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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申请书范文

时间:2023-02-22 13:26:46

序论:在您撰写开户申请书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开户申请书

第1篇

申请书格式

开户申请书一般由标题、正文和结尾3部分组成,多用表格式。

1.标题。

标题即“开户申请书”。

2.正文。

开户申请书的正文包括开户单位情况、已开账户名称和申请单位向金融机构提出的保证3个方面。

(1)开户单位情况。开户单位情况应如实全面地陈述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资金来源、所属所有制性质、工商登记字号及单位地址等有关情况。

(2)已开账户名称是指申请以前企事业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应注明开户银行、账号及账户名称。

(3)申请单位向金融机构提出的保证。

(4)结尾。

开户申请书的结尾应注明申请日期,且加盖开户申请单位公章及财会人员印章。

银行开户申请书范本

申请开户单位名称

申请开立账户名称(全称)

单位性质及级别

工商管理局批准文号

地址

电话

上级主管单位

电话

申请单位盖章:

(正式公章及负责人章)

年 月日

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日

银行调查意见:

科目归属

账号

支票或存折户

是否计息

审批意见:

(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资金来源

资金运用

生产、经营范围

商品、原料来源

主要产品

销售方式和范围

利润和亏损

专项基金

财务管理

现金库存限额

发薪日期

职工人数

附属单位

外地采购

外地单位往来

附:

银行开户申请书是单位向银行申请开具账号的书面请求。

银行的账户分为基本账户、辅助账户、专用账户三种。基本账户是独立核算的单位和独立核算会计单位在银行开立的重要账户。辅助账户是为了方便非独立核算附属单位款项收付所开设的账户。专用账户是指银行为单位开设的具有特殊用途的账户。

注意事项

(1)提交有关开户的证明。申请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凡属机关、学校、部队、人民团体等事业单位,必须向银行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凡属企业单位,必须向银行提交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凡属个体工商户,必须向银行提交由市街道居委会或农村乡政府出具的证明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上述证明文件经银行审查通过后,由银行发给开户申请书。

(2) 填写印鉴卡片。印鉴卡是盖有开户单位公章和财务主管、会计经办人员印章的卡片,它具有法律效力。申请开户单位在印鉴卡上预留印鉴,日后,银行凭此审查鉴别开户单位每一付款凭证的真伪。印鉴不符,银行不办理付款,以保护开户单位的存款安全。开户单位要求更换印鉴时。应重填印鉴卡片,并由开户银行注销原卡片上预留的印鉴,另行启用新印鉴,在用新印鉴之前,用旧印鉴签发的支付凭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银行概不负责。

(3)银行编发账号,开户单位的账号即为账户代号,它是由银行根据单位的行政隶属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资金性质而指定其使用的相应的科目,加上开户单位的顺序号所组成。

(4) 开户单位使用银行账户时应遵守的规定:开户单位办理存款取款、收付转账等业务活动时,必须遵守银行信贷、结算和现金管理等规定;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单位业务经营范围的资金支付,不准出租、出借他人使用,开户单位应如实向银行提供账户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服从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2篇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人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经营者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二者至少填写其中一个。

5.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8.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第3篇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__万元或查封被申请人价值__万元的财产。

 

   

财产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为确保贵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能得到顺利执行,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望贵院依法裁定如上请求。

 

   

附:财产线索:

 

   

被申请人开户行及帐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被申请人的财产存放地:

 

   

申请人将提供价值约__万的__车一辆进行担保。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时间:

  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范例2

 

   

申请人:杨xx,女,汉族,1978年04月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xx镇xx路xx号xx栋2单元3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被申请人:李xx,男,白族,1975年09月7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

 

   

1、 定期存单:账户39500xxxxxxxxxx,存款500000.00

 

   

(五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2009.6.3存入;

 

   

2、 活期账户:建行大理xx分行开户,存款不详,

 

   

卡号6227xxxxxxxxxx,账号39500xxxxxxx;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因家庭共同存款控制在被申请人的上述两个账户内,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特向贵院申请保全。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家庭共有的房产一套。坐落于大理市xx路x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2005xxxxx,建筑面积105.32平方米,市场价值在60万左右。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第4篇

本人___,男(女),生于___年_月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因户口本不慎丢失,现特申请补办户口本。

申请人:___(申请人签章并加盖手印)

年 月 日

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书二:申请人:___,性别:_,现年: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家住_____________。

