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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总结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二、年以来全校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和通过人员数量及通过率情况;以来全校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据统计,有XX位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有XX人通过了省高级教师资格的评审,通过率为XX%;有XX位教师申报中级职称的评审。其中,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有XX人,通过评审的有1XX人,通过率为XX%;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有XX人,通过评审的有XX人,通过率为XX%。
三、我校在组织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坚持做好年度评审工作安排会和年度评审工作总结会。在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会上,明确当年评审政策,提出评审工作要求,以统一思想;在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总结会上,系统总结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办法。
2、评审政策规定公开、透明。对职称评审文件,突出要点,条块分明,一目了然,以利于评委和工作人员掌握、理解,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在接收申报材料时,将有关要求与规定随时以文件形式公布于办公现场和相关网站,增强政策的透明度。每年评审工作进行到接收材料基本完时,也就是开始评审之前,把前期工作基本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及时向教育厅职改领导小组会议汇报,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
3、建立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按照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步骤和流程,建立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各单位软盘报送资料的同时,要求纸质报表加盖公章,核对无误输入计算机,实行计算机统一管理,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接收职称申报材料和评审过程中提取信息的错误。
4、建立评委回避制度。对发现托人情、跑关系、投票表上全同意等一些问题时,可以针对个别评委申请回避,同时实行随机从评委库里抽取评委等原则,增强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5、评审环节注意政策的把握。每个组安排联络员,联络员的任务是给评委提供工作服务,及时反馈组内评审动态,掌握评委的工作态度等,这样可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工作指导,尽量做到各组之间政策把握适当。
四、我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论资排辈之风盛行,只要年限到头,资料齐全,一般就能上去,既评不出水平,又阻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评职称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
3、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于是出现拉关系和暗箱操作现象,直接滋长腐败和不正之风;每年都要评职称,直接造成职称贬值,
4、评审过程中看不到被评者的工作态度和实际工作能力,导致评审不公平;
5、脱离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职称评审不是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在科学设置岗位的前提下进行评审,而是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及职称评审条件硬件,有多少评多少。
6、教师队伍缺乏生机。不少教师把职称作为终身的奋斗目标和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一旦职称到手,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形成“一劳永逸”、“职称到手、事业到头”的消极思想,造成教师队伍缺乏生机和活力。
7、在评审标准上尚缺乏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片面强调了资历、学历、外语、论文等因素,而忽视了教学、科研的综合评价。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片面强调了量化的硬件,致使不少申报者为职称评审凑论文,只追求短期效应,缺乏长远目标,对大课题攻关和取得标志性成果意识不强。
8、国家规定的“双职称”制度根本难以实施。职称评审机制死板,引导不够。
五、对我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程序、方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1)、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肃职称申报工作纪律的意见和政策,严禁弄虚作假。如出现申报材料造假、异校申报、异岗申报、“插队”申报以及其它弄虚作假情况,将收回申报职数,并视情况作出通报批评、核减下年度申报职数、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相应职称等处理。
(2)、财务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以及其他非教学和教育管理、研究岗位人员,不得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未兼任教学任务的教育管理、研究岗位人员不能按教学人员申报。
(3)、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聘量化评分细则,并要保证评分细则相对稳定,不能一年一改,更不能因人设定评分条件。
2、业务负责人应加强学习,保证申报材料质量。职称工作业务负责人应切实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对申报材料在初审时认真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准确齐全,不得因不熟悉政策或自身业务素质不高给申报人员带来不良后果。
3、建立并完善社会化评价机制,贯彻业绩优先原则,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使真正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职称评聘的问题就出在滥评聘、乱评聘、误评聘上。要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评价人才、用人才的机制,就要力求改革、探索出路,努力创建新的制度。无论是从解决内部存在的问题,还是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出发,我国都亟待建立职称或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社会化评价机制。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条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争推荐,拟聘任到相应职务等级人选的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由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按《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必须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鼓励中小学教师向基层流动。经所在学校(单位)和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教师可跨校申报、竞聘。
