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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改革范文

时间:2023-01-14 07:06:06

序论:在您撰写供销社改革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供销社改革

第1篇

供销社到底是怎样的单位?这是一个貌似简单却令人困惑的问题。从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的工商登记信息来看,好像很明确: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但是真那么简单吗?仔细看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的出资主体也是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也就是说企业是自己的股东。那么再来看看,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所属的区县社的股东登记情况。上海市18个区县供销社中三家的工商登记出资主体为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而市社账面及工商登记税务登记资料中并无出资记录;6家登记为自身出资,情况与市社一样,另外3家企业登记出资主体为市或所属区商委,其他的区县社虽然登记股东为其他企业,但却是其自身所投资的企业。所以认真追究的话,市社及区县社的工商登记与公司法的规定存在着一定的抵触。那么这种情况是因为上海市供销社系统较早地脱离政府序列原因造成的吗?恐怕未必,其他的省级供销社的身份也都存在着模糊之处。甚至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界定的有关规定,由作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省级供销社出资设立的企业,应该被确认为国有企业而非集体企业。

让我们从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的历史沿革来看看,到底是如何演变到今天的现状的。1950年初,组建成立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同年底,成立了上海市合作社联合社。1958年10月,上海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被撤销,原服务职能并入上海市第一、二商业局(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 1962年7月,恢复建立上海市供销合作社和郊区基层供销合作社,重新发挥供销合作社扩大城乡物资交流的作用。 1966年,受“”影响,供销合作社事业遭受严重破坏,1971年上海市供销合作社再次被撤销。1978年6月,经上海市委、市政府批准恢复重建上海市供销合作社。1982年,上海市供销合作社实行体制改革,由全民所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制。1989年,上海市、区县两级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序列。2007年10月,上海市供销合作社实行理事会制。2012年5月,上海市供销合作社设立监事会。

现在问题出现的原因清楚了,上海市供销社经历了从集体所有制单位到政府机关、全民所有制单位,然后重新成为集体所有制单位,几经撤并重新从全民所有制变更回集体所有制。由于供销合作社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承担了一定政府职能,其组织机构先后多次与国有商业合并,资产性质也几经改变,当初的社员群体也发生了很大改变,这些原因都导致今天对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归属的认识变得模糊不清。在这个过程中,原来的出资主体国家身份不再适合,而新的出资主体又缺位,造成了上海供销社出资主体是自身的奇怪现象。那么从国家的法律法规上能否找到供销社的出资主体呢?

答案是不能。无论是《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还是《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乃至《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都只是明确了供销社对其集体财产的所有权,而供销社本身属于谁的问题并没有解决,而只是模糊地表述为“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社集体财产(包括所属企事业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至于理事会代表谁在行使财产权,仍然未予以明确。有关法规文件中,对于社有资产有明确的规定:社有资产,是指供销合作社控制并拥有的各种形式的资产,供销合作社对企业的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供销合作社所有的其他权益。但是对于社有资本缺乏明确的规定。

那么供销社没有出资主体或者是出资主体模糊的现状是否到了必须要明确的地步呢?这是现代产权制度要求使然,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供销合作社作为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社有资产只有实现从物质形态的、无限责任的向价值形态的、有限责任的转变,才能具备市场要素应有的特质,在市场经济中无障碍流动,来完成转化为“资本”的历史使命。供销社要改革发展,产权需要明晰,就如同农村改革是在明确了集体土地所有基础上的联产承包制,国企的改革是在明确了国企全民所有基础上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供销社的产权是系统全面改革绕不过去的一个问题。非独上海,事实上总社、其他省级社乃至各级联社本部财产的集体性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举办资产的国有性之间存在着法理上的矛盾。

