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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法;实践教学;探索
专项课题:本文为2010年度邢台学院教改课题“邢台学院会计类专业《税法》实践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编号:JGY100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税法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较强的课程,但长期以来,高校税法教师习惯于扮演税法宣传员的角色,照本宣科,空洞说教,重理论,轻实践,每周有限的课时只能用于讲授基础理论知识,使得学生虽然熟悉了纳税核算,但纳税申报操作能力较差,而根据对一些企业的税务会计岗位需求调查得知,企业急需的会计,除了能准确地计算所交税种的应纳税额外,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和办理纳税结算都是必须掌握的技能,这正是当前税法课程的瓶颈。授课教师只有突破传统教学中“满堂灌”的单一格局,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积极尝试案例教学、模拟实训教学等新型实践教学方法,才能切实培育出实用型人才,才能使会计专业毕业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遇到现实的税收问题时不会束手无策。
一、依托案例教学,提高理论课教学水平
税法课的案例教学法,就是针对所要讲述的税法条文,选择典型的税收征管案例,提出问题,启发诱导,从而引出所要讲述的课程内容。由此可见,恰当的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关键,选择时既要与教学目标相吻合,又要便于教师把握,易于学生接受,做到因理选案以案释理。笔者根据近几年税法教学中的体会,总结出以下几种案例类型:
(一)阐释型案例。这种案例是教学中最常用的,税法条文比较原则,如果只是泛泛地讲解,难免空洞乏味。通过具体的案例,可以变抽象为形象,变文字为数字,例如税法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1个月工资计算,但税率为全部奖金除以12以后适用的税率。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税款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而将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纳税人取得上述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2000元的,可将上述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20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对于这样复杂的规定可以设计一个阐释型案例就会变得通俗易懂。设计如下:王某2010年12月工资3000元,奖金6000元,则工资应纳税额=(3000-2000)×10%-25=75元,年终奖:6000/12=500元,适用税率为5%,其应纳税额=6000×5%=300元;若工资1800元,奖金6200元,则年终奖:[6200-(2000-1800)]/12=500元,适用税率为5%,其应纳税所得额=6200-(2000-1800)=6000元,应纳税额=6000×5%=300元。
(二)融合型案例。税法与会计的关系极为密切,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业务就是通过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来搜集、整理数据,计算和缴纳税款的。但由于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的分离,有时使得同一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又不完全一致。通过融合型案例,可以将税法与所学过的会计知识联系起来。如关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税法条文对于可以抵扣、不可以抵扣以及如何抵扣的情况都有明确规定,反映到会计处理中,就表现为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抵扣进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方,对不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记入相关成本;而在企业所得税中,由于会计与税法在收入、费用、成本的确认和计量上有差异,造成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不相等,依据利润表来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进行纳税调整。这种增值税上的一致和企业所得税的不一致都可以通过具体的融合型案例来剖析对比。
(三)启发型案例。此种案例是基础理论的延伸。如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是按“经营主业”来确定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营业税。由此可知,企业完全能够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占总销售额的比重,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可以设计一个关于跨行业经营企业的税收筹划案例来启发学生思维,既有利于加深对税法条文的理解,又可以开阔学生的思路。如某建筑材料公司,在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的同时,还对外承接安装工程作业。本月对外发生一笔混合销售业务,销售一笔建筑材料并代客户安装,收取的费用为115万元,购进原材料的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3%,那么该公司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如果缴纳增值税则应纳税额为:115×17%-100×17%=2.55万元;如果缴纳营业税则应纳税额为:115×3%=3.45万元。显然,该公司选择缴纳增值税合算,应设法使年货物销售额占到与非应税劳务年营业额合计数的50%以上。
二、辅以模拟实训教学,增强学生实务操作能力
当前,许多税法理论课教材只注重对税收实体法中各税种应纳税额的介绍,对于税收征管法中的各项纳税事项只是泛泛提及,一带而过,甚至根本就没有将纳税申报表编写进去,这就直接导致许多学生能够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却不会纳税申报这一现象。实训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各纳税事项相关表格的填写,填补了教学上对于税收征管法的欠缺,实现了税收实体法与税收征管法的有机结合。笔者认为模拟实训教学应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基本技能实训。该阶段旨在使学生从总体上对税收征管流程形成直观认识。将重心放在税收基本技能方面,对纳税人开业、变更、歇业及经营期间各纳税事项的相关表格进行登记训练,其中纳税申报实训应作为重点内容。
第二阶段:综合技能实训。该阶段以培养学生综合把握某企业的纳税业务为目标,采用情境式仿真教学。可先将学生分为几个小组,每组代表不同类型的企业,向每组学生提供该种企业的性质和基本资料。组内的学生分别扮演相关角色,各司其职来模拟现实企业的经营、管理、生产、销售、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环节,要求学生首先能够判断企业在各个环节应缴纳税种(如:购进环节的增值税、营业税、购置税、消费税等;生产环节的契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等;销售环节的所得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然后利用企业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中一个月或一年的业务数据,自行计算各相关税种应纳税额,据以填制各税种所对应的纳税申报表,并进行相应税务会计核算,使税务与会计这一对“孪生体”最终又合而为一。
三、实践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任何一种教学方法如果将其模式化地加以滥用,都必然带来诸多负效应。是否采用实践教学,采用实践教学的具体内容都要视教师素质、学校环境、学生情况而定,不可牵强附会。
