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艺术品信托论文范文

时间:2022-04-17 10:18:34

序论:在您撰写艺术品信托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艺术品信托论文

第1篇

关键词: 艺术品投资 信托 法律结构 风险防范

一、艺术品投资信托的概念及特点

艺术品投资信托是通过信托原理,实行集合投资制度,通过向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将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①在受托人的管理经营下,通过艺术品投资组合,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艺术品价值增长的收益。与一般的信托产品相比,艺术品投资信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首先,艺术品作为商品来说,具有不可再造性、不可替代性和保值增值的特点,而且有着很深奥的学问。艺术品在鉴定、估值、保险等方面都较为特殊。

其次,艺术品信托的期限较长、资金回报率较高。由于艺术品特殊的春拍、秋拍期等因素,且投资的艺术品价格增长往往需要一定的期限才能达到目标水平,因此,艺术品信托的期限一般较长。

最后,与房地产、证券等领域的信托产品相比较,艺术品投资市场的波动周期与国民经济的周期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艺术品投资市场是交易分散、信息分散、交易地点分散的市场,市场的信息集中度明显低于证券市场。

二、艺术品投资信托的现状及前景

(一)艺术品投资信托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和国民财富的积累,同时伴随着金融资本和机构投资者的进入,我国的艺术品市场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据用益信托的数据,2011年艺术品信托发行数量为45款,比2010年增加35款,增长幅度达到350%。2011年艺术品信托发行规模为55亿元,而2010年发行规模仅为7.5亿元,同比增长633%。②国内艺术基金2011年经历了井喷式的扩张。2012年,中国艺术品信托市场继2011年后持续成长。2012年第一季度,艺术品信托市场延续火爆行情。同时,艺术品信托的标的也不再单一化,以犀角、象牙、玉器及寿山石等为标的的创新产品频频现身市场。③从平均收益率来看,总体而言,2012年上半年艺术品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10.47%,较2011年上半年的平均收益率9.515%上升了0.955个百分点,艺术品信托发行持续火热。

(二)艺术品投资信托的前景

随着中国艺术品市场整合能力增强,北京艺术品中心市场的地缘优势进一步增强,艺术品投资大有可为。

首先,经济实力对比及国际形势变化是驱动文化热点转移的第一要素。高端艺术品市场自有以来一直为欧美文化和买家所垄断,直到近年来才出现中国艺术品的身影,而且上升势头极快,发展趋势也非常符合西方社会对中国文化的认识,从滞后的当代印象开始,往本土的主流审美延伸。

其次,艺术品投资"经典化"趋势延续,高端艺术品需求仍将呈上升趋势。由于市场参与者普遍的谨慎态度,全球艺术品市场的行情方向仍会聚焦于经典艺术的范围。

再次,在中国政府抗通胀政策和调控房地产、资本市场的背景下,资金将继续从股市和房地产流向艺术品市场。艺术品具有很强的保值与增值功能,已成为理想的长期投资工具。

最后,艺术品市场的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也将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态势,同时,艺术品市场的机构化趋势仍会进一步发展,将使艺术品投资市场的资金规模化优势更加明显,在拓展艺术品市场规模的同时,令艺术品市场的投资属性更加鲜明。

三、艺术品投资信托的法律结构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艺术品信托仍以债权融资方式为主,即信托公司通过发行艺术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艺术品藏家或机构提供融资服务。限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并未出台专门针对艺术品投资方面的相关法规,只是在2001年颁发的《信托法》第二条中对信托有一个总的概括,即"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本文将结合我国《信托法》分析艺术品投资信托的当事人。

信托当事人是指参与信托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在艺术品投资信托中,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或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信托目的将信托财产投资于艺术品市场,受益人享有信托利益。三者之间建立起了艺术品信托法律关系。这种关系围绕艺术品投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艺术品投资信托利益分配而展开。

(一)委托人

委托人是指信托财产的原所有权人,在其将财产转移或委托给受托人之后,艺术品投资信托法律关系才建立起来。因此,信托财产的交付是艺术品投资信托设立的基础,是形成艺术品投资信托法律关系的核心。一般来说,委托人通过意思表示首先发起设立信托,其法律地位包括:首先,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设立人;他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其次,委托人必须对信托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第三,委托人有权在信托合同中,按照自己的意志设定信托目的。④

根据我国《信托法》,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交付信托财产,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对受托人在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正常支出提供补偿等;其主要权利包括:对信托事务的知情权、对受托人不当行为的撤销权、对受托人的解任权、新受托人的选任权、变更受益人以及解除信托等权利。

(二)受托人

在艺术品信托中,受托人是具体从事对信托财产控制、管理、经营的主体,其处于控制、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核心地位。在我国,艺术品投资信托的受托人是信托公司。我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对信托公司的设立条件有着严格的规定,包括对其章程、股东、注册资本、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以及经营场所等都有具体的要求。

受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根据法律和信托文件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以及忠实勤勉、信息披露、分别管理、亲自管理等义务。艺术品信托中,受托人应依照信托目的进行管理。不论是发放贷款并以艺术品作为抵质押担保,还是在投资顾问的指导下直接投资艺术品并拍卖已获得增值收益,都需要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要求尽职尽责。受托人的权利主要包括投资权、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取得报酬权、对管理信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的取得补偿权、辞任权等。

(三)受益人

艺术品投资信托的受益人是指艺术品投资信托中规定的享有信托利益之人。由于信托的目的是让受益人享有信托利益,因此,受益人在整个信托关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受益人是纯获利益的人,法律对其限定条件较少,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益人的权利比较复杂,有些具有专有性,有些是与委托人共享的。⑤受益人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信托受益权、信托收益的放弃权以及信托收益的转让权。其与委托人共享的权利主要包括:对信托事务的知情权、对受托人不当行为的撤销权、对受托人的解任权等。

实践中,艺术品投资信托的委托人往往也是受益人,二者具有高度的重合性。另外,受托人不得作为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如果这种情况存在的话,受托人即享有了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和收益的权利,信托就失去了设立的意义。

四、艺术品投资信托面临的困境及风险防范

由于国内的艺术品投资信托处于刚起步阶段,困难和阻碍是不可避免的,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四大瓶颈。⑥

第一,缺乏一个公认的权威机构对艺术品真假进行鉴别。这使得金融机构在投资或在艺术品抵押融资时举步维艰。艺术品的直伪很难鉴别,同时现行法规下对制假的惩罚力度低,市场也不规范.这使得当前的艺术品市场鱼目混珠、真假难辨。虽然目前有很多机构提供艺术品的鉴别服务,但其权威性常受到质疑。这就使得中国书画、古玩等艺术品在国际市场销售不畅,价格不高。另-方面,也影响了艺术品投资信托、艺术品抵押和艺术品保险等金融业务的发展。

第二,艺术品估值体系的欠缺,增加了金融机构对艺术品资产定价的难度。从国内部分当代艺术品在国内外各拍卖行公开交易的数据来看,一些艺术品在两年间价格可以增加三四倍,更有一些作品的估价在-年间常常有数十倍的增长。这表明艺术品估价等中间环节尚缺乏规范。

第三,艺术品市场制度不健全。由于缺乏对艺术品本身身份、艺术品交易人等信息进行统一登记的信息平台,也缺乏对艺术品市场统一管理的监管机构,使得交易主体很难排除拍卖不保真、交易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风险。

第四,艺术品信托过程中的税收安排不明。目前我国对艺术品投资的税收安排只对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财产(包括字画、瓷器、玉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古董等物品)获得的收入进行了规定,而对于像以理财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在艺术品买卖过程中的税收安排没有明文规定。

第五,艺术品投资也有流动性风险,即未来收益兑现的可能性。当艺术品市场处在上升或高涨期,艺术品的流动性较好,但在市场处于下行或低谷时,流动性问题就非常重要了。一般来说,艺术品都是奢侈品,价值上比较昂贵,需要占用较多的资金,其交易往往限于特殊领域,甚至必须在特定的中介平台才能实现交易。

如前所述,目前的艺术品信托市场面临了像退出机制、估值、制度建设不健全等多方面的问题,艺术品市场短期的炒作也给投资行为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虽然这一领域长期的市场前景仍被看好,但是只有艺术品鉴定水平、估值以及保险等配套服务的逐步改善,藏家、画廊与拍卖行之间的进一步整合,艺术品投资才有更好的发展。因此,投资者在选择时,需要关注艺术品在收藏领域的受欢迎程度、占用资金规模等。只有充分意识到这些风险,才能防患未然。

从立法层面上,一方面,应当保证交易信息能够及时、有效、准确地披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要规范相关信息的披露规则,注重信息披露环节的管理,使相关利益主体可以及时发现关联交易。另一方面,应当完善委托人和受益人实现自我救济的渠道。我国《信托法》通过赋予受益人撤销权、归入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解任受托人等权利,保障受益人自我救济的实现。因此,应当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同时,仿照证券行业的做法,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使投资者有风险识别和危机处理意识,在权益受损后,能够有便捷的实现自我救济的渠道、程序和具体方法,从根本上实现交易双方的平等性,也有利于规范交易、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⑦

从受托人角度,信托公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风险控制:

1、严格奉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原则,高度重视艺术品投资信托资产的安全,力争将投资风险降到可接受的水平。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和运作资金,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严格将本信托账户与其他信托账户、受托人账户区分开,做到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以确保本账户的独立操作性。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将艺术品投资信托与非艺术品投资信托的市场信息、风险考核等隔离开来。

3、加强具体管理人员的自律,相关专业人才可以包括接受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关从业资质的人员、具备艺术品投资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人员、熟悉艺术品拍卖等交易流程和规范的人员以及相关的风险管理人员⑧,严格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资金,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职业培训。

4、建立完善的艺术品投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充分利用风险管理技术和资产组合原理运用资金。公司内的风险控制部门也应当充分考核艺术品投资信托业务的可行性、风险性,从审批立项到项目实际运作阶段都要进行持续、有效的监督。

总之,除了对信托制度本身完善以外,还要在实践中,注重艺术品行业的特殊性,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将艺术品投资信托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艺术品投资信托在我国的市场发展很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定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注释:

①侯仁凤:《富人新宠,艺术品投资信托》,中国证券报,2011年4月2日

②高谈:《艺术品信托的退出难题》,第一财经报,2012年3月31日

③苏丹丹:《2012年艺术品信托市场出现新变化》,中国文化报,2012年8月20日

④高凌云著:《被误读的信托--信托法原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年第 3 版,第 59 页

⑤余卫明:《信托受托人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版,第31页

⑥金立新:《业内:信托能否撑起艺术品市场一片天》,金融时报,2011年2月15日

⑦邹子妮:《论艺术品信托及其法律制度》,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第2篇

本刊:王总,为什么说拍卖是一种信托责任?