申请事由:本人是____大学____级毕业生,经考核成绩合格于____年取得了毕业证书,但因不慎将毕业证书遗失。现因工作需要,特请求____大学给予补办。望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书三:__银行__支行:

我公司全称_____公司,不慎将__银行__支行开户许可证遗失,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_,开户许可证核准号:___________,特申请挂失,请予以补办。

特此申请

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账户贵金属;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12-0059-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12.16

在国内CPI连创新高、个人资产被侵蚀的情况下,黄金白银等贵金属成为理想投资保值产品,出现人民排队买黄金,商家甚至出现断货现象。商业银行趁势而上,鼓励金融创新,拓展盈利来源,积极推出与贵金属相关的各种理财产品,个人账户贵金属就是其中之一,受到人民群众的“鼎力支持”,开户量、交易量等屡创新高。

一、开通个人账户贵金属时的法律风险

(一)提交的身份证明被盗用的法律风险

出现此风险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开户人基于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柜台开通现金账户,以及办理个人账户贵金属的开通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自己的身份证明因受托人故意或者疏忽大意等各种原因,有被他人盗用的法律风险;二是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可能因故意或者疏忽大意等各种原因,盗用开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从事其他有损于开户人合法权益的事宜,导致开户人出现各种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

针对此法律风险,对于上述第一种原因造成的被盗用风险,大多数的商业银行要求必须是本人才能开通本人的现金账户和在现金账户内开通个人账户贵金属,有效杜绝他人代为开户的风险;对于第二种原因造成的被盗风险,开户人在提交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时,需在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注明如下提示:“――此身份证复印件,仅为申请xx银行开通个人账户贵金属,不得转为其它用途,xxx本人签名――”。在此行注明的提示语前后需加上“――”符号,目的是避免他人在提示语前后添加其他词语。

(二)没有阅读或者仔细阅读商业银行提供的开户申请书或者开户协议的法律风险

出现此风险也有两个原因,一是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柜台工作人员有工作时限和工作效率的考核[1],希望办理业务的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没有耐心等待客户认真阅读开户申请书等文件,而是直接指明需要客户签字的地方,让客户签字走人;第二个原因是客户自己疏忽大意或者其他原因,认为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不阅读或者不仔细阅读商业银行提供的开户申请书等文件。如果客户没有阅读或者仔细阅读商业银行提供的开户申请书或者开户协议而草率的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而一旦相关文件上的规定对客户有很大的不利或者影响,一旦产生纠纷,基于客户已经签字的文件,提出抗辩或者支撑意见就显得比较被动和困难,以致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三)对有疑问的地方没有提出异议或者要求商业银行予以说明的法律风险

客户在面对商业银行时,是显著的弱势方,且商业银行提供的开户申请书或者开户协议等文件,是典型的格式合同,而对于格式合同,处于弱势的客户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对于限制或者免除责任的相关条款,商业银行没有主动说明的义务,只能由客户自己提出要求,商业银行才负有依据客户的要求予以说明的义务,而一旦客户没有要求商业银行予以说明,且商业银行留存了客户没有要求商业银行予以说明的证据,客户就处在很不利的位置。

二、贵金属定价及其价格波动导致的法律风险

(一)贵金属定价所引起的法律风险

在账户贵金属中,定价权是掌握在商业银行手中,商业银行一般在开户申请书或者开户协议等类似的格式合同文本中规定:商业银行作为账户贵金属业务的做市商,在综合考虑国际及国内市场黄金价格走势、本商业银行交易头寸情况及市场流动性、外币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等因素后,在价量平衡的基础上才向客户进行报价,并有权根据国际市场变化实时更新。客户通过电子银行渠道交易的成交价格及交易明细以电子银行渠道记载的成交记录为准。

很多客户以为账户贵金属的价格是严格依照国际市场上的贵金属价格而变动,而并不清楚账户贵金属最终的定价权是掌握在商业银行自己的手中,而且有可能出现同一时间不同商业银行之间的报价及其成交价都不一样。一旦对商业银行的报价或者成交价产生纠纷,如果客户没有在签订开户申请书或者开户协议等文本时注意此类风险,由商业银行制定的类似格式合同文本就不利于客户。

