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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建设范文

时间:2022-12-06 23:19:15

序论:在您撰写无障碍设施建设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1篇

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市政建设基础工程,也展现出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采用文献研究方法对国内外城市无障碍建设的研究进行梳理,国外研究无障碍设施的实践进行归纳,国内研究从城市公共建筑、城市交通及城市居住环境三个方面进行总结,为后人研究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提供建议和思考。

关键词:

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综述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1002902

无障碍设施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群体的社会成员使用的设施。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反映着其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国内外学者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研究较多,本文便从国内、国外两个角度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研究文献进行归纳总结。

1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研究更多的关注其实践性和适用性。无障碍设施建设不仅指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设施,还有居住区及住宅的无障碍建设,其中Rabiul Ahasan;Donna Campbell;Alan Salmoni;John Lewko(2001)通过对房屋设计及建造过程进行分析,认为用户的需求分析是在为残疾人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进行房屋设计时要考虑的最重要的因素。对这些人来说具有人性化的设计和开发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Nobuyuki MINO;Masumi ASADA(2012)通过GIS空间技术来分析日本城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得知各个区域中的轮椅的畅通程度不同,区域间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缺乏衔接。城市在未来的区域规划中,需要有比较全面的设计标准,以减少区域间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差异。Hazreena Hussein;Naziaty Mohd Yaacob(2012)研究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规范在马来西亚的实施效果,认为马来西亚在亚太地区虽然一直致力于维护残疾人的参与权与平等权,但立法方面的空白仍然是制约马来西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原因,认为要加强无障碍环境立法,无障碍设计的基础是研究残疾人的需求发展状况。Nahid Bayat Bodaghi and A.N. Zainab(2013)以图书馆为例对城市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研究,对建筑师、专家和残疾人用户使用公共图书馆无障碍设施情况做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残疾人用户和建筑师的观点相似。53.8%的调查者认为图书馆没有提供坡道和63%认为没有为残疾人设置专属空间,城市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还有很大的改进余地。

从上述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国外关于城市无障碍设施的研究善于采用新思路新方法,如无障碍设计中的换位思考的方法及日本运用GIS考量城市无障碍设施情况,同时注重城市无障碍的使用状况,更多的站在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者立场进行考虑,设计注重科学性和人性化。

2国内研究现状

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居住区、房屋建筑等方面的内容。笔者针对近年来国内学者对无障碍设施的研究进行分类归纳,认为可以从城市公共建筑、城市交通及城市居住环境三方面进行城市无障碍设施现状研究

2.1侧重于城市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研究

城市公共建筑包括广场、公园、医院、公共图书馆等,研究城市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对于提高残疾人、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保持身心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王晶(2014)认为公园类公共场所的设计要在景观的绿化设计及细致的内部构造方面注重无障碍设施与整体的设计美感,使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找到归属感和认同感。魏锋(2014)认为医院是一个区域的医疗中心,城市中大部分医院设计及建造时间较早,无障碍设施陈旧且设计规划不科学,医务人员需要用优质的服务来弥补不足,同时医院的新建与改造要避免重复投入,注重一体化设计。张竹赢(2014)通过研究高校图书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认为国内各个高校图书馆无障碍设施严重短缺,高校图书馆应树立无障碍设施建设理念,关注残疾师生,积极新建、改造无障碍设施。通过以上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城市公共建筑不仅方便普通人,更需要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等需求,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要避免资源过度浪费和重复建造,更要注重一体化、通用性设计,使残疾人等人群公平、平等的使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

2.2侧重于城市交通无障碍设施的研究

城市交通无障碍设施方便了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出行、工作、学习,使其能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宋敏(2014)针对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进行了分析,认为无障碍设施使用频率低更多的是因为社会造成的障碍,可以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改进来鼓励残疾人出行,如盲道的砖块设计可以加入特殊信息,坡道使用鲜亮颜色警戒,无障碍标识要简洁明了。轨道交通是大、中城市市民的出门首选,大、中城市轨道交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对现在全国轨道交通建设浪潮提供了建设经验。潘海啸,邹为,赵婷,张仰斐等(2013)通过对上海轨道交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研究,认为城市轨道无障碍设施建设首要进行通用设计,然后将服务对象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群体需求进行设计和建设,设计要遵循最优先、最便捷及人性化设计。张晓春,张云龙,孙超,徐建闽等(2014)研究深圳市公共交通无障碍建设,认为在城市交通系统中,对无障碍公交车和出粗车投入不足,常规公交车和出租车不能满足残疾人出行要求,城市交通要采用先进理念优化公共交通系统。综上,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社会对无障碍设施要加大投入,无障碍设施设计和建设中要注重通用性和便捷性,从残疾人、老年人的角度设计和施工,使无障碍设施建设更具有适用性。

