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8 14:08:44
序论:在您撰写保险公司团险部工作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你单位《关于原军工总公司改组为集团公司后总部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有关问题的函》(委人字〔1999〕93号)收悉,为妥善解决改组后的军工集团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关于参统时间。同意各军工集团公司自批准成立之日(1999年7月1日)起,按照北京市政府1998年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请尽快到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二、个人帐户补建。为保证职工离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不因养老保险制度的改变而降低,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职工需补缴1992年10月至参统前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三、新老制度的衔接。为做好政策衔接工作,保证新老制度平稳过渡和军工队伍的稳定,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参照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时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执行的意见。即你单位参统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退休费计算办法(简称原办法)与北京市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并轨,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过渡期为5年。具体为:过渡期内退休的职工,在计算其退休费时,可用原办法与全市统一办法比较,原办法高于统一办法的部分,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补贴标准逐年递减,所需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具体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及并轨方案〉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2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2004年后退休的职工,执行全市统一的养老金计发办法。
【关键词】大型企业集团;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价值分析及策略建议
大型企业集团具有下属企业多、资产规模大、经营范围宽、地域跨度大、发展速度快等特点,要将大型企业集团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财产损失及人员风险进行有效转移,确保集团稳健发展,需要审视传统分散投保模式的弊端,并整合集团资源构建适合本集团的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机制。
一、大型企业集团分散投保的弊端
分散投保是指未经集团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由集团下属企业按其自身意愿自行投保的保险安排模式。集团分散投保的主要特征是保险安排分散化、碎片化。分散投保虽然可以发挥集团下属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但分散投保存在着以下诸多弊端:
(一)保费成本难以控制
集团下属企业分散投保将难以形成统一的保费规模优势,特别是地域分布较广的企业集团,更难以对下属企业所在地的保险公司形成有足够吸引力的保费规模,保险公司也就难以提供优惠的保险费率。而且单个企业对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不足,保险公司很难就保险费率进行让步。此外,如果下属企业在免赔额、附加条款方面设计不科学,例如设计过低的免赔额、在保障范围上贪大求全也将导致保费成本增加。
(二)管理成本难以控制
分散投保模式下,集团各下属企业均需单独进行市场询价或招标,集团整体交易环节增多,这无疑将导致集团整体保险安排费用的增加。此外,如果下属企业在保险安排时未能进行合理的统筹安排,可能会导致保险管理成本的增加。其中典型的表现形式是,企业为平衡各方利益就不同险种选择不同承保公司,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额外工作,而且企业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不同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导致管理成本进一步增加。
(三)风险可能无法得到有效转移
保险公司作为盈利性企业,其本身具有逐利性,在保费规模缺乏足够吸引力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对企业的高风险业务直接拒绝承保或承保时要求企业承担较高的免赔额以及附加限制性条件,这将导致企业面临的风险无法得到有效转移。此外,商业保险作为特殊的金融产品,企业如果缺乏专业的保险人才和知识,可能会导致企业面临的风险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例如企业一旦对风险评估、投保险种、可保资产、保险金额、免赔额等重要事项进行了错误的选择,企业在发生赔案时可能得不到充分的赔偿。
(四)不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增值服务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保险公司不断推出增值服务以吸引和留住客户,其中某些增值服务是企业普遍可以享受得到的,如小额赔案快速处理服务、全国网上通赔服务等。但价值含量更高的增值服务,如财产险中的防雷及电气安全检测服务、机动车辆保险中的自费药赔偿服务、团体人身险中的免费健康体检服务等等,则只针对VIP客户。而要成为保险公司的VIP客户,较大的保费规模是必要条件。在分散投保模式下因无法形成保费规模优势,保险公司也就难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
(五)不利于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全面风险管理的核心本质是建立统一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全员风险意识、综合运用风险管理技术进行风险规避和转移,使资产保值增值。在分散投保模式下,集团下属各企业在风险评估、保险安排和风险管理技术的选择和应用上自由选择,在此情况下,集团将难以构建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例如,某大型控股集团在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前,其下属企业在固定资产的保险安排上,有的投保财产一切险,有的投保财产综合险,保障水平参差不齐。此外,有的足额投保,有的明显不足额投保,使企业固定资产出现巨大的风险敞口。实践证明,分散投保不利于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二、大型企业集团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的价值体现
大型企业集团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是指将集团下属企业商业保险统一由集团总部进行统一设计、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的保险安排模式。相对于分散投保,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有利于成本控制
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可以有效形成规模优势,提高对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保险公司为争夺大型保费客户也倾向于进行价格竞争。此外,以此模式采购保险往往只需通过一次询价或招标就能完成,交易环节大幅减少,不仅有效降低了集团管理成本,保险公司也因节省了展业成本而更乐于为企业提供优惠的保险费率。总部位于广州的某大型国企实施保险统一集中管理后保费成本下降了37.12%,充分印证了统一集中管理有利于企业管控保险成本。
(二)有利于提升企业保险保障水平
通过统一集中管理形成的保费规模优势,保险公司可以给予企业更宽的保险保障范围,如放宽核保条件、增加扩展条款,降低免赔额等,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提升保险保障水平。例如,某纸业集团实施统一集中管理后,其固定资产保险方案增加了包括地震、灭火费用在内的50条附加条款,极大的扩宽了保险保障范围。
(三)有利于集团各企业享受更优质的保险服务
大型企业集团保险统一集中管理后,保险公司往往将整个集团及下属企业设为VIP客户并提供更多的保险增值服务。如某通信企业实施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后,其承保公司为该企业建立“总对总”服务机制、设立专项服务小组、开通理赔绿色通道、提供防灾防损检查、免费医疗体检等服务,极大的提升了该企业的保险服务体验。
