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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意见》(渝机管发〔**〕30号)和全市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会议要求,一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与领导,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公务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公务车辆编制、配置、更新、处置和使用的管理,坚决杜绝在公务车辆的配置、处置和使用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较好地推动了公务车辆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务车辆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要内容,专门制发了《大足县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意见》(足府办发〔**〕43号),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县府办、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大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对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作了明确分工: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全县公务车辆编制、配置标准和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务;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审核各街镇乡、各部门购车资金,防止违规使用资金购车;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监督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的监督查处工作。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依据上级有关公务车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发《大足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足委办发〔**〕14号),对公务车辆编制管理、配置标准、配置及调配程序、维修和奖惩等进行了规范,使全县公务车管理更有章可循,极具操作性。
二、措施落实,成效明显
县政府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实行了严格的编制管理,各单位车辆编制严格按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购置管理的通知》(足府办发〔2003〕128号)执行,原则上不作调整。编制已满的部门和单位,不得新购公务车辆;超编公务车辆视具体情况作出调剂、留用、报废处置。同时,经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重新制定了公务车辆配置标准,除县四大家和纪委严格按市要求标准配置外,县直各部门和各街镇乡公务车辆配置标准统一为:排量1.8升(含1.8升)以下、价格20万元以内。并规定:各单位如已配置了价格在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公务车辆后,在单位车辆编制数内还需购置或更新公务车辆的,其价格一律控制在15万元以内。
1—11月,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同意新购置25万元内公务车1辆。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全县批准新增公务车编制5辆(其中:重新核定2辆、新增编制3辆),批准更新车辆24辆。所有新购置公务车均由县采购中心进行公开采购,车辆更新后旧车由县府办会同县财政局统一处置。
全县公务车未出现超编、超标购置,对更新后的旧车处置也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1.加油卡出现短时间内多次加油现象,其因素无外乎两种:其一油卡故障弹出,重新插卡;其二为绑定外车辆加油。形成油耗管理漏洞。
2.维修费发生具有滞后性,如2月份发生的加油费在登记或保障时已经是3月份,造成数据统计时间误差。
3.公车私用现象已成为当今社会一大热点问题,为公众所诟病。
4.车辆驾驶人员消极怠工,本该2个小时往返的车程,3个小时才完成,不仅浪费了时间,更降低了工作效率。
5.车辆的寿命周期缩短。由于驾驶技术、驾驶习惯、车辆保护意识差、使用频率大等因素影响,车况往往较同期、同里程车辆差,导致车辆行驶6-8年就提前退役。
二、公务车辆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1.管理态度落后。大多数单位公务车辆管理的管理态度为消极地保安全、不出事,未真正形成实时可控在控的科学的车辆管理体系。
2.驾驶员监管工作乏力。有制度、有要求、有计划、不检查、不落实是一些单位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有制度落实不到驾驶员,落实不到车辆,放纵不管早晚会出事。引用网上最近流行的一句话:管理中可以有不信任的控制,但绝不能存在没有控制的信任,公务车辆管理更是如此。
3.驾驶员评价机制不够健全和科学。当前大多单位将车辆管理责刘娟大唐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030032任笼统地归集到某个车辆管理人员,而个人的能力有限,要实时监管调配几十上百辆车的车队几乎是天方夜谭。车辆管理过程中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谁带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把车辆驾驶员的评估指标细化到实际用车流程中,才可形成车辆管理工作有人抓、每个环节有人管的有效管理机制。
三、公务车辆管理问题的对策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应根据单位自身实际制定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车辆管理制度,在此不做赘述。
2..统一调度,集中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各种信息的交换共享,建立车辆调度平台,对车辆的出车、行驶、停放实行实时精细化管理,避免车辆、人员闲置,有效提高车辆工作效率。
3.通过培训提高驾驶员业务素养。加强驾驶员驾驶技术培训,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每项出车任务应包含以下三个环节:出车检查、行车检查、存车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车辆的外观、仪表、电路、机油、刹车、轮胎气压、安全设施、冷却系统等,及时掌握车辆状况,杜绝车辆带病行驶。
4.安装GPS车载定位系统。车辆管控重点在于车辆的行驶过程,亦是车辆管控的难点所在。目前,许多国有企业的车辆管理部门都已经开始借助汽车定位系统对车辆行驶状况进行监控。通过汽车定位系统,车辆管理部门可以随时获取车辆现在位置和相应的行驶数据信息,例如行驶速度、行驶轨迹等。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也可以通过汽车定位系统的报警功能向车辆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或者请求援助。