2.3侧重于城市居住环境无障碍设施建设研究

住宅是人的栖身之所,对于残疾人和老年人来说,在家中生活的时间相对较多,因此研究居住环境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意义重大。我国学者对住宅无障碍建设研究较多,但基本都是从设计方便予以考虑的。韩宇,侯奕屹,曲延瑞等(2013)研究了高层住宅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中住宅趋向于高层化,在高层住宅的门、窗、楼梯之间都需要安装无障碍设施,最重要的是发生危险和紧急情况时,急救性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张少伟、宋岭(2014)认为要建立住宅无障碍技术框架体系、指标体系和设计措施,然后根据不同住户的特殊要求设计精细化住宅。王悦,于钦波(2014)认为住宅无障碍设施不能只考虑住宅,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也要做好衔接工作。此外在设计时要注重通用化设计,既满足特殊群体需求,又方便普通人群使用。通过以上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针对住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过多的集中于设计层面,而忽视与无障碍设施管理和残疾人、老年人精神状态相联系,需要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加强指导宣传,鼓励其使用无障碍设施,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3结语与展望

综上所述,国内外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研究侧重于设计、管理及无障碍建设的内容进行探讨。笔者认为,对无障碍设施的研究可以从对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群体来进行研究,如从新残疾人观和老龄化背景下进行更深一步的探讨,可能会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发展产生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Rabiul Ahasan,Donna Campbell,Alan Salmoni,John Lewko.Ergonomics of Living Environment for the People with Special Needs[J].Journal of Physiological Anthropology and Applied Human Science,2011,20(3):175185.

[2]Nobuyuki MINO,Masumi ASADA.Spatial Analysis of Barrierfree Environment Using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ystem[J].Journal of The Japanese Institute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2002,66(5):877882.

[3]Hazreena Hussein,Naziaty Mohd Yaacob.Development of Accessible Design in Malaysia[J].Procedia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2012,68(19):121133.

[4]Nahid Bayat Bodaghi,A.N.Zainab.Accessibility and facilities for the disabled in public and university library buildings in Iran[J].Information Development,2013,29(3):241250.

[5]王晶.公园无障碍设施设计与研究[J].艺术科技,2014,(12):133.

[6]魏锋.县市级医院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探讨[J].实用医院临床杂志,2014,(6):213214.

[7]张竹赢.高校图书馆无障碍建筑环境研究[J].晋图学刊,2014,(2):810

[8]宋敏.市政道路设计中的无障碍设计分析[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5):79.

[9]潘海啸,邹为,赵婷,等.上海轨道交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再思考[J].上海城市规划,2013,(2):7076.

[10]张晓春,张云龙,孙超等.深圳市公共交通无障碍体系规划探索与实践[J].公路,2014,(6):165171.

[11]韩宇,侯奕屹,曲延瑞.居家养老模式下的高层住宅无障碍设施构建[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24):5051.

第2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群众的物质环境和生活质量,确保市民出行安全、舒适和方便,促进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社会参与和融合,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使我区真正成为社会文明、最适宜人居和创业的现代化城区。工作目标:到年,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达到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区)标准。

二、主要措施

(一)认真贯彻府办[]22号、府[]7号、府办[]122号文件精神,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城市道路、小游园、广场、居住小区、服务中心等建筑工程,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二)做好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依照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涉及规范》和有关规定,对已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尤其是年以来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和公众建筑物进行检查。对未建的无障碍设施和不符合无障碍设施技术规范的工程,要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分步实施。改造经费原则上由产权单位承担。

(三)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必须带头抓好主要办公大楼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四)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学校、医院、街道、文体场馆、住宅区等都要积极主动搞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新建的小游园、公厕都要同步搞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并设有无障碍设施标志牌。

