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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城镇文化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我国未来大规模的“城镇化”,无疑是推动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大引擎;“城镇化”的实现,将满足上亿农村居民多年的愿望,实现打破“城乡差别”的伟大理想,建造一个更加平等、均富的社会。
“城镇化”会带来裨益,这一点毋庸讳言。但是,就像“现代化”在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的新问题一样,在大规模“城镇化”开始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对可能产生的负面问题有所认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避免。比如移动通讯的发展给当今社会的每个人都带来了在十几年前无法想象的便利,但是,人手一个手机,变万里为咫尺的同时,也产生了人和人的疏离、封闭和冷漠!地铁上,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一种现象:一排乘客每人一个手机在浏览、发短信,谁都不抬头,谁都不关心周围人的存在!(当然,也就不再给老年人让座,因为看不见!)这个本该促进人际沟通的“现代化”手段,却把人际关系前所未有地划分为两类,让你随时随地可以和你的熟人联系,但也把所有没有存进你手机通讯录的人都拒之千里之外!这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因此,在“城镇化”开始规划之前或进程当中,应该注意到:我们今天所谓的传统文化绝大部分是农业文明的产物,而几乎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乡土文化、草根文化、地域文化。在“城镇化”过程中,那些兴高采烈地庆幸自己成为“城镇居民”的人们,在告别农村的同时,也将告别那片土地上生长出来的文化。没有考虑到文化传承的“城镇化”,一定会出现和自己乡土的断裂,出现和自己的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的断裂。“城镇化”不仅仅带来农民身份的改变,也会切断他们和乡土文化的联系,切断今天与昨天的精神脐带。现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已经出现了几个率先实现文化“城镇化”的“农民工”歌手,他们已经不再唱传统的民歌和地方戏曲,他们引吭高歌的时候怀里抱着是吉他,唱的是摇滚,是现代城市的流行歌曲。如果简单地把城市文化当成“先进”,把乡土文化当成“落后”,让农村来的所有新市民全盘接受城市流行文化,或者仅仅让“乡土”以“另类”的姿态成为城市文化的点缀和陪衬,那么所有产生于农业文明的传统文化由谁来保护和继承?
我想,在大规模“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和传统文化的断裂,从“硬件”到“软件”都应该有“文化城镇化”的意识。因此,我建议:
在“城镇化”的规划阶段就要为“文化”预留出发展的空间,要规划出市民文化生活的场地。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我们传统建筑文化的地域特色。现在,所有一线城市的城市面貌已经一模一样了,全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假如“城镇化”再不注意这个问题,就使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所有的城镇都一模一样了。失去了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千姿百态、充满独特美感的建筑文化,那绝对是一个悲剧。
更重要的是,要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设法保护处于“断根”之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让传统文化能够在新的环境里有继续生存的可能。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也要注意维护“文化多样性”,不能让现在城市的同一性文化成为唯一的文化,不让能全社会所有的人都唱着“同一首歌”,更不能把产生在农业文明里的传统文化统统遗弃。我们丰富多彩的地方戏,产生在山野、田园、牧场的千姿百态的民歌,体现了中华民族天才与智慧的光辉灿烂的工艺美术和手工技艺,还要继续传承下去。
2012年10月,上海市最早期的石库门样板被,而在经济欠发达的西南地区,问题同样严重,以致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直言,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昆明大拆大建的方式拆除了许多积淀丰富人文信息的历史文化街区,这对昆明历史文化是毁灭性的打击¨9J。随着有形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消失,附着其上、以其为土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逐渐变了味道,众多披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外衣的项目逐渐退变为表演节目抑或博物馆收藏,原本植根于广大民众日常生活中的无形要素渐渐被淡化。然而,与上述事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随着产业结构的转型以及丽江、平遥等古城旅游开发经济效益的凸显,各地纷纷效仿,重视文化资源的挖掘与打造,开始了各种以恢复该地历史上最辉煌的或最具代表的以文化为主题的建设活动,各种被重金打造的文化景观纷纷见诸报端。山西省大同市从2008年开始,历时五年,耗资百亿再造大同古城;河南省开封市从2012年开始,预计在4年内花费千亿打造北宋时期的“汴京”盛景¨;昆明市晋宁县在2012年10月26日破土动工了投资220亿元的“七彩云南古滇王国文化旅游城”,昆明市宣布要确保3年时间再造一个古滇国。在这些超大规模的文化复建背后隐藏的是堂而皇之的经济发展目标,传统文化被当成了生产资料,此时的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倒不是二元对立的了,也体现出了现阶段城镇化进程中对待文化遗产的乱象,即在凝聚了历史文化内涵的、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遭遇着不断被破坏的命运的同时,各地政府却忙不迭地耗巨资打造着“假古董”。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英国皇家建筑学会主席在考察完我国之后便警示到,世界范围内的城镇建设有趋同的倾向,希望中国在进行城镇化建设时要尊重城市原有的特色,尊重中国传统文化¨。30年问,我们经历的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经济突飞猛进,作为城市内涵的文化特色却在逐渐消失,城市的历史文脉被割裂。文化遗产在这场浩浩荡荡的城镇再造中扮演的究竟是什么角色,究竟应该处在什么位置,与其大肆新建历史文化城,那些真正意义上的文化遗产在城市的经济、文化发展中又该发挥怎样的作用?惯用的拆旧建新路线调整的合理性依据又是什么?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并迫切解决的问题。
二、新型城镇化下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
城镇化是一个历史命题,是我国走向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经之路。然而,近30年的城镇化发展带来了两个极端的后果,即城镇经济的快速增长与城镇面貌的快速趋同。工业的标准化被嫁接到城镇发展的必然后果是千城一面,无论产业结构抑或建筑形态是什么,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城镇化过程中对于可以量化的物质形态的关注远大于其赖以发展的内化灵魂——文化。美国政治学家罗纳德•英格尔哈特通过多年对全球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跟踪调查发现,随着社会发展带来的物质生产的极大丰富,人们的价值观从“物质主义”价值观向“后物质主义”价值观转移,这一价值观转移的过程是以同时代“老一辈”和“新生代”的不同价值取向呈现出来的,即“代际价值观转移”。相较于过于追求的“物质主义”价值观,“后物质主义”价值观更看中人的自我实现和情感归属。“中国尚未发展到其多数人口在成长过程中可以视生存为不成问题的阶段”儿,也就意味着现阶段我们在物质生产资料上过分追求的合理性,同时也为我们指明,当城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现阶段所奉行的价值观是要被重估的。这就需要我们用一种更为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城镇化。当宽敞的住房、明亮的厂房、便捷的交通、现代的通讯等物质需求的满足一应俱全时,代际价值观的转移是必然的结果,“后物质主义”时代我们最需要的是文化层面的心理满足。这或许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但并不妨碍我们用可持续的态度进行城镇化,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不能让这一历史时期努力追求的发展目标成为下一历史时期强力革除的现实对象,发展的目标要有前瞻性及延续性。后城镇时期,城市的发展动力来自于哪里,城市内居民的幸福感来自于哪里是现阶段城镇化过程中必须思考的问题。割裂传统的大拆大建并不是城镇化的必然选择。最早进行工业革命的英国也是最早走上城镇化道路的国家。工业革命的直接成就是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后农民生产力的大大解放,与此同时,工业工厂的建设又进一步消化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使得城市人口增加,在经历了两百年的发展之后,英国的城镇化率已达到90%。在此过程中,英国的文化遗产并未经受破坏,相反,很多具有历史价值的城镇被完整保存,剑桥、牛津、约克、切斯特等城镇各具特色,巴斯、索尔泰尔、爱丁堡甚至被列为世界遗产,这些历史城镇不仅保留了遗产的物质形态,更延续了传统的生活,历史艺术在这里交汇,文化传统在这里延续,这些文化遗产成为后工业化时代英国经济发展的动力,成为英国人新的骄傲。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全球性资源的再分配拉动和刺激了规模空前的文化商品流动和文化形态对撞,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传承在全球化的语境下正越来越失去固定的空间,国家和民族文化边界正在被消解”,各民族都在寻求自己的文化认同,试图在文化上重新定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只有全民族、全地域的文化内涵与形态存续,中华文明的认同与发扬才会有根基与动力,因而,必须调整拆旧建新的城镇化路径。
三、城镇化进程中文化遗产的价值效用分析
