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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的危害范文

时间:2022-06-08 02:46:16

序论:在您撰写谣言的危害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第1篇

1、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由于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快捷,范围广,一旦一些危言耸听的谣言形成了一定规模,就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引起广大网民的慌乱,从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2、扰乱人们的思想、心理和行为。人们经常是为了一个虚假的谣言而表现种种不适当的行为,尤其是面对有关自己切身利益的谣传,人们就更加失去了理智,失去了判断力,从而从内心深处觉得这就是真的,一传十,十传百,最后弄的人心惶惶。

3、破坏政府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近年来,各地经济都在飞速发展,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也正如火如荼,建设征地和拆除违法建筑也是政府工作中遇到的一件大难事。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

1、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由于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快捷,范围广,一旦一些危言耸听的谣言形成了一定规模,就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引起广大网民的慌乱,从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2、扰乱人们的思想、心理和行为。人们经常是为了一个虚假的谣言而表现种种不适当的行为,尤其是面对有关自己切身利益的谣传,人们就更加失去了理智,失去了判断力,从而从内心深处觉得这就是真的,一传十,十传百,到最后,弄的人心惶惶。

3、破坏政府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近年来,各地经济都在飞速发展,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也正如火如荼,建设征地和拆除违法建筑也是政府工作中遇到的一件大难事。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

1、加湿器的危害不是谣言。

2、冬天天气干燥,很多人都用起了加湿器,特别是白领们在办公室也偏爱加湿器。的确,加湿器能快速地改善周遭干燥的环境,但是有报道称,使用加湿器,在空气湿润的同时,也会给细菌带来良好的生长环境,严重的会引发一系列的呼吸道等方面的疾病。

3、在干燥的环境里使用加湿器,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干燥状况。但在使用上还是要“懂行”。一般来说,人体适宜的环境湿度为50%至60%,如果过高,容易使人产生呼吸困难、胸闷等症状。其实,人体的鼻腔、呼吸道本身就可以进行自我加湿的调节,并不需要刻意去加湿。因而,我们应尽量少用加湿器,如果长时间开启加湿器,产生的白雾极有可能加速一些细菌的传播与繁殖,容易引起“加湿性肺炎”。加湿器一定要每天换水、定期清洁。免疫力功能低下的人群更要慎用加湿器。

(来源:文章屋网 )

第4篇

>> 网络谣言对社会稳定的危害及其治理 浅析网络谣言的危害以及治理 浅谈网络谣言的危害与治理 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及其防治 网络谣言的法律规制及其完善 网络谣言的危害与法律规制分析 网络时代谣言传播的特点及其危害 治理网络谣言 法律如何亮剑 论网络谣言的形成机制及其治理对策 网络谣言治理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网络谣言的法律成本 网络谣言的治理分析 依法治理网络谣言的必要性 认清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 认清网络谣言的巨大危害 网络谣言的内生路径及治理对策研究 微时代网络谣言的传播特征与治理研究 网络谣言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 网络谣言公关治理研究初探 浅论网络谣言的法律规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2013/09/23.

[3]袁国礼.知名网络爆料人周禄宝被批捕[N].京华时报,2013-08-25(5).

[4]网络公关曝出“黑色利益链”[N].中国企业报,2010-11-10(2).

[5]陶禹舟.刑拘网络谣言“推手”,杨澜叫好[N].新民晚报,2013-08-22(3).

[6]宋识径.“中石化女处长非洲牛郎门”造谣者被刑拘[N].新京报,2013-08-26(3).

[7]孙万怀,卢恒飞.刑法应当理性应对网络谣言——对网络造谣司法解释的实证评估[J].法学,2013(11):3-19

[8]张海林.网络谣言“罪与罚”[N].瞭望东方周刊,2013(33).

[9]李恩树.“谣翻中国”者为出名挣钱,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N].法制日报,2013-08-22(2).

[10]盖幸福.圣元乳清来源揭秘,早熟事件圣元损失超20亿[N].齐鲁晚报,2010-08-17(3).