(四)有利于提高保险采购透明度
统一集中管理后,集团下属各企业的保险采购将集中于集团总部,如果集团采取公开询价或招标,能最大程度提高保险采购透明度,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五)有利于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通过统一集中管理,大型企业集团可以建立起统一的保险管理制度、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统一的应急管理机制,可有效避免下属企业重保、漏保、错保、脱保、事故应急处理混乱等现象的发生。此外,集团还可以持续性的对下属企业的理赔情况、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动态掌控,有助于集团连续、全面地掌握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信息,以便迅速有效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大型企业集团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的工作重点
(一)统一协调集团内企业工作
由于集团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需要下属企业配合,为此应统一协调集团下属企业工作。具体而言,可成立由集团总部较高层级管理人员领衔的工作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具体工作。此外,开全集团工作会议,充分了解下属企业对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唯有全集团对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的意义、要求和步骤达成共识,才能有效推进工作进展。
(二)全面分析企业可保风险
为避免盲目投保,集团应安排专人对集团下属企业资产、人员、保险保障、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企业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划分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此外,应对可保风险进行分层分析,将可保风险划分为损失发生可能性大但损失金额小的风险、损失发生可能性中等但损失金额较大的风险、损失发生可能性低但损失金额极大的风险,以此作为投保的依据和出发点。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可保风险分层分析时,应尽量避免得不偿失的盲目性“逆选择”,即出于控制成本的目的而在主观上简单的判定风险的损失可能性和损失金额,此种做法将导致不足额投保现象的发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敞口。合理的做法应是根据企业历年的损失情况、风险损失承受能力进行综合判断。
(三)以行业为基础设计保险方案
统一集中管理并不意味着保险方案的绝对统一,大型企业集团行业跨度大、企业多、风险各异,若在保险方案设计时“一刀切”,对集团内所有企业采用相同的保险方案,必将出现险种局部适用、保障不充分或过大等问题。因此,大型企业集团在制定保险方案时,应以行业分类为基础制定保险方案,即“一行业一方案”,唯此,设计出来的保险方案才能确实切实符合企业风险转移需要。此外,在实施“一行业一方案”时,应在保险险种、附加条款、保险费率、免赔额、保险期限等方面实现统一化,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统一集中管理工作效率和风险管理成效。
(四)建立健全保险招标体系
保险招标在降低保险安排成本、加快保险安排速度、解决保险信息不对称问题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可以说保险招标工作的效果直接影响到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的成效。大型企业集团在设计保险招标体系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因素:一是价格因素,如果企业注重成本控制,可适当提高商务标的分值比重。但不能单纯的强调“价低者得”,即不能单纯的以最低价来选择保险公司,因为最低的报价既可能来自于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也可能来自于经常拖赔、惜赔、服务质量恶劣的保险公司。二是保险公司的实力,这可从注册资本金、偿付能力、保费收入、市场地位、承保业绩、理赔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三是保险公司的服务,可重点考察保险公司对保险方案的响应程度、服务人员专业素质、理赔承诺、增值服务等。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保险市场发展及竞争状况变化极快,因此企业需定期对保险招标体系进行审视和修订,以确保保险招标体系符合实际情况。
(五)适时采用共保模式
共保是指由多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投保人投保的险种,并按约定份额分享保费及履行义务。共保模式在大型项目、高风险项目和新险种项目上较为常见。相对于独家承保,共保使承保风险得以在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分摊,减轻保险公司赔付压力,降低保险公司拖赔、惜赔的可能性。大型企业集团如需采用共保模式,可从各投标保险公司中择优选择部分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但要注重首席承保人的选择和共保成员数量及承保份额的控制,以保证共保成员之间合作通畅。
(六)明确保险双方权责义务
为避免争议以及确保保险双方合作顺畅,在招标结束后集团总部应与承保公司签订“总对总”合作协议以明确双方权责义务。诸多实际案例已证明,只单纯签发保单的大型保险项目往往易在理赔和服务等方面发生争议并严重影响保险双方的合作关系。一份合理有效的“总对总”合作协议应秉持“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并系统性的涵盖保险方案、“总对总”工作机制、服务成员、出单流程、理赔机制、服务承诺、争议处理机制、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
(七)妥善处理新旧保险衔接关系
统一集中管理后将形成新的保险方案,企业面临着原保险方案与现行保险方案之间的衔接问题,若处理不当企业将面临保险脱节的风险。合理的做法是与统一集中管理后的承保公司提前进行书面约定,明确约定企业原保险方案到期后自动纳入现行保险方案,以此确保新旧保险无缝衔接。此外,在保费缴纳问题上,集团应根据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是由集团统一缴纳保费还是由企业按保费比例缴纳保费,以避免引起争议。
(八)妥善分配保险管理权限
统一集中管理并不意味着所有保险事务都归集于集团总部进行管理,相反应赋予下属企业适当的保险管理权限。具体而言,集团应将索赔处理权赋予下属企业,集团总部集中掌控保险方案设计、保险招标运作、管理制度制定等方面的权限。这是因为企业在赔案处理上比集团总部更直接、更具有针对性且效率更高。
(九)制定商业保险统一管理制度
为使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实现规范管理和高效运作,集团应制定统一管理制度,明确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的目标、要求、范围、职责分工、违规处理等事项。例如,广州某集团制定商业保险统一管理制度后,该集团无一家下属企业出现擅自投保、随意扩大或缩小保险范围、改动保险条件和保险公司等情况,极大的促进了该集团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目标的达成。
(十)引入保险经纪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
由于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因此大型企业集团可聘请保险经纪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保险经纪公司在法律上代表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在处理保险事务方面的专业顾问。保险经纪公司介入后,可在保险方案设计、保险招标、协助投保、索赔及风险管理等各方面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可促进集团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良性发展。目前我国许多大型企业集团,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均聘请了保险经纪人,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十一)建立工作评价及矫正机制
为保证商业保险统一集中管理有效运行,集团应建立工作评价及矫正机制。具体而言,集团应定期组织总部管理人员、下属企业、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全面分析和评价保险保障对象偏差、责任范围偏差、费率偏差、服务效果偏差和管理制度偏差,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矫正,以确保统一集中管理工作可以更加有效运行。
参考文献:
[1]孙蓉,兰虹.保险原理与实务[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2]刘新立.风险管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大型集团公司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模式可以划分为三种:企业自保、直接商业保险及第三方管理。通常国内的大型集团公司选择第三方管理的统保操作模式,即聘请保险经纪人协助完成统保全程工作。选用第三方管理模式投保,可以凭借保险经纪人的专业优势设计个性化的保险方案,通过其规模优势降低保险成本,借助其服务优势保障大型集团公司员工利益。
关键词:
集团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统保制度;保险经纪人;商业保险
我国从1998年开始逐步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该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承担、统账结合”。可见,保障水平低既是基本医疗保险的特点之一,也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之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补充形式,它可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制度进行分段补充,其功能在于:对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由个人账户支付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支付之余,需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因此,企业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根本意义在于“弥补社保不足,提高职工医疗保障待遇”。[1]补充医疗保险是员工最为关心的福利待遇问题之一,为员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集团公司在行业内的人才竞争力。鉴于此,集团公司通过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方式,弥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低的缺陷,减轻员工医疗费用支出的负担,是完善员工福利制度的重要方式。[2]
一、集团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统保模式的选择
为了让集团公司员工享受到同样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避免因待遇不等而给各下属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集团公司采取每个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统保的方式较为适宜。在统保的模式下,不但集团公司每个省份的员工能享受到同等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而且集团公司也可享受到因参保人员数量大带来的保费成本节约之效益,以及服务外包带来的管理成本节约之效益等。
(一)可供选择的模式依据统保工作参与方的不同,统保模式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企业自保、直接商业保险、第三方管理即聘请保险经纪人管理。[3]其中,企业自保是一种非商业保险的操作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承担了从制定统保政策、设计保险方案和报销制度,到宣传讲解、办理报销和接受咨询的全部工作。从现代企业管理和深化企业改革的角度而言,它有悖于“减少内耗、提高效益”的现代企业经营原则。鉴于此,企业自保的模式理应不在集团公司的选择范围之内。直接商业保险是集团公司直接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的模式,第三方管理是集团公司通过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保险经纪人)协助进行统保工作(包括统保策划、安排投保、协助索赔等)的模式。
(二)直接商业保险与第三方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1.直接商业保险优势与劣势直接商业保险是指集团公司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与员工需求相近的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险期内进行理赔,而前期制定统保政策、选择保险公司、确定保险方案、拟定保险合同的工作,以及后期协助员工办理索赔、收集退还索赔材料、监督保险公司按时赔付、接受员工投诉、核对理赔信息等工作仍然由集团公司承担。与第三方管理相比直接商业保险的优势在于:集团公司可以更为直接地掌握员工的赔付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操作情况,充分掌控统保工作的每个细节,操控力较强。与第三方管理相比直接商业保险的弊端在于: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不一定符合员工的实际需求,在统保的全程工作中,集团公司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去负责投保前的统保策划与保险安排工作,以及投保后繁杂的员工索赔与保险公司理赔的衔接工作和理赔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等,管理成本高。2.第三方管理模式即聘请保险经纪人管理模式优势与劣势第三方管理是指集团公司聘请保险经纪人协助完成统保全程工作,保险经纪人可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集团公司设计适宜的保险方案;通过采取保险招标/询价等市场竞争机制,帮助集团公司选择承保公司;在保险期内,通过“代为办理、定期汇报”的方式负责完成保险期内的各项服务工作。集团公司的职责是:向保险经纪人提出保险需求,提供人员情况;对保险经纪人起草的各种书面文件进行审议;确定承保公司;在保险期内,配合保险经纪人组织保险宣讲,接受保险经纪人对理赔情况的定期汇报。保险经纪人是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服务,设计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简单地说,保险经纪人就是投保人的风险管理顾问。聘请保险经纪人的优势在于:(1)专家管理,能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利因素保险商品是一种契约商品,是一张服务性很强的“期权合同”,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经济活动。投保人购买保险,买的是一张无形的契约,买的是一种体验式消费,买的是保险公司的信用。但是由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利益上先天矛盾对立,后天又严重信息不对称,长期以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方明显处于弱势。比如,在补充医疗保险的方案设计中,保险公司一般仅会主动提出对住院医疗给予保障,而不会主动提出对门诊医疗给予保障。因为在很多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不对门诊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所以保险公司鉴于承保门诊医疗的风险大于住院医疗的风险,故不愿主动承保门诊医疗保障。然而,门诊医疗保障正是广大职工最为需要的补充医疗保险保障之一。在投保人与保险人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保险经纪人可帮助投保人打破被动局面,通过精心设计保险方案、进行保险招标、保险谈判的方式,运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协助投保人获得涵盖更全面、保障更完善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2)可以帮助集团公司处理繁杂统保事务每个省份补充医疗保险统保工作并非是一项简单的保险工作,而是一项涉及保险方案的设计、保险公司的选择、索赔工作的开展、监控手段的执行、长效机制的建立等全方位的系统工程。保险经纪人作为专业的保险人士,能够为集团公司提供包括方案设计、保险安排、期内服务在内的全面的保险服务。特别对于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来说,保险经纪人所提供的期内服务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很多客户在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后,除了感受到索赔工作相对其他险种来说较为繁琐外,还经常遇到这样的难题: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速度慢、赔款迟迟不能到达、理赔信息统计数据有误、拒赔理由不够充分等问题。保险经纪人可以完全站在投保人的立场上,通过向投保人提供包括全程索赔服务、定期理赔数据统计分析、监督保险公司按期完成赔付工作等服务项目在内的保险期内服务,为投保人排忧解难、减轻负担。