(一)实践教学应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课堂变成学生思想的“海洋”,但教师的主导作用不容忽视。首先,实践教学应与所对应的理论知识有直接联系,即实践教学一定要在理论基础上进行,所以在开展实践教学之前首先应由教师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讲解透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开展实践教学,使二者优势互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在学生分组讨论或模拟实训的环节,更需要教师发挥“主持人”作用,控制好课堂秩序,避免使课堂失控,处于“放羊”状态;在每一次讨论或实训结束后,教师还应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对存在争议的问题加以澄清,对好的方案提出表扬,尤其要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二)实践教学应有足够的课时保障。由于税法课程的开设时间较晚,现在许多院校都存在着课时不足的问题,理论课课时紧张,有时一个案例讨论就会占用一次课时间,稍不注意就会跟不上教学进度,实训教学内容的安排也未能摆上应有的位置,有的学校甚至只是在会计模拟实训中一带而过。要让学生真正学好用好税法,要有课时做保证。税法理论课周课时应在3~4课时为宜,在上完理论课后应安排2~3周的实训课时间。税法课时增加的要求并不是空穴来风,因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纳税申报已经成为会计专业毕业生就业所必需的技能,税法已被列为社会上热门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必考课程之一。另外,从税法与其他课程的融合性来看,税法的实训过程实际上就是对会计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等课程的综合运用,所以,税法课时的增加是必然的,也是可行的。
(作者单位:邢台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珏.高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
一、“项目导向”教学改革方法的内涵
高职财税法学科建设的内涵包括:教材建设和教学水平、教学队伍人才建设、教学气氛与学术环境、学术研究内容及大学生财税实训建设等等。其中的“项目导向”教学改革法是把实践工作过程作为教学基础的探究式教学方法,该方法要求由教师组织一个或几个实践工作项目,并以之为导向,将所要学习的多、散、碎的新知识隐含在这些项目之中,通过学生的认真分析、在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总结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的财税法学科建设,理论基础是我们的强项,但实践工作的能力却少之又少,仅仅表现在一些课堂案例的学习上。所以目前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是使实践教学方法发挥其作用,将这一项目列为教学的重点,以此来带动财税法教学改革的开展,进而促进财税法课程教学水平的提高,使财税法成为我们学院的品牌课程,从而进一步促进财税法整体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二、“项目导向”教学改革法在财税法中的设计
“项目导向”教学改革法在财税法教学中应设计为:一是确定一个或几个目标;二是提出财税法教学任务;三是分析实践工作任务;四是解决提出的任务;五是总结评价项目执行过程。
在进行项目设计的同时具体需要作以下事情:
1、转变思想观念,重视财税法教学;
2、开拓创新,编写优秀财税法教材;
3、与时俱进,提高财税法教师素质;
4、优化整合,改革财税法教学方法。
通过对以上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培养学生通过法律尺度来评价社会现实的思维模式,还可以使学生对前面讲授过的财税法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更加牢固。
三、应用项目导向教学改革方法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以点带面全面提高财税法项目教学质量
从学院目前情况看,财税法项目教学的师资力量、年龄结构、学术梯队这几项都比较合理,符合最基本的软件要求。但是在实训条件上却还有不足之处,需要对实训场所、实训辅助器材进行加强,并应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在进行财税法项目教学中不仅要进行理论课和多媒体的教学,同时还应该成立活动小组或俱乐部等,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财税法、普及财税法。只有这样才能全面的提高财税法的教学质量。
2、设计有针对性和适用性的项目导向教学实训项目
财税法教学中每个项目的提出,要求任课教师按照财税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理论知识、综合素质、实践能力来设计具体的项目。提出的项目一定要做到另辟蹊径,有吸引力、有针对性,既能准确地说明要研究的问题,又能涵盖所学的基础知识。
3、关于财税法课程设置
我们进行项目导向式的教学改革,目的就是要进行创造性教育。既然要进行创新,就应该全方位的进行改革,财税法教学应该实施“减少理论基础课,加大实训实践课”的教学模式,这样就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财税法的积极性。现在我们天天讲要进行实践性教学,但某种程度上财税课仍然是基础理论课,那么我们就很难将实实在在的本领传授给即将从学校毕业走向社会的大学生。因此在课程的设置上,也一定要进行改革。对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不可能过多地探讨财税法理论并取得较深的造诣,因为学时数是有限的。财税法学习难度大而实际意义有限,它研究的是财税法的产生、发展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等问题,涉及诸多较深的法学原理和理论争鸣等学术问题,所以,一味地要求会对学生的学习热情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应轻理论体系。财税法课程基础理论部分更需要注重实用性。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在课程安排上,一般不学习基本法理常识,因为他们将来主要从事经济和管理方面的实务工作。他们在学习财税法时需要了解和掌握财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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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体系等与后续学习内容相关的简要知识点。为学生构建一个结构清晰的财税法理论体系,这比较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然后按照这一体系深入地去学习具体的部门法,这样一来,学生的思路就会非常清晰,会更加深刻地认识财税立法的现实意义。
4、对“项目导向”教学法的实施应给予充分的支持,应当改革现有的教学评价体系
以前,乌兰察布职业学院进行教学评价时,首要的一点是看教师在课堂上是否严格按照课本的要求来教授学生,其次在进行期中或期末考试时要看试卷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等,最后再看课堂的教学秩序,这些旧的教学评价方式显然不利于新的教学改革模式的展开。因此,为了鼓励“项目导向”教学改革模式的实施,必须重新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学评价体系,支持教师在教学模式创新上作大胆的尝试、使其能够对采用新教学模式的教师和学生产生激励作用。
四、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的意义
随着学院的蓬勃发展,财税法课程教学方法的探索正在不断推进。高职院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根本出发点,因此,教师应当以此为目标,在财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中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尝试创新,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采用科学有效的“项目导向”教学方法以促高职院校的更快发展。同时,高职院校财税法教学的好与坏,还关系到我国税收业的未来发展,关系到财税法专门人才胜任工作的能力。所以,对高校财税法教学进行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利于改革传统教学模式,培养合格的财税工作人员,还有利于造就一流的财税法职业群体。
