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0 13: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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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思路:根据学校党委的年度工作要点,以“创新发展年”为契机,从教育引导、政策落实、平台搭建、优化服务、改革创新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确保年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一、健全校院二级管理体系,加强指导、分工协作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就业创业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就业创新创业工作机制、完善就创新创业制度、构建操作性强的考核督导机制)。
2.就业办、基础教学部加强主体责任,牵头指导要到位,督导检查要及时,落实情况要反馈;二级学院组织工作要认真,分工布置要具体,落实结果要汇报;其他部门配合工作要积极,多提建议。尤其是东西校区在去年融合发展年的基础上,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二级管理。
二、加强团队及课程体系建设
1.成立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完善学校及二级学院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专兼职队伍。要积极聘请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领域的有关专家担任学校兼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
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邀请专家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
3.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按照教育部和省里要求,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建立贯穿于整个大学教育期间的职业发展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每位教师教书育人职责范围。切实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创业基础课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制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成绩认定与其他课程考试互换办法。各二级学院至少将创新创业融入到一个专业建设之中。
4.做好就业创业课题、项目的研究及申报。就业办、基础教学部、职业技术研究中心、二级学院至少完成有一项。今年争取在参与横向创新或纵向创新研究课题上有所突破(应用技术研究中心)。
5.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学生科技创新,完善申报制度。各二级学院至少有一名学生获得专利。(课外处和校企办共同)
6.编写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校本教材。争取7月份出来,下学期使用。
三、多种形式开拓就业渠道
1.巩固优质就业基地:通过毕业生跟踪调查、校企合作共同招生、校企横向联合申报项目、校企共建校内外就业创新创业实习实训等形式,通过召开省化工医药职教集团会议,加强与优质就业企业的沟通和联系。
2.开辟新的就业市场:走出去,深入企业搞调查研究,开发优秀单位、优质岗位。
3.开发利用校友资源。就业办牵头、二级学院组织,发动全校教职员工,收集整理校友资料,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
4.开辟境外就业渠道:进行境外就业市场的研究、考察和组织实施。
四、积极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1.召开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和学生就业简历大赛: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典型事迹报告、学生就业简历大赛等实践活动,努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创业综合素质。
2.加强众创空间建设:每个二级学院至少建立一个创新创业实体为学生服务,学校建立一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成立学校的资产运营公司,在此基础上成立学校众创空间的运营公司,在下面可以成立若干个小公司,如化工、机电等。
3.加强社团建设:学校和二级学院都要成立学生创新创业社团,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专场招聘会和大型招聘会相结合,线上招聘和线下相结合,集中招聘和个别推荐相结合,打造一年365天不落幕的校园的招聘。
五、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1.建立创新创业专题网站,完善更新就业工作网站,加强微信平台维护,主动与我省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云平台结合,着力完善以校内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网为基础、移动终端为补充的智能化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平台。
2.努力提高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健全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真正做到为学生“送岗位、送政策、送指导”,实现就业工作的个性化、信息化。
3.做好信心的有效对接,将学生就业创业意愿信息数据库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和机构孵化投资意向信息数据库进行对接,智能化匹配学历、专业、岗位、地域等重要信息,实现就业创业信息线上线下同步,为供需双方精准推送有效信息,逐步加快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步伐。
六、健全就业创业服务机制
1.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第三方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就业创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分析研究影响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的因素,持续开展就业状况、就业质量、就业特色、校友评价、求职分析、创业情况等第三方调查评价。
2.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出台《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就业办牵头各二级学院,建立对毕业后两年内的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机制。
3.继续开展精准化的就业创业帮扶: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分析与上报,准确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创业状况和意愿。升学、参军、到基层、创业、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暂不就业等。加大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要求半个月更新上报一次。
4.做好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就业办牵头各二级学院,积极联系顶岗实习岗位,深入企业一线,挖掘优质实习岗位,减少顶岗实习期间的换岗率(即降低离职率)。尤其是护理学院,要做好首届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
5.做好年度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确保届毕业生100%就业,初次就业率不低于86%,年终就业率不低于95%。
七、加强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宣传工作
1.加大就业创业工作的舆论宣传力度:利用“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就业创业课程、日常活动等将国家和省内鼓励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宣讲到学生心中。
2.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整理我校就业创业工作,不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平台、校内板报等宣传报道,更要向上级、校外有关媒体进行推送。