文化遗产,是由前人创造、今人继承并传之后世的具有历史、科学、艺术、文化等价值的物质及非物质遗存。根据所反映和代表的地区范围可分为地区、国家及世界级遗产。文化遗产的概念起源于西方,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从最初的注重建筑本体发展到历史街区、城镇再到城市历史环境的保护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历程。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出台,明确了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为日后世界范围内的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纲领性的参考及标准认定,也正是从此开始,文化遗产的概念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采用与认可。现阶段,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沿袭的是固有的文物保护制度。138“文物”概念与“文化遗产”概念的对接始于198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通过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等项工作,使文化遗产的概念逐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普遍接受,并得到迅速普及。”l171¨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第一次在红头文件的题目中用“文化遗产”一词,取代了我国使用了几十年的“文物”一词,这个转换具有深刻意义。从“文物”向“文化遗产”的转变绝不能局限于文字表述,更深层次的是与国际保护理念的接轨、与国际保护原则的统一以及对国际保护措施的践行。相较于“文物”,“文化遗产”所涵盖的内容及范围更加宽泛,从建筑、遗址等物质遗存到节庆、工艺等非物质遗存,从楼阁、庙宇等静态遗产到运河、梯田等活态遗产,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前进的轨迹生动地诠释了多样的文化精粹所代表的不同文明形态对于全人类发展的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保护并传承中华文明,在城镇化过程中不能以任何理由来破坏任何形态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在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文化遗产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
如同生物学上的基因能够保证物种的延续一样,文化基因决定并确保了一种文化形态的发生、发展。文化基因是文化得以传承的前提和基础,是使一种文化历经时间洗礼、岁月变迁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特质的根本原因。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座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形态与气质,而这些都是由文化基因决定的。作为一种文明形态的基本单元,城市从其建设之初就在不断积聚着各种文化信息。不同时期的文化信息被记录在建筑、语言、行为模式之中,朝代的更迭、产业的更替或许会改变城市的面貌,但其文化基因被嵌入到某种介质,“城市通过它的许多储存设施,能够把它复杂的文化一代一代往下传”[161舳,而众多储存了城市文明信息、城市发展轨迹、城市历史记忆的物质及非物质遗存便构成了文化遗产的最重要内容。“文化发展的过程是日积月累的,是一项累积的过程”l17l(P卯,切断了历史发展脉络、损毁了文化基因延续的文化是偏颇与狭隘的。文化遗产是文化基因的重要载体,无论是有形的建筑、遗址、街区,还是无形的语言、民俗、节庆。随着城市内一处处文化遗产的消失,凝聚着城市文明精粹的物证也随之不存,逐渐地,无从寻觅的不仅是各个城市的文明,更是中华民族的文明。城镇化建设不能以牺牲自己城市的文化基因为代价,发展不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城市作为一个不断发展、更新的有机整体,其现代化建设是建立在城市历史发展基础上的。文化遗产是城市历史发展的见证,是城市记忆的载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失去了这些因素,城市未来的发展必将偏离故有的轨道。“工业发展的历史几乎完全是向越来越复杂的方向发展的历史,但另一方面,不受理性支配的人类行为所显示的并不是一种类似的进化过程”[18](P.2o5),当越来越先进的技术使我们的城市表现出越来越发达的演化态势时,不断消失的文化传统却让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越来越彷徨与迷茫。尽管产值、GDP、城镇化率等各项具有能见度的经济指标节节攀升,但其带来的却是城市根本的丧失,而这恰恰是代际价值观转移的前提,是“后物质主义”价值观发端的征兆。城镇化并非“发生于拆旧建新的过程,而首先应该以尊重城市历史、文化的科学方法确保城市文脉的连续性:在拥有集体记忆的‘旧城区’寻求城市和谐发展的轨迹,或许能让我们的城市保持各自的文化特征。”l193苏州之为江南水乡,在于其小桥流水人家的城市格局,在于其古典园林蕴含的风骨;南京之为六朝古都,在于其虎踞龙盘的形胜,在于“南朝四百八十寺”的追忆,在于乌衣秦淮的风雅,在于明之故宫城墙、民之府邸学堂的积淀;敦煌之为丝路明珠,在于莫高窟隐含的异域风情,彼时的春风不度,此时的朝圣所系;成都之为天府之国,在于其“水早从人,不知饥馑”的都江古堰之利;上海之海派风韵,在于外滩的万国建筑博览,在于石库门内的吴依软语,在于海纳百川、兼容并蓄、中西交汇。每一座城市都有其独特的气质与个性,所有这些都构成了中华文明的文化基因,是中华文化灿烂多样、丰富多彩的根本。对于生物学上的基因突变我们有所畏惧,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危害我们有所忌惮,然而文化上的突变远比生物学的突变更可怕,文化上的突变足以改变一个民族的属性,足以摧毁一个民族的根基。“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只能理解为历史的产物,其特性决定于各民族的社会环境和地理环境,也决定于这个民族如何发展自己的文化材料。”[2oJ(P由此,对于承载着文化基因的文化遗产的珍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文化遗产凝聚着城市发展的文脉,是城市发展演变的见证,是城市历史悠久,内蕴丰富的象征。如果一座城市失去了文化遗产,失去了承载其文化基因的文物、建筑、遗址,从何而来到何处去的迷茫是必然的,而丧失了文化认同的民族又是可悲的。全球经济一体化催生了文化趋同,“全世界各民族正Et益接受共同的价值、信仰、方向、实践和体制,西方消费模式和大众文化在全世界的传播正在创造一个普世文明”【](•㈣。美国用“三片”(影片、薯片、芯片)征服了世界,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弗莱德曼高呼“世界是平的”,全球化的浪潮正抹平国与国之间的边缘,世界正朝着扁平化的方向发展。作为文化基因载体的文化遗产,面对全球化的冲击责任重大,对于防御文化的同质化与一元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城镇化进程中对待文化遗产的态度实质上反映的是一种价值观取向,肆意的破坏必然使文化基因受损,使城市未来的发展趋同一致,而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则会对城市特色的保持与塑造产生根本的推动作用。保存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历史的连续性,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的基础,也是未来发展的保证。城镇化进程中对于文化遗产的破坏是对城市文脉的割裂,是城市文化基因突变的直接诱因,而加强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则是文化基因得以传承的防线,是中华文明绵延赓续的保障。
(二)文化遗产是调节城市文化生态平衡的关键要素
生态,即生存状态,原是生物学上用以描述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术语。人类在生态系统中的影响作用势必要引入文化因素。基于此,人类学家斯图尔德提出了“文化生态”的概念以解释“存在于不同的区域之间的特殊文化特质与模式”_22j(P。文化生态学为描述对环境的适应如何导致文化的变迁提供了方法论,认为文化的发展演变与人们生存的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等环境密切相关,对于不断变化的环境的适应必然导致文化的变迁。文化基因则使一种文明形态在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下保持其核心的相对稳定性,文化生态保证文化变迁的路径有迹可循。城镇化建设是对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地理空间、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的再造,再造的过程即是环境变化的过程。依据文化生态学理论,外部环境的变化必然会引发文化生态的变迁。相对稳定的环境所引发的文化变迁是有限的,而大拆大建、面目全非的环境终将造成文化的迷失。这种文化迷失体现在两个层面:在微观层面,随着大批文化遗产的损毁,城市内部原有的文化生境被全新的空间形态取代,剧变的外部环境对城市本身的文化生态造成冲击;在宏观层面,以趋同物质空间为单一导向的城镇化模式必然推演出城市问的文化向单一的生态模式变迁,进而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呈现出一元化的文化生态图景。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构成了中华文化的生态大系统,维持文化大系统的平衡则需要各个要素的协同。城市的发展过程是不同历史时期文化信息汇集成文化遗产的过程,每一处文化遗产又是城市生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经过时间的累积与沉淀,文化遗产成了城市中独特的文化景观。区别于单一的、同质化的现代建设标准,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与当代文化信息的和谐共存是城市文化生态平衡的根本要义。无论是从微观还是宏观看,“旧建筑是不能随意取代的,这种价值是由时间形成的,这种多样性需要的经济必要条件对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市街区而言,只能继承,并在日后的岁月里持续下去”,文化遗产在文化适应环境的变迁中对于文化生态平衡的维持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生物多样性是自然生态平衡的重要表征。同样,文化多样性也是文化生态平衡的内在要求,“多样的文化物种包含了丰富的信息,在生态结构协调发展的同时也塑造了完整的信息流通的管道,而信息传递和调节的能力,是保证生态系统稳定性的重要因素”。无论是生物多样性还是文化多样性,它们都是维持世界发展的根本动因。城市文化的多样性是城市发展内、外两个层面的需求。对内而言,文化多样性的实质是对人们个体需求多样化的满足。多样的文化可以满足不同教育背景、知识层次及工作领域的市民的多样化文化需求,是人的城镇化在文化层面的直接表现。对外而言,每座城市都需要保持自己独特的文化气质,以确保有别于其他城市的重要标识,不同层面的文化多样性需求便构成了文化生态系统平衡的实质表达。2001年11月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明确提出“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各种形式的文化遗产都应当作为人类的经历和期望的见证得到保护、开发利用和代代相传,以支持各种创作和建立各种文化之问的真正对话”。我国近30年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城市文化生态的多元化发展遭到了破坏,原本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景观随着成片文化遗产的消失、成片钢筋水泥的崛起变得愈加趋同,相应地,全国范围的文化生态也呈现出趋于单一的态势。平衡的文化生态是一座城市最为宝贵的资源与财富,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与源泉。良好的文化生态物化表现为城市内不同时期文化遗产的并存,其常常被认为是城市的文脉之所系,保住了文化遗产,也就留住了城市的根。城市文化生态归根到底是关于人的生存环境的理论。正如沙里宁所说:“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居民在文化上追求的什么。”城市的文化生态与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是双向互动的关系。人们的行为改变了文化生态,反过来,文化生态也在塑造着人。保护文化多样性、保持城市文化生态的平衡发展是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目的性的内在要求,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城市内文化遗产的健康发展。
