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2 03:18:10
序论:在您撰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总结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为全县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坚定不移地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用坚定的信念,共同的理想团结各族群众,凝聚各族群众的力量,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二)坚持注重实效原则。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工作做细,增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与时俱进原则。结合新形势,深入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新情况,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树立新观念、增强新亮点,使民族团结工作不断深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努力争创县级示范单位。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学习民族政策。通过开辟学习园地、发放宣传资料、集中组织学习等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起“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工作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的认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
(二)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精心组织实施,多层次、多形式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卫生行业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
(四)深入开展卫生惠民工作。立足工作职能,深入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先看病后付费、农村改厕等惠民措施,落实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各族群众都能享受到良好的卫生服务。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4月10日至4月底)。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组织集中学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提高系统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5月1日-6月30日)。
在全系统范围内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卫生惠民政策,注重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7月1日-8月30日)。
对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认真梳理总结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宣传内容
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寺院、进军营、进市场的“八进”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开展爱国主义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交流学习、民族文化讲座、民族干部代表座谈、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民族团结图片展示、民族团结万人签名活动、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民族团结健身运动会等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唱响民族大团结时代主旋律。
二、主要工作
按照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每年11月、每年11月第四周、每年11月24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县局各股、室、所和稽查局要按照县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方案的责任分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
1.今年中央召开了第四次民族工作会,国务院召开了第六次民族团结表彰会,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各部门要利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的有利契机,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好有关会议精神和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
2.各部门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采取悬挂横幅、布置展板等方式,利用网络等载体开展主题明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3.要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活动,利用开展宣传教育、认亲、共建共创、同心同向等工作的机会,深入村、寺庙扎实开展党的十届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和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
4.县局人事(监察)股要牵头在单位内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宣讲团,深系点乡村、企业、寺庙等开展宣讲活动,宣讲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扩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
5.县局人事(监察)股要牵头组织各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州创建办组织开展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万人签名”活动。
6.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局人事(监察)股做好典型事迹的收集、总结和上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个人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按照县创建办的要求,县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所和稽查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周、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创建办设在县局人事(监察)股,由县局人事(监察)股具体负责抓总,县局机关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个重要举措。201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区上下开展得如火如荼,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乡村、模范学校、模范企业及“和谐寺观教堂”脱颖而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人心,携手共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区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共识。
自治区民委把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抓手,2年来投入专项资金1678万元,重点扶持2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村、1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20个清真食品示范企业、5个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基地、12个民族文化联系点、10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帮助示范村进行基础设施、特色养殖和文化设施建设,促进了农民增收,增进了民族团结,推动了团结、文明、和谐新风尚在基层的普遍形成。
2011年7月,召开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现场会,总结交流推广两个创建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效。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各地、各部门把落实党的政策、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给予示范单位和地区资金投入、项目支持、优惠措施,推进典型的建设,把民族团结进步的要求落实到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中,落实到促进团结和维护稳定中,落实到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中。原州区把创建活动同“生态移民工程”结合起来,将各类扶贫资金捆绑使用,打造了“民族团结村”,把大山深处的1000多户少数民族群众搬迁到团结村集中居住,从根本上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惠农区把创建活动同企业发展、群众致富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扶持奶牛养殖企业,企业以托管方式为农户养殖奶牛,实现了合作双赢。兴庆区结合“生态移民工程”打造万亩奶牛生态养殖示范区,让各族移民共同受益。青铜峡镇积极打造滨河民族团结示范村,把新村建设与培育产业结合起来,依托“青铜古镇”旅游开发区,发展“农家乐”和旅游服务业,开辟了农民致富新途径。彭阳县建立了“民族团结好、经济发展好、生活富裕好、乡风文明好、村容村貌好、民主管理好”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模范乡村创建模式,密切了党群关系。海原县宗教人士争当“普法宣传员、矛盾排查员、纠纷调解员、治安防范员、信息员、宗教协管员”,成为促进团结稳定、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总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和谐稳定”的理念牢牢扎根于各族干部群众心中,充分调动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性,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正如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三刚在固原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时强调的:民族团结才能进步,民族进步才能共同发展、才能共同致富。我们相信,随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区进一步深入广泛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区的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图片由自治区民委提供)