(3)便于平衡保险公司的关系由于每个省份补充医疗保险统保项目对于保险市场来说是一项大型的保险项目,所涉及的保费数额较大,因此一旦启动必定受到众多保险公司的关注。目前市场上的保险公司众多,除了更好地掌握与评价各家保险公司的经营水平外,如何平衡各家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将是摆在相关经办人员面前的难题。而保险经纪人在保险市场中处于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地位,其可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帮助集团公司缓解可能面临的保险公司公关压力,减轻相关经办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保险工作朝着预期的方向顺利进行。(4)运用保险经纪人的专业优势设计个性化的保险方案运用保险经纪人的专业优势,克服社保政策的地区差异,设计统一可行的保险方案。保险经纪公司的服务是制式化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的统一。制式化服务是指保险经纪公司在为众多的国内、国际客户服务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整套行之有效、标准统一、管理严格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标准。个性化服务是指保险经纪公司在为集团公司补充医疗项目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的过程中,结合集团公司的人员构成和管理特点,又在制式化服务的基础上,提高了服务的要求,完善了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在对各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充分研究后,保险经纪公司可为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设计一套能够与各省份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对接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该方案既能对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又能覆盖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并协助集团公司增加“门诊就医指定医疗机构”和“道德公约”的设置,避免“虚开发票”、“虚假就医”等道德风险对资金使用效益的侵害,从“医”、“患”两方面严防道德风险。(5)通过保险经纪公司的规模优势降低保险成本对于集团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而言,规模优势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统保的规模优势;另一方面,就是保险经纪公司的规模优势,例如国内某保险经纪公司拥有3000多家大中型客户群体,每年经手的保费达到几十亿,同时又拥有多家省级集团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一个超大型客户,保险公司基于此会给予其更优惠的承保条件,包括更合理的价格、更全面的保障和更便捷的理赔服务。直接商业保险与第三方管理模式各有利弊,但综合来看,第三方管理的优势较为突出,且弊端易于控制和规避。因此,建议集团公司选择第三方管理的统保操作模式。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差异化服务对比如图1所示:
二、建立集团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统保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保险经纪人协助集团公司制定统保工作计划保险经纪人协助集团公司制定补充医疗保险统保工作计划,包括工作时间表、各方工作职责等内容。集团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统保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如表1所示。
(二)保险经纪人协助集团公司制定统保方案保险经纪人在协助集团公司制定保险方案之前,先对各地情况进行调研,包括人员情况、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等,然后根据对调研材料的汇总分析结果,为集团公司制定适应每个省份各地社保政策的统一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保险经纪人协助集团公司设计补充医疗保险统保产品思路如下:1.弥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缺口集团公司加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后,员工的医疗保障仍将面临着一些“缺口”情况,如表2所示。2.拟定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常见保险产品的设计思路包括门诊医疗、住院医疗、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其中,门诊医疗出险概率较高,保险公司获利空间小,大多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但正是由于门诊医疗出险率高,使得门诊医疗的保障显得尤为重要。保险经纪人会通过免赔额、保险金额、赔付比例、日限额等诸多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让广大员工享受到门诊医疗保障,同时将赔付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住院医疗发生概率较低,然而一旦发生住院,医疗费花销可能很高,特别是危重病人往往会采用疗效好但社保不予报销的自费药品,这些因素都将给患病员工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压力。保险公司为了规避这部分风险,通常做法是“社保管什么,保险公司就管什么;社保不管的,保险公司一概不管”。为了保证员工的切身利益,保险经纪人在制作方案时会充分考虑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程度,适当扩展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界定、既往症界定、观察期设置、理赔条件等方面存在较为严苛甚至不合理的地方,保险经纪人在设计重大疾病保险时,首先会将多发的重大疾病纳入到保障范围中,其次对观察期、保险理赔条件等进行更加人性化设置。意外伤害保险容易在保险起期、理赔等方面产生纠纷,并且对参保人员的年龄有着严格的限制。对于这些问题,保险经纪人都将在方案中予以合理的解决。为弥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缺口,保险经纪人可为集团公司拟定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如表3所示。以上方案中,补充医疗保险责任涵盖门、急诊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含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即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最高给付金额不超过约定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以上三个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对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理赔后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按照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最高给付金额不超过约定保险金额。3.补充医疗保险费估算假设:每个省份的集团公司员工统保,总参保人数约为2500人(其中,在职人员1800人;内退人员700人;无退休人员),平均年龄为44~45岁,则预计每人补充医疗保险费为:600元/年。其中,因保险经纪人不能给予保费报价,所以以上保费价格为保险经纪公司在保险公司标准费率的基础上,结合以往项目经验进行估算的结果,并非报价。最终保费价格待保险经纪人获得集团公司书面授权后,向保险公司询价和谈判而定。
(三)保险经纪人协助集团公司进行询价,由集团公司确定承保公司保险经纪人协助集团公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通过保险招标的方式来选择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最好选择多家,这样在保险公司之间会形成竞争机制,有利于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保险询价,保险经纪人根据各保险公司的报价情况,制作报价分析报告提交集团公司审阅。在集团公司初步确定承保公司范围后,保险经纪公司进一步协助集团公司与入围保险公司进行谈判。最终,由集团公司确定最合适的承保公司。
(四)保险经纪人协助集团公司签订统保协议集团公司在确定承保公司和保险方案后,保险经纪人负责起草《补充医疗保险协议》,并协助集团公司与承保公司签订该协议;保险经纪人负责起草《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经集团公司审核后,保险经纪公司与承保公司签订该协议。