(三)文化遗产是城市文化力量的根脉所系
如果说城镇化建设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建设的母题,那么世界经济发展的母题则是全球化。全球化以经济全球化为发端,通过生产资料在全球范围内的分配与流动来实现,而通讯、交通的飞速发展则加速了全球化的进程。从表面看,它揭示的是全球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国别的人们日益密切的相互依存的状态,实质上,它是全球文化一体化的物质基础及决定要素。文化的全球化一方面体现为国际间文化交流的加强;另一方面,文化在国际事物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文化已上升至战略地位成为国际竞争的着眼点。为了描述以文化为代表的新一轮竞争要素的重要性,约瑟夫•奈在1990年提出了“软力量”(SoftPower)一词,认为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不仅包括军事、经济等硬力量,还包括文化、政治价值观以及外交政策等软力量_(P。世界上正在发生硬力量的广泛分散,主要国家已不能像过去那样运用他们的传统权力资源来达到其目的,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具有吸引力,其在国际舞台上将具有绝对的话语权,“文化在世界上的分布反映了权利的分布,贸易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跟着国旗走,但文化几乎总是追随着权力”。因而,提升文化力将占据未来国家战略的首要地位。文化力量首先表现为文化生产力,直接体现就是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文化产业的发展是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的选择,是后工业时期乃至后城镇化时期经济发展的动力。世界范围发展越是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其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越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目前,世界范围内文化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非美国莫属,以好莱坞、迪斯尼为代表的现代文化产品充斥并主导着国际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作为一种产业形态,生产资料是决定其发展的根本因素。美国两百年的建国史并不足以为其提供可以深入挖掘的历史文化资源,现代高科技的发展却为其提供了重要手段。美国文化产业发展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在产业形态及技术手段等方面均已相当完备,并掌握了世界范围内的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导权,我们需要认清自身优势,扬长避短,激活文化生产力。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转型的历史时期,文化产业被确定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又一支柱产业。区别于传统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更多创新思维的支撑,但创新不是凭空的想象,而是传承后的升华,是厚积薄发的灵感,是在深厚文化积淀基础上生发出的火花,“传统的信仰和传说在决定思维方式上具有重大意义”,,只有丰富的传统内蕴才能激发出点石成金的创意。良好的文化生态为城市文化的创新提供了源泉与动力,城市内的多样文化遗产无疑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文化生产信息,进而激发创新思维。电影《花木兰》《功夫熊猫》在全球的风靡进一步说明了中国文化的竞争力,但将这些文化要素推向世界的却是美国,这不禁让我们在片刻欢愉之后思考如何将自身资源打造成专属优势。
文化遗产资源是我国参与国际文化产业差异化竞争的重要支撑,是我国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文化资源安全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可以获得持续、稳定、及时和精神地获取它的存在与发展所需的文化资源的状态和能力”,守护好不同城市的文化遗产,保证国家文化资源安全,才能使我国的文化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文化遗产不仅是城市、国家发展的软力量,更是发展的硬力量。文化遗产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生产资料,能够直接创造经济价值。“在人类所有的劳动和生产活动的成果形态中,只有文化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具有价值”,这种时间的累积直接促成了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进而使其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稀缺性生产要素。文化遗产独特的资源优势直接表现在其成为城镇独特的旅游吸引物,通过旅游开发,文化遗产对于促进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直接贡献。乌镇是有着上千年历史的江南古镇,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乌镇并没有大拆大建,摒弃自己传统的民居建筑及民俗文化,而是着力将其打造成文化资源独特的旅游城市,成功实现了经济与文化的并行发展。乌镇的经验生动地诠释了城镇化过程中经济与文化的关系产业成功转型,人们安居乐业,文化得以传承正是新型城镇化所追求的目标。城市的文化力量还体现在文化影响力上。曾几何时,万邦朝圣,中华文明世所景仰。中华文明是四大文明中惟一没有中断的文明,华夏文化博大精深,历经上下五千年的沧桑变迁至今繁盛,其强大的生命力及普适性为其他文明所不可比拟。凝聚了传统文化精华及各族人民智慧及创造力的文化遗产被视为弘扬民族精神、传播民族文化、提升文化影响力的重要资源。在保护文化遗产真实性及完整性的基础上合理开发,让更多的人接触到不同城市、不同地域的文化传统,不仅可以展现传统文化的魅力,更重要的是通过与文化遗产的互动交流可以提高广大民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幸福指数,通过文化对人的化育,让外在的文化遗产内化为市民的文化素养,实现真正意义上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质是对中华文明精粹的珍视与呵护,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的智慧、创造力、生命力是城市乃至国家文化力量得以提升的根脉所系,只有保护好各类文化遗产,提升各级文化生产力及影响力,才能使我国的文化神圣不可侵犯,进而保证我国在世界不同文明之间的碰撞中具有竞争力及吸引力。
四、结语
少数民族地区一般都极具民族文化特色,他们善于歌舞,民族节日、各类习俗众多。随着农田土地的急剧减少或消亡,城镇化造成的经济结构的改变,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被破坏,一些民俗活动也跟着减少或消亡。比如:苗族中的“开秧门”,是插秧前的仪式活动,没有了农田,自然不再插秧,“开秧门”民俗活动自然没有举行的必要。还有“种棉节”、“杀鱼节”等,农民变居民,随着他们原先拥有的田地消失,这些节日也失去了场所。同样,苗族的一些活动比如小孩满月后娘舅家里来人吃酒“跳板凳舞”,“打花猫脸”等习俗,由于现代民居多是楼层,那种原本在家门前跳舞的场地已经消失,加之居住到城镇后苗族人在新的环境里怕羞,怕出丑等心理因素,这些活动都逐渐消失。随着年轻人逐渐的融入城镇、通过电视及网络逐渐的改变自己的世界观和道德规范,随着老一辈苗侗老人的逐渐去世,传统文化后继无人,民族文化随着网络文化的大举入侵,一些民族习俗被否定或逐渐消失。
另一方面,政府在民族文化开展与保护方面做出了一些成绩。比如苗族的斗牛节、芦笙节等近年来举办得风生水起,颇有特色。但是,这样的活动受限于资金等限制,地方政府多为穷政府,穷政府实在是不能买单,很多事情口头说的一套,落到实处的却比较少。
二、城镇化背景下的网络文化与民族文化调适的重要性
任何一种文化都会有自己的价值体系,并因着这种价值倾向而获得或丧失自己的生命力。一方面,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文化的平等性、开放性、共享性而引起的资源共享、学习、工作的方法方式发生较大变化使得民族地区在政府执法、办公、经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信息传播、新型人际关系的构建等方面的能力得到质的提升,少数民族那种曾经相对落后社会的状况迅速改变。另一方面,网络文化中非民族性的文化观念特别是西方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渗透,导致民族地区人们信仰和价值观念的发生偏移;网络文化的自由性,道德观念淡化等导致民族地区的人们对汉文化产生错误理解。网络文化包含着部分西方文化,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汉文化,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与汉民族社会因为历史原因存在一些误解在这里得到放大,社会道德伦理带来了尴尬和无奈,部分城镇化的居民厌恶、拒绝汉民族的交往。网络泡沫文化的泛滥、网络黄色文化、网络暴力文化的肆虐造成民族地区青少年的人性危机,在西方的性解放、性自由思想的侵蚀下,形成不健康的性观念和扭曲的心理,导致他们的个性趋于暴戾凶残,加之民族地区监管乏力,部分留守儿童、青少年甚至丧失行为的自控能力,危害社会。民族文化在网络文化的冲击下迅速消失,离开原来土地的民族生活方式融入城市生活速度慢,不适应城市生活节奏、觉得生活不幸福等情况在众多移居农民身上发生,这些情况不加以重视和解决,不仅不利于民族地区文化发展还导致为民族不和谐因素产生,影响社会团结。
三、对策与措施
少数民族是中华大家庭的一员,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民族团结,“被城镇化”的民族地区、民族村寨更应该注意做好网络文化与民族文化的融入、调适及发展问题。
(一)加强宣传,在民族地区做好网络文化、汉民族文化的区别和教育工作,增进民族团结。网络文化并非实际生活中的汉文化,它是英语文化及信息技术背景下的一种新兴文化,汉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一样正在受到网络文化的侵袭。民族地区在城镇化背景下要加强宣传和教育,给少数民族居民讲清楚两种文化的区别,同时要正确引导民族地区网络文化的发展,及时纠正汉民族与少数民族的认识问题。
(二)地方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民族文化在城镇居民生活中的重要性,要有意识的强调和开展民族文化活动,推动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以黔东南地区为例,现在每逢重要的节气,民间会自发组织各种斗牛比赛活动、跳芦笙活动,大大提高和丰富了人们的社会生活。但是由于经费不足、人们思想观念保守,活动的形式不够多样。也有引进民营资本开展大型的斗牛活动的情况,但是往往收费太高,不能真正满足老百姓的要求。在这方面政府应该出面进行干预,加强管理,积极推进民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多领域的指导和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活动,为民着想,真正以人为本,做到人的城镇化。
