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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建设论文范文

时间:2023-01-25 17:51:10

序论:在您撰写规范化建设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规范化建设论文

第1篇

1血站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

首先血站档案管理是无偿献血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近年来,血液的临床使用量持续增加,与此同时血液采集及供给过程中涉及到的原始数据需求也日益强烈,若归档不及时、资料缺失严重,那么将直接影响到临床应用效果,而血站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能够对献血者的基本资料、献血时间、献血量等进行详细的统计,为临床用血提供参考,同时助推无偿献血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血站档案规范化管理能够确保输血纠纷各方合法权益的实现。近年来,由献血、输血引起的医疗纠纷逐年增多,部分患者输血中会出现不良反应或感染某种血液传播疾病等,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血站档案记录将能够作为原始档案对各方责任进行判断。另外,血站档案管理能够为临床用血尤其是稀有型患者用血提供保障。当出现稀有血型患者输血时,可以从血站档案中查询相关血型记录,迅速确定合格的献血者,为患者的治疗争取时间。除此之外,我国《献血法》明确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能够享受双倍免费用血[2],凭献血证便能够享受用血报销,一旦献血证丢失,将无法补办。而通过血站档案查阅则能够查询到献血者的相关信息,为献血者提供便捷的服务。

2血站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档案管理意识薄弱

大部分血站档案管理部门在档案收集管理过程中,对档案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在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手段以及管理模式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对档案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这直接造成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效率低、利用率低等现象。

2.2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血站档案管理普遍呈现出管理分散、信息资源整体性不强等特点,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的。部分血站尽管建立了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然而更多是沿用医疗机构档案管理模式,实用性不强。另外,部分采供血人员在具体的工作中责任意识不强,容易出现填写错误、资料填写不完善等现象,为档案使用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2.3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当前,大部分血站档案管理工作未纳入到行政预算中,血站对档案室设备及网络化建设等的投入不足,大部分还停留在传统的单机整理模式,不仅信息量少,而且制约了档案的综合利用与开发。一方面档案管理信息化设备价格较高,血站内部所投入的预备预留资金少,制约了采购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血站采购人员对信息设备了解不足,所采购的设备整体质量不高,阻碍了档案信息化建设。

2.4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网络信息化时代,血站档案管理工作对管理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然而当前大部分血站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理论知识与管理水平有待提升[2],部分档案管理人员甚至身兼数职,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管理相对混乱。

3血站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策略

3.1增强血站档案管理意识

血站档案管理关系着无偿献血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着献血者、用血者双方权益的顺利实现,血站内部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血站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深入到血站档案管理实际工作中,体会血站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3]。通过讲座、集体培训等向血站档案管理人员传达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与价值,提升其责任意识与道德意识,更好地投入到血站档案管理工作中。

3.2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

血站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离不开领导的支持,相关领导要提升思想认识,结合血站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的血站档案管理制度,体现合格、安全、方便、保密等原则,与此同时要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实施效果进行反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拟定整改计划,并认真及时予以改进提升,进一步加强档案长效管理,严格执行各类档案法规制度和管理要求,充分开发利用各类档案信息,推动档案管理与业务发展的同步提升[4]。

3.3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基于当前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血站档案管理要与时俱进,从业务档案信息入手,加强血站档案的信息化建设,①要使用新的档案管理软件取代原有的单机版管理模式;②要加强三大数据库建设,即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建设[5];③做好档案开发利用,积极创建各类编译材料档案,充分利用信息资源,提升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为采供血工作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3.4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素质

人才是确保血站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必须加强对血站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在招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时,要结合血站档案部门的工作实际,选取具有较高专业能力及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档案管理工作,与此同时,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业务标准,并定期进行考核。另外可以组织参观优秀档案管理单位,使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能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加以弥补,确保档案管理的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位

4结语

新时期,社会对血站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血站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直接关系到民生,关系着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更关系着临床用血的体验,因此,必须认识到当前血站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发挥血站的社会作用与价值。

作者:郑万森 袁远 韩秀彩 单位:潍坊市中心血站

[参考文献]

[1]冯海魂.浅析中小城市血站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14(2):111.

[2]曹志刚.襄阳市中心血站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的做法与体会[J].临床血液学杂志:输血与检验,2013,16(2):269-271.

[3]李建华,黄会武,杨雪松.研究新时期血站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创新发展[J].中国保健营养,2015,25(15):164-165.

[4]郑克芬,ZHENGKefen.浅析血站电子档案管理采供血业务的安全性[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34(30):184-185.

