述职书面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以机关、市城管支队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中,由被考核人首先进行述职,然后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分别参照年度考核的标准和具体要求,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
3.综合评定。
(1)对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规定的确定各个等次的标准条件,结合被考核人民主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并将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在考核的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7%以内。
4.呈报审批。机关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由组织人事处汇总后,报送市人保局审批。
市城管支队将所属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送组织人事处审核后,自行报送市人保局审批。
四、考核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从年1月5日开始,至年1月20日结束,各单位应在年1月18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一)年1月5日请机关各处室到组织人事处领取相关表格。
市城管支队领取相关材料后,自行复印发放。
(二)年1月5至8日,发放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完成个人书面述职报告。
(三)年1月9月至年1月15日。各单位组织民主测评并依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被考核人的初始年度考核等次,并将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年1月18日前,市城管支队应将年度《年度考核工作情况登记表》、《南昌市机关单位人事考核结果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以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材料送组织人事处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考核工作的规定,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考核执纪,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大对考核对象落实城市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建设、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核力度。
(二)各单位在进行年度考核时,要紧密结合平时考核,认真检查平时考核记录,真正做到客观公正。
(三)要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考察了解工作人员,落实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文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四)委机关被任命为委属单位负责人的(含驻区分局教导员以及东湖分局局长、红谷滩分局局长),回机关参加考核。
市城管支队外借人员和被任命为委属单位负责人的(含驻区分局教导员),回市城管支队参加考核。
(五)委机关工勤人员以及市城管支队聘用干部和工人的年度考核,参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上述规定执行(奖励部分除外),并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可按照所在单位参加考核的工勤人员(聘干和工人)总人数17%比例配给。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机关人员的个人述职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机关人员的个人述职报告范文一
今年以来,本人坚持以我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谦虚谨慎,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好学善思,努力提高信息调研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勤勉务实,认真完成工作中的各项具体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得到了街道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肯定。
一、严于律已,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觉悟。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坚持真理,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20xx年9月开始的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今年5月份开始的“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将机关各种会议作为学习的大好机会,做好笔记心得,遇到困难主动向领导请示、向同事请教,促使自己在工作上的迅速成长。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运用能力。
三、踏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今年共参加了组织办、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办公室、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双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基层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办公室等8个办公室的工作。无论是在哪一个岗位上,我都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完本职工作,并注重总结提高,探索高效的工作方法。
四、注重细节,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坚持以个人工作格言“上善若水,永不言弃”作为自己的言行准则,在生活中,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生活作风,摆正自己的位置,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以诚待人,爱岗敬业,勤俭节约,力求成为一名合格的机关公务员,为单位的建设和党建工作尽自己所能。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党的理论理解上还不够透彻,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工作经验尚浅,在办公室呆的时间多,深入村里的时间过少,跟基层的一些主要负责人关系不够密切,多数时间难以独当一面;再次,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今后,我将继续努力,克服缺点,发扬长处,为街道的各项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机关人员的个人述职报告范文二