1、激发职工创造活力。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活动,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劳动竞赛,选树一批“工人先锋号”和“金牌工人”,培育一批创新班组和技能型人才,评选表彰一批技术革新成果和技术革新能手,引导职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建功立业。全市劳动竞赛覆盖面90%以上,参赛职工达到50000人。
2、弘扬劳模精神。用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影响带动全社会,选树投身改革、勇于创新的职工典型,激活和传递蕴藏在职工群众中的正能量。加大劳模创新工作室、企业职工技术中心创建力度,带动广大职工创新创造。进一步做好劳模服务管理等工作。
3、着力提升职工素质。充分发挥职工培训学校阵地作用,加强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工作,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集中培训职工500人以上,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岗位培训5000人以上。发挥企业职工服务中心作用,把企业工会建成职工素质提升的“大学校”,推进校企对接,建立激励机制,开展项目化、定向性培养,大规模提升技术工人队伍素质。
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健全职工维权体系
4、深化“和谐企业”创建。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规模企业参与创建率达到95%,50%以上达到和谐企业标准。认真组织市第三届和谐(示范)企业申报和市第三届和谐(示范)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积极宣传修改后的《工会法》和《劳动合同法》。加强部门联动,发动基层工会,对全市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深入到生产一线和工人群众中,促使企业切实做到依法用工、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5、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认真实施《劳动合同法》,大力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不断提高集体合同和专项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覆盖面96%以上。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推进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6、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努力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积极参与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处和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强化劳动争议案件在基层调解。加强劳动关系矛盾排查,抓好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工会舆情引导,做好接待和职工群众来访工作,妥善处置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和职工,切实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三、着力改善职工民生,健全职工服务体系
7、加快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职工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规划》,进一步规范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领域,拓展服务范围,细化工作职责,全面完善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的功能,改善文化宫基础设施,不断满足职工服务需求。坚持扩大覆盖面、完善功能,大力加强规模企业职工服务平台建设。以职工服务中心为依托,深入开展“万名工会干部进万家企业送万张服务卡”活动,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8、努力满足职工文化需求。推动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抓好全市“职工书屋”建设,深入开展“职工读书”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把实现个人理想与实现中国梦、建设新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做坚持中国道路的柱石,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者参与者。
9、办好职工民生实事工程。以“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为重点,积极主动为职工办实事。市总本级筹集5万元开展送清凉活动,筹集40万元资助贫困生上大学,筹集60万元为困难职工送温暖,筹集10万元解决职工因病因灾面临的困难,筹集5万元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困难职工调查制度,加强数据库建设,争取部门协作支持,让困难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10、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调研,细化方案,聚焦“”,重心下移,扎根一线,走进职工,切实解决联系服务职工不紧密、不到位的问题,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市总工作机关化、行政化问题,节约意识不强的问题,以及职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建立健全工会直接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平台和制度体系。引导工会干部增强三个自信,坚持群众观念,真心服务职工,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成职工满意工程。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实现城乡间基本公共创业服务的均等化。通过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充分就业、高质就业;促进结构调整,助推产业转型,增强创新能力和区域经济竞争力;促进创业富民增收,确保和谐稳定;坚持创业促进发展,推动创业创新,在带动就业的同时,促进社会进步,推动经济发展,增加社会财富,提升综合实力。
二、工作思路
完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突出创业服务的科学化、人本化、精细化,采用“一个基础三个分步”的工作方法,即以“八位一体”创业服务为基础,分人员推进、分层次培训、分阶段调查跟踪三个步骤,抓好创业目标任务的落实。
通过“一个基础三个分步”工作方法的实施,促进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力度,强化基层创业服务队伍和创业师资队伍的培养,加强创业孵化基地、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与自主创业者联谊会的建设,不断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提高创业满意度,打造创业工作亮点,通过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创业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工作目标
1、创业培训1000人,其中SYB培训800人,大中专学生创业培训200人;
2、IYB创业培训企业超过60家;
3、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人数250人;
4、建成市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总数达6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园达3家;
5、举办一次青年创业大赛;
6、发展壮大市自主创业者联谊会,全市登记个人会员数超120人。
四、工作措施
1、促进创业培训的开展,满足不同层次培训需求
持续开展创业培训“进高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重点涵盖高校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复转军人、有创业能力的残疾人、被征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村劳动力等。根据创业培训对象及不同创业阶段的培训需求,进一步做实SIYB培训模式。一是开展GYB(创业意识)培训,转变各类劳动者的就业观念,激发创业激情。二是在夯实SYB培训的基础上,深入拓展IYB培训,鼓励小企业主参加“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促进其创业成功和稳定经营,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创业促进发展的战略构想。三是继续依托“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开展大学生创业模拟实训。