税金计算、上报、筹划等涉税业务的处理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其中税收法律法规是核心(简称“税法”)。税法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为其存在的理由和基础,而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主导地位,使得涉税业务处理必然要用到财政学中所学的基本知识。财政学需要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基本分析方法和基本结论,使得涉税业务处理以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为基础。税金核算业务要遵循会计核算制度,涉税业务处理必须具备一定的会计学知识。可见,涉税业务处理已打破了各课程体系之间的分界,需融合多学科知识。融合多学科理念的涉税课程内容上必将是零碎分散的,必须挖掘各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规律性,加以归纳总结,将知识系统化。
社会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均衡性和整体变化性,决定着国家为实现特定时期的调控目标,会不断调整税收法律法规,这必然影响涉税业务实践操作。时效性要求教学紧随税收政策法规的调整步伐,不断更新、充实、完善,也要求教学过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终生学习的能力和品质。基于本科阶段涉税课程特征,涉税课程教学应坚持学科融合、强化实践、注重思维能力与思维品质的培养。
二、教学团队建设
(一)师资素质要求
(1)融合多学科知识背景。涉税课程多学科融合与交叉的特性要求授课教师须具备相关学科知识背景,用以诠释“企业涉税”课程的教学内容。(2)归纳总结能力。融合多学科理念的各项税收法律规定内容零碎分散,教师须具备挖掘各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规律性,加以归纳总结,将理论知识系统化的能力。(3)实践能力。以提升学生实践操作技能为企业涉税课程教学的重心,要求教师熟悉企业涉税处理工作流程,并能准确处理涉税事务,从而有的放矢地组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4)与时俱进完善知识结构。涉税课程教学内容的时效性,要求教师具备随着税收政策法规的调整不断更新、充实、完善知识结构的能力。
(二)团队建设措施
在课程建设主持人统筹下,吸引自愿参与且具有相关学科背景的教师参与课程模块建设。特别是要将具有丰富实践经历的校外相关资质人员引入到课程建设过程中,从而保证课程团队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实现校内外教师的相互交流,协同发展,保证课程建设内容从实践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形成稳定的教学团队后,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如相互听课、集体备课,交流研讨会,外出实践等,以体现课程特性,保证教学质量。
三、教学大纲建设
课程教学大纲作为纲领性文件,对教学质量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课程建设的首要内容。
(一)以生为本
教学质量在于在教师指引下学生在一定学习期限所达到的思想觉悟、品德修养、知识储备、智能开发和身体素质的程度,从这个角度讲,学生是课程学习的主体。因此,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应让学生参与,关注学生需求,在师生交流的基础上,以学生为核心设置教学大纲课程目标、内容、重难点等,并增加学生能够使用和学习的内容。
(二)课程目标
教学大纲编写时应注重引导学生进入“纳税人角色”,以强化其辨析、计算、申报、筹划主要税种的实践操作能力为课程目标。
(三)学时安排
围绕课程目标,合理安排理论与实践教学学时,见表1。
(四)课程内容
中国现行20几个税种中,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涉及率较高的主要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课程内容应以此为重点、难点。税法模块教学内容以理论讲授增值税法、消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等关键税种法律法规为重点,对于房产税法、车辆购置税法等财产、行为税法以学生自学为主,教师引导讲授为辅,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单项实训模块课程内容以每一税种税法模块为基础,各税种税法理论授课初期提供企业具体经济活动资料,要求学生待各税种税法模块课程结束后完成专项课程实践任务,并提交实训成果,检验单一税种理论知识的消化和理解,以培养学生单税种实践操作能力。综合实训模块内容由两部分构成:安排学生对周边企业调研,对比分析企业应交的主要税种与实际交纳税种,撰写企业税种调研报告并相互交流;学生根据企业综合经济业务资料,分析判断企业应缴税种类,计算各税种税额,规范填写各税种纳税申报资料,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考核
针对课程模块构成的综合性,实行理论基本知识考核、单项实训日常考核、综合实训日常考核3种考核方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以综合考核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3部分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评定成绩比重:理论基本知识考核占60%,单项实训日常考核占20%,综合实训日常考核占20%。理论基本知识考核以税法期末卷面考试为主,以单选、多选、改错、计算分析等方式开展。单项实训日常考核以单项实训基本技能考核为主,结合出勤、课堂提问、资料查阅、实训成果等成绩评定方式,评分比重:实践实施过程占60%(包括分析能力、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实训成果占40%。综合实训日常考核以综合实训基本技能考核为主,结合出勤、调研报告、实训成果等成绩评定方式,评分比重,实践实施过程占60%(包括分析能力、合作能力、解决能力),实训成果占40%。
四、教学资源建设
(一)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载体,是把教育思想、观念、宗旨等转变为具体教育现实的工具,对于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结合课程特色,编写具有自身特色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结合涉税课程特色,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编写应注意以下2个显著特点。(1)与时俱进性。鉴于当前税收法律法规一直处于调整状态,税法模块教材不易编写的过于详细,应重在阐述各税种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及其构成要素,通过不断更新教学参考资料内容反映立法和征收实践中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2)实践性。坚持内容与实践统一。单项实训模块与综合实训模块内容来源于企业,反映实际经济业务涉税处理本质,注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方便,学生在阅读时容易理解。
(二)网络教学资源
涉税课程内容的时效性特色,决定了涉税课程学习不是阶段性学习过程,而是终生学习过程。网络上的学习资源可使终身学习成为可能,因此,网络教学资源也是课程各模块建设的重要内容。涉税课程网络教学资源主要涉及课件、讲稿、测试题库、案例、问题解答、各类网络媒体素材等。网络资源建设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作性。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课程建设主持人要对工作合理分配,以发挥教学团队的合作优势。(2)实用性。保证网络教学资源的素材来源于实践。(3)共享性。网络教学资源的素材既可为课程团队教师提供借鉴,也应是教师与教师间、教师与学生间、校外与校内间相关交流的平台。(4)动态性。注重网络教学资源内容的及时修正,以反映税收法律法规实践中立法、执法的动态变化。
五、教学方法探索
根据教学大纲,结合课程特色,运用适宜的教学方法开展会计学专业涉税课程教学是必要的。
(一)实物信息式教学
各税种税款从计算到缴纳涉及大量信息及数据,教学中应将经济业务的各涉税环节全面演示,对所涉及的表单证进行详细说明,将要领讲解、实际操作等教学环节有机融合。对于难以用口头、板书展示的,可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以Flash、音频、视频、Word文档等形式制成课件直接使用。这样可使理论与实际结合,增强学生感性认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启发式教学