5.乘客监督,实现过程控制。通过乘客和驾驶员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扩大车辆行驶安全的责任主体,将车辆管理部门由一人负责向全员负责转变。提高全员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的积极性。充分利用“职位越高,责任越大”的社会规则,将安全责任分级到人。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根据职位高低,划分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等。作为汽车行驶安全的核心人物,驾驶员除要遵守驾驶员的基本规章制度和单位的特殊规定之外,还要做好对乘客的监督工作。对于不服从安全行为规定的乘客,驾驶员有权拒载,对于不合理的要求,驾驶员有权拒绝。
6.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从车辆购进到整车报废,建立记载车辆基本情况、性能、运行、维护、保养、事故等内容的档案资料,及时安排车辆的保养和维护。
7.固定车辆驾驶人员。由于驾驶习惯的不同,驾驶员与车辆之间有一段时间的磨合匹配过程。固定驾驶员可以减少磨合过程中车辆硬件的损耗,方便车辆的违章、油耗、维修费用等的考核计算,同时也可培养人车感情,使驾驶员爱护车辆,增加车辆使用寿命。结束语公务车辆管理是一个大课题。
四、总结
公务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由校长主管,校办公室主任分管。
(一)在本市内外出工作、公务由办公室主任安排车辆。到本市以外出差、公务的须经校长批准,方能派车。
(二)本市公务用车一律凭派车单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非公务用车。外单位要求借用车辆及其他特殊情况用车,一律先经校长批准,由办公室主任派车,否则,不予派车。
(四)学校公务车辆严禁参与喜事丧事活动。特殊情况用车,须报校长批准同意后,可派车专用。
(一)派车必须由用车人填写派车单,经用车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市内)后,省(市)外须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方能派车,办公室按申请派车的先后顺序和公务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予以派车。
(二)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和报销差旅费。驾驶员无故拒不出车一次,计旷工一天,并按相关规定兑现扣款。
(三)严禁私自出车,未按派车审批程序批准私自派车或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出车,一经发现,由用车人支付油料费并按租车价格每日260元计算,将费用交财务室,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但遇下列情况可先出车、后补派车单:
1、特殊情况紧急用车,校长或办公室主任直接派车。
2、节假日和下班后因公急需用车,由校办公室报校长同意后派车。
(五)遇节假日,车辆由校办公室负责督查管理。
(一)车辆实行油料定额制,其标准是:在车辆使用说明书载明的每百公里油耗标准上浮2公升油。
(二)油费的报销:派发加油卡,按公里数据实结算;因特殊情况在市外加油,其油费的报销由驾驶员、用车部门双方签字后经校办公室主任审核,报校长签字报销。
(三)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故障申报,经校办公室主任审定后,由总务、财务、驾驶员共同办理,依据金额大小区别对待。维修金额100元以下小额维修,由驾驶员汇同总务、财务出具车辆维修审批单经校办公室主任同意后进行维修;维修金额100元以上大额维修,由驾驶员汇同校办公室、总务、财务出具车辆维修审批单经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维修。车辆修好后由该车驾驶员试车验收,合格后由驾驶员在维修单和发票上签字有效。
(四)维修金额100元以下小额维修原则上实行定点修理,凡办理完毕维修审批手续后即可到维修点进行修理;需在其它地方修车的,需经校办公室车管人员报请校长同意后方能修车。维修金额500元以上的大额维修,采用单次维修询价制确定修理商,选择同品质、同服务的低价位的修理商为维修点进行维修。
(五)车辆外出发生故障由驾驶员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征得其同意后就近请人维修,所需材料和维修费由驾驶员和用车人负责共同经办,并将情况报告校办公室主任,按报销制度报帐。
(六)车辆维修费由驾驶员汇同出纳凭学校出具的车辆维修单和修车发票支付。财务室应及时将车辆的用油、维修费用制作清单送总务处、校办公室和校长审批报销报帐。
(一)驾驶员由校长主管,办公室主任分管。
(二)驾驶员应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提高驾驶技术,增强安全责任感,爱护车辆,确保行车安全,确保出车率。
(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将车交他人驾驶,驾驶员酒后驾车或驾驶员之间随意调换车辆驾驶,被罚款或肇事,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四)学校车辆属国有资产,驾驶员应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车况,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做到出车前检查车辆状况是否完好,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驾驶员出车完毕,必须将车辆停放于学校车库内或指定的场所,不得乱停乱放,更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未按规定停放者,一次扣款50元。因未按规定停放,造成被盗、被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六)驾驶员严格遵守车辆管理的各项规定,禁止超人超速超载、闯红灯、疲劳驾驶等,如因违规受处罚,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七)学校公务车系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用车,驾驶员出车应保证出差人员乘座;未经校长同意,驾驶员不得带乘本校以外人员,否则,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本校出差人员亦不得自行携带本校以外人员乘本校车辆。
(八)驾驶员出车,必须服从出差人员的安排,自始至终为公务服务,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违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驾驶员凡未按规定私自出车,除依本制度处理外,造成不良后果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全部由个人承担。
(十)驾驶员休假、请假、节假日离开工作地点须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
(一)具体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驾驶知识等,不断提高驾驶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二)合理安排驾驶员及时出车,为领导公务用车,行政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有序的保障。
[关键词]高校;公务车;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4.140
