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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食品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2-04-22 02:37:39

序论:在您撰写冷链食品防控工作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冷链食品防控工作方案

第1篇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组及职责

县局物防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检查组、后勤保障组、综合执法组4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明确事项的交办;负责汇总局物防组每周工作推进情况;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现场检查组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本辖区的“重点主体”“重点产品”开展全面摸排、检查;负责组织对重要溯源倒查情形的核查;负责检查结果的及时有效报送。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公务车辆使用、信息专报和编发局物防组工作信息简报;负责汇总每日信息数据。

(四)综合执法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负责组织对大案要案的督办查办;负责全县案件查处情况的汇总统计和分析研判。

三、工作要求

(一)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提前报备制度

自文件之日起,凡是从异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辖区基层市场监管所报备。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名称、数量、批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承运企业信息等。由后勤保障组通过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报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二)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

根据疫情发展,结合我县实际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以下简称总仓)。总仓设立前,要加大对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现场检查组负责监督指导市场开办者、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把握“五个不得”,没有海关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落地核酸检验的,不得上市销售。总仓设立后,所有进入县内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部进入指定总仓。总仓只能存放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与

其他食品混存混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简称“三证一码”)对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一律不得进入总仓。

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需要采取扣留等强制措施的,应及时报县局物防小组组长,经组长批示后采取相应措施。

(三)加强农村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现场检查组要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大集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冷链食品,排查农村大集、食品经营单位冷链食品进货查验情况,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四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结果报告单》和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等相关资质。

(四)信息报送机制

第2篇

一、加强疫情防控,切实抓好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切实提高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意识,《关于进一步完善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名单制管理的通告》(县应对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7期),并将冷冻食品经营主体信息通过微向社会公示;开展冷链食品经营者承诺制,与经营者签定冷链食品安全经营承诺书,共签订32份;开展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培训2次;组织卫健局、经信局、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召开冷链食品联席会议3次,建立冷链食品监管协调机制;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部署了今冬明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疫情防控工作;自8月起,每周三县疾控中心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冷链食品经营户及其环境、从业人员、快递及外卖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截止12月15日,环境采样共采集点74个,累计采样600个,冷链食品核算检测人员69人次,均为阴性;12月15日,完成对全县已登记录入“川冷链”平台的32户企业的核酸抽样检测工作;重点对10家药店开展发热、止咳和销售抗生3次。指挥部印发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防控工作方案》、《松素药品销售监测,其他药店也在开展销售监测;加强对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宾馆及其周边环境整治,落实环境通风与清洁、消毒、个人防护等措施,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出入超市、农贸市场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和定期消毒,及时提醒未佩戴口罩的顾客带好口罩等防疫规定;市场监管局培训“川冷链”平台操作1次,全县32户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纳入平台管理,县长亲自带队检查冷链食品安全1次。发放“佩戴口罩”温馨提示1500余份。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督导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监管

秋冬是举办农村家宴的高峰期,今年省修订了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办法,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安全意识,我局拟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今冬明春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协管员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一次,培训人员89人。开展专项监管督查工作1次,落实专人专卷,规范农村群体性聚餐备案管理工作;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承接群体性聚餐监管,制定完善“家宴承办备案表”,对辖区内承接家宴的大中型餐馆进行重点监管,收回家宴承办备案表50余份,开展现场检查3次,排查安全隐患1处,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开展三小备案监管工作

加强对小经营店、小餐饮店、小作坊监管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销售过期行为;整治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场所布局混乱、物品摆放无序、环境卫生差、人员着装不整洁、相关证照,帮助引导从业者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操作规范,生产经营场地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共检查三小经营店172户,排查安全隐患5个,对索证索票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全、场所消毒、餐具消毒不到位等隐患点进行了重点整治。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四、开展保健品专项整治

结合保健品五进活动,切实加强保健品专项检查和宣传工作,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强买强卖等违法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执法2次、整治不合格标签2批次、发放宣传资料3600余份。

五、 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

印发县肉制品专项整治三年工作方案,成立散装肉制品专项执法小组,切实加强散装肉制品专项监管,严格排查安全隐患。重点对散装肉质品标识标签、宣传引导、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经营行为。会同公安部门查处肉制品案件一件,目前已移送公安部门。抽检散装肉制品21批次,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散装肉经营户89户次,有力规范了散装肉制品经营行为。

六、 切实推进不合格食品查处工作

第3篇

按照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会议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积极推动全县民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复工复产、个体工商户复商复市,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政务服务,开通绿色通道