涉税课程内容的时效性特色,决定了教学过程中应考虑到会计学专业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需求,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精神。教学中避免过分注入式教学,注重发挥教师指导作用,适时运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让学生发展自我调控能力,掌握学习方法,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
(三)技能式案例教学
[关键词]税法;教学;实践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1309
自2015年“两会”召开,税收改革成为重要的焦点议题,主要涉及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环保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六个税种的改革方案,以及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到2016年5月,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这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2017年将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法也将再次修订。其他四个税种的改革也将陆续推出。在税收改革不断深化的大环境下,高职院校应灵活应对,调整税法教学思路,加快适应,以培养出符合各方面需求的财税应用型人才。
1“税法”课程的特点
“税法”是高职会计类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在原有的课程体系中被安排在会计基础、财务会计、经济法等理论课程基础之后的一门独立的课程。本门课程的教学目标不仅是培养学生掌握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也注重培养学生的税务方面的实践应用,从而达到会计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目的。
11政策性
税收是经济杠杆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的调控作用,所以带有很强的政策性。税收“三性”中的固定性本身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税收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有法可依,也是税制改革的大方向。因此,税法内容也显现出政策性强的特点。以车辆购置税的政策调整为例,为扩大内需,培育汽车消费市场,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鼓励发展使用新能源,从2014年9月1日到2017年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促进调结构扩内需,国务院再次出台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的发展措施,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等。类似的优惠政策在现行的17个税种中都有体现,而这一直是教学中的难点。
12综合性
现行使用的税法教材的章节内容都是按照国家现行的17个税种分别进行介绍的。但是实际生活中一个纳税主体,比如说一家中小型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不可能只涉及一个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都有可能存在。所以在讲授“税法”内容的时候的另一个教学难点就在于每个税种的内容掌握了以后,如何强化综合性的应用。否则教学效果容易出现偏差,单看某一个税种都掌握了,一旦同时涉及却没有了思路和头绪,完全脱离实际。
另外,税法的综合性还体现在与会计知识的不可分割上。如对于涉税企业来说,需要能随时关注国家税务政策,在新环境下对合理避税和退税有及时应对方法的能力,做到处变不惊。更深入地,能够提出可行性的企业税务分析报告,帮助企业从业务性质和主营状况方面提出改进优化建议的综合型能力。而这两种能力,都是建立在对财务和税务都能熟练精通的基础之上的,两者在实践中本就不可分割。
13实践性
“税法”课程的体系结构很简单,即现行17个税种的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等,也就是各个税法要素。除了掌握这些必备内容,这门课的关键意义还在于如何去用。如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怎么开,如果开错了怎么处理,光是纸上谈兵是解决不了这些问题的。再比如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更是教学中关键的实践环节,也不仅仅只是计算就可以了。市场上很多报税软件都可以做到通过报表的填制有些内容自动生成,有些内容还需要纳税人自己填写。所以要教好税法,要培养出市场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不能忽略税法教学的实践性意义。
2现行“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总结
在多年的“税法”实际教学中,普遍出现教师教的痛苦,而学生谈“税”色变的现象。究其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21课程体系设计更偏向会计而忽略税务
大部分的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主要集中在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课程设计上也重点集中在出纳岗位、会计岗位、电算化岗位等工作项目的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对税务方面重视程度不够,涉及税务方面的课程和岗位实践课程并不多,仅开设有税法、税务会计或者纳税实务。而且大多没有专门为税法系列课程开设实训,学生没有机会将课本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
22教学方法老套,理论不能联系实践
“税法”教学上经常是采用记概念,摆公式,做题目的方式,照本宣科依然是最常用甚至是最好用的教学方法。学生对课本之外的实践操作知之甚少。最简单的例子,同学们只在课本上见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样,却没有自己动手_过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又如何能了解增值税的开票原理,如何了解金税开票系统,如何理解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管呢。这说明我们的教学忽略了税法知识的实践性、可操作性。教学手段和方法单一落后,也无法提高学生们对税法的学习兴趣。
23会计教学和税法教学相互分离,人为割裂两者之间的关联往往会计内容本身学得很好的同学,一遇到涉税的业务题就卡壳,而税法知识掌握得很不错的同学在遇到一项既涉及会计又涉税的业务时,却不知所措。课程的分工细化却让人们忽略了税法和会计之间不可割裂的联系,这就违背了我们为企业为市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初衷。
24师资不足
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税法教学突破的是税法师资知识结构不合理,学会计的,法学基础理论欠缺;学法学的,不通会计,师资明显不足。而且从教材编写的角度来看,能将理论联系实践的高水平高质量的教材凤毛麟角。
3可行性教改措施探究
31财税一体化理论基础与应用
我国财税领域实战派专家葛长银教授曾在《面向实践的财税一体化会计课程建设》中提到,要解决会计专业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必须实施一体化课程建设与实践。比如打通会计和税务两门课程,面向实践活动进行财税一体化课程建设,探讨以案例教学为主的教学方法,以便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对我国会计专业而言,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急需尽快得到重视与推行。在其2016年新出版的《企业财税会计》一书中,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将财税处理融为一体,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本书最大的特点是立足于企业的生命周期和经营流程,把资产从进到退整个流程中的财税处理体系化的进行介绍,案例新颖独特。这在会计教学中是个巨大的革新。目前,已经有个别高校将《企业财税会计》纳入到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中。
