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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10-01 18:28:50

序论:在您撰写交通局创建工作计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交通局创建工作计划

第1篇

为了进一步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依照东文委(96)7号文件关于开展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做到三个文明一起抓,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为物质文明建设项目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创建意识,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1、抓教育、促思想。首先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其理论水平,强化创建意识,通过学习切实解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效益等方面的问题。在创建活动中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考核、同步评比、完善措施、提升文明程度。并针对工程野外施工风餐露宿、点多线长的特点,全体职工如何肩负起历史的重任,干好公益事业,为民选好路、建好桥,为发展县城经济作贡献,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不为名利、金钱所惑,做到讲道德、讲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增强政府为民办实事,我为政府挑重担的政治意识,并通过开展“比思想、赛工作;比质量、赛进度;比安全、赛降耗”的三比三赛活动,使每一个职工都树立起主人翁意识,人人争先创优。

2、树形象,促规范。在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活动中,着重抓好“形象工程”。在党员中广泛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活动,用党员的模范作用引导职工,同时突出:凭质优价廉参与竞争,靠至诚至信服务用户的企业精神,凝聚人心,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信誉度,凝聚职工。在施工中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争创优良工程。动员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学先进、比贡献、塑形象、创一流、争效益。达到做一项工程富一方百姓,交一方朋友,树一座丰碑。同时用“四有三德”教育职工,即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工道德、弘扬家庭美德。并运用身边人和事,教育员工,树典型,陶冶职工情操,掀起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精品意识,创优质工程。

1、今天的工程质量就是明天的市场,在质量上围绕“建设满意工程”为个旋律,奋勇争先树行业“明星工程”,做到项目建设项争优质、工程创优争信誉、优质服务他一流。在质量在管理上突出“四关”,即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关、原材料测试关、施工尺寸控制关、分项工程验收关。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观念,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质量赢得用户,质量求效益,严禁质量不合格工程。

2、业主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干好主人事,发挥主人翁的作用。在施工管理上从优化施工方案着手,确保工程施工优质、高效、低耗。坚持“五不准”,即:无质保书的原材料不准进场、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技术工程无操作证的人员不准上岗、每道工序未经监理检查认可的不准施工、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的严禁施工。在施工中体现一流的质量、一流的信誉、一流的管理,为单位两个文明建设建功立业。

3、文明生产,促效益。首先强调在施工现场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其次做到科学施工,严格各种制度,降低成本,克服跑、冒、滴、漏,努力做到增收降耗,再次严格操作规章,严禁蛮干,严守劳动纪律,严谨工作作风。

4、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及劳动竞赛活动。为使文明生产不落空,公司将开展评比“文明职工、优秀项目经理部”等活动。紧紧围绕工程质量优良、安全达标、内部管理好、增收降耗、工作措施有力、法制观念强、周边关系协调好等方面实施季度考核,促使工程质量上等级,管理上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施工工程行业机多、设备多的特点,把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木鱼常敲,防范在前,教育在前。通过安全专题教育,查处安全隐患,严格考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搞好整改,提高其隐形效益,确保全年安全生产达标。

进一步树立“政府为民办实事,我为政府创精品”的大局意识,广泛体现“筑路铺桥为人民,优质服务创一流”的奉献精神,承建更多的优质工程回报社会。进一步施行服务承诺制,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打造诚信企业。在施工现场中,做到强化管理,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实行规范化布置,现场施工规范,各分项的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示意清楚,施工机械设备状态保持良好,停置整齐,材料堆放有序,存储合理规整。

四、严格制度,树立廉洁形象。

严格制度,党员干部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是搞好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制度的保证。是实践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要求。在党员干部中首先做到“五不”即房子面前不伸手,用人面前不徇情,票子面前不动心,亲友面前不谋私,生活面前不特殊。生活上强调“三不”,即不搞违法乱纪的事,不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不从事有损于本公司形象的活动。尤其抓好党风行业的建设,做好重点工程廉政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加强法纪教育,一旦发现问题决不手软,严肃处理,弘扬正气,为发展经济保驾护航。