王歆昱:拍卖从表面看仅是一种交易的方式,其内核是一种信托责任。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委托人将自己辛勤劳动的酬劳换来的艺术品托付给拍卖行,在漫长的拍卖期待中,客户希求的是资产的增值,而买受人又将自己的劳动所得交付给拍卖行,希求获得有价值的艺术资产。从这个双向委托的过程来看,资产和资金的双向流动构成了信托关系,而拍卖行则必须是一个严肃的可以托付的资产管理人。信托行业的职业理念已经成为德盛人的行为准则,“诚信、专业、价值”这六个字已经化为德盛的拍卖理念。

本刊:在这个理念的指导下,在艺术品投资的冬季,你们在为收藏家们设计什么样的艺术品投资规划呢?

王歆昱:我们建议客户投资“资源性收藏品”,因为这种资产最能保值。所谓“资源性收藏品”是指材质源自天然,又经人工雕琢,承载着人文历史文化沉淀的艺术品。寿山石则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2003年福建省出台了寿山行资源保护条例,2006年又加大力度严禁这一资源的疯狂开采。我到寿山村实地考察过,这种资源的采掘供应已经断掉了,这个资源已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了。

自宋元以来,寿山石作为印章的最佳载体从文人把玩到宫廷收藏,又扩大到文人、官员、民间的共同收藏,以至于到今天收藏的队伍越来越庞大。寿山石温润细洁,内敛平和,其石质又暗合中国文化的中庸和旷达,实在是中国文化最好的外化体现。

在银行利率为负利率的时代,不可再生的资源性收藏品如寿山石正是由于其文化的内核和唯一性,其投资价值凸现出来,无论是在一个什么样的投资周期下考量,其价格的长期牛市格局是不会变的。

本刊:请您介绍一下本场拍卖会有哪些看点?

王歆昱:拍卖会推出“信义天下”的印章专场,“清供雅玩”的摆件、握件专场和“巧夺天工”的名家作品专场,三个专场均以选材为先,兼顾工艺,求真求全。

“信义天下”专场共推188方印章,其中推出多方芙蓉精品及荔枝洞、杜陵等名坑佳石,值得细细品味。寿山黄芙蓉开采于月洋山嘉良洞,光绪年间由于开采出质优色美的佳石而一跃成为“寿山三宝”,与田黄,艾叶绿并驾齐驱。这枚“寿山黄芙蓉龙纽方章”以硕大黄芙蓉而雕,牙黄和米黄相间,通明妩媚,纯洁无瑕,雕龙纽趴伏章上,一改矫健状硕的苍龙形象,极显温顺憨厚,为寿山美材增添不少美感。

“清供雅玩”专场推出摆、握件共80余件,以文房、古兽、人物、瓜果各形款而陈列,买之供于案头可免俗气,求之握于手中可怡情制怒,陶冶精神,正如玩石人所言“可以食无肉,不可手无石”。其中48号拍品寿山结晶体三色芙蓉童子献寿,作品以小块结晶体巧雕,红润浓艳处雕硕大饱满的寿桃一只,枝叶衬托其问,一孩童托举硕大的寿桃,笑容可掬。作品利用大小夸张的比例,将寿桃的硕大饱满,童子的娇小玲珑表现得更加精彩,再以红芙蓉石制桃,黄芙蓉石雕小童,天然的红色与浅黄色红黄相间,内容题材刻勒精准,构思巧妙。还有40号拍品寿山结晶体蜡烛红芙蓉山水清影山子,山子通体取寿山蜡烛红芙蓉为材,因显珍贵而随行施技,通身薄意雕山水清影,技法传承民国著名薄意大师林清卿的风格,轻薄流畅而富有层次感,线条秀美而具有厚度感,为不可多得的掌上珍玩。

“巧夺天工”专场推出了30余位名家作品,并且对各名家作了简介,其学术性和全面性均为少见,值得大家到场一观。其中87号拍品林清卿作薄意章,旗降石,薄意大师林清卿对中国古代字画的理解可谓到了极致的境界,而将中国字画用寿山石薄意技法表现在印章上,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作者巧作,层次清晰分明,阴阳向背,极具立体感与动感,表现出的勃勃生机,堪称一绝。81号拍品林文举作,杜陵,梦笔生花薄意章,印身上录有文举先生临摹的周・吴方鼎盖上铭文,金石气浓郁,不可多见。寿山成石经亿年,而今资源告罄,它的价格从历史上看无论战争、自然灾害还是经济危机,无论怎样的风波一直稳中有增,投资价值和收藏价值均已具备。

中国当代艺术退潮了,中国书画也处于调整期,在金融危机之时,我们又可以收藏些什么呢?资源性收藏品才是最可靠的选择。

本刊:好吧,让我们共同期待上海德盛2009新春国石拍卖会。

中国画家

21世纪最具收藏价值的中国画家

――刘树允

第3篇

关键词 文化艺术品 证券化 风险监管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腾飞带来中国文化的复兴。近年来,政府越来越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艺术品市场是文化市场核心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三大投资市场之一,文化艺术品的证券化将会使只是“少数人的游戏”艺术品投资变成艺术品大众化投资。交易方式也将从以直接买卖为主的方式变成,完全无纸化的网上交易模式,投资人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实现开户功能,通过下载相关的客户端就实现投资交易功能。强大的电子交易系统和网站系统,使交易结果更加真实、公平、科学,提供的信息更加及时、有效,从而让投资人的交易变得更加方便、简单。

近年来,文化艺术品交易金融创新在我国逐步探索和发展,文化艺术品证券化交易诞生。文化艺术品证券化主要是指以对文化艺术品实物严格的鉴定、评估、托管和保险等程序为前提,发行并上市交易拆分化的、非实物的艺术品份额合约。最典型的就是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推出的文化艺术品份额网上申购和交易。文化艺术品份额合约挂牌交易后,投资人通过持有份额合约分享文化艺术品价值变化带来的收益。

文化艺术品证券化不仅给收藏投资降低了门槛,彻底克服了以前收藏投资的诸多弊端,也降低了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的高风险压力。更重要的是,较好地保护和激励文化艺术工作者的权益和热情,推动鉴定、评估、保管、保险和银行等相关领域的深层次发展,拉动了行业需求,扩大就业,使文化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国的“文艺复兴”。同时,为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也为建立中国艺术品市场投资的退出机制打下了基础,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的流动性,使艺术资源的投资价值得到更进一步的提升。

然而,我国艺术品交易总体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容易控,艺术品证券化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交易规则频频修改,短短几个月内经历了交易由“T+0”改变为“T+1”,这将严重损害了公共投资者的利益。可见,这种交易隐含着巨大的风险,文化艺术品份额金融创新交易制度和监管准备不充分。这意味着文化艺术品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评估以及如何监管等系列活动还没有走上正式、规范的轨道。因此,为使我国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必须分析文化艺术品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及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本文的研究将会为交易机制的规范设计、文化艺术品投资风险及监管的协调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也将对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及艺术品市场提供借鉴与理论指导。

二、文化艺术品证券化风险分析

艺术品交易市场证券化后,也会像资本市场一样有波动。同时,艺术品证券化交易机制和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在我国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所必须的监管机制等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艺术品证券化交易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蕴含较大风险,具体的风险分析如下:

(一)艺术品份额发售的定价机制还不完善,存在价值确立风险。

艺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艺术品特殊的价值规律使得艺术品价值评估本身就比较困难, 而中国当代艺术市场又缺乏对艺术品评估的共识,三重评判标准相互交叉, 拍卖市场又赝品充斥,拍卖价格与交易价格不统一等情况加重了艺术品评价的困难。艺术品之间的价格缺乏可比性,其价格通常由买卖双方依据个人的评估与判断共同决定。艺术品份额的定价过程中,既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体系,也没有一个公认的、权威的鉴定与评估机构,难以对艺术品的价值做出公允的估值。诸多不正常因素使得艺术品的估价有虚高的成分,这些因素造成了艺术品的发行价格有可能偏离艺术品的实际价值, 使艺术品证券化存有前提隐患: 即任何权利的交换都必须以权利被识别和确认为前提,但艺术品证券化操作不慎就会使得艺术品如同传统证券市场的空壳公司,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在实体上,艺术品是体积虽小但价值较大的物,与大宗固定资产相比,在保管过程当中极易发生价值贬损或者意外灭失,而这是传统证券基本不会面临的风险