2、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
进一步推动创业资金扶持政策,根据不同阶段的创业者发展需求,按照经济规模、带动就业人数等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帮助创业者逐级进入更高的创业层次、助推创业致富。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体系,推进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落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政策的咨询与办理工作,通过政策支持扶持一批创业者成功创业。
3、强化基层创业服务队伍培养,建立一支创业指导队伍
以社区(村)人社协理员为主要对象,组织开展人社协理员“创业指导师”培训,帮助创业服务工作人员熟悉就业创业政策、了解创业基本规律、掌握创业辅导基本方法,有意识、有针对、有步骤地开展基层创业指导服务,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科学的创业指导服务,力争培养一支懂创业、善引导的“基层创业指导师”队伍,使基层公共创业就业服务更上一个新台阶。逐步设立市创业服务示范岗,树立样板,发掘成功的基层创业指导站模式。
4、强化创业师资队伍培养,有效提升培训质量
加快创业师资队伍的培养扩展,优化师资结构,加强师资交流,提升师资水平,确保师资满足本市不断变化的创业工作需要。一是推荐创业有成的优秀学员参加市举办的SIYB师资培训,充实师资队伍;二是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能够深入到创业实体中开展个性化咨询指导、解决创业实体疑难杂症的创业培训指导师。
5、开展创业服务分类指导,提高服务满意度
创业帮扶要开展“一帮一”的精细化服务,实行创业服务分类指导,区分创业成长的不同阶段和高校毕业生、农民、就业困难人员等不同创业群体,有区别、有重点地开展跟进服务,细化服务手段和方法,充分发挥创业专家导师团、孵化基地、一镇一品项目等创业就业资源优势,从而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率,努力帮扶市民实现创业和更高质量就业。
6、开展创业服务大走访活动,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通过走访创业者、潜在创业者,了解创业者和潜在创业者在实际创业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需求,结合他们实际情况给予有针对性的帮助。听取走访对象的建议与意见,进一步改进创业服务工作思路和措施,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7、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培育一批创业主体
一是在巩固现有的主要为实体服务的传统型基地的基础上,各板块要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加强对当地社会资源的整合与闲置资源的利用,丰富孵化基地类型,打造一批以农业、电商等新形式的创业孵化基地;二是推出市级和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和申报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建或新建成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加大对大学生创业扶持的力度。
8、丰富指导站工作内容,满足大学生创业发展需要
依托市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开展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的业务指导,不断丰富指导站工作内容。加强创业模拟实训工作组织管理,加强校园大学生创业园建设,举办校园就业招聘会,组织大学生创业竞赛,举办就业创业知识讲座,培育大学生创业典型、满足大学生就业创业发展需要。
9、加强自主创业者联谊会的建设,扩展创业联谊会影响
组织好自主创业者联谊会的活动,举办创业论坛、创业培训、参观交流学习等活动,增强会员的创业素质与能力。以“团结、交流、协作、共赢”为宗旨,着重培养一些优秀会员,树立典型,帮助其创业企业发展,提升会员的满意度与联谊会的影响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联谊会的知名度。发展成员,调动创业先行者的积极作用,使更多创业者成功创业、发展转型、扩容增收,带动就业,扩大社会影响。
全面贯彻党的十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人社局的业务指导下,按照全局的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区“四区四高地”总体发展思路和“就业高质型城市”的工作目标,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为总方向,以“融合、创新、发展”为总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创我区创业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思路
创业为先、就业充分。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围绕“五大体系”进一步深化创建创业型城市建设开发,实施“创业惠民百千万工程”即:发放百万小额担保贷款、培训千名创业者、带动万人就业。大力推进四个方面的创新工作即:提档升级创业扶持政策、构建就业援助和创业帮扶联盟、培育区域创业服务品牌、扶持大学生创业。
三、主要工作目标
1.SYB培训1800人,IYB培训企业140家;
2.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万;
3.推介创业项目200个;
4.新建成大学生创业园或孵化中心1个;
5.创建全区创业者联谊会。
四、主要举措
1.建设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夯实创业公共服务基础。一是梳理原三区创业工作资源、工作标准与流程。在创业培训、载体、项目、服务、贷款、补贴六个方面推动工作资源的集中、整合与优化,推动工作内容与流程的标准、规范与统一。进一步完善培训库、载体库和项目库。二是下达考核指标,明确奖惩标准。以发文形式明确区、街道、社区三个层面的任务指标、考核标准和奖励举措。三是开发建设“乐业”网站。以网站开发建设为契机,推动创业服务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手续办理、载体对接、项目宣传、明星评选、创业培训、动态跟踪等创业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四是举办“乐业就业天堂”创业项目广场推介活动。
2.构建政策框架,创业扶持政策提质扩面。梳理原三区政策体系,逐步出台《区创业引导性资金管理办法》、《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区关于参加"大学生训练营"活动的创业人员实施房租补贴的办法》、《区创业实体聘用本区失业人员、应届大学生、就困人员补贴办法》、《区市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等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提升政策扶持力度、优化政策服务质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
3.成立“就业援助、创业扶持联盟”,打造创业服务品牌。筹建政府、企业、志愿者、劳动者四方融合,就业、创业两翼齐飞的“区就业援助、创业扶持联盟”。重点在四个方面推动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一是政府组织街道、社区开展“一对一”和“一帮一”活动,着力提升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在企业中挑选建立“两类基地”,增强企业服务就业创业能力。三是组建创业者联谊会,强化社会组织三大作用。四是为援助和帮扶对象搭建分享平台,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4.开办大学生训练营,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开办大学生训练营,通过创业能力培训、能力素质拓展、创业见习、跟踪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全力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
5.举办IYB创业培训班,提升培训层次。在保持SYB培训规模的同时,进一步拓展IYB培训,全年度开展IYB培训140家单位,切实提高创业实体的发展能力,满足不同层次创业者的需求。
6.筹建创业孵化中心,推动区域创业载体的提档升级。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业园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条件要求,积极筹备省级大学生创业园的建设和申报工作。
7.开展创业“五行”,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开展创业服务的“社区行、校园行、企业行、媒体行、广场行”活动。通过社区服务、高校对接、企业宣传、氛围营造和广场造势,努力扩大创业服务覆盖面,扩展创业服务影响力。
8.开展区创业新闻人物评选活动,激发全民创业热情。通过街道推荐征集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创业新闻人物,宣传创业事迹、表彰创业典型、激发创业热情,进一步掀起全民创业热潮。
