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5 20:50:54
序论:在您撰写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首先算出期初材料成本差异额加上当月入库成本差异额之和;
2、其次再计算出期初原材料计划成本加上当月入库材料计划成本之和;
3、然后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额加上当月入库成本差异额之和去除以期初原材料计划成本加当月入库材料计划成本之和;
按照现行有关规范,利用计划成本法进行存货核算时,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按期结转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企业购入并已验收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贷记“物资采购”,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借记“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贷记“材料成本差异”。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企业,其基本核算程序如下:(1)企业应先制定各种存货的计划成本目录。规定存货的分类、各种存货的名称、规格、编号、单位和计划单位成本。除一些特殊情况外,计划单位成本在年度内一般不作调整。(2)平时收到存货时,应按计划单位成本计算收到存货的计划成本并填入收料单内,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作为“材料成本差异”分类登记。(3)平时领用、发出的存货,按计划成本计算,月份终了再将本月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进行分摊,随同本月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记入有关账户,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发出存货负担的成本差异必须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分摊。会计期末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将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调整为实际成本,调整公式为“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成本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随着材料的入库而形成,包括外购材料、自制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入库等;同时也随着材料出库而减少,如领用材料、出售材料、消耗材料等。期初和当期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应在当期已发出材料和期末结存材料之间进行分配,属于已消耗材料应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从“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企业应当在月份终了后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据以分配当月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例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2005年1月份“原材料”科目的期初余额56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期初借方余额4500元,原材料单位计划成本12元;本月10日进货1500公斤,单价10元/公斤,支付货款15000元,运输费500元,材料进项税额2550元,材料于11日验收入库;20日进货2000公斤,单价13元/公斤,支付价款26000元,运输费1000元,材料进项税额4420元,22日材料验收入库;本月15日和25日车间分别领用材料2000公斤。
以上计算和核算结果表明,材料成本差异率是4.99%。问题就在于4.99%在计算及结果的表现上没有规定方向,若上例的材料成本差异不是超支而是节约,计算出来的也是4.99%,仍然是同样的表现形式,但其经济意义却是相反的。正是因为核算规范中未明确规定借方或贷方差异应以正、负数区分列示,从而容易造成计算结果混淆方向。
通过将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方法与相关会计方法进行比较,可为材料成本差异率的方向性提供一定借鉴作用。
(1)与毛利率的计算方法比较。与计划成本法相比较,毛利率法在毛利为正数时计算的毛利率是正数,毛利为负数时计算结果是负数。由此可见,毛利率法下计算出来的毛利率是具有方向性的。毛利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分子中的销售收入小于销售退回与折让和销售成本之和时,计算出来的毛利率就是负数,相反则是正数。所以,毛利率是具有方向规定性的。
(2)与商品进销差价率的计算方法比较。零售价法中的进销差价率也是有方向性的。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商品零售广泛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这种方法通过设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进行处理,平时商品存货的进、销、存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记入“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期末通过计算进销差价率的办法计算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进销差价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例2]某商店1月份期初存货成本100000元,售价总额125000元。本期购货成本450000元,售价总额675000元。本期销售收入640000元。计算期末存货成本、本期销货成本、进销差价、进销差价率及已销存货与期末库存存货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640000×31.25%=200000(元)
期末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125000+675000)-640000]×31.25%=50000(元)
关键词:计划成本;暂估入账;材料成本差异
中图分类号:F2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许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都可能碰到一种情况:期初账面材料成本差异是借差,当期购入材料成本差异也是借差,(说明实际购价高于计划价)而由于成本计算的结果,造成月底账面却形成贷差(实际价小于计划价),说明当期多结成本,造成实际采购成本单价与发出成本单价偏差较大。
材料成本差异率调整当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是否准确是与月初库存存货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存货的成本差异、月初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存货的计划成本有关。前三个因素基本稳定,第四个因素存在下面变化。
1.在不存在暂估的情况下:本月收入存货的计划成本=本月取得发票存货的计划成本。
2.存在暂估的情况下:本月收入存货的计划成本=本月取得发票存货的计划成本-上月暂估存货的计划成本+本月暂估存货的计划成本
从这可以发现暂估存货的计划成本对本月收入存货的计划成本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有大量暂估存货存在的情况下影响偏大,会造成不能真实地反映当期的成本的问题。
我公司属于大型生产企业,存货成本核算依然采用计划成本,每月有大量暂估存货的存在,如何正确反映当期的成本,就成为我们的一个难题。
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指南中提到:“企业应在月度终了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据以分摊当月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库存存货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存货的成本差异)/(月初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存货的计划成本)×100%,本月收入存货的计划成本中不包括暂估入账的存货的计划成本”。