(二)法规法律的依据尚不足,隐藏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与艺术品权利份额发行、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出台专门针对艺术品份额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艺术品份额的公开发售和交易活动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主要体现在我国各地文交所都把《物权法》相应的条例作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主要法律依据。然而,艺术品本身除了拥有财产权之外,还具有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等权利。艺术品份额化实际上只是将艺术品的财产权进行了份额化,财产权之外的人身权利显然不能进行份额化分割。目前的做法对艺术品所属的人身权利问题并无说明和交代,艺术品份额交易是否涉及财产权之外人身属性权利交易的问题等等,都需要进一步探讨。

(三)公开发售机制尚不健全,存在着信用风险。

文化交艺术品交易所是艺术品证券交易的平台,与传统证券市场相比,艺术品持有人通过转让艺术品证券获得资金后便与交易市场分离,其没有证券法上的信息持续公开义务,无需公开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去向,较之传统的交易所,文交所在交易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更为重要。然而现实当中,文交所却存在着许多规制不明确的地方。

首先, 文交所的注册资本没有明确要求,艺术品份额发售和交易中,与艺术品份额发行、上市相关的事项均由文交所负责,交易所不但决定艺术品份额能否发行和上市,甚至还决定份额发行上市工作由哪家发行商完成。这种做法不仅有悖于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有损于市场的公信力,也难以抑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如天津文交所的股东就是自然人和法人的组合,实缴资本并不高,其责任能力也就有限。

其次, 文交所往往承担着多重职能,如审核上市管理交易委托遴选商和艺术品保管机构等,但其义务承担状况却不明确。这和传统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精神相背, 文交所的权力过大,交易市场公信力受质疑,容易滋生寻租现象。

(四)交易机制尚有缺陷,存在交易风险。

艺术品份额的投资回报缺乏稳定的基础。相对于股票而言,艺术品自身并不产生现金流,相反每年必须支付一定的养护、保险费用。艺术品展览虽然可以获取一些收入,但成批展出的收入很难在每个艺术品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另外,艺术品实物无法按照份额交割,投资者不可能实现从持有份额中分享对艺术品的欣赏、收藏。艺术品份额化的投资回报更多地只能寄希望于交易价格的不断升高,低买高卖,获取价差就成为获利的主要模式,价格起伏越大、交易越频繁,越便于短期获利。这种机制下,非理可能将份额价格推高数倍,导致价格失真,狂热之后出现暴跌,在市场中产生连锁反应,最终使投资者损失惨重,成为受害者。文交所上市的艺术品份额,总份额相对较小,但依然容易被人为操纵,出现市场的剧烈波动,甚至被非法资金炒作,从事短线交易、操纵市场和洗钱等不法活动,聚集市场风险。

(五)监管各自为政,容易形成社会风险。

目前,我国艺术品交易场所的设立和交易管理等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各地情况多种多样。除少数地方由省、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相关部门监管外,其它的不是由地方政府金融办审批设立并负责监管,就是由文化主管部门审批设立并负责监管。除此以外,监管缺失的另一表现是监管依据。尽管,文交所也实行自律监管,但并不能替代行政监管。同时,艺术品份额的发售审核、定价、交易、监督以及与此相关的评估、保管等均由文交所负责完成,各环节之间缺乏必要的制约和监督,不利于防范道德风险,甚至为合谋、操纵市场留下空间。更重要的是,系统性和流动性风险也不容忽视。

三、完善文化艺术品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监管对策及建议

为使如何监管等系列活动走上正式、规范的轨道以及我国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需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风险监管对策。具体的策略如下。

首先,完善文化艺术品的价值评估制度。目前,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通用的价值评估程序和规则尚未建立,这将使文化艺术品市场容易陷入混乱的场景,也会危害交易的安全。尽管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做着推介销售艺术品的宣传,但价格通常由买卖双方依据个人的评估与判断共同决定,对欠缺相关知识的投资人不利。为了规范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行为,应该建立客观中立的第三方鉴定和评估机制,鉴定和评估机构既可以由交易的当事人自己选择,也可以由交易当事人委托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选择确定。与此同时,要建立鉴定和评估人员机构的责任制度,区分人为风险和正常的市场交易风险,只有正常的市场交易风险可以由投资者承担。

其次,建立与完善文化艺术品份额化的交易机制。文化艺术品份额的交易不同于传统物权交易,是一种证券化的权利交易,要针对此建立交易规则。艺术品证券和传统证券投资收益来源、投资收益周期的不同,导致短期交易对艺术品证券交易的损失比传统证券大得多。因此,在权衡限制泡沫和艺术品证券自由交易二者的利益之后,必须着重对短期交易进行限制。在交易模式上,对当前交易模式应修正, 并对持有艺术品证券达特定比例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时间和数量的限制,这样也有利于解决一级市场的疯抢问题,促进艺术品发行价格趋于合理。同时也应该禁止关联人员购买艺术品证券,比如评估机构,从证券市场的运行现实来看,证券发行之际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多重因素, 价格往往容易上涨, 在一定时期后市场才会趋于理性,使价格回归相对稳定。

最后,建立艺术品证券交易的信息公开制度。艺术品相关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包括转让方即艺术品持有人和发行人,艺术品信托机构, 以及艺术品交易的平台即文交所其中转让方应当公开的信息包括: 艺术品的基本情况、可能影响艺术品评估和交易的重要信息如艺术品的来源和交易历史、 艺术品权威评鉴机构的评估意见、关联人员的相关信息等;艺术品信托机构应当公开的信息,包括艺术品保管的花费项目和费用、艺术品的经营情况等;文交所需要公开的信息包括: 艺术品、艺术品发行商、投资人、艺术品的保管和经营情况,艺术品交易的相关信息。

四、小结

总之,社会化、大众化、资本化是中国艺术品市场一个大的发展方向,而文化艺术资产的证券化是这一发展趋向的一个重要通道。从今后一段时间来看,中国艺术品资本市场是推动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与转型的重要力量,而艺术品及其市场资源的资产化是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核心。要推动中国艺术品市场走向有序与规范发展,就需要不断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监管机制等机制,这才有利于推动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价值建构,有利于我国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

注:2011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文化艺术品证券化风险与监管研究” (项目编号:GXU11T32635)

(作者:广西大学商学院会计学)

参考文献:

[1]李政辉,郑勋勋.艺术品证券化的法律分析——以风险防范为切入点. 广州大学学报,2012(11).

第4篇

关键词:创新型人才;艺术金融管理;课程体系;实践

中图分类号:F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6-0106-03

当前,随着国民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对收藏文化价值认识的深入,众多高端投资者开始将投资视角从传统的证券、地产向新兴的文化和艺术品收藏领域转移,使得艺术品市场炙手可热、快速发展,艺术品投资已成为续房地产投资和金融证卷投资之后国际上公认的、效益最好的三大投资项目之一。期间,艺术品金融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诸如文交所、艺术基金、艺术抵押担保、艺术银行、艺术保险等艺术品金融化形式如雨后春笋般的成长起来。在这样一个市场繁荣、资金巨大、人才匮乏的大背景下,要控制艺术品市场的投资风险,必须拥有一批具有投资理论和实践经验两方面知识与能力的人,也就是从艺术品投资专业培养出来的专业人才去从事经纪人和专家的角色,帮助投资控制风险,实现资本增值。然而,由于受到传统经济发展和艺术研究的局限,以及学术交叉性特点的影响,在中国既懂艺术又懂金融的人才少之又少,具有艺术管理专业知识、艺术文化鉴赏学术研究的人才更是匮乏。时至今日,艺术金融管理专业在中国依然还是伴随市场经济发展而诞生的新兴学术领域。近年来,虽然国内各大学术院校和研究机构纷纷在这一领域作了多形式的大胆探索和尝试,培养了一批实用型的专业人才,但囿于缺乏系统的学科研究和教学,相关教学质量亦参差不齐,这一领域的专业人才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依然存在较大缺口,面对当今艺术品金融大潮,显得十分乏力。因此,抓紧培养出大批既深谙金融市场规则、拥有国际化视野,又拥有扎实文化艺术修养,懂得艺术品投资、鉴赏、收藏知识,与中国艺术金融市场发展规模及需求相适应的大批高素质专业管理人才迫在眉睫。

一、中国艺术金融管理人才培养简况

目前,中国开办艺术与金融结合专业的高等院校和机构并不多,在全日制大学中,以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分院、上海大学、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美术学专业、上海金融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等院校为代表;同时,还有一些多种形式的短期培训班,如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金融高级研修班、上海交大艺术品投资与收藏高级研修课程和浙江大学艺术品鉴赏与投资高级研修班,等等。从人才培养定位方面,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

1.培养硕士研究型人才。如上海大学与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有关单位共同发起的教学与研究机构——中国艺术产业研究院,其“艺术金融产业与投融资管理方向”研究生班主要着眼培养艺术产业高层人才与急需人才。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联手法国鲁昂商学院,推出MICAIM国际文化艺术品市场管理硕士课程,旨在培养中国文化艺术品领域专业硕士学位国际化管理精英。

2.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如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分院即是培养以金融为主、兼顾艺术品投资方向的本科类学生,在课程设置上主要倾向于金融类相关课程。又如,山东财经大学艺术学院美术学专业是培养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面的本科学生,主要以书画艺术品投资鉴定为主。

3.旨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以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金融高级研修班为代表,包括上海交大艺术品投资与收藏和浙江大学艺术品鉴赏与投资等等各地的高级研修班。这些培训班采取非脱产分段短期集中面授的教学方式,以培养艺术品与金融投资这一高端专业人才为目标,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运作模式,迅速提高中国从业人员专业鉴赏能力和金融投资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目前中国艺术金融管理专业主要问题