第九条 学校(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参加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岗位条件且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须通过职称评审后再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第十条 学校(单位)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第十一条 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按拟聘岗位数量或分配的推荐数额,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第十二条 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对通过推荐拟参加评审的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第十三条 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查确认后,按下列规定呈报相应评审委员会,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一)三级教师、二级教师申报材料,县(市、区)以下所属学校(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呈报;市属学校(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呈报。
(二)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申报材料,县(市、区)以下所属学校(单位)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呈报;市属学校(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呈报。
(三)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由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呈报。
第十四条 呈报部门应对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按照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及时呈报到相应评审权限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有关要求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经评审委员会授权组建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评审前应组织专人(须有一定数量的同行专家)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核实,符合规定要求后,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根据评审的需要分别组建和调整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评委库。其中高级、中级、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评委库组成按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组建。
第十七条 各评审委员会应结合实际,采取科学、有效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八条 评审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简要汇报准备工作情况;
(二)学科评议组成员或评审委员会委员分组审阅评审材料,集体评议讨论,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三)专业(学科)评议组或评委会委员向评审委员会汇报评议情况;
(四)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进行综合评价,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评审结果按职称管理权限上报相应审批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写出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对评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按要求整理好有关评审材料,及时报送核准。
第二十一条 对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审批部门对评委会评审结果进行逐一审核,并通过网络等有效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对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相应审批部门核准公布。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当年度不再重新召开评审会议对其进行复议,也不得再改报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二十三条 对经核准公布,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四条 改革期间暂不实行破格申报评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皖人发〔20xx〕80号)、《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20xx〕81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可参照本办法组织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一、时间安排
2011年度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从6月开始,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到7月上旬):各县区开展岗位核定,组织实施拟晋升人员上示范课,填报评审表及相关材料,研究审定推荐上报晋升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8月上旬):各县区报送材料,市上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
第三阶段(8月至10月初):分别召开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会,评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量化打分,投票表决。
第四阶段(10月底前):向省、市职改部门报送通过评委会表决的材料。
各县区及局属单位的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相关材料,均须在8月10日前一次性报送市教育局人秘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上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的种类。
每一位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都应报送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每人填写一式三份。填写中应注意将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包括个人专著、教研教改成果、主要教学内容及成绩等)逐年逐项载明。
2、《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综合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县区职改部门须在“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和“综合考核结论鉴定”栏签注考核结论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3、《教学人员任课情况登记表》一份。本表由学校统一填写,教导主任、校长签字(如申报晋升职务者系校长的,还须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学校盖章后方可视为完整、有效。