供销社出资主体不明已经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法人财产的运营,客观上要求将企业所有权的安排具体化,对企业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配作一整套制度性安排,明确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如何分配风险和收益等问题。这就要建立一种由所有者、最高决策机构、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组织结构,形成三者间一定的制衡关系。由于出资主体缺位,造成供销社无法形成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决策机构,对企业资产运营(对外投资、企业并购等多方面)产生限制;由于所有权人缺位,供销社产生的经营收益无法象国有企业一样形成完善的收益收缴机制,供销社及所属企业形成的收益无法象国有资产一样向所有权人分配。由于所有权人缺位,缺乏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治理结构,供销社通^资本市场直接间接融资的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由于所有权人缺位,无法保证供销社财产不受其他部门和单位的侵占。由于所有人缺位,供销社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不尽完善,而只能参照国有资产有关规定执行。

供销社出资主体不明给供销社的改革造成了一定的障碍。随着国家财政扶持政策的变化,新网工程补贴等财政补贴逐步转为政府投资方式实现。国家财政资金的股权投入法理上只能作为国有资产而无法作为集体资产,而且财政资金的投入、投后管理与退出还存在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一系列的问题。由于所有权性质不明,存在师出无名的顾虑,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历史债务解决等需要各级财政配合和投入的工作推进缓慢。供销合作社进入了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既是难得的历史机遇,又是严峻的现实挑战,需要做好全方位的准备。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尽快确立供销社的出资主体,以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

二、从供销社资产的形成来看,产权所有人可以确定为国家(各级政府)以及作为辖区范围内的农民整体

从供销社财产的来源来看有以下几方面:一个是社员股金。社员股金是建国也是建社初期供销合作社资金的主要来源,入股者主要是农民,初期虽然每个农民入股金额不多,但入股面大,股金总额占供销合作社资金比重较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在社有资产构成当中,社员股金所占比重非常少,从上海供销系统来看,市社、区县社的社员股金已经清退完毕。二是国家优惠政策扶持,主要是各级政府为帮助供销社发展无偿划拨国有土地以及给予各种政策支持和财政补助。如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社一直享受国家专营政策,如拥有农资、棉花、日杂、烟花爆竹、农副产品收购专营权等;现阶段,如“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专项资金等。三是经营积累,它在资产构成中占有绝大部分,情况也比较复杂。既有农民社员原始股金所成的积累,也有国家优惠政策的收益和各级政府的扶持,还有广大职工的长期劳动积累。四是上级社的投入和支持、接收捐赠和资助Y金等。

根据国有资产界定的有关文件规定,凡是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或者所属的事业单位,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非国家机关及非国有企业单化创办的事业单化,凡是由国家投入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家所有。那么是否就可以简单地把供销社的财产所有权人认定为国有呢?显然这又和国家对供销合作事业长期以来的支持的初衷不相吻合。解决的思路是可以借鉴目前国家在土地所有权制度中实行的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二元制思路。

供销社的财产来源为国家(各级政府)投入以及辖区范围内的农民集体劳动积累。如果将各级政府投入视同各级政府代表辖区范围内农民集体的投入,那么供销社财产的所有权人就可以界定为辖区内农民集体,这种所有权可以称之为农有国资,由各级政府代表辖区内农民集体行使所有权。这样既解决了政府投入和历史积累的归属问题,又不与供销社集体所有的属性冲突。

三、农有国资由政府授权各级供销社管理,落实供销社出资主体

如果供销社的财产所有权可以界定为辖区范围内全体农民所有,而由政府部门代表辖区内农民集体行使所有权。那么各级政府部门就有责任落实财产所有权代表并负担起监管责任。如果可以从法理上明确供销社财产所有权,那么总社作为政府部门,完全可以担负起代表国家行使对农有国资的监管责任,而不需要另行设置类似国资委的行政部门。各地的省级供销社、区县供销社如果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属性,也完全可以由各级政府授权代行所有权。至于类似上海市供销社这类已经进行企业化改造的单位,则可以由当地政府授权国资委代为管理。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法律、法规,明确了供销社财产所有权为农资国有之后,完全可以参照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考核方式,从而提高供销社资产的管理水平。