(五)民政、街道在接收新建小区管理时,要加强对小区无障碍设施的验收,落实日常管理养护单位。

(六)民政局、老龄委、残联要积极主动反映老年人、残疾人等的无障碍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提出意见。同时,要切实带头抓好本系统老年人福利设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七)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严禁损害、侵占无障碍设施,严禁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要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日常养护和维护,确保已经建成的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的养护,由建筑物产权人或经营管理者负责。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及公共场所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保持盲道畅通,对破损的盲道砖,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要及时予以更换。

(八)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民政、老龄委、残联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无障碍设施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市民对无障碍设施的爱护。把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提高市民关怀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意识。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由区政府分管区长牵头,区建设、城管、教育文体、卫生、劳动、民政、经贸、财政、公安、残联、街道等部门参加的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第3篇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共建筑的具体范围,按照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XX)和建设部、民政部制定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以下统称《设计规范》)执行。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孕妇、儿童以及其他行动不便人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主要包括:

(一)坡道、缘石坡道、盲道;

(二)无障碍垂直电梯、升降台等升降装置;

(三)警示信号、提示音响、指示装置;

(四)低位电话、低位坐便器、低位洗手池等低位装置;

(五)专用停车位、专用观众席、安全扶手;

(六)无障碍厕所、厕位;

(七)无障碍标志;

(八)其他便于行动不便人员使用的设施等。

第四条(管理职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

城市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

规划、公安、交通、房管、民政、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专业规划)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城市管理、民政、残联、老龄委等部门按照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编制无障碍设施建设专业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第七条(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在设计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设计规范》以及其他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规定,配套设计无障碍设施。

设计单位设计盲道时,应当与建设项目周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第八条(施工和图形标志的设置)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配套建造无障碍设施。

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设置指导和提示人们正确使用无障碍设施的图形标志。

第九条(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并将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市或者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当含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内容。

第十条(养护维修)

无障碍设施的养护由建设项目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负责。

无障碍设施养护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养护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城市道路桥梁的无障碍设施由相应的道路桥梁管理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无障碍设施的改造)

对已建成但没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已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但不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根据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制定改造计划并实施改造。 1

无障碍设施改造资金,由建设项目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承担。

第十二条(禁止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占用、移动、涂改、封闭无障碍设施和标志,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盲道停放。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的审批)

因城市建设、重大社会公益活动等,确需占用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应当经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意。

因实施市政公用设施及绿化改造等管线井及树穴占用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应按城市管理部门审批方案,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同步迁改。

临时占用期满,占用单位应及时恢复无障碍设施的原状。

第十四条(对不符合标准建设的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未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建造无障碍设施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机关)

第4篇

[关键词]博物馆;无障碍设施;公众服务

[中图分类号]G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09)24-0087-04

无障碍博物馆是世界范围内现代化博物馆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设无障碍社会环境的一部分。美国史密森机构国立设计博物馆馆长Dianne Pilgrim先生曾说:“作为一名肢体残障者,一名博物馆馆长,我对博物馆的无障碍建设有特别的体会。我们的博物馆应该为每一位观众提供舒适和便利。”据统计,中国大约有6000万残障人,其中听力和言语障碍者占34.3%,智力障碍者占19.7%,肢体残障者占14.6%,视力障碍者占14.6%,精神残障者占3.8%,多重残障者占13%。所谓无障碍环境是指为保障以上残疾人及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安全通行、便利使用、顺利交流而设立的各种设施和提供的各种服务,其中包括交通无障碍、建筑无障碍、信息无障碍和文化无障碍等。无障碍环境是人道主义和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标识之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美国是最早提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国家,时间大约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以后影响扩展至欧洲国家。近年来,日本、马来西亚、菲律宾、韩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也有了迅速发展。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起步较晚,1989年,建设部等部门颁布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2004年11月22日,建设部等公布了《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标准》,许多城市也颁布了有关法规。与之相应,博物馆界对无障碍的建设也日益重视。

博物馆是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社会机构,关心所有社会成员是每一座博物馆应有的使命,其中当然包括格外需要照顾的弱势人群。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体现出博物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为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文化生活提供了机会和条件,体现出博物馆以人为本的文明理念。所以,作为公众性文化机构,博物馆的无障碍建设任务尤其重要:作为公共活动场所,要求建筑无障碍;作为文化传播机构,要求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作为公众性文化机构,要求文化无障碍;作为文明宣传教育机构,要求心理无障碍。