纵观中国艺术金融管理人才培养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有待明确。艺术金融管理的面非常广,包括古董与艺术品投资,国际拍卖与典当行业风险管理,银行、艺术基金会或大型企业资产储备的投资,国际性展览会、跨国艺术画廊、博览会管理,国际大型论坛策划与管理,艺术品保险管理,跨国文化沙龙策划与启动等等。目前,部分国内高等院校或机构开设的艺术金融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定位过高,片面追求全能型人才;有的定位过低,过于追求技能训练;有的定位不够清晰,尚未有效形成自身的专业教学特点。

2.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发展。艺术金融是在商品经济环境下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近几年才进入大众视野。随着艺术品一、二级市场的繁荣发展,尤其是拍卖市场的异常火爆,艺术金融产品也层出不穷。面对这样的新兴市场,相关学术理论研究也刚刚起步,较传统学科还远未形成成熟体系,即使是在这一领域较早作出探索的部分院校机构,相关科研课题、论文也为数不多,这些都远远落后于艺术品金融化的市场发展步伐。

3.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不足。艺术金融专业是新兴的专业方向,具有艺术、金融、管理三方面学术特点,学科跨度较大,对师资队伍建设要求较高。目前,在一些已经开设艺术金融专业的院校中,那种既懂艺术又懂金融的管理型教师十分受欢迎,对于加强教师梯队建设具有积极意义。例如有的院校是通过整合原有教学资源开设该专业,可能在初期还存在教师力量分散,特别是个别主干课教师分散于相关院系的情况,如要在短期内切实形成系统的教学体系还需作出持续努力。

4.教学模式比较单调。传统的教育方式是“大一统”的教学管理模式。即在教学活动中坚持教师、教材、课堂三中心,用统一的计划、统一的大纲、统一的教材、统一的考试方法和统一的标准来培养同样规格的学生。这种“大一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势必造成“统一、模块式”的“机器人”,显然不能适应知识经济社会对创新和创新人才的迫切需要。

5.学校与企业、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联系不够密切。传统的高等教育往往被视为游离在经济社会之外的“象牙塔”,过于注重教授理论知识,对市场需求反应不够灵敏,导致实践环节相对滞后。尤其是随着近年来艺术品市场的迅猛发展,该行业深度、广度被大大深化和拓宽,相关岗位需求越来越多,专业要求越来越高。无论是拍卖行、画廊、美术馆、媒体等机构,还是策展人、经纪人、收藏家等角色,都在朝更加职业化的方向演变。在这种形势下,院校人才培养与实际市场需求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三、创新型艺术金融管理人才培养对策

1.树立创新型教学理念,准确定位符合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目标。马丁·特罗在其《从精英向大众高等教育转变中的问题》论述中,揭示了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其办学类型、人才培养等必然逐渐分化。只有通过这种分化,实现人才培养的多元化,高等教育才能应对社会多元的人才需求。要培养真正的创新人才,首先必须在理念上有所突破,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在这一教学理念的指导下,笔者认为,目前国内高等院校、机构艺术金融管理教育要将创新型人才培养作为战略目标,依托校内校外特别是自身原有教学特长,有效整合学科、师资等资源,结合未来艺术金融市场的需求,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准确合理定位,并与其他不同类型大学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相区别,培养出适合自身特色的、应用型、创新型的艺术金融管理人才。一方面,创新型人才要有扎实的基础知识,有厚实的人文底蕴与科学素养,有较宽的知识面,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要有应用知识的能力,即较强的实践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与理性的创新思维能力。

2.探索多元化、多样化的创新性教学模式。美国著名教育家卡伯利(Cubberley)认为,优良教学最重要的条件是培养一些有效的学习习惯及独立的思考,而创新能力正是源自于这样的独立思考。改变传统的单纯知识传授型教育向创新教育的转变。需要在教育观念、教育制度及管理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改革。在教学管理体制方面,可以建立以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管理机制。认清学生在各方面存在的客观差异,在教学活动中可遵循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原则,发挥学生自身的优势,提高学习的兴趣,赋予学生更多的学习自,发现自己的兴趣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智力与潜能。

传统的教学方式是由上课教师指定一本教材,学生只要牢记这本教材的内容,就能成功应考,忽视了学生能力的培养。创新教学的核心是激发创造力,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教学,是富有创造力的教师在开放的教学环境与资源中,以活动化的课程与教材为依据,采取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自主活动为基础的新型教学。中国相关院校可以通过借鉴国外成功的教育体制,尽量选择直观、形象、情景等教学方法,如德国职业教育所实行的“双元制”——学校和企业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培养人才全过程的一种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这种产学研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可以取长补短,既强化了学生的实践能力,缩短学生步入社会后的适应期,提高了就业率,又为拍卖公司输送了人才,解决其人才紧张问题,实现了双赢。目前,上海金融学院艺术金融管理专业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和智能特征,积极开展教学改革,进行启发式、实践式教学探索,着力使学生从实践教学中学习消化理论知识。例如,通过到艺术品拍卖公司、大中型画廊、博物馆、美术馆等观摩、实践的互动式教学模式,积极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启发学生多角度、全方位观察、分析问题,以增进学生的直观感知和形象理解,进而拓展创新思维。

3.积极推进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与素质提高。艺术金融管理专业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教师队伍的建设,新的专业教学对教师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相关院校和机构要通过参加高水平研修学习、加强人才交流等多种途径,不断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使教师队伍实现多层、交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同时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既要懂得艺术的鉴赏和投资,掌握相关的金融、信托、保险、物流、管理等知识,又要了解艺术市场的规律,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艺术品贸易知识,拥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改变传统的“因袭式”人才培养模式,成为既是学生学习的导师,又是学生优秀品质和健康人格的塑造者,还是学生创造思维的启发者。

4.推进课程的实践实训改革与创新。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必须落实到具体的课程改革和课程创新上。打破传统的填鸭式、封闭式课堂教学,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让学生带着问题走出校门广泛开展实践教学,通过实践领会课堂讲述的理论知识。根据教学的内容,对专业课程采取弹性化课时、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其相关课程设置应当立足于市场,立足于行业,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运作模式,了解和掌握国内外艺术金融投资管理新发展、新趋势和新特点。例如,可以采用“1+1+1”的教学模式,即把课程分为三部分,先在学校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并布置课题;接着,由老师带领学生去相关的实训地实地调研、考察、跟踪,收集第一手资料,了解实际的操作程序。最后再回到教室进行理论学习,总结经验,补充相关不足,完成最终作业。这样不仅打破了原有的被动的、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增加学生的体验性、参与性,学生消化并加深理论知识,同时强调相关知识的有机联系,注重课程的连续性与完整性,使学生有目的有方向地学习,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为进一步走向市场打下基础,有助于而且使学生尽早地接触社会,实现了由课堂向职场的转化。又如,部分院校的专业主干课程——艺术品拍卖,在保证理论教学的基础上,教师可带领学生去拍卖行,实地了解艺术品拍卖公司的机构构成及整个运作机制。体验、跟踪艺术品拍卖的整个工作流程,从中得到锻炼,真正地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动手能力。

5.建立健全多层次过程性的教学评价体系。培养效果的评价不应该仅仅检查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更应该重视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创新人格的培养以及创新品格的养成。要着力改变传统的期末“一站式”评价模式,采用加强学生知识、学习能力、学习过程、学生素质的多元化的综合评价,包括课堂评估、具体技能评估、量化评估和质化评估相结合的综合性评估方式。以创新能力的高低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建立师生融合的教学共同体,从多方面、多层次进行全面系统评价,促使学生提高独立观察、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他们的创新意识,培养他们的创造能力。例如,在学科基础理论课程上,可以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采用作业、提问、课堂笔记、小论文、创意性作品、寒暑假调查报告、期中考试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考核,明确平时考核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从而构建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全程性评价体系。在专业必修课上,可以采取过程式的评价方式,即与教学过程并行、全过程跟踪、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课程内容设置多个层次、多个课题,每一个课题反映一个教学点,通过多个点的评价完成对教学全过程评价,最后形成该课程的累计分数。

四、结语

当下,在中国的文化产业中,艺术品市场方兴未艾,艺术金融作为中国文化产业的金融创新正在迅速成长,艺术金融管理专业已成为中国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适应时展而设立的一个综合性、交叉性新学科,相信随着这一市场的迅猛发展,有关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亦将随之不断完善,也必将为中国相关文化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更为强大的不竭动力。

参考文献:

[1] 刘小强.人才培养分化与大学生就业关系的实证分析——从8校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看中国高校专业制度改革[J].教育研究,2010,(12).

[2] 谷彦彬.创新型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装饰,2005,(10).

[3] 郭有适.创造心理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4] 谷彦彬.过程评价是创新艺术设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7,(9).

[5] 周霞.基于胜任力的研究型大学创新人才培养研究[Z].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04-26.

