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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建立热卷轧板远期现货和现货价格序列的向量自回归模型(VAR),并在此基础上展开研究。其中C为常数项,Ft为热卷轧板远期现货价格,St为热卷轧板现货价格,μ为残差项。根据该VAR模型,我们可以给出最优滞后阶值并据此判断热卷轧板远期现货和现货价格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若协整关系存在,则进一步构建向量误差纠正模型(VECM)分析远期现货和现货价格间的引导关系。其中,α11(i)、α12(i)、α21(i)、α22(i)为短期调整系数,ecmt-1为远期现货与现货价格协整关系的误差修正项,γ1和γ2为误差修正项系数,p为滞后阶数。γ1和γ2反映当短期与长期均衡关系偏离时的调整力度,如果|γ||2<|γ1,则说明现货价格向长期均衡状态的回复速度较慢,调整过程主要由远期现货的价格波动实现,也即远期现货在价格发现中将起主导作用。
2实证分析
2.1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的远期现货品种为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热卷轧板(中原),研究数据选用2011年12月7日上市以来至2013年3月22日的日收盘数据。渤海商品交易所是目前国内最有影响的远期现货交易所,交投量居于行业前茅,热卷轧板在钢材生产总量中占有较高的比重,被广泛应用于造船、汽车、机械制造和轻工业等领域,而中原地区是国内热卷轧板的重要生产基地和核心集散地,上市以来热卷轧板(中原)的交投一直较活跃,因此,选择热卷轧板(中原)进行研究具有较好的代表性。现货品种选择河北邯郸地区牌号为Q235/SS400的9.5*1500的热卷轧板产品,其质量规格等同于渤海商品交易所热卷轧板(中原)的交割标准品。远期现货价格数据来源于渤海商品交易所官方网站(),现货价格数据西本新干线(),在上述时间跨度内剔除周末和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得到有效样本301个。在不改变数据性质的前提下为了避免数据处理中的异方差现象,分别对每个价格序列取自然对数,以变量Ft和St表示。
2.2平稳性检验
为检验远期现货和现货价格序列的平稳性,选择含常数项而不含趋势项的ADF检验。从表1的检验结果来看:远期现货价格Ft和现货价格St有单位根的原假设在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下都不能被拒绝,表明它们都是非平稳序列;而其一阶差分序列D(Ft)和D(St)在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下有单位根的原假设都被拒绝,表明它们均为一阶单整序列。
2.3VAR模型与Johansen协整检验
对建立的VAR模型进行最优滞后阶数检验发现,当滞后阶数为2时,AIC和SC信息准则值最小,由此得到滞后2阶的VAR估计结果。整体而言,AIC=-14.3378,SC=-14.2140,对拟合的VAR模型进行平稳性检验可知存在的四个根都小于1,因此是一个平稳的系统。进一步,在VAR对象中应用Jo-hansen协整检验的检验结果(见表2)表明,没有协整关系的原假设被拒绝,而至多有1个协整关系的原假设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不能被拒绝,即热卷轧板的远期现货和现货价格间存在1个协整关系。因此,即便现货与远期现货价格间可能由于随机因素的扰动而在短期出现偏离,但从长期来看,现货与远期现货价格间的这种长期均衡关系仍然存在。
2.4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的参数估计
由于存在协整关系,热卷轧板远期现货和现货价格的VAR模型可以转化为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对估计结果整理后可得热卷轧板的VECM模型为:DFt=0.9584ecmt-1+0.3532DFt-1+0.2190DFt-2-0.5201DSt-1-0.2186DSt-2+ε1t(7)DSt=-0.7242ecmt-1-0.2650DFt-1+0.0049DFt-2-0.1407DSt-1-0.1684DSt-2+ε2t(8)这一结果显示了远期现货与现货价格间的长期均衡状况,同时,γ1=0.9584>0,表明热卷轧板远期现货价格在t期的变化可以正向消除t-1期95.84%的非均衡水平;γ2=-0.7242<0,表明热卷轧板现货价格在t期的变化可以负向消除t-1期72.42%的非均衡水平。热卷轧板现货价格是短期现货市场供求状况的反映,而远期价格则是未来供求格局演变和价格长期变动趋势的反映。上式中γ2的绝对值较小,表明当存在短期偏离时,热卷轧板远期现货和现货价格回复长期均衡状态的调整中,现货价格调整力度较小而远期现货价格调整力度较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相比现货市场来说,远期现货市场更具有价格发现功能。
2.5格兰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对滞后期数的选择非常敏感,本文相应选择不同滞后期数进行检验。从表2的检验结果来看,在滞后1期和滞后3期时,远期现货价格不是现货价格的Granger原因在5%显著性水平下被拒绝,而现货价格不是远期现货价格的Granger原因则被接受,表明在热卷轧板远期现货合约前3期内,远期现货价格变动引导着现货价格变动。当滞后超过4期时,两种原假设在5%显著性水平下均被拒绝,说明当滞后期大于4时,远期现货和现货价格间具有双向Granger因果关系,即两者互相引导。由此可见,在商品衍生品市场上,由于采取期货或类期货的交易模式,商品的金融属性凸显,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给交易者带来了更为便利的投机机会,市场预期在短期内得以集中体现,使得远期合约的价格波动领先于现货价格。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无套利机制的作用下,现货市场与远期现货市场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从而形成现货价格与远期现货价格间互为引导的价格发现机制。
2.6脉冲响应分析
对向量误差纠正模型应用脉冲响应分析可以进一步衡量随机扰动项一个标准差的冲击对内生变量的动态影响,本文据此来描述一个标准差新息冲击对现货与远期现货价格变动的动态影响路径。现货价格对于来自远期现货价格一个标准差新息冲击的反应见图1,从图中可见,现货价格的反应是极其迅速和强烈的,在第三期价格即迅速增加到0.9%左右,并持续维持在0.95%的水平。图2显示了来自现货价格一个标准差新息的冲击对远期现货价格的作用,反映出远期现货价格的反应相对迟钝,但这一反应也是正向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第10期逐渐增加到0.25%左右。脉冲响应的结果表明,相对于热卷轧板现货对远期现货价格的影响而言,远期现货对现货价格的影响更为迅速和强烈。
2.7方差分解
Hasbrouck(1995)提出的方差分解方法将模型中内生变量的方差分解到扰动项上,从而判断每个扰动因素影响模型中各变量的相对程度,借鉴这一思路,我们将对现货和远期现货价格产生影响的方差分解,从而可以定量地判断现货市场和远期现货市场在价格发现功能中作用的大小。从表4中热卷轧板的Hasbrouck方差分析结果来看,在远期现货价格变动的方差中,来源于远期现货市场的部分逐渐下降并趋近于96.64%,来源于现货市场的部分逐渐上升并趋近于3.36%,可见远期现货价格的变动主要由其自身的变动来解释。另一方面,在现货价格变动的方差中,来源于远期现货市场的部分趋于87.01%,而来源于现货市场的部分仅趋于12.99%,表明现货价格的变动也主要由远期现货价格的变动来解释。从最终趋势值的平均数来看,来源于远期现货市场的方差(91.825%)要远大于来源于现货市场的方差(8.175%),这也表明热卷轧板远期现货市场在价格发现功能中起到主导作用。
