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出差工作安排范文

时间:2022-10-01 12:37:56

序论:在您撰写出差工作安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出差工作安排

第1篇

投入产出调查是国家统一安排的全国性大型专项调查和国情国力调查,包括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和开展投入产出应用三个阶段。通过投入产出调查,将为GDP核算提供总体框架与核算参数,为各产业计算资金、劳动、能源、原材料等中间投入和增加值率提供依据,对提高GDP核算质量和如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至关重要。编制投入产出表,运用投入产出表进行宏观、微观投入产出分析,对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节能降耗和环境监测,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和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驻宝被调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增强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开展相关调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投入产出调查内容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涉及生产、技术、财会、供销、统计等各个方面,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和质量要求高。为加强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明确负责领导和相应的办事机构,协调解决本县区本部门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县区统计、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税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被抽中调查的企事业单位,要由一名单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尽快成立由统计、财务、供销、生产、技术、人事等部门组成的投入产出调查办公室,抽调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做好本次调查工作。

三、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调查工作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调查单位要根据国家调查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安排本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全市统一培训,认真学习调查方案和填报方法。要根据任务,规范调查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调查任务。

第2篇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道路路面是否平整完好,有无裂缝下陷的安全隐患,主次干道衔接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二)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完好,检查井、雨水井盖板有无丢失损坏现象,养护维修人员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三)桥梁护栏、桥体有无裂纹、裂缝,车辆有无超载现象。

(四)驳岸基础是否牢固,岸体有无裂缝、移位现象。

(五)照明亮化设施是否安全正常运行,灯杆灯泡有无倾斜、松掉危险,配电箱、柜、线缆设置是否规范,衔接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现象。

二、检查责任分工

根据检查内容,成立道路排水、桥梁、驳岸、照明和亮化设施四个检查组,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道路排水检查组:组长:,成员:。具体工作由管养科、监察队承担负责

(二)桥梁检查组:组长:,成员:。具体工作由工程科承担负责。

(三)驳岸检查组:组长:,成员:具体工作由施工队承担负责。

(四)照明、亮化检查组:组长:,成员:。具体工作由照明科承担负责。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9月2日前各组安排完成责任分工自查工作,能整改的整改到位,一时整改不了的,提出具体意见,限期整改。

(二)9月5日前单位组织开展统一检查,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汇总上报材料。

(三)9月5日至12日迎接市建委检查,巩固检查成效。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做好公用事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认识,按照检查时间安排,抢抓时间检查到位。

(二)按照责任分工负责的要求,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切实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第3篇

各级监察机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监发[]5号精神,切实做好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的紧急通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是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打击土地违法犯罪,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要深刻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紧迫性、严肃性,以及对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现实意义,增强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开展专项行动的主动性。

二、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监察机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专项行动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挂帅组织协调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抽调有关方面的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开展工作,保证专项行动必需的人力和工作条件。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量化考核。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组织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支持下级依法行政,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确保处理到位。

三、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检查

各级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对年月以来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年1月至年9月的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是查有无遗漏,并根据复查结果重新登记上报。二是对已排查出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再作梳理。符合立案条件和标准的,要予以立案。三是对已立案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定性进行复查。定性不准的,要予以纠正并重新处理。四是对立案查处案件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复查。应予处罚而未处罚或者处罚不到位的,要予以纠正;已作处罚决定但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落实。五是对违法违规案件现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复查。应当追究纪律责任、刑事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要予以纠正;责任追究决定不落实的,要督促落实。“回头看”检查的情况要填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回头看”检查情况登记表》。

四、集中力量,重点排查,狠抓一批典型案件

在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检查的同时,重点要对年月至年月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清理,逐宗登记造册,填报《年月-年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年月-年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汇总表》,并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在此基础上,集中力量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重点是查处非法批准征占农用地和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特别是涉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侵害农民权益的案件。要结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建设部、审计署即将组织开展的土地出让专项清理,下大力气查处一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案件。各级都要采用下查一级或者下查两级的方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以带动和促进办案工作。各级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发现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时,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处案件的情况,要填报《专项行动期间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两部和两厅及两局将选择一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直接予以查处。

五、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

要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的行为,对依法应当拆除或者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不得一罚了之。对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罚而未处罚或者处罚不到位的,或者处罚决定未得到落实的,上级机关要责令改正,并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处罚到位。严格实行问责制,对辖区内高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区域,或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对政府机关组织或者具体实施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下发后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要从重处理;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以来仍在顶风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要加重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