2014年全区就创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为总目标,大力实施“高质就业惠民工程”,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创业帮扶工作,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又快又好发展,为全区“四区四高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工作目标
1.促进高质就业——创办一个品牌效应明显,引领行业发展的E管家服务中心;新增就业岗位50000个;网上职介匹配2000人;城乡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000人;困难弱势群体实现就业500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000个,其中当年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占30%;失业人员就业中高质正规就业比重提高到60%;创建就业高质型街道1-2个,新建就业援助基地17个。
2.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0000个;就业援助基地、创业见习基地提供大学生就业岗位2000个;辖区内企业当年吸纳近3年的区应届高校毕业生150人;购买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公益性岗位30个;开展就业测评、职业指导“一对一”服务不少于500人次。
3.创业扶持——推荐创业项目100个,其中成功转化率不低于26%;新增创业人员跟踪服务2000人;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跟踪服务6000人;开展创业培训(SIYB)128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00万;培育创业典型160人;新建创业孵化基地2家,同时对12家已建成的基地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不少于17次。
4.平台建设——协理员专职化率、持证上岗率100%,其中持三级资格证的协理员人数达到100人;新创建省、市充分就业示范社区4个。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就业优先,完善、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
1.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就业促进各项政策。坚持通过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平台、社会保障一体机、网站、橱窗等载体,宣传落实社保补贴、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各项政策。
2.制定出台符合区情的就业促进政策。一是修改完善后正式出台《区就业创业引导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区市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二是制定《区创业孵化基地星级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多措并举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1.实名制登记夯实就业管理。扩大实名信息的覆盖面,加强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的合作,使系统尽可能覆盖更多的毕业生,争取做到所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实名信息“应入尽入”。加强实名制信息的动态管理,及时将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的信息上传到全省统一的实名制信息系统中,确保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动态更新、实时反映。
2.政策扶持带动就业创业。根据市、区文件精神,打出政策扶持组合拳,加大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和岗前培训补贴政策的宣传,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提高一次性开业扶持补贴额度,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融资渠道,同时做好区再就业援助基地、创业见习基地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工作。
3.特色服务助推就业创业。一是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模式应对“更难就业季”,将关注点前置,针对在校的大三至大四学生开展“大学生训练营”活动,提升大学在校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二是开发大学生就创业微信平台,通过微信平台,实现区就业创业政策宣导、实习兼职岗位信息、兼职类岗位申请、测评咨询申请、求职技能培训课程预约、就业岗位信息等功能,并在寒暑假期间为大学生推送就业信息、面试技巧等实用信息。三是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四是举办“区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意大赛”,大赛优胜者将优先入驻区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
(三)构建“12345”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创业存活率。
1.一次创业能力测评找准创业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六位一体”的创业帮扶体系中引入权威的“创业能力测评”项目,通过测评咨询、SYB培训实施、跟踪辅导“三步走”服务创业者,有效减少盲目创业,提升创业成功的可能性。
2.双向服务优化创业环境。一是提升公共创业服务水平。提升项目推介、创业帮扶和跟踪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水平,实现网上、网上查询、网上跟踪;对现有创业孵化基地引入星级管理办法,实现孵化基地的提档升级。二是发挥社会创业服务资源作用。充分发挥高校创业扶持同心圆、创业者联谊会、创业孵化基地联盟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合作共赢、互帮互助提升创业存活率。
3.三类培训提升创业能力。通过SIYB创业培训,大学生创业训练营和创业实训,形成满足各类层次创业人员需求的创业培训链,提高培训层次,提升培训质量。
4.四项扶持提供资金保障。小额担保贷款、租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保补贴是鼓励创业的四项资金保障,要做到宣传上全覆盖;手续办理上程序公开、流程清晰、期限明确;跟踪服务上前期审核、全程跟踪和重要节点控制相配合,确保资金的有效、安全使用。
5.五行活动扩大创业影响力。继续深入开展“五行”(社区行、企业行、校园行、广场行、媒体行)活动。开展区创业新闻人物评选,树立创业典型,引领创业方向。
(四)搭建人、岗、信息良性循环通道,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服务统筹全区人力资源的作用。
1.扩容“乐业”网站。增加摊位预约、岗位匹配功能,做到招聘信息、审核、摊位确定、现场匹配一键搞定;开设“大学生就创业”微信平台,实现手机扫一扫,就业岗位、见习岗位一览无余。
2.强化系统培训,发挥社会保障一体机就近、便捷优势。通过对社区协理员进行一体机操作的系统培训,提高一体机中就业岗位信息查询、匹配的使用频率,为求职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3.精选现场招聘主题,提高人岗匹配度。在确保每日举办招聘专场的前提下,结合企业用工调查结果反馈情况,有计划地举办各类主题招聘,如应用人才招聘会、服务行业招聘会、校园招聘会等,真正使公共职介市场成为企业招聘、个人求职的主渠道。
4.全面推进职业测评指导工作。每个街道年内至少组织一次职业指导专题培训,对有需求的失业人员,通过职业能力测评、个性化指导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五)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做响“乐业”服务品牌。
1.通过对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就业援助“一对一”、创业帮扶“一帮一”、职业指导“一带一”的精细化服务,提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就业援助能力、创业帮扶能力和职业指导能力。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江西省2021年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要点》,结合宜春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夯实创业就业基础
