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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培训,其一是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其二是对老员工进行在职培训。
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规章制度,基本的岗位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基本的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工作。员工在职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干什么学什么,从实际出发、更新专业知识,学习新的业务和技术;
二、员工培训要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三、培训内容:
1、
员工培训主要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2、
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3、
专业技术人员如财会人员、厨师、工程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4、
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各自的实际工作能力;
5、
基层工作人员须学习企业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责任制和要求,熟悉宾客心理,学会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6、
其他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四、培训方法:
1、
专业教师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2、
本店业务骨干介绍经验,传帮带;
3、
组织员工到优秀的同行企业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五、培训形式:
1、
长期脱产培训。培养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使之成为合格的管理人员;
2、
短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上岗培训,或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
3、
半脱产培训。主要是专业培训,系统学习基础经营管理知识;
4、
业余培训。鼓励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各种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培训,并承认相应的学历。
六、培训档案:
1.
培训部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及时地将员工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成绩记录在案;
1.1 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1.2 适用范围
公司各层级员工以及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均适用于本制度,员工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个人薪资及岗位(含职级)调整的依据之一。另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实施的协调、监督及管理部门。
第二章培训需求与实施管理
2.1 培训需求的确定
2.1.1 公司整体培训需求的确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经较为充分的培训需求调研后,拟定公司年度培训需求分析报告,或将相关内容在年度工作计划中予以体现,报公司审核确认。
2.1.2 部门培训需求的确定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根据本部门现状和未来1~2年内的工作及岗位需求,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另对于阶段性或临时性培训需求,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或上报主管部门负责人。
2.2 拟定培训方案或计划
2.2.1 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并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全年拟计划实施的培训项目、培训形式、预计开展时间、培训经费等相关细则。
2.2.2 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拟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当期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应体现出本季度拟开展的培训项目、参训对象、项目责任人、开展时间、费用预算、培训目的等相关内容。
2.2.3 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人力资源部不单独拟定公司月度培训培训计划,但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月度工作计划中,应对本月开展和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阐述,并在工作中对相关细节予以落实。
2.3 培训方案或计划的审批
2.3.1 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年度培训计划,须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期间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计划内容进行调整,则在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
2.3.2 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如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有关内容或项目进行调整,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如涉及费用超过5000元的调整,须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2.4 培训方案的实施
2.4.1 人力资源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按季度培训计划开展、以人力资源部为实施主体的各类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附件1),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行政人事总监审核确认,其中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或参训人员为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须报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2.4.2 其他部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业务学习或相关培训活动,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门人员(含兼职讲师),则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对于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门人员外出参加相关商业培训,或邀请外部专家到公司开展相关商业培训,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2.5 培训时间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组织安排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尽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并兼顾培训对日常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对于有公司驻外人员参加的集中式培训,尽可能与公司有关会议相结合,以节省时间和费用。另如因综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时间开展的培训,对于参训人员,则不计为加班。
第三章培训方式及内容管理
3.1 关于培训方式
3.1.1 企业内训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的公司内部培训,由公司的内部兼职讲师主持或授课,培训对象也均为公司内部各层级员工。在有相关培训需求时,此类培训为第一选择,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备开展的条件,则可选择其他方式的培训。
3.1.2 外聘培训师或培训机构开展的企业内训
对于需要外聘培训师或管理咨询机构到公司开展实施培训项目或活动,一般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和组织。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则相关业务部门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培训师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培训需求及与对方联系情况,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3.1.3 外派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对于因公须外派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则派出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要求填写,注明培训时间、内容、费用等,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核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按3.5.3相关要求,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后参加相关培训。