3结语
摘要:介绍电子商务可能会遇到的安全问题,分析电子商务安全的几种解决措施,包括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数字时间戳、数字证书、安全协议这五种主要的方法。同时,电子商务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安全还要依赖许多社会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电子商务加密算法安全协议数字签名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与通信技术迅猛发展,使得电子商务发展空前繁荣,极大地改变了商务模式,使其成为商务活动的一种新模式。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上交易及其信息的安全性已经对人们的经济活动及日常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同时,由于电子交易的手段更加多样化,安全问题也日益变得重要和突出。
1.电子商务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安全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冒充用户合法的身份。非法用户盗用合法用户的信息,冒充其身份与他人进行交易,损坏了被冒充的合法用户权益,使得交易失去可靠性。
(2)破坏网络传输数据的保密性。非法用户通过不正当手段,利用数据在网络传输的过程,,非法拦截数据并使用,导致合法用户的数据丢失。
(3)损害网络传输数据的完整性。非法用户对截获的网络数据进行恶意篡改,如添加、减少、删除及修改。
(4)恶意攻击网络硬件和软件,导致商务信息传递的丢失、破坏。例如,非法用户利用截获的网络数据包再次发送,攻击对方的计算机。
2.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加密技术
加密技术是电子商务的最基本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其原理是利用一定的加密算法,将明文转换成难以识别和理解的密文并进行传输,从而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基于加、解密的密钥是否相同来分类有两种算法:(1)对称加密算法,又称专用密钥加密算法或单密钥加密算法,从一个密钥推导出另一个密钥,而且通信双方都要获得密钥并保持密钥的秘密。1(2)非对称加密算法,又称公开密钥加密算法。在非对称加密算法中,密钥被分解为一对,即一个公开密钥和一个专用密钥。该对密钥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作为公开密钥公开,而另一把则作为专用密钥保存。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在实际的电子商务系统中,通常采用这两种方法的结合的混合加密体制,即加解密采用对称加密,密钥传送采用非对称加密。这样既可以保证数据的安全,又可以提高加密和解密的速度。
2.2数字签名
数字签名如同手写签名,在电子商务中有如下优点:(1)发送者事后不能否认自己发送的报文签名。(2)接受者能够核实发送者发送的报文签名。(3)接受者不能伪造发送者的报文签名。(4)接受者不能对发送者的报文进行篡改。(5)交易中的某一用户不能冒充另一用户作为发送者或接受者。数字签名也是采用非对称加密算法,实现方式为:发送方从报文文本中生成一个128位的散列值,并用自己的私有密钥对这个散列值进行加密,形成发送方的数字签名;然后,将这个数字签名作为报文的附件和报文一起发送给报文的接受方;报文的接受方首先从接受到的原始报文中计算出128位的散列值,再用发送方的公开密钥来对报文附加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如果两个散列值相同,那么接受方就能确认该数字签名是发送方的。
2.3数字时间戳
数字时间戳(DTS,Digitaltime-stamp),如同传统商务中的日期和时间,在电子交易中,同样需对交易文件的日期和时间信息采取安全措施,而数字时间戳服务就能提供电子文件发表时间的安全保护。数字时间戳服务(DTS)是网络安全服务项目,由专门的机构提供。时间戳是一个经加密后形成的凭证文档。它由三个部分组成:需要加盖时间戳的文件的摘要、DTS收到文件的日期和时间以及DTS的数字签名。2
2.4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又称数字凭证,是由CA发放的,利用电子手段来证实一个用户的身份及用户对网络资源的访问权限。它包括用户的姓名、公共密钥、公共密钥的有效期、颁发数字证书的CA、数字证书的序列号以及用户本人的数字签名。任何信用卡持有人只有申请到相应的数字证书,才能参加网上的电子商务交易。数字证书一般有5种类型:个人数字证书、机构数字证书、网关数字证书、CA系统数字证书及交叉证书。3
2.5安全协议技术
目前常用的安全协议主要有两种:SSL协议(安全套接层协议)和SET协议(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SL协议是由Netscape公司提出的安全交易协议,该协议主要目的是解决TCP/IP协议不能确认用户身份的问题,在Socket上使用非对称的加密技术,以保证网络通信服务的安全性。4SET是由Visa和MasterCard两大信用卡公司联合IBM,Microsoft,GTE,Verisign,SAIC等公司与1996年6月共同推出的以信用卡支付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安全协议,其中涵盖了电子交易中的交易协定、信息保密、数据完整、数字认证和数字签名等。它采用公钥密码体制和X.509数字证书标准,主要应用于保障网上购物信息的安全性。5
3.结语
总之,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应用范围不广、水平不高和安全威胁等问题,我们面前的道路只能是制定并不断完善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持续推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虽然保护电子商务安全的新技术也越来越多,但现有的新技术还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安全的、系统的电子商务安全系统。因此,为防范电子交易的风险和保护交易双方的利益,笔者有如下观点:(1)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尽可能地建立一套完整的PKI。(2)综合不同算法的优势,努力提高目前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3)加强个人互联网络的安全性教育,防止个人信息的泄密。(4)加强电子商务的安全管理,特别是人事管理。(5)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安全的相关法律建设。只有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决电子商务安全问题,才能更好的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向东.电子商务安全中的数据加密技术.国防科技,2001(1):24-25