一、建筑无障碍

20世纪初期,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无障碍设计理念开始在国际建筑学界产生,以期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的环境,提供方便、安全的活动空间。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许多高等院校建筑系也专门设立了无障碍设计专业。此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法规,无障碍设施日益普及。我国最早提出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在1985年3月,1989年,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组织的残疾人与社会环境研究会上,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1998年,又作了补充规定。2001年8月,国家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2004年11月22日,建设部等公布了《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标准》。这些法规的制定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有极大的促进,但具体部门和建筑设计细节的落实等相同问题还不够深入。

当前,我国正面临博物馆事业的勃兴,大量的新馆正在设计或建设中,建筑的无障碍应该是在概念设计阶段就融入的理念。新建的博物馆没有残疾人坡道的事情并不是没有先例,其中甚至包括省、市级大馆,现代的建筑却没有融入现代的理念,这样的新馆何以堪当“现代”一词,对此需要进行改造的不仅仅是建筑本身。首都博物馆新馆专门准备了残疾人轮椅和童车,馆内设有专门的残障人电梯,可以把行动不便的观众送达各个展厅。六台特殊人群专用的触摸屏和六部残疾人电话将使残疾人朋友感受查询及交流的便利。甘肃省博物馆新馆建设中设置了残疾人通道、无障碍卫生间、残障人和老年人专用电梯,准备了残疾人轮椅和婴儿车,为残疾人提供了必要的服务条件。

对于一些旧的博物馆,则要尽可能地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1992年,美国残疾人保障法通过以后,美国各个城市开始了大规模的无障碍建设,凡是公共场所,即使是国会山庄和总统白宫,也无一例外地照章改建,尽管一些场馆由于修建无障碍通道而影响到建筑的整体风格也得改建。希腊的雅典卫城等著名的旅游景点,也增设有残疾人专用电梯。为了更好地向残疾人和老、弱者等社会特殊群体参观故宫提供方便,故宫博物院投资近百万元,铺设了无障碍通道。在世界上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宫殿建筑群中增设无障碍通道等设施,是在古建筑群中加装新设施而又不破坏原景观这一世界性难题中的一个重大创举。

在博物馆参观中,对正常人来说的举手之劳,可能成为残障人群无法逾越的鸿沟,因此要从细节处做起。

停车场。发达国家,停车场都有专门为残疾人设置的车位,而且多位于入口处,正常人不得占用,否则要付高额罚金。我国现在虽然还很少有残疾人开车,但也要为乘车的残疾人考虑。

坡道。博物馆入口处设有坡道,方便轮椅进入。没有坡道的老建筑可以安装斜坡式钢板,或者考虑安置升降电梯。当然,改选坡道要有足够的腹地,安装升降电梯要有足够的资金。

电梯。建筑内部要有供轮椅乘座者使用的电梯,同一建筑层内,尽量避免有台阶或有坡道与之相配。如古老的雅典卫城,行动有障碍的游客可以乘座电梯欣赏这一建筑奇观。

路标。在博物馆入口处或转弯、上下楼处设立盲人路标,或声音提示。

厕所。残疾人专用的厕所,空间要足够大,便池可以从多个方向入座,安装有合适的扶手,冲水按钮的位置也要合理,或者设立自动冲水装置,并有援助呼叫装置,还要有相应的清洗设施。

灯光。建筑内的灯光不要太暗或太强,或反差太大。

助残设施。有残疾人轮椅、婴儿车,甚至供易疲劳人群用的轻便自助车。

领票处、服务、咨询台、领取资料台的高度要合理。一般情况下,领票口不高于1米,服务、咨询台不高于1.2米,自动领票机按钮应不高于1.3米,如果资料台是可取式的,高应为0.4~1.4米。

二、信息无障碍

建筑无障碍是公共参观机构的基本要求,作为社会文化和教育机构,博物馆相当于一个大众信息传播中心,如何使所有观众,特别是有听、读等方面有障碍的观众更好地享受博物馆,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Dianne Pilgrim先生就指出,无障碍博物馆的建设不仅包括建筑上的无障碍,“还包括为视力、听力和学习等有障碍的人设计相宜的展览和教育项目”。