市监察局和国土资源局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分批次对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继续督办一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对部署不及时、工作不认真、查处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落实。各县、区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指导,抽调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原则性强的同志组成督查组,逐一对所属县、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实、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反复督查,严格要求。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加大督办力度,保证办案质量。

七、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各级都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的意识。当前要针对县、乡两级政府和村干部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比较普遍,以及农村违法违规用地点多面广等问题,突出抓好对县级以下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使之知法懂法守法。要注意发挥案件查处的教育和警示作用,适时曝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重大典型案例,教育和引导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八、认真负责,按时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调研评估报告中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文件精神,尽快解决落实现场调研暨技术评估专家指出的薄弱环节和任务分工,进一步提升渭河、沣河段水环境质量,加强排污单位监管查处力度,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二、政治具体措施

(一)加强渭河、沣河流域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渭河、沣河流域重点排水企业西郊污水处理厂、蓝马啤酒厂加强监督,严查违法排污行为,配合市环保局加快南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有效控制点源的排污整治。同时加强监测巡检,对渭河、沣河流域的污水排放进行溯源跟踪,对污水点源发现一处解决一处。

(二)加大含重金属污泥企业污染整治力度。对昕宇表面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西郊污水处理厂等涉及重金属污泥处理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有符合环保规定的治理设施、是否建有应急处置系统、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或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是否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等。并配合市污水处理筹建处做好含重金属污泥的处置工作。

(三)加强对排污单位监管查处力度。一是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华西纸业有限公司、西郊污水处理厂。省控重点污染源,华润印染有限公司、太西化肥有限公司。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列为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一般污染源。除上述三种污染源企业以外。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偷排、漏排,确保企业稳定达标。全部污染企业(含工业和生活),要根据污染源监测的结果,及时对超标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作出限期治理的决定,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和治理的企业要作出行政处罚。结合总量控制目标,加强排污许可证制度。一切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污,禁止企、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排污。二是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备。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水、气污染防治设施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要加强对污染源的现场检查并填好污染源日常巡查记录表。对纳入国控重点工业企业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监察频次;对纳入省控重点源的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监察频次;其他污染源每年不少于二次监察频次。并将每家污染源记录表装订成册备查。

(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对医院、餐饮等重点污染行业以及生产工艺落后、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造纸、化工等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进行整治。要督促各医院严格落实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贮存并缴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同时对含菌废水处理设施要进行升级改造;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对易造成城区烟尘污染、粉尘污染的餐饮门店和建筑工地,要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城区空气质量。同时,对偏僻地域、县区结合部等执法中容易忽略的部位,要加强巡查,杜绝整治死角。

(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一是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经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二是对“环评”、“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三是对马泉科技产业园规划环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工业园区整治要按“规范工业园区生产,实施集中分类治污”的原则,建立相应档案,对无污染处理设施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快从严进行处罚,保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全面落实。

三、方法步骤

整改工作从年11月22日开始至12月2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二)组织实施:对排污企业、重点行业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和各项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三)检查验收:局双创办公室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迎接市双创办及市双创工作特别督察组的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我局成立加强渭河沣河流域治理加强对排污单位监管查处力度整改工作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第5篇

一、工作任务 

从6月19日至7月19日,为期一个月,按照学校领域重点问题全面覆盖、全面落实的目标要求,坚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方式

强化宣传,发动师生举报线索。采取张贴公告、悬挂横幅、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散发宣传单、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等方式,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投入到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调动师生积极、主动检举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排点 

“校园贷”“套路贷”、校园周边安全、校外非法培训机构、校园欺凌

四、工作要求 

1.注重优化线索排查的方式方法,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等多种排查形式,既要充分保护举报人隐私,又要让他们放下心理包袱,确保线索充分挖掘并得到有效整治。

2.在工作中主动协同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联会开展工作,全面整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办学环境。

3.落实拓宽线索举报途径和规范线索举报程序的具体任务,并持续深入开展好线索摸排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切实推动我校扫黑除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第6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以创新调解机制为动力,以健全调解制度为保证,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特色规律,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调解中心具有实施、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解调格局,及时发现、及时控制,使各类矛盾得到有效调解,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网络进一步完善,各类调解组织健全,调解范围覆盖社会每个角落,调解能力进一步提高,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复杂矛盾纠纷不出镇,无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率大大降低。8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无”,(即无民间纠纷激化为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引发的自杀案件、无群体性械斗事件、无群体性上访案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对矛盾纠纷调解的认可率达到95%以上。