(一)做大创业孵化平台。加强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星创天地、备案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青创空间、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平台培育力度,强化现有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力争新增国家级创业孵化平台(基地)2家左右、省级创业孵化平台(基地)5家左右。不断完善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学会服务站建设和管理,推进建站单位与地方企业的深度合作。加快培育一批电商示范基地、企业和数字商务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导开展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积极对接国家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引导鼓励双创示范基地开展创业带动就业活动。围绕托育、养老、家政、乡村旅游等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联合开展创业培训、供需衔接、信息共享和能力建设,打造社会服务领域创业带动就业标杆项目。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社会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更大就业空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贯彻落实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对符合条件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好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完成全年培训1.5万人。加大“特聘兼职”教师扶持力度,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加强创新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配合省完善“1+11”创业大学培训体系,支持协助企业家及企业中高管学员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四)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深入开展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完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推动完善各部门和市、县联动机制,推进研发投入后补助,力争宜春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7%。(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教体局、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科技创新平台基础。扎实推进新能源(锂电)、中医药、富硒等重点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与大院、名校、名企合作,力争引进落地研发机构1个,新建院士工作站1家。扩大科技创新平台规模,争取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8-10家,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依托省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产业、投资融合对接。积极争取江西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补助,举办第二届2021’江西宜春产业技术对接会,对接“国家大院大所产业技术进江西”活动,为企业搭建对接桥梁,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产学研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激发双创主体活力
(七)推进企业创新创业。落实宜春市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实施科技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开展全市“制造业50强”培育,力争在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方面实现突破,培育瞪羚(潜在)企业10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150家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家以上,制造业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业化小巨人企业20家左右。力争全年列入省新产品开发和试产计划项目达到30项以上,省级重点新产品立项5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引导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落实《江西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措施,完善激励评价机制,激活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深化科技成果“三权”、职称制度改革,用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岗创业、离岗创业、到企业兼职等政策。组建科技人员创业导师团队,为科技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大力培育高职院校双创示范基地和双创教育改革示范校。深入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专项计划,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对于符合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与高校、企业共建面向特色产业的实训场景,支持将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纳入企业示范基地人才储备和合作计划。(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鼓励青年创新创业。联合省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创团工委及相关部门单位举办第二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举办“青领未来”专场招聘会、“青企雁行”走访交流等活动,实施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创业计划,做好青创“引才引智”工作。(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人社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引导新型农民创新创业。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力培育农民大学生。积极组织参加省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发挥全国农村双创典型县樟树市的示范作用,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园区、培训基地、见习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创客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支持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开展以“创领新赣鄱、美好新时代”为主题的创业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优先支持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实施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大学生创客和返乡能人等入乡开展“互联网+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创业项目。落实旅游业发展奖励政策,鼓励依托各地特色资源开发参与型、互动型、体验型的乡村旅游产品。完善支持返乡入乡创业的引人育人留人政策,加大对乡村创业带头人的创业培训力度,培育一批能工巧匠型创业领军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建强宜春市退役军人企业家协会,指导各县市区建立退役军人企业家分会和就业促进会。培育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创新导师团队,鼓励开展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培训。加强退役军人孵化基地建设,实现县市区孵化基地全覆盖,省级孵化基地新增2-3个,市级孵化基地新增6个以上,县级孵化基地建设100%达标。深入开展“满怀忠诚讲尊崇,千行百业共拥军”等系列活动,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四)鼓励妇女创新创业。培育一批巾帼产业示范基地,举办“明月山杯”家庭服务兴业技能竞赛,参加省双创和家政大赛,开展“春风行动”女性专题活动,搭建妇女创业就业平台。实施女性创业就业赋能行动,开展巾帼创业就业“一县一品”下沉式培训,做好“江西表嫂”家政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妇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双创服务保障