[中图分类号]G64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4-0-02
高校的公务车辆管理如果存在问题,那么其教学及科研等工作将会受阻[1]。高校公务车辆管理的主旨是“倡导节约,反对浪费”,虽然目前高校公务车辆管理问题层出不穷,但是只要追溯其根源,采取有效的策略予以纠正,那么就能够使公务车辆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在减少维修保养成本的同时,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率。
1 高校公务车辆管理的基本问题
1.1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问题
公务车辆管理与高校的运营发展势必是分不开的,公务车辆管理的制度存在某些问题,那么高校必须尽快地找出问题、解决问题。经分析,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问题如下:值班、车辆的维修保养等制度脱离实际,与公务车的特点不相符,导致公务车辆管理未能实现动态化管理,公务车辆的使用率低;公务车辆管理的模式过于单一,市场竞争力不强,公务车辆在静态管理下自动化程度不是非常高,很多公务车辆使用信息运用人工记录的方式,从而拉低了工作效率,使公务车辆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不利于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的开展。
1.2 公务车辆监督机制问题
公务车辆在日常的使用当中缺乏相应的监督十分不利于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的推进,高校务须尽快找出其监督机制问题,从而更好地控制公务车辆管理质量。经分析,公务车辆监督机制问题如下:车辆的油料费及养护费过高,影响了公务车辆的正常使用;公务车需求不均衡,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出现公务车辆供应不足的问题,但是日常工作时间的公务车辆又会被闲置,利用率为零;各教职工与驾驶员无直接利益关系,教职工不情愿为公务车辆服务,最终导致公务车辆的总体服务水平偏低。
1.3 公务车辆驾驶员素质低
公务车辆驾驶员服务意识以及安全意识亟待加强,责任心不够,法律意识不强,良莠不齐,经常出现违章驾驶的现象。因此,车辆安全事故与维修费用得不到控制。这一切的迹象表明,公务车辆驾驶员需要系统化培训,高校要提高驾驶员的聘用要求,尽量将公务车辆驾驶员这个队伍的综合素质整体提升。
2 加强高校公务车辆管理的对策
2.1 完善公务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公务车辆管理需要结合公务车辆管理特点以及高校的实际来制定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将各种管理问题责任到人,安排特定的人员去解决,就能够使高校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1.1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是建立驾驶员与公务车辆的预防预控机制,需要和驾驶员签订双份《安全责任书》,利用法律手段遏制其不良驾驶行为,要求其具有职业道德,将行车安全与谨慎操作放到首位;而在公务车辆安全检查方面,必须在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公务车辆的检查周期、检查技术标准,要求驾驶员与车管人员在发现问题后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从而提升公务车辆的完好率。
2.1.2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是公务车辆管理中最重要的规章制度。若车辆使用没有得到合理的安排,则并非是公务车辆数量多就能够解决的。公务车辆必须拥有使用申请制度与审批制度,当各部门需要用车时,需要预先写好《派车申请单》,待部门负责人的审批通过之后,才能提车;公务车辆内需要安装GPS,通过掌握其位置、方向、速度、时间及行驶里程等相关信息,了解公务车辆动态,从而提升公务车辆管理水平;公务车辆需要得到集中管理,通过集中调度和管理提升公务车辆使用率。
2.1.3 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制度主要是公务车辆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等方面的制度,通过建立统一的公务车辆保养标准,提高公务车辆管理质量。例如:在公务车辆保养制度中,规定驾驶员必须在公务车辆保养过程中填写《车辆保养审批单》,由队长审批后,才能在制定的维修单位进行车辆保养。此外,由于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需要财务部门结算,因此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必须起到相互监督和相互牵制的作用,绝不可让驾驶员独自参与整个保修业务。
2.2 建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在很多行业得到了应用,而公务车辆管理同样可以运用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来提高公务车辆管理质量。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不仅能够将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透明化,而且能够防止申请公务车辆者与教职工实际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当构建出完整的网络车辆管理系统后,车辆路桥费与燃油费也能够得到合理的控制,从而有效防止了虚报费用的情况发生。另外,教职工能够迅速掌握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上下班时间的确定,极大地提高了公务车辆使用率。
2.3 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
有新闻报道,所有的交通事故中70%是由于驾驶员的失误而造成的,高校驾驶员队伍务须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高校驾驶员的综合素质必须通过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来提高,其驾驶技能必须通过统一的专业培训来提高,只有将驾驶员的综合素质整体提高,才能保证公务车辆的行车安全。高校必须重视驾驶员业务培训工作,使其拥有娴熟的驾驶技能,为教职工通过良好的乘车环境。此外,可通过技能竞赛、技术考级等活动,帮助驾驶员了解新技术、新信息及新知识,使其能够做好节能、维修及保养等工作。
3 结 语
全国各高校在不断发展,市场竞争较激烈,公务车辆管理对高校市场竞争力具有一定的影响。目前,高校公务车辆管理正在大刀阔斧地改革,希望通过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使高校公务车管理合理化及规范化,从而提升师资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将公务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建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能够有效提升公务车辆管理质量。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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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平.浅析高职院校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对策[J].汽车实用技术,2015(1).