第2篇

1建立生产档案的必要性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生产作为种子生产经营的重要部分,建立生产档案,有利于保证基地制种、加工环节的溯源,保障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购买者各方的利益。有利于国家关于种子工作建立生产经营档案部署的实施,有助于推进种子生产管理法制化。其次,玉米生产档案是生产活动的原始记录,承载着重要的生产活动信息和科研资源。进行有效的收集、立卷、保管、利用,有利于开发利用生产档案中的有用信息和原始数据。再次,玉米生产档案建设,对玉米生产的规范化管理有促进作用,是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加强基地制种、加工各个环节责任的层层落实。

2玉米生产档案分类方法

可按照玉米品种进行立卷,将每个品种基地制种、种子加工过程的记录进行整理立卷。在基地制种、加工活动结束后,整理工作记录便生成一个品种生产档案。每个品种生产档案可分为三个大类,即基地制种档案、加工档案、生产管理档案。其中加工档案按照加工工作的3个时期,即调入期、加工作业期、销售之前的贮藏期进行收集整理,即收集整理调入期工作记录、加工作业期工作记录、贮藏期工作记录三部分。

3玉米种子生产档案的收集内容

3.1基地制种档案收集内容

3.1.1品种信息记录作物种类、品种名称、亲本来源、亲本纯度。3.1.2基地情况记录生产基地名称、基地地力情况、基地地点、基地面积、按地块写明父本、母本前茬作物、总体隔离情况。3.1.3制种工作记录按照播种、花期预测与调整、母本去雄、人工辅助授粉、去杂去劣等工作环节记录日期和工作方法[2]。3.1.4产地气象及病虫草害记录记录生产时的气象情况和种子生产田间病、虫、草害情况[3]。3.1.5收获记录收获种子数量(kg);种子抽检质量结果包括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检验记录;检验负责人等。3.1.6责任单位记录生产负责单位和技术负责人都应记录在册,以备管理和查询。

3.2加工档案收集内容

3.2.1品种调入期记录调入日期、调入数量(kg)、包装规格;调入种子质量检验结果,即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检验记录;检验责任人记录;仓储责任人。3.2.2加工作业期记录种子加工作业情况,即按照晾晒烘干、脱粒、精选、包衣、包装等步骤分别记录加工方法、责任部门、责任人、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如有包衣要标明种衣剂名称和剂量;种子加工作业后情况,即以kg为单位记录加工种子数量、合格种子数量、不合格种子数量、损耗数量、不合格种子的处理情况、处理责任人;加工作业后种子质量检验记录及检验责任人[4]。3.2.3品种贮藏期记录需要记录贮藏地点、仓库类型、库号、堆垛方式、堆垛高度、贮藏时间,即入库时间和出库时间、种子贮藏期间温、湿度记录、4个月一次的种子质量检验结果记录、检验负责人、贮藏负责人记录等。3.2.4生产管理和品种实物档案生产管理档案包括《制种合同》《制种方案》及检验、检疫证明和其它需要说明情况的材料等。加工完成后的玉米成品需要装袋封存入档,以便检查核对等。

4生产档案收集时间

玉米种子生产过程由基地制种期、加工期组成。种子加工期由品种调入期、种子加工作业期、种子贮藏期三个工作时期组成。生产档案可在每个时期结束时进行收集;生产管理档案则按照随时收集的原则进行收集整理。随着每个品种的全部生产工作的结束,收集而来的材料就会生成一个品种的玉米生产档案。

5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六条中规定档案保存期限由国务院农业部、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暂未给出明确规定。建议暂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修正)第三十六条二款一年生品种生产档案可保存至该品种销售结束后2年执行。

6生产档案的管理

6.1库房及设施要求

生产档案的库房和设施要求与农业科研档案库房及设施要求基本相同。但品种实物可拍照留存,并在其后标明品种名称、规格、年份及储藏位置,照片与同一品种其它档案一同保存在生产档案库房中。品种实物档案则需要标记清楚生产档案卷号、编号,放置在低温干燥环境保存。建议有条件的单位存入低温冷库。

6.2生产档案制度化管理

以制度抓管理。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6环节。按照不同环节,分别制定管理制度,如生产档案的收集制度,详细规定出收集时间和收集内容;生产档案的保管制度,应明确库房环境要求、档案保管的四不原则(即不散、不乱、不丢、不坏);生产档案利用制度等相关制度。

6.3生产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玉米生产档案最终目的是服务科研、生产。随着信息化的纵深发展,提高生产档案利用效率,可以通过搭建数字信息化服务平台来实现。在草业研究所网站中增设作物生产档案栏目。生产档案栏目设置作物品种生产档案板块,该板块可根据权限,查阅品种的档案全文和档案目录;品种咨询板块,可对某作物品种提供在线咨询,以利成果转化;还可提取生产档案信息,设置品种制种板块,介绍不同品种的制种方法;设置品种加工板块等。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化与质量化也能得到有效提高。档案的数字化一方面可以保护档案原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快速检索,提高利用反应速度。通过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设置不同查阅权限,在保障档案服务效率化的同时兼顾生产档案的保密性[4]。

6.4生产档案的利用与编研

6.4.1问题溯源的依据生产档案是生产活动的原始记录,由于档案具有凭证作用,所以生产档案在制种、加工产生纠纷时,可以作为溯源的依据。6.4.2生产档案的成果转化每项科研活动的最终落脚点都在于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玉米生产档案也不例外。根据生产的逐项环节收集而来的档案材料,立卷入册就是一项玉米品种的标准化制种、标准化加工的技术母版。可作为育成的玉米品种配套技术进行成果转化,或者单独进行成果转化。在维护科技研究保密性的基础上,生产档案的内容越健全,标准化程度就越高。

7结论

玉米生产档案的建立有利于玉米生产管理的法制化。由于玉米生产档案是生产科研活动的原始记录,具有科学性。如何将玉米生产档案更好的运用于实践,完成成果转化的华丽转身,仍需后续研究加以充实改进。玉米生产的每个环节都是实现种子使用价值的重要环节。各环节的组织管理水平和效果均影响最终流向市场的种子质量与经济效益[5]。玉米生产档案的建立有利于玉米基地制种、加工环节落实责任、层层把关,逐项记录有利于玉米种子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为玉米种子产量的提高提供了管理保障。

作者:杜优颖 杨国伟 单位:黑龙江省农科院

参考文献:

[1]陆莹.浅析企业档案目标管理的实现[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5,3(2):57-58.

