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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医监科工作计划
我科室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市县两所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力争在全科室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我科室在医疗市场整顿、职业卫生工作,以及分管乡镇卫生监督工作方面,取得新的成绩,确保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3、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二、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1、通过与有关媒介的合作,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向全县有关厂矿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资料。
2、开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整治:主要是深入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和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档案;加强对从事高危职业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高危职业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主要是对全县范围内的有毒、有害或从事高危生产企业以及厂矿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三、乡镇卫生执法监督
在认真完成上述工作计划的同时,我科室根据所领导安排的任务,在分管乡镇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方面,将采取抓重点、抓典型的工作方针,重点在分管乡镇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等方面开展循环专项整治。
1、食品卫生工作:主要是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肉及肉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3、开展对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4、学校卫生工作:主要是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以及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四、自身建设
我科室将把开展业务培训作为严格规范执法,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作日程,确定每月农历初一、十五为科室学习日,由科室负责人员轮值,宣讲内容涉及“卫生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 、“卫生行政处罚取证” 等方面的卫生执法业务知识,提高我科室卫生执法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目前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能不明确。区政府
法制机构自2004年提格为正处级,其工作任务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能有了明显变化,工作层次也有了更高要求。但是,由于区政府法制办职能没有明确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级法制机构的作用发挥。
(二)内设机构不完整。由于区政府法制办职能不明确,同时也造成了内设机构与工作任务、职责匹配不适应的问题。目前,区政府法制办一般只设一个科,有的称为综合指导科、有的称为执法监督科。但是,工作都是混着干,没有明确职责分工,内设机构形同虚设。
(三)人员编制不足。区政府法制机构一般定编在3-5人。但由于编制由区政府办内部调剂,大多没有完全到位,即使完全到位仍难以适应区法制政府建设工作需要。
二、加强区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抓法制培训促进学习执法规范
二、抓执法制度建设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通过日常法制培训,使民警们基本掌握和熟悉了法律法规常识和业务知识。但是要使全体民警的执法行为整齐划一,质量统一,必须要有可操作性强、符合实际的执法规范来帮助民警们在执法活动中按章把握自己的执法行为。我局结合执法实践制定了《森林公安系统接处警规范》、《案件主办民警责任制》、《法制民警案件审核实施办法》、《常见案件证据标准》、《森林火灾案件法律适用意见》、《破坏林地案件法律适用意见》、《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当场处罚程序办法》、《行政案卷标准》、《常见案卷格式范本》等一系列执法规范文件,基本涵盖了森林公安执法活动,使各办案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基本达到执法行为统一规范,统一尺度,统一标准。
三、抓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执法难题
为了及时帮助执法民警在实际执法中遇到的法律疑问,我局在森公网上专门开办了法制答疑栏目,向民警们公布了局法制科长个人手机号码,及时解答执法民警的提问。共解答民警执法问题7551个。开展执法服务队送法上门活动,法制部门民警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执法活动,提前介入指导办案。为执法民警开办法制讲座,现场指导执法民警解决疑难问题,帮助基层派出所、刑警队制定执法制度,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及时指导办案部门正确收集证据,取得很好办案效果。
四、抓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是指本系统执法监督部门对系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本机关经济法规科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负责对全系统实施行政执法监督。
第四条行政执法监督必须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第五条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对本机关行政首长负责,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如实反映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第六条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本系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否一致;
(二)经济贸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三)本系统制定的涉及管理相对人的规定、措施的执行情况;
(四)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3、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4、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5、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6、处罚是否适当;
7、手续是否完备;
8、材料是否齐全;
(五)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
(六)监督管理情况;
(七)办理各类证照、监督管理规费和案件罚没款管理情况;
(八)罚没财物的保管和处理情况;
(九)执行经济贸易管理法律、法规不作为的情况;
(十)国家赔偿案件受理与执行情况;
(十一)行政执法争议的处理情况;
(十二)其他由局领导授权监督检查的项目。
第七条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形式: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和制度;
(二)实行执法工作报告制度,被监督部门应及时提供有关情况;
(三)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核审;
(四)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五)调阅执法案卷和其他有关文书;
(六)对执法人员进行抽查考核;
(七)受理有关执法行为的来信来访。
第八条执法监督部门在执法监督中代表本级机关履行下列职责权限:
(一)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二)对由本机关制发、会签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
(三)负责清理本级机关制定和市人民政府授权清理的有关经济贸易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四)调查了解经济贸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拟定本级经济贸易管理机关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当行为和违法行为;
(七)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核审;
(八)调行政复议案件处理;
(九)受理国家赔偿案件;
(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经济贸易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中不当执法行为的举报和申诉;
(十一)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第九条执法监督部门在执法监督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与执法监督检查有关的案卷、文件、资料,了解有关情况;
(二)对需要查实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查询,被查询的单位应按要求作出答复;
(三)责令行政执法机构或执法人员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违法行为和不作为行为;
(四)要求本级机关所属执法机构报告行政执法情况。
第十条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可以事先通知被检单位和有关人员,也可以不通知被检单位和有关人员。涉及全局性的执法监督活动应在本级机关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第十一条执法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应向执法机构发出《行政执法整改意见书》:
(一)行政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准、处罚不当、程序违法或越权处罚的;
(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当的;
(三)未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
(四)证照登记管理中违法行政或不作为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机构接到《行政执法整改意见书》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执法监督部门。对《行政执法整改意见书》有异议的,可向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申请复查,复查决定应在接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后作出的决定应立即执行。
一、转换法治思维,主动服务企业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支队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上半年,我科室向“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上传408条行政处罚信息,主动协助9家失信企业修复了12条失信信息。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用“服务执法”为企业保驾护航。3月18日我科室向省厅、省司法厅报送的《主动服务企业助推信用修复》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荣获全省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二等奖,并在“法治政府建设看河南”公众号上进行推广。
