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20:57:28
序论:在您撰写市场工作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消防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县商场市场内存在的火灾隐患,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促进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消防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股、监察股、企业股负责人及各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股,市场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检查工作中的统筹协调和汇总等工作。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
本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范围为大型商场、超市及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聚集场所。
(二)专项检查的重点
1、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落实,值班、巡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2、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和维护保养是否落实。
3、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宽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4、电气设备的使用、电气线路的管理是否规范、安全。
5、其他消防安全隐患行为。
四、时间步骤
我局结合实际,认真调研,经专项小组研究决定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15日前)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明确工作标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
1、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时间:2015年6月20日前
工作任务:组织督促型商场、超市及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2、全面开展排查摸底。
时间:2015年6月25日前
工作任务:对型商场、超市及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3、全面开展行业整治。
时间:2015年6月20日至9月10日
工作任务:对型商场、超市及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4、政府部门联合检查。
时间:2015年6月30日前
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商务、教育、卫生、旅游、住建与规划、文广新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养老院、医院、学校、工业园区等火灾隐患整治重点难点进行联合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阶段(2015年9月15日前)。
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消防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实行辖区负责制,各所坚持对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及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防检查,严格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一、工作目的
依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调和社会的要求,经过对我区物流市场的规范整治,进一步改善物流市场情况,逐渐坚持我区物流市场长效治理机制,促进我区物流业持续、健康、疾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区物流市场专治工作的开展,特成立东湖区物流市场专治工作指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贸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调
1、摸底排查阶段(8月1日—8月25日)。各相关单元摸底排查状况须在8月27日前报区物流市场专治指导小组办公室。区物流市场专治工作指导小组召开大会,明白各成员单元工作任务,各单元依据本身的任务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工商部分担任对全区从事货运署理、货运配载、货运中转、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的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审核,精确摸清注销注册的物流企业。
交通部分担任对全区从事货运署理、货运配载、货运中转、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的相关企业进行排查审核,精确摸清具有营运天资的企业。
公安交管部分担任制订措置车辆不合法占道、乱停乱放行为的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明白工作重点,拟定工作办法。
市行政法律局东湖分局担任制订措置物流业占道、乱搭乱建的整治工作方案,拟定工作办法。
商贸部分担任做好整治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做好宣传发起工作。
2、专治阶段(9月1日—9月25日)。各相关单元专治状况须在9月28日前报区物流市场专治指导小组办公室。
在摸底排查的基本上,各相关部分依照各自职责,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照一致行动布置,进行管治整理。
工商部分担任依法审定物流企业主体资历,关于未获得营运答应证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关于已获得营运答应证但未获得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严查合同欺诈、不合理竞争等违法行为,情节严厉的依法予以取缔,保证物流企业具有营业资历。
交通部分担任检验营运答应证,对无证运营、违规营运的相关企业依法严厉查处,保证物流企业具有营运答应天资。
公安部分担任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等建设扰攘侵犯物流市场次序的行为。
交管部分担任依据道路交通整治方案,措置车辆不合法占道、乱停乱放行为,保证道路疏通平安。
市行政法律局东湖分局担任清算物流业占道、乱搭乱建的行为。
商贸部分持续做好整治指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增强对相关工作的催促和检查,实时传递整治状况,保证整治工作获得成效。
3、界定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各相关单元界定状况须在10月27日前报区专治指导小组办公室。
依照国家《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价目标》规范,对具有营业、营运资历天资的相关企业进行界定,对到达要求的物流企业向社会。
质监部分担任依照国家相关物流规范,对全区物流企业进行界定,确认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
工商部分担任将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在工商系统相关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向社会。
商贸部分担任将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在商贸系统相关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向社会,指导物流市场的规范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增强指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分要充分看法开展全区物流市场专治行动的主要性,专治工作指导小组担任专治工作的组织、指点、监视及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分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一、指导思想