(五)保险经纪人负责集团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的期内服务工作保险经纪人建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负责集团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的期内服务工作,包括保险宣传服务、全程索赔服务、理赔数据统计分析服务等。对于索赔服务模式的初步设想为:参保人员直接将索赔资料在约定时间邮寄至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代为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并监督保险公司及时、正确地进行理赔和划拨赔款。然后,保险经纪人通过定期汇报的制度,保证集团公司及时了解总体赔付情况、各下属机构的具体赔付情况、各科目(如门诊、住院)、各类人员(如在职、内退)的具体赔付情况等。保险经纪人通过全面、细致、专业的期内服务,减轻集团公司及各下属机构的工作负担。
三、具体案例分析
下面以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补充医疗保险统保情况作为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集团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提供借鉴和参考。2002年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各下属机构逐步加入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为了解决员工医疗保障水平相对低的问题,采取自保方式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对员工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实报实销;2005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下属机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降低医疗费用报销的管理成本,决定通过商业保险形式对其员工的补充医疗保险实行集中管理,并委托保险经纪公司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统保事宜。在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的设计下,完成了其所有下属机构的补充医疗保险统保工作。工商银行新疆分行下属11000余名在职人员、内部退养人员、退休人员,拥有了统一的补充医疗保险保障,享受到了源自同一服务机构的统一服务标准;同时,通过补充医疗保险的统一运作,实现了对各下属机构补充医疗福利待遇的有效监督与掌控,获得了由“规模效应”、“服务外包”带来的“成本节约”、“管理便捷”等显著的统保效果,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为工商银行新疆分行提供了以下系列服务支持。[4]
(一)设置服务保证金,约束保险公司的规范操作制作了保险手册,进行培训讲座,确保宣传到位。为了约束保险公司在理赔工作中能够规范操作,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特别要求保险公司于投保时向工商银行新疆分行的指定账户中存入一定金额的服务保证金,并随时保证服务保证金的金额维持在期初水平。若保险公司一旦发生赔付延迟等违约情况,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可扣除一定数额的服务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二)打破保险公司理赔申请书的固定模式,设计适合本项目的理赔申请书保险公司的理赔申请书通常为:一份申请书可支持多个险种的索赔。针对某一个险种的索赔来说,保险公司的理赔申请书必定是不够完善的。为了保证索赔工作能够更加准确无误的进行,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精心设计了一款与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补充医疗保险理赔流程相适应的理赔申请书。
(三)建立“个人—地州—江泰—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模式,确保理赔安全为了确保理赔服务工作能够“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2006年续保时,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协助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将原有“每人分散索赔”的理赔服务模式,转换为“地州集中索赔”的理赔服务模式。同时,为了促进新疆分行非在岗人员的再就业,江泰保险经纪公司采取聘请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内部退养或退休人员的方式,来设置各地州补充医疗保险经办人。通过地州集中收集、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统一管理、保险公司进行核赔的模式,确保理赔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通过详细、深入的理赔分析,协助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全面掌握赔付情况2006年7月,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对首个保险年度的理赔记录进行细致整理与核对,向工商银行新疆分行提供了年度理赔分析报告。报告从各月、各地州、各类人员、各赔付科目、整体赔付五个方面,详细对理赔数据进行了统计与分析,为其全面掌握赔付情况提供了有力支持。2005年通过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在保险市场上为其补充医疗统保项目进行询价,并与保险公司进行多次的谈判,最终,工商银行新疆分行以很低的保费水平获得了承保。2006年续保时,江泰保险经纪公司通过调整保险责任,加强风险防范,以及引入其他保险公司竞争等手段,维护了保费水平不变,确保了工商银行新疆分行财务支出的稳定。截至2011年5月,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已在新疆、四川、福建、厦门、山西、陕西、北京等19家工商银行省级分行成功运作了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5]综上所述,工商银行新疆分行构建补充医疗保险统保制度为国内其他大型集团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建议借鉴其形式和经验对员工的补充医疗保险实行集中管理,并委托保险经纪公司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统,构建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统保制度。
参考文献:
[1]张苗.补充医疗险之合理搭配[J].中国社会保障,2005(01).
[2]施解荣.积极稳妥地发展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J].保险研究,1999(06).
[3]于景岱,徐尧生.自管还是托管———关于完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运营的思考[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3(04).
[4]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分散投保的主体在谈判能力上的相对劣势,导致一些风险较高的集团所属企业在投保某些险种时经常被保险公司拒保,从而使得这些企业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其抗风险能力受到较大影响。即使有的企业获得了保险公司的投保许可,最终的投保费率也远远高于市场整体费率水平。总之,分散型保险管理体制所固有的投保主体谈判能力弱的缺陷,使得有些企业无法正常投保,从而缩减了企业集团的保险保障范围,降低了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水平。
二、构建企业集团统一保险管理模式