在企业财税信息化软件市场上,财税一体化理念也已得到实践。如金税三期工程核心供应商浙江税友集团研发的亿企代账打破了传统财务软件只能提供财务核算工具的局限,成功实现票据、记账、报税、管理一体化智能处理,是一款实现了财税一体化理念的记账报税平台,在市场上得到广泛应用。目前为了突破会计专业税法教学上的瓶颈,正在研发此款软件的教学版,如果能在教学上得到应用,对于学生的会计和涉税业务的综合能力相信会有很大的提升,也更能适应企业和市场的需求。
32理论和实践教学合理分配时间
“税法”课程本身的实践性特点决定了在授课过程中要安排适当的实践课时。要达到这个要求前提是需要有实训室的建设和教学软件平台的配备。徽商职业学院专门配备了税务实训室,安装了税务实训软件平台,涉及从企业发生涉税业务开发票,报表的填制,到纳税申报变的填写。在实训中可以充分利用实训平台,对学生进行分阶段、分流程或者分岗位进行实训。
33师资建设
“税法”课程本身的综合性的特点,加大了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不仅要懂税法,也要懂会计,懂经济。其政策性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在平时要关注国家经济的动态,关注国家最新涉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尤其是近年国务院提出的税制改革。其实践性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不能照本宣科,要理论联系实践。
34走出去,引进来
通过带领学生参加比赛,加强与企业和其他院校的沟通合作,加强学习和交流,积极总结参赛经验,将宝贵的经验反映到教学中,更能提高学生对税法课程的兴趣。
参考文献:
[1]葛L银面向实践的财税一体化会计课程建设[C].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会计学院院长论坛,2014
[2]陈少英我国高校税法教学改革的思考[J].云南大学学报,2005(1)
【关键词】财政 税收 课程 教学
导言
财税,即财政、税收的简称,主要包括财政、税收、纳税筹划、涉外税收等内容。目前,随着市场经济日趋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提高自身企业的竞争力与信誉度,开始注重各自企业内部的财税管理工作,因为它是企业经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内容,通过财税管理工作,能够帮助企业在其合理的范围内,通过财政与税收相关法律降低自身的生产经营成本,因此财税管理能力也日趋成为会计专业学生在专业学习中需要具备的一项基本能力。
1.高职高专财税课程设置
财税课程是高职高专会计专业的基础课程,包括财政学、税法、税务会计、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筹划、国际税收等课程。会计专业学生在开设财税课程时需要注意开设的顺序,保证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的时候有前沿知识作铺垫。如第一学期可以开设财政学,学习基本财政理论与税收理论;第二学期开设税法课程,系统学习税收法律制度,了解我国税制建设与各个税种的计算缴纳方法;第三学期开设税务会计,在学习了基础会计、财务会计与税法课程的基础上,将税收课程与财务课程相结合,学习如何在计税的基础上进行会计核算;第四学期开设纳税筹划,在学习了如何计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为企业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帮助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得到更多的经营利益;其余学期开设涉外税收等课程,进一步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财税体系中的其他基本理论。
2.高职高专财税课程师资建设及教材选择
财税课程是高职高专财务专业中较为综合且较为具有连贯性的一系列课程,因此在师资的建设上就要注意培养全方面的教师、培养具有综合知识素养及实践能力的教师。例如税务会计课程对教师的要求就比较全面,这门课中不仅包含税法的基本理论,还包含会计核算的方法,因此就需要教授该门课程的教师同时掌握税法与会计的双重知识。
财税课程中有很多课程是具有实效性的,很多理论依托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因此在教材选择上必须注意更新换代,已经脱离时代的教材不能用,已经不符合现状的教材不能用。除此之外,在教材选择上还要注意必须符合高职高专的教学特点,不应选用纯理论化的研究性教材,应选择实践性较强、能够进一步锻炼学生动手能力的教材。
3.高职高专财税课程教学方法与实训方法
(1)高职高专财税课程教学
在高职高专财税课程教学中,必须注意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如何让学生参与到课程建设中,因此在课程设计上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注意课程导入。在《税法》的第一节课上,我就向学生提过一个问题:“你觉得‘税”离你有多远?”以这个问题为导入,举出生活实例如购物会有增值税、旅游会有营业税、中奖会有个人所得税、买房买车会有契税和车辆购置税等,让学生发现自己的生活中其实离不开税收,之后再通过具体事例让学生看到我国的税收制度中都有哪些内容。通过这样的课程导入,让学生觉得税收并不遥远。
注意引导学生总结。在《税法》中消费税一章的讲解中,为了让学生了解为何有些消费品需征消费税,我用女生购买的化妆品、过年会购买的鞭炮焰火、高端消费的高档手表、游艇、平时小餐馆会见到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为例,让学生自己总结为什么这些消费品需要在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加征一次消费税。经过学生讨论,得出了结论:有些属于奢侈品、有些属于不可再生品、有些属于对社会和人身造成危害的产品等等。这样经过学生自己的总结,学生能够对这些问题了解得更加清晰。
注意展开讨论。在《纳税筹划》一课中,针对任何一种需要筹划的情况,都可能产生好几种纳税筹划的方案,在教学中,我会给学生一个既定情境,让学生分组为其策划筹划方案,例如我给学生设定了一个情境是: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每年发生的运输费用都非常多,那么该企业该如何对运输进行筹划来减少税收负担?在筹划结束之后,每个小组向大家展示为何要这样作筹划、这样筹划的目的是什么、筹划的方法是什么,全班同学发现不同的小组给出了不同的筹划方案,有的认为应该确保每次支出的运输费用都能取得运费结算单据来抵扣进项税,有的认为应该自设一只运输队来减少额外的运费支出,有的认为应自设一个独立的运输公司,于是全班针对不同的方案一起讨论这些筹划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可行、是否有弊端、是否游走在法律边缘或者是否违背法律意愿,是否减少了税法负担但是增加了企业整体支出,是否减少了一个税种的负担但是反而增加了另外一个税种的负担。通过这样的分组讨论,每一小组都能对自己的筹划方案进行反思进行修正,从而进一步掌握税法基本理论和纳税筹划基本方法。
注意引入实物。在《税收征收管理》课程中发票管理一章中,为了让学生能够看到发票的票面构成、发票的种类及发票的开具方法,我让学生从生活中收集发票,如在超市购物要求开具发票、外出用餐要求开具发票等,并且在上课的时候要求学生将自己拿到的发票带来向大家展示,说明自己这张发票是在什么地方因为什么行为取得的发票,那么这张发票的发票印制章上刻印的是“国家税务局”还是“地方税务局”,学生所取得的发票是如何填写的,手上拿的这样发票是发票的第几联,和之前基础会计与财务会计中作为原始凭证的发票有什么区别。通过这样的方法可以帮助学生依靠发票实物学习到什么样的发票属于增值税发票、什么样的发票属于营业税发票、国税和地税分别负责哪些税种、发票的开具方和取得方的发票是否是同一联次、开具方的发票对其有何意义、取得方的发票对其又有何意义等等问题。
注意引入情境。在《税收征收管理》一课中涉及到税务检查及税收法律责任相关内容,如果只是单纯依靠课本讲授,对学生而言有些枯燥而且非常难记。在这一章节的讲授中,我给学生提供了大量的案例,通过多媒体形式展示给学生,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了解为什么这个案例中的纳税人违背了税收法律法规,为什么另一个案例中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需要接受违纪处理。在系统讲授过相关内容后,我让学生分组自创情境,通过自创情境展示给全班一个税收征收管理中的实际情况,由其他学生讨论在这个自创情境中谁违背了法律又该接受怎样的处理或者情境中给予的处理是否恰当是否合适。