4、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教学情况记录表。
5、推荐晋升人员校内公示证明(一人一份,注明公示时间、范围、反映,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6、申报人如系初中、完小正副校长,须同时附送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7、申报人已发表或交流的最高层次论文1—4篇(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予认可。具体篇数和论文教研要求按省上有关文件规定,教研单位人员至少报送4篇)。可增加报送能代表个人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包括个人主持、独立或参与完成的课改、教育教学研究、多媒体课件等。
8、教育教学综合业绩考核表一份(附表样)。重点记录教师、家长和校委会评议的结果,学校对其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认真、全面考核,对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效果作出鉴定。
9、个人工作业绩报告或思想工作总结一份。
10、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包括:
(1)教师资格证;
(2)学历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4)现任职务聘任书;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如本人已接受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取证书的,由市、县区职改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6)奖励(荣誉)证书;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证;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免考人员必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等。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要对原始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确定专人对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合格复印件上签名、签注意见和审核日期、加盖公章,方视为合格、有效。无审核人签名和县区教育部门盖章的一律不予认可。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涂改、伪造、变造及弄虚作假者,视为无效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关教师职务申报的证书原件,市教育局接收材料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各县区教育局统一保存至此次评审工作结束(其中,考核登记证、继续教育证、计算机合格证原件、论文原文随材料上报,其它材料报送复印件)。省、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部门和评审会议,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阅。
(二)县区统一报送的材料。
各县区在报送教师个人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1、分别报送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样表统一在汉中教育网下载,不得修改表式及各栏大小。下载地址:)。同时用U盘报送该表电子文档或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地址:
2、报送本县区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分专业统计表一份。
3、报送对所有推荐人员的农村任教、支教情况认定的专文一份。须载明姓名、现在学校、在农村任教或支教学校及时段。必须是教育局领导签发(局属学校由校长签发)的正式上报文件。
4、本县区推荐申报人员公示结果说明一份。写明公示时间、范围、结论,县区教育部门盖章。
(三)材料送交程序。
各县区报送材料之前,应与市教育局人秘科电话联系确定时间,以便安排初审;个人申报材料和县区统一报送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收。
三、有关事项
1、关于考核结论问题。按照市职改办《关于贯彻执行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相关问题的通知》(汉职办法[]44号)要求,申报中级职称,仍继续执行综合考核结论必须为优秀的规定,其前提是任现职以来近两个聘期(一个聘期按3年计算)内必须有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如近两个聘期内年度只有一个优秀,其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获得县、区级政府和市级部门以上奖励(综合奖、单项技术成果奖),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可以按年度考核优秀对待。一年中多次获奖者,只按当年考核优秀对待。
2、关于示范课问题。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汉中市晋升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的实施意见》(汉教发[号),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安排、组织本辖区或本单位所有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上好示范课,并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职改办将对上示范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教育教学评价。对申报晋升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教学效果评价,按照《汉中市晋升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人员教学评价的实施意见》(汉教发54号)进行。尤其要对是否担任班主任、是否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及效果做出认定和评价。
4.关于工作量问题。申报人员工作量指学年实际完成工作任务量,统一折算为年度总课时量填报。教研人员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将下基层指导工作、上示范课及教研教改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在评审表中逐年详细填写。
5、关于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问题。必须严格按申报条件、岗位设置要求推荐小学高级教师参评中学高级教师人员,汉台、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勉县每县区可申报2名,其他县可申报1名。
6、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原汉中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从201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者,不得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关于破格晋升问题。中小学优秀中、青年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执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和省、市人事部门有关文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并上报专门的推荐报告。对超过破格晋升年龄或符合正常晋升条件的人员,不得按破格报送。