[2]杨敏,王相琴.种子生产与管理[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3.

[3]柴树桔,王冰林,张东起,等.加强种子档案管理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种子世界,2009(8):28-29.

[4]吴敬森.建立于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之我见[J].种子科技,2008(5):14.

第3篇

关键词: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议;对策

统计基础工作的扎实程度决定着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程度直接关系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的规范化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实现统计管理规范化、业务流程标准化、任务落实制度化、统计调查法治化、统计人员专业化和统计手段现代化工作机制,成为目前摆在各级统计机构和每一名统计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谈几点浅薄的感悟和认识。

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1、部分调查对象的认识偏差导致配合程度偏离。一方面存在“七分统计,三分估计”的陈旧观念依然在某些统计对象的脑海里存在,调查对象为了某种利益的驱动,导致他们对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产生偏见,或者怕泄露自己的实底有意虚报或瞒报,故意不提供真实的第一手统计资料,人为地造成了统计基础资料来源的渠道受阻。另一方面基层单位报表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比较差,基层源头数据搜集难度大。每当临近报表送审时间,县(区)级统计机构的工作人员就开始电话催表,一两次还不行,得反反复复才能把报表催到手,无论是定期的报表还是抽样调查表,催报难度及花费时间和精力远远大于报表录入处理分析过程。

2、基层统计机构力量薄弱,特别是县(区)、乡镇两级统计机构承担的统计任务与人员力量过分悬殊。目前县(区)、乡两级统计机构承担了大量的统计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任务,特别是上级统计机构局、队分设后,县(区)级统计局在原有的在职人员和工作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必须同时承担上级局、队安排的统计业务和调查任务,人员配备和力量与统计工作量之间矛盾日益突出。

3、基层统计人员素质不能完全满足统计形势和工作任务的需要,一定程度上使基层的统计数据的质量受影响。按照统计工作对统计人员要求,真正达到会统计、会调研、会分析、会微机的“四会”标准的人员为数很不乐观,而懂政策经济、知法规、能统计、会预测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稀少缺乏。

4、基层经费紧张成为制约基层统计事业发展的“瓶颈”。除上级业务部门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外,统计部门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的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以保人员工资为根本,而满足统计基础设施及网络化建设的需要举步维艰。

5、统计执法举步维艰。统计违法行为多发生在为单位工作的行为上,一般都是对单位进行处罚,如果某单位受到违规处理,势必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二、对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的建议和思考

1、强基固本夯实统计基础。健全机构和人员是夯实统计基础的关键。一是不断完善壮大县(区)、乡统计机构,充实、培训县(区)乡统计人员,在筹备成立市级调查总队的基础上,应尽快考虑成立县(区)级相应的调查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加大对基层工作的督导力度,提高局、队统筹组织协调和统计业务能力,确保基层各项统计任务的顺利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对部门统计的指导和管理,理顺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使部门统计成为统计部门依靠的重要力量;三是搞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意识,强化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从业水平,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四是建议上级业务单位要加强统计报表的管理和各专业报表间的衔接,杜绝统计报表指标重复统计,不随意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2、质效并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重点从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简便性和适用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统计数据在统计信息的采集范围和内容含量上的完整性。要求统计调查覆盖的范围要完整,被调查对象的报表起报要完整。二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客观真实性方面的准确性。对基层报来的各类报表必须严格审查,是否按统计制度规定的指标填报,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准确,统计数据是否符合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等,从数据采集的源头把好质量关。三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时间价值上的及时性。以求真务实、不断创新统计工作的手段和方法,缩短统计调查与数据结果的间隔时间,以最快时间统计数据,建立和规范统计信息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四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使用过程中的简便性。一方面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部门统计资料,减少重复统计,最大限度地减轻社会调查负担。另一方面对外公布的各种统计数据、统计图表和统计分析文章,力求简洁、清晰、明了,要把枯燥的数据、专业的图表和术语转化为贴近现实、贴近大众的表达方式,便于各级领导、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理解。五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价值实现上的适用性。及时了解、掌握各级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情况,在调查之初就要考虑收集的统计信息是否有用,是否符合用户的需求,从而缩小统计信息供应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只有这样,才能生产出适销对路的统计产品,才能使统计数据发挥最大的效益回报。