此次整顿以深入贯彻党的的十精神为指导,坚持强化广告市场监管与促进广告业发展并重、整顿与规范并举的原则,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疗、药品、保健品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性、低俗不良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增强综合治理合力,全面提高广告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广告业诚信度,促进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广告市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察检查、情况收集、工作汇总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广告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教育引导与学习培训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拉网式排查相结合、突击清理与积极规范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摸清底数,准确掌握问题。同时以整顿为抓手,集中消除无审批手续私自虚假广告现象,查处一批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服务、化妆品广告以及收藏品、招商加盟广告,彻底消除广告经营的死角和隐患,为构建对广告业的长效监管机制提供坚实基础和保障。
四、工作重点
(一)以查处取缔未办理广告手续为重点,切实规范广告业的主体资格。要严格把好广告业的主体准入关,依法清理和规范广告业态的主体资格。对于目前市场中存在的未办理广告审批手续行为,该补办登记的必须限期补办登记;该取缔的要集中力量,采取得力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二)以对广告环节的监管为重点,坚决防范和杜绝虚假广告出现。要把报纸、电台、电视购物作为整顿的重中之重,严格监管电视购物广告,依法治理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类节目名义变相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一批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以及收藏、招商加盟广告,还消费者一个公道、透明的消费环境。
(三)以规范广告为重点,努力强化广告业主的自律意识,切实规范广告秩序。整顿过程中一查所的广告是否办理了审批登记手续;二查所的广告是否篡改了广告审批内容;三查所的广告牌右下角是否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四查自设性户外广告是否有超范围宣传的内容;五查各级监管机关是否把新形式的宣传广告纳入管理范围,是否有措施,有效果。
五、阶段划分及方法步骤
“检查整顿”从2013年11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具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依据县局整顿方案,充分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顿方案,集中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顿的针对性。二是抓好相关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和宣传,为“检查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三是对本辖区内的广告市场进行先期摸底排查,确保整顿的有效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至25日)。围绕“检查整顿”提出的目标和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摸底排查环节。集中开展一次大走访、大排查、大摸底活动,切实摸清辖区广告业的底数、类别、新的载体和形式等。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广告监管的具体措施,为检查整顿提供依据。二是重点整顿环节。围绕“检查整顿”目标,抓好两次执法检查。以规范主体资格为目的,集中开展一次打击取缔无登记审批手续的执法活动。对于无登记审批手续私自广告的经营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该补办登记的必须限期补办登记,该备案登记的备案登记,对拒不接受监管,无理取闹的要积极借助地方政府之力,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以虚假医药广告、服务招商加盟广告、性用品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大清理活动,通过查办案件,借力造势,始终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镇摄不法分子,引导广告业态走正道谋利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1月25日至28日)重点抓好三查三看活动,即查摸排情况,看底子清不清;查整顿开展情况,看目标任务完成没完成;查广告业主,看基本制度落实没落实。整个整顿行动中县局将随机对各工商所专项整顿活动进行检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工商所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广告业态不仅代表着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水平,而且展示着城市的文明形象。开展此次户外广告专项检查整顿工作,各工商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户外广告日常监管,使户外广告真正成为城市亮丽的风景线。
一、总体要求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扩大专业市场、搞活城乡流通;做到六个结合,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改(扩)建与新建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县城乡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这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县沿国道212线和通乡公路上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哈达铺、临江铺、官亭、两河口、沙湾、阿坞、南河和理川、南阳、好梯、兴化等十一个乡镇集贸市场。
三、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是: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于已建有市场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宕昌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具体目标是:
1、九个乡镇,要解决货物交易有场不进,车辆在公路上无序停放,垃圾乱堆乱放,场内排水不畅、卫生状况差等问题。对在公路两侧占道经营、有市不入的全部予以取缔,及时组织进入市场,对现有市场的场地、基础设施积极进行维修,培育规范的集贸市场。
2、按照划定的交易区域,实现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同时结合乡镇建设规划,合理选择市场建设用地,通过各种融资途径,抓紧解决市场建设问题,确保年内建成规范的农贸市场。
四、整治时间
从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1、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到8月15日),召开有县、乡镇、相关部门和重点村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县政府公告,制定并印发《宕昌县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整治乡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县政府通告以及整治内容和要求。县政府要从相关部门和乡镇干部中抽调人员,分乡镇成立由乡(镇)长担任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组成人员不少与20人(哈达铺、沙湾不少于50人)的工作组,在县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由乡镇具体负责开展集中整治,对各乡镇集贸市场开展巡查,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2、规范管理阶段(8月16日到10月15日)。各乡镇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本乡镇集贸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理顺市场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到12月30日)。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在农产品交易的旺季不出现反弹,各项整治措施充分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由各乡(镇)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向县马路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县上组织全面考核,进行总结和表彰奖励。