第5篇

关键词:网络谣言;危害;法律规制

上世纪90年代,互联网开始进入中国。人们不断地接触到了网络,并感受到网络带给他们的便利。因此,互联网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尤其到了现在,人们参与网络的范围不断扩大,已经逐渐从单纯地浏览,获取信息转变成提供信息,发表言论的程度。

一、网络谣言有何特点

网络谣言跟一般传统谣言本质上一样,只不过网络谣言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传播的虚假信息。但其有自身的特点。第一,它的影响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网络谣言的传播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比如前段时间好几位明星“被去世”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很大的波动。网络传播规模太庞大,很容易给社会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第二,它的传播渠道很多。传统方式的传播渠道是以点带点或以点带面,网络谣言却有众多的传播平台,比如微博,朋友圈,贴吧,论坛等。那种影响极大的谣言很容易就会通过好多平台被发到公众平台,在短时间内引起很大的轰动。第三,它的互动性很强。因为在网络中,每个人的言论自由是平等的,再加上网络的普及,几乎每个人都有一些微博或者朋友圈。谣言一旦被传出,许多人都会进行转载或评论,从而引起更多人参与到其中。使得谣言被传的越来越远,更重要的是还可能会引起一些人的不满,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正是因为网络谣言的这些特有之处,决定了其危害程度大,后果严重,对此,更应该尽快找到合适的方法进行规范。

二、网络谣言出现的原因

要想规范网络谣言,还是得究其根本,找到网络谣言出现的原因。这是造谣人,传谣者,网络平台以及政府等多方面原因构成的。

首先从造谣者开始分析。任何谣言的传出,都离不开社会的历史根源,当今社会还存在很多矛盾,比如贫富悬殊,就业难等,网络,就成为了一个很好的发泄的途径。还有一些人是为了出报复,如对他人甚至是国家的不满。然后是传谣者,这明显是因为公众的识别和判断能力不足。造成这些的原因一方面是受教育的程度,还有家庭的培养因素。并且大部分人的从众心理,也是造成谣言传播的重要原因。接着是网络媒体的审核度不够。好多网络媒体只注重他们的使用效率,却不考虑其内容。还有一些媒体更是利用这点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最后谈到政府。正是因为有些时候政府为了整体的局势,选择对某些消息的不公开,选择沉默。这恰好给了那些造谣者可乘之机。另外,政府对谣言的惩治力度也不够大,造谣者并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根本没法彻底规制谣言。

三、治理网络谣言的法律建议

网络谣言的泛滥,归根结底还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目前治理谣言的措施还是不够强大。要想彻底规制谣言,需要完善网络谣言的刑事责任制度。网络谣言传播太快了,即使及时的辟谣,还是会引起很大的社会影响。想必大家都知道酒驾入刑,这个措施得到的效果非常明显,从某种程度讲,网络谣言跟这个算是同种性质,都是因为法律的不够完善,使造谣者钻了空子。另外,诉讼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由于造谣者往往用的是昵称,没有真实姓名,所以受害者不能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相关的诉讼制度也应该做一些改变,比如可以先通过昵称,然后等相关人员找到造谣者后再进行变动。最后有必要说说执法力度。相关法律制度出来之后,必须严格执法,做到违法必究,通过执法促进守法。就目前来看,采用行政法规来治理网络谣言的方法是切实可信的,一般的网络谣言危害并不会特别大,没有到入刑的成都,但是针对现阶段行政法规在网络谣言中的处理,还存在一些漏洞,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打击立足不足,由于执法力量有限,影响了执法的效果。为此,在处理相关的犯罪时,需要进一步明确量刑标准,为网络谣言的打击提供必备的法律支持,统一现有的量刑标准。此外,行政法规制应坚持“比例原则”比例原则要求为了公共利益不得不限制个人权利时,采取的限制手段必须真正有利于公共利益目的的实现,它是源自于大陆法系国家的一个重要法概念,首创于德国,但其渊源可追溯到雅典的梭伦时期。立法者梭伦将正义作为出发点,将限度作为社会秩序的界限,使其成橐院罅⒎ㄕ叩目模。

四、结语

综上所看,要想彻底规制网络谣言,还需要各方面共同的努力。一方面相关的法律制度诉讼制度加以完善,对造谣行为严厉惩治,另一方面执法要同时跟进,使法律制度能得到顺利的实施而不至于被忽视。最后我们公民本身要加强自身的判断能力,不要盲目从众。网络的快速发展带给人们生活很大的便利,但一定不要给网络谣言任何可乘之机,良好的网络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参考文献:

[1]王国华,方付建,陈强.网络谣言传导:过程、动因与根源――以地震谣言为例[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2).

[2]任一奇,王雅蕾,王国华,冯伟.微博谣言的演化机理研究[J].情报杂志.2012(05).