我的岗位工作职责是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货币资金的核算、开具增殖税发票和现金及各种有价证券的保管等重要任务。刚刚开始的时候,让我担任出纳工作,我感到很委屈,我简单的认为出纳工作好像很简单,不过是点点钞票、填填支票、跑跑银行等事务性工作。但是当我真正投入工作,我才知道,我对出纳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是错误的,其实不然,出纳工作不仅责任重大,而且有不少学和政策技术题,需要好好学习才能掌握。并且刚刚从学校走出来,毕竟理论和实践是有一定的差距的,理论很难和实践相结合,这就对实际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很是我以前很难完全意料到的。况且我对公司的情况不是完全的了解,对公司的运作方式也还不熟悉,处理起来不是很顺畅,因此,工作的效率很一般,对工作形成了难度,还好的是,在各位公司领导、同事和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知道了如何办理货币资金和各种票据的收入,保证自己经手的货币资金和票据的安全与完整,如何填制和审核许多原始凭证,以及如何进行帐务处理等题,通过在实践中指导,业务技能得到了很快的提升和锻炼,工作水平得以迅速的提高。
经过了将近3个月紧张的工作实践和总结,知道了要作好出纳工作绝不可以用“轻松”来形容,出纳工作绝非“雕虫小技”,更不是可有可无的一个无足轻重的岗位,出纳工作是会计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它是经济工作的第一线,因此,它要求出纳员要有全面精通的政策水平,熟练高超的业务技能,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作为一个合格的出纳,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要求:
一学习、了解和掌握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
二出纳工作需要很强的操作技巧。打算盘、用电脑、填支票、点钞票等都需要深厚的基本功。作为专职的出纳员,不但要具备处理一般会计事物的财务会计专业基本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处理出纳事务的出纳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数字运算能力。
三做好出纳工作首先要热爱出纳工作,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四出纳人员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各种印鉴,既要有内部的保管分工,各负其责,并相互牵制;也要有对外的保安措施,维护个人安全和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五出纳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要热爱本职工作,精业、敬业,要竭力为本单位中心工作,为单位的总体利益、为全体职工服务,牢固的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上都是我将近3个月工作以来的一些体会和认识,也是我不断在工作中将理论转化为实践的一个过程。在工作中学习和努力提高业务技能,使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得到了迅速提高,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还将不懈的努力和拼搏,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和全体职工服务,和公司和全体员工一起共同发展!在此,我要特别感谢公司领导和各位同仁在工作和生活中给予我的支持和关心,这是对我工作的肯定和鼓舞,我真诚的表示感谢!
机关人员的个人述职报告范文三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机关工作人员,来到纪委、监察和审计局这个新集体已经3个月了,在过去的三个月中,我完成了从象牙塔到政府机关、从一个刚踏出校门的青涩学子转型成为了一名机关基层工作人员环境和角色的双重转变和适应,在过去的几个月中,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体会了机关工作的严谨和规范,在也学会了如何把理论知识用于实践工作。岁首年终,我静心回顾这半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
一、思想方面:由于以前在学校学的是XXX专业,对政治理论的学习相对较少,而现在作为一名公务员,要想更好的服务群众,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修养是必须的。因此在过去的3个语种,我非常重视理论学习,坚定政治信念,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活动,有针对性的储备自己的政治理论知识。尤其是学习党的有关文件、报告和中央、省、市深入学习贯彻精神的文件和资料,通过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用以指导自己的工作。
二、工作方面。我积极学习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由于以前没有从事过经贸审计类的工作,自身对法律、政策的了解还停留在比较表面的阶段,因此我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政策方面的东西,利用业余时间我查看了大量的有关书籍和单位以前的文件资料。抓住每一个学习的机会,在工作中只要有不懂的地方我都会虚心地向领导和同事请教,我清楚的知道自己缺乏经验,但是只要勤于学习业务,我就能挖掘出巨大的潜力。通过这三个月的学习和提高,我从刚开始工作时对业务的生疏和对工作的一些程序并不了解,慢慢的变得熟悉和了解,我相信,只要我继续努力,在老同志帮助我一定能迅速提高业务工作能力。11月份,在肇庆市委党校参加了为期一个周的初任公务员培训,在这一周里,我进一步了解公务员这一职业的特性,深入的学习了机关工作人员办事、办文、办会各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我了解了作为初任公务员如何能快速的通过学习提高自己各方面的业务能力。
为了正确评价我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德才表现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工作评价、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投身滨湖新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皖组字[2008]2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08]4号《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行绩效工资前,仍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奖金所需经费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奖金审批程序,各单位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时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
凡事业单位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于审核结束10日内办理考核优秀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为了正确评价我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德才表现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工作评价、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投身滨湖新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皖组字[20*]2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4号《关于实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行绩效工资前,仍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奖金所需经费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奖金审批程序,各单位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时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