五、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马路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工商、交警大队、公路、交通、运管、公安、建设、广电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具体责任,组织专人做好工作,常年负责市场管理。整治工作要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县负责、乡镇主抓、部门配合”的原则,各乡镇要从维护宕昌对外形象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舆论宣传。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由县市场整治办负责每周向市整治办报送全县市场整治情况信息,广电局负责在集中整治期间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动态,宣传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县电视台要全文播发县政府通告,县工商局要将县政府通告下发到所有经营户,张贴到有关集镇乡村,让政府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乡镇都要利用标语板报开展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决定。
3、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4、搞好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为了全面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任务,全县上成立乡镇巡回工作组,由工商局局长范朱生任组长,工作人员从工商局抽调5人、商务局2人、城市执法队2人、公安局1人、运管局2人、交警队2人、广电局1人,共16人组成,全面配合乡镇开展整治工作。按照乡镇主抓、部门配合的原则,镇组建20人的整治工作组,九乡镇组建15人的工作组,在每个逢集日由乡镇巡回工作组配合乡镇开展市场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要坚决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队伍、统一标识、统一执法口径。各部门在积极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在巡回整治过程中,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工商、商务、市场服务中心负责摊位的整治、安排,运管局、交警队负责车辆的停放、疏通,公路段负责侵占公路搭建物的拆除,广电局负责宣传报道和整治场景的拍摄,公安局负责保障市场整治工作的正常有序执法。整治期间,各乡(镇)政府要将当天的整治情况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上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新《种子法》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保护育种者、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推进现代种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帮助企业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主体责任感;帮助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证标签标识和种子质量真实性;帮助企业提高科技创新意识,推动种子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帮助企业建立诚实守信体系,保证数据、材料可追溯;帮助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建设,确保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调整监管方式。由管种子向管种业转变,要因时因地提出我市种子企业发展目标规划、用种方向、监管重点,切实加强品种监管,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质量抽检,全面提升供种质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严格市场监管,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要改变老的管理方式,适应新的变化,加强对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用种的监管,重点查处套牌侵权、制假售假、未审先推、标签不规范、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做好风险防控。要按照《省农作物种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预案,落实责任,防控风险,防止种子重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属地承担国家和省储备任务企业的监管,确保“储得实、管得好、调得出”,保证发生灾害时的生产用种需要及余缺调剂,保障生产用种安全。
(三)加强品种监管。种子法规定品种实行“审定制、登记制、撤销制、备案制、保护制”,监管工作要按上述“五制”要求展开,重点要放在种植面积较大且具有品种权保护的主要农作物品种、问题企业的问题品种以及生产上反映问题较多的品种上。
(四)加强主体监管。要从源头把关,核实企业资质,尤其是企业的经营档案、申请材料、试验数据要保证可追溯,要检查标签标识、使用说明以及种子质量和真实性,重点检查以往出现过问题的企业以及信誉差、投诉多、出现过重大种子质量事故的种子企业。
(五)加强法律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贯彻《种子法》及配套规章,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做好新、旧法律衔接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种子法》宣传贯彻。各县区要结合自身情况,组织辖区内涉种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种子法》学习,同时利用网络、广播等媒体及科普赶集等形式,做好普法工作。
(二)做好权力下放、衔接工作。新《种子法》修改变化较大,行政许可相应作了减少和下放,市农委一方面将做好权力承接,另一方面将做好下放权力的衔接运行和监督工作。各县区尤其是各区要做好权力承接工作,制定新增权力运行规范和风险防控措施。
(三)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种子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企业、违法违规企业、资质条件不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外地种子企业设立的各分支机构经营种子的行为要落实备案制,抓紧督促企业备案。
(四)开展市场专项检查。要在春季和秋季供种关键时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尤其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门店要重点检查,摸清品种、来源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乡村、种粮大户,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倒查,重点检查品种、标签、来源、购销发票等;对不合法品种、来源不明种子、可能存在问题的品种要查明种子来源,抽样检验,确保品种真实性。
(五)组织市与市、县与县互查。我市将与亳州市开展市场互查,市农委将在供种高峰期,组织县与县之间互查,重点检查市场上经营品种及标签的合法性,相互交流、取长补短,促进监管工作开展。