附:-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名单。

第2篇

根据年初**市交委、市公路局,县文明办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局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现提出我局**年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年全局文明创建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巾帼文明岗”、“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解放思想找差距、认清县情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出发点、提高交通行业质量和交通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为重点、文明创建工作为目标,全面实施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强素质、树形象、争一流,打造**服务型交通”等为主线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德兴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继续保持交通系统所获市级文明行业、市级文明单位,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做到“三个文明建设”齐抓共管、协调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文明创建工作目标

(一)保持局机关“**市交通文明行业”、“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保持全系统已建成的市级文明单位、县级文明单位和各级各类先进称号,努力争创更高层次的先进单位。

(三)**县龙水站务有限公司创“市级文明单位”,**县工程试验检测所创“县级文明单位”。

三.保持和创建标准

保持和文明创建工作的标准是:文明行政、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文明经营。

(一)文明行政。全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做到: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确保政令畅通。2、坚持群众路线,强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意识,树立为群众、为基层服务的思想。3、坚持以人为本,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做到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勤政、办事公道、顾全大局、开拓进取、依法行政。4、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深化交通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优化行业管理,不断提高交通现代化管理水平,打造服务型交通。5、坚持以德兴业,各项工作决策达到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机关办公达到整、法、绿、美、新。

(二)文明执法。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员做到:1、学法、知法、懂法。2、秉公执法,遵章守法。3、坚持公正公开原则,文明执法,严格执法。4、风纪严整,公道正派。5、恪尽职守,明礼诚信,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三)文明服务。全局交通“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做到: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服务人民,奉献社会。2、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岗位操作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3、服务工作达到部颁或省厅、市局制定的服务质量。4、监督约束机制健全,实行社会服务承诺服务、政务公开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四)文明经营。交通企业做到:1、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企业的经济效益逐年提高,社会满意。2、坚持科学管理,提高劳动生产(工作)效益。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意识,职工爱护企业,企业关心职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形象。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年1月—2月)

各单位、各部门在认真总结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组织学习县交通局下发的年度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宣传、纪检等方面的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工作要点,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年3月一11月)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局下达的年度文明创建和保持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年7月,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以促进创建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年11月底前,各单位、各部门对照《各级文明创建和保持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局办公室。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2009年1月)

在各单位、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局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总结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激励创新,推动全局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3篇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营造“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共筑共建”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社会安定、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二、目标任务

我县创建市级安全社区对象为城关镇宜园社区。2014年6月-2014年9月,组织实施创建安全社区工作;2014年9月-12月,完成市级安全社区创建任务。

三、职责划分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组,由有关部门牵头,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一)由城关镇政府负责,做好调查摸底,了解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由县文广局牵头,团县委、县妇联配合。文广局负责制定宣传计划,做好媒体宣传报道工作;团委、妇联负责妇女、儿童、青少年人群的安全宣传教育。

(三)由县卫生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残联配合。卫生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建立伤害记录制度;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扶助与康复工作。

(四)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消防队配合。公安局负责制定公共安全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队负责社区消防设施建设,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

(五)由县妇联牵头,团县委、县残联配合。妇联负责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等活动;团委做好儿童、青少年安全指导工作;残联做好残疾人的社会关爱工作。

(六)由县安监局牵头,县住建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配合。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住建局负责做好建筑工地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监管;质监局负责督导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商局负责监督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做到安全经营。

(七)由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县药监局配合。住建局负责做好市容保洁和相关环境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环保局负责抓好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的督导;药监局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市突出的扬尘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目标任务。2009年6月底前,各类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到位,市区二环路以内、奥体中心片区、长清中心城区(含大学科技园)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具体标准由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2010年底前,绕城高速以内城区全部建成扬尘污染控制区并达标。

二、创建工作主体

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工作,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标准,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计划,并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工作、宣传发动阶段(20*年11月底前)。

1.全面部署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动员各级各部门打好扬尘污染整治攻坚战。

2.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存在的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帐,制定创建工作计划。