方法一、按以上规定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为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库存存货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存货的成本差异)/(月初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存货的计划成本)×100%
无烟煤5月材料成本差异率=(448,191.99+1,392,888.62)/(1,816,011.00+7,071,557.00)×100%=20.72%
计算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分母不将暂估入账的存货的计划成本计算在内,当暂估材料当月已领用,在计算当月领用材料成本时,暂估材料必然按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带走了对应数量的材料成本差异,定然造成发出存货多带走材料成本差异,而它本身的差异却未带走。使得当期多结发出材料成本,与实际成本有一些误差。
在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应用指南提及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时指出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方法二、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应包含:本期收入存货的成本差异和本期暂估存货成本差异。但在实际工作中,因暂估存货的采购单价难取得且工作量较大,也有人认为本期暂估存货成本差异影响不大,本期暂估存货成本差异可忽略。把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修正为:
这种方法暂估存货计划成本参与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没有考虑暂估存货材料成本差异,如果当月暂估较多,在计算差异率时会稀释差异率,发出存货可能少带走材料成本差异,而它本身的差异仍未带走。当期少结发出材料成本,同样会与实际成本有一定的误差。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取得暂估材料成本差异
1.通过近几年暂估入库材料数据分析,大宗原燃料暂估入库金额占总暂估入库金额的93%—97%。因此,只要取得大宗原燃料暂估材料成本差异,就可近似于取得暂估入库材料成本差异。大宗原燃料的品种、规格相对较少,靠手工可以完成。
2.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取得采购单价。公司所采购的材料必须与供货方签订供销合同或约定价格。通过与供货方签订供销合同或约定,取得暂估存货的采购单价。
【关键词】材料计划成本法;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法;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法; 移动加权平均材料成本差异率法
一、企业会计准则对材料成本差异率方法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在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的“1404 材料成本差异”项下有如下叙述:“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当期的实际差异率;期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期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指南中给出了下列计算公式: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二、现行材料成本差异率法在实际中的应用
(一)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核算
材料计划成本法,就是材料的收发凭证按计划成本计价,材料总账及明细账均按计划成本登记,通过增设“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来核算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额,并在会计期末对计划成本进行调整,根据材料成本差异率将材料成本差异总额在发出材料和期末库存材料之间分摊,以确定期末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进而确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二)举例讨论指南中规定的两种材料成本差异率法的优缺点
例1,A企业存货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法,甲类原材料的计划单价为20 000元/件,月初“原材料”――甲材料 明细账户的结存数量为500件,金额为10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借方金额300 000元,“材料采购”账户金额为零。本月发生下列业务:1.本月购买材料:①本月3号购买甲材料2 000件,21 500元/件,本次运费共30 000元;②10号购买甲材料500件,23 000元/件,本次运费共10 000元;③23号购买甲材料1 000件,19 500元/件,本次运费共18 000元;(本例不考虑税费问题,运费均为已抵扣增值税后的金额)。2.本月发出材料:④本月5号发出材料1 500件用于产品生产;⑤14号发出材料200件用于车间一般耗用;⑥24号发出材料1 200件用于产品生产;⑦要求:分别用本期、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月末材料成本差异率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本例分析如下:
业务①实际成本43 030 000元,计划成本40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超支3 030 000元;业务②实际成本11 510 000元,计划成本10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超支1 510 000元;业务③实际成本19 518 000元,计划成本20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节约482 000元。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300 000+3 030 000+1 510 000
+-482 000)/(10 000 000+40 000 000+10 000 000+20 000 000)×100%=5.45%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1 500+200+1 200)
×20 000×5.45%=58 000 000×5.45%=3 161 000元
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58 000 000+3 161 000
=61 161 000元
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300 000/10 000 000×100%=3%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1 500+200+1200)×20 000
×3%=1 740 000元
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58 000 000+1 740 000=59 740 000元
由以上计算可知: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比用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多了1 421 000元,二者计算结果差异较大;由于本月购买的原材料实际成本上涨较大,本月发出的材料应负担较多的材料超支差异额,因此选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来核算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会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例2,将例1条件中月初“原材料”――甲材料明细账户的结存数量改为3 000件,金额为60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借方金额300 000元,本月购买材料改为:①本月3号购买甲材料500件,21 000元/件,本次运费共10 000元;②23号购买甲材料700件,19 500元/件,本次运费共12 000元;其他条件不变。要求:分别用本期、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月末材料成本差异率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本例分析如下:
业务①实际成本10510000元,计划成本10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超支510 000元;业务②实际成本13 662 000元,计划成本14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节约338 000元。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300 000+510 000+-338 000)
/(60 000 000+10 000 000+14 000 000)×100%=0.56%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1 500+200+1 200)×20 000
×0.56%=324 800元
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58 000 000+324 800=58 324 800元
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300 000/60 000 000×100%=0.5%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1 500+200+1200)×20 000
×0.5%=290 000元
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58 000 000+290 000=58 290 000元
由以上计算可知: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比用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多了34 800元,二者的计算结果差异不大。因此选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或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来核算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皆可。
(三)两种计算方法的适用范围及各自的优缺点
由以上两例的结果可以探讨这两种方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各自的优缺点。一是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法,一般适用于本月发出的材料大部分为本月购入、期初结存较少及相邻月份的成本差异率相差较大的情况。此方法下相邻月份的成本差异率相差较大时,能够部分抵销上月成本差异率对本月成本差异分摊数额的影响,计算结果比较准确些。平时一般不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待月末将本月所有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一次结转,简化了结转材料成本差异的手续,且按当月成本差异率计算分摊成本差异还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但采用此方法,月末需要采集“原材料”科目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期初余额及本期增加数额后,才可计算出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手续比较繁琐,而且采用这种方法后,平时发出的材料无法确定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额,也无法反映其实际成本。二是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法,一般仅适用于本月发出的材料大部分为月初结存且本月购入的材料较少及相邻月份成本差异率相对稳定的情况。此方法下,每发出一次材料,即可结转发出材料负担的成本差异,并反映出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在各月份成本差异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既可以简化计算当月成本差异率的手续,又可及时反映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但采用此方法,相邻月份的成本差异率相差较大时,按上月成本差异率计算本月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会影响到发出材料实际成本的真实性。
三、出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一)两种计算方法在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笔者认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对成本差异率计算方法的规定不够合理,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工作中的各种情况。在实际工作应用中,根据应用指南规定的方法计算的结果有可能不能真实反映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差异,可能还会出现较大的偏差。由以上讨论的应用指南中规定的两种方法存在的缺点可知:此两种方法有时不能准确反映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差异,在实际中企业每次购入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很可能不相同,有时可能相差很大,如果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法或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法来计算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计算出来的结果很可能不能正确反映实际情况,造成材料实际成本失真,企业不能正确核算产品的成本。因此,两种方法有时不便于企业进行成本管理、控制,采用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法只能在月末进行计算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额,不能及时反映该批次材料的实际成本,不便于成本管理和控制。
(二)提出的改进意见
对材料成本差异率的核算,应用指南应适当增加材料成本差异率的核算方法,可以允许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成本差异率的核算方法,不应强制规定企业必须采用何种核算方法,只要该企业所选择的核算方法能准确反映发出材料成本差异的实际情况、便于企业进行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即可。因此,可在应用指南中规定的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法和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法的基础上增加移动加权平均成本差异率法等核算方法。
移动加权平均材料成本差异率法,就是在每次进货材料入库后及时计算出现有库存材料的移动加权平均差异率,并根据最近一次材料入库后计算出来的成本差异率来计算在下次进货前各次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额。计算公式为:
某次材料入库后的移动加权平均材料成本差异率=(本次入库前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次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
/(本次入库前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次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某次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本次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最近一次入库后的移动加权平均材料成本差异率。