第5篇

关键词:文化资产证券化;法律风险;两级立法模式;信息披露;风险隔离

中图分类号:F832.48;DF43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260(2012)04—0010—07

一、引言

文化产业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如何促进文化产权交易、发展壮大我国文化产业是理论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资产证券化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少国家早有丰富的实务经验,相关理论研究也较为深入,包括从破产法的角度探讨实质合并规则对SPV风险隔离作用的影响(陈霞,2010;陈依依,2003;迟君辉,2010;Lahny IV,2001)、详细探讨税法、信托法、银行资本监管法规对资产池构成的影响(Frankel,1991),以及针对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不同制度背景下资产证券化的规则设计等研究(Aleknaite,2007)。但专门针对文化资产的研究并不多,有部分学者关注到知识产权上设立的证券性权利的登记与信息披露问题(Widen,2004)。而国内学者在研究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时,普遍将关注点放在银行不良资产、基础设施收费项目、住房抵押贷款等资产类别上,很少有对文化类资产的关注(潘晓明等,2010;陈依依,2003)。实务界却先行一步,各地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创新尝试提供了一个发展资产证券化和文化产权交易可能的契合点,但由于制度和监管的不足使其发展受阻。笔者认为:文化资产证券化应当纳入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统一立法框架,同时兼顾文化行业的特殊性,国外经验可以适度借鉴,但更应当结合本国特色来进行具体制度构建。

二、文化产权交易制度创新一资产证券化

1.资产证券化的定义与我国的实践

“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作为一种结构性融资产品,是近30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和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工具(迟君辉,2010)。但对资产证券化的定义,学者并不统一。比较狭义的定义是,“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集合(在法学本质上是债权)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由其通过特定的结构安排,分离和重组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并增强资产的信用,转化成由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担保的可自由流通的证券,销售给金融市场上投资者的融资制度”(顾权,2010)。而被称为“证券化之父”的美国耶鲁大学法博齐教授则认为,“证券化可以被广泛地定义为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将具有共同特征的贷款、消费者分期付款合同、租约、应收账款和其他不流动的资产包装成可以市场化的、具有投资特征的带息证券”(周乐伟,2007)。笔者认为,资产证券化的本质在于使非流动性资产变得具有证券流通性与可及时变现性,至于是否采用统一的程序和方法,并不具有根本性意义,故本文采用较为广义的定义。

实际上,至今我国尚无一部法律中明确出现“资产证券化”这个词,但现实中类似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已经先行,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出台之前,珠海 —广州—深圳高速、上海—杭州—宁波高速就采取收费权证券化的模式进行融资运作,而1997年《公路法》出台后才正式认可“开发、经营公路的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筹集资金”。银行资产证券化领域也是如此。早在2003年,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就开始了资产处置信托项目,但直到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才《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可见,我国资产证券化领域呈现出一个实践先行、立法滞后的特点。

总体上,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制度大多还处于空白和试行状态,但实践中金融创新的需求却极为高涨。由于我国经济蕴藏的巨大潜力与金融体系改革的迫切需求,理论和实务界都相当看好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前景。

2.我国文化产权交易市场的资产证券化创新尝试

2010年7月3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正式推出中国第一个基于权益拆分模式的艺术品资产包——画家杨培江的12件画作整体打包后成为首个资产包,初始作价200万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将所有权份额“拆分”为1000份,每份面值为2000元,挂牌认购,持续流通,投资人将通过艺术品资产包的增值获得投资回报。从法律的角度看,这种创新性的“权益拆分”,其实质是将一件实物的所有权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各种收益进行拆分。投资人可以通过认购拆分的份数,来获得投资标的物的部分所有权及相关收益,从而也获得基于这些权益所带来的远期或当期的收益(马丽,2010)。

艺术品“权益拆分”交易模式具有降低艺术品投资门槛、增加资产流动性与促进融资等多重效果,推出之后也很受投资者青睐,但其法律性质究竟是什么,投资者恐怕并不清楚。深圳文交所将其称为“所有权份额”,其基本运作模式是由画家杨培江的独家授权经纪人张宏作为发行人,由天禄琳琅公司作为发行商和挂牌保荐人,其1000份份额由发行人和商保留400份,其余600份在深圳文交所公开发行流通。

可见,这种“权益拆分”既不同于一般的共有,也不同于普通的证券发行,其实质应属于资产证券化中的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简称ABS),即以艺术品这类特定资产的现实价值与将来的升值收益为保障,发行市场上可流通的证券,证券持有者可以按照份额来分享这部分资产当期和远期的价值。这种艺术品份额交易模式一经推出后,天津、成都、郑州等各地文化产权交易所纷纷跟进,投资者也是热情高涨。从金融创新的角度看,这一模式的确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3.文化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与发展前景

从根本上看,资产证券化的基础是具有一个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池(Asset P001),证券化的制度构建核心是资产转让和破产隔离(即与该资产或资产池的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相隔离)。而这个资产池的构成除了一般认可的住房抵押贷款、基础设施收费项目等种类外,还可以包括许多具有价值与未来现金流的资产类型,如前述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已经尝试的艺术品、专利、商标等。实际上知识产权证券化在国外早有发展,“1997年,美国Pull—man Group以英国超级摇滚歌星大卫·鲍伊(David Bowie)所出版唱片的许可费收益权为支撑发行证券,成功地从资本市场融资5500万美元。随后,一系列知识产权证券化相继进行”(陈霞,2010)。

可见,资产证券化在文化产权交易中具有非常广泛的适用性,只要能满足“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真实出售”与“破产隔离”三个基本要件,艺术品、知识产权、应收账款乃至广播电视频道播出权(比如黄金时段广告招标所得收益)等有形和无形文化资产都可以通过这一新的方式来进行交易和融资。这样一来,文化资产证券化不仅可以成为我国开展金融创新的一个突破口,而且对于促进文化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加强文化资产的流动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人文化市场;可以降低投资门槛,鼓励民间文化投资;可以盘活企业非流动资产,解决缺乏可抵押资产的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而且,相比其他类型的资产,文化资产的价值稳定性、收益可靠性、从业人员素质等对投资者更有吸引力,具有更高的市场认可度。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不尽如人意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政策制度与市场需求未能很好地结合起来”(王元璋等,2011)。立法者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但投资者对我国银行业的经营水平、不良资产的管理水平等不够信任,实践中市场反应并不热烈。而在资产证券化中,资产的选择是决定证券化能否成功的前提,“发行人通过资产打包,对基础资产重新分配确定新的发行收益与比例的过程中,必须考虑投资人的偏好。……只有发行人与投资者选择发行优质资产的比例相同时,市场才会出清,两者收益达到最大”(李冬花等,2010)。影视、创意、动漫、艺术品收藏等文化行业的创造力和发展潜力对投资者具有很大吸引力,而文化产业发展也需要有更有效的途径来吸引社会资金,两相契合,文化与资本的联姻通过文化资产证券化或许能够更好地达成。

三、目前文化资产证券化实践的不足与潜在风险

虽然文化资产证券化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然而当前法律的缺失始终是艺术品份额交易不可回避的障碍。2011年,国务院连续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业界称“38号令”)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业界称“49号令”),尤其是后者明确规定各地文交所的清理整顿工作要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大部分文交所已经在进行此类业务的停止和善后工作,2011年8月15日,因承诺的上市交易迟迟不能兑现,湖南文交所开始受理退款申请;陕西文交所也在“38号令”后不久暂停所有新品发售,并为中签者办理全额退款;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在此项业务暂停近一年后,在其网站上刊登了一则由深圳市委宣传部的《关于文交所艺术品权益拆分业务善后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通知》,公布了其艺术品权益拆分业务的善后责任分工,并督促其份额产品的初始发行人及交易商回购产品。

监管层之所以紧急叫停文化产品份额交易,源于在短暂的时间内,这类交易已经体现出相当程度的混乱状况,究其根源,在法律制度支撑不足的情况下,此类交易中的风险不容忽视。

1.法律风险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的资产证券化立法,实践中的试点更多带着“摸着石头过河”的意味。配套制度支持不足,缺乏法律保障,是目前发展文化资产证券化的最大瓶颈。首先,文化资产证券化其实是针对公众进行的融资,如果缺乏有效的发行监管和信息披露制度,很容易造成投资者难以挽回的损失;其次,目前我国法律制度还存在着一些与资产证券化相冲突的地方,如通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按照现行物权法的规定,进行融资属于权利质押,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才能成立质权,并对质权设立后的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规定了限制,而针对公众发行的、需要通过转让和许可交易进行资产增值的证券化资产显然不能满足这样的法律要求;最后,文化资产投资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对普通投资者而言,中介机构的评级、担保和咨询服务非常重要,而目前这方面的中介服务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2.资产价值变动风险

大多数文化资产本身的价值存在变动性,比如在专利资产池构建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可替代技术、专利技术淘汰与更新、专利技术实施、专利技术可重复利用、专利技术产品责任等方面的风险(靳晓东,2011b),对其资产价值的评估存在着很大难度,这也是文化资产在一般的抵押贷款模式下难以得到银行融资的重要原因。

因此,在达到业界普遍认可的科学准确的评估方式和标准之前,文化资产的证券化仍然会存在很大的难度(靳晓东,2011a),笔者建议在进行评估标准设计时,应考虑的相关因素至少包括:商品更新周期、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时限与未来预期变化、产品市场地位与份额变化趋势、可能的侵权风险等。

3.金融风险

在美国次贷危机之后,以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金融创新受到了更多的质疑,我国刚起步的资产证券化更是几乎处于停滞状态。金融衍生产品本身的设计是为了转移和分散风险,但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监管缺失、市场投机过度就很容易激化乃至放大金融风险。此外,文化资产证券化将使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联系更加紧密,金融业的风险会对文化产业造成更大冲击,需要发展相应的风险防御机制。

但应当注意的是:资产证券化本身并不是次贷危机的原因,有学者认为“证券化运作模式的异化是导致次贷危机的原因”(明晓磊,2011),也有学者认为这场危机是“在监管缺失情况下贷款机构错误甚至恶意利用证券化这一金融工具的结果”(沈炳熙,2007),学界基本上都认可金融监管的不足才是次贷危机的根源,不可因此否定整个金融创新,但在今后的资产证券化立法和执法中应当更为谨慎。