3.以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为契机,掀起扬尘污染整治宣传。各新闻媒体紧密结合迎全运工作的需要,精心策划,积极开展创建宣传工作。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培训工作。

(二)重点整治、典型示范阶段(20*年12月至2009年6月)。

1.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建筑、拆迁及市政工程工地、堆场、道路、物料及渣土运输、地面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建立完善全市扬尘污染源信息系统、降尘监测评估网络和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定期通报制度。

3.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机制,逐步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区数字化城管系统,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运用网格化管理,全面提高*市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和应对扬尘污染快速机动反应能力、快速处置能力。

4.市区二环路以内、奥体中心片区、长清中心城区(含大学科技园)率先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并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具体考核指标由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5.在全市树立各类扬尘污染防治示范点。

(三)全面推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7月—2010年9月)。

1.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及经验,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

2.巩固创建成果,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的扬尘污染控制,提高全市扬尘污染控制水平,使扬尘污染控制管理措施全覆盖、精细化、常态化。

3.绕城高速以内区域基本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要求。

(四)考核验收、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

1.2010年10月,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开展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活动工作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2.2010年11月,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通过考核验收的,由市政府予以命名,并对社会公布。

3.2010年12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在创建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研究制定持续做好扬尘污染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四、运行机制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为加强对全市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市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指导各区、高新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考核验收等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考核办法;建立全市降尘监测网络;定期通报区域降尘及道路降尘监测情况;制定全市堆场和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监督落实。

市监察局负责对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会同市市容环卫局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工作。

市建委负责组织制定市区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市区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方案,加强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内所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现场检查与违法行为处罚。市城管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强化建筑垃圾运输途中管理,严厉打击渣土运输撒漏及乱倒行为。

市交通局负责制定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及道路保洁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市园林局负责制定全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监督落实。

市市容环卫局负责对全市道路保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监督道路保洁作业单位落实清扫保洁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加强建筑垃圾倾倒场(点)建设与管理。

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机制及要求。

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区、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上下协调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大力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1.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要把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市政府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监督、指导、配合等工作。2.建立创建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制度。根据创建工作进展需要,联席会议每季度、联络员会议每月召开1次,及时听取各区、市政府各责任部门创建进展情况汇报,通报督导检查情况,传达市领导对创建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相关措施,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广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

3.建立行政督察制度。由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察组,采取巡查、抽查和暗访等形式对各区和市政府各责任部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行政督察,及时协调解决创建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4.建立扬尘污染监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建立降尘监测评估网络,根据*市降尘监测网络的监测结果,定期通报各区降尘情况,评估创建工作实效。

5.建立公众参与制度。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环保志愿者对扬尘污染源进行暗查曝光;将公众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的知晓率及满意率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地创建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区突出的扬尘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二)目标任务:年月底前,确保各类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到位,中心城区(含大学科技园)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具体标准另行印发)。

二、创建工作主体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工作,严格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标准要求,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月)。

1、召开全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动员各级各部门打好扬尘污染整治攻坚战。

2、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对存在的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帐,制定创建工作计划。

3、以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为契机,掀起扬尘污染整治宣传。各新闻媒体要紧密结合迎全运会、园博会工作的需要,精心策划,积极开展创建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我区开展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培训工作。

(二)重点整治阶段(年2月至年4月)。

1、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建筑、拆迁和市政工程工地、堆场、道路、物料及渣土运输、地面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建立完善全区扬尘污染源信息系统、降尘监测评估网络和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定期通报制度。

3、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机制,逐步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区数字化城管系统,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运用网格化管理,全面提高我区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和应对扬尘污染快速机动反应能力、快速处置能力。

(三)巩固提高阶段(年5月)。

1、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及经验,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

2、巩固创建成果,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的扬尘污染控制,提高全区扬尘污染控制水平,使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做到全覆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四)考核验收阶段(年6月)。

1、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对照创建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2、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3、年6月,迎接市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全面考核,并通过验收。