3、转变理念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紧扣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题,主动搞好服务,及时反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服务的同时还要为企业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在开展统计服务和统计分析时,除要满足一定的数量要求的同时,更要注重分析的质量。服务的角度要准确,服务的内容要充实。对社会、经济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选题,做到分析问题透彻,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实效性。把握经济趋势、科学预测,由事后分析为主向事后分析与事前预警预测并重转变,改变过去单纯反映情况、提供信息的做法,在深入研究问题、提供实用有效的产品上下工夫。

4、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基础工作。一是以"五五"普法为契机,营造以法治统的良好氛围。借机造势,大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为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严格落实各项统计制度,是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条件。严格执行统一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继续理顺局内各专业业务关系,理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业务关系,理顺上下级统计机构间的业务关系,增强统计业务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互补性,逐步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加工、管理各环节的流程化管理,统计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的规范化、档案化管理,促进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第4篇

关键词: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议;对策

统计基础工作的扎实程度决定着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程度直接关系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的规范化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实现统计管理规范化、业务流程标准化、任务落实制度化、统计调查法治化、统计人员专业化和统计手段现代化工作机制,成为目前摆在各级统计机构和每一名统计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谈几点浅薄的感悟和认识。

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1、部分调查对象的认识偏差导致配合程度偏离。一方面存在“七分统计,三分估计”的陈旧观念依然在某些统计对象的脑海里存在,调查对象为了某种利益的驱动,导致他们对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产生偏见,或者怕泄露自己的实底有意虚报或瞒报,故意不提供真实的第一手统计资料,人为地造成了统计基础资料来源的渠道受阻。另一方面基层单位报表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比较差,基层源头数据搜集难度大。每当临近报表送审时间,县(区)级统计机构的工作人员就开始电话催表,一两次还不行,得反反复复才能把报表催到手,无论是定期的报表还是抽样调查表,催报难度及花费时间和精力远远大于报表录入处理分析过程。

2、基层统计机构力量薄弱,特别是县(区)、乡镇两级统计机构承担的统计任务与人员力量过分悬殊。目前县(区)、乡两级统计机构承担了大量的统计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任务,特别是上级统计机构局、队分设后,县(区)级统计局在原有的在职人员和工作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必须同时承担上级局、队安排的统计业务和调查任务,人员配备和力量与统计工作量之间矛盾日益突出。

3、基层统计人员素质不能完全满足统计形势和工作任务的需要,一定程度上使基层的统计数据的质量受影响。按照统计工作对统计人员要求,真正达到会统计、会调研、会分析、会微机的“四会”标准的人员为数很不乐观,而懂政策经济、知法规、能统计、会预测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稀少缺乏。

4、基层经费紧张成为制约基层统计事业发展的“瓶颈”。除上级业务部门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外,统计部门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的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以保人员工资为根本,而满足统计基础设施及网络化建设的需要举步维艰。

5、统计执法举步维艰。统计违法行为多发生在为单位工作的行为上,一般都是对单位进行处罚,如果某单位受到违规处理,势必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二、对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的建议和思考

1、强基固本夯实统计基础。健全机构和人员是夯实统计基础的关键。一是不断完善壮大县(区)、乡统计机构,充实、培训县(区)乡统计人员,在筹备成立市级调查总队的基础上,应尽快考虑成立县(区)级相应的调查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加大对基层工作的督导力度,提高局、队统筹组织协调和统计业务能力,确保基层各项统计任务的顺利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对部门统计的指导和管理,理顺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使部门统计成为统计部门依靠的重要力量;三是搞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意识,强化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从业水平,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四是建议上级业务单位要加强统计报表的管理和各专业报表间的衔接,杜绝统计报表指标重复统计,不随意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2、质效并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重点从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简便性和适用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统计数据在统计信息的采集范围和内容含量上的完整性。要求统计调查覆盖的范围要完整,被调查对象的报表起报要完整。二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客观真实性方面的准确性。对基层报来的各类报表必须严格审查,是否按统计制度规定的指标填报,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准确,统计数据是否符合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等,从数据采集的源头把好质量关。三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时间价值上的及时性。以求真务实、不断创新统计工作的手段和方法,缩短统计调查与数据结果的间隔时间,以最快时间统计数据,建立和规范统计信息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四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使用过程中的简便性。一方面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部门统计资料,减少重复统计,最大限度地减轻社会调查负担。另一方面对外公布的各种统计数据、统计图表和统计分析文章,力求简洁、清晰、明了,要把枯燥的数据、专业的图表和术语转化为贴近现实、贴近大众的表达方式,便于各级领导、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理解。五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价值实现上的适用性。及时了解、掌握各级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情况,在调查之初就要考虑收集的统计信息是否有用,是否符合用户的需求,从而缩小统计信息供应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只有这样,才能生产出适销对路的统计产品,才能使统计数据发挥最大的效益回报。

3、转变理念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紧扣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题,主动搞好服务,及时反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服务的同时还要为企业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在开展统计服务和统计分析时,除要满足一定的数量要求的同时,更要注重分析的质量。服务的角度要准确,服务的内容要充实。对社会、经济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选题,做到分析问题透彻,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实效性。把握经济趋势、科学预测,由事后分析为主向事后分析与事前预警预测并重转变,改变过去单纯反映情况、提供信息的做法,在深入研究问题、提供实用有效的产品上下工夫。