(六)开展种子质量抽检。各县区要将种子质量抽检贯穿于全年种子管理工作。对近年来在市场抽检中问题企业、投诉多的企业,应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标称原种、高出国家标准的种子要全覆盖抽检,对其它种子企业实行随机抽样。水分、净度、发芽率、品种纯度和真实性由市种子管理站统一安排,需要及时了解掌握水稻、玉米品种纯度和真实性的样品,可送省里做室内检测。
(七)组织生产基地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制种基地进行跟踪监管,及时核对许可证、制种品种、授权品种是否有委托手续、生产地块信息;种子收获前,查明种子去向和数量,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及时抽取生产品种的种子样品送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真实性检验。对制假售假、套牌侵权行为,当地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立案查处。
(八)案件查处及曝光。对在市场检查、群众举报、上级移交的种子案件,要及时立案查处,对重大案件,农业执法部门要协同配合,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检测和田间鉴定。各县区要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时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五、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市农委制定印发2016年种子市场监管方案,各地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开展冬季企业督查。2016年1月-2月,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省农委对企业冬季检查方案的统一要求,对许可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进行检查,并抽取玉米、水稻种子样品进行检测。对于近年来在种子市场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举报和群众投诉多的企业,应列为监管重点,要进行全覆盖抽检。
(三)组织开展《种子法》宣传贯彻。各县区结合自身情况,组织好辖区内涉种人员开展《种子法》宣贯活动。
(四)组织春季市场检查。2016年3月-5月,开展春季市场大检查,同时抽检市场水稻、玉米种子样品。
(五)组织市场互查和巡查。2016年4月-6月,市种子管理站开展与亳州市的市场互查和组织县与县互查,重点为品种合法性和标签标识。
(六)生产基地核查。2016年9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水稻制种基地检查。
(七)秋季种子市场检查。2016年8月-10月,开展秋季种子市场大检查,同时抽检市场小麦、油菜种子样品。
(八)组织《种子法》贯彻执行督查。2016年11月-12月,对各县区贯彻实施《种子法》及配套规章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种子市场监管是各级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贯彻落实《种子法》的重要抓手,是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创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发挥市场作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规范执法。新《种子法》与原来相比,农业部门增加了许多职能,对行政执法人员作出了很多规定,对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各县区要认真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依法查处种子案件,做到证据确凿,执法主体、程序合法,规范制作执法文书。要建立检打联动机制,对抽检不合格种子要依法查处。
(三)追根溯源办案。近年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屡打不绝,主要原因是溯源不够,违法成本低,为更有效地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的行动方案,对种子违法案件跨区域的突出特点,案件发生地和企业所在地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加强区域协作,对套牌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扩大专业市场、搞活城乡流通;做到六个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改(扩)建与新建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县城乡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这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县沿国道212线和通乡公路上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乡镇集贸市场。
三、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是全面取缔马路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加强管理,规范管理农贸市场。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于已建有市场的乡镇。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具体目标是
1车辆在公路上无序停放。场内排水不畅、卫生状况差等问题。对在公路两侧占道经营、有市不入的全部予以取缔,要解决货物交易有场不进。垃圾乱堆乱放。及时组织进入市场,对现有市场的场地、基础设施积极进行维修,培育规范的集贸市场。
2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合理选择市场建设用地,实现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同时结合乡镇建设规划。通过各种融资途径,抓紧解决市场建设问题,确保年内建成规范的农贸市场。
四、整治时间
1集中整治阶段:召开有县、乡镇、相关部门和重点村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制定并印发《县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乡镇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县政府公告。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县政府通告以及整治内容和要求。县政府要从相关部门和乡镇干部中抽调人员,分乡镇成立由乡(镇)长担任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组成人员不少与20人工作组,县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由乡镇具体负责开展集中整治,对各乡镇集贸市场开展巡查,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2规范管理阶段:各乡镇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理顺市场建设管理机构。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完善本乡镇集贸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3巩固提高阶段: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各项整治措施充分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由各乡(镇)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在农产品交易的旺季不出现反弹。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向县马路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县上组织全面考核,进行总结和表彰奖励。