4.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在任何时候都会存在,但在制度缺失的情况下更会被放大。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领域缺乏统一的资产证券化发行人、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级机构、担保机构、承销商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规则,难以给投资者权益提供可靠的保障。此外,在文化资产增值过程中,资产管理人的水平至关重要,除了艺术品可能随着时间自然增值外,知识产权、文化设施、行政特许权等文化资产都需要有效的管理和利用才能得到预期的回报,如果资产管理人不能做到忠实和勤勉,会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损失。

四、法律保障措施建议

目前对全国各地文交所的清理整顿只是将文化资产证券化纳入规范发展轨道的第一步,对文化资产证券化这一新事物不必因噎废食,通过建立完整的法律保障制度,可以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实现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更好对接,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制度建设:

1.建立全国统一的资产证券化两级立法模式

资产证券化的实践最先出现在美国,美国的判例法传统使得法院可以通过“法官造法”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而成文法国家要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普通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统一立法应先行,否则司法机构在审理涉及资产证券化的案件过程中会面临困境(顾权,2010)。

我国可以参考韩国的统一立法模式,立法上可以分为两个层级:第一个层级是根据我国《证券法》第2条“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的规定,由国务院出台《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规定资产证券化的类型、基本原则、发行条件、交易规则、交易所管理、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的交易行为与法律责任等基本问题;在第二个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针对职权范围内的不同种类的资产证券化出台相应的部门规章和操作指引。

2.加强协作,建立统一的监管体制

在我国,受分业监管体制的影响,资产证券化被人为地割裂为金融资产证券化与企业资产证券化两大块,在不同的市场流通(Schwarcz,2004),接受不同的监管部门管理,适用不同的规则。这样的监管体制容易产生监管盲点和扩大风险,比如文化类资产的证券化,就可能涉及到文化、文物、版权、专利、商标、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繁琐的审批程序会阻碍资产证券化的实现,而多家监管的局面又可能造成实际执法中的冲突或责任推诿,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从近期来看,当务之急是需要多部门联合,建立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从长远来看,金融混业经营改革势在必行,统一监管、权责明晰方能保障资本市场的规范与稳定。

此外,尽快建立统一的登记制度也是非常关键的,比如在美国,担保性的融资中债权人通常要求专利或商标管理机构反映出自己的证券化权利,即使在美国判例法中,这一登记并不是对抗破产管理人的要件(Widen,2004)。而我国目前一方面立法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的登记要求,另一方面文化资产还存在着多头登记的弊端,建议在《物权法》中增加资产证券化的统一登记条款,以及设立了担保物权后的财产转让限制的例外条款。

3.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资产证券化要长期稳健运行,银行、保险、风险投资、评估、担保、法律服务、信用评级等机构的协作都是不可或缺,但是目前敢于在这一领域试水的中介还为数不多,与此有关的配套制度很多也还处于空白状态,尤其是信用评级机构在我国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国际上的地位更不能与穆迪、标准普尔、惠誉国际三大评级机构相比。但次贷危机前声誉良好的三大评级机构未能提前警示风险、危机发生后又快速调低信用评级导致市场恐慌的表现也使公众大为失望,在评级机构向被评级企业收取费用以维持经营的情况下,如何保障评级机构的公正性也是各国研究者质疑的问题。

在这一背景下,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不仅是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必要前提,也是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等新兴中介机构树立信誉、争取国际认可的良好契机。尤其在信用评级机构建设上,我国可以考虑以文化资产证券化为试点和突破口,依托政府资金和文化产权交易所共同建设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使信用评级机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交易所对每笔交易收取的中介和服务费用,减少对被评级人的资金依赖,增加评级机构的公信力。

4.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不管是从金融创新还是从证券市场监管的角度来看,信息披露都是非常关键的,有学者指出次贷危机的根源就在于金融信息披露失范,在我国现有的分业监管体制下,尽快建立信息监管制度是协调和统一银行监管与证券监管的最优选择(许多奇,2011)。不可否认,有的金融产品设计得结构复杂,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增大信息隐蔽程度,误导投资者,逃避金融监管。在资产证券化操作程序中,SPE(SpecialPurpose Entity,特殊目的载体)的设立模糊了证券购买者与资产发行人之间的信息联系,延长了信息传递过程,事实上使得风险转移到了原资产所有人的债权人身上(Janger,2004),因此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中最重要的是对基础资产状况的全面披露,尤其是文化类资产,更需要对基础资产的真实价值作出完整披露,这一要求应当在我国相关立法中作出明确而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在信息披露的监管方面,美国在次贷危机后作出的重要立法调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Act),其核心内容并非是对现有的多元监管体制做实质性的调整,而是促进各机构监管信息的共享与协调。相比之下,我国的相关法律还很不完善,2005年6月人民银行颁布过《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但这一规则法律层级不高、条文过于简略、适用范围过窄,尤其是法律责任部分几乎缺失,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建议参考美国的做法,在统一的资产证券化立法中明确规定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主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银行监管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尤其要加强披露不实信息法律责任的追究,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5.采取信托方式,完善风险隔离机制

“资产证券化的关键是使资产收益与发起人、出售者和SPE的母公司破产风险相隔离”(Plank,2004),根据SPE的类型不同,风险隔离的原理和程度也有所差异,如果是采取特殊目的公司(SPC)形式,需要强调真实销售、在公司章程中增加自愿破产申请权的放弃、增加独立董事等方式隔离发起人和发行人破产风险。但SPV中设立的公司很难满足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关于经营场所和范围、发行债券、公积金和公益金提取等规则要求,存在较大的法律障碍。

在当前制度背景下,采取信托方式(SPT)设立文化资产的证券化是更为现实的选择,银监会于2005年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也都将资产证券化的开展形式规定为信托型。这种模式比起SPC的优点是即使管理者破产,投资者也不会受到影响,而且税负更轻,监管重点是要严格确保证券化资产与管理者资产的隔离,达到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要求。

此外,从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来看,实际上是隐蔽地把资产自身的风险从发起人转移给了SPT和投资者,因此建议保险公司开发相应的保险险种,抵御可能的自然灾害、大规模侵权等带来的资产损害。

6.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文化领域的投资本身要求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背景,而金融产品发展得越来越复杂,为了减少人为的复杂化,在资产证券化发展初期应规定一项证券化投资品种只能由同一种类的资产构成资产池,且只能指定一个发行人和保荐人,避免法律关系复杂化。

同时,在统一资产证券化立法中强制要求发行人和商的风险提示义务,对基础资产的性质、市场前景、投资回报、可能风险等进行真实详尽说明,如有虚假陈述误导投资者,要追究其行政责任,投资者还可以主张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对于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等高度依赖资产管理水平的基础资产,建议法律规定发行人或资产管理人必须持有一定的资产份额,并且在职期间不得转让,由此实现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的捆绑,避免出现道德风险。

最后,建议明确规定投资者的监督权,持有证券一定比例份额的投资者对资产管理人定期公告的资产经营管理状况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质询并查阅相关原始资料,如果发现资产管理人存在侵害证券化资产的行为还可以提讼追究其法律责任。鉴于普通投资者可能缺乏足够的动力与能力进行对资产管理人的监督,建议各地政府在文化资产证券化发展初期采取激励政策促进机构投资者进入文化资产投资市场,鼓励和支持机构投资者发挥自身的规模优势,加强对资产管理者的监督与约束。

五、结语

文化资产证券化作为我国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对接的一次大胆尝试,原本应当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但由于制度支撑和法律监管的不足,在实践中反而演变成为一场潜在的危机。在监管部门“急刹车”式的禁令后,还应当通过统一立法和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和风险隔离机制、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健全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立法和文化产业的相关配套制度,使文化资产证券化真正成为助推文化产业发展的利器。本文提出这些法律保障措施构建方面的浅见,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之效,为我国金融创新与文化产业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陈霞.2010.专利资产证券化法律障碍浅析[J].法制与社会(1)下:114.

陈依依.2003.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选择[J].宁波经济丛刊(5):31.

迟君辉.2010.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现状与风险防范分析[J].国际商务研究(3):43.

顾权.2010.信托型资产证券化案件的法律关系如何确认[J].中国审判(47):90.

靳晓东.2011a.基于实物期权的专利资产证券化中的单一专利价值评估[J].统计与决策(4):50.

靳晓东.2011b.我国专利资产证券化中资产池构建的技术风险及其防范[J].全国商情(7):43.

洪艳蓉.2004.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5—6.

李冬花,尚成新.2010.基于博弈论视角论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选择[J].黑龙江对外经贸(1):125.

明晓磊.2011.后危机时代资产证券化发展方向[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1):68.

潘晓明,吴勇.2010.我国实施资产证券化切入点分析[J].现代金融(1):16.

沈炳熙.2007.次贷危机与证券化[J].中国货币市场(11):14.

许多奇.2011.信息监管: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管之最优选择[J].法学家(1).47.