(二)贵金属价格变动所引起的法律风险

1.账户贵金属价格变动及其法律风险。商业银行为了锁定利益,回避或者免除、限制责任,在制定的格式合同类型的开户申请书或者开户协议等文本中规定:客户在办理账户贵金属买卖业务前,客户应充分了解买卖账户贵金属的风险。账户贵金属业务面临包括政策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通讯系统安全、网络系统安全在内的各种风险。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因素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贵金属价格可能发生剧烈波动,客户应充分认识到此项业务可能涉及的风险,并自行承担贵金属价格涨跌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对因商业银行不可合理控制的交易系统故障、网络通讯故障等因素,或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商业银行不承担责任。商业银行用“不可合理控制”这一模糊和不具有明确执行方向的语言,排除了自己承担因自身交易系统故障、网络通讯故障所产生的责任,“切实”体现了客户的弱势地位。所有的贵金属价格变动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基本上都由客户承担,商业银行“旱涝保收”。

2.非正常价格变动及其交易的法律风险。对于因交易系统故障、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成交价格有误、成交金额有误、成交币种账户相关明细项目有误的交易,以及因前述原因造成客户不能交易或交易延迟的,责任承担者是谁呢?商业银行应对这些风险的方式,就是规定对有误的交易,商业银行有权取消交易或按照双方商定的正常价格补做交易;对于不能交易或交易延迟的,商业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而对于非商业银行过错原因造成的非正常交易,以及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并且导致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非正常交易,商业银行有权取消交易并采取措施防止该类交易继续发生。以及对于发生非正常交易的相关账户,非正常交易的电脑确认、成交证实书及其他凭证一律无效,客户也不得凭以主张权利。

三、商业银行单方面变更相关文件的法律风险

(一)商业银行制定或者与客户签订的文件

对于个人账户贵金属,商业银行准备的核心文件是个人开户申请书、个人账户贵金属开户(交易)协议(章程)、个人账户贵金属客户告知书等,其他文件包括服务标准、操作流程、收费标准、各项通知公告等文件,客户签订的交易协议、开户申请书等,是严格约定商业银行与客户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但是商业银行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对于部分核心条款如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等,并不规定在签订的开户申请书或者交易协议中,而是以商业银行单方的公告予以通知。

(二)商业银行单方面变更相关文件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和工作的最大便利性,尽量降低自身的责任,一般在开户申请书、交易协议、需要客户签字认可的客户告知书等文件中,规定商业银行有单方面变更相关文件的权利。如商业银行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对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服务的内容、操作流程、客户须知或收费标准等进行调整,涉及收费或其他客户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于商业银行正式对外公告后施行,自公告施行之日公告内容构成对商业银行与客户间协议约定的有效修改和补充。

但是,如果客户基于签订的客户告知书、开户申请书、交易协议等文件,而不接受商业银行的单方面变更时,商业银行如何处理?商业银行同样在客户已经签署的上诉文书中强势规定:如果客户不同意接受商业银行的调整内容,客户有权向商业银行申请终止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相关服务。而客户既不申请终止服务,又继续使用商业银行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服务的,视为客户接受商业银行对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服务的相关调整。

四、争议解决方式法律风险与格式合同抗辩理由不成立的法律风险

(一)争议解决方式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在设计开户申请书或者交易协议时,对于争议解决的方式的规定,一如既往地倾向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不管是仲裁还是诉讼,对于仲裁机构和诉讼法院的选择,留给客户发挥的空间基本没有,要么是选择在商业银行所在地的法院提讼,要么规定对商业银行在地里位置、文化环境等有利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而一旦客户与商业银行不处在同一个城市,或者不习惯于仲裁或者诉讼之一,客户对争议解决方式和解决机构的选择,由于格式文本的规定,而只能被动应对。

即使客户依据本文下述的相关理由,申请人民法院认定商业银行提供的格式合同等文本无效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对于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客户以商业银行提供的格式合同等文本无效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法律风险

1.商业银行为避免自己设计的格式合同等文本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认定无效所做的条文安排。商业银行均拥有自己的法务部门,以及团队强大的担当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在设计个人账户贵金属的各项格式合同文本时,均会认真衡量和考虑《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中对格式合同或条款的限制性规定,在设计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时,严格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但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商业银行对此采取的应对方式,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协议或者客户告知书中采用足以引起客户注意的大号字体、符号、字体、不同颜色等特别标识,或者在客户签字的地方特地注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文件全文,并特别注意了某几条的内容,某某商业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详细说明,本人对相关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人同意遵守本文件的各项条款,自愿承担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的投资风险。以此来实现商业银行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客户注意,并回答了客户的询问,对相关条款予以了说明。