4、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基础工作。一是以"五五"普法为契机,营造以法治统的良好氛围。借机造势,大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为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严格落实各项统计制度,是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条件。严格执行统一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继续理顺局内各专业业务关系,理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业务关系,理顺上下级统计机构间的业务关系,增强统计业务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互补性,逐步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加工、管理各环节的流程化管理,统计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的规范化、档案化管理,促进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第5篇

统计基础工作的扎实程度决定着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程度直接关系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的规范化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实现统计管理规范化、业务流程标准化、任务落实制度化、统计调查法治化、统计人员专业化和统计手段现代化工作机制,成为目前摆在各级统计机构和每一名统计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谈几点浅薄的感悟和认识。

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1、部分调查对象的认识偏差导致配合程度偏离。一方面存在“七分统计,三分估计”的陈旧观念依然在某些统计对象的脑海里存在,调查对象为了某种利益的驱动,导致他们对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产生偏见,或者怕泄露自己的实底有意虚报或瞒报,故意不提供真实的第一手统计资料,人为地造成了统计基础资料来源的渠道受阻。另一方面基层单位报表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比较差,基层源头数据搜集难度大。每当临近报表送审时间,县(区)级统计机构的工作人员就开始电话催表,一两次还不行,得反反复复才能把报表催到手,无论是定期的报表还是抽样调查表,催报难度及花费时间和精力远远大于报表录入处理分析过程。

2、基层统计机构力量薄弱,特别是县(区)、乡镇两级统计机构承担的统计任务与人员力量过分悬殊。目前县(区)、乡两级统计机构承担了大量的统计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任务,特别是上级统计机构局、队分设后,县(区)级统计局在原有的在职人员和工作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必须同时承担上级局、队安排的统计业务和调查任务,人员配备和力量与统计工作量之间矛盾日益突出。

3、基层统计人员素质不能完全满足统计形势和工作任务的需要,一定程度上使基层的统计数据的质量受影响。按照统计工作对统计人员要求,真正达到会统计、会调研、会分析、会微机的“四会”标准的人员为数很不乐观,而懂政策经济、知法规、能统计、会预测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稀少缺乏。

4、基层经费紧张成为制约基层统计事业发展的“瓶颈”。除上级业务部门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外,统计部门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的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以保人员工资为根本,而满足统计基础设施及网络化建设的需要举步维艰。

5、统计执法举步维艰。统计违法行为多发生在为单位工作的行为上,一般都是对单位进行处罚,如果某单位受到违规处理,势必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二、对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的建议和思考

1、强基固本夯实统计基础。健全机构和人员是夯实统计基础的关键。一是不断完善壮大县(区)、乡统计机构,充实、培训县(区)乡统计人员,在筹备成立市级调查总队的基础上,应尽快考虑成立县(区)级相应的调查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加大对基层工作的督导力度,提高局、队统筹组织协调和统计业务能力,确保基层各项统计任务的顺利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对部门统计的指导和管理,理顺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使部门统计成为统计部门依靠的重要力量;三是搞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意识,强化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从业水平,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四是建议上级业务单位要加强统计报表的管理和各专业报表间的衔接,杜绝统计报表指标重复统计,不随意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2、质效并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重点从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简便性和适用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统计数据在统计信息的采集范围和内容含量上的完整性。要求统计调查覆盖的范围要完整,被调查对象的报表起报要完整。二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客观真实性方面的准确性。对基层报来的各类报表必须严格审查,是否按统计制度规定的指标填报,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准确,统计数据是否符合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等,从数据采集的源头把好质量关。三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时间价值上的及时性。以求真务实、不断创新统计工作的手段和方法,缩短统计调查与数据结果的间隔时间,以最快时间统计数据,建立和规范统计信息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四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使用过程中的简便性。一方面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部门统计资料,减少重复统计,最大限度地减轻社会调查负担。另一方面对外公布的各种统计数据、统计图表和统计分析文章,力求简洁、清晰、明了,要把枯燥的数据、专业的图表和术语转化为贴近现实、贴近大众的表达方式,便于各级领导、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理解。五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价值实现上的适用性。及时了解、掌握各级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情况,在调查之初就要考虑收集的统计信息是否有用,是否符合用户的需求,从而缩小统计信息供应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只有这样,才能生产出适销对路的统计产品,才能使统计数据发挥最大的效益回报。

3、转变理念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紧扣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题,主动搞好服务,及时反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服务的同时还要为企业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在开展统计服务和统计分析时,除要满足一定的数量要求的同时,更要注重分析的质量。服务的角度要准确,服务的内容要充实。对社会、经济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选题,做到分析问题透彻,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实效性。把握经济趋势、科学预测,由事后分析为主向事后分析与事前预警预测并重转变,改变过去单纯反映情况、提供信息的做法,在深入研究问题、提供实用有效的产品上下工夫。