全面推行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等登记制度,对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取消无规定之外的前置审批,支持尽快开门营业,对生产经营米、面、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个体工商户、店面,采取先证后核等方式,准予先行生产经营,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营业。

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模式

全面推行网上注册,实现线上办理、“零见面”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流程更加简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实现企业、个体户、农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压缩到个5工作日,食品小经营(小餐饮)等实施承诺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分区分类指导,有序复商复市

积极指导帮助生产经营防疫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确保正常生产运行。各市场监管分局鼓励指导辖区餐饮店、药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关键场所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尽早开门营业,保障群众需求。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实施网格化监管,采取定责、定岗、定人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严肃问责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秩有序。

二、领导小组

成立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监督所、稽查大队负责人为组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任务分工

市场监管局全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5个工作组,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的监管。

(一)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监督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997家餐饮、各类食堂单位(含655家经营冷链食品)、4家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全市餐饮单位(含农贸市场)测温、扫码、戴口罩入店(场)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在扫码过程中发现健康码异常和来至高、中风险区域(国家)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制止入店,并上报有关部门。二是督促餐饮单位(含农贸市场)加强经营场所的消毒频次,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室内通风。三是监督餐饮单位(含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的管理、防护用具管理情况,从业人员上岗必须戴口罩。四是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排桌位,督促就餐人员做好防护距离,不得接待群体性聚餐活动。五是加强经营冷链食品的监管,严格检查冷链食品进货查验、外包装消毒和《市冷链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情况。六是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七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冷链食品监督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23家重点冷链食品经营单位、11家冷库(含5家第三方冷库)疫情防控工作,配合乡镇农村大集冷链食品的监管。一是建立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总仓,实施集中监管。二是加强冷链食品监管,禁止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按照“四个不得”要求对违规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或采购来源不明的国产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报备冷链食品。三是指导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做好货物外包装的消毒,并记录。四是监督冷链食品单位的从业人员、冷链食品、经营环境的防护、防控工作,场所、设备消毒记录情况。五是及时向市防疫部门报送从业人员和经营国产冷链食品情况。六是强化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督促使用“吉冷链”追溯系统。七是按照职责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确保农贸市场(超市)畜禽产品质量达标和去向可追,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八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药品防疫监督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126家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全市药店测温、扫码、戴口罩入店(场)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在扫码过程中发现健康码异常和来至高、中风险区域(国家)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制止入店,并上报有关部门。二是督促药店加强经营场所的消毒频次,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室内通风。三是监督药店严格落实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汇总上报登记信息。四是加强药品器械监管,保障药品器械质量安全。五是严厉打击废弃医疗器械的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六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物价管控监督组

工作职责:一是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负责全市商品价格监控,稳定物价,严肃查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违法行为。三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应急处置和生活保障组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宣传,印制各种宣传材料,对外宣传报道。二是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和预案,协调工作事项。三是及时收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实施日报制、周报制,向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四是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防控物资管理和发放工作。五是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六是承担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疫情防控工作与百姓生命息息相关,关系的旅游发展和社会稳定,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是要确保工作实效。严格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漏洞,对违规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该处理的要严格处理,确保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

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倩手”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持续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我局切实遵照望疫指秘(2021)1号文件精神,全力抓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品种,以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环节冷库为重点场所,以冷链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冻冷藏库房、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不间断、全方位的排查。

(一)冷链食品排查情况。自3月份以来,我局共检查冷链食品经营户294户次,排查冷链食品137批次,排查出进口冷链食品9批次,收到新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报备5批次。上述排查出的进口冷链食品,我局积极联系县疾控部门第一时间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全部未阴性。

(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使用情况。4月20日,我县已完成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4月21日,我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正式投入运行。4月25日,710KG进口冷链食品首次完成入仓;经核酸检测合格和预防性消毒,已与4月26日完成出仓。

(三)冷链食品案件查处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冷链食品案件5起。

(四)冷链食品赋码情况。据累计,目前我县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进口冷链食品赋码32批次,所有产品四证一码齐全,全部录入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辖区市场所通过系统结合日常检查跟踪销售情况。

二、积极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完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精准施策,提高我县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我局积极开展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截至目前,我局个市场所通过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各类学校食堂308户次(含幼儿园),对学校食堂完成全覆盖检查,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单位68户次,县局联合县教育局督查学校食堂6家。

3月18日,安庆市市场局、教体局、卫健委、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对我县3所学校及1家校园周边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督查,相应督查单位已陆续完成整改工作。

三、积极部署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和《2021年安庆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于3月25日印发了《2021年望江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我局完成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4批次,全部合格,并全部完成公示。