3.2 关于培训的分类
3.2.1 新员工入职培训
3.2.2 员工在职培训
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每年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和学习。其中原则上要求普通职员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40学时,部门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50学时,部门经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60学时。
员工在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专业技能(含市场营销、生产技术等)、通用管理技能、职业发展与心态等方面的内容。采用外训和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进行。
3.2.3 关于员工外训
对于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的商业培训,属于员工外训(时间不超过30天)。外训费用超过2019元/人,脱产时间超过5天以上的,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其他情况须经总监层级以上管理人员确认后执行。
参加外训的人员受训完毕返回公司后,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受训总结和培训教材备案,方可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费用(培训费、差率费等)。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所涉及的费用及培训内容,在员工派出参训前确定是否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附件2),明确相关责任。
3.2.4 关于委托培养
因公司发展需要,对于部分关键岗位所需的经营管理或技术性人才,可以采用委托相关培训机构或院校培样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时间超过30天)。委托培养的人选须公司董事会认可同意,并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委培人员须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委培费用的承担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培训协议》(附件2)相关条款。
第四章内部培训讲师的管理
4.1 内训讲师的选聘与培养
4.1.1 内训讲师选聘流程 (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经理确认)
内训讲师的工作性质为兼职,即在公司内部开展培训活动,以不影响其自身的正常工作为原则,或尽量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培训工作开展计划,确定当年内部讲师的数量、专业方向,并在年度培训计划中予以体现,报请公司核准后,向公司相关部门内训讲师推荐信息。相关部门负责人推荐适合人选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确认,发放内训讲师聘书。
4.1.2 内训讲师的选聘标准
内训讲师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在相关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工作技能位于中等以上,无重大违规违纪历史,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4.2 内训讲师的级别评定
公司对内训讲师施行等级管理的办法,每年将根据内训讲师的工作能力以及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内训讲师须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课时总量。如全年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授课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或全年开发的课程数量不得小于3门,否则不具备次年晋级资格。
4.3 内训讲师课酬管理
公司将根据内训讲师当月经人力资源部认可并备案的授课时间,计发课酬。其中初级讲师60元/课时,中级讲师80元/课时,高级讲师100元/课时。
另对于内部讲师在部门内部开展的属于本职工作范畴的正常培训活动(如自营督导到办事处开展进行工作辅导或培训)不计发课酬。
第五章培训档案及记录管理
5.1 关于培训档案
5.1.1 培训档案的建立
公司开展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各类员工在职培训、员工外训、委托培训等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相应培训档案备查。
5.1.2 培训档案的内容
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审批表》、《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记录表》(附件3)、参训人员名单及出勤记录、培训教案(或教材)等相关内容,另对于部分培训项目,应附有《培训效果评估调查表》。
5.1.3 培训档案的用途
建立培训档案,是规范公司培训管理的重要措施,让各类培训均有相对完整详细的记录,避免重复培训,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培训档案也是公司对于人力资源部组织和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保证培训效果及质量的重要手段。
5.2 关于个人培训记录
5.2.1 个人培训记录的建立
对于公司主管及以上层级的人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其参加培训的情况,建立个人培训记录。
5.2.2 个人培训记录的内容
个人培训记录应包括《个人年度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4)、《培训协议》、结业考试试卷及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个人培训资料。个人培训记录与员工档案一并保管备查。
一、新进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对新进员工给予友善的欢迎,使他们有宾到如归的感觉。
2、介绍公司主要领导、同事、和工作环境,工作条件。
3、介绍公司的人事政策、经营理念、规章制度;着重介绍公司的给薪计划、升迁计划。
4、介绍所应聘的职务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技能特长、行为准则。
5、当场发放与其工作有关的说明书、考核标准与考核表,让他们有遵循的轨迹,依样去做,按部就班,将失误减至最少。
6、分组讨论,让新进员工畅谈各自的感想、感受;提出自己的点子或设想,疑问及要求;并请有关资料人士给予指导和解答。
7、现场参观,熟悉环境。实际操作,模拟训练。
二、老员工的培训内容及方法
1、首先应对老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思想和表现作一次调查,找到培训的重点或必要点。调查的方法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能力、素质、人际关系、知识、技术、态度。
2、调查了解之后,就必须针对重点进行再教育。教育的内容会有许多的不同,可从党见的缺点开始训练。老员工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缺点:(1)对工作部门整体性的工作内容理解不足,缺乏主动性;(2)忘记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3)对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够,总说“照着指示做,可以吧!”而不愿多投入。(4)时间管理不彻底。工作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这是工作准则。老员工因为在公司服务时间长,易产生惰性,没有时间观念。(5)人际关系处理不恰当、合作协调能力差、不服从主管指挥。
3、当公司每一项新的政策、新的制度出台时,应及时对老员工进行培训,以期达到自觉执行的目的,或对公司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趋势有较深的了解。第四条各种培训之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第五条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之参考。离职第一条公司希望所有员工在风采工作的经历是一段有益的经验,并希望所有员工都是本商场事业的合作伙伴。公司并不愿意解雇任何一位员工,但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会考虑终止与某位员工的聘用:一、自动提出辞职申请的;
1、培训内容
(1)员工培训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以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文件,政府法规,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提高市场预测能力、控制能力、决策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务人员、网络管理人员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的有关决策,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方法,从而提高专业技能;