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实践经验,要想突破分散型保险管理模式所导致的困境,就必须从模式的变革入手,通过采用企业集团统一保险管理(以下简称为“统保”)模式,利用企业集团的规模优势和专业优势有效克服相较保险公司在专业知识、经验、实力、信息、议价能力、谈判能力等方面的相对劣势,从而帮助企业集团以最低保险成本支出获得最大的风险保障,实现企业集团保险效益的最大化。当前,我国企业集团的统保模式主要有三种,即高度集权型的“集中决策、集中投保”模式、半集权型的“集中管理、分包采购、分别投保”模式和指导型的“集中指导、分散操作”模式。考虑到集团所属企业的实际保险需求、利益和投保积极性,结合上述各种模式的预期实施效果,建议我国企业集团应将“集中管理、分包采购、分别投保”的统分结合模式作为保险管理模式转型的首选。第一,集中管理。企业集团作为保险工作的管理决策中心,负责制定统保政策(统保方案和统保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划、保险产品的选择和设计组合、组织统保实施以及对统保实施的监督审计等。第二,分包采购。企业集团根据集团所属企业的业务类型、风险状况及保险需求将集团保险业务划分为不同的保险包,并在集团层面上将这些保险包作为一个整体统一采购,所属企业按照各保险包的采购结果及统保操作细则,进行具体的保险业务安排。第三,分别投保。集团所属企业按照企业集团统一采购的保险价格及统保操作细则,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对必选险种及可选险种进行组合,分别进行保险产品的投保操作。综上,统分结合模式不是简单的“分”或者“统”,它是根据实际情况有“统”有“分”。在该模式中,集团所属企业仍是保险业务的投保主体,仍享有原有一切权益。“统”的出发点是企业集团利用其规模优势和专业能力来统筹规划整个集团的保险业务,落脚点则是为了实现集团所属企业保险权益的最大化。在统保具体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多数企业与现有保险公司的常年合作关系,投保企业可按统保条件优先选择原承保公司,若原承保公司无法接受统保条件,再由企业集团与投保企业协商进行保险安排。这样,统分结合模式既发挥了企业集团统一采购的规模优势和专业优势,又充分增进了集团所属企业的保险权益,尊重和保护了集团所属企业的投保意愿和积极性,从而有助于企业集团保险模式转型的顺利推进。
三、企业集团统一保险管理模式的优势
(一)能够有效解决漏保和投保不足问题第一,在统保模式下,企业集团可以在所聘请的保险经纪公司的专业技术支持基础上,由自己的专业人员凭借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来统一确定企业集团投保险种的范围,这将有助于避免漏保和投保不足问题的产生。第二,统保模式强调从集团层面和宏观角度对保险业务进行统一规划,这有助于克服集团所属企业的个体视角所产生的局限性和侥幸心理,从而能够对是否投保一些事关重大的保险险种做出正确的判断。第三,企业集团统保的规模优势使得企业集团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和谈判优势,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投保费率过高或保险公司拒保等所导致的漏保及投保不足问题的发生。(二)能够大幅降低保费支出第一,统保的规模优势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和谈判优势,从而使企业集团能够获得更大幅度的保费优惠,起到有效降低保费支出的作用。第二,企业集团能够从宏观层面对保险险种进行优化组合,例如以保费更低、保障更好的雇主责任险来替代团体意外伤害险,从而起到降低保费支出的作用。根据我国企业集团统保的经验数据,统保模式通常能够使企业集团的保费支出节约30%以上。(三)能够提高索赔时效,增加保险效益一方面,企业集团能够预先与保险公司就相关理赔服务如事故报案制度、核定损失的时限及支付赔款的时限等事项进行约定,这既可确保理赔的时效性,又可提高案件的结案率。另一方面,拥有规模优势的企业集团通常会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的VIP客户,从而索赔服务会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也会进一步提高。总之,统保模式下保险公司的拒赔、惜赔、少赔、拖赔等现象将大大减少,企业集团的保险效益将获得实质性提升。根据我国企业集团统保的经验数据,统保模式下企业集团因索赔效率提高而增加的保险效益将达到总保费支出的10%以上。综上,考虑到保费支出的节省及索赔效益的增加等因素,统保模式可为企业集团增加40%以上的保险效益。(四)能够帮助高风险企业获得保险保障一方面,企业集团可以利用较强的议价能力和谈判优势,协调相关保险公司为高风险企业办理相应的投保业务。另一方面,还可以针对高风险企业的风险状况及保险需求,要求保险公司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的保险方案。可见,统保模式有助于解决高风险企业被拒保或保费成本高企等问题,从而有效解除高风险企业在投保上的后顾之忧。
四、统一保险管理模式的具体实施
团险蛋糕 有待做大
来自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团险业务保险收入达到580.35亿元。今年1-10月,团险业务实现保费约为500亿元左右。全球知名的波士顿咨询公司预测:2006年中国团体寿险将达到1000亿元的规模。在众多外资及合资保险公司看来,中国团险市场无疑是一块香喷喷的蛋糕。
我国保险业起步于团体保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保险市场的培育完善,国内保险业由于多年使用行政手段,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相对滞后。有关统计表明,团险保费在人身险保费收入中的比重已从1996年的87%下降到2003年的不足20%,成为制约人身保险业快速发展的“瓶颈”。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目前只有中资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团体保险。从团险市场的现状看,中资公司仍主要靠传统的学生平安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短期业务来维持保费规模和市场份额,产品结构单一,管理、技术、销售、服务较为滞后。相对国内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而言,团体保险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保险业界及监管人士认为,一旦外资进入团险市场,必然会以其经验和技术的优势抢占这一潜在的巨大市场。
外资逐利 紧忙热身
3年过渡期内,外资保险公司只能销售个人寿险保单,但外资保险已经在为进入团险市场提前热身,并开始制定他们进入团险市场的战略计划、评估业务模型等。
据权威媒体报道,作为国内首家合资保险公司,中宏人寿的市场调研等准备工作从2002年初便开始着手。目前该公司已设有专门的员工福利保险部门,负责团体保险和企业年金业务等各项工作。此外,美国友邦保险也已组建了专业团险事务部门,并派员赴美国总部参加培训。
诚如保监会人士所言,洋保险商们的意图不仅仅在于传统的短期团体意外保险,而是更看重市场空间更大的中长期团体员工福利计划。在发达国家,企业为员工提供诸如退休金计划、团体人寿保险、医疗费用保险已经非常普及。团体保险几乎等同于员工福利计划,商业保险公司则是员工福利计划的主要提供者。
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表示,随着我国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对团体员工福利的需求日趋成熟,社会保障制度在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方面政策的支持日益明朗,以员工福利计划为主要经营方向的团体保险,将成为保险业新的业务增长点。目前我国企业年金规模接近500亿元,加上以年金名义销售的保险产品有430亿元,企业年金成为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魏迎宁说,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每年1000亿元左右。世界银行更为乐观地认为,到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总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
外资保险 看重资源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陈文辉说,这两年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合资寿险公司,大都十分重视资源互补,合作双方在远期战略定位方面已逐渐成熟。
此间观察家认为,尽管中资保险公司在团险市场上已经有着多年的开拓,在营销网点的营建和客户资源上都有着先行者的天然优势。但是,今年年初发生在中美大都会人寿身上的首都机场“航意险垄断事件”却传递出一个信号:合资保险公司利用股东资源优势强攻市场的力量不可小觑。合资保险公司在借助外方股东的国际经验、成功的产品及技术系统之外,还会充分利用中方股东的资源打开新的销售渠道。
一份有关企业年金市场的调查报告表明,目前对年金险有需求或潜在需求的企业团体主要有四大类:以电力、电信、石化、银行等行业部门为代表的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企业;受国外母公司影响的跨国企业和三资企业;成熟的大中型民营企业。而目前各家合资保险公司的中方股东,几乎都有上述四类企业的背景,外资进入中国也可谓“攀龙附凤”。这样,今后光做股东业务就将有一块规模不菲的保费来源。
中宏人寿是由加拿大最大寿险商——宏利金融集团与中国石化集团组建的合资保险公司。公司负责员工福利保险项目的助理总经理张剑锋表示,中宏会充分利用中方股东的资源,寻找一些潜在的业务,但不会单纯为了保费规模而盲目展业。而由意大利忠利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合资组建的中意人寿北京分公司一位高管向记者表示,中石油系统120多万职工,加上家属共有200多万人,他们都将是中意的忠实客户群。
中资保险 积极备战
随着12月11日的临近,中国团险市场即将开门迎宾。据悉,保监会正紧急召集中资保险公司商讨国内团险业务出路、拟定对策,一个有关团体保险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已数易其稿出台在即。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陈文辉寄望保险公司“以员工福利计划为突破口,转变经营观念,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繁荣团体保险市场!”