五、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政府副县长为组长。负责全县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具体责任,县政府成立了马路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商务局、工商、交警大队、公路、交通、运管、公安、建设、广电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织专人做好工作,常年负责市场管理。整治工作要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县负责、乡镇主抓、部门配合”原则,各乡镇要从维护对外形象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舆论宣传。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广电局负责在集中整治期间开设专栏。宣传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由县市场整治办负责每周向市整治办报送全县市场整治情况信息。及时报道整治动态。曝光反面典型。县电视台要全文播发县政府通告,县工商局要将县政府通告下发到所有经营户,张贴到有关集镇乡村,让政府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乡镇都要利用标语板报开展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决定。
3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市场进行督促检查。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
4搞好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县上成立乡镇巡回工作组,工作难度大。务求取得实效。为了全面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任务。全面配合乡镇开展整治工作。按照乡镇主抓、部门配合的原则,每个逢集日由乡镇巡回工作组配合乡镇开展市场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中,要坚决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队伍、统一标识、统一执法口径。各部门在积极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巡回整治过程中,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工商、商务、市场服务中心负责摊位的整治、安排,运管局、交警队负责车辆的停放、疏通,公路段负责侵占公路搭建物的拆除,广电局负责宣传报道和整治场景的拍摄,公安局负责保障市场整治工作的正常有序执法。整治期间,各乡(镇)政府要将当天的整治情况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上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本市废品回收利用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做到垃圾减量、资源利用,规范我区废品回收市场,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集中整治、兼顾长效”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作用,坚决取缔无照废品回收网点,整治不规范操作的废品回收企业,限制无照流动回收人员,使我区的废品回收市场逐步走向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商旅委、综治办牵头,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局、房地局、卫生局、市容管理、城管执法、办和供销社等部门参加,组成区废旧物品整顿和规范协调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施黄飞任组长,戚学民、刘银芳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旅委,负责具体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取缔无照回收点。据统计,目前全区的各类废品回收点有321个,其中无照205个,还有不少流动收废船舶。这些无照收购点不仅扰乱了废品回收市场,而且造成了严重治安问题,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规范废品回收企业在经营上的不合法操作。在对废品回收企业的开业限制取消后,废品回收企业增量较快,新增的企业在经营行为上存在着不少问题,在这次整治中要加以纠正。具体为:
1、有照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应立即停业整顿;
2、营业执照与经营地址不符或租用农田经营的,应立即变更经营地址;
3、租用他人营业执照的(包括一照多点经营的),应停业并重新办理工商执照;
4、超范围经营和回收来路不明的废旧物品的,应停业整顿。
(三)没收无证废品回收流动三轮车。无证废品回收三轮车流动性强,难以有序管理。放任自流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存在治安管理隐患,在整治中要坚决予以没收。
四、整治方法
目前我区的废品回收市场比较混乱,无照、不规范回收网点遍布全区各镇(街道、工业区),整治工作任务繁重,将分阶段实施废品回收市场的整治工作。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上旬)
由各镇(街道、工业区)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无照废品回收企业进行一次详细的摸底工作,为集中整治作准备。
(二)宣传发动阶段(7月下旬)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介绍新建成的废品回收网络和废品统一回收的意义,提高居民的绿色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印制告知书,由区商旅委、综治办、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联合下发整治废品市场告知书,明确本次废品回收市场整治重点和范围,为专项整治工作扩大舆论声势。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9月)
为确保整治废品回收市场取得实效,整治活动采用以块为主、集中整治的方法。由各镇(街道、工业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商业、公安、工商、城管、环卫等部门参加,对本辖区内的废品回收点进行专项检查。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由区商旅委和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区公安、工商、城管、环保等部门进行3至5次全区性统一行动。依法取缔违法、违规收购行为,打击废旧物品回收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长效管理
废品回收市场的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要使我区废品回收市场长期保持规范、有序,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管理网络、实行资质论证
在各镇(街道、工业区)建立废旧物品收购管理站,各管理站应指定由政府推进建设的废品交投站负责废品收购,必要时可增设1-2个废品收购点。各管理站负责对有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外来从事收购和本区下岗失业人员中具备收购能力的人员进行登记,办理资质认定和许可手续,按照标识、车辆、衡器、服装和服务标准“五统一”的标准,建立自治自律的废旧物品回收队伍。
(二)加强车辆管理,制作统一牌照
为有效控制无证流动回收三轮车,由区废旧物品整顿和规范协调小组统一制作三轮车牌,下发到在各镇(街道、工业区)的废旧物品收购管理站,再由管理站发给由政府推进建设的废品交投站或增设废品回收点的废品回收车。无牌的流动回收三轮车一律不准上街进行废品回收。
(三)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日常监管
各职能部门根据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废品回收行业的管理。
1、区商旅委、综治办负责对废品回收市场整治进行综合协调;
2、区工商分局负责从严掌握废品回收企业开设标准,控制总量;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结合营业执照年检(审证),从严执行标准,在每年工商年检中淘汰一批不规范废品回收单位;
3、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废品回收中的收赃、窝赃行为进行处理;
4、区环保局负责对废品回收企业产生的噪音、粉尘、污水等是否符合环保标准进行测评,作为工商登记注册的依据;
5、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加强对无牌照的废品回收三轮车进行严格管理,限制其无序流动;
6、区房地局负责物业管理单位配合本区各镇废品交投站在小区设立回收点,杜绝无证流动摊贩进入小区;对占用农田进行废品回收企业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