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3 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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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查范围
建成建材有限公司、天净集团银川冶金分公司、伊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
二、督查内容:
1、安全生产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和落实。
2、是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是否完好,并得到日常维护和保养。
4、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5、特种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生产一线职工是否得到教育培训。
三、督查结果及及整改意见
1、天净集团银川冶金分公司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比较标准规范、责任到位。
2、建成砼业有限公司对进出厂区的混泥土搅拌车进行了分道出入,但没有“出口”和“入口”等明确安全警示标志。
3、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造纸车间、制浆车间粉尘超标、噪声超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上级县)县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指示精神和“五整顿、两关闭”要求,最大限度发现和消除我县危险化学行业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安委会统一安排,我县从5月10日起,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6个检查组,深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企业,集中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这次检查历时一个月,对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各有关部门、被检查单位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县安监局印发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特种行业人员、规章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质证照等8类情况登记表,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对所查单位情况进行登记,全部建立了安全监管档案。共检查150家企业及业户,查出各类事故隐患472条,共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单106份,提出整改意见352条。
一、总体特点
从检查情况看,我县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管理总体状况良好,生产、使用、经营秩序比较正常,没有出现大的安全事故。多数危化品从业单位都能按照其生产、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类别,由安监局核发许可证明,凭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证照齐全,基本达到《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
一是从业单位能够认真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及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是单位内部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细化了安全责任,同时严格责任追究,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了每个车间、班组、岗位和个人。
三是多数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设立了配备了安全生产人员,建立健全了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
四是多数单位参加了县里的各类安全培训,并对职工进行了安全教育(特别是各大加油站),职工安全意识有所提高。
二、存在问题
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虽然有所改善,但在这次检查中仍然发现了不少问题和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市管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强化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时发现、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年初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市建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复工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建管20__26号)文要求,我委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于20__年3月20日至26日,对市管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相关标准、规范和近期我委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要求,对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在岗履责情况,项目安全实体防护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工程实体现场打分考评。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方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检查较为重视:一是绝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能按照市建委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建设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工作,对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塔吊、龙门架等设备进行分部分项检查、验收工作;检查中未发现属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且确须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二是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能落实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开展复工项目安全自查、验收工作,签署安全验收合格复工令。
此次共检查在建单位工程181项,其中基础工程16项,主体工程165项,涉及施工企业33家,监理企业11家,现场共查塔吊47台,龙门(井)架67台,钢管脚手架165项,对符合评分条件的165项单位工程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分,合格率为65%,下发隐患整通知书15份,停工通知书9份,涉及隐患83条,现隐患正在整改中。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施工、监理企业虽进行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但实际效果较不理想,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存在较多常见隐患;二是部分施工、监理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现场安全实体监管不到位(不在岗行为将近期另文公布,并录入缺岗数据库);三是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不能随项目施工进度及时更新,安全检查简单、粗糙,缺乏真实性、可操作性;四是钢管脚手架基础不平、不实,无排水措施,连墙件偏少、内立杆与墙体间距过大,防护不严,脚手板设置不连续、铺设不牢等问题较为普遍;五是部分龙门(井)架防护门未定型化、标准化,接料平台及临边防护不到位;六是施工现场配电箱规格、箱体内电器设置不规范,存在施工用电线路乱拉、乱接,顺地拖,“一闸多用”等不规范现象(来源:文秘站 );七是大部分施工现场塔吊作业时塔吊指挥人员不足,且通讯设施不齐全,塔吊使用期间,总分包单位无定期保养记录;八是“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不规范、不到位,特别是安全网质量普遍较差;九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较差;十是龙门架未及时检测,个别项目工程墙体砌筑已结束,龙门架仍未备案、检测;十一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力度,对已停工的项目在未报告情况下仍默许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十二是施工单位对项目部安全管理缺位,企业安全监管层面得不到体现。
三、检查结果处理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施工、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对本次检查较好承建玫瑰园一期5#-8#楼的浙江大经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金关绍、承建信泰国际豪庭5#、10#、14#楼的福建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张燕强给予通报表扬;对本次检查安全监理工作做得较好的市凯奇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信泰国际豪庭监理部及项目总监徐光伙给予通报表扬。对检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承建斯辰学校食堂、浴室、学生公寓工程的巢湖市巢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司友安、承建碧桂园119a、119k、58a楼的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何春水、承建巢湖市第八中学综合楼的巢湖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张孝水给予通报批评,建议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取消上述施工企业在巢投标资格3个月,时间自20__年4月1日起至20__至6月30日止,并按我委规定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对本次检查安全监理工作做得较差的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碧桂园项目监理部及项目总监周杰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我委有关规定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同时对上述4家通报批评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约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在巢市管范围内市属施工企业都须与建委签订责任状,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伤亡事故的、所属项目3次被通报批评的、项目责令停工仍未停工的本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予以暂扣,出现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外地施工企业清出巢湖建筑市场;进一步完善目标分解和考核奖励机制,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晰目标,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感、紧迫感。