“中资保险公司在团险业务方面最大的优势和弊端均在于,他们是通过很强的商务关系进行销售的。许多保险公司与企业机构客户建立了一种既牢不可破又无需销售技能的关系。这种关系对外资保险而言是个挑战,但相形之下,中资公司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因为他们需要提高产品创新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如此表示。
一、财产险集中统一投保是必然选择
1.降低集团企业的保险成本
我们以财产一切险(对存货、固定资产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等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的一种财产险险种)为例,对照某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费率表,假设投保财产一切险的保额为10亿元,各成员单位分散投保的保费为10亿元×0.0340%=34万元,而集中统一投保的保费为10亿元×0.0120%=12万元。同样的保额,集中统一投保的保费较分散投保节约22万元。
2.为集团企业争取更有力的安全保障
集团各成员单位集中统一投保,充分利用了规模效应,可以为集团企业在与保险公司谈判中获得更大的话语权,除了优惠的保险费率外,还可获得其他更优惠的承保条件,如责任范围、免赔额等等,为集团企业提供更有力的安全保障。
3.有利于集团企业获得优质的保险配套服务
集中统一投保方便保险公司为集团企业量身定制保险服务计划,组织专班负责,减少索赔处理环节,加强沟通,使定损、赔付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以及集团企业的防灾防损培训等等,切实做好全方位的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
很多保险公司还将对集团企业的财险优惠政策、优质服务延伸到集团职工的车险、其他财产险等。
4.有利于集团对成员单位保险事务的统一管理
集中统一投保将各成员单位的投保范围、险种、保险期限、责任范围等保险条件进行统一安排,可以避免因各成员单位保险期限各异而需在不同的时间办理投保续保,避免因各成员单位的风险意识不同而造成投保不足、脱保或漏保情况等。
二、集团企业财产险集中统一投保流程的探讨
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型集团企业对其保险都实施了集中统一管理,成功的先例将对集团企业的财产险集中统一投保工作起到示范和借鉴作用。
集团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财产状况、风险特点,制定科学的保险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统一投保工作。集中统一投保工作流程大致如下:
1.明确集团企业的保险需求。由集团企业负责保险工作的部门对集团企业各成员单位的资产状况、使用环境进行摸底汇总;组织对各成员单位的风险进行风险勘察与风险评估;结合各成员单位的保险意向申报,确定集团企业的保险需求。
2.拟定投保方案。根据集团企业的保险需求,拟定保险方案,主要包括投保范围、投保险种、保险责任以及保险公司的选择等。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各项资产的投保工作,采用招标等方式确定保险人,降低资产损失风险,防范资产投保舞弊。并分别在存货、固定资产章节中予以强调。
很多企业在投保范围的确定上都遵循全面性原则,即凡属企业拥有、控制或具有保险利益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办公设备、存货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或在经营过程中可能给雇员或公众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按法律规定由集团承担责任的风险,均纳入保险管理范畴。
财产险的相关险种较多,各成员单位风险点又不尽相同,在实际工作中可考虑用统分结合的方式来兼顾共性和个性。我们将财产险险种分为两类:一类为基本险种,对一般财产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风险提供的基本保障或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投保的险种;一类为特殊险种,针对特殊财产特殊风险所投保的险种。对基本险种进行强制统一投保,特殊险种由各成员单位申报后集团总部统筹安排。
投保范围及投保险种确定后,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就是保险责任的确定。保险责任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可包含扩展条款(或称特别条款),其作用是对原格化合同中的保险责任予以扩充,可使被保险人获得更全面、更有力的保障。故在拟定保险方案时,应充分考虑集团企业的风险状况、保险需求,合理确定保险责任,以便下一步与保险公司的谈判。
保险公司的选择要注意防范舞弊,采用招标等方式。
3.建立科学的保险管理制度。规范保险投保、风险防范及事故索赔等工作的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人,避免出现互相推诿、重复低效劳动等局面。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5-0124-04
[作者简介]赵广会(1990-),女,汉族,山西定襄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保险理论与实务;杨新顺(1962-),男,汉族,副教授,中国保险学会理事,新疆保险学会理事,新疆首批保险市场监督员,研究方向:保险理论与实务。
[基金项目]自治区项目课题“延迟退休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的影响研究”,人文社科类(项目编号:XJGRI2015118)。
一、兵团农业保险现状
新特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是由兵团模式和地方模式组成。本文仅就兵团模式进行阐述。农业是兵团的基础产业,农业占兵团经济总量的38%,远远高于全国水平,所以农业的发展直接决定着兵团的发展,但是兵团又是一个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区域,根据兵团民政局数据,“十二五”期间,由于各类自然灾害频发,造成年均兵团人次受灾40多万元,损失更达30亿元以上。“十二五”期间农业保险总计理赔1240亿元,农业保险对兵团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兵团农业保险是由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承办的。为提高服务质量,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建立了服务网络及专业农险队伍。目前,新疆分公司所属各级机构共有238家,其中地州分公司19家,营业部1家,支公司145家,营销服务部73个,农业保险服务网点2185个,机构网络遍布天山南北,是疆内目前唯一一家基层机构覆盖所有团场和95%以上农业连队的公司。2015年兵团农业保险规模同比增长1808%,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82个百分点。