四、积极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销售行为,解决当前保健食品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96户次,查处无证经营保健食品案1起,未按要求设立特殊食品专项销售案6起,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商家及时责令其整改到位。

五、积极开展农村食品隐患排查

为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积极开展农村食品隐患排查。

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42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961家次,检查各类市场16个次,立案查处过期食品案件6起,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件。

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我局制定了《2021年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风险防控监督检查计划》和《加强全县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2021年全县药械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2021年一季度以来,我局监管人员重点对疫情防控药械、两节期间常用药械品种及其他高风险产品进行了检查,加大全县零售药店巡查力度,对部分零售药店存在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药品销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截至2021年4月底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兼营)企业22家次,药械使用单位46家次,出动执法车辆108次,执法人员292人次,责令限期整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70家,立案查处11起。

第6篇

为了切实保证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西安赛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辖区区实际情况,我局以确保两个“零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零发生”、食源性兴奋剂事件“零发生”)为目标,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方面

一是基础筹备阶段。依据市局方案精神,认真制定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方案及相关培训计划和通知,今年2月24日,组织召开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培训工作会议,共同学习省局录制的十四运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视频及市场局十四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各监管所及各相关科室在3月10日前,已对辖区内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餐饮企业及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式培训,并将学习资料发放至各监管群内,要求企业自主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此阶段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培训对食品药品监管干部261人次,行业从业人员8156人次,第三方承检机构83人次,共计8500人次进行了培训。

二是在测试运行阶段。3月份根据市局下发的十四运测试赛保障方案,结合辖区特点,制定了辖区十四运测试赛保障方案,制定并下发区十四运期间清真类食品工作方案。

三是在日常监管工作方面,围绕食品生产及流通安全工作,重点从经营者证照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环境卫生,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供货来源合法性,食品及食材的贮存条件,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监管二维码公示、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了查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对车站、景区、商圈区域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美食街区、食品批发市场、商超、农贸市场等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频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餐馆、酒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全辖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

围绕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加强农家乐及农村集体用餐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及检查,积极向辖区7个养老院食堂从业人员普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区域经营户已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在辖区群众和餐饮单位中大力推广“文明餐桌行动”,通过张贴文明餐桌海报、发放文明餐桌桌牌等形式,让消费者在就餐的同时,潜移默化的了解并参与到文明餐桌行动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方面,严格按照“陕冷链”追溯系统要求,以“应赋尽赋、应扫尽扫”为原则,做好当前进口冷链食品首站、首岸信息录入、出入库登记、扫码、赋码工作,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我区“陕冷链”系统首站录入xx批次,首岸录入xx批次。组织辖区内餐饮经营户涉及冷冻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累计3749人次,重点行业人群疫苗接种1781人,接种率99.5%。此外,区局利用微信公众号以政策和措施宣传为抓手,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知识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和冷链食品经营者重视并参与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工作,强调冷链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营造全民参与的防控氛围。

二、药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一企一档”,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完善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一企一档”建设,药品零售企业建档xx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建档xx家;化妆品零售企业建档xx家;药品使用单位建档xx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建档xx家。同时,通过企业自查、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的风险点进行了排查。

二是狠抓专项落实,确保辖区药械化安全。严把疫苗质量安全。对全区23家(除5家部队单位)疫苗使用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督促各疫苗接种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规范管理。对辖区内药源性兴奋剂经营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一贴二查三建立”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以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为抓手,对辖区中药材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指导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全面自查,共检查无菌与植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7家(总数346家),医疗机构155家(总数240家),其中二级医疗机构9家,做到了二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对2家诊所因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予以立案警告。对辖区346家药店(自2021年1月起移交xx区部分企业后剩余药品零售企业234家)开展排查,对全区10家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的购进和使用情况及处方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行刑衔接。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严守药械安全底线。将严格制度落实、统一防控标准作为疫情防控防线的重中之重。在开业门店签订并张贴有关承诺和防控措施等,严格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制订《开业药店每日情况汇总表》,严格落实全省药品零售药店购买“退烧类、止咳类、抗病毒类、抗生素类”药物实名登记报送制度,对购药人员信息进行核查,确保“陕药通”上报购药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告诫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建立“区药店监管群”提升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和沟通效率。从2021年3月份至今共上报购买“四类药品人员353949人,其中购买退烧药品39473人、止咳药品54455人、抗病毒药品162560人、抗菌素药品97468人。截至6月30日上午10:00,辖区233家药品零售企业,全部上报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共有从业人员954人,应接种人员860人,已完成接种人员682人;已接种智飞第二针97人。只接种第一针29人(北京科兴20人,智飞9人),没按时进行第二针接种12人。