(十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大力推行“一照含证”改革,依托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登记“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全市通办”,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办事流程。持续推进降成本优环境行动,清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涉企收费。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措施,支持户籍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依法落实各项支持创新创业减税降费政策,加强税收减免政策宣传,在双创示范基地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盘活闲置厂房、低效利用土地。探索采取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出让方式供应工业、旅游及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推进工业标准地、标准厂房建设。(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设良好市场环境。建立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限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消除制度隐性壁垒。持续深化市场流通领域综合治理,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检测。开展宜春市“绿色生态”标准化建设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责任单位:市市监局)
(十七)加大开放共享力度。实施《宜春市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推进全市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对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大型科研仪器实行双向补助。积极争取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性创新解决方案的支持,探索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宜春银保监分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大高层次人才引培力度。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组织市“双百计划”评选,以中国科学院宜春院士科学家康养基地建设为依托,引进一批博士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展企业“人才飞地”评选,鼓励企业在国内人才密集城市创建“人才飞地”。全年组织申报国家人才计划5项以上,新增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深入实施科技帮扶。实施“百名博士入园强企”行动,下派100名科技特派员入企帮扶,有效对接企业科技需求,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00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100项,组建研发平台(含新型研发机构)1-2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制定实施金融大数据服务支持联动计划,推进大数据融资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贷款抵(质)押品范围。支持园区引进融资租赁公司和非政府主导的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用好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和信用贷款等金融政策,“工信通”“科贷通”“映山红助力贷”“小微快贷”“微企贷”等政策向重点产业倾斜。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创建。(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宜春中心支行、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宜春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信贷资金支持。健全市、县两级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深入推进“小巨人”“独角兽”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制定《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有机生态农业、绿色食品加工、新能源(锂电)、中医药、循环经济等绿色产业。拓展“科贷通”合作银行,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和放贷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38亿元。(责任单位:人行宜春中心支行、宜春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市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凸显双创基地标杆
(二十二)进一步培育双创示范基地。加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开展评价评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新增培育1-2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十三)推进基地改革创新试点。优先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双创示范基地合作建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与双创示范基地合作开展设备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和双创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在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与创业相关的保险业务。在有条件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无可抵押资产、无现金流、无订单的初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风险补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宜春中心支行、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开展双创活动
(二十四)开展“双创活动周”系列活动。积极组织推荐企业参加国家、省“双创活动周”宣传展示活动,组织开展我市“双创活动周”系列活动。加强双创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举办各类双创赛事。举办创业引领者专项活动暨第三届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宜春市分赛、“创客中国”江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宜春区域赛等赛事,组织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江西省公共安全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课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举办其他配套活动。积极争取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继续开展“三请三回”活动,结合节庆、联谊、经贸等节点和活动,深入沿海乡友、校友、战友聚集地区开展经贸交流活动,推动更多在外宜商返乡投资创业。组织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宣传推广宜春自主品牌。组织参加省第三届青年创业风云人物评选,树立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开展以品牌品质惠享生活为主题的“双品网购节”、第二届宜春电商直播网购节等活动,加快直播带货、内容电商、社交营销等模式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团市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江西省2021年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要点》,结合宜春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夯实创业就业基础