8、关于公示的问题。职称评审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热点敏感问题,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是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公开本次评审工作的岗位职数,在学校评委会召开之前公示(一周)每位申报人所提供的评审材料,接受群众监督。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再向群众公示。对于在评审工作中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人和事,学校应该认真研究,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对其中确有弄虚作假的,按职评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9、关于计算机合格证问题。未取得计算机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推荐上报。符合免试条件的依据身份证载明出生年月计算是否符合免试条件(报送身份证复印件)。
10、从事学校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的教师,可按照相应层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申报教师职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和各个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和教师了解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认真解答教师在申报教师职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始终坚持政策宣传在先、思想教育在先、化解矛盾在先、理顺情绪在先的“四在先”原则,引导教师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诚信意识,以正确的心态对待教师职务评审工作。
按照教育局2017年工作要点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制定的工作计划,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教育局工作中心,完成了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如下: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加强教干教师队伍建设
1.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5〕1号)精神,已完成2017年-2018年度城区学校教师100人支援农村中小学教育工作,将进一步落实支教教师相关待遇等工作。
2、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6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字〔2016〕49号)精神,已制定出我县教师队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二)做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日办发〔2015〕29号)和《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等部门莒县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莒政办发〔2015〕62号),继续做好做好幼儿园的人员编制核定,教师的配备等工作。
(三)中小学职称岗位设置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人社字〔2017〕95号)文件精神,已完成全县教师职称设岗工作。其中,高级职称评审130人,中级职称123人,目前正在组织职称评审工作。
(四)做好编制的动态管理、教师交流轮岗等工作。
二、2018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教干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6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字〔2016〕49号)精神,全面实施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推进“县管校聘”改革,落实教师无校籍管理。
(二)做好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年初,根据中小学教师结构状况,教师实际需要等,统筹实施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县城内教师合理流动,优化师资配置。
(三)做好中小学动态编制调整工作
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2017年教师教学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1】 一、注重理论ѧϰ,力求学以致用。
江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形势逼人,不进则退。新形势下,国际国内的发展日新月异。作为一名党的干部,思想上要适应形势要求,工作上要跟上时代步伐,就必须加强学习。
无论是WTO有关知识的学习,还是十六大文件的学习,自己能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能结合实际思考一些问题,在小组讨论时积极发言。能自觉的撰写心得体会,并在支部学习会上作了更新观念,开创人事工作新局面的交流发言。上半年,在教育厅召开的高校人事工作会议上,就抓住机遇,拓宽思路,构建跨越式发展的人才高地作大会发言。
此外,能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学习有关文件。
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只有认清形势,掌握政策,才能做好工作,处理好有关问题。今年下半年承担了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师职业道德论》课程,自己能利用双休日时间,对新编教材认真钻研,并且把当前形势下对教师的新要求以及自己的工作体会融入课堂教学之中。
二、加强团结协作,实现年度目标。
作为处里的负责人,除了全面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外,主要分管师资工作和人事档案工作。下半年,一位处长外出学习后,自己同时分管人事调配工作和人才引进工作。
一、重视指导青年教师工作,重点提高“师傅”的能力水平
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是中、高级教师的任职条件之一,需要呈报相关支撑材料。实事求是地说,有相当比例的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因方方面面的原因,指导青年教师的材料很是单薄,能力也不敢恭维。为此,学校不妨将培养重点转向本年度参加中、高级职评的摸底教师,重点提高他们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和水平。
怎样操作?要明确牵头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动,印制《指导教师手册》(包含职责、聘书、计划、活动记载、检查评估、指导成效、工作总结等册页),举办师徒结对仪式,期中检查,期末评估,注重实效,让《指导教师手册》成为评委权衡参评教师的鲜活材料。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凸显过程管理,将此作为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的有力抓手。
在实施绩效工资的背景下,启动经济杠杆给予指导教师适当的津贴未尝不可,充分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即便单凭行政手段推进也不会有难度,因为提升参加职评教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利己、利他,也有利于学校的持续发展,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二、问卷调查课堂教学满意度,恰当发挥其“指挥棒”作用
有人说,名医一把刀,名角一台戏,名师一堂课。可见,教师的功力应该彰显在课堂上,教师的价值应当体现在课堂里。江苏省、市、区(县)各级职评文件对学生评教(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的要求,几乎是一年一个新台阶,满意度要求从无到有,从80%提档到85%。顶层制度设计已体现刚性要求。职评《申报表》还新增了任现职以来“课堂教学满意度”栏目,并要求将近三学年度的满意度对应地填写到过去不被看重的教师《业务考核表》相关栏目,将职评文件具体化为评委评判的工作环节和要点,可谓用心良苦。