二、完善法治规定,修定相关制度
1.根据市局工作安排,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规定,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告知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适时评估修订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制度》共5项制度。
2.按照《关于提高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数据及时率和准确率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支队错案追究制度》。
3.为全面贯彻落实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安排,结合实际起草了《**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开展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梳理权责清单,清理“土政策、土规定”
1.由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出台,今年5月,按照市编办工作要求,我科室重新梳理了《******支队权责清单》并对检查事项进行了归类梳理,共提出建议取消6项行政处罚事项,建议修改6项行政处罚事项(含高速罚款额度),建议增加26项行政处罚事项。
2.根据《**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科室针对成立以来的以本单位名义出台的文件、制度、通知等进行了认真排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土政策土规定全面予以清理,共涉及五项内容,并及时要求各县(市)执法大队,支队各超限检测站、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即日起停止执行。此项工作结果被省厅点名表扬,并报送到交通部得到了好评。
四、按期报送“典型案例”
根据省厅《关于定期报关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的通》要求,今年上半年共报送两期典型案例,分别为“****公司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案”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五、及时处理外省抄告的督办案件
根据省厅转发的外省抄告我市“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行为抄告信息”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抄告信息”及时分析案件案情,查询本市违法车辆信息,督办处罚并将结果按要求及时反馈。
六、做好法治宣传,开展诚信专项工作
利用“诚信交通”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展板、悬挂宣传条幅、LED屏播放滚动字幕、发放宣传页、微信转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并制作宣传展板2块在火车站、高铁站、超限场所、**广场开展展板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页3000余份,利用超限站3块LED屏进行滚动屏幕大力宣传,深入货运源头企业6家,宣传法律法规。
七、制定培训计划,提升执法素质
今年6月份我科室制定了2021年度*****培训计划,并于7月5号、9号、13号分三批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民法典、道路危险品运输及企业检查、道路旅客运输及企业检查、公文写作、信息宣传、为民情怀与服务型执法等相关内容。
八、组织执法案卷评比
按照工作计划,今年上半年共进行了两次市**支队执法案卷评比工作,第一季度评比案卷来源为抽检日常报批案卷,第二季度评比案卷来源为自行选报案卷。同时7月4-5日在******进行了******的案卷评比工作,由各县执法大队法制科科长参与互评,评比结果在执法监督通报上进行公布。
九、加强执法监督,加大监督频次
执法监督实行常态化管理。在市处执法监督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严格执法监督任务,突出执法监督重点,督促各被查单位积极整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今年上半年共组织执法监督检查3次,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省厅通报问题及时下发执法监督通报3期,按时反馈省厅执法监督日报、旬报5期。
一、稽查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推进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有的放矢地改进工作方法,调整工作思路,依法做好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稽查工作重点
对本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下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卫生执法人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稽查。其重点是:
(一)卫生行政许可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事项的合法性,一次性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用作为进行稽查。
(二)卫生行政处罚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重点对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三)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按照《省卫生监督执法受理举报投诉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重点对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是否通畅,处理是否及时,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结果及时反馈且举报人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稽查。
(四)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要求,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遵守纪律等情况开展稽查。
(五)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稽查。重点对监督覆盖率,“打非”处置结果和现况,与公安部门衔接机制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情况进行稽查。
(六)食品安全工作稽查。重点对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完成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处置情况稽查。
(七)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稽查。重点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的录入情况稽查。
(八)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稽查。重点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运行情况稽查。
三、稽查范围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分所),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
四、稽查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9月上旬)
1.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以确保稽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确定2012年稽查工作目标.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9月底)
1.各县区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内部稽查工作,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稽查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反馈,督促落实整改.
2.市卫生局组织对市本级及县区卫生执法活动开展一次执法稽查,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稽查建议,制作稽查意见书。
(三)总结阶段(10月份)
1.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将2012年开展的内部稽查工作具体内容、检查情况、目标达标情况、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形成书面总结,以电子版形式于10月28日前报市所综合卫生监督科。
2.市卫生局将对本年度卫生监督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将稽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评查内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情况;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其他等)办理情况;是否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96196”交通服务热线行政执法投诉办理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情况。
评查办法:(3-5月份)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情况;检查“五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测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基础情况;评查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二、注重交通法律法规研究学习
检查内容:《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清理、行政强制主体认定情况,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网上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修改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重点检查《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情况。同时,检查公路管理站《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运输管理处从今年4月1日实施的新版《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检查办法:(8月份)检查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相关台帐资料,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
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培训时间:(4-6月份)各单位要自行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考试,迎接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交通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
四、推进交通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公开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案件办理结果。
公开程序: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每月的3日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后集中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予以公开。
五、确保行权网运及时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