用此方法计算例1中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61 411 200元,比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多了250 200元,比用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多了1 671 200元;由于本月购买的原材料实际成本上涨较大,本月发出的材料应负担较多的材料超支差异额,因此选用移动加权平均材料成本差异率来核算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用此方法计算例2中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8 430 400元,比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多了105 600元,比用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多了140 400元,三者的计算结果差异不大。因此选用移动加权平均材料成本差异率法、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或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来核算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皆可。
移动加权平均材料成本差异率法既可利用计划成本法的优点进行成本管理,又可随时反映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额,也不会造成计算出来的成本差异额与实际成本差异额有太大的偏差,且此种方法基本上适用于实际中的各种情况,特别适用于成本差异率变化较大,要求可随时反映材料成本差异情况的企业。虽然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每月收发材料品种多、批次多、数量大等情况,采用此方法核算业务存在计算工作量较大等问题,但现在企业已普遍使用计算机财务软件,使该方法能在企业中应用已成为可能。
总之,企业无论选用哪种方法计算分摊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额,在计划成本偏离实际成本较多时,都应及时对计划成本进行修订。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 陈国辉,陈文铭,孙国光.基础会计(第2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00-101.
【关键词】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法
材料成本差异随着材料的入库而形成,包括外购材料、自制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入库等;同时也随着材料出库而减少,如领用材料、出售材料、消耗材料等。期初和当期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应在当期已发出材料和期末结存材料之间进行分配,属于已消耗材料应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从“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企业应当在月份终了后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据以分配当月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
计划成本法是指企业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登记实际成本与计划价成本的差额。计划成本法一般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成本核算采用计划价格,月末分摊材料成本差异.企业制定的计划价应尽可能接近实际采购价(不含税),并包含由企业承担的应计入材料实际成本的杂费。制定计划价时要认真仔细,考虑全面,减少出错或偏差,并要考虑到未来一段时间内采购价的变动走势因素。一般情况下,不对计划价格进行调整,但当材料成本差异率偏高时(工业企业大于10%),使得“原材料”价格与实际价格偏差太大.就要对本公司的计划价格进行调整.在对计划价格调整时,年度内一般不作调整。
利用计划成本法进行存货核算时,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按期结转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企业购入并已验收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贷记“物资采购”,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借记“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贷记“材料成本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是存货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会计业务核算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同时也是会计实践中应用的难点。如何提高这一部分学习和应用的效果,下面就此做粗浅的探讨。
一、明确材料成本差异核算的内容
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材料成本差异是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方式下,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额。但这里指的材料,不仅是“原材料”账户核算的内容。还包括了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两部分。但材料成本差异并不核算存货的所有内容,其明细账的设置与材料采购账户是一致的,即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
在学习和应用材料成本差异核算时,有的同志有一些误解,他们按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的明细项目,分别归纳收入差异、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月末再对每一明细项目调整差异,这种核算虽然计算的结果是正确的,但其违背了存货按计划成本核算的目的,计划成本核算的目的是要简化存货收入和发出核算,如按上述每一明细项目核算差异,反而使存货核算人为地繁琐、复杂化了,还不如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方式。因此对收入、发出材料差异的调整、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一般只需按“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三个明细项目核算即可。但如果企业为加强某种材料物资的管理,亦可对具体的材料进行明细核算,但不能将其作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内容。
二、明确材料成本差异
账户与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账户的内在关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计价,是指其收入、发出、结存均按计划成本计价。但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核算要遵循历史成本或实际成本核算的一般原则,这样月末 必须将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收入及发出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材料成本差异”是一个调整账户,通过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调增、调减,反映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以符合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差异的调整是计划成本核算的核心问题,要做到熟练、正确地调整差异,笔者认为,必须要明确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与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账户的调整与被调整的关系,从内涵上加以认识,而不是简单地对某些账户的方向进行死记。