4、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基础工作。一是以"五五"普法为契机,营造以法治统的良好氛围。借机造势,大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为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严格落实各项统计制度,是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条件。严格执行统一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继续理顺局内各专业业务关系,理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业务关系,理顺上下级统计机构间的业务关系,增强统计业务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互补性,逐步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加工、管理各环节的流程化管理,统计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的规范化、档案化管理,促进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5、多方培训强化统计人员素质。作为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工作的职责要求应该了解和掌握现行的方针、政策、经济发展的重心、核心和趋势;了解和掌握最基本的统计工作方法,知道怎样收集数据、怎样计算指标、怎样分析整理资料;了解和掌握统计信息网络技术。因此,全方位加大培训教育的资金、技术、人力投入和工作力度,造就一大批懂统计专业、会经济分析和计算机技术的人才队伍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请进来教与送出去学相结合等方式,使基层统计人员能够接受多层面的培训和交流,不断强化职业道德,形成依法统计理念,不断更新、拓展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能够比较准确分析和把握经济运行的趋势,熟练运用网络系统传递信息,才能保证源头数据不受干扰,做到准确、及时和到位,才能为提高数据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6篇

我国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如何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现实课题,亟待加以认真研究。本文以《人民调解法》及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司法解释”为主要法律依据,重点谈谈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几个主要环节的规范化建设问题。

一、保证人民调解工作主体适格应注意的问题

(一)调解组织主体适格的法律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已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从这些规定我们不难看出,这里所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符合《人民调解法》第七条之规定,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由此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才是上述“两个司法解释”确定的具有法律意义的适格主体。

(二)保证传统意义上的调解组织主体适格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之前,依《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建立起来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人员居住情况及人数,有的调委会还在村组(小区)设立了调解小组、在中心户(门栋)设有调解员或者门栋关照员。按照《人民调解法》第二章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要确保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主体适格,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调委会的产生应当依法进行。这就是《人民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的“推选产生”。有些调委会虽是“推选产生”,应属产生方式违法;二是调委会委员任期必须合法。调委会委员任期与村(居)委员会任期是一致的,现实中,村(居)委员会换届时,往往容易忽略调委会的换届工作,致使形式上不合法;三是调解员的工作程序应遵守法律规定。有些村组(小区)调解员负责调解纠纷达成协议后,没有以调委会的名义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者没有加盖调委会印章,一旦协议无法履行时,就很难实现“司法解释”的法律意义。

(三)设立新型人民调解员会时要确保其主体适格。新型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是指依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建立起来的行业性、专业性、地域性或者跨地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对这类组织的建立,《人民调解法》只有“参照”的要求,没作具体规定。那么,“主体适格”的“参照”应把握以下两点:一是调解组织的设立必须得到“认可”。设立新型调解组织应当由其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联合有关部门发文,并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二是形式要件必须合法。诸如固定的办公场所、明确的调解人员、规范的印章文书等应符合《人民调解法》的基本规定。

二、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规范应重视的三个环节

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的保证。

(一)要健全规范案件受理工作。人民调解案件受理程序由矛盾纠纷当事人申请或者调委员会主动介入而启动。无论是当事人申请调解,还是调委会主动介入调解,都必须遵守《人民调解法》第三条关于自愿调解的原则规定。实践中,有些纠纷当事人因对调解工作的不理解,并没有“自愿”意思表示,调委会主动介入后,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对于类似情况,我们应当视为“自愿”调解。无论是>!申请书》。如果申请事项应由国家专门机关管辖、不属于民间纠纷范畴的,调委会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指引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请。对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简单矛盾纠纷,当事人当场达成口头协议并履行完毕的,调委会都应当做好登记。应当特别提出的是,医疗、交通事故纠纷等新型调委会成立后,大量纠纷是以调委会主动介入启动的,当事人也愿意以这种简单快捷的方式解决纠纷,但调解过程中容易出现反复,因此调委会一定要注意形式要件的合法性,防止授人以“强制调解”之把柄。

(二)要健全规范案件调查工作。调查是纠纷调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调解是否能够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调查的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讲,调查也是一项“技术”和“艺术”含量都较高的工作。无论调解员的水平多高,都应当高度重视调查工作。由于调查的“技术”和“艺术”含量问题,现实中,调查没有也不可能有具体的规范要求或者操作规程,因此,调解员有很多自由发挥的空间。本文要讲的调查工作规范,主要是指调查的基本要求。首先,调查要依法进行。调查的方式方法、调查的对象范围、调查笔录的制作等等,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调查材料要经过“技术”处理之后,如关键让人提供的证词,要使之以“证人证言”的面目上升为证据。其次,调查要全面展开。调查不仅要在双方当事人中进行,还要在与纠纷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中进行,纠纷的全过程,甚至细节,都应在调查范围之内。第三,调查时要注意发现和固定证据。当事人为了自已的利益,有时会隐瞒证据,也有可能因法律知识欠缺而忽略证据。调查人员要善于发现这些忽略和被忽略的证据,并将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固定下来。最后,要认真甄别证据。按照证据规则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并分类整理。