明确了供销社财产所有权为农资国有之后,有助于供销社系统完成从计划经济管理理念到市场经济管理理念的转变。从管资产发展为管资本,其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资本投入产出的运营,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牢固树立向市场要资源、向市场要规模、向市场要效益的观念,这对于供销合作社彻底摒弃计划经济的影响,实现思想转轨、体制机制和经营转型意义重大。

长期以来,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所属企业大多是按行政区建立的,不适应横向经济联合发展的需要。明确了供销社财产所有权为农资国有之后,打通了全国、各省市间社有企业间投融资的限制,明确了供销社财产所有权为农资国有之后,为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改革经营体制提供了可能性,可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多形式、多层次的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多种流通方式,也为社有企业公司化改造乃至引入社会资本清除了法理上的障碍。明确了供销社财产所有权为农资国有之后,可以完成社有资产从封闭运行到社有资本参与和支配社会资本的转变。长期以来,由于供销合作社出资主体不明确,无法发挥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作为市场要素的功能,资产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的色彩,缺乏法律保障。随着出资主体的明确,通过工商注册登记等方式取得合法地位,可以平等地与社会资本相融合,既可以“走出去”,也可以“引进来”,推动了社有资本新的实现形式。

明确了供销社财产所有权为农资国有之后,解决了经营积累的分配问题。根据资本的来源与属性,供销社以及社属企业产生的经营收益可以逐级分配,作为农有国资产权代表的供销社也可以对收益进行二次投入和分配。参考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的有关规定,可以完善供销社社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制度,从而对政府的投入形成良好的回馈机制,当然为了体现这部分国资的农有性质,完全可以将收缴的收益定向使用于相关区域内涉农财政支出和农村、农民的社会福利支出,从而充分体现供销社的集体属性和国家指导、扶持下的合作属性。

第2篇

汪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孙佰文

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发展的根基、经营服务的终端、联系农民的纽带,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为“三农”服务宗旨,其实力和工作状况直接关系供销社的形象和生存基础。当前,基层供销社普遍存在实力相对较薄弱、体制不灵活、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为了切实发挥基层供销社在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基层供销社实力、竞争力和服务本领,现结合我在汪清县供销社的工作实际,就新形势下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新时期基层供销社的基本功能和定位

(一)新时期基层供销社应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力军。汪清县基层社网点布局基本上保持完好,现有基层社12个,村级分社10个,资产总额1000多万元,资产占有面积1.5万平方米。其中,资产在100万以上的基层社有四个,分别是天桥岭、大兴沟、春阳、罗子沟。

以为中心的农村经济改革,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家庭经营本身具有分散、保守、高风险等局限性,依托基层社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统一向农民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信服务,开展防治病虫害、农产品加工、收购等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引领农民进入市场,为注入活力,从而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节本增效,助农增收。同时,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也是基层社生存发展的重要途径。基层社具有扎根农村、熟悉农民、贴进农业的天然优势,完全可以在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大有作为并发挥主力军作用,不断发展壮大供销社的经济基础,扩大供销社的社会影响。

(二)新时期基层供销社应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的组织者。汪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由供销社牵头组织实施的,2007年7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截止2013年末,汪清县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73户,带动农户2.6万户,专业农场88家。千家万户的小生产由于规模小,缺乏规范,生产成本相对较高,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难以有效对接,在市场竞争中难以制胜。几年来,汪清县社依据全县主导产业和资源优势,帮助农民组建了粮食加工、木耳、中药材、红松果仁、食用菌、葵花、养殖、农机等专业合作社,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基层供销社要通过牵头领办、参股控股、提供服务等多种途径大力兴办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农场,把当地种植、养殖、加工大户、农户吸纳到合作社中来,真正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不断拓展供销社的生存发展空间。