这里需要再明确的一个问题是,有些同志认为材料成本差异调整的是其所对应的一切账户,如“材料采购”、“生产成本”等,事实则不然,其调整的是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账户。以原材料账户为例,如对收入业务加以调整,假定原材料人库计划成本为100元。体现在账簿是就有“原材料”账户借方为100元),实际成本为105元(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习惯上称之为超支),则“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 账户必定在借方加以调增5元,原材料与材料成本差异两账户共同反映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105元;如原材料入库计划成本为100元,实际成本为98元(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习惯上称之为节约),则“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 账户必定要在贷方加以调减2元,原材料与材料成本差异共同反映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98元。
【关键词】 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率; 计算
为了统一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积极稳妥推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为经营管理提供真实、完整、有用的财务信息,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制定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笔者在学习执行过程中,认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山西焦煤会计核算办法”)中对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与传统常用的方法存在异同,现根据《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材料成本差异分配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并与大家一起学习讨论。
一、对材料成本差异分配方法的规定
(一)《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的叙述
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各类材料收发结存的,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月末根据“材料及材料成本差异汇总分配表”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率=
使用上述公式时应注意:(1)暂估入库的材料不参与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2)材料成本差异率应按照材料的类别分别计算。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成本差异额=年初至本月累计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年初至上月累计发出已负担的成本差异额
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发出材料计划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额
结存材料应负担成本差异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结存材料实际成本=结存材料计划成本±结存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额
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差额为成本差异额,则:
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成本差异(超支)
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成本差异(节约)
借:基本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
若材料成本差异为节约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煤炭工业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煤炭企业会计核算》的叙述
材料成本差异是核算煤炭企业各种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一般在下列四种情况时发生:(1)外购材料自“物资采购”科目转入;(2)自制材料自“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或(劳务成本)等科目转入;(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入库的材料和退回的多余材料自“委托加工材料”科目转入;(4)调整材料计划成本所发生的成本差异,自“原材料”科目转入。
企业成本差异须按规定的内容核算,不得乱挤乱摊,不得乱用材料成本差异调节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方法有以下两种:
为使发出材料合理负担材料价差,应逐月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除委托加工材料外,通常使用:
1.按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分配
领用材料应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领用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2.按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分配
采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年终要调整为当月的实际差异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12月份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额=年度材料成本差异率×本年发出材料的计划总成本1~11月份已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分配应根据本月的“材料及材料成本差异分配汇总表”作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营业外支出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用红字)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月或上月成本差异率。无论采用何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
二、现行材料成本差异率法在实际中的应用
(一)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核算
材料计划成本法,就是材料的收发凭证按计划成本计价,材料总账及明细账均按计划成本登记,通过增设“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来核算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额,并在会计期末对计划成本进行调整,根据材料成本差异率将材料成本差异总额在发出材料和期末库存材料之间分摊,以确定期末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进而确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二)下面仅以外购原材料的收发业务为例,说明计划成本法下用上述两种核算(两种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方法)材料成本差异的异同
如某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2006年度有关原材料的资料如下:
资料1.“原材料――甲材料”账户期初余额3 000元,单位计划成本5元/kg,期初库存600kg。“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账户期初借方余额90元。