2.张元国.电子商务安全技术.电子商务,2006(3):126-127
网络的普及产生了无纸化的电子交易这一新型的交易方式,新型的交易方式产生了无纸化的电子合同这一新型的合同形式,新型的合同形式产生了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这一新型的问题。解决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问题对电子交易的正常发展将具有不可忽视的法律意义,因为它是电子交易相关法律问题中起码的、最基本性的问题。
本文首先指出了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问题实际上是电子数据讯息能否取得与书面文件同等法律效力的问题,由此入手,采用"功能等同"的方法,对"书面"、"签名"、"原件"等问题分别予以解决,从而最终对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予以明确的认可与确定。
关键词:电子合同电子数据讯息法律效力
一、导言
今天,我们所身处的这个时代,是一个"数字化生存的网络时代"。网络已经应用到了人类社会的日常生活中,覆盖了整个世界的绝大部分。在这样的环境下,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数字化通讯网络和计算机装置替代传统交易过程中纸介质信息载体的存储、传递、等环节的新型商业交易方式,因其能够极大地满足商业活动提高效率、减少开支和增加利润的迫切需要,发展迅猛。这一新型的贸易方式,是世界范围内商业方式和经济生活的一次革命性变革,正日益成为世界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各国所重视,成为各国巩固和提高经济竞争力的战略发展重点。这一新型的贸易方式,就是电子交易(也即人们所称的电子商务,亦有称为电子商业的)[1]。
在电子交易的过程中,参加交易的双方是以交换电子数据讯息的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签订或交换书面文件的方式来达成或进行商业交易的,也即是,在这过程中,以电子数据讯息代替了传统的书面文件,实现了无纸化。这就产生了一种新型的合同形式: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缩写为EDI)、电子邮件(E-mail)等能够完全准确地反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电子数据讯息的形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订立的商品、服务交易合同。[2]在电子合同中,合同的文本是以可读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磁性介质上的一组电子数据讯息,该讯息首先通过一方计算机键入内存,然后自动转发,经过通讯网络或计算机互联网,到达对方计算机内存中。作为合同载体的电子数据讯息,无法像传统的纸本合同文件那样直接由人眼阅读,除非将其打印在纸面上或是显示在电脑显示屏上。由此可知,电子合同这一新型的合同形式,其新型的地方主要在于其载体,即电子数据讯息的采用。
因为电子合同的载体与传统的书面文件大不相同,这使现行法律规范的某些规定对作为电子合同载体的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及有效性产生了影响。如果不解决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问题,也就无法确定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这势必对电子交易的正常发展构成极大的阻碍。只有保障了电子数据讯息的有效使用,各种电子交易活动才能广泛展开。所以,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问题,可以说是电子交易相关法律问题中起码的、最基本性的问题。
二、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概念
电子数据讯息原本是一个计算机通讯方面的专业术语,简单地说就是电子数码形式的信息流的总称。但作为法律上的一个概念,不同的组织、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者的表述各有不同。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电子商业示范法》中使用了DataMassege,即数据电文。规定:
"数据电文"系指经由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和传真;[3]
"电子数据交换(EDI)"系指电子计算机之间使用某种商定标准来规定信息结构的信息电子运输。[4]
香港《电子交易条例》使用了ElectronicRecord(电子记录),指信息系统所产生的数码形式的记录,而该记录--(a)能在信息系统内传送或由一个信息系统传送至另一个信息系统;并且(b)能储存在信息系统或其他媒介内。[5]
韩国《电子商业基本法》采用电子讯息,指以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的电子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6]
我国《合同法》采用"数据电文",译自DataMassege,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电子数据交换(EDI)是一种由电子计算机及其通讯网络处理业务文件的形式,作为一种新的电子化贸易工具,又称为电子合同。[8]
《电子商务法初论》:DataMassege,数据电讯,是独立于口头、书面等传统意思表达方式之外的一种电子通讯信息及其记录。[9]
此外,对于我国《合同法》将DataMassege译为数据电文,有学者认为该译文含义过于狭窄、呆滞,特别是"电文"二字的使用,明显带有电报文书的痕迹,没有完全摆脱书面形式要求的影响,因而主张应译为"数据电讯",认为这才能体现出电子商务讯息的动态性与多样化的特点[10];也有学者译为"数据讯息"[11]。
从上面的各种表述,我们可以看出其中有一个层次问题,即: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这些与电子数据讯息并不是同一层次上的,它们是包含在电子数据讯息之中的。这从《电子商业示范法》第2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合同法》第11条关于"数据电文"的解释中可清楚感知。
而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电报、电传、传真与电子交易中的电子数据讯息是不同的。
因为我们说,电子交易的最大特点,就是以电子数据讯息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实现了交易的"无纸化"。而电报、电传及传真虽然也都是使用电子方式传送信息的,但它们通常总是产生一份书面的东西,即它们的最终传递结果,都是被设计成纸张的书面材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只是纸面文件的传递方式不同。也正因此,电报、电传、传真这些早就应用于商业交易中的通讯技术,并未对传统的法律规则构成大的冲击。
本文所论述的电子数据讯息,是指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进行电子交易而产生的电子数码信息流,这应是排除了电报、电传、传真的。据此,对本文论述的电子数据讯息这一概念,从法律意义上可表述为:在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进行的电子交易中,所产生的不能直接地为人们所感知的一种传达民商事主体的内在意思表示的无纸化的电子信息。