(三)要健全规范调处工作。调处是人民调解办案工作的核心。人民 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要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讲究调解工作的艺术性。实践中,调解工作除了要依法组织开展外,还应遵循“四心”法:一是细心。对于难以定性的纠纷,要坚持“慎重对待、认真办理”的原则,保证矛盾纠纷依法准确定性,杜绝错案的发生。二是耐心。有些纠纷调解的时间长,缠手反复,调解协议难以保证最终履行,需要调解员经常回访,为此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有足够的耐心。三是信心。有些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多数往往处于情绪高度冲动、不计后果的状态。处理这类纠纷常常带有一定的危险性,这就要求调解员不能害怕,一定要机智、果断,要树立自已一定能成功制止纠纷激化的信心。四是诚心。涉及上访矛盾纠纷多数是在公与私、群众与组织之间产生。因此,在调解这类纠纷时不能只为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去应付上访者,而应树立群众观点,以诚心去处理问题,缓和、化解矛盾,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已的权益;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纠纷,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三、确保人民调解协议书法律效力的方法与途径

人民调解文书是记载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具体民间纠纷过程及其结果的文字资料。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是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证据效力的重要保证,也是健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在需要。

(一)要使用规范的人民调解文书。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20__年11月份,司法部专门下发了《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通知》。《人民调解法》颁布后,司法部又对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进行修改,于20__年12月31日下发各地使用。人民调解文书包括《人民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人民>!

第7篇

[关键词]方法措施统计基础

21世纪是知识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时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各种资讯息息相关,统计基础工作作为一种定量认识问题的工具,其作用日益增大,重要性俞益增强,统计方法已成为管理、经济、经贸、金融等许多学科领域研究的重要手段。统计基础工作是行政管理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之一,在行政单位中要求统计人员掌握统计资料搜集技能、统计资料加工整理表现技能、统计资料分析指标与统计分析方法技能、统计分析报告的撰写技能等统计基本技能,并能熟练运用以解决实际问题。然而,现行机关里对统计基础工作内容与实际结合少,抽象的理论原理讲述、复杂的公式推导和繁琐的统计计算过多,统计分析和计算仍沿手工计算和计算器计算。传统的统计方式已造成了统计人员对统计知识、统计方法的应用能力不强,且创新能力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的局面。

一、统计的作用

在偶然中寻求必然是应用统计的核心。所谓统计,就是通过有效收集、整理有用的数据信息,运用数理统计推断的原理,以部分(样本)推测全体(总体)的特性。通过测量、描述、分析产品特性的变化,形成数学模型,从而对产品过程进行监控,对质量变异提前预防,为降低产品缺陷和预防不合格的产生,特别是为质量改进指明方向。正如恩格斯所说,任何偶然性存在的场合,都受客观规律所支配,问题是如何发现并利用这些规律。统计方法作为一种为决策提供依据的工具,可以帮助人们进行数据分析,了解社会状态的分布情况,找出问题、缺陷及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服务的质量。原始数据不经过整理和分析,只是一堆“资料”,而有用的信息往往蕴藏在大量的数据之中,所以数据的应用是统计的前提,统计是整理和分析数据的工具。

二、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1.部分调查对象的认识偏差导致配合程度偏离。我国政府统计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而这一体制也在市政行业中得以体现。其缺陷是:统计工作量大,质量低,可利用资源低。在市政行业中,市政综合统计的地位没有得到充分加强,致使与各业务部门统计之间沟通不够、协作不充分,没有建立规范的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缺乏长期协作的信息互补。一方面存在“七分统计,三分估计”的陈旧观念依然在某些统计对象的脑海里存在,调查对象为了某种利益的驱动,使他们对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产生偏见,或者怕泄露自己的实底有意虚报或瞒报,故意不提供真实的第一手统计资料,人为地造成了统计基础资料来源的渠道受阻。另一方面基层单位报表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比较差,基层源头数据搜集难度大。每当临近报表送审时间,县(区)级统计机构的工作人员就开始电话催表,一两次还不行,得反反复复才能把报表催到手,无论是定期的报表还是抽样调查表,催报难度及花费时间和精力远远大于报表录入处理分析过程。

2.基层统计机构力量薄弱,特别是县(区)、乡镇两级统计机构承担的统计任务与人员力量过分悬殊。目前县(区)、乡两级统计机构承担了大量的统计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任务,特别是上级统计机构局、队分设后,县(区)级统计局在原有的在职人员和工作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必须同时承担上级局、队安排的统计业务和调查任务,人员配备和力量与统计工作量之间矛盾日益突出。

3.基层统计人员素质不能完全满足统计形势和工作任务的需要,一定程度上使基层的统计数据的质量受影响。按照统计工作对统计人员要求,真正达到会统计、会调研、会分析、会微机的“四会”标准的人员为数很不乐观,而懂政策经济、知法规、能统计、会预测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稀少缺乏。

4.基层经费紧张成为制约基层统计事业发展的“瓶颈”。除上级业务部门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外,统计部门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的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以保人员工资为根本,而满足统计基础设施及网络化建设的需要举步维艰。

5.统计执法举步维艰。统计违法行为多发生在为单位工作的行为上,一般都是对单位进行处罚,如果某单位受到违规处理,势必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三、对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的建议和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统计工作有了很大进步,但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得出的数据,反映了当前我国常规统计制度方法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第三产业、非公有制单位的常规统计方法亟待改革。所以笔者认为应从下几个方面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强化常规统计管理。