资料2.本年度甲材料的外购记录为(表1):
资料3.6月10日1 000kg的外购材料收款凭证收到办正式入库,5.01元/kg。8月1日2 000kg的外购材料收款凭证收到正式入库,4.8元/kg。
资料4.1月25日生产车间生产产品领用原材料 2 000kg,6月25日领用2 700kg,8月25日领用1 200kg,10月25日领用300kg,12月25日领用500kg。年末尚有100kg未耗用。
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1月12日,原材料验收入库: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6 200
贷:银行存款 6 200
借:原材料――甲材料 6 000
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20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6 200
2.1月20日,甲材料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5 000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分录。
3.1月25日,生产用甲材料
借:基本生产成本 10 0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10 000
4.1月31日,计算并分摊原材料――甲材料的成本差异:
(1)根据《山西焦煤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0000×3.22%=322
(2)根据《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0 000×3.22%=322
借:基本生产成本 322(322)
贷: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322(322)
5.6月1日,冲上月暂估入库的甲材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5 000
6.6月10日,甲材料正式入库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5 010
贷:应付账款
5 010
借:原材料――甲材料 5000
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1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5 010
7.6月5日,购甲材料并验收入库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5 100
贷:应付账款 5 100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000
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10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5 100
8.6月24日,甲材料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甲材料 10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10 000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分录。
9.6月25日,生产用甲材料
借:基本生产成本 13 5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13 500
10.6月30日,计算并分摊原材料―甲材料的成本差异:
(1)根据《山西焦煤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0 000+13 500)×2.1%-322=171.5
(2)根据《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为90+200-322=-32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3 500×0.56%=75.6
借:基本生产成本 -171.5(75.6)
贷: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171.5(75.6)
11.8月1日,冲上月暂估入库的甲材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10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10 000
12.8月1日,甲材料正式入库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9 600
贷:应付账款 9 600
借:原材料――甲材料 10 00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9600
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400
13.8月10日,购甲材料材料正式入库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5 200
贷:银行存款 5 200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000
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20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5 200
14.8月25日,生产用甲材料
借:基本生产成本 6 0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6 000
15.8月31日,计算并分摊原材料――甲材料的成本差异:
(1)根据《山西焦煤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0 000+ 13 500+6 000)×0.588%-(322+171.5)=-320.04
(2)根据《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为-32+10+100-75.6=2.4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6 000× (-0.964%)=-57.84
借:基本生产成本 -320.04(-57.84)
贷: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320.04(-57.84)
16.10月25日,生产用甲材料
借:基本生产成本 1 5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1 500
17.10月31日,计算并分摊原材料――甲材料的成本差异:
(1)根据《山西焦煤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10 000+13 500+6 000+1 500)×0.588%-(322+
171.5-320.04)=8.82
(2)根据《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为2.4-400+200-(-57.84)=-139.76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 500× (-3.106%)=-46.59
借:基本生产成本 8.82(-46.59)
贷: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8.82(-46.59)
18.12月25日,生产用甲材料
借:基本生产成本 2 5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2 500
19.12月31日,计算并分摊原材料――甲材料的成本差异:
(1)根据《山西焦煤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0 000+13 500+6 000+1 500+2 500)
×0.588%-(322+171.5-320.04+8.82)=14.7
(2)根据《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按本月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为-139.76-(-46.59)=
-93.17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2 500×(-3.106%)=-77.65
借:基本生产成本 14.7(-77.65)
贷: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14.7(-77.65)