三、电子数据讯息作为合同载体的特征
电子交易中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问题,主要是由于其与传统书面文件形式的不同而产生的。这一问题实际上是电子数据讯息能否构成传统法上的书面形式,能否取得与书面文件同等效力的问题,也即是电子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
合同形式是合同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在传统法中,记载、传递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的形式,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享有与履行,有极其密切的关系。书面形式作为合同常采用的一种形式,是指以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合同形式。在一些法律法规中,甚至将书面形式的有无,当作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之所以将书面记载,作为重要的法律行为的形式要求,主要原因在于书面形式具有长久保存的优点,而且,如果加上手书签名的认证,以及原件等要求的配合,便符合了理想的法庭证据要求,可以证明各方当事人确有订立合同的意向以及此种意向的性质,及帮助各方意识到订立合同的后果等,从而可据以确定纷争之民商事事实。
而在电子交易中,文字表达的具体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计算机网络中传输的信息既不是文字,其载体也非人们所能直接感知意义的物质。与传统的书面文件相比,电子数据讯息具有如下特征:
(1)它实质上是一组电子信息,其依赖于的存在介质是电脑硬盘或软盘的磁性介质,而不是传统的纸张;
(2)它的表现形式不是有形的纸张文字,而必须通过调取储存在磁盘中的文件信息,利用电子枪显示在电脑显示屏上的文字来表现。
四、电子数据讯息法律效力的认可
1、《电子商业示范法》与"功能等同"方法
对电子数据讯息的书面形式问题如何解决呢?《电子商业示范法》提出了一个方案。
《电子商业示范法》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颁布的。该法是针对"以非书面电文形式来传递具有法律意义的信息可能会因使用这种电文所遇到的法律障碍或这种电文的法律效力及有效性的不确定性而受到影响"[12]的情况,向各国立法者提供一套国际公认的规则,以说明怎样去消除此类法律障碍。因此该法实际上是一部关于电子数据讯息效力的法律制度。
《电子商业示范法》采用了一种"功能等同(functional-equivalent)"的方法,这种方法立足于分析传统的书面要求的目的和作用,以确定如何通过电子商业技术来达到这些目的或作用。其具体做法是挑出书面形式要求中的基本作用,以其作为标准,一旦数据电文达到这些标准,即可同起着相同作用的相应书面文件一样,享受同等程度的法律认可。据此,《电子商业示范法》在第6条中规定:"如法律要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形式,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要求。"该条对电子交易环境中"书面"的基本标准,以"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为界,这一法律上对电子数据讯息的书面效力的要求,是一种等价功能上的要求。
2、"书面"、"签名"、"原件"问题的解决
我认为《电子商业示范法》采用"功能等同"方法以解决电子数据讯息的书面形式问题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是最佳的方法。
就电子数据讯息本身来看,不能将其视为等同于书面文件,因为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这在前面已论述过。但作为商业交易中所产生的合同的载体,电子数据讯息与传统书面文件却有着相同的功能,即两者都是传达了民商事主体的内在意思表示。对于传统的书面文件在作为合同形式时所起的作用,如:提供文件供大家可以阅读;可复制以便每一当事方均掌握一份同数据副本;文件在长时间内可以保持不变;可通过签字核证数据等,电子数据讯息在作为电子合同载体时,在必要的技术保障下,同样能够起到这些作用,并且其可靠程度和速度比传统的书面文件还可能更高。因此,电子数据讯息在电子交易中,作为交易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具有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不能仅因其不是采用传统书面文件的形式而加以歧视。
在我国《合同法》中第11条这样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对于《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我国有些人认为"该条已明确将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网络通信方式纳入书面形式的范畴,赋予其法律效力。这一点在世界各国现行立法中处于领先地位。"[13]也有些人认为"这实际上已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4]
事实是否如此呢?不是。
从前面的论述我们可知电子数据讯息本身与书面文件是不能等同的,两者只是在作为合同载体时具有相同的功能。所以我们在赋予电子数据讯息与传统书面形式同等的法律效力时所采用的是"功能等同"法。而我国的《合同法》却在实际上采用了"形式等同"法,把本属无形非纸质的电子合同归入到有形的纸质的书面合同形式中。形式等同后,"签名"、"原件"等这些"书面"的问题就无法解决,这恰是《电子商业示范法颁布指南》中提到的情况:"尽管有的国家就电子商业的某些方面颁布了具体规定,但仍然没有全面涉及电子商业的立法。这种情况可能使人们无法准确地把握并非以传统的书面文件形式提供的信息的法律性质和有效性。"[15]
在法律意义上,对于书面文件的要求是有多种层次的,"书面形式"只是其中的最低层次,另外还有与书面紧密联系的手书签名,以及原件的保存与提交等内容。单纯的书面形式,并不能起到证明法律事实的作用。只有将当事人的签名,以及书面原件等规范合并在一起,才能较完整地达到法律规范的要求。一般的书面形式,即不附加签名或原件要求的,充其量只能起到对文件内容长期保存的作用。所以我们通过"功能等同"法赋予电子数据讯息的与传统书面形式同等的法律效力,不应混同于更为严格的一些要求,如"经签署的文书"、"经签署的原件"等。
在合同交易中,人们对合同载体的书面形式要求,常常是与其他条件相结合的,比如同时要求签名和原件形式。因而我们解决电子数据讯息的"书面"问题时还必须解决与之紧密联系的"签名"与"原件"问题。只有如此才能明确地确定电子数据讯息作为电子合同载体的完整法律效力。
在传统的书面合同中,合同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可以证明其身份,并确认其本人在缔约时与合同的内容相关联。所以,签章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它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具有证据力。而签章的概念是与纸张的使用密切相连的,在以电子数据讯息作为合同载体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在合同上亲笔签名或加盖印章是不可能的。为此,技术专家们设计了一种称为"电子签名(ElectronicSignature)"的技术以实现电子合同当事人签字的功能。