4、研究制定持续做好扬尘污染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四、运行机制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为加强对全区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指导各街道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参加创建办组织召开的联席会议,定期向创建工作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区环保局负责对全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组织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考核办法;建立全区降尘监测网络;定期通报区域降尘及道路降尘监测情况;制定全区堆场和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监督落实。

区监察局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落实本方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公安分局负责加强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会同区环卫局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农用机动车、大型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在空气监测子站半径1公里以内道路行驶。

区建委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及制定全区市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的日常管理。建筑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或散装水泥进行现场搅拌;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不得少于30-50米,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轮胎清洗池,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必须采取冲洗轮胎等措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非回填土要随时运出城区,回填土要采取全面覆盖措施。重点加强对每一新开工地建设初期的场地平整、开槽、挖土、运输、堆存沙石土料等阶段防扬尘措施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清河街、凤凰路、灵岩路、龙泉街、大学路西段两边建筑拆迁、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高度不低于1.8m),每天洒水不少天两次。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无遗洒、滴漏。严格规范城区道路施工,尤其要加强对路基“三合土”施工阶段的灰料装卸、运输、堆存、搅拌、平整等施工作业的扬尘污染防治;禁止将道路全面挖开的粗放施工方式,严格实行限段开挖、限时封闭。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全区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方案,加强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内所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现场检查与违法行为处罚。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强化建筑垃圾运输途中管理,严厉打击渣土运输撒漏及乱倒行为。

区交通局负责制定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及道路保洁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区国土资源局、区环卫局负责组织制定闲置土地、地面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区环卫局负责对全区道路保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及制定全区园林绿化施工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要进一步提高道路保洁水平,对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道水冲、机扫、生活垃圾密闭运输。实现春、夏、秋三季城区主次干道日清洗冲刷一次、洒水两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环境空气子站(党校)半径一公里范围内的道路清河街、凤凰路、灵岩路、宾谷街、莲台山路、大学路西段,机扫率、水冲率达到100%,每天洒水早、中、晚各一次。清扫时必须喷水压尘,出现沙尘或下雨后要及时组织冲刷和清扫。杜绝因道路保洁质量不高或道路保洁方式不当而造成的扬尘污染,加强建筑垃圾倾倒场(点)建设与管理。

城区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时,施工单位一律停止拆迁和土方施工。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机制及保障措施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上下协调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1、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考核指标》及有关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把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按照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建立创建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制度。根据创建工作进展需要,联席会议每季度、联络员会议每月召开1次。及时听取各街道、区直各责任部门创建进展情况汇报,通报督导检查情况;传达区领导对创建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相关措施;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广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

3、建立扬尘污染监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建立降尘监测评估网络,根据我区降尘监测网络的监测结果,定期通报降尘情况,评估创建工作实效。

第6篇

一、目的意义

安全社区是指由街道组织各社区、学校、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实施预防事故和伤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安全社区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工作目标

安全社区等级评定分为五级,即:区级安全社区、市级安全社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区安全社区创建的工作目标是:到2013年9月底,100%的街道通过区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50%的街道通过市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市政府确定的省级安全社区试点单位街道通过“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到“十二五”末期,全区各街道都被命名为“市安全社区”,100%街道被命名为“省安全社区”,街道被命名为“全国安全社区”,并力争被国家安监总局向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安全社区合作促进中心推荐命名为“国际安全社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基本达到安全城区水平(详见《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序时进度表(2012年-2016年》。

三、创建标准

区级安全社区:区安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街道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其辖区3个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得分达到80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0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区安办颁发“区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市安全社区:市安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街道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3个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得分均达到85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5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市安办颁发“市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省安全社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安科院”)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街道进行考评,得分达90分以上并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报省安办同意后,由省安办颁发“省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国际安全社区、全国安全社区分别由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现场考评验收,评定标准将邀请省安科院专家负责指导。

四、创建方法

(一)各创建单位要举行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并在20个工作日内填写《省安全社区备案表》分别报区安办、市安办、省安科院备案。