兵团模式是中国独一无二的模式,兵团是中央直属单位,实行的是统保方式,兵团中央补贴性农业保险保费构成仅由中央和农户两部分组成。其中,种植业:中央财政65%,农户自负35%;养殖业:中央财政80%,农户自负20%。而地方是由中央、省级、县级和农户四部分组成。
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经营优势
(一)与兵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中华联合最初就是为兵团服务的。通过多年的合作,公司的基层机构与各师、团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公司员工绝大多数出身于兵团,是团场职工的后代,对团场有着深厚的感情和难以割舍的纽带关系,这些员工多年服务兵团团场,有扎根兵团、服务团场的牢固敬业意识,并且有强大的动力全身心投入到服务团场的工作中。通过长期与师团合署办公,共同奋斗,形成了唇齿相依的默契关系,了解师团基本情况,熟悉师团基层工作流程,掌握师团农业生产动态,为全面开展农业保险承保、查勘定损、理赔服务等各项工作打下基础,能够积极协助团场开展防灾防损及农业技术应用推广。
(二)积极引进新科技,加强专业服务能力
在开展农业保险过程中,通过引入电子信息先进技术,如无人机、卫星遥感、3S远程查勘等,提升农业保险技术含量和专业服务能力。为了提高兵团农业保险工作效率和科技含量,中华联合利用无人机及卫星遥感技术,分别构建了采集平台、展示平台和分析平台,目的就是将农业保险全流程管理和农业遥感信息紧密衔接,克服了农业保险的“承保、定损、理赔及区划”难题,打造农业保险“按图作业、按地管理、服务到户、防灾防损”新模式。通过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飞行,GPS地面定点采样三位一体的综合手段进行农险灾情查勘,避免了现场查勘时的盲目性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公司还引入了养殖业3G远程查勘技术,利用新技术、新手段优化并再造管控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查勘成本,防范道德风险。
(三)拥有健全的机构网络,为农户提供“零距离”优质服务提供了保障
中华联合公司在兵团各师、团都有保险机构,形成了全面的服务网络,为农险服务提供了重要的机构保障。目前,新疆有2185个农业保险服务网点,机构网络遍布天山南北,是疆内目前唯一一家基层机构覆盖所有团场和95%以上农业连队的公司。公司除农险业务以外,还开办了相当规模的家庭财产险、机动车辆险、农机具保险、农户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业务,这些涉农保险产品能够适应市场需求,为农民生活的多样性提供了一系列保险服务。
(四)承保流程与理赔流程明确清晰
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承保与理赔已经相对完善,有一套自己独特的程序。承保过程包括承保前投保的资料准备、保险人验标、投保人填写保单、系统录单等;理赔堪损过程包括报案、调度、查勘、核损、立案等。具体如图1、图2所示。公司保费收取方式有两种:一是农户直接将保费交到或转账给保险公司;二是农户将保费交到团场或连队,由团或连统一交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理赔款以打卡的方式,直接转账支付到农户。
三、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
(一)兵团职工缴费负担过重
与地方农业保险由四部分组成不同,兵团农业保险只有中央和农民两部分组成。由于兵团特殊的财政体制,农户需要承担本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缴费比例,同一补贴作物兵团农工要承担35%种植业保险自负保费,而新疆自治区地方农民只需承担保费的20%以内,而兵团农工比地方农民至少要多交15%的保费,同一地区补贴标准不一致,客观上造成了兵团农工不能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二)产品结构较单一
例如,养羊保险、林果业、农业设施、森林等产品不够,投保严重不足。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下,2015年初,兵团羊存栏量达53055万只,羊肉产量88万吨,已成为广大牧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但是养羊业投保率一直不高,2015年,羊参保数量为2416万只,投保率不足5%;在兵团,特色林果业和设施农业不论从资金还是劳动力来说,都属于密集型产业,高投入高产出,发生灾害的概率会更大,并且一旦发生灾害,就会形成不可估量的损失。2015年,兵团设施农业参保面积仅441亩,林果业参保面积仅8240万亩;兵团森林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森林面积达2000余万亩,涉及全兵团15个师局的近2万户林业种植管理户,2015年兵团林业投保率不足1%,参保面积仅为1569万亩。这些险种由于缺乏政策支持,农户投保不足,保险公司盈利微小,甚至亏损,使得设计保险产品的动力不足。
(三)没有建立相应的数据库系统
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在不断引进高新技术,通过引入无人机、卫星遥感3S远程查勘、养殖业3G远程查勘的高新技术,提升农业保险技术含量和专业服务能力。但是目前公司还没有建立一些数据库,如气象数据库、农产品数据库、专家系统、灾害风险系统等资源库,使得保险公司不能够有效得到合理的农业信息。
四、对策建议
(一)适当降低兵团缴费率和免赔率
兵团职工缴费负担过重,一是由于兵团农业保险只由中央和农民两部分组成,少了地方模式上省级与县级政府的支持。二是由于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存在的盈利性所导致。所以要想降低缴费率和免赔率,进一步加大对新疆兵团的政策扶持;保险公司要合理规范保险全过程,包括与相关部门合作、采用高新技术提前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机率,使保险标的损失率达到最小,在政府与公司双重的作用下,在相同的利润条件下保险公司设计产品时就可以降低缴费率和免赔率。
(二)探索多元化农险险种
兵团属于特殊的行政体制,要探索多元化农业保险险种,一是中央以及政府必须将关系到当地经济发展以及农民生计的养殖业和种植业列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大对这些作物的扶持力度,如林果业、农业设施、森林、养羊等带动一个地区经济的作物。二是保险公司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险种,如收入、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区域产量指数保险、卫星植被生长指数保险、牲畜死亡率指数保险),这些新产品要实际考虑农民的需求,在农民与公司都满意的情况下还可以有效避免道德风险与逆选择。因为兵团分布在新疆14个地、州、市境内,区域跨度比较大,保险公司要针对不同地区设计出符合当地的产品,实行产品、费率、保额等差异化,满足农民的不同需求。
(三)建立与农业相关的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