电子签名的使用者持有以电子数据密码表示的密钥,他可以在电子交易中,利用密钥对发送的电子数据讯息进行加密,形成数码形式的字母、数目字或其他符号的值,附着在被加密的电子文件中。它代表了该电子文件的特征。如果有第三人对电子文件进行篡改,但他并不知道发送方的私人密钥,那么在文件发生改变时,电子签名的值也将随之而发生改变,不同的文件得到的是不同的电子签名数码值。
因此,电子签名能够客观地辨别签署者的身份,并证明该签署者与其所签署的信息内容相关联,而且还能够辨别经签署的信息内容是否曾被篡改。电子签名的这些作用与传统的亲笔签名的主要作用相等同,所以电子签名也可享受与亲笔签名同等程度的法律认可。经电子签名的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等同于经签署的文书。
解决了电子数据讯息"书面"、"签名"的问题,采用同样的"功能等同"法,"原件"的问题也就不难解决。
"原件"的作用主要在凭证方面,它能够证明文件所记录的内容充分完整且从未被改动。而电子数据讯息作为人们不能直接感知意义的物质,它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如在电脑显示屏显示或经打印机打印出来,才能为人们所感知,但此时人们所看到的,应是"原件"的"副本",而不是"原件"。但采用电子签名的技术后,电子数据讯息同样能够确保其所记录的原始数据充分完整且从未被改动,这与"原件"在法律上所起的主要作用相一致,因此,从此种意义上说,经签署的电子数据讯息,符合"原件"的功能要求,其在法律上的效力,可等同于"原件"。
3、电子数据讯息法律效力的确认
综上,我们可以对电子交易中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作一个综合的、明确的确认。
1、电子数据讯息作为电子交易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不能仅因其不是采用传统书面文件的形式而加以歧视。
2、经过电子签名的电子数据讯息,在具备必要的技术保障下,符合传统法律中书面签名与书面原件的要求,起到与"经签署的文书"和"经签署的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3、在任何法律诉讼中,电子数据讯息具有与其他传统证据形式相同的可接受性,不因为其是电子数据讯息的形式而不被接受或影响其证据力。
4、以电子数据讯息为载体的电子合同,不因其采用该载体形式而影响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只要其符合法律的其他一些规定,如不欺诈等,就享有与传统书面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五、结语
随着网络的进一步普及,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手段在商业交易中的使用正在迅速增多。对电子交易中电子数据讯息法律效力的确认,对于规范电子交易,保持其高效性,维护其安全性具有不可忽视的法律意义。
技术的变化发展永远不会结束,在当今时代更是日新月异。也许以后一些新技术的出现能化解现在所存在的法律障碍,但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只能、也必须采用本文的方法对电子交易中的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作出确定,相信这对相关电子技术的发展也能起到激励和促进的作用。
[1]本文之所以采用"电子交易"的说法,是因为关于"电子商务"的概念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表述,而有不少人将电报、电传、传真等贸易方式也归入到电子商务中,但这些并非本文所要论述的对象,因此采用"电子交易",籍以排除这些。
[2]周仪等《电子商务法律及案例》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第22页
[3]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业示范法》第2条(a)
[4]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业示范法》第2条(b)
[5]香港《电子交易条例》第1部2释义
[6]韩国《电子商业基本法》第1条定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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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楚《电子商务法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第112页
[10]张楚《电子商务法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第112页
[11]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1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255页
[12]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业示范法颁布指南》A目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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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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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煤炭企业电子交易物流配送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加入WTO,我国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和压力,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获得竞争优势,我国企业积极通过企业信息化的手段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自己的社会影响力,降低管理成本。随着Internet在人们生活中的普及应用,以及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很多企业积极建立自己的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电子交易来完成自己与外部供应商及客户之间的交易活动。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以西山、神华、大同等为代表的一批资源条件好、规模大,有一定影响力的煤炭主体,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组建了跨地区经营、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成为我国21世纪参与全球煤炭企业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同时,为了规范煤炭企业的生产管理秩序和保护自然环境,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小煤炭企业开采的管理措施,这一切都加剧了我国中小煤炭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压力。