(二)要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各项要素,持续开展安全社区建设1年以上,自评合格且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区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的街道、工业园区和企业主导型社区,均可填写《省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

(三)除街道直接向省安科院申报“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外;其他7个街道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先向区安办申请区级安全社区评定。获得“区级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由区安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安办申请“市安全社区”考评验收;获得“市安全社区”称号的,由市安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请“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

各考核验收单位在收到创建单位提交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同意提交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定组开展为期2日的现场评定;现场评定组在评定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评验收单位递交《评定表》和评定工作报告,考评验收单位将于收到评定报告后10日内进行总评,做出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由对应级别安办颁发“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总评未通过的单位,可在半年以后重新提出申请。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2年月—6月底)。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氛围。通过紧密筹备,于6月底前各街道要完成“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

第二阶段:试点先行,整体推进(2012年6月—2013年10月底)。市政府已确定我区的街道为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试点单位,其他街道也要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有关内容积极开展市级、区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要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落实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交流学习工作经验,为全面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打基础。各创建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分步实施区级、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实现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的目标。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持续改进(2012年6月-2016年12月)。区安委会每年将结合季度、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有关部门对街道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开展创建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安委会按照目标任务及标准,逐个检查安全社区创建与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安全社区”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取得“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对应的安全社区考核验收单位提出评定(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安全社区”称号自动废止,对应的安委办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取得“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对应级别的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单位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安全社区工作总结和持续改进计划。

六、职责分工

安全社区建设包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学校安全、卫生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涉及到安全监管、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等方方面面工作,因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各街道办事处是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组织街道部门、辖区社区、学校等企事单位、家庭开展创建活动,按时完成任务;要把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纳入街道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区安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把安全社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指导协调创建单位开展工作。

区财政局要加大对安全社区创建的支持和奖励,把安全社区创建经费纳入全区财政预算,并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获得“国际安全社区”、“全国安全社区”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省安全社区”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市安全社区”给予2万元奖励,为安全社区创建提供有力保障。

区教育局要加强与社区内各类学校的沟通联系,指导学校制定安全实施细则;督促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改善校园安全环境,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区公安分局要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和体系建设,协助社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逐步提高居民参与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解工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上访,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交警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意见或建议,并上报区政府处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能力;组织开展社区成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出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社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区交通局要主动协调、配合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和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做好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客运企业驾驶员安全教育,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区经贸局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辖区内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消防大队要指导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加强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灾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区卫生局要加强医疗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要将创建安全社区的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区内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督促、检查、指导社区内的企业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协调、指导、监督辖区内各类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区司法局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和社区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区及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区民族宗教、民政、住建、农林水、环保、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文〔〕33号)的职责分工,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家庭要结合本单位(场所)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协力推进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共同促进社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街道实施、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办,具体负责全区安全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和考核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支持、配合街道整合各方面资源,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创建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二)建立考评机制。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坚决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创建一个、达标一个”。要建立安全社区创建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安全社区创建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中的权重,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开展迟缓,安全事故多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7篇

今天召开县城人力三轮车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目的动员全县上下立即行动起来,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全面开展县城人力三轮车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人力三轮车的客运行为,改善乡村交通秩序,提升县城整体形象,发明更加适应人居的环境,开创五城同创的新局面。刚才县委常委、副县长同志宣读了县城区人力三轮车运营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县政府给各乡镇下发了责任书,县交通局、城管局、公安局、代表发了言、表了态,讲得很好,等下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务必抓好落实。

就县城人力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讲三点意见:下面。

一、提高认识。

历史文化名城。近两年来,县城河口镇是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县委、政府切实加强了创建工作的领导,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单位齐心协力、大力支持,创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必需清醒地看到城区交通秩序比较混乱,尤其是三轮车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有五点:一是车辆过多。县城已办证的有1000辆,还有无牌无证的远远超越了县城规模与发展需要。二是乱停乱放。县城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随处停放,特别是车站、学校门口,经常阻塞交通。三是无视法规。局部业主闯红灯、抢道行驶、逆向行驶,以致交通事故频发。四是乱抢客源。有的业主一见客就哄拥而上,甚至为抢客大打出手。五是赌博抢劫。一些三轮车主,上午赚得一些钱,中午就在街上赌,有的无牌照三轮车,拉妇女到黑暗处,抢金项链、手镯,此类案子发生过多起,等等。这些问题,非整治不可的地步。抓好这项整治工作的意义重大,主要有以下几点需要:

一是顺应民心民意。要求整治解决。

二是坚持交通疏通。一个安全隐患,亟需规范管理。

三是创优发展环境。影响到经济发展,交通秩序是乡村环境的重要内容。

四是提升乡村形象。要重振雄风,必需发展旅游业,必需改善县城交通秩序。

对县城人力三轮车进行专项整治,为此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要求我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好整治的这场硬仗,发明一个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明确任务。

1整治任务是将原有1000辆人力三轮车减少到500辆左右。

2新的人力三轮车准入条件必需同时具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女性1855周岁(年龄计算到年5月31日前)县河口镇城区常住居民,本县下岗职工,县城规划区的失地农民;登记在册1000辆之内的人员。

3整治对象是以下八种人都要退出运营市场:

一是县城规划区外其它各乡镇从事人力三轮车营运的二是无牌无照的三是擅自转让和购买人力三轮车从事营运的四是人力三轮车装置助力装置的五是实际年龄男性超越60周岁、女性超越55周岁的六是欠交各项规费的七是户籍为外县(市)八是已在其它岗位就业的

4收费规范:取得人力三轮车准入条件。每辆收费600元,其中下岗职工、失地农民优惠未到期者每辆288元。这相对周边县(市)收费是较低的

5退出营运市场的有证有照的三轮车。每辆600元,逾期不予收购。无证无照的不予收购,自己销毁,或拉回老家处置。

重新获得营运的要张榜公布,交通局要认真做好每一辆三轮车重新登记、审核、重新发证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弄虚作假。

三、采取措施。

一是宣传到位。要把搞好宣传教育作为整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重点乡镇要召开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召开机关干部会,进行宣传教育;县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要开辟专栏,全方位宣传;交通部门要印制一批宣传单,发放到每一位三轮车业主手中,还要采取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的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领导到位。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县四套班子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县委副书记等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四套班子还将下到挂钩乡镇指导整治工作,可见县领导是真正高度重视、工作到位。各单位、各乡镇更要把整治作为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安排、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依照整治方案落实到位。

三是责任到人。谁家的孩子谁家抱。要做好工作,赶快到交通局料理有关手续,6月9日之前不办,逾期作为自动放弃。另一种要退出市场的实行乡村领导包干制,即每辆三轮车乡镇有一名领导和一名乡村干部包干负责,并把包干干部名单上报到交通局,附包干干部手机、电话号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天调度一次情况,看工作是否做好,否退出市场,如果有越级上访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个别无理上访造成影响的要给予必要打击。同时,还要实行机关干部包干制,凡属于机关干部的亲属(包括领导干部的亲属)踩三轮车的该干部要积极做好亲属的工作,主动退出市场,回家务农。

4措施到位。人力三轮车整治工作情况比较复杂、难度比较大。要采取必要的得力措施,确保整治到位。县里成立三个组:

一是接访组。单个访、集体性来访是必定的大家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妥善处置有关问题。

二是整治组。6月10日。从公、检、法、交通、城管、工商、土管、河口镇等部门抽调200余人,分三大组在主次街道划片整治,发现一辆不符合条件营运的即予以没收、销毁,进行严肃处置。

三是应急组。整个整治过程中。应付突发事件。对可能出现的起哄、闹事、暴力抗法、无理取闹、扰乱社会秩序、违法违纪的首要分子,给予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5监管到位。三轮车专项整治结束后。任何人不得乱开口子。二是有序营运。必需遵守交通规则,发现违规一起处置一起,从严监管,确保交通秩序有一个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