第6篇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了20条食品药品类谣言汇总,包括谣言内容、谣言传播轨E、媒体辟谣情况以及谣言的危害等。其实,在新媒体和自媒体快速兴起的当下,这20条谣言不过是冰山一角。朋友圈里热传的没有“上榜”的谣言,比比皆是。

在谣言的“包围”中,我们还能愉快地吃喝吗?

无中生有的谣言

这20条谣言中,有一类完全是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如“猪肉绦虫水煮不烂”“SB250病毒”“打针西瓜致人中毒”“笔直黄瓜不正常”“青蟹打针、注水”“黄鳝、黄瓜使用避孕药”“小龙虾用于处理尸体”“麦当劳、肯德基用转基因鸡”“糖精枣”“猪肉、樱桃、大盘鸡感染H7N9病毒”等等,都属于此类。

面对这些吓人的说法,消费者不妨先问:技术上可行吗?

比如“打针西瓜”,且不说打进去的溶液能否扩散开,就是好好的西瓜插了针管,也会很快烂掉,这不是典型的“偷鸡不成蚀把米”吗?

再比如“青蟹打针注水”,消费者买的螃蟹必然是活的,注射了那么多东西之后,螃蟹不死才怪。

退一万步说,即使出现了谣言所说的情况,那也不意味着所有的产品都是如此被糟蹋的。换句话说,每种食品都有可能出现某些方面的不合格,如果因为“有可能不合格”就不吃的话,那基本上就没有任何食物可以吃了。

比如,“有猪肉绦虫的猪肉”“糖精枣”“感染了H7N9的食物”等,显然都是不合格产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商品,会更符合国家标准。所以,对于这种“不法商贩可能如何如何捣鬼”的食品,只要坚守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的原则,中招的机会就很小。而且,正规渠道购买可以保留凭证,万一遭遇不合格产品也可以维权索赔。这种机制也能让商家有动力和压力去保障食品的合格。

利用人们“宁可信其有”的心理

公布的20条谣言中,有的是用似是而非的危害吓唬消费者,比如“微波炉致癌”“牛奶致癌”“柿子酸奶同吃致死”等。

这类谣言利用人们“宁可信其有”的心理,通过渲染其严重的后果来制造恐慌。面对这一类谣言时,消费者更要淡定。如果一种常规使用的东西被说成有危害,但是只在朋友圈里转发、分享,而没有任何权威机构和政府部门出来确认,那么基本上就是谣言了。

还有的谣言是把 “不够健康”和“存在一定风险”夸大其词,吓唬公众。比如,“方便面是垃圾食品”的说法,就是把一种“不那么健康的食品”进行妖魔化,通过虚假的宣传来吓唬公众。

而“鱼腥草致癌”,则是因为鱼腥草中含有一定量的有害成分,长期食用的确会增加健康风险,但这条谣言却是把“一定的风险”夸大为“致癌”,从而获得惊人的传播效果。

把大剂量化学物质的危害套用到微量存在的残留中,也是谣言常用的手段。比如“自来水中的氯可致癌”,大剂量摄入氯及其反应产物,的确会危害健康,但自来水中的氯远远低于那个“有害剂量”。“无根豆芽中的添加剂均可致癌”也是如此。

对于这部分谣言,消费者确实很难判断。这些谣言并不是空穴来风,所以对其客观评析需要相当的专业知识。

这是一个信息畅通的时代,当消费者看到这一类消息时,也不要忙着恐慌,不妨去搜索一下相反的说法,再比较一下传播观点的双方中,哪一方的专业素养更高。

为营销而做的虚假宣传

还有一类和食品有关的谣言,是为了商业营销而做的虚假宣传。

比如,20大谣言中的“白皮鸡蛋更有营养”“富氧水是补氧神水”“小分子胶原蛋白抗衰老”等。这一类的虚假宣传非常多,这三个甚至不能算是影响最大的谣言。朋友圈里、电视电台及报纸杂志上,宣称各种食物和保健品神效的,都可以归入这一类。

这类谣言的存在,是利用人们“吃神奇食品来获得健康”的愿望和“万一有用”的思维方式,来进行商业欺诈。

对这一类谣言,消费者只需要记住:食物的作用只是提供营养,没有一种食物或者食物成分能给你特别的健康功效,所以,任何食物,但凡有人吹嘘其原有营养价值之外的神效,都可以直接判断为骗子。