课堂教学满意度从何而来?通常的做法是学校,成立满意度测评工作小组,在学期期中、期末各组织一次,问卷调查项目删繁就简,测评后迅速统计、汇总、分析。这不仅仅是为职评工作积累第一手数据情报,也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受岗位设计的限制,人事、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有限的高一级职称指标与学校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旺盛需求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在职评工作中怎样发挥课堂教学满意度的指挥棒作用?譬如学校可根据校情对课堂教学满意度设定符合文件规定的下线门槛,对不达标者实行“一票否决”;将教师本年度课堂教学满意度作为基本信息列入《民意测评表》;公开述职须向教职工面对面告知任现职以来的课堂教学满意度等。其实,学生对任课教师知根知底,更有发言权,他们会在综合考量教师的职业态度、课堂效率、作业批改、课外辅导等方面的基础上,对教师的工作做出公允的判断。好教师,之所以课堂教学满意度高,因为他们工作认真,备课充分,课堂效率高,作业批改、反馈及时。没有评价诊断,缺少药方,必将害人害己,遗患无穷。
三、组织专业论文评选,择优向认可的教育期刊推荐
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遭社会诟病已久,“取消”“铲除”论文条件一说常见诸报端。毋庸讳言,论文是教师工作的重要教科研成果。一位教师有了5—10年工作的历练,应该对教育教学工作某几方面的问题有自己的见解(虽不一定是原创性、前瞻性的),整理成文,以期发表,对自己是“凤凰涅槃”,对同行可“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教育职业本质的回归和论文要求不是“水火不容”,而是相得益彰。教育论文是教育文化传承的有效载体,不能因为存在只會“教书育人”不会写篇文章的极端个案,而全盘抹杀教育论文的普遍价值。所以,在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方面,2016年江苏新出台的职评文件除对乡村教师“不作硬性要求”外,对其他教师在论文数量和质量要求方面,仍是不折不扣的。
遗憾的是,个别教师的学历、资历已经符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条件,手头除几篇市、区(县)级三等奖论文外,居然还拥有冠之以“中国×××”机构的多篇高规格等次的论文获奖证书。外行对这样的“高规格”论文肃然起敬,内行人则嗤之以鼻,因为用这样的论文申报高一级职称,无异于买彩票、撞运气。
为满足教师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专业刊物(标注ISSN和CN号)上的迫切要求,学校不妨每年精心组织一次校级专业论文评选,择优向被认可的教育期刊推荐,联系发表。此举不仅能为教师职评添加砝码,也能为今后各级各类骨干教师评选积累丰富的素材,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四、对于女教师群体,需创设条件体现公平竞争
近几年,一些学校符合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呈“井喷”的态势。但受职评指标数的影响,半数以上的教师要经历2—3次的登台述职“机会”,尽管述职内容不断刷新,但“屡战屡败”。其中女教师占比接近60%。可能的原因有二:其一,资历相同的教师中,男教师担任班主任等工作的概率大,工作业绩体现得更全面,导致每年落选的部分女教师积压过多,这是主要的;其二,多数教师在入职的1—3年内,工作还处于适应期,在之后成长的5—8年内,女教师因孕期、产期等特殊原因,教学一般要耽误1—2年,与其他教师相比,教学工作终端显示不那么硬朗。在职评指标偏紧的情况下,部分女教师的民意测评票数略逊一筹。
为此,学校需为女教师群体创设条件,体现公平竞争。譬如,在评审条件的“教育工作”中,有“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的年限要求”。学校不妨根据新课程要求和师资力量,组织开展学科课外活动,有针对性地选拔来年参加职评的女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并严格、细化过程管理。开展类似的活动,既帮助有刚需的女教师具备符合职评文件规定的“硬件”,也能让她们与同学校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在同一起跑线上“类比”。
为了统一填表请求,使申报者正确控制填表方法,根据区教育厅职改办的有关规定,联合历年填表中遇到的问题,对评审表的填写做出以下说明: 一、填表时要注意表格下方的“备注”说明,相关表格按照“备注”说明及本填表说明请求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具体、真实。 二、表格从网站下载填写后用16开纸(封面和封底在)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原表式样。 三、评审表封面拟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栏填写这次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 四、本说明以高级评审表为例,中级评审表参照说明填写。 2、表二:重要经历 (1)“重要经历”栏:从初中起按时间次序填写。 (2)在同一单位,但岗位(部门)不同的,或脱产学习3个月以上的,应分段填写。 (3)“任何职”栏:重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3、表三:国内外学习、培训、进修经历 填写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学习、培训、进修情况。并提交相应证件原件给学院职改办验印后复印。
4、表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该表是评审表的主体内容,是基层单位推荐和评委会评审的重要根据,请根据评审条件请求来写,请求全面、真实地反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实绩,表述详略得当,并兼顾与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呼应关系。在结尾要写上诚信保证,如“本人慎重逞能,所申报材料完整属实,否则愿接收处分。”若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含当年)。5、表五:任现职以来重6、表六: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1)本表仅限评审教师职务资格的人员填写。 (2)一般填写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的情况,如任现职年限较长,已超出提升职务资格所必备的资格年限,报高级可填写近五年(2002.01——2006.12)中级可填近四年(2003.01——2006.12)的教学工作情况。 (3)讲解课程和学时数是指在国家计划内招生的班级所授课程及授课干学时数,不包含计划外班级(如助教班、培训班、短训班等)授课和社会兼课。授课班级须在第二栏内注明。 (4)不需将课时数换算成教学工作量,只填实际课时。带实习或指导毕业设计,填写带(指导)学生人数和时间(天或周数)即可。教学研究、监考、批改作业之类不要填入表中。 (5)要把任现职以来的总学时数和年均学时数计算出来并填上。计算年均学时数时,经组织批准或工作需要参加脱产学习、支教、扶贫等,该段时间不均分课时,以实际在岗教学时间计算。 (6)完成教学工作*情况必须经过学院教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7)“指导研究生情况”和“指导教师进修进步情况”栏:要写明白指导研究生、进修人员的人数,讲解课程名称、学时数、时间,指导其完成科研及其他任务的情况和成绩等。 (8)“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贡献”栏:填写包含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学生教育工作方面的成绩。8、表八:测验成绩及答辩情况 (1)“测验种类”栏:指专业进修测验、职称外语测验、职称计算机测验等。 (2)“测验科目”栏:填写具体的测验科目,职称外语须写明测验语种。 (3)“测验成绩”栏:填写分数。职称外语测验、职称计算机测验填写合格。 (4)“组织测验单位”栏:填写举办单位名称。职称外语测验、职称计算机测验组织单位填写“百色市职改办”。 11、表十一:自我鉴定 应按照《试行条例》中的政治和业务条件的请求填写,落款处须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