(一)做大创业孵化平台。加强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星创天地、备案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青创空间、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平台培育力度,强化现有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力争新增国家级创业孵化平台(基地)2家左右、省级创业孵化平台(基地)5家左右。不断完善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学会服务站建设和管理,推进建站单位与地方企业的深度合作。加快培育一批电商示范基地、企业和数字商务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导开展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积极对接国家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引导鼓励双创示范基地开展创业带动就业活动。围绕托育、养老、家政、乡村旅游等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联合开展创业培训、供需衔接、信息共享和能力建设,打造社会服务领域创业带动就业标杆项目。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社会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更大就业空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贯彻落实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对符合条件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好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完成全年培训1.5万人。加大“特聘兼职”教师扶持力度,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加强创新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配合省完善“1+11”创业大学培训体系,支持协助企业家及企业中高管学员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四)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深入开展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完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推动完善各部门和市、县联动机制,推进研发投入后补助,力争宜春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7%。(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教体局、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科技创新平台基础。扎实推进新能源(锂电)、中医药、富硒等重点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与大院、名校、名企合作,力争引进落地研发机构1个,新建院士工作站1家。扩大科技创新平台规模,争取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8-10家,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依托省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产业、投资融合对接。积极争取江西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补助,举办第二届2021’江西宜春产业技术对接会,对接“国家大院大所产业技术进江西”活动,为企业搭建对接桥梁,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产学研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激发双创主体活力
(七)推进企业创新创业。落实宜春市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实施科技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开展全市“制造业50强”培育,力争在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方面实现突破,培育瞪羚(潜在)企业10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150家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家以上,制造业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业化小巨人企业20家左右。力争全年列入省新产品开发和试产计划项目达到30项以上,省级重点新产品立项5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引导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落实《江西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措施,完善激励评价机制,激活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深化科技成果“三权”、职称制度改革,用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岗创业、离岗创业、到企业兼职等政策。组建科技人员创业导师团队,为科技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大力培育高职院校双创示范基地和双创教育改革示范校。深入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专项计划,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对于符合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与高校、企业共建面向特色产业的实训场景,支持将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纳入企业示范基地人才储备和合作计划。(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鼓励青年创新创业。联合省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创团工委及相关部门单位举办第二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举办“青领未来”专场招聘会、“青企雁行”走访交流等活动,实施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创业计划,做好青创“引才引智”工作。(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人社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引导新型农民创新创业。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力培育农民大学生。积极组织参加省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发挥全国农村双创典型县樟树市的示范作用,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园区、培训基地、见习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创客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支持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开展以“创领新赣鄱、美好新时代”为主题的创业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优先支持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实施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大学生创客和返乡能人等入乡开展“互联网+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创业项目。落实旅游业发展奖励政策,鼓励依托各地特色资源开发参与型、互动型、体验型的乡村旅游产品。完善支持返乡入乡创业的引人育人留人政策,加大对乡村创业带头人的创业培训力度,培育一批能工巧匠型创业领军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建强宜春市退役军人企业家协会,指导各县市区建立退役军人企业家分会和就业促进会。培育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创新导师团队,鼓励开展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培训。加强退役军人孵化基地建设,实现县市区孵化基地全覆盖,省级孵化基地新增2-3个,市级孵化基地新增6个以上,县级孵化基地建设100%达标。深入开展“满怀忠诚讲尊崇,千行百业共拥军”等系列活动,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四)鼓励妇女创新创业。培育一批巾帼产业示范基地,举办“明月山杯”家庭服务兴业技能竞赛,参加省双创和家政大赛,开展“春风行动”女性专题活动,搭建妇女创业就业平台。实施女性创业就业赋能行动,开展巾帼创业就业“一县一品”下沉式培训,做好“江西表嫂”家政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妇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双创服务保障