2.客户可申请法院认定合同或者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或者撤销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客户可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及上述其他法律条文的规定,以商业银行设定的关于个人账户贵金属涉及到的各式格式合同文本存在免除商业银行自身责任、加重客户责任、排除客户主要权利为由,申请法院认定格式合同无效或者格式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如因商业银行的原因造成非正常价格变动及其交易的责任承担,商业银行把此责任加到了客户的头上,加重了客户的责任。客户也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向法院申请认撤销合同,如商业银行基于自身的强势地位提出的单方修改相关文件或者协议的权利,对于弱势的客户而言,是显失公平的。同时,客户申请法院撤销合同,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但是,客户向法院申请认定合同或者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或者撤销合同,最终的判定权是在法院,客户有可能基于各种原因如法院对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的解释不同而存在败诉的风险[4]。

综上所述,在面对强势的商业银行时,处于弱势地位的客户选择投资商业银行开发的个人账户贵金属,需要承担包括法律风险的各种风险。本文分析的法律风险,构成客户选择是否投资账户贵金属的考量因素,了解风险比不了解甚至不知道风险,更能使人运筹帷幄,毕竟,金融投资,不是在规避风险,而是在经营风险。

参考文献:

[1]永谊.白银秘史:东西方货币战争史[M].重庆:重庆出版社,2011.

[2]傅罡,李向军,李永强.商业银行绩效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第6篇

开设外汇账户:

流程:

1、如需开立外汇帐户,其开户申请书应是正式公函,必须盖有单位公章,申请内容明确,开户申请书中必须写明外汇资金来源、用途情况,开户银行,开户币种,如是专项帐户还需说明项目及有关情况及开户期限,以及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7篇

为进一步提高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效率,方便各级基层预算单位用款,同时进一步明确资金支付中有关方面职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准确、及时支付,现针对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操作中资金审核支付环节有关问题处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

1、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财政直接支付资金,不再实行供应商市级财政预留银行印鉴卡备案办法,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在办理直接支付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审核时,直接依据预算单位与供应商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相关账户信息办理支付手续。

2、预算单位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如实、准确、完整填列需要财政部门支付资金的供应商账户信息,包括与供应商银行预留印鉴完全一致的供应商全称、开户银行(注明行号)及银行账号等。需要财政直接支付资金时,如采购合同中供应商账户相关信息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应先调整政府采购合同中相关账户信息并且必须以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方式重新予以明确,连同《北京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以下简称《直接支付申请书》)、政府采购合同一并报送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作为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审核的必备资料。凡账户相关信息调整,又未按要求以补充合同方式明确的,财政部门不予办理资金支付。

3、政府采购甲乙双方应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中账户信息的管理,因采购合同未填列供应商账户信息或因合同中填列的供应商账户信息不正确而使资金不能及时支付或错误支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并且采购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形式对供应商新的账户信息进行明确后,预算单位在填报《直接支付申请书》时,应准确填报补充合同中规定的供应商账户信息。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时,依据预算单位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含补充合同)中列明并在《直接支付申请书》中填报无误的供应商账号及按要求上报的其它审核资料进行资金支付。

5、预算单位应加强《直接支付申请书》的填报和管理,确保《直接支付申请书》所填报各项信息与政府采购合同(含补充合同)中银行账户、付款金额等相关信息的一致。如不一致,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将退回预算单位重新审核、办理。

二、市拨区(县)专款政府采购项目市级财政直接支付

市拨区(县)专款政府采购项目市级财政直接支付资金,也不再实行供应商市级财政预留银行印鉴卡备案办法,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办理市拨区(县)专款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审核时,直接以区(县)预算单位或区(县)相关部门与供应商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全称、开户银行(注明行号)、银行账号等相关账户信息及其它应上报的审核资料为依据进行资金支付。

各区(县)基层预算单位办理市拨专款政府采购项目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时,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列明供应商全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的具体规定与要求,及政府采购合同和《直接支付申请书》有关管理要求,均按照本《通知》第一条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有关规定执行。

三、市拨区(县)专款非政府采购项目市级财政直接支付

l、建立区(县)基层预算单位区(县)财政部门预留银行印鉴卡备案管理制度。即凡需办理市拨区(县)专款非政府采购资金市级财政直接支付的区(县)预算单位,均应按要求到本区(县)财政国库部门办理市拨区(县)专款银行预留印鉴卡备案手续。区(县)基层预算单位申请支付市拨专款非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时,由区(县)财政国库部门对《直接支付申请书》中有关账户信息与区(县)基层预算单位银行预留印鉴审核无误并签字后,将《直接支付申请书》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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