关键词: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车辆管理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推进,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越来越多。据统计显示,目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2000亿元,每年公务车辆购置费增长20%以上。但由于“我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所以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存在明显的缺陷,出现了很多“车轮腐败”现象。
1 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公务用车编制不合理,支出逐年攀升。
公务用车是按单位人员编制、级别和领导职数定编。作为财政部门安排车辆经费的原则是“超编车辆按编制,短编单位按实有,达到控编节支的目的”。然而它的负面效应则是,从财政经费上没能体现对短编者或空编单位给予奖励的政策,使得有条件的单位千方百计向上要车、借车、购车,使公务用车规模逐年加大,车辆费用逐年攀升。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购车现象普遍,有些地方由于车辆购置限制不力,其数量年年增长,车辆购置经费支出逐年攀升。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一方面反映行政事业经费不足,另一方面挤占挪用各种专项经费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购买公务用车;资金不足的单位,不惜靠收费、罚款、摊派和挪用专项资金购车、换车、养车,致使单位负债累累,个别单位甚至连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都不能得到保障,群众反响较大。
(2)“公车私驾”现象屡禁不止。
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显示,公车使用有 3 个 1/3:公事占 1/3,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占 1/3,司机私用占 1/3.一些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其中层干部外出开会、个人办事、度假旅游、钓鱼休闲全都驾着公车。更有甚者,不少驾驶员经常开着单位的车辆,利用工作之便和节假日到处跑生意、拉货物,单位负责人视而不见,不闻不问。同时,由于公车的使用过于频繁会增加油费、修理费、保养费的支出,既浪费了社会资源,不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又不利于低碳环保;过度使用公车还加重了交通拥堵现象,不利于和谐城市的构建。因此为了能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必须杜绝公车私用的行为。
(3)互相攀比,浪费严重。
一些机关事业单位讲排场、摆阔气,相互攀比,本单位已无法购车,却巧
立名目,以各种形式拨款给下属单位要其帮助购置车辆;车辆不在本单位帐上反映,造成帐实不符。时下,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浪费较为严重,比如一
些单位即使有条件也很少利用兼职驾驶员;公车外出时对其用油及路线等缺乏必要的限制;人员外出不管远近,不管事大事小一概用公车;车内不满员,开空程车的情况时有发生;同一线路上重复派车等。还有一些单位不仅相当一部分的科级干部有专车,甚至基层站所的负责人也有专车,加重了公务用车支出负担。
2公务用车管理的几点建议
(1)成立机构,建立管理机制。为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应该从上到下成立由相关领导参加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
部门;同时建立公务车辆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召集有关负责人研究部署公务车
辆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则提请最高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
(2)控制车辆编制、严禁超标准购车。以单位人员编制数、基本业务需要为依据,区别不同的行政级别,对管理用车和业务用车分别核定编制数。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需求配备车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购车,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借用、调换和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治理,各单位对公务用车要登记,如实填报相关申请,并予以公示。
(3)严禁公车私用。公务车辆管理中心设立统一的停车场,夜间和节假日,车辆一律停于停车场。因工作原因,确需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的,驾驶员需向有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将车带回家停放,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必须在用车前提出申请,说明原因、时间、线路,确定驾车人员,填写《公车临时借用许可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出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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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统一管理公司工作用车,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生产用车、管理用车和公务指挥车辆,由综合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综合部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其它持有驾照人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车辆行驶证、专车加油卡、车辆保险单、日常车辆钥匙由专职司机负责保管,如专职司机出差或休假,需将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综合部保管。
第6条车辆每天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钥匙妥为保管。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7条使用范围:(1)各部门人员下工地工作使用;(2)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含福州、宁德市区域)出差、办事、业务联系接送;(3)接送公司宾客。