(三)政府出台强有力的政策,加强网络文化督查与管理。要建立必要的法律法规,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严格审查面向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软件,查处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和恐怖、暴力等有害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坚决查处传播、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网络游戏产品。同时,对涉黄网吧机相关场所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政府、产业界、工商管理部门要坚决打击取缔。
(四)深入城镇化居民区,加强创建文明网络文化的宣传。民族地区的农村由于大部分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儿童、老人自身对网络约束力较弱,这就要求政府出面进行教育和指导。让未接触网络和即将使用网络的人能够自觉远离网络上的不健康因素。
所谓历史文化城镇,就是许许多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群体构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街道景观。例如,带门楼的宅第,树木繁茂的庙宇,高耸的城郭、宝塔,以及文明开化以后所产生的西洋建筑、桥梁、濠河……等的姿态。[1]每个建筑物和构筑物,都有其深远的由来和历史,如果能够为来访者提供详细了解的资料,则必然会给人们很大教育;如果能将它们组成一定形体,创造出我们四周的“环境景观”,那么就可以使平常完全生活在异地的人,扩大生活范围,弥补生活体验的不足。我们亲生感受到,在我们生活的国土上,可以创造出多么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来。
但是文化城镇并不只是给外来者赏心悦目。文化城镇犹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这里反映着人们的实际体验,这是无法代替和置换的,他们将视它为自己的故土故乡。
所以,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就是在保存历史文化城镇物质遗产的同时,如民居、街道、桥梁,保护城镇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性环境。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意义
早在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17次全会制定的“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建议”的前言中说:“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密切接触,才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个地区的社会中,充分发挥文化及自然遗产的积极作用,同时把具有历史价值和自然景观的现代东西都包括在统一的综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适的。”
科教文组织的第19次全会,提出了“历史性地区的保全及其在现代的作用”的国际建议,其中有:“所谓历史性地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历史的客观存在。为适应多样性的社会生活必须有相应的多样性生活背景,据此,提高历史性地区的价值,将对人们的新生活产生重要意义”。[2]
可见,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对我们了解历史,传承传统文化,丰富现代生活,促进社会多样性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种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古城镇的保护处于一个越来越重视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就有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规定,历史文化城镇自然也在保护之列。而在200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单独制定法规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进行规范,国家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各级地方政府也有相应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法规的出台。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6年开始施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中国社会正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放到这个我们过去不曾注意的焦点上。
但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现状令人堪忧。最主要是对历史文化城镇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对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碍。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面临的问题
当前,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追逐经济利益与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现代人对传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认识到历史文化城镇镇潜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资源,发展旅游业,推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不断商业化。许多地方只是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古城镇本身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更忽略了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持久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已经日趋严重,并直接影响着古城镇的“生存”。因为,于历史文化城镇而言,其巨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城镇建筑,布局结构的合理和艺术,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历史,文化氛围,民族风俗习惯,。商业化的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离它的价值越来越远。
以云南丽江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与雅典、罗马、威尼斯等伟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联合国派出检查组,丽江面临亮“黄牌”之忧。十年仅是历史的一瞬,然而这十年丽江的变化几乎超过了过去800年的总和。如今,涌入丽江的不是蒙古战车和铁骑,而是源源不断的游客和老板,他们带来丽江的不是马刀与盔甲,而是快速增长的旅游收入和巨额资本。
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的古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摇摇欲坠,诗人、专家、学者们感叹:在酒吧街的灯红酒绿中,在小贩的叫卖声中,古朴一点点褪去,丽江古城正变成一具没有内容的空壳。
07年6月,在新西兰举行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丽江古城、故宫、长城、圆明园、布达拉宫和云南三江并流6项中国世界遗产被要求在大会上就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作解释。
丽江古城能申遗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头巷尾间的纳西市井生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区域都商铺客栈林立,原住民纷纷将房院腾出给外来商人获取一年十几万的租金,并用这笔钱在新城购置洋房,他们搬走家当的同时还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官员认为古城本就是为商业而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联合国真亮“黄牌”也无妨,因为丽江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知名度。这样出自官方的想法给古镇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造成了很大阻碍和不利影响。[3]
当地居民是保护事业的动力
由丽江古镇一例,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城镇的物质遗产,基本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非物质性的历史性环境,仍在遭受着肆意破坏。可以说,这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核心问题和难点。一旦人们意识到历史性环境保护的重要,并着手进行保护,实际上也就解决了古城镇物质遗产保护的问题。因为历史性环境保护较之物质遗产保护,程度更深,也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本质。
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都与我们相似。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开始致力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尤其是历史性环境的保护,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我们极具借鉴价值。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我认为激发当地居民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才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在日本,历史环境的保护也如同公害处理,自然环境保护一样,首先是由当地居民中产生。各地方政府着手采取相应对策,公布具体条例,等到这种条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国家才作为最高行政管理,着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文化城镇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也经过了这样一个顺序而进行。以“日本全国历史文化风土保护联盟”为中心,由各地居民发动的保护运动,其伟大功绩就在于促进各自治体颁布有关条例,并将其吸收到文物保护法内作为修订的内容之一。