(三)新时期基层供销社应成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者。遍布城乡的经营网络是供销社服务“三农”的有效载体,基层供销社要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加快资源整合,对传统的经营网络实施脱胎换骨的改造,着力构建农村新型流通网络体系,并将现代经营业态引入农村,为农民放心、安全、便捷消费提供有力保障。近年来,汪清县各乡镇、村屯建立起了140多家农家店,并依托商贸城整改项目工程,建立物流配送中心,同时设立了四个乡级配送站,辐射九个乡镇,2009年又在基层社全面开展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网络建设项目,构建了为广大农村送科技、送农资、送农药、送化肥、送商品的现代农村流通和服务体系。

(四)新时期基层供销社应成为农村社区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参与者。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是供销社服务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基层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资源、农家店,加大投入,为不同层次的农民提供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建立集消费购物、文化娱乐、公益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使农民自娱自乐、陶冶情操,更好地参与和服务新农村建设。

二、新时期基层供销社的发展模式

基层社的改革与发展没有统一的模式,我认为总的原则是因地、因社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改造与新建并举,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条主线,突出创新发展这一要点,以为“三农”服务为宗旨,以市场经济为取向,以开放办社为途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农村现代商品流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着力构建“四位一体”农村综合服务体系,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新贡献。

1、参与新农村建设,打造为农服务的载体。基层社要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机遇,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搞好农业生产资料、农民生活资料供应,并根据现代农业的发展,不断拓展了农业发展空间,使农业从传统的生产领域向农副产品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农业休闲、旅游延伸,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基层社还要通过改造重组,大力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站,建立经营连锁、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管理规范、形象良好、效益明显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零距离的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构建现代流通网络,打造商品经营的实体。基层供销社要紧紧抓住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机遇,大力整合网络资源,加快推进农村商品市场连锁配送现代经营方式,打造助农增收网络平台。加强联合与合作,采取改造、改组、社会加盟等形式,组建农资、食盐、烟花爆竹、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配送站,实施商品的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加快推进现代化经营业态的发展。

3、推进农业产业化,打造合作经济联合体。基层社是供销系统的基础,是实践为农服务宗旨的重要组织平台。按照合作经济的形式改造重组基层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管理基层社。在重组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指导,不断探索基层社发展新路子,不断夯实基层社组织基础,不断丰富基层社服务内涵。积极鼓励引导,大力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农副产品为基础的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动承担起组织引导和服务的责任,通过领办、参与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探索“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农户+市场”的发展路子。

4、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打造开放办社新体系。当前,基层社基础比较薄弱,资金、人才都比较缺乏,开放办社是加速壮大发展基层社的一条重要途径。基层社要充分利用好社内社外两种资源,大力吸纳社会资源为社所用,积极推进组织开放、产权开放、管理开放、人才开放,提高基层社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基层社的活力与发展能力。通过开放办社,为基层社建立一定的经济基础,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在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5、加强基层社项目建设的能力。近几年,供销社通过争取资金,在基层社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取得较好的效果和成绩,基层社的主要项目有:粮加工和包装、农副产品加工等,通过项目建设,促进了基层供销社的发展,提高了供销社的地位和影响力。

三、基层供销社组织体制和内部机制创新

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创新。长期以来,由于基层社体制僵化、机制不活,致使发展缓慢,大部分规模小、实力弱、不规范、服务带动能力不强,严重制约着供销社事业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基层社组织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一)以机制创新激活基层社。体制机制是基层社活力之源,过去,由于基层社体制呆板、活力不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基层社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不强,负盈不负亏,出工不出力,造成了亏空和损失。针对现状,在基层社开展经营方式的改变,创新资产运营模式,独立经营核算,使基层社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二)以专业社拉动基层社。专业社是连接农民的“粘合剂”、优势产业的“助推器”、农产品销售的“信息港”、农民增收的“领头雁”,通过领办、联办、合办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专业协会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来改造现有的基层社,把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基层社服务“三农”的突破口,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引导农民进市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专业社量的扩大到质的提升,拉动基层社快速发展。