第6篇

    论文摘要:分析了在建筑设计中时历史文化保护的种洲误区.并就城市设计中历史文化镶护的内笔进行了才探讨。

    要了解城市设计的内涵,就必须关注城市中的生活的人。在城市设计中,人是第披关注的主体.而关注人的思想也显得地位重要。生活在城市中的人的思想是在千百年发展中提炼、沉淀而形成了城市的文化,而人类文明和文化的发展也深刻地印刻在城市的历史巾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城市人。因此,城市设计与城市文化、历史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但随着经济高速发展,许多城市建设得n益繁荣,城市人口的增加,往往对城市的历史文化带来极大的破坏性,这就有必要从认识上加以提高,重点防范。在城市设计仁对历史文化明确予以保护,从法律上给以保证。

    一、目前城市设计中对历史文化保护存在的几个误区

    一种是往往在想毁掉先人的东西时,就有人打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我们可以创造新的历史’的招牌.历史是大家创造的,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枉自独尊,笔者赞成“让每个人都占有历史一页”的提法。据说在英国古城墙要修复,砖川以不用古砖,就是荃于这种邢论的做法之一有的城市任旧城瑞遗址处修的街道广场上还特意标l泪原城墙的位置走向。历史不能像割韭菜,长一茬割一茬。城市建筑更不能几年就拆一茬。

    第二种是“保护历史文化妨碍了经济发展”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一方而在破坏历史文化,一方面又在大谈自己城市的历史t往㈣城拆了占建筑.叉到新区搞明清一条衡。这种做洼既破坏了很好的旅游资源,义不能形成新的经济热点。

    第三种是旧的建筑不适用,需要改造”的浇法。这一改就是火拆欠建,耐口垒=倘若西安也把城墙拆掉修成环路,其古都风貌及旅游价值就蜚;色不知多少。还有的地方为丁突出自己的城市特点,在任何价值上部搞上地区。民旌历电的特征.以示“文”的延续。侄个城前里应有不同历电时期的建筑及J礼貌,怛绝没必要在每个建筑上看其五干年。只要对历史做了大胆的保护.觥叫毫虻顾忌地作对现代化的追求。这样,殳就自然延续且通畅。

    第四种是要用一种统一的理论指导全盘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特打E千姿百态,文化底蕴备不相同.需要也不同。用一种理论指导垒盘,显然不切际中国有自己的城市文化传统,亩目套用西方理论,只会牺牲自己的城市特色。作为中国文化代袁的北京城借用功能主义系统的犬拆大建、内外环道路超K度衡使北京传统城『l亍特色几近灭绝,便是前车之鉴。然而中国的现代城市设计教育思想,方法义一直在承袭两方的城市设计体系,无法摆脱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影响.当然惜鉴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在十如何往借鉴、套用中研究西方城市设计理论对中国城市快速发展的适应性.逐步建构适应自己城市的地域特点.地方风貌、文化韵味、经济规律,叉具备时代印记的1脏动性城市理论,是当夸亟待解决的课题。

    还有,人们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仕佧忽略对古树名未的保护,为J逛筑可以任意砍伐树是J玎史的活的见旺.是无法仿造假造的文物,难道不应该更加霞视吗?城市既是经济社会疑腱的载体,义是历电文化的象征。这足任何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者都不应该忘记或瞳师的两方。

    二,城市设计中历史文化保护设计的主要内容

    历史文化的像·盐叶是城市设讣的重要内容.其魅力不仅在下它具有很高的艺术,反映…当地的地方特色与风格.而且它具有寓的文化内汹.能充分反映时代的延续性将历电史化占迹和城市设计结合起来.组成几文、{l:会景观的结台俸,是一郝知识性科学性、艺术性很强的活生生的教材历史文化的保护,苒内容包括:侏护对象的确定,保护方法、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

    其一,保护对象应该是各个历史时期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历史遗迹和风嚣名胜包括:园家。省,市、县各级文物削I】已定的历史文物和名畦点。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业已榻毁怛具有蘑修,重建价值的文物古迹等但在城市改建中,有时会对古旧建筑是否是历史文物占迹是否保留等问题提m质疑。我们可以参考英国公民信托社”提出的5条标准:是一件艺术品,能丰富环境t是某一特殊建筑风格或某-N期的迎匀[=代表,在社会I二【有定的历史地位与重大事件或甫要人物在历也l:有联系。能使周围环境具有一种时间上的延续感。

    其二.历史文化的保护方法是根据各保护对象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经济意业来确定其保存,发展利用的办法。为此,血首先弄清各保护计象的历史年代,文化等绒、性质特点,功能内客.容量。交通条件窄0I特征与经济利用价值等,井尽量从社会、文化、经济,精神、习浴以及心里情感上去完蒋和发程。保护的一般方法有保养维修、改造等几种,通过保持和恢复文物古迹的本来面貌,来示明当时的历史陈迹。

    对古建筑加以改造,使其外形不变,而内部更添现代化的设备和装修,以充实它们的使用价值,使其得以新生。

    通过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达到保护的目的。如日本横滨步行道公园设计中,设计者认识到由于横滨经济的发展,随之也产生了大城市所具有的一系列弊病,如“绿”在消失,“水”被疏远,自然生态遭到破坏,造成城市中自然的匮乏。因之在整个设计中构思了3个相关联的主题段,来追念与城市文脉有关的历史。设计者创造了:绿化步道——这里绿树葱郁,鸟语花香,一派自然景象,成为人工环境中的一块绿洲;“水”的广场——运用喷泉、瀑布、跌水、滚水和漩涡等水的表现来赋予广场自然的气息,使人摆脱城市的喧闹,获得了片刻的宁静;“石”的广场一是供纪念、演出等集体活动使用的露天广场,并制作了几十种有历史性代表的图样方案制作的陶块,铺砌在步道或嵌于指示牌上,给长者以历史的回忆,给少者以乡土的教育,给客人介绍了城市发展的历史而留下特殊的印象。

    划定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范围,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所处的历史环境,同时,还考虑满足景观的观赏要求,完善原计划的意境,保护古建筑的历史格局和景观,提高其环境质量。

    其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常根据不同保护对象的需要,划分为严格控制区、环境协调区和视线走廊区,现分述如下:

    严格控制区:指文物古迹自身占有的地域。在此区内严格保护文物古迹及环境的历史原貌。一般除维修外不得有任意拆迁和改造,更不能新建。

第7篇

2010年9月18日至20日,由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东南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百家》杂志社联合主办的第六届全国艺术学学术研讨会暨第六届中国艺术学学会年会在上海大学顺利召开。会议共收到近百篇论文,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位专家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研讨会借势2010上海世博会的召开,提出“艺术让城市更美好”的主题,紧密联系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会议围绕这一主题,将内容分为“创新:艺术学建设”、“展望:艺术与城市”、“意义:技术与艺术”、“价值:艺术产业”、“跨越:传统与现代”、“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论坛”等专题版块分组展开讨论,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果。

在大会开幕式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科评议组成员、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全国艺术学学会会长凌继尧教授,上海大学影视学院院长金冠军教授,东南大学艺术学院院长王廷信教授,《艺术百家》杂志社楚小庆主编等分别代表主办方致词。开幕式之后,中国文联原副主席、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研究院院长仲呈祥教授作了题为《艺术学现在的地位与现状》的发言,他说这涉及到大家的安身立命之本,并且很佩服这次会议定的主题:艺术让城市更美好,世博会集中了很多专家学者的智慧,它的主题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符合逻辑的推论是艺术让生活更美好,更证明了艺术学的地位,人们生活的质量如何是由美来衡量的。他认为伴随着人类自然科技的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人文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由于一味的重物质轻精神、重经济轻文化、重个体轻群体,造成了人类的人文生态环境、道德伦理的滑坡。正因为如此我们要重视文化创意,创意之一根本上就是要加大文化的投入来储存人类调控失衡了的自然和人文生态环境,但由于我们对艺术学学科建设、地位、作用的认识不到位,我们常常发生误读。因此我们要精心营造一种艺术人文得到提高的环境,更不要贬低艺术学的地位,要创造“有思想的艺术和有艺术的思想”。

武汉大学教授刘纲纪先生作了题为《大力发展艺术学》的报告,他分析了艺术学在中国的发展过程和当前的现状以及对艺术学在未来的展望,尤其是世博会期间对艺术与城市关系的探讨,他希望中国的艺术学能够健康蓬勃地发展起来。

一、创新:艺术学建设

艺术学的学科建设的讨论,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在本次研讨会关于艺术学学科建设专题的讨论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艺术学学会会长、东南大学凌继尧教授提纲挈领地指出了在艺术学学科发展迅速的今天,更应当重视艺术批评与艺术学理论的学科建设,并且在论述中提到对艺术批评多层面、多角度的研究是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的学科建设的需要。《艺术百家》杂志社楚小庆主编全面论述了艺术学在当代中国文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特别是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结合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和“两大一新”、“四位一体”的社会发展现状,明确提出了艺术学相对整个艺术门类可以承担也必须承担的对整个社会的引领作用。楚小庆特别强调,艺术学务必高举“引领”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旗帜,以厚重的中华艺术精神为依托,在全球化的今天重建中国文化的主体性,鼓舞和重建我们对民族文化的自信,进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果做到这些,艺术学就真正发挥了其自身在当代叶1国文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

上海大学蓝凡教授在艺术学跨学科的研究中以《电影美学与美学电影的缝隙和粘合》为题,首先将作为艺术学二级学科的电影学做了概念层次上的厘清,接着指出了电影美学并不是电影学的一部分,而是哲学的一部分,继而指出电影美学是哲学中的电影艺术问题。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梁玖教授则非常有创建性地提出了“城市艺术学”的概念。东南大学艺术学院甘锋博士则细致讨论了艺术学学科建设的学科本体是以理性本体与实践本体相结合的,以揭示艺术活动规律,创造充满人文关怀的价值世界为目的的,而学科本性则是其科学性和人文性。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沈亚丹副教授提出了技术时代艺术学研究中存在的强调实证性以便为艺术学和美学划界,而存在的实证主义倾向、及盲目的实证主义也将会给中国艺术学研究带来困境。