2、进一步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责任制,对监理企业履职不作为、不在岗等情况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力度,切实做到监理单位“四个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监理责任;二是落实对安全生产 资格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严格审查职责;三是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旁站监理;四是落实对施工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督促职责。
3、加强安全、质量联动机制,确保各类隐患执法文书执行到位。今后,只要项目因安全隐患被停工,我委会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质量监督站,对项目实施停工待处理,同时施工、监理企业不得进行项目下道工序施工、验收。否则,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一季度已下发停工通知书的项目,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并整改到位,待我委组织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4、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检查验收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将隐患排查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性工作,要认真、要仔细,坚决抓、反复查、查反复,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同时,要完善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并建档归案形成完整闭合资料。
根据市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交发[2013]172号)精神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市局于8月26-28日,组织4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采取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形式进行,此次共检查客运站13个,渡口8处,渡船5艘。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的主要情况
从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情况反映,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单位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深入,主要表现在:
1.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及时迅速。7月1日市局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后,局属三个行业管理处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本行业、本地区的工作实施方案,对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
2.深入一线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都组织了工作小组,分片分行业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渡运码头、公路施工工地等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据不完全统计,自7月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共组织督查组34个,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64项,其中道路运输61项、水路运输(含渡口)9项、农村公路94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对排查出的隐患基本建立了台帐,制定了隐患整改方案。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的106项、正在整改的58项。
3.严格落实行业监管督查程序。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成效,市局在整个活动中提出了各阶段性工作要求和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并分别于6月21—24日、8月26—28日,组织4个督查组赴13个县(市、区)及局属三个行业管理处进行安全生产督查,两次督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1项,针对上述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进行现场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了整改通知。市局所属三个管理处也分别开展了专业检查。
4.强化了安全生产宣传总结工作。各单位基本上能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大检工作信息和隐患排查表。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8月底各单位共报送《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一览表》68份,安全生产工作信息49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系统上下均比较重视,工作比较扎实,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管,营造了较浓的工作氛围。同时,通过督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有的单位对活动开展主要还是停留在开会、发文、一般检查上,存在一定的厌烦思想,认为现在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太多,往往以日常监管替代专项活动,个别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把检查任务“下放”到所属行业管理站所。
2.安全隐患排查不够全面和深入。有的单位排查隐患主要针对道路运输企业,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基本“空白”,基本没有报送农村公路排查的隐患;有的单位排查隐患停留在表面上,如新干、泰和、永新对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和渡口均表现没有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3.没有系统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有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没有系统梳理和建立台帐;有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没有制定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4.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准确。有的单位没有按照市局《关于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的通知》(交发[2013]173号)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存在迟报、漏报的现象。
5.专项活动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单位只是下发了活动方案,阶段性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没有实质性地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技术创新等,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会议上。
交通安全生产涉及千家万户,我局历来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将该项工作始终摆在首要位置。为切实抓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做到早安排早部署,专门召开班子会议进行部署。一是组建机构。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站所负责人及其行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职责。制定下发了《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和工作要求。三是专门配备了一名安全生产干部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二、周密安排部署,深入排查。
一是细化责任。活动分为三个检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运管所具体负责对中心客运站、各运输企业和维修、驾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建设站具体负责在建公路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养护站具体负责对桥梁、危险路段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二是明确重点。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打非治违活动情况和重点行业领域情况。三是深入排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排查。同时,为避免走过场,运管所还通过邀请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对重点场所进行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力争检查深入彻底。