现今,我国博物馆的展览多是展品加标签式,只适合正常视觉的人欣赏,讲解服务也基本是针对有正常听力的观众。这会使听力、视力有障碍的公众对博物馆退避三舍,或是虽然进了门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实现信息无障碍服务:

印制有关博物馆介绍、展览简介盲文宣传材料,同时,使用盲文说明牌。在展厅内准备放大镜,以帮助视力低的观众。

提供数码式语言导览系统。对视觉有缺陷的人录音资料不应是普通讲解的照录,而应与对常人的讲解内容有所区别,可以是馆领导或工作人员的欢迎辞、博物馆的概要介绍等,让听者有亲切感。录音内容尽量语言生动、音调亲切、轻松活泼、清晰形象,让听者有愉悦的感觉;最好配有音乐,使之更具美感。定位式自动导游系统是最佳的选择,观众停留在何处,就有关于何处内容的讲解。美国史密森尼机构所有的展厅都有自动语言导游系统。

选择一定展品,让盲人触摸,对特殊展品可以配戴手套,或者复制一些模型帮助盲人感知。如盲人可以通过触摸感受展品的纹理、质地,触摸鸟、兽形状展品时可以配以声音,从而使其获得对动、植物更感性的认识。TATE艺术馆于1976年举办了英国第一个重要的可触摸式展览,向视觉有障碍的观众介绍西欧现代雕塑。后来举办有“感觉的述说”、“超越表象”、“手的沉迷”等展览。1990年,大英博物馆举办的关于古罗马城生活的展览“走向古罗马广场”,利用大量可触摸的雕像、陶器、铜器、壁画和音乐导游为残疾人营造一个生动的古罗马世界。台湾博物馆主办的“台湾博物馆建筑之美――视障体验特区”,邀请15岁以上的视力障碍者参观,通过讲解及亲手触摸,让他们认识台湾历史博物馆的建筑之美,并让他们用黏土捏塑出自己认识的博物馆。雅典有一家名为“光明之星”的触觉博物馆,主要展出世界著名雕塑作品的仿制品,以及希腊著名历史建筑的泥质模型。每件展品都有用希腊盲文撰写的说明牌,盲人在参观时可以触摸展品,用双手来欣赏这些艺术品,使盲人也有机会欣赏到精美的艺术品。

除为聋人提供有关博物馆、展览的解说稿外,还要对聋人提供手语讲解。在人力,财力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博物馆可以招募志愿者,为聋人提供服务。这也是社会关心聋人的爱心行动之一。国外有的博物馆,如美国奥克兰博物馆还对员工进行手语培训,以备不时之需。

尽可能运用多媒体系统,为视、听障碍者提供特殊的声音或画面服务,如盲人电脑。对智力障碍者选择特定展品,提供特殊讲解服务。

另外,可以使用嗅觉盒(按动不同的按钮,可以闻到不同的味道,如麝香、云彬等,并配有相应的图画),增加有声出版物、盲文出版物的类型等。

上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兴起的口述影像服务(DVS)是一种非常好的为视力障碍者服务的方式。这是一种透过口语或文字叙述解说影像迅息,协助视力障碍者克服生活、学习和就业环境中各种影像障碍的专业服务。博物馆可以借鉴口述影像解说方法,同时配以模型、凹凸板等触摸服务以及体验活动,让视力障碍者有一个完美的参“观”体验。

三、文化无障碍

建筑无障碍和信息无障碍针对视力、听力生理上有障碍的公众,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两类人群值得我们关注:一是智力有障碍的公众;一是文化上的弱势群体,包括城市文化弱势阶层和边远农村地区。

智力障碍者因为天然的原因而无法接受正常的教育,而文化障碍者则因为经济或者社会原因失去了受到更好教育的机会,他们是一支庞大的文化弱势群体。智力障碍者、贫困人口也有享受文化、欣赏艺术的权利,由于生理原因、受教育程度或居住地域等的影响,他们无缘欣赏艺术。虽然他们也有欣赏艺术的要求,但在某种程度上却难以获得这一权利。而且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也因行动不便而影响到享受社会生活的文化生活。人皆有老,关注这一阶层的人群也是博物馆文化关怀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文化平等权也成为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1966年12月16日,联合国通过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其文化方面的主要内容为:“人人有权参加文化生活,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对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被保护之权利”,“公约缔约国为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保存、发展和传播科学和文化所必需的步骤。”