一、确定目标
一是在发改系统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继续深入开展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发改局全体职工学习的全过程。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推进各民族互学语言。形成互帮、互学、团结和谐的氛围。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发改系统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引导各民族同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加强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在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心灵相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尊重规律,把握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共性而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
(五)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发改局全体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机关”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凝聚各族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七)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要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每月至少一次,结合区情、州情、本单位实际,宣讲要言之有物。要加强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精准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继续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民生建设项目,把精准扶贫、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要从群众呼声高、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具体事入手,从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起,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
三、重点工作
根据《XX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第20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创办发〔2019〕2号)文件要求,为开展好全州第20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结合县供销联社工作实际,我社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紧紧围绕“加强宣传教育、深化创建活动”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主题,进一步优化民族团结工作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现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我们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从而推动XX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的发展,不断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单位实际,及时组织召开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会议,并对我单位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积极借助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型媒体传达关于开展“民
一、民政工作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体现的情况
1、重视有高度。民政上下层面,下到下属事业单位、窗口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都十分重视,把该项工作纳入了重要工作议事当中,都把该项工作作为民政一项重要任务来狠抓落实,同时健全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了相关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为更好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2、安排有力度。我局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机融入到各居委会、各社区、各下属事业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中,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安排。在此基础上把民政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安排部署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维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政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与窗口单位的常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层层安排的良好格局
3、宣传有广度。各下属事业单位、各窗口单位深刻认识到在服务中体现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性,有效强化将民族团结纳入创先争优范围的自觉性。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充分尊重各民族特点和风俗习惯、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服务有亮度。本部门窗口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与常规工作紧密衔接,尽最大程度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和满意的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深。个别地方、个别窗口下属事业单位对民族团结进步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以至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使该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务虚情况,同时也造成了“只做表面文章,只耍花拳绣腿”的不实问题
2、工作落实不到位。受服务水平所限,使有关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稳步实施,在一些地方或一些部门还存在一些障碍和瓶颈。
3、工作思路不开阔。综合而言,个别科室、个别下属事业单位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还存在创建思路狭隘不够开阔的问题。
为了全面掌握民政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开展情况、深入挖掘民政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典型经验、认真梳理本部门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存在的问题,根据县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我局专项调研组于5月22日-31日,深入各乡镇,采取听取汇报与座谈交流相结合、实地走访与归纳问题相结合、提炼亮点与征求意见相结合等方式,对民政部门团结进步工作进行了调研。具体报告如下
一、民政工作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体现的情况
1、重视有高度。民政上下层面,下到下属事业单位、窗口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都十分重视,把该项工作纳入了重要工作议事当中,都把该项工作作为民政一项重要任务来狠抓落实,同时健全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了相关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为更好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2、安排有力度。我局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机融入到各居委会、各社区、各下属事业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中,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安排。在此基础上把民政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安排部署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维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政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与窗口单位的常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层层安排的良好格局
3、宣传有广度。各下属事业单位、各窗口单位深刻认识到在服务中体现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性,有效强化将民族团结纳入创先争优范围的自觉性。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充分尊重各民族特点和风俗习惯、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服务有亮度。本部门窗口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与常规工作紧密衔接,尽最大程度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和满意的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深。个别地方、个别窗口下属事业单位对民族团结进步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以至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使该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务虚情况,同时也造成了只做表面文章,只耍花拳绣腿的不实问题
2、工作落实不到位。受服务水平所限,使有关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稳步实施,在一些地方或一些部门还存在一些障碍和瓶颈。
3、工作思路不开阔。综合而言,个别科室、个别下属事业单位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还存在创建思路狭隘不够开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