一、中小煤炭企业市场竞争力薄弱的原因分析
在市场竞争环境下,与国有煤业集团相比,我国中小煤炭企业具有很大的劣势,其主要体现在:
1.规模小,社会影响力差。煤炭企业属于基础性能源产业,长期以来,我国煤业集团形成了固定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和煤产品销售渠道,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与大的原材料供应商和煤产品客户建有长期的、相对固定的买卖关系。而我国的中小煤炭企业由于规模小,产量有限,开采时间短,资金有限等原因,在社会上没有相对固定的供应商和客户,社会影响力相对较差。
2.生产管理水平落后,生产资源浪费严重。我国煤业集团由于资金雄厚,建矿时间长,拥有一批有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矿井有现代化的生产设备,企业机构设置合理有效,煤炭生产能在经济有效的环境下进行。而我国中小煤炭企业由于建矿时间短,规模小,很难留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矿井经常没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矿井机构建设灵活,生产设备落后,煤炭生产秩序较差,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大的很大浪费。
3.企业物流业管理水平落后。煤业集团由于资金雄厚,建矿时间长,在长期的原材料采购以及煤产品销售过程中形成了合理、高效的供应链路,企业物流产业化,大大节约了企业的营销费用。而中小煤炭企业由于资金力量薄弱,建矿时间相对较短,没有固定的采购和销售模式,原材料的采购和煤产品的销售随意性很大,没有形成合理的供应链和良好的物流环境,造成了企业资金和人力的浪费,影响了企业的声誉。
4.信息化程度低。目前,我国煤业集团几乎都建有自己的局域网络,而且通过专线接入了互联网,在煤业集团下属生产矿井建有生产监测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等计算机应用软件,有些煤业集团已经开始通过互联网自己的营销信息,开始尝试借助互联网来实现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活动。而我国中小煤炭企业由于资金有限,技术人员欠缺,管理水平低,导致信息化建设程度很低,中小煤炭企业很少有组建自己矿井局域网的,也很少有矿井使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来实现矿井管理的,计算机只是企业用来打字、制表的工具,没有与当前企业管理信息化的环境很好地接轨。
我国中小煤炭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就必须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节约成本,借助信息化手段,走科技兴企的新路子。
二、中小煤炭企业电子交易平台构建分析
从目前我国中小煤炭企业的现状来看,要短时间内实现企业内部的信息化明显是不现实的,但由于煤炭企业属于地下开采业,其产品有区别于其他企业的特性,事实上我国的中小煤炭企业是以地理位置相对集中的煤炭企业群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可以考虑在不涉及各中小煤炭企业管理机构变动的情况下实现煤炭企业群整体某一工作流程的信息化。如果在这一煤炭企业群建立一个电子交易平台,各中小煤炭企业的原材料采购,以及煤产品的销售就可以通过这一电子交易平台来实现。由于各中小煤炭企业职工文化素质较低,信息管理人员相对紧缺,可以考虑在中小煤炭企业群成立一个信息管理中心,由这一信息管理中心来维护这一电子交易平台。为了有效地对各中小煤炭企业的原材料需求及煤产品的销售信息进行管理,各企业需要配备一台电脑,并通过Internet与信息管理中心的电子交易平台相连,同时由信息管理中心给各中小煤炭企业设一名信息管理员,各企业的信息管理员负责使用各企业的电脑通过Internet向信息管理中心的电子交易平台各企业原材料及煤产品的营销信息。这样外部原材料供应商和煤产品需求客户可以通过这一电子交易平台及时地了解该中小煤炭企业群内各企业的营销信息。
通过以上分析,在中小煤炭企业群中搭建的电子交易平台物理环境将包括:各企业用于营销信息的电脑,信息管理中心用于搭建电子交易平台的服务器阵列、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以及其他所有可能用到的硬件设备。其物理结构图如图1所示。
由于中小煤炭企业员工文化素质相对比较低,现行网络安全隐患很多而针对网络安全的防范措施不利,所以在中小煤炭企业群所建立的电子交易平台可以采用企业与供应商或客户之间通过网上签订合同,网下付款的方式来实现整个交易过程。
为了有效地对中小煤炭企业群内各煤炭企业进行管理,各企业需要通过Internet在信息管理中心所搭建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由信息管理中心给各企业分配的信息管理员以会员的身份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以对本企业的营销信息完成、修改、删除等工作。信息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对电子交易平台的整体布局进行维护。在中小煤炭企业群建立电子交易平台将会大大提高中小煤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
1.简化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联络,减少各企业的营销成本。网络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简化交易流程,缩短联系和交易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和客户可以随时了解中小煤炭企业群内各企业的原材料需求情况和煤产品的供应情况。
2.可以方便供应商和客户与中小煤炭企业群内各企业之间的比较营销,搞活市场机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可以更方便地了解各企业的信誉、原材料需求数量等;客户也可以通过这一平台随时了解各企业煤产品供应数量、型号、价格等信息,实现比较营销。
3.可以方便各中小煤炭企业联合起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实现统一采购和统一销售。各企业可以将自己的原材料需求能力与煤产品的供应能力联合起来,统一寻找供应商或客户,扩大整体在市场上的影响力。
4.可以方便各中小煤炭企业寻找潜在的供应商和客户。通过互联网全国各地的供应商和客户都可以了解中小煤炭企业群内各企业的原材料需求情况和煤产品销售情况,方便中小煤炭企业群内各企业寻找新的合作伙伴。
5.可以促使中小煤炭企业获得与煤业集团同等的竞争环境。在互联网环境中,中小煤炭企业的煤产品将会与煤业集团的煤产品同时在网络环境中出售,可以避免传统营销环境下由于中小煤炭企业规模小而在营销过程中被歧视现象的发生。
三、相关物流问题
目前,我国中小煤炭企业的原材料采购一般由企业自己与供应商签订订货合同后由供应商进行供应或通过企业自己的运输工具进行原材料的运输;煤产品的销售一般在企业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由企业自己将煤产品运送到客户处或者由客户自己将煤产品运走。这样每个企业都设有一支庞大的运输队伍,而每个企业运输队伍的利用率却不是很高,造成了企业资源的浪费。