博物馆是一个保存人类知识与经验的地方,也是一个带领人类探触自然、理解世界的文化空间,更是人们终身学习、促进社会发展的园地。博物馆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使文化弱势人群的文化权利不至于完全丧失,以体现文化公平,保障他们享受文化的权利。

法国是文化无障碍服务的先导国家之一,20世纪70年代就发起了“障碍与文化”运动,帮助多方面有障碍的人群享受博物馆的文化与艺术。1976年,美国大都会博物馆就开始了残疾观众服务项目。

雅典光明之屋博物馆的负责人认为,盲人一样有权利欣赏伟大的艺术品,博物馆帮助盲人欣赏艺术、提升生活,让他们有机会用心代替眼睛感受艺术的精髓,是一种充满人文关怀的举措。伊利诺伊州布鲁菲德市动物园,为特殊人群制作了专门的录像节目,并有艺术家特去监狱为在押者进行“艺术矫治”。芝加哥史特犹太博物馆则提供休闲服务,上门将艺术品送至不便出门的老年人或行动不便的视力障碍者面前。许多博物馆也为智力障碍、学习障碍者设计特别的学习与参观活动。伊利诺大学博物馆还将博物馆本身作为身心障碍者的训练场所,为他们提供在博物馆内工作、学习的机会,并对他们进行训练和评价。

四、心理无障碍

所谓无障碍空间,并非只是设置盲道、坡道、无障碍卫生间、提供盲文或手语服务等,而要从外到内全面地接纳、协助各种类型的弱势人群。这其中最基本、最重要则是工作或服务态度。其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尊重所有前来参观博物馆的观众,让所有的观众都感觉受到热情的服务,诚心为需要帮助的观众提供帮助,但又避免态度上的居高临下和因过分关注而造成的伤害。因此,对弱势人群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也需要十分注意。这也可以说是无障碍的软件建设。

对弱势人群的服务,要体现博物馆对他们的关切,更重要的要体现对其尊严和个性的尊重。理解他们的需求,学会如何适宜地帮助他们。法国遗产理事会培训为残疾人服务的人员时,要求受训者自己利用轮椅或拐杖“参观”展览,以理解残疾人的需求和心理。

五、结语

提倡无障碍并不是刻意将一部分人与正常人区别开来,而是尽力为所有的人提供享受博物馆、欣赏艺术、感受文化的机会。

第5篇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居住小区、城市道路(含桥梁、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下同)、地铁车站、城市铁路车站和主要旅游景区、景点等建设工程,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具体实施计划,由市规划委员会根据本市社会发展需要制定。

    本规定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和儿童等弱势人群的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在前款规定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第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

    规划、建设、市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养护和使用,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进行无障碍设施的工程设计,必须遵守《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五条  凡依照本规定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对不按规定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按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行为。

    第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开工前的审查,对不按规定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件。

    第八条  对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养护,按照城市道路与交通标志和信号设施养护的分工,分别由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其他建筑中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的养护,由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授权经营管理者负责。

    无障碍设施的养护责任者应当按照规定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养护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第九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爱护无障碍设施。严禁损害、侵占无障碍设施,严禁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同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必须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并且设置警示标志和信号设施。

    第十条  对已建成的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城市道路和主要旅游景区、景点,没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授权经营管理者应当制定建设计划,逐步实施。

    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存在缺陷影响正常使用的,所有权人或者授权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改建。

    第十一条  市和区、县残疾人联合会有权对本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实施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可以按照下列职责分工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有关管理部门接到情况反映后,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市或者区、县残疾人联合会。

    (一)对新、改、扩建的建设工程不按规定进行规划设计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不按规定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二)对侵占、挪用公共建筑、居住小区中的无障碍设施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对损坏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由市政管理部门处理;损坏交通标志和信号设施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四)对擅自侵占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或者虽经批准临时占用但没有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信号设施的,由市政管理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6篇

20__年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工作要按照市残联的工作要求,实施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作,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积极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督导工作,配合推进办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补漏补缺工作,具体计划如下:

一、配合推进办,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

区督导队要积极协助区推进办完成新一轮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和今年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各项任务,做好宣传、协调、促进工作,协同区建委、财政局对道路、交通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建设无障碍精品示范区,创建无障碍进家庭精品工程;无障碍改造补缺、补漏等四个无障碍改造重点工程的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指导工作。

各督导队要对社区中物业、居委、老年活动室、超市、菜场等居民相关服务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督导,在农村要重点对“三室一点”(村委会、卫生室、老年活动室和健身点)无障碍建设进行督导。

二、要继续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作,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作,要大力宣传、倡导、指导新装修残疾人住房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对下肢完全瘫痪者、拄双拐者、夫妻双残或残疾人家中同时有70岁以上老人的将优先给予改造,改造资金列入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专项经费补贴,由市、区财政补贴承担改造经费的50,各镇、街道(区)承担改造经费的50。

1、提高示范型:各镇、街道、园区1至2户,对象为重度肢体残疾人,如截瘫、重度儿麻后遗症,不能行走需坐轮椅的,房屋具备装修条件,残疾人有改造需求的,改造内容为轮椅坡道、扶手、无障碍厨房和洗浴设施等。

2、普及型。20__年全区计划改造/!/200户,改造内容为进门坡道、卫生间扶手、楼梯扶手等设施,对有需求的重残人员家庭无障碍建设要实现全覆盖。

三、开展体育场馆的无障碍督导工作,迎接特奥会的召开。

各镇、街道(园区)无障碍督导队要在第一、二季度集中力量对本地区的体育场馆及周边道路、场所及接待宾馆、社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做到查改建进度、改建质量(工程是否规范)、存在问题,督导情况要及时上报区无障碍督导大队,由区督导队上报区特奥执委会、市督导总队。对存在问题、质量不达标及改造进度缓慢要跟踪检查,直到完全达标为止,确保20__年特奥会顺利举行,为比赛运动员、特奥嘉宾提供完善的无障碍设施。

四、加强宣传和督导力度,提高全民无障碍意识。

1、区残联、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大队继续联系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专题片、照片、新闻稿、宣传画册等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提高业主、社会公众的无障碍意识。各督导队要把交通和信息无障碍工作作为督导工作内容,做好宣传工作。

第7篇

一、履行督导职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

____*区无障碍设施督导大队积极发挥督导职能,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区督导大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活动,对应改造而未改造的设施、已改造但不符合规范的设施和新建项目漏建无障碍设施等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指出,督促整改,针对多次检查一直未整改的则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办公室反映。

加大宣传力度。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规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为了落实上述文件精神,及时发放市推进办编辑的《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宣传册。一是在区推进办召开的各镇、街道、园区、部委局无障碍设施改造负责人会议上,二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大队学习讨论会上,三是在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工作会议上,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工作标准,吃透标准精神,并对照标准,结合本区实际,会同区推进办一起有序推进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无障碍进家庭等工作。

履行督导职能。我们在基层残联工作会议上,通报区、镇(街道)督导队的督导情况、无障碍进家庭开展情况,要求各基层督导小队加强对社区中物业、居委会、老年活动室、超市、菜场等居民相关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督导,在农村则重点对“三点一室”(村委会办公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健身点)的无障碍建设进行督导。截止11月底,区、镇两级无障碍督导队组织开展了42次督导活动,参加人员153人次。

二、积极开展无障碍进家庭工作,切实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

今年,我们继续开展了无障碍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年初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__年家庭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通知”,调查摸底无障碍进家庭的需求情况,5月份各单位、各街镇积极落实施工单位进行改造项目的设计和施工。9月份,与建委、财政局一起对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据统计,全区共投入近40万元为195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设施改造,共铺设坡道70条,卫生间坐便器和浴缸扶手148条、楼梯扶手104条。

我们还大力宣传、倡导、指导新装修残疾人住房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在征得残疾人同意的基础上,为____*镇、____*镇4户重度残疾人进行了无障碍进家庭提高型改造,为他们改造了客厅、厨房、卫生间、房间,项目有安装轮椅坡道、扶手、大门、地砖,厨房间低位灶台、洗手池、脱排油烟机、吊顶等设施,平均每户家庭约3万元左右。20__年、20__年两年共改造7户提高型无障碍进家庭,为残疾人提高自理能力、融入社会生活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