(4)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知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5)基层工作人员须学习酒店及本部门各项的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职责和要求,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6)酒店的其他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业务培训。
2、培训方法
(1)由专业老师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酒店内部业务骨干介绍经验;
(3)组织员工到优秀酒店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3、培训档案
(1)酒店办公应建立员工档案,将员工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成绩及时记录在案;
(2)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的考核成绩应与工资、晋级、提拔任用相结合,对于取得优异成绩者酒店可给予相应的奖励;
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司员工的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3.3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
4.0工作内容
4.1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
4.1.1培训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
4.1.2培训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
4.1.3培训种类
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
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培训。
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
4.1.4培训形式
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
4.1.5培训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教育;
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
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
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
4.2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4.2.1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b、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
4.2.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
4.2.3在职员工业余培训
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c、凡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符合报考条件,可报考在职或脱产研究生。
4.2.4统一培训
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统一安排的培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时间及费用由公司安排和负担。
4.2.5外出培训
派往省外、国外有关单位和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派往国外考察培训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b、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年终考评为优秀;
c、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外语基础;
d、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4.2.6培训审批程序
员工确需参加某种培训时,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同意综合事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名手续。
b、申请书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或报考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费、脱产等情况,并将培训简章、申请书批件等材料交综合事务部备案。
4.3培训期间待遇及培训假期、费用处理
4.3.1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出国学习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3.2培训假期及费用处理
培训假期及费用,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a、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前培训,应在业余时间学习,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但考试时间除外。其培训、考试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b、员工接受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脱产学习(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年限与补偿协议,否则,应办理辞职手续。
c、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员工,其学习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部门副经理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d、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学费(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若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其所用学费由受训员工自理;
e、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和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其费用由公司负责。但受训员工本人因私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其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4.4培训结果的考核与反馈
4.4.1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与长远性投资,必须考虑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因此,员工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或提交个学结。
4.4.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或个人参加(一个星期以上的)学习期满,要有考核成绩或书面材料向综合事务部汇报。
4.2.3员工培训后的定岗,由综合事务部和业务部门确定,报经营班子批准。
4.5最低服务年限与赔偿费规定
4.5.1凡由公司出资录用和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具体标准参照下表或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执行:培训类别最低服务年限
出资录用和有偿分配的毕业生五年
各类学历进修五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者三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在1?3个月者一年
4.5.2服务年限从培训结束后上班的时间算起,接受多种培训的应累计其服务年限。
4.5.3凡公司派往境外培训的员工,出境前需与公司签订有关服务协议书。
4.5.4员工在一个劳动合同周期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按每超过三千元增加一年累计。培训费指综合费用。
4.5.5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服务期限未满,双方协议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按服务年限协议书中规定,赔偿培训费用后,方可离开公司。如本人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必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培训费。个人赔偿培训费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赔偿额=公司实付培训费总额×(1-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5.0附则
5.1本办法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为配合工厂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工厂的企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凡本工厂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3 各部门权责划分
3.1 人事行政科负责