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特种机电设备专项整治。先后开展校园及周边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治理等6项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区、局两级《十四运特种设备保障工作方案及专项应急预案》;印发《xx区电梯隐患综合治理任务清单》,在春节、五一节等重大节日前在xx景区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演练;截止目前,共检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9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余人次,排查安全隐患8个,下发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8份,已整改隐患8个,隐患消除率100%。上半年共处理特种机电设备类投诉59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配合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建设局等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 、“群众满意度”、“法规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印发电梯警示标识5000套,对电梯安全知识和创文、满意度调查的宣传。争取xx市特检院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电梯的信息化建设。

二是扎实开展特种承压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特种承压设备工作规范化建设。召集辖区18家气体充装单位召开了2020年度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邀请专家针对企业自查自改的7项13条问题进行验收。完成所有计划检查的气瓶充装单位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年度检查工作,11家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及复核工作。为确保“十四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有序运行,于4月份召集辖区4家CNG、3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1家车用气瓶安装检测机构相关负责人召开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各单位就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好隐患事故排查等进行了书面承诺,现场签订《十四运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承诺书》。截止6月底,共开展检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0家次,联合区城市执法局开展行政约谈1次,科室组织召开行政约谈会2次,通过工作群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节日检查12家次。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各集中供暖站、学校、企业等单位对2家供暖企业及各企业供暖锅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供暖期间锅炉均能安全运行,保障辖区居民度过了一个安全、温暖的冬季。先后开展电站锅炉检验情况及风险提示自查整改、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一级二级风险点直接研判、车用气瓶检验机构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全区承压类特种设备基础数据普查工作,共检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0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9个,下发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隐患消除率100%。

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信息化。通过主动上门指导、视频通话等形式,快速帮助企业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计划接入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追溯平台,实现了设备高效运转、在最短时间内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保障了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利益的“双赢双促进”。

第7篇

一、主要做法

(一)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

1、制定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1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已组织召开7次专班联席会议,2次工作汇报会,2期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业务培训会,联合执法检查4次。主动形成联动联防机制,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

2、强化源头管理,严控外输风险。一是将进口冷链食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设置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1处,实施库长责任制,对冷库实行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确保冷库全覆盖、监管无漏洞、责任无死角。二是将冷链从业人员、经营户作为重点管理对象,批准核发异地采购冷链食品市场主体10户,实行“卡点查验、凭证放行”,目前完成报备异地采购冷链食品66次(户),涉及冷链食品13915件,108.355吨(均为国产冷链食品)。常态化对冷链食品开展核酸检测,目前共检测冷链食品从业人员177人(次)、环境样130个、食品样120个(均为阴性)。优先保障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现已接种疫苗19人,监管人员2人。三是切实履行进州首站查验责任。设立3个进州首站综合卡点,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首卡负责制”“人、物、车同查”,对进州冷链食品进行查验。截至目前,共计排查非冷链车160743辆,冷链食品运输车辆108辆,其中进入我县的冷链车56辆,发现处置问题4个,排查寄递物流国内件479825件,无国际件。

3、实行台账管理,精准摸清底数。全面摸排、真实掌握辖区内从事冷链经营数据,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掌握冷链食品批发商2家,零售店105家,餐饮服务137家,冻库37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1个,在交通运输局报备冷链运输车辆8台相关信息。组织对全县冷链经营主体146户开展了“川冷链”业务培训,指导190户经营户进行“川冷链”注册登记并录入冷链食品信息。自集中监管仓设立后,我县冷链食品经营户均未采购进口冷链食品。

4、常态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召开县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6次,指挥部会议31次,充分发挥结对认亲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等群防群控力量,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控体系。累计发放告知书、承诺书21406份,通过“冷库信息排查统计助手”小程序进行填报冷库信息37户,在农贸市场和餐饮店推行应用“天府健康通”场所码886户,冷链疫情防控知识基本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严格执法检查,加大打击力度。组织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冻库、运输物流等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12户次,责令停业整顿8家,查辑非法运输车辆7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起,无害化处理查获违规购买及运输的国产及进口冷链食品0.412698吨。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违法案件进行报道,制作新闻抖音小视频,以案说法,警示冷链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不断提高冷链食品从业者、经营者思想认识。