人民调解,即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充分发挥适用范围广、形式灵活、便利及时的优势,遵循国家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主动运用平等协商、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的办法,使群众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化解纠纷的协议。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及时把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是: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调解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以及其他民事侵权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紧紧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改革发展过程中矛盾纠纷的调解;做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严防矛盾纠纷激化。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三项基本原则:坚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要按照规定规范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进行。建立健全纠纷登记制度、共同调解制度、回访制度、纠纷排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统计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调解纠纷程序,主要包括纠纷受理方式、调查取证、证据分析、主持调解、提出方案,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等程序。建立健全民间纠纷的预防机制和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机制。及时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式,积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排查中,属于人民调解工作范畴的,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按照纠纷的难易程度,涉及面的大小确定专人进行调解;对于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范畴的,应及时分流到有关部门。人民调解工作要做好纠纷受理登记,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方法,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互谅互让、消除隔阂、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中可以邀请公安派出所、妇联、团委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调解工作。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经调解的纠纷,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履行职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得收费。

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各村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可以采取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办法,把村内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作为选择对象,不断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的结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成立人民调解员联合培训领导组,加强对各村人民调解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要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发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于其他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少于10天。

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到位。要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硬件建设作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为其订购必要的业务用书、报刑资料。

行政调解,即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

行政管理产生的矛盾纠纷,对与其自身职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积极依法进行调解和疏导,尽可能把行政纠纷化解在诉讼之间。对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要在党委领导下,发挥镇政府的行政职能,组织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增强行政调解理念。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要重视调解工作,充分运用协商、调解的办法化解矛盾纠纷。强化调解职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负责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调解工作。工作任务重的部门,要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作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纠纷调解工作。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要通过决策咨询、公开听证、领导接访、联合接访等途径,从源头上避免和化解矛盾纠纷。

镇综治办要与法庭、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单位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健全矛盾纠纷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复杂疑难纠纷联调等制度,及时排查掌握本地社会矛盾纠纷,分解矛盾纠纷调解任务,督促引导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违法治安管理行为包括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纠纷,因使用、变更公、私房产纠纷,移交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因强买强卖、欺行罢市,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等发生的纠纷,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因食品、医疗、医药发生的纠纷,移交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因污染环境发生的纠纷,移交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其它涉及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范围方面发生的纠纷,移交该有关部门处理。对于跨区、跨部门、跨单位的纠纷,应当列入重点纠纷范围,根据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主要负责,其他各有关部门协助配合调,要加强对各村、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的指导,形成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积极推广先进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经验,建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互动交流、灵活多样的调解机制。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处理衔接机制。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在接到群众的矛盾纠纷申告时,要认真做好咨询、登记、分析、处理工作。对调解成功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对依法应由其他机关或部门受理的,要出具介绍信,畅通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对法律关系单一、一个职能部门能够解决的矛盾纠纷,由该职能部门负责解决;对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可提请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

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调解组织和行政调解机构通过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必须符合相关的文书规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得违公共利益,不得违主义道德公序良俗。

为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并收到实效,镇专门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领导组:

组 长:__

副组长:__ __

办公室主任:__(兼)

办公室副主任:__

成 员:__ __ __

__ __ __ __*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村民委员会、驻地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是推进平安建设,建设和谐繁城的需要,是维护群众利益,巩固执政基础的需要,是创造良好环境,保障科学发展的需要,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去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和进行。

(二)加强指导,注重落实。在健全完善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为调解工作的平台,对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调解。镇、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统一登记受理,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谁负责”、“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及时分流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分流任务和要求,认真调处,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二是协调调度。对重大疑难和管辖不明矛盾纠纷,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合调处、明确主办、协办单位和责任要求,协力完成调处任务。三是检查督办。对分流指派、协调处理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了解掌握调处进度和调处结果,进行必要的检查、指导和督办。四是管理监督。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调解工作要加强跟踪检查、管理和监督,对因调处不力造成矛盾激化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第7篇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星级宾馆、饭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区旅游局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局长任组长,区旅游局、为成员。

二、排查治理目标

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实现以下五个目标:

1、全面摸清排查治理范围内单位底数和基本情况;

2、依法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20年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人员密集场所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3、一、二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合格率达100%;

4、宾馆饭店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贯标率,二级不低于95%、三级不低于80%;

5、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25日前)

本局按照区政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召开专门会议,全面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4月26日至11月底)

1、世博前集中治理阶段(4月26日至6月15日)

本局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星级宾馆饭店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2、集中执法阶段(6月16日至7月31日)

区消防大队会同本局对报送的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逐一核查,依法责令整改,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予以处罚。

3、治理成效巩固阶段(8月1日至10月10日)

要围绕世博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冬防排查整治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

入冬后,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