1.制定、修改全工厂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工厂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工厂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工厂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3.2 各部门权责
1.呈报本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本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本部门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4 培训管理
4.1 总论
4.1.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4.1.2.凡本工厂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4.1.3.全工厂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1.4. 全工厂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并对全工厂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 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5) 常规类科目:a.工厂简介(包括工厂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职能等)
b.工厂制度介绍
c.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
d.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
e.其他
6) 专业技术类科目:
a. 经营和生产部门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
b. 适合工厂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
c. 项目管理流程与标准化训练
d. 其他
4.2.2 学徒方式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工厂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或新工人。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老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 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工厂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工厂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工厂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工厂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工厂技术类、经营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 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工厂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 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 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 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 培训计划的拟订
1. 结合工厂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行政科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工厂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工程处和工程项目部。
第一条培训目的
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企业的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提升企业整体素质。
第二条培训方法
培训分外出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外出培训包括脱产培训、专业培训、外出考察学习与经验交流等;内部培训包括公司和部门单位组织的学习、讨论、岗前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等。
第三条培训基本原则:
(一)岗位培训为主,拓展培训为辅
(二)内培为主、外培为辅
(三)培训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
第四条培训责权
(一)人力资源部
1、举办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
2、拟定、呈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制定及修改员工培训制度。
4、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
5、撰编与修改培训教材。
6、审议培训计划与具体实施方案。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和专业技术老师进行教育培训。
9、公司外培人员的审核。
10、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1、拟定各项培训计划费用。
(二)各部门、各分公司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度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荐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督导与跟踪受训人员,以确保训练成果。
第二章 培训管理
第五条培训计划
(一)各部门、各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编制成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三)各部门组织培训时,需发生费用的,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不需发生费用的,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条培训类别
(一)岗前培训:所有新员工要进行不少于二个工作日的培训。培训的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企业文化、质量方针和目标。
2、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3、岗位职责。
4、注意事项。
(二)换岗培训:
培训的内容:
1、新岗位的岗位职责
2、新岗位的岗位技能
(三)在职培训:
在职员工的培训,是以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工作行为,强化企业管理,构筑和谐企业为目标。
第七条培训形式:
(一)早会:有条件的项目部应实行早会制度,开工前集合10分钟,作一天的工作安排,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现场教育。
(二)会议:总部每月一次办公会,各部门、各分公司每周一次周会,要求有记录。
(三)专题讲座:为使培训经常化,公司实行电子媒体培训模式。
(四)岗位培训:员工参加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逐步实现持证上岗率100%,并要求员工有多个岗位资格。
(五)师带徒:对新招的应届毕业生,指定专门师傅进行传、帮、带。
(六)派外培训:
1、员工参加派外培训,均需填写个人外派培训申请表,经批准后方能参加。发生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需签订培训协议(以完成某项工作或工作多少年限)。
2、派外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受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送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亦应记录于受训资历表。
3、派外受训人员应将受训所获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并举办讲习会,担任讲师传授有关知识。
(七)业余学习:
1、员工业余参加学历学习,学习结束后,应将毕业证复印后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可获鼓励奖500元。
2、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各类杂志投稿,凡被采用,公司将按所得稿费相等数量的金额进行奖励。
3、公司鼓励员工报考、报评与岗位相符的职称,通过后报销考务费可评审费(不报销相关培训费)。
第八条培训经费:
(一)员工培训经费是指用于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费用,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下列项目:
1、外聘教师授课费
2、公派外培费用
3、购置教学用的一般器具、仪器的费用及修理费
(二)培训费用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第九条培训纪律:按公司要求须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缺席或迟到,每缺席一次扣款50元,迟到一次扣款10元。
第十条培训成绩:培训结束,通过考试或提交培训体会报告、问卷答案,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培训档案管理
(一)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培训档案,档案资料有:
1、培训计划
2、员工培训登记表
3、培训教材
4、培训试卷、学习心得
5、培训考试成绩
(二)培训教材长期保存,其它资料保存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