第8条 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①公务用车,使用人向本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见附件1),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部负责人审批。综合部车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②由综合部将审批后的《车辆使用申请单》交与司机,司机根据申请单予以出车。③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④所有员工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扣罚工资2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
(2)派车的基本要求。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以满座合用为原则,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应选择好最佳路线,用车完毕应及时停放规定停车地点。
第9条司机驾驶车辆前,应提前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第10条除经公司特别批准外,司机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按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11条 公司所有公务用车在完成工作日出车任务后,以及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均应停放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2条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维修保养
第1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按照预算执行。
第14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见附件2)提交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综合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准予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对司机可以自行维修的项目,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综合部负责统一充值汽油总卡,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采用一车一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需现金加油者,向综合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
第15条综合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16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7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综合部办理并由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第18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19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驾驶员和综合部负责车辆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0条 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1条 违反交规,其罚款由司乘人员共同承担,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
第22条 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交管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3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4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一、建立健全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的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
各街镇乡和县级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并明确一个科或室具体承办有关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县府办作为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全县公务车辆编制、配置标准和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务;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审核各街镇乡、各部门购车资金,防止违规使用资金购车;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监督全县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的监督查处工作。
二、强化管理,切实抓好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
(一)严格公务车编制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纪。公务车辆编制管理是现行体制下有效的管理方式,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规定,编制已满的部门和单位,不得新购公务车辆;超编公务车辆视具体情况作出调剂、留用、报废处置。为更有效地控制公务车辆无序配置,防止超编购车,根据市里统一安排和部署逐步实行公务车辆编制证管理制度,做到一车一编,一车一证。
(二)坚持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强化公务车辆配置程序管理。全县各级各部门所有的公务车配置必须坚持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经审批购买的车辆即使没有超编、超标、也是违规行为。凡不按规定程序购买车辆,县府办不得为其办理车辆入编、购车批文等手续;县财政局不得安排购车经费;公安交管、交通稽征、税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入户相关手续,并视情况作出扣减编制、停止配车或新购车审批的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三)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央和市、县有关车辆购置管理的规定,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购买超标车,严禁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和摊派资金购买、调换各种车辆,严禁向企业借款购买汽车,严禁以下属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名义购买公务用车,严禁违规使用军、警车辆牌照,切实维护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三、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