1.强基固本夯实统计基础。健全机构和人员是夯实统计基础的关键。一是不断完善壮大县(区)、乡统计机构,充实、培训县(区)乡统计人员,在筹备成立市级调查总队的基础上,应尽快考虑成立县(区)级相应的调查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加大对基层工作的督导力度,提高局、队统筹组织协调和统计业务能力,确保基层各项统计任务的顺利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对部门统计的指导和管理,理顺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使部门统计成为统计部门依靠的重要力量;三是搞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意识,强化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从业水平,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四是建议上级业务单位要加强统计报表的管理和各专业报表间的衔接,杜绝统计报表指标重复统计,不随意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2.质效并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人员完成了大量的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并不等于完成了统计工作,它只是完成了统计工作“量”的一部分。统计工作的根本是统计分析,通过统计分析完成统计工作“质”的部分,以揭示其“量”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重点从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简便性和适用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统计数据在统计信息的采集范围和内容含量上的完整性。要求统计调查覆盖的范围要完整,被调查对象的报表起报要完整。二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客观真实性方面的准确性。对基层报来的各类报表必须严格审查,是否按统计制度规定的指标填报,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准确,统计数据是否符合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等,从数据采集的源头把好质量关。三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时间价值上的及时性。以求真务实、不断创新统计工作的手段和方法,缩短统计调查与数据结果的间隔时间,以最快时间统计数据,建立和规范统计信息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四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使用过程中的简便性。一方面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部门统计资料,减少重复统计,最大限度地减轻社会调查负担。另一方面对外公布的各种统计数据、统计图表和统计分析文章,力求简洁、清晰、明了,要把枯燥的数据、专业的图表和术语转化为贴近现实、贴近大众的表达方式,便于各级领导、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理解。五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价值实现上的适用性。及时了解、掌握各级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情况,在调查之初就要考虑收集的统计信息是否有用,是否符合用户的需求,从而缩小统计信息供应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只有这样,才能生产出适销对路的统计产品,才能使统计数据发挥最大的效益回报。

3.转变理念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紧扣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题,主动搞好服务,及时反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服务的同时还要为企业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在开展统计服务和统计分析时,除要满足一定的数量要求的同时,更要注重分析的质量。服务的角度要准确,服务的内容要充实。对社会、经济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选题,做到分析问题透彻,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实效性。把握经济趋势、科学预测,由事后分析为主向事后分析与事前预警预测并重转变,改变过去单纯反映情况、提供信息的做法,在深入研究问题、提供实用有效的产品上下工夫。

4.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基础工作。坚持依法办统计,依法治统计,依法兴统计。要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要在开展一年一度的市政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同时,大力开展《统计法》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为统计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处罚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一是以“五五”普法为契机,营造以法治统的良好氛围。借机造势,大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为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严格落实各项统计制度,是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条件。严格执行统一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继续理顺局内各专业业务关系,理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业务关系,理顺上下级统计机构间的业务关系,增强统计业务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互补性,逐步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加工、管理各环节的流程化管理,统计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的规范化、档案化管理,促进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5.多方培训强化统计人员素质。目前许多统计人员理论知识欠缺,不会从大量的数据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以供决策者考,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这也充分说明了他们对统计工作的内容了解不够,或是对统计工作的性质认识不清。基层统计部门统计基础薄弱,既懂统计管理又懂统计业务和机应用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相当少。统计人员的素质如何,对统计信息的质量存在着很大程度的制约关系,人员素质高,统计信息的质量就会提高。作为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工作的职责要求应该了解和掌握现行的方针、政策、经济发展的重心、核心和趋势;了解和掌握最基本的统计工作方法,知道怎样收集数据、怎样计算指标、怎样分析整理资料;了解和掌握统计信息网络技术。因此,全方位加大培训教育的资金、技术、人力投入和工作力度,造就一大批懂统计专业、会经济分析和计算机技术的人才队伍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请进来教与送出去学相结合等方式,使基层统计人员能够接受多层面的培训和交流,不断强化职业道德,形成依法统计理念,不断更新、拓展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能够比较准确分析和把握经济运行的趋势,熟练运用网络系统传递信息,才能保证源头数据不受干扰,做到准确、及时和到位,才能为提高数据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6.加快信息化提升统计服务手段。科学的统计调查方法未能应用于实践。长期以来,市政综合统计和各业务部门统计一直使用全面报表统计方法,一表统到底,在统计的调查方法上,形式单一,难以及时反映新时期的新要求和新变,所以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功能、促进统计现代化建设必要保障和手段,同时加快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也是提高统计系统整体功能的物质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依托现有的硬件和网络资源,坚持统一、开放的原则,整合统计信息网络资源,构建统计信息服务网络互动平台,为领导决策、企业发展和公众需求服务。逐步向“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传输网络化,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服务社会化”的目标稳步迈进。

四、总结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当前形势下加强常规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管理体系。加强统计人员培训,加大统计工作投入,确保常规统计工作正常开展;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完善统计体制,健全指标体系,理顺数据采集渠道,进一步改进统计手段和方法,使常规统计工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文献:

[1]洪王是.浅谈施工企业统计管理创新[J].商业会计,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