小结
从以上的本期材差分摊计入成本和期末余额来看两种核算办法差别还是有的,相差18.54元(见表2)。什么原因造成的?是不是材料估收影响的?因为在本月末暂估入账原材料,其本身的材料成本差异在本月份并未体现出来,但却参与了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计算。等到下月,该批材料结算单据到达,其材料成本差异才登记入账,并参加下月份耗用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在这种情况下,在材料暂估入账的月份及其下一月份,实际发出材料的成本反映就会失真。
以下就没有材料估收的情况下,在两种核算办法中材料成本差异计算及分摊再做个分析比较。(分录及计算过程从略)
假如1月20日所购材料1 000kg及6月24日所购材料2 000kg的有关凭证当月都已收到并办了正式入库手续。
由以上举例结果对比不难看出,在《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虽然材料估收对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及分摊到每期的金额有所不同,但在本年内分摊计入成本的合计数和期末余额是完全一样的;《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材料估收对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及分摊都有影响,分摊计入成本的和期末余额(相差21.63元)也不一致。哪一种核算办法更接近于实际成本呢?经过计算得出,使用《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核算材料计入成本的金额与实际成本是基本一致的(见表3)。
因此笔者认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运用的加权平均法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法既可利用计划成本法的优点进行成本管理,又可随时反映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额,也不会造成计算出来的成本差异额与实际成本差异额有太大的偏差,且此种方法基本上适用于实际中的各种情况,特别适用于成本差异率变化较大,要求可随时反映材料成本差异情况的企业。虽然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每月收发材料品种多、批次多、数量大等情况,采用此方法核算业务存在计算工作量较大等问题,但现在企业已普遍使用计算机财务软件,该方法在企业中应用完全可以推广。
【参考文献】
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的特点是:收发凭证按材料的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的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均按计划成本登记。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份终了,将发出的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与材料成本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
其具体帐务处理可分为以下四方面:
1、货款金额已定,材料月末未验收入库。
此种情况下只需按发票帐单的货款和相应的增值税等作购入处理,不必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即:
借: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
在小规模纳税人下的增值税计入物资采购成本,以下同。
2、货款金额已定,材料月末已验收入库。
此种情况下既要按发票帐单上的货款和相应的增值税等作购入处理,同时又要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借: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
同时作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物资采购(计划成本)
月底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节约情况下:
借:物资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如为超支则作相反分录。
或:入库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记借方,节约记入贷方)
贷: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3、货款金额到月末不确定,月末按计划成本估价入帐,下月初用红字冲减。
此种方法,以计划成本作原材料入库处理,但不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应付帐款(计划成本)
下月初用红字冲减,待发票帐单到达后再作购入处理。
4、发出原材料的会计处理。
材料成本差异帐户的设置:
借方材料成本差异贷
期初余额:结存材料超支差异期初余额:结存材料节约差异
发生额:购入材料超支差异发生额:(1)购入材料节约差异(2)发出材料负担成本差异(超支用蓝字,节约用红字)
期末余额:库存材料超支差异期末余额:库存材料节约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
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在计算出差异率后,用各车间、部门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与成本差异率相乘,求出各种产品和各车间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以实际成本等于计划成本加材料成本差异为依据,将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例:甲公司原材料日常收发及结存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月初结存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600,000元,实际成本为605,000元;本月入库材料成本为1,400,000元,实际成本为1,355,000元。
当月发出材料(计划成本)情况如下:
基本生产车间领用800,000元
在建工程领用200,000元
车间管理部门领用5,000元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15,000元
要求:
(1)计算当月材料成本差异。(2)编制发出材料的会计分录。
(3)编制月末结转发出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
解:(1)计算当月材料成本差异
=〔(605,000—6,000,000)+(1,355,000—1,400,000)〕/(600,000+1,400,000)
=—2%
(2)发出材料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800,000
在建工程200,000
制造费用5,000
管理费用15,000
贷;原材料1020,000
(3)月末结转发出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16,000
在建工程4,000
制造费用1,000
管理费用3,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204,000
总之,对原材料计划成本核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购入的材料只有在实际成本、计划成本已定并已验收入库的条件下计算购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的结转可在入库时结转,也可以在月末汇总时结转;
(2)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中超支或借方余额用“正号”表示,节约或贷方余额用“负号”表示;
(3)发出材料承担的成本差异,始终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只不过超支差异用蓝字,节约用红字或×××表示,最终计入到成本费用的材料还是实际成本。
参考资料:
1、初级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会计资格考试领导小组2001年
2、中级会计实务(一)中国财政出版社会计资格考试领导小组2001年
3、中级会计实务(一)中国财政出版社会计资格考试领导小组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