可见,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历史环境保护的基础和动力。而日本民众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关注,归根结底源于他们“环境观”的变化。日本曾经爆发过严重的公害问题,世无旁例的水俣病和四日市气喘病,使得公害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们敏锐地感到了生活环境中的种种问题,发现了自然环境破坏剧烈。要求保护自然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各地兴起,群众环境观不断发展扩大。
最终,人们把历史环境的破坏看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课题。认识到历史环境是当地居民精神团结的象征,其消灭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换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而历史环境的破坏,恰是对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战。一旦失去历史环境给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对于曾经以此为自豪的当地人来说,简直不可容忍。这样一来,人们在重视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因素之外,也开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价值。[4]
日本的这种“居民——地方政府——国家”的保护模式被事实证明是可行且有效的。那么如何调动我们国人的保护意识,树立“环境观”,这是紧接着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参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闻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报上,动员了该社所有通讯员,以“必须保存,复原的历史性文化城镇”为题,列举了全日本169处城镇加以介绍。接着又以“充满历史气息的文化城镇”为题,公布了全日本200多处城镇的所在地图及概况一览表。而财团法人环境研究所在它编辑的杂志中,出版了“环境文化”特辑,将与历史文化城镇的有关资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两次的朝日新闻报载为基础,加上和全国各地方政府讨论的结果,收录和确认了400余处历史文化城镇。这些城镇都是当地居民认为应该保护,由他们进行申报,并最终由国家登记注册的。
日本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的宣传工具就是报刊杂志。在大众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书籍、电视等各种媒介都可以成为我们宣传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手段。并且我们可以把主动权交给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发现、确定、保护历史文化城镇。这样更能调动居民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与居住环境的改善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固然非常重要,但决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镇的保护,猛一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并非如此。新的东西,是真正新的东西,而不是为新而新、虚有其表的拙劣设计的冒牌货,就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言,它必然是和旧有的优秀传统相调和的。文化城镇的保护,必须与热爱保护地区文物的人们生活和环境的改善、提高结合在一起,这是文化城镇保护的基本理论。
在西欧社会中,保存、创造“理所当然的东西,存在于理所当然的场所中”的思想,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保存的相当完美,当地居民以此为豪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正是以居住环境的适宜性思想为指导,由当地人用双手亲自创造出来的。[5]
在我国,也有比较成功了例子。江南古镇绍兴,在旧城改造中将改建和保护相结合,让居民继续居住在历史建筑中,作为延伸历史文脉的手段,这就是绍兴保护古城的高明之处。
老城区以保护、旅游、居住为主,陆续迁出工厂、企业,保证原始街区的完整性;对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变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许他们改造内部结构,以更适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装饰,与城市风貌相协调;新建居民楼多用灰墙黑瓦,体现江南民居风格。对这些历史街区,绍兴的做法是除了外观的修缮,直接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包括电网整治、排污管道全面接通、管道煤气入户等。修缮后的街区,既让居民生活便利,也使游客接踵而至。
由于历史文化城镇的老建筑大多年代久远,房内的设施老旧,与现代化的城市生活相比,古城镇的居民生活条件差。居民为了改善条件,移居城市的情况也就不可避免。而如同古城丽江,没有了原住民的古城镇,不过是丧失了灵魂的空壳城镇。所以,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绍兴模式”[6]确实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保护事业费用的负担和经费的筹措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事业的特色在于其多样性。从地区的历史、现在的功能、经济的基础等不同角度来看,有各种各样的保护形态,在同一个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中,各种事业的保护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居住房屋的保护、自然景观的保护、公共事业便民设施的整顿等。这种事业的多样性就决定了不应该采取统一的经费负担。经费负担、筹措的方式,应该根据各地区不同保护事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合理的方式。
例如,作为居民住房的老宅的保护与修缮,如果完全由政府支付费用,那么国家财政的负担就可能过重。因此,可以由居民承担自家的保护、修缮费用,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金。但在一些极度贫困的古城镇,就可以由国家承担民居保护的全部费用。
对于公共设施的保护,则可以政府出资为主,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出资为辅。而地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管理整顿费用,可以通过征收入场费的方式负担一部分或全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
关于经费的筹措,在日本,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经费来源,是以补助费、贷款和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公共事业不是直接的财源,但是在编制预算措施时,从补充完善保护事业的观点加以考虑是有益的。贷款是有偿的资金,但在资金数量和使用对象上可有灵活性。
另外,曾有学者提出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7],利用发行奖券的方法所得的收益费,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经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或“文物保护奖券”均是以充当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费用为目的的,每年可发行二次(如春、秋适宜旅游的季节),向全国发行,其收益由地方政府、文化厅、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团体的协议下,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财源而灵活运用,这将是非常有效的经费筹措办法。
对于我国,除了大力发展旅游业以获取收益,作为古城镇保护的经费外,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是一条值得我们考虑的新思路。
参考文献:
[1]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1.
[2]刘红婴/王建民.世界遗产概论.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240-250.
[3]卢斌.丽江“评遗”十年遭黄牌古城灵魂正在离开./news,2008-01-28.
[4]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3-5.
[5]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6-7.
[6]顾春.城市CT:古城保护且看“绍兴模式”.人民日报-华东新闻,2006-05-31(03)
[7]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251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意义现状问题保护的动力保护的基本原则经费的负担和筹措
(一)新型城镇化的理论内涵
新型城镇化是伴随着党的十六大“新型工业化”战略方针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是新时期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策略,我国城乡发展方向是要走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城市与乡村的统筹协调发展,以人为本,实现历史文化的传承,实现乡镇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和科学稳定发展。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公平共享原则;二是四化同步、统筹城乡原则;三是优化布局、集约高效的原则;四是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的原则;五是文化传承、彰显特色的原则;六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七是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原则。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主要有:一是实现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高;二是确保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三是促进城市生活和谐宜人;四是不断完善城镇化机制体制。
(二)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意义