三、明确责任,狠抓整改。
一是精心梳理。检查工作结束后,分别于7月16日和8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各检查组汇报了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运输行业方面,客运站违反“三不进站”规定,存在货车停放现象;运输公司部分客运车辆存在灭火器失效、安全带损坏、安全锤配备不足等现象;出租车公司安全生产机构、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未到位;货运企业安全制度未公示、安全教育无记录;维修企业存在部分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废品收集处理不到位现象;驾培行业安全学习未坚持,检测站安全机构未落实,安全学习不到位。交通建设工程方面,至公路改造工程段存在安全管理人员均不在岗、安全制度及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不到位、现场未见施工安全禁示标牌、安全帽穿戴不齐全、防暑药品准备不充分、部分特种岗位人员无上岗证、安全自检不到位等问题;段安全责任制部分未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部分施工现场无安全标示牌,烂泥桥控电箱管防不到位,安全帽穿戴不齐全;至公路改造工程存在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均未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均不岗、施工路段保畅通措施不力等问题;温坊大桥新建工程架桥机堆放处未设置安全禁示标志物。公路养护方面,县城—高田、高田—木兰、木兰—桐江、屏山—、秋溪—洋地路段沿线杂草丛生、视觉较差,路面有少量堆积物,安全警示标识牌较少;燕首—宁石亭路段少量地段有塌方;高田—岩岭路段K11+300-K11+800路段路基掏空,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无施工禁止标牌。二是狠抓整改。针对以上排查出来的隐患,我局及时下发了《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和落实整改责任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三是加强督促。对要求予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安排监管人进行跟踪,督促其落实到位。
四、对症下药,整改效果明显。
1.运输行业方面,客运站对货车进站现象进行了治理,目前已无货车停放在客运站站场内,同时联合县城管局对站前广场秩序进行了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车辆停放秩序;运输公司对客运车辆灭火器、安全带、安全锤进行了更换;出租车公司组建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维修企业对无证从业人员进行了清理;驾培企业和检测站等机构加强了安全学习。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2021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安全。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履职尽责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
三、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危险工序从业人员是否进行了上岗前安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3、是否存在超人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组织生产;
4、是否擅自改变工房用途;
5、是否生产、经营超标准产品;
6、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
7、是否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三库”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落实“六严禁”情况
1.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
2.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3.是否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4.是否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
5.是否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
6.是否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三)零售经营网点
1、网点经营安全管理建章立制及落实情况;
2、各种经营证照是否齐全;
3、管理人员是否经专业机构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
4、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5、承诺书及经营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执行情况;
6、是否存在超量储存、非法储存和经营非法违规烟花爆竹制品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西区管委会,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零售经营店(点)在“春节”前后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大检查,做到全覆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二)市应急局根据全市开展大检查实际情进行专项督查:
(1)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西区管委会,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情况进行通报;
(2)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处理。
五、督查组安排
六、工作要求
根据省、市公司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月”活动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月活动,切实抓好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我公司于4月15日至4月25日,在分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现将安全生产检查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意识
分公司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坚持“安全为第一要务”的方针,组织成立了以分公司经理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调动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分步骤、按计划组织人员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坚持检查原则,强化责任落实
分公司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做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将安全检查任务责任划分到人,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指定具体的责任人负责跟踪落实,确保每项检查工作到位。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始严格细致,始终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难于整改的实行了跟踪管理、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从严处理。确保了安全检查工作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手中抓落实。
三、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排查隐患
1、检查内容。4月15日—5月15日,分公司各部门对所辖区的资金安全、网络安全、用电安全、车辆安全、施工安全和业务操作流程规范等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分公司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根据活动要求,结合各部门上报的情况,再次深入现场对各部门进行了严格细致、突出重点、不留死角、不留余地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主要检查了安全生产制度、流程的落实;岗位职责、操作流程的规范、工程施工安全、安全设备及消防器材的配置、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
2、检查结果。针对前期自查中发现的26项安全隐患,各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员工召开了安全生产整改会,开展了消防知识培训及灭火疏散演练,将“五条禁令”内容发放到每位员工手中进行学习,并对全体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和签字确认,全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重新拟定了邮政上门收款流程,对业务工号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保险柜钥匙和密码未分人保管现象进行了现场安排布置,使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四、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制**全教育培训计划,每月按时组织全员开展安全生产、廉洁从业、法律法规等培训,要求员工参训率达95%以上,新聘用工达100%,通过不断的培训及学习,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加**防、消防宣传和教育力度,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如手机短们、宣传版报等方式,开展防火常识、法律法规等为主的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目前仍存在的问题:
1、郝店东冲铁塔由于是今年新建铁塔,塔脚包封需一年后进行。
2、代维员工8人,其中有电工证的只有2名,高空作业证的有1名。经通报后,目前正在办理电工证的有2名,正在办理高空作业证的有2名。
3、余店旧铁塔拆除正在协调中。
4、部分员工对“五条禁令”的内容熟悉不全面,已责令员工1日内熟记。
5、对提高商保证金的问题,已报市公司市场部,进行统一明确。
6、针对业务单式存放问题,由综合部出台管理办法。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完善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