二、展望:艺术与城市

本届研讨会的主题是“艺术让城市更美好”,在“展望:艺术与城市”这一专题中,与会代表们都将讨沦的重心放在了艺术与城市的关系上,提出很多颇有创见的论题。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研究院施旭升教授以上海世博园区“宝钢大舞台”门前一尊《城市意象》的雕塑为切入口,提出一系列与城市意象和诗意栖居有关的深层思考,指出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文明危机和现代城市文明的任务是如何重返“诗意的栖居”。中国艺术研究院李心峰教授则紧紧围绕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展开讨论,并结合本届年会的主题“艺术让城市更美好”提出“更好的城市,更好的艺术,更好的生活”的新主题。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任也韵副教授则细致地做了关于“北京城市环境音乐调查问卷”的分析报告,并指出环境音乐的随性理论通过反控制、松散创作观念和方式实现环境音乐广泛适应性要求,从而达到满足各种人群需求,符合各种环境功能的目的。北京服装学院艺术设计系杨道圣教授精妙地分析了艺术家与大都市之间的关系,指出了都市为艺术家提供生存空间,而艺术家则为大都市创造文化资本。北京语言大学尹成君教授则提出人文视野下城市审美文化的建构问题,认为应该从城市的文化走向文化的城市。中国戏曲学院刘三平副教授则深入探讨了城市与自然的关系和交往方式,指出城市生活中同样可以体味自然,当下即是云水,庙堂即是山林。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马卫星副教授以《传奇神韵,法到自然――艺术,将城市打扮的更美好》为题目,指出艺术可以铸造炫亮的城市名片,同时谱写和谐的城市环境并导演着城市文明的进化。吉林艺术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潘薇老师提出高校校园规划建设对城市特色彰显和对城市产业发展的拉动以及对实现城市社会资源共享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山东艺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院长田川流教授深入讨论了艺术与城市文化精神的传承,指出艺术是城市文化最具核心影响力的文化构成,传承城市文化精神,必须正视当代文化发展的多元化现象和同质化现象。而人们高度的文化自觉,科学地推进城市文化进程则显得非常必要。济南大学艺术学院韩波博士提出城市化衍生的负面效应是人与自然的疏离、情感交往的危机、社会问题的增多和不可持续性,而公共空间的景观建构思路是总体性设计、人性化设计、多学科参与景观建构和汲取艺术语汇。山西大学美术学院刘维东副教授则以我国省会城市火车站站名呈现方式的考察和思考为切入点,深入探讨了“城市名片”的文字表现,这是一个潜移默化、在大众中形成的集体认知。河北大学田野副教授对城市景观的发展方向做了一番论述,指出城市基础生态系统的设计是城市景观发展的根本,城市景观是文化的反映,是文化的精神表征。 河北大学史爱兵副教授则以《城市艺术化和人生境界》为题目,细致地探讨了城市、人、艺术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关系。河南大学贾涛教授把目光放在我国中西部中小城镇,并指出在中小城镇的建设发展之际,具有艺术观念和前瞻性审美意识有着非同寻常的价值意义。

广西艺术学院人文学院卢志红教授以广西南宁市城市文化形象的塑造为模板,研究探讨了城市形象的塑造问题,认为在不断吸收、融汇、积聚文化的过程中,强调了在本地民众中大力宣传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意义,并着力寻找南宁市历史亮点的壮族文化遗产,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文化形象。广西艺术学院人文学院刘健教授深入探讨了艺术的审美功能对和谐人格形成的意义。杭州师范大学李荣有教授以艺术与生活的关系为题,对不同时期的艺术与生活关系作了全面梳理并探讨了艺术发展演变的基本规律。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郑立君副教授搜集了详细的资料分析了近代世博会上中国参展艺术设计品类和设计获奖情况,提出了世博会在近代中外艺术设计传播与交流和促进近代中国西安的艺术设计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上海体育学院体育休闲系古兰丹姆教授通过展示世博演出的盛况,提出了同一世界,同一舞台的美好展望。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王谦博士分别以城市中的“技”与“艺”作为研究对象,一方面试图去挖掘它们的本质,另一方面去探索城市发展与“技术”和“艺术”之间的关系。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夏燕靖教授从城市雕塑与城市环境的有机塑造人手,提出作为“公共艺术”的城市雕塑具有历史性、人文性、地域性、时代性、纪念性和景观性的意义。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尹文教授对比了古代城市的权力特征和现代城市的民生问题,同时对比了现代文明社会中迅速发展的城市和变化中的乡村,指出了现代中国城市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并论述了艺术如何使城乡人民生活更美好的主题。东南大学艺术学院长北教授以其特有的激情,阐述了什么样的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观点,发人深省。

上海大学影视学院副院长张敏教授基于上海世博会文化理念,探讨了艺术与城市发展中的问题,他提出了走向世界是艺术发展的内在要求,城市发展有赖于文化多样化和美的文化理念。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林少雄教授以《博物馆的功能与艺术的观念》为题,介绍了作为城市艺术公共会展场所的博物馆的发展历程,同时有创意地提出了博物馆给艺术带来的变化和艺术品观赏与接收方式的变化。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曲春景教授论述了哪些艺术可以让哪些人生活更美好的问题。上海大学影视学院刘海波教授以上海方言节目《新老娘舅》的问卷调查情况为切入点,通过分析指出观众的上海印象受到《新老娘舅》节目的影响。上海大学影视学院赵伟平教授论述了视觉、环境与书画创作形式之间的关系,而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朱恒夫教授则较为深入地论述了现代城市艺术的功能。

三、意义:技术与艺术

在艺术学领域,技术与艺术一直是专家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陈池瑜教授深入讨论了绘画中的科学,指出绘画同样也是人们探讨自然奥秘,进行空间、时间、数学等研究的直观手段之一,从绘画中我们看到了艺术与科学的相互关联和相互启发,二者相得益彰。鲁迅美术学院文化传播与管理系主任张伟教授深入讨论了艺术与科学的文化共生性和互动性问题。东南大学艺术学院院长王廷信教授深入探索了现代技术变革与艺术观念的变化。西安文理学院郭萌副教授通过分析日本现代艺术家野村仁《变化中的象――时间・场所・身体》的大型艺术创作活动回顾展的部分展品,探讨了技术、艺术、自然三者之间的密切关系。河南大学艺术学院陈宗花副教授分析研究了现代技术手段对民族音乐学实地考察的影响。

四、价值:艺术产业

有关艺术和产业的关系问题也一直是专家学者的讨论焦点之一。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郭必恒副教授分析研究了中国艺术的对外推广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当采取的对外推广策略。广西艺术学院人文学院韦玲娜教授以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为例,论述了广西现代节庆文化品牌的营销策略。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黄永健教授提出了艺术价值解构中艺术原创的价值所在,论述了艺术原创与文化创意产业链的关系以及艺术原创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陶思炎教授以民俗艺术为出发点,深入且细致地讨论其产业化道路。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张中波博士从艺术创意产业的角度出发,对山水实景演出的独特创意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倪进副教授从艺术品证券、艺术品信托所、艺术品保险三个方面出发,提出发展中国艺术金融市场是中国艺术品与资本对接所作出的极为重要的一步,艺术品市场金融化也是改变当前艺术品市场结构的重要途径之一。上海大学影视学院金丹元教授对于当下中国艺术产业政策滞后性提出了几点思考。上海大学影视学院石川教授从关于中国电影是否施行分级制的讨论热点出发,提出了中国电影分众化市场的必然趋势和中国电影市场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上海大学影视学院聂伟教授就上海电影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从历史与现代两个层面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河北大学刘桂荣副教授探讨了数字艺术创意产业与传统民间艺术的相融合的形式――民间艺术数字博物馆对传统民间艺术的保护性发展的作用,同时又指出民间艺术动漫产业化、数字游戏化和数字交互艺术的发展对民间传统艺术的启示。

五、跨越:传统与现代

在“跨越:传统与现代”专题的讨论中,中国艺术研究图书馆数据中心孙晓霞博士对民众艺术概念做了限定,并梳理了艺术语境的基本结构和民众艺术活动的语境结构特征,并指出民众艺术对发展城市文化的多重意义。北京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张玉安博士从央视水墨创意《相信品牌的力量》谈开,论述了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交汇和融通。山东艺术学院科研处处长李丕宇教授通过分析当代艺术生存环境的变化,探讨通俗文化的基本特征和传媒策略,指出艺术传播与艺术引导应该注意的问题。太原科技大学艺术系伊宝副教授、史宏蕾副教授对山西水陆寺观壁画中“五瘟神”的医学文化精神和图像进行了精心细致的考辨。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张婷婷博士将南戏置于巴赫金文本理论视域之下进行讨论研究,指出了社会公共空间与南戏狂欢精神的密切关系。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刘凯博士通过对艺术发展的时代趋向的研究,指出艺术的通俗化与城市生活和城市生活的艺术化之间的关系。上海大学影视学院赵晓红副教授细致全面深入地对工部局乐队的分析研究后提出其对上海的显著影响。上海大学影视学院程波博士以对中国当代城市底层喜剧电影的意识形态研究为基础,将底层与喜剧的概念相结合,提出新的创见。《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徐子方教授提出中国艺术在元代完成了根本性转型,建立在世俗化和多元化基础上的元代艺术宣告了中国近古艺术时代的到来。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汪小洋教授全面论述了佛教美术的本土化艺术特征。东南大学方丽晗博士认为机械复制技术的重复性、保存性和批量性对现代艺术的观念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其“批量性”作用于部分设计艺术,并促成了“时尚”概念的形成。

六、新论: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论坛

在这一专题中,来自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和上海大学影视学院的硕士、博士生和博士后各抒己见,表达了自己对于艺术和城市关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