第一,新型城镇化道路要求城乡协调发展,要求绿色、低碳,它是城乡统筹协调的城镇化,更是生态文明贯穿全过程的城镇化,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消费模式等方面的转变,要求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推动城镇化向集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有助于我国城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新型城镇化道路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发展目标,它要求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因此,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有利于我国乡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乡镇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乡镇的就业,提升乡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
第三,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道路,走这样的道路有助于实现城市发展带动乡镇建设,随着城镇经济的繁荣,城镇功能完善,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人们的物质文化水平更加殷实,精神生活更加丰富,这些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社会风险隐患,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社会的和谐。
二、文化旅游古镇新型城镇化道路的经验借鉴
在世界各国城镇发展的历史来看,我们可以对当前世界范围内的城镇发展做一个相应的判断和分类,一般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就是典型的欧洲城镇化发展模式,通过政府部门对其进行一个控制。第二种是美国采取的自由模式,这个发展模式取决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程度。第三种就是非洲的某些国家城镇化的方式,这种模式发展依赖于当地经济和人文发展的特色。国外在城镇化发展中的相关经验也值得我们参考,在20世纪20年代,英国新的公共干预政策相继推出,新型的政策是为了应对英国小城镇经济落后的问题。在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中,为了进行有效地解决该问题,他们大力的扶持北部相关地方的发展,这样就可以将整体的发展提上去,而不是只是仅仅针对南部进行发展。工业的快速发展,使英国形成郊区的现象,该政府加大了绿化的建设,并且推出了一个新的城市化进程,使得一些自然的风景得到很好地保护。此外,湘西凤凰县历史悠久,人文气息浓厚,旅游资源丰富,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凤凰县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战略步骤:首先,在制定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总体规划时,充分考虑到当地旅游景区的生态保护和环境容量限度,禁止大搞“人工化”造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的力度,通过实时监测和及时反馈,尽可能的保护好湘西凤凰古城原有自然景观和民俗风情,让旅游陶醉其中,流连忘返。保障凤凰古镇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实现良性循环的“经济链”;其次,及时修订和完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湘西凤凰古镇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及治理等一系列事务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争取把湘西凤凰打造成国家级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再次,目前湘西凤凰镇仍然处于国家级贫苦县,古镇旅游业在寻求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扶持的同时,通过组建旅游股份公司,利用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优势,推动凤凰古镇旅游业向更高一层次发展,将凤凰古镇旅游业打造成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支柱型服务行业。此外,将旅游业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旅游发展基金,加强凤凰古镇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的建设,推动古镇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旅游文化古镇的全面保护与修复
(一)影响旅游文化古镇新建的原因探索
1.自身因素分析。在现代社会大力提倡工农一体化,旅游城镇相互结合,统筹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背景下,旅游文化古镇的全新建设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速度。对旅游文化古镇重新进行建设,对整个城镇化的建设有很大的帮助,能够建立一个系统化城镇系统,为城镇化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建立一套评价旅游文化古镇建设进程的整体机制,该机制就是吸引力,生命力,承载力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从古到今,不论是什么样的建设都是以这三个目标为基础的。旅游文化古镇通过提高自身的质量,促使其有更强的生命力。我们必须在保存古镇风采的前提下进行城镇化建设。
2.宏观环境分析。进入现代化,古镇建设必须使用不同的发展模式才能满足时展的要求,可以充分利用政府以及政企等方面提供的规划方案以及相关政策,提高古镇的发展能力。
(二)城镇化建设中古镇新建的总体规划
重建就是一个城市进入复活状态,其实就是从各个方面和角度使城市的相关问题得以有效的解决,不论是经济程度,物质水平,社会或者是生态环境等都要做到充分的考虑。旅游文化古镇的复兴是在某种程度下的城市复活过程。旅游文化古镇要复兴,首先就是要对有形和无形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这是最为关键的一点。
(三)城镇化建设中旅游文化古镇新建的具体方案
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要保护旅游文化古镇的文化遗产,必须要制定合理的保护制度,采取相关的措施,逐步完成保护工作。整个保护和复兴工作都要以人为本,使文化更加富有意义。使旅游文化古镇的人们不仅能感觉到悠久的古镇历史文化,同时还能生活的更加文明。
1.组织和管理一体化。在旅游文化古镇旅游业经营的过程中,当地的居民要有主人公意识,积极配合投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文化保护工作中。这样游客到这些旅游文化古镇旅游时,才会体会到古镇当地居民的文化素养,以及生活习惯等一些具有景观特色的部分,所以他们要时刻配合古镇的现代化发展。第一,要保证居民的公平性,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益处。第二,要适当对当地居民进行相关的旅游业知识的普及。第三,积极鼓励居民开展一些农家乐等旅游业务,表演一些民间艺术,提供具有特色的餐饮等,使居民能真正融入到旅游经营中来。
2.公共服务一体化。重新修建公共设施,发扬一些民间的艺术。诸多文化旅游古镇不论是在宗教,建筑,服饰还是习俗方面都体现出了当地的文化内涵。应该深入理解文化旅游古镇的习俗文化,了解其核心含义,进而进行有效的保护。营造传统的文化气氛,加强治理,使文化旅游古镇的旅游质量得以提高。公共空间的扩大,公共服务模式的创新可以促使旅游业更加多姿多彩,又可以有效改变环境,在游览了景观和放松了心情的同时,还能参加一些休闲项目。以前居住以及交往的地方,现在增加了一些户外的活动和体验,这样对当地文化传承和发扬都是十分有利的。
3.新旧建设一体化。文化旅游古镇的复兴是古镇建设中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根据不同的功能,促使古城带动新兴地区的发展,新兴地区为古城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不论是新城还是古镇的建设都应体现出当地的文化风格,使其能继续传承下去。对古镇的重新修建要研究原本建筑的材料,风格,构造以及装饰等方面的特色,在了解了古风建筑的每个细节后,在还原时尽量使其风格特色与原来的保持一致。这样,在城镇化建设中才能既保护了古镇的原始风采,才能促进现代城镇化的发展。
4.古新功能一体化。在复兴时,不一定要完全按照原本的模式发展,也要考虑到游客的不同需求,为了满足需求也可以增加一些新功能。将文化旅游古镇和新城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古新充分结合,同时也要展现出各自在经济发展中的优势,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在必要时,对街巷等一些建筑的构造进行修改,更加符合人们的需求。实现古镇带动新城经济的发展,古新结合的同时,还要满足建筑风格的统一,外观看起来不能是大相径庭的,尽量实现一体化设计格局。
5.基础设施一体化。排水设施,输电线路,消防设备以及生态节能等一些基础的设施,对于房屋的建设都是必不可少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对这些文化旅游古镇的基础设施进行重新修建时,应该要结合先进的技术手段,在原来的设施上进行改进和更新。但是在古镇基础设施修建的过程中,原始风格的体现是非常关键的一点,施工过程中不能改变原有的建筑风格,构造,以及装饰品味等,一切都要体现出历史的味道,在实现新功能的基础上,还要保存原来的古风古味,尽量避免现代化的气息。
6.生态环境一体化。加强古镇生态环境建设,使当地居民具备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维护这些文化旅游古镇的自然环境。保护好一些古树的同时在不影响整体协调和风格的情况下,可以增加绿地的开发,避免现代化气息过重。充分将人类,房屋和绿化相互结合起来,创建系统的生态环境,展现出原有的历史化气息。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设新型的公共设施,做好绿化工作,保护水资源和土壤资源,使生态环境时刻都保持在最好的状态。
四、总结
关键词:文化消费;文化产业;相关性分析
Abstract:With the continuous growth of income level and constant changes of consumption structure, urban residents′ cultural consumption shows some new characteristics. The paper begins from the analysis of China′s urban residents′ status of cultural consumption in the past five years, then uses statistical method to identify the significant factors that may impact cultural consumption based on second hand data we collected. Finally, the paper provides some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ultural industry.