在中小煤炭企业群建立电子交易平台以后,各煤炭企业可能联合起来统一进行原材料的采购或者统一进行煤产品的销售,所以可以考虑在中小煤炭企业群成立一个物流配送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的工具是用于为中小煤炭企业进行原材料运输或为客户运送煤产品的车辆。由于物流配送中心可以通过信息管理中心的电子交易平台实时了解中小煤炭企业群各企业的营销情况,同时可以随时与各企业及其供应商和客户进行联系,所以由物流配送中心来集中统一承担原材料或者煤产品的运输可以大大降低各企业的经营成本。在中小煤炭企业群建立电子交易平台后,由物流配送中心对各企业进行原材料配送的物流过程如图2所示。
由图2可知,中小煤炭企业群物流配送中心承担着煤炭企业群内煤炭企业联合统一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配送,也承担着各煤炭企业单独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配送工作。
在中小煤炭企业群建立电子交易平台后,由物流配送中心承担对客户煤产品的运输工作。其配送的物流过程如图3所示。
由图3可知,中小煤炭企业群物流配送中心承担着煤炭企业群内煤炭企业联合统一向客户销售煤产品的运输,也承担着各煤炭企业单独向客户销售煤产品的运输工作。
四、后记
目前,由于中小煤炭企业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管理层次参差不齐,在短时间之内实现中小煤炭企业群电子交易的构想可能还不太现实,但随着电子交易在我国的迅速发展,煤炭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相信这一天很快就会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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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品电子交易;银行资金;管理模式;问题和对策
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形成主要是以商品交易的网络平台建设为基础而出现对众多大宗商品进行大批量交易的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同普通的第三方交易市场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是在交易的商品上,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价格波动较为频繁,且商品标准化程度较高,在服务内容上也主要以现货交易为主。这种特性就决定了商品电子交易银行的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国内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逐步扩大,交易的商品种类丰富,交易的金额大大增加,商品电子交易对银行的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业银行如何通过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模式推动商品电子交易的资金管理,已经成为当前相关机构和诸多经济学者关注的重点。因此本文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通过银行资金管理模式的分析,提供未来商品电子交易银行资金管理模式发展的策略,为我国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合理运行提供理论支撑。
一、商品电子交易银行资金管理概述
(一)资金管理模式的产生
我国商品电子交易银行的产生主要是借鉴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运营经验,在各大商业银行的资金业务中形成的一种为商品电子交易提供资产委托的业务模式。这种模式出现的主要目的是对电子交易的资金进行安全管理,避免出现资金挪用的问题。具体的管理流程是,在电子商务市场活跃发展的时候,在进行商品交易时,银行会协助交易双方代为管理交易时所需的资金,当商品顺利的实现交付之后,银行便会根据买方的要求将实际的货款交付给卖方,从而实现资金运作的安全性,当前得到越来越多行业的交易商的认同。
(二)资金管理模式的界定
商品电子交易银行的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是指,银行在建立有效的资金监管模式下,银行将担任电子商品交易商的资金管理主体,通过银行会计工作的服务,将电子商品交易商的结算资金、交易保证金以及交易商自有的资金全部放在银行进行监管。在商品电子交易时,商品交易市场会根据其运作的功能使商品买卖的双方达成交易协议,并对交易双方的交易商品交割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当双方完成交割之后,便会对委托资金管理的商业银行递交结算支付的命令,银行便会向卖方提供结算资金,并递交买方保证金结算的账目明细,银行通过账目核对、账户出账控制、账目查询机制等服务,有效防止电子交易市场中资金挪用的问题。
(三)银行资金管理模式
当前,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我国商业银行推出了许多具有银行特色的商品电子交易资金管理的服务模式。如中国银行推出的“中银E商通”的服务,主要面向的就是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资金管理,可以为客户提供资金监管、资金出入状况查询、资金结算等服务;另外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就是将银行看做是第三方服务的主体,为商品交易的企业提供在线资金结算的服务;再比如中国工商银行推出的“冻结支付模式”,主要的服务功能就是,当会员客户在网站上下达订单之后,利用银行网络平台冻结资金,等到交易结束之后,在将冻结后的资金进行解冻,然后将资金结算给卖家。
二、商品电子交易银行资金管理模式存在的缺陷
银行作为重要的第三方资金管理结构,与普通的市场监管模式和公司自行资金监管模式相比具有巨大的存在价值。具有巨大的专业性和安全性特征。但是纵观我国银行发展的实际来看,对于商品电子交易的资金管理依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有两种主要的不足:对交易资金的实际运行状况的监控力度不足。当前对于商品电子交易资金的监管,许多银行还不能对交易资金的运行状况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只是在交易市场发出资金清算的指令之后,对全部的交易资金进行控制和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交易资金的挪移留下安全隐患。通常情况下,客户在银行管理交易的平台上看到的是虚拟的保证金,因此不能直接的监测到保证金是否发生挪用现象。另一方面银行也可以通过利用虚拟资金来获取收益,严重的损害了客户的利益。T+N的账目核算模式,容易产生资金沉淀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银行为了避免交易风险,会采用T+N的模式对账目进行核算,也就是T日(日终)银行与市场进行账目清算和对账的模式。这种模式通常在交易过后的N天之后,客户才能对交易的资金进行转出操作,在这N之中出现的利息归属问题,还没有得到明确的规定。从另一方面体现银行资金管理的机制的漏洞。
三、优化商务电子交易银行资金管理模式的对策
(一)加强资金流向控制,实现交易的透明化