(十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大力推行“一照含证”改革,依托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登记“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全市通办”,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办事流程。持续推进降成本优环境行动,清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涉企收费。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措施,支持户籍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依法落实各项支持创新创业减税降费政策,加强税收减免政策宣传,在双创示范基地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盘活闲置厂房、低效利用土地。探索采取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出让方式供应工业、旅游及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推进工业标准地、标准厂房建设。(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设良好市场环境。建立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限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消除制度隐性壁垒。持续深化市场流通领域综合治理,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检测。开展宜春市“绿色生态”标准化建设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责任单位:市市监局)
(十七)加大开放共享力度。实施《宜春市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推进全市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对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大型科研仪器实行双向补助。积极争取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性创新解决方案的支持,探索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宜春银保监分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大高层次人才引培力度。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组织市“双百计划”评选,以中国科学院宜春院士科学家康养基地建设为依托,引进一批博士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展企业“人才飞地”评选,鼓励企业在国内人才密集城市创建“人才飞地”。全年组织申报国家人才计划5项以上,新增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深入实施科技帮扶。实施“百名博士入园强企”行动,下派100名科技特派员入企帮扶,有效对接企业科技需求,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00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100项,组建研发平台(含新型研发机构)1-2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制定实施金融大数据服务支持联动计划,推进大数据融资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贷款抵(质)押品范围。支持园区引进融资租赁公司和非政府主导的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用好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和信用贷款等金融政策,“工信通”“科贷通”“映山红助力贷”“小微快贷”“微企贷”等政策向重点产业倾斜。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创建。(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宜春中心支行、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宜春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信贷资金支持。健全市、县两级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深入推进“小巨人”“独角兽”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制定《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有机生态农业、绿色食品加工、新能源(锂电)、中医药、循环经济等绿色产业。拓展“科贷通”合作银行,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和放贷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38亿元。(责任单位:人行宜春中心支行、宜春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市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凸显双创基地标杆
(二十二)进一步培育双创示范基地。加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开展评价评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新增培育1-2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十三)推进基地改革创新试点。优先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双创示范基地合作建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与双创示范基地合作开展设备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和双创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在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与创业相关的保险业务。在有条件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无可抵押资产、无现金流、无订单的初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风险补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宜春中心支行、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开展双创活动
(二十四)开展“双创活动周”系列活动。积极组织推荐企业参加国家、省“双创活动周”宣传展示活动,组织开展我市“双创活动周”系列活动。加强双创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举办各类双创赛事。举办创业引领者专项活动暨第三届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宜春市分赛、“创客中国”江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宜春区域赛等赛事,组织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江西省公共安全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课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举办其他配套活动。积极争取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继续开展“三请三回”活动,结合节庆、联谊、经贸等节点和活动,深入沿海乡友、校友、战友聚集地区开展经贸交流活动,推动更多在外宜商返乡投资创业。组织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宣传推广宜春自主品牌。组织参加省第三届青年创业风云人物评选,树立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开展以品牌品质惠享生活为主题的“双品网购节”、第二届宜春电商直播网购节等活动,加快直播带货、内容电商、社交营销等模式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团市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