注意更新知识。财税课程的任何一门课程都与政策紧密联系,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必须时刻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所颁布的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有何变化、如何变化的。例如我在2009年讲授《税收征收管理》一课中,所用的教材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纳管理仍然按照4%和6%的征收率进行税款征收,但是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至3%,因此所用教材中相应内容必须对学生进行修正。我在今年讲授《税法》和《税务会计》课程中的个人所得税时,在课程导入之前,首先向学生提出个人所得税已经进行过修改,让学生自己查阅资料,回答以下问题:什么时候改革的?改革之后和改革之前有何区别?学生在自行查阅资料之后得出结论,于是通过课堂讨论的方式我们就一起进行了知识更新,对教材上的内容进行了替换,将税率等内容进行了修正。另外,教师在教学中还必须清楚一些地方税的逐步改革,例如资源税在很长时间内都是从量征收的,但是以新疆地区为试点,我国已经逐步对原油及天然气的资源税进行了从量至从价的变更。不仅如此,教师在教学之外应该经常查阅相关资料,掌握税收改革的方向,可以在课堂中对学生进行灌输,让学生清楚将来我国的税制可能发生怎样的变化,如我国目前将以上海为试点进行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变,这些税制的更新是教师在教学之中及教学之外都必须清楚掌握的。
(2)高职高专财税课程实训方法
高职高专的教学目的主要是实践,因此在教学中必须注重学生的实训活动。财税课程的实训活动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通过学生手动计算进行实训活动。这类型实训活动主要应用在《税法》及《纳税筹划》课程的讲授中,因为税法的侧重点主要在于让学生掌握税法基本内容、计算各个税种应纳税额,而纳税筹划的侧重点主要在于让学生通过计算帮助企业合理减轻税收负担,因此学生在本门课程中的实训重点会放在如何进行计算应纳税额,如何设计不同方案进行纳税筹划。
通过税务教学软件进行实训活动。这类型实训活动可以应用在税务会计、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等课程中,常用软件包括税务会计实训软件和电子报税模拟软件等。税务会计实训软件可以针对不同税种设计不同难易程度的企业案例资料,学生通过不同的案例进行模拟训练,包括计算税额、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及填制纳税申报表,这也刚好构成了一个税务会计人员的工作流程;电子报税模拟软件是针对现在大部分的企业都通过电子申报的形式进行纳税申报,系统中设计了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申报的不同情况,针对不同税种设计不同案例,要求学生进行纳税申报,另外系统还针对可能发生的个人申报进行了相关内容的设计,帮助学生了解在电子商务的条件下如何进行个人纳税申报及企业纳税申报。
不同类型的实训活动可以应用在不同的课程中,教师可以根据自身讲授课程的不同进行合理选择,实训活动能够帮助教师进一步将所讲授的内容具体化形象化,更能帮助学生直观地理解所学课程,因此实训活动是在财税课程教学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在财税课程的讲授中,笔者发现很多课程的方法基本类似,因此在讲授中必须注意到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么多门不同的财税方面的课程整合在一起,如将税法与税务会计可以整合为一门课程,系统讲授如何计税如何核算。作为高职高专会计专业的基础课程,财税课程的学习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学生在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知识储备之一,因此讲授过程中如何调动学生积极性,如何让学生真正参与到课堂中来,是每一个财税教师必须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邵瑞珍.教育心理学[M].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2]徐孟洲.税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关键词:实训;手工模拟操作;虚拟网上报税平台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05.078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已经定位于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强调了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方式主要有实习、实训等,从税法课程的角度出发,能够去企业实习,学习企业的纳税申报流程是最好的方式,但是我院财务管专业的学生一届约300人左右,全部安排到企业去实习不太现实,一般一个企业能够接纳的税务方面的实习生是非常有限的,实训这种方式就成为了提高学生税务实践能力的最佳选择。
所谓税收模拟实训即依据企业纳税申报的运作流程,设计出一套业务资料,然后在实训老师的指导下,学生按照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进行相关业务的处理,以此来提高学生的纳税申报实践能力。
由于实训这种方式可以在学校进行,不受人数的限制,因此受到了很多院校的欢迎。税收模拟实训的开设就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我院从2011级财务管理专业开始开设该实训课程。
税收模拟实训的形式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手工形式,一种是软件操作形式。@是与实务中的方式相对应的。在实务中,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去办税大厅填写纸质版纳税申报表,然后去办理缴税。第二种方式是:在办税大厅进行网上申报;第三种方式是在企业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申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进行网上申报,因此,通过仿真软件操作形式进行申报对于学生而言更具有实际意义。
1手工模拟实训基本情况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2011级财务管理专业在开设税收模拟实训课程的时候,学校还没有购置税收实训软件,因此,只能采用手工模拟的形式。
所谓的手工模拟形式,就是按照税收模拟实训教材上的税收业务,首先计算出应缴纳的税费的多少,然后根据应纳税费的金额,填写对应的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一般手工模拟实训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单项税种的实训,比如增值税、消费税实训;第二种是综合实训,就是给出一个企业的所有涉税资料,然后分别计算出应纳税额,分别填写相关的纳税申报表。这种方式,从本质上来看,对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是非常有帮助的,同时,通过填写纸质版的纳税申报表,对学生了解纳税申报表的内容以及表格之间的钩稽关系也是非常有帮助的,本人觉得这种方式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效果会更好。
在2011级财务管理专业税务综合模拟实训结束后,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发现了以下问题:
(1)同学们对实训的效果满意度不是很高,觉得学到了实践知识的比例只有60%。觉得没有学到相应的实践知识的原因是觉得自己的态度不够认真。其实这是有客观原因的,由于实训时间安排在第七学期,在这学期,同学们面临着考研、参加招聘会等问题,根本没有办法完全静下心来去学习知识,因此,学习的效果不是很理想。
(2)部分同学对成绩评定的结果不是太满意,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是存在抄袭现象。
(3)大多数同学已经了解到目前主要的纳税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因此,希望能够对网上申报纳税的流程进行了解,这样才有助于他们缩短与实际工作的距离。因此,很多同学都希望能够进行仿真纳税申报软件的操作。
2软件实训基本情况
由于手工模拟操作存在以上问题,学院于2015年秋季学期购置了虚拟网上报税平台软件,2012级财务管理专业的同学正好可以使用。
所谓的虚拟网上报税平台软件,通过计算机仿真模拟技术,以多家初始预置的主体企业,模拟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酒业、烟草业、木材加工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等多行业企业,把企业发票认证、通用税务数据采集以及网上抄报税流程和真实的报税网站操作融合一体。报税内容以原始表报数据作为申报信息来源,而内置的申报表单则与税务网站的表单一样,具备表内自动运算和表间自动勾稽功能。发票认证系统是模拟税务机关核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发票的方法,以及如何判别其真伪的过程。学生通过对不同种类发票在不同情况下的认证实训操作,熟练的掌握发票认证的操作流程及相关业务的操作技能。