目前,银行在商品电子交易的资金管理中的作用依然停留在资金清算和支付的职能上,而对资金的实际流向缺乏必要的监管。因而银行的资金管理模式在未来的发展中,要将资金流向的监控看作是资金管理的主要发展方面。银行作为资金的管理服务者,不仅要通过自身合理的管理保障电子交易的顺利运行,同时也要通过监管措施,对交易资金的流向进行监督。可以利用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将资金的流向问题及时的汇报给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或者交易商,实现交易资金的透明化。
(二)加强银行资金管理预警机制建设
所谓管理预警机制,就是通过预先的风险监测,及时为管理方提供风险警示的制度或机构的总称,从而实现信息的预先和反馈,以利于监控方及时的做出管理调整和风险应对。因此银行在商品电子交易的资金管理中对于交易商和电子交易市场容易出现的资金挪用和私自操作的问题,银行应该事先收集历史交易信息,并通过技术支持对各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并在银行管理系统中设置一定的资金运行限制,如果出现资金非法操控的现象,系统就会对交易金进行限制,并通过信息传递的方式第一时间通知给银行服务器,这一预警机制的建设,会进一步的完善银行的资金管理,有效的控制银行资金管理的风险。
(三)完善银行资金管理的法律和制度建设
相对于传统的C2C和B2C的银行资金模式,商品电子交易的银行资金管理仍然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因此不论是在相关的监管机制上还是在法律依托上,都存在一定的滞后现象。因此对于这一问题,首先国家应该对现行的商品电子交易的银行资金管理政策进行调整,补充相关资金监管的法律和法规,对现有的不适合商品电子交易银行资金管理的法律进行修订和调整,同时可以根据当前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提出新的银行资金管理的法律和制度。其次银行也应该根据资金管理的问题,制定内部管理控制的制度,依托国家政策调整的目标,从技术上、人员建设上、制度保障上等多方面措施优化银行对商品电子交易的资金管理。
四、结束语
综合来看,依据国内经济平稳发展的背景,我国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也将迎来巨大的机遇,这无疑给银行的商品电子交易资金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银行的资金业务服务业将迎来巨大的机遇,基于这种现象,银行必须完善资金管理模式,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实现银行管理运行的持续化发展。
作者:吕金莲 单位:中经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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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授课教师年龄递增,旧有的培训技能,也会遇有阻碍,这种不佳的状态,不利于同学选取适宜的锻炼类项目。教师在年龄递增后,习惯回避掉接续性凸显的技巧动作,而惯常选取单纯动作去为同学演示。对难度凸显的那些动作细节,惯常经由讲解,而不是经由演示,去让同学明晰。这样的状态下,体育素养偏高的那些同学,还能发觉到关联的授课要点,然而,体育根基偏弱的那些同学,很难在短时段内,把握到教师讲解内含的多种要素。要获取到某一难度偏高动作内含的要素,教师就应耐心去传递动作带有的要点,并予以真正的演示,以便衔接动作配有的流程。在这样的框架内,教师负责认知的单一传递,而同学只能接纳听到的动作内含有的相关要点。因此,要让同学明晰精准的体育动作,教师应配有很高的演示水准。如果教师没能了解这些持续类动作含有的规则,那么讲解给同学的动作内含有要点,就缺失了真实性,让同学存留了很含糊的总括印象。有的教师,本身不会演示很精确的授课动作,这就误导了同学,让同学明确一种偏差的动作规则。有的教师,还会回避掉自己也不擅长的那些成套授课动作,只为同学展示出很熟识的那些动作。这样的弊病,也缩减了授课实效。
2对应用路径的解析
2.1创设对话路径
电子仪器配有很多按钮。点击这些预设的机器按钮,仪器就会供应很详尽的动作解析,协助同学去查验自身动作。创设出的新颖对话路径,融汇了对话及娱乐的课堂特性,有助于深化同学的体育认知,又能激发他们潜藏的科目爱好。电子仪器协同下的体育课,凸显了互动优势。授课教师,可依循课本内的原理及预设的培养目标,制作出电子仪器搭配的课件,这就便利了同学与电子设施的互通。在解析各类别的动作含有的规则时,可选用电子仪器能放映出的课件,预设出交流框架下的成套性练习。同学录入了动作流程后,电子仪器会为同学解析答案,辨识出答案本身带有的准确性,并给同学互动框架内的提示。
2.2修正同学动作
同学要比对自身动作与很规范的动作,就应借助电子仪器,去考量自身动作的精准性。在查验录入仪器的那些动作同时,同学会查找出自身存留着的差距,这样一来,他们就能改变那些不够标准的惯常动作。这种路径,很适合那些体育素养不好的同学,因为电子仪器含有很强的辨识能力。体育素养不佳的同学,很难认知自身动作的弊病,因此,他们要借助精准的电子仪器,解析现存的动作差距。
2.3模拟精准动作
带有很多约束的模拟动作,可协助师生,去辨识某一类别动作含有的要领,同时凸显体育技巧潜藏的关联。电子仪器经由计算,描绘出体系含有的指令。此外,电子仪器,还可依循体育科目固有的定律,去模拟多样的运动轨迹。例如:教师在解析投篮这种精准动作时,选用特定类别的电子设施,可协助师生领悟到动作遇到的惯常阻力、投篮的精准速度、初始的篮球投掷速度、初始的预设抛出角度等。依循电子框架下的解析渠道,同学就能分析出投篮动作含有的潜藏关联。
2.4播放新颖画面
选取电子设施,能够依循同学需求,去放缓画面播放的真实速率。可以预设同步属性的人工解析,让同学更加明晰画面含有的动作技巧,这就增添了体育授课的真实成效。解析大纲内要求的成套动作时,可依循要求,去移转画面,或者定格住重难点的那些动作画面。同学明晰了自己常会出错的那些要点后,才可以亲身去体验精准的体育动作。然而,惯常用到的挂图模式,很难获取到电子仪器配有的演示效果。例如:很多同学,都对跳远含有的侧重点很困惑。这是因为,跳远这种动作,包含着密切衔接的成套要点。教师在亲身去演示的过程内,无法凸显出慢动作情形下的跳远技巧,也很难在演示同时,搭配上对这种动作的解析;与此同时,同学要分析跳远的细节性画面,也只能借助电子类的仪器。可选取FLASH等,区分出多重的肢体动作侧重点;依循身体移转划过的轨迹,制作出可以被回放的趣味性动画片。在仪器的协同下,跳远动作的多样要点就被凸显。搭配上暂停、回放等多样的按钮,同学可以反复查验自己没能明晰的重点。课余时段内,同学还能再次播放这种动画片,增添动作印象。
2.5整合零散素材
选用电子类的教学仪器,能整合起总括的体育知识点。这样一来,教师就可以把零散的那些素材,归整到授课框架下,并经由电子仪器改造,把整合得来的素材,传递给同学。经由整合得来的授课材料,可被融汇到制备出的电子课件内。电子仪器,会包含多样的按钮,也可搭配上适宜的文字解析、关联的视频等。这就可以延展体育课现有的内涵,同时提升授课成效,以便激发同学兴趣。同学若模仿这些电子仪器配有的图例动作,就可获取到精准的认知。
3要注重的事宜
从现状看,很多体育科目教师,存留着旧有的认知。单一框架下的肢体锻炼,还是被看成全部的授课侧重点。很多的师生,没能接纳电子教学仪器这种新颖技术。只有吸纳了微机辅助架构下的体育授课流程,才能提升这一科目含有的直观性,让同学感受到这一科目带有的乐趣。经由反复摸索,同学会辨认出自身的误差性动作,并明晰正确动作。有的院校已经接纳了微机仪器,但是,在遇到真实的讲解流程时,同学还是习惯了倾听单一的认知灌输,没能主动去借助电子仪器,提升体育成绩。同学要改造这种认识,接纳新颖的学习设施。
4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