Key words:cultural consumption; cultural industry; correlation analysis
作为文化产业链上的最终环节和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力量,文化消费对于拉动文化生产、提高国民素质和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中文化消费是指“对精神文化类产品及精神文化性劳务的占有、欣赏、享受和使用等”①。一般可以按照消费品的表现形态、消费阶层、消费性质和消费方式等不同标准对文化消费进行分类,本文所说的文化消费涉及居民在健身娱乐、教育、图书、电影、广播电视、文学艺术等多方面的消费。借鉴有关学者的观点,本文主要依据消费目的和性质把文化消费划分为文化娱乐消费和教育消费。
一、我国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的现状
随着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得到了迅速提升。与此相应,居民的消费范围也不断扩大,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提升传统物质消费层次和改善物质生活质量的同时,文化消费在城镇居民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例正迅速增加。
(一) 文化消费的总量分析
近年来,我国城镇居民对旅游、教育、娱乐休闲等文化消费的需求显著增长。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6 280元上升到10 493元②,而恩格尔系数却由0.394下降到了0.367,伴随而来的是:城镇居民消费领域的持续扩大与消费热点的不断更迭。结果,大部分城镇居民已开始由传统的、以实物消费为主导向“实物消费与服务消费(特别是文化消费)并重”转变。从城镇居民主要消费支出数据来看,尽管各类消费性支出都呈现出增长趋势,但在居住、交通通信、医疗保健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方面的支出增长却更为明显。例如,从教育文化娱乐支出的增长来看,在2005年,城镇居民的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的支出已经是1995年的3.5倍,增长速度仅次于医疗保健和交通通信,明显高于居民在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与服务以及居住方面的支出增长。同时,文化消费在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中所占的比例也已经从1995年的8.8%增长到2005年的13.8%(在2002年曾到达15.0%),已经超过“衣着”而上升到仅次于食品的第二位。
(二) 文化消费的结构分析
按照不同的消费目的和性质,可以把文化消费区分为趋于“休闲”倾向的文化娱乐消费和趋于“学习”倾向的教育消费。其中,前者主要包含文化娱乐用品及文化娱乐服务方面的支出;后者则主要包括学杂费、教材和托幼费等项目。在文化消费整体快速增长的趋势下,这两部分文化消费却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特点,这主要表现在:
1.教育消费依然是文化消费的主体。近年来,我国的家庭教育需求出现了三大转型,即从义务型转向自主型、从标准化转向个性化以及从单一性转向多元性③,并由此引发了教育支出的大幅度增长。但尽管教育支出的绝对值依然在逐年增加,但其增长速度已逐年趋缓,并且在文化消费中所占的比重已经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这表明:我国城镇居民的教育消费将逐渐趋于理性。在经历了盲目、非理性的扩张之后,我国城镇居民教育支出的负担率已经很高。而与此同时,高校扩招、社会对大量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以及我国人才消费及评价的理性回归,使得高学历与就业机会之间的相关性有所降低,高额的教育消费支出并没有完全满足人们的效用预期。因此,合理定位的、与自身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教育消费,正日益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同。
2.文化娱乐消费稳步上升。城镇居民的文化娱乐消费不但在绝对值上逐年增长,而且在文化消费中所占的比重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且与教育消费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随着多媒体、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兴起,文化产品传播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并进而引发了文化消费方式的变革,从而大大刺激了城镇居民对手机、MP3、PSP和数码相机等文化娱乐用品的需求。同时,伴随互联网的发展与手机功能的换代升级,通信运营商与SP和CP提供的彩铃、图片、报刊杂志订阅等无线增值服务与网络游戏以及网络视频音乐下载服务等,也大大拓展了文化消费的内容范围。此外,近年来,我国大部分省市都将进一步完善城市的文化功能纳入到城市发展的规划之中,加大了文化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新建了一大批图书馆、博物馆、艺术表演场所、文化馆和艺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从而拓展了城镇居民文化娱乐消费的渠道和途径。
二、文化消费的关键影响因素剖析
实际上,文化消费产生影响的因素有许多,有学者研究表明消费者收入对文化消费的影响最强(雷五明,1993);还有学者认为,在既定的经济条件下, 文化消费主要取决于消费者的素质、文化生产的状况、社会时尚和宏观消费环境等(李金蓉,2001)。下面将重点对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与总体生活水平、收入的相关弹性和其他消费热点以及文化产品供给和消费环境等因素对文化消费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及总体生活水平
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是其文化消费能力的主要支持性因素。首先,在一般情况下,可支配收入的水平越高,文化消费的能力也就越强,文化消费量也就越大;其次,文化消费从属于与物质消费相对应的精神消费领域,与居民的总体生活水平和消费层次也存在着很大的关系。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只有在满足了低层次的基本生理需求后,才能产生社会、情感、尊重和自我实现等更高层次的需要。因此,也只有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较高,其收入满足了低层次的物质需要之后,才会更多地投向满足精神需要的消费领域。
1.文化消费与可支配收入及恩格尔系数的相关性分析。我们收集了2000年到2005年有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和人均年文化消费的数据。恩格尔系数代表了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为了探索它们之间的关系,我们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可知,城镇居民文化消费水平与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与恩格尔系数存在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前文所强调的文化消费与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这意味着,文化消费的增长必须以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和低层次的物质需要的满足为前提。
2.文化消费与收入的相关弹性分析。利用相关数据,计算出2001-2005年间我国城镇居民各类消费的收入弹性以及文化消费结构中两类文化消费的收入弹性。通过相互比较,我们发现:(1)对于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而言,文化消费是富有弹性的。这意味着,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的年均增长率超过了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居民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2)医疗保健与交通通信消费的收入弹性,要高于文化消费的收入弹性,即由于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所引发的前两项消费的增长,要大于文化消费的增长。这意味着,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量中,用于医疗保健和交通通信这两项消费的比例要高于文化消费,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居民可支配收入对文化消费的贡献率;(3)在文化消费结构方面,文化娱乐消费的收入弹性仅小于交通通信的收入弹性,远大于食品、衣着、居住、医疗保健,特别是教育消费的收入弹性,而且大于1。这说明:近年来,娱乐休闲类文化消费日益成为一种时尚,受到城镇居民的青睐,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与此相对,城镇居民的教育消费则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其收入弹性仅为0.91,年均增长率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这与前面有关教育消费日趋平稳和理性的判断也是一致的。
(二)其他消费热点对文化消费的影响
目前,住房、医疗和汽车等消费热点持续升温,必然导致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向这些领域转移。例如,在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消费占总支出的比重由1993年的6.6%增长到10.2%;而1993年至2005年的12年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年均增幅则高达21.7%,比同期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增幅高9.3个百分点④。这样,下面就选择医疗和住房两项主要消费作为代表,来考察热点消费对文化消费的影响。为此,我们收集了从2000年到2005年城镇居民的居住消费、医疗保健消费和人均年文化消费的数据,然后对其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城镇居民文化消费与医疗保健消费和居住消费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究其原因,可能主要是因为:第一,在某种程度上,医疗保健消费与文化消费可能代表着类似的消费意愿与消费倾向,即对于个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追求。例如,在文化消费中的旅游与运动类娱乐休闲同日常保健类消费,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居民对于身体健康的关注与追求;其次,居住消费、医疗消费与文化消费也代表着类似的消费层次,一般较为富裕的家庭可能会注重追求更高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因而愿意在改善这类生活条件方面投入得更多;最后,为了遏制医疗保健和居住支出的增加所带来的沉重负担,某些城镇居民家庭可能会有意识地增加日常文体娱乐活动,从而扩大了家庭在这一方面的支出。
(三)文化产品供给及消费环境
文化消费的繁荣一方面取决于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另一方面则取决于文化产品的供给。(1)文化产品的供给主要依赖于文化产业的产出。2004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440亿元,占GDP的2.15%。而当年,日本和美国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则分别达到了21%和28.5%⑤。由此可见,我国文化产业的规模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2)文化产品供给的增加将有效的促进文化消费的增长。2005年,我国故事片产量达到历史最高的260部,比2004年增加了48部;与此相应的,2005年,全国城市影院票房收入达到20亿元,比2004年的15亿元增长了33%⑥。(3)我国的文化市场目前还处于成长阶段,市场化程度低,再加上我国文化产业的立法相对滞后,导致目前的市场环境中存在诸多不利于文化消费的因素。尤其在价格这一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方面,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尚不健全,许多文化产品,如电影、文艺演出等票价的定价方式死板且往往偏高,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同时,对于新媒体、新文化业态,如,手机短信、网络音乐影视下载、移动无限增值服务等的立法空白点较多,使得公民在文化消费中的权利和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诸如垃圾短信、短信欺诈、网络增值服务的收费陷阱等都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直接的损害,从而影响居民文化消费的积极性。
三、 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性启示
(一) 确定正确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以满足居民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文化消费与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及消费结构存在着密切地联系。鉴于目前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上的差异性,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确立多元化与多层次性的发展战略,提供从高端精品到低端普及型的系列文化产品,以适合不同收入阶层对文化消费的个性化需求。同时,政府应考虑城镇高收入阶层与低收入阶层之间消费能力的差异性,引入宏观调控手段,利用财政、税收等政策合理调节、引导文化产品的生产及价格,采取差别定价,票价补贴等多种方式,降低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的成本,促进文化产品的消费均衡。
与此相适应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继续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体制改革,使市场机制在文化资源合理调节与配置、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上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积极改造传统产业领域的同时,适时抓住机遇,开发尚未得到有效利用的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产品。
(二)政府应着力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建立和完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1)政府应努力完善文化产业的宏观管理政策,保证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2)文化企业的发展往往需要雄厚的资金依托,因此,政府应积极筹措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同时,调整相关的税收政策,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3)为了扩大城镇居民家庭的文化消费,形成生产与消费之间的良性互动循环,政府部门应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城镇房地产价格,减轻居民的医疗负担,从而降低消费热点对文化消费的挤出效应。
2.完善与文化产业及文化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体系。(1)文化产业是为大众提供文化产品及服务的重要力量,发展文化产业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利益的重要途径。几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一些涉及娱乐场所、音像出版业及演出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这对于维护市场秩序,打击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文化市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文化产品、服务的内容与形式不断更新,新的消费载体不断涌现,现有的法律法规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在消费知识化条件下,某些消费者权益受损造成的危害可能比在单纯物质消费条件下所造成的危害更大,因此,文化产业立法应积极保护居民享有的文化服务和文化消费的权利。(2)文化产业是以创意为核心的产业,这使得文化消费的对象具有特殊性,这其中就必然涉及到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我国虽已制定了以《著作权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文化产品维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尤其是近年来许多新兴媒体的出现,引发了诸如网络下载、卡拉OK中涉及的侵权问题等,因此必须注意提高这些法律法规对现实的适应性并及时填补实践中出现的立法空白。
3.加强文化消费市场的制度建设,建立文化产业的市场化运作机制。(1)应建立健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维权机构,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维权力度。(2)应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文化消费的交易成本。(3)应当建立针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交易平台并完善产权交易体系,为企业投融资和产权交易提供高效、便捷和规范的服务。
四、 结语
文化消费与文化产业,作为相互影响与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已经成为今天人民生活的和社会经济的重要内容。文化消费内容的变化与载体的拓展必将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升级,并最终引发居民文化消费的新热点与新趋势。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从宏观上扮演指导者的角色,为文化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注释:
① 徐淳厚.关于文化消费的几个问题[J].北京商学院学报,1997(4):45.