2012级财务管理专业的同学作为第一届使用虚拟网上报税平台软件的学生,而且实训的时间安排也是在第七学期,因此,在安排实训任务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了这个问题。虚拟网上报税平台软件一共预制了八家企业的报税资料,涵盖了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烟草业、木材加工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及快递业。在实训中,我们从中选取了三家企业,分别是制造业、酒业及快递业。
由于是第一次使用该软件,在使用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1)由于安装时打开了一个不必要设置,当同学们都一起使用时,软件已经无法正常运转。经过与网中网公司的远程调试,终于解决这个问题。
(2)由于软件设置的问题,部分原始单据的日期与申报时间不一致。很多同学无法正常做题,无法进入下个月。经过沟通,最终解决该问题。
(3)由于部分答案的设计问题,有些同学的答案没有出错,而且答案解析也没有标注红色,但是就是审核通不过,审核通不过就没有办法进入下个月进行纳税申报。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同学们的进度。其中最严重的就是个人所得税,平均每个同学至少要做5-6遍才能通过,在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中,未显示任何错误。其次还有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在软件操作的设计方面精度太高,操作的先后顺序都有要求,导致很多同学多次重置申报。
(4)在发票认证模块,有些同学在手工输入认证的时候第一次出现了错误,显示认证不符,后面再重新认证就很难显示认证相符。影响了最终的成绩。
由于时间安排在第七学期,有些同学要考研,实训期间正是复习冲刺阶段,因此,在实训的过程中很难统一进度,所以就是让同学们自由安排实训的进度。考研的同学等到考完以后再做。
由于培养计划的修订,在2016年春季学期,2014级财务管理专业的税法课程已经上了,因此,配套的税收模拟实训也开设了。在总结上次的虚拟网上报税平台软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这次的实训相对顺利了很多。但是,在使用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
(1)由于答案设置精度的问题,还是有很多同学重置申报了很多遍。其中,最严重的是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其他税费申报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
(2)在增值税申报中,由于对操作的先后顺序的有要求(这个先后顺序在实务中意x不大),导致很多同学出现了错误,无法进入下个月。
(3)在房产税的申报中,房产基础信息的录入出现了很多问题,导致很多同学多次重置申报。
3总结
在对两次虚拟网上报税平台软件的操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软件开发商网中网公司有如下建议:
(1)对答案的精度要求适当降低。在实训中,学生的分数必须在90分以上才算通过,这其中还包括了对一些在实务中无关紧要的操作步骤的要求,这样浪费了学生的时间,而且容易禁锢学生的思维,觉得必须和标准答案一致,必须按照这个模板去做,事实上,在实务中,操作的灵活性是很强的。
(2)“营改增”已经基本结束,对案例的更新工作需要加快。首先是对现有案例要进行修订,将涉及营业税的部分修改过了,另外需要增加新的案例进来,建议增加涉及报税的地点,方便老师选择。目前,案例只涉及北京、广州、上海、厦门等大城市,希望能增添地点,至少每个省能有一个城市。
将手工模拟实训与虚拟网上报税平台软件实训相比较,各有特点。
(1)手工模拟实训更有利于学生了解数据的来龙去脉。由于采用纸质的形式,学生在填制纳税申报表之前需要先计算应纳税额,这个计算的过程更直观,更有利于学生对税法基础知识的巩固。而采用虚拟网上报税平台软件,用于相关数据都是以电子的版的形式给出,首选,不是很直观,而且有些数据不需要计算,是直接给出来,因此,不利于学生基础知识的巩固。
(2)虚拟网上报税平台软件实训与实际的报税方式更接近,更具有实践操作意义。随着互联网+税务的进一步发展,以后的报税方式基本上都是网上报税,因此,虚拟网上报税平台软件实训对于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更具有价值。
在对以上两种方式进行比较之后,对两种方式的优势各自加以利用。对于手工方式,可以放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每上完一个税种,就可以让同学们填制纸质版的纳税申报表,一方面可以巩固税法基础知识,另一方面,可以加深对表格中数据的来龙去脉的理解。对于虚拟网上报税平台软件实训可以作为税法课程上完之后的综合实训,提高学生的综合纳税申报能力以及网上申报纳税的操作能力。
摘要:由于我国税制处于不断的调整过程中,税法就会频繁地进行完善与变动。相应地,税法课程也必然呈现出不断变化的特点。针对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试图找出一些改善与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 :税收;税法;教学改革
一、《税法》课程教学的重要作用
(一)从税收、税法的重要性看《税法》课程的重要性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税收已逐渐成为国家参与国民经济再分配,取得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企业和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政府要依法课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税收收入大幅度增加,为国民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高居民福利水平提供了资金保证。同时,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社会生产各环节也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税收对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而税收的实现,需要税法作保障。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要顺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适应依法治税的形势发展,掌握税法知识和技能就成为其专业知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通过税法课程的学习,能够掌握税法的法律知识,了解企业缴纳税收情况,确保企业遵守税法的每一项条款,做到涉税零风险。
(二)从财经类专业课程体系中看《税法》的重要性财经类专业,特别是其中的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专业,已经将税法课程设置为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因为各个经济实体部门越来越重视税务工作,税务工作已经成为财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甚至许多企业已经将税务业务从会计部门单列出来,单独设立税务部门,与此相适应,税法课程必然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居于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从专业知识结构看,税法的知识结构具有综合性。
该课程教学要在学生通过基础会计课程学习之后,掌握一定的企业经营知识的基础上开设,税法是学习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重要基础。
二、目前《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法内容多、变动频繁,课时安排少
1993 年,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税制改革,至今,已初步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调节,包括税收权限法、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的完整的税法体系。但许多高职院校税法课程教学的学时安排无法满足教学的需要。因此,容易造成任课教师根据个人喜好,或者选择部分税种进行认真的讲授,其它的税种被忽略。或者各税种泛泛讲解,使得学生无法深入、全面理解和掌握税法知识。针对税制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部门不断地进行调整。各税种的补充文件、通知等等行政法规不断颁布,变动很频繁,一方面要求教师及时了解和更新知识,否则往往将旧的法规传递给学生,进而造成知识更新的迟缓。另一方面,学生对于不断变化的法规,感到无所适从,应接不暇,甚至造成学生放弃最初学习税法知识的强烈愿望,变得知难而退,慢慢丧失学习的兴趣。税法课程教学内容多,学习难度大,课时安排少,很难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二)教材建设滞后、教学手段落后