第7篇

一、分布与为害

烟蚜又称桃蚜,属同翅目,蚜科昆虫。烟蚜的分布遍及全世界,国内各烟区均有发现。烟蚜的寄主植物种类很多,除为害烟草外,还能在十字花科蔬菜、辣椒、马铃薯、茄子、瓜类、大豆、桃、李、杏、梅等约200种植物上为害。

烟蚜在田间的为害分直接为害和间接为害两种形式。直接为害是成、若蚜利用其刺吸式(针状)口器吸食幼嫩烟叶汁液,叶片受害后出现褪色斑点,严重的发黄卷缩、变形或枯死。嫩茎、花梗受害则呈畸形,蒴果发育不正常或枯死。同时,烟叶受害处分泌出一种甜而粘的蜜露污染叶片,诱发烟叶煤污病,使烟叶表面变黑,造成烟叶品质下降。间接为害是其传播的烟草黄瓜花叶病毒、脉斑病毒和蚀纹病毒等多种病毒病害,有翅蚜是传播的主要媒介。蔬菜、杂草和其它农作物是烟草黄瓜花叶病等多种病毒病的毒源植物,由这些植物上迁入烟田的有翅蚜是造成烟田发生花叶病等多种病毒病害的主要原因。

二、形态特征

1.成虫有两种形态,一为有翅胎生雌蚜,体长1.6~2.0mm,体黄绿色,头部黑色,额瘤显著,触角黑色共6节,胸部黑色,腹部黄绿色或赤褐色,在腹部背面中央有一黑褐色近正方形斑纹,其两侧各有小黑斑一列,腹管较长,黑色,圆柱形,但中后部稍膨大,末端明显缢缩,尾片黑色,较腹管短,圆锥形,中部缢缩;二为无翅胎生雌蚜,体长1.4~1.9mm,较肥大,近似卵圆形,体色有绿色、黄绿色、桔红色或褐色,额瘤、腹管与有翅型相似,触角黑色,6节。

2.卵长椭圆形,长0.44mm,初产时淡黄色,后变黑色,有光泽。

三、生活史及发生规律

烟蚜每年发生的世代数,因各地区生态条件而有所不同,在南方烟区每年发生30~40代不等。在以卵越冬为主的烟区,2月底卵开始孵化为干母,第三代产生迁移蚜,5月初迁往烟草苗床和菜田;在黄淮烟区及以北各烟区,桃树是烟蚜卵主要越冬寄主植物;在云南及华南等地,烟蚜终年以孤雌胎生方式繁殖,未发现雄性蚜,冬季没有明显的越冬滞育现象。烟蚜在一年内,为害烤烟及油菜(或桃树)各半年;每年9月中下旬烟草收获后栽种油菜,烟蚜即转移至油菜(或桃树)上为害,翌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油菜收获,烟蚜又转移为害烟苗,5月烟苗移栽后又在大田为害。

烟蚜有明显的趋嫩性,6~7月间多集中在顶部嫩叶背面、叶柄及花管上为害。烟株打顶后,多集中在烟杈上取食为害。有翅胎生雌蚜,对黄色有正趋性,而对银灰色或白色有负趋性。烟蚜可随风和气流远距离飘飞。

烟蚜的发育起点温度为4.3℃,发育最适温24℃,高于28℃则不利。因此,在我国多数烟区烟蚜呈春、秋两个发生高峰。高温、干旱、少雨的气候环境最适宜其发展,蚜害往往较重。如遇狂风暴雨天气,烟叶上的蚜虫会被冲刷掉大部份,蚜量可减少80%~90%。天敌对烟蚜的自然控制能力相当好,主要有瓢虫、寄生蜂、食蚜蝇、蚜霉菌等,应注意保护利用。

四、综合防治措施

1.农业防治结合栽培管理,对非留种田及时打顶抹杈,以灭除聚集在嫩梢上的蚜群,减轻为害。苗床期,可利用银色薄膜驱避蚜虫,以减少移栽时带毒不显症的烟苗。

2.药剂防治早春注意检查烟田附近桃树和油菜上的蚜害,及时喷杀,防治其迁入烟田。移栽后在发生高峰前期,也可选用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3%啶虫脒乳油、40%速扑杀、2.5%功夫、50%抗蚜威、20%速灭杀丁等任一种按使用说明对药均匀喷雾防治

3.使用灭蚜签灭蚜签负载杀虫剂,并具内吸作用。将灭蚜签斜插于烟茎中上部,每株烟插1根。此方法安全,不污染环境,残效期较长,并可有效保护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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