② 中国统计年鉴——2006[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③ 李向南.2004年七大热点市场展望(5):教育需求三大转型[N].经济日报,2004-02-13.
④ 数据来源:stats.gov.cn/tjshujia/zggqgl/t20061101_402365447.htm[EB/OL].
⑤ finance.sina.com.cn/roll/20070914/07341666429.shtml;china.com.cn/chinese/jingji/1215153.htm[EB/OL].
⑥ 《中国统计年鉴——2006》;2007-2008年中国影视产业分析及投资咨询报告,中国投资咨询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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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应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科学规划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突出本土文化,展示民族风情,形成具有丝绸之路文化符号的历史文化之城,构建以城市文明建设为核心,民族旅游文化特色为内涵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关键词:
城镇化;民族文化遗产;保护
1中国关于城镇化建设与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论述
中国城镇化建设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当前面临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特别是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研究,有关学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施維达《民族文化学》著作中论及民族文化的内涵和特征[1]。王耀希《民族文化遗产数字化》著作中论述民族文化遗产的概念范畴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促进作用,侧重于数字化保护研究[2]。单霁翔《城镇化进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认为城市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无疑是异常尖锐和复杂的,有责任在城市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之间开展沟通,架设桥梁,使这两个方面能加深相互间的理解和学科融合。城市规划的方向与文化遗产保护方向融合相互促进,这是中国在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新的特点。他提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举措,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健全文化遗产及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研究编制;三是努力创造条件,确保城市大遗址等重大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实施[3]。梅联华《对城市化进程中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认为中国历史文化遗产面临城市建设的挑战,形势不容乐观,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思路,从保护理念、原则、策略、手段、保障措施等层面构建保护体系和防御网络[4]。卢守亭《论城市化进程中民族文化的机遇、困境与出路》认为只有在文化自觉基础上,大胆扬弃、积极创新、加快发展,才能实现民族文化的振兴与繁荣[5]。高永久《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设计》则通过法律体系的构建来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6]。邹德慈的观点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要“整旧如旧”,不要“返老还童”。以上研究观点较少关注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缺乏对西北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入研究。笔者拟从城镇化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契合的关系来研究,并进一步探讨西北城镇化建设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与作用,从而提出一些新的观点认识及其保护措施与建议。
2国内外关于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些措施要求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倡导并缔结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公约鉴定的遗产种类有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文化、自然双重遗产;公约中对文化遗产的定义有文物、建筑群、遗址三条[7]。欧盟1999年通过《欧洲空间发展展望》文件,其中之一就是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慎重管理与保护[8]。2003年美国开展“保护美国”活动,旨在支持相关部门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传播美国历史,增强民族自豪感。美国简.雅各布斯(janejacobs)的观点对“灾难投资”所阐述的,开发或保护性的投资有可能会事与愿违地破坏我们所想要保护的社区与环境。所以,开发必须顺应当地居民基本的所想与所知,意即要共同开发、受益与承担责任。意大利历史中心区法律规定必须保持古城的原有格局和风貌,不准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法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原则,倡导建筑艺术与文化研究加强沟通。日、韩都制定了文化财产保护法,为保护文化遗产起到了积极作用[9]。然而,各国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与城镇化建设相契合的研究探讨不多,有些经验不太适合我国国情,借鉴参考的价值意义有限。文化遗产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指历史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民族文化遗产是生活于一定地域的民族成员共同创造的精神和物质财富,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多样性,内容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10]。城镇化是各国实现社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我国西北地区城镇化建设关乎西部大开发战略主要任务的实施。2013年12月15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注重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建设,要提高历史文物保护水平,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在城镇化建设模式上要多听群众意见,尊重专家学者意见,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3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中必然伴随着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
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存在差别,西北地区经济基础落后,地理环境复杂,城镇化起步晚于东部地区,然而,西北地区城镇化发展有其独特资源优势,西北地区三省二区(陕、甘、宁、青、新)少数民族众多,历史文化遗产丰厚,民俗风情特色显著,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宝贵财富。随着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对保护当地各个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问题日益突出,实际上,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城镇化进程加快了西北少数民族文化的弱化,建设性破坏,开发性破坏,规划性破坏使民族文化遗产生成与保持的环境受到破坏,造成民族文化形态发展的不稳定因素,文化冲突形成民族文化意识的扭曲丧失,不利于保持民族文化的原生性、独特性。另一方面,城镇化进程加快了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传播与接触,从而加快了民族文化的变迁与重构,创造出新的民族文化。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就是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过程。城镇化建设为民族文化的交流融合及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同时,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增强了城镇化发展的潜力与能力,深化了城镇化发展的路径。西北地区民族文化的发展是该地区城镇化进程的内在驱动力,西北地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实质是完美地实现城镇化的现代化进程。总之,未来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必然伴随着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应该促进各民族文化与城市文化的相融共和,和谐发展的关系,只有积极拓展创新民族传统文化,才能推动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繁荣发展和健康的城镇化发展。
4构建以城市文明建设为核心,民族旅游文化特色为内涵的西北城镇化发展模式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产生了积极有益的推进作用,城镇化进程带来的文化变迁促进了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提升了城镇化建设的质量[11]。但是,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中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势严峻,在城镇化建设实际进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和土地开发,强拆乱建,对民族文化遗产造成不可逆转,无法再生的破坏,民族文化遗产消失的例证俯拾皆是,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群众保护意识淡漠,政府保护行为滞后,亟需全民参与和政府支持保护以及宣传教育。所以,本文一个新的着力点是建设与保护相契合问题的研究,立足于“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观点,笔者认为要把西北城镇化建设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两者相互促进,和谐发展,以保护为主,适度开发,综合规划利用,建立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机制,要正确处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城镇化建设的关系,尊重民族文化感情和民族,维护民族文化利益与民族团结,创建体现民族文化风情的和谐文明西北美丽城镇,探寻西北城镇化建设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措施与手段,通过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挖掘蕴藏其中的丰富文化内涵,传承弘扬民族文化精神,营造积极和谐的城市文化氛围,实现经济文化发展的良性循环。故而,倡导西北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新的措施建议:区域分类分层保护;个性多元化保护;动态原生保护;科技数字化保护;法律法规建设保护与管理规划机制保护;学习借鉴典范型城镇成功经验和国内外先进的文保技术手段;探索适合西北地区民族风情,宗俗习惯的行之有效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框架体系;构建以城市文明建设为核心,民族旅游文化特色为内涵的西北城镇化发展模式。
5结语
西北地区历史人文资源与民族文化遗产丰厚,少数民族文化特色鲜明,西北少数民族集居地的城镇化建设与开发,应当依托本地丰富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走本土开发和特色发展之路。西北城镇化进程必须坚持科学建设,有机更新的发展宗旨,梳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既保持民族文化遗产原有的历史风貌,又赋予其新时代城市文化、城市文明的特征。构建新型的具有西北民族文化风情的特色城镇化发展模式,为区域经济文化建设和城镇化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冯硕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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