(二)推进“春雷行动2021长江禁渔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一是深入辖区乡镇开展长江禁渔,打非断链检查及宣传工作。检查过程中,重点对经营场所宣传标语和菜谱进行仔细审查,要求各经营单位对出现“长江野生鱼”、“野生河鲜”、“野生大渡河鱼”等禁用标语进行清除。共发放“县境内大渡河流域全年禁渔通告”54份,签订承诺书49份,清除含有禁用语的店招16处,没收含有禁用语的菜单13张,撤除“大河鱼”、“雅鱼”广告和菜单21处。同时处理网监线索1条,拆除含有“河鲜”字样的招牌1处,要求1户餐饮经营户变更带有“河鲜”字样的字号名称。二是联合县农牧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监督一违反禁渔通告捕鱼的个人放流大渡河鱼苗2000尾,鱼苗价值5200元。三是对县城区14户涉及水产品行业经营户开展“长江禁渔打非断链”专题行政约谈。针对经营户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要求立行立改、规范经营。

(三)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1、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一是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施工领域为重点,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检查8次,检查使用单位23家,完成现场检查app系统录入21户,下达监察指令书1份。对全县7家电梯维保单位开展节前安全约谈1次。二是开展长堤湾畔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对小区业主隐患告知和政府相关部门联动,张贴安全隐患通告及电梯检验通知各12份,责令停止使用电梯11台,并函告泸桥镇政府落实小区安全责任主体和电梯运行经费,做好小区维稳工作。

2、扎实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一是强化流通领域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监管。春节期间,重点对辖区的家用电暖器、暖风机、风暖浴霸等进行检查。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帐制度,严把3c认证产品市场准入关、流通关,坚决杜绝不合格3c认证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严厉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摸排,我县境内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有1家,未发现该企业采购并销售有用于燃放的“钢丝棉烟花”、冷光烟花及装有冷光烟花的“电子烟花”。三是开展电暖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家经营户的1批次产品,经检验该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对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经营户已立案查处,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61元。四是协同州计量检定测试所对城区眼镜验配行业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开展检定工作。对县人民医院和5家眼镜验配店的验光仪(共计6台),验光镜片箱(共计7箱)进行现场检定。

(四)扎实开展冬春旅游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整治会议,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投入到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来。二是采取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氛围。三是积极与抽检机构衔接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共抽取城区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等在售食品食用农产品30批次。其中蔬菜2批次、畜肉4批次、禽肉5批次、肉制品5批次、水果3批次、速冻食品(饺子、汤圆)3批次、饼干2批次、糖果2批次、菜籽油3批次、果蔬汁饮料1批次,结果待出。四是加大农村食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食品、侵权“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通过在日常监管中找线索、发动群众举报找线索、监督抽检查找线索、行刑衔接接收线索等方式方法,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有效打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五)开展疫情防控药戒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一是认真开展疫情防控用药安全行动。按照省、州、县指挥部要求,开展了7轮疫情防控药品重点检查,重点按照指挥部最新要求,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启用管控药品小程序监管。“安康码”小程序使用步入正轨,监管平台累计有10000余份管控药品销售数据,持续督导各药品经营企业及时审核销售数据,确保数据的实时性、有效性。二是以药品零售、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两大环节为主线,开展精麻药品、镇痛药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医疗机构是否按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以及gsp要求对药品质量进行管控,精麻、镇痛类药品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实名制限量销售、台账记录等。三是随着2021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集中开展了化妆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经营使用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是否索证索票等,初步检查了辖区内各大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同时并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力求做到经营户执法懂法守法经营。对辖区内每家企业,逐一开展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开展禁毒、重传疾病预防防控宣传各1次,检查药品经营零售企业及门店200余家次,检查医疗机构、诊所70余家,美容美发机构80余家次。此次检查,立案查处2起化妆品违法行为。

(六)开展价格行政约谈、规范价格行为净化消费环境

近日,陆续有消费者反映,在全省公务员招考期间,我县酒店、宾馆的住宿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接到反映后,立即对涉事酒店、宾馆进行检查,查看主体资质、明码标价等情况。经检查,投诉人反映属实,个别涨幅达302%。举行规范价格行为行政约谈会,对公务员考试期间涨价的5户市场主体进行约谈。一是通报投诉情况;二是组织学习价格处罚典型案例,签订《价格提醒告诫书》;三是要求与会市场主体经营中证照齐全有效、亮照亮证经营,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合理定价。执法人员从情、理、法的角度细致入微宣讲,帮助与会市场主体认识了自身的问题,表示知错即改,诚信守法文明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共同为“红城绿谷康养”城市形象增光添彩。

二、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