由于税法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因此教材更新的滞后性就成为必然。这就造成教材编撰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教材内容偏向阐述税法基本内容,范例分析缺乏,这种教材内容无需经常更新。另外一个极端是教材内容偏向法条罗列,例题比例过少,这种教材只是每年修订一次。对学生来说,前一种教材内容枯燥,理论晦涩,而且相关案例的缺乏使其不具备实践指导性。后一种教材,表面上看来,更新比较频繁,但不定期的税法调整、相关文件或通知的出台,同样使得教材更新相对滞后,而且,罗列法条的方式,是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的。
教学手段方面,大部分高校显然已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但事实上,大部分学校并不能完全保证满足每一门课程对现代化教学设备的需求,因此在教学资源分配时,往往给税法课程安排的是最原始的“粉笔+ 黑板”的普通课室作为主要教学场所,从而影响教学效果。
(三)师资队伍参差不齐、教学方法单一
税法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而各高职院校中,很少有专门从事税法教学和研究的人员。大部分从教人员,是法律专业或者财经类专业人才,极少是既懂得法律又懂得财税的复合型人才。并且,在高职院校本课程教学队伍中,存在许多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的从教人员。在情景教学或案例教学过程中,这些弱点暴露无遗。
从教学方法上看,大部分教师采用传统“填鸭式”教学方法,以讲授为主,较少与学生互动。税法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强、内容多,但高职院校税法课程课时安排少,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教师多采取满堂灌的方式,将教材内容全部讲授完毕,无暇考虑学生的接受情况与能力。学生则被动地、囫囵吞枣式地接受,根本无法消化吸收。由于教师追求税法知识的全面性,而使学生知识掌握越来越模糊,教学出现事与愿违,事倍功半的不良后果。
三、《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一)权威教材与补充资料相结合,解决教材编写滞后问题
比如选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教材,这样一本权威机构编撰的教材,能较好地兼顾本课程教学的现实指导意义及时效性等的要求。同时,要及时关注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税法修改的新动向,在教学的过程中,及时准确地补充,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时效性。
(二)教学内容准确选择与教学顺序合理安排相结合,解决知识衔接的问题
教学内容上,就内容极其丰富而庞大的税法课程而言,教学内容的选择,应当重点突出基本原理和基本政策规定的讲授。教学的顺序上,税法是在基础会计基础上学习的,考虑本课程与基础会计的关联性,本课程可以首先安排学习流转类税,接下来安排学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再安排资源类税的学习,然后是学习财产类税,最后是所得类税的学习。这样的顺序安排,符合基础会计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的顺序讲解六要素。如此,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既了解和学习了我国现行税制的分类,又能与基础会计课程联系起来,有利于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三)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解决学生接受难的问题
完善本课程的教学方法,需要在继承传统讲授法的基础上,适应工学结合的改革需要,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校内模拟实训教学等方法。
要提高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效果,必须培养学生对课堂内容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开展互动式学习。
在本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设计完善的教学案例,或者选择恰当的案例,可以使教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比如,采用校内模拟实训教学法。本课程的实践性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具体操作企业纳税实务,不仅能加强理论知识的掌握,还能锻炼其实际工作能力。但事实上这种要求不可能在本课程标准课时的设置内完成。因此,可以创办税务实训室,提供相应的软件、设备和与实际工作相同的各种耗材,通过校园模拟实训教学,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转变为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员、办税员,让学生完成与实际工作岗位相同的工作任务。在模拟过程中,边学边练,实现工学结合。广州工商学院财金系会计专业在这方面作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教学手段方面,要学会充分应用现在多媒体技术来开展教学。制作生动形象、内容丰富的PPT课件和教案;通过网络平台,加快建设和完善税法教学资源,将课程的教案、课件、实训资料、教学案例、习题题库等电子资料上传至网络;开设学习交流平台,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课后。先进的教学手段,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多种渠道相结合,解决《税法》课程教师的能力素质问题
1.进修深造。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适合自己的专业培训,以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
2.挂职实践。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可利用周末或寒暑假的时间,到企业顶岗锻炼,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从根本上保障本课程教学的质量。
3.专业考试。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通过积极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如报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积极到税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挂职锻炼,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从根本上提升税法课程教学质量。
4.打造一支学习研究型的税法教师队伍,不断提高该课程教师的信息收集吸纳能力。由于我国税制处于不断的改革变化之中,税法教师需要不断关注、学习和研究税收政策、税收法规的变化和新税法的内容,随时注意收集时事税收政策信息、不断更新充实完善知识体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5.聘请行业专家做兼职教师。教师要能指导学生完成税法课程中的理论和实训项目,则其本身应该具有扎实的税法理论知识和税务实践经验。高校可通过聘请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定期面对本课程授课教师开展培训讲座,帮助教师提高能力素质。
总之,税法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要勤于思考,及时总结。学校要为授课老师提供理论知识学习、培训及实践锻炼的条件,才能有利于本课程教学师资力量的成长与发展,有利于教育教学。
参考文献:
[1]尹宗成.《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管理观察,2010(9).
[2]林琳.关于《税法》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