(三)以连锁配送带动基层社。连锁经营是零售业发展的方向,基层社可以通过连锁配送进行资源整合,重新构建新型经营网络,占领农村商品流通主体地位。2009年,我社在全系统大力实施了连锁配送经营的改造,在12个基层社建立了40个乡镇连锁配送中心,增强基层社实力、活力、竞争力,带动基层社全面发展。

(四)以招商引资壮大基层社。对有经营设施和场地的基层社,以招商引资方式对基层社加以改造,注入新型血液,新型经营模式,抢占市场和扩大经营。

(五)以盘活资产统领基层社。盘活资产是基层社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性和根本性的方法。为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明确规定基层社资产由县社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实行一体化运行,同时加强对基层社的公章、资金的监管,实行报告制、审批制、监管制,力争从源头上预防资产流失,确保资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六)以招聘能人经营基层社。纵观多年基层社建设的实践,选好一个懂经营、善管理的带头人至关重要。通过公开招聘,引进新型的经营管理模式,为基层供销社发展走出一条新路。

四、基层社的困难和问题

基层社改革改制后,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还很多。汪清县基层社在县社的具体指导下,取得很大的工作成绩,2008年,鸡冠、春阳供销社被评为全省“百强基层社”, 延边天绿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汪清县东新富康林产品专业合作社、汪清县大兴沟水稻专业合作社被授予吉林省百强专业合作社荣誉称号,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了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原因是供销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对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情况认识不足,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具体有如下几点:

一是经济实力普遍不足。在基层社改制中,企业实行职工身份置换、支付经济补偿金,因而消耗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大部分基层商业网点在转制中用于职工身份的置换,部分进行公开拍卖变现资产支付职工补偿金,而留存的一些资产大部分属中、低档次的资产,资产回报率还比较低。同时,原有的一些经营上的优势项目,也受到资金、市场放开等影响受到萎缩。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基层社经济状况还十分困难,难以实现收支平衡。

二是一些遗留问题还很多。基层社改制后,虽然企业包袱减轻了,但一些遗留问题还很多。在改制中,政策规定不予置换身份,但需企业承担费用的人员开支还相当大,像伤残军人、工伤人员、遗属等,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并且这些费用仍有逐年增长的趋势。

三是资金的短缺严重地制约了基层社的发展,在开展项目建设、土特产品收购、资产改造等方面,资金问题都成为了制约发展的瓶颈,在已经开展的项目建设上,由于资金的不足,项目也难以做大、做强。

四是农业生产资料配送网络还不健全,不能覆盖全县200个行政村,还无法满足全县种植的需求。

五是“新网工程”开展程度不够,主要是日用消费品超市和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不够,还不能满足农村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同时,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六是在开展项目建设和土特产品加工方面还缺少专业的科技人才。

五、几个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一)、基层供销社应怎样进行改革

(1)基层社的改革不能当作单纯的企业进行改革。因为基层社与一般企业不同,基层社既有企业的职能,也承担一些政府的职能,如果单纯按一般企业进行改革,就不能称为供销社,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但基层社改革,也不能单纯按原有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定位,随着时展、形势变化,其定位应不断与国际合作组织相衔接,并赋予基层社以新的时代内容。

(2)现在不少地方按公司法,将基层社改造和新建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这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并不能完全代替原来的基层社,也不能真正承担起供销社的职责和任务。其原因:改革只是仅按单纯的企业来进行改革,简单化地将公司制企业替代供销社,而为农服务职责与职能却未能纳入。

(3)改制后的新型基层供销社应该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承担政府为三农服务工作职责,吸收农民群众直接参与,按股份合作制形式进行管理的农村经济、服务组织。

(二)、如何建立维护和实现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

(1)要建立健全农村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其组成成员,既要有政府部门、供销社与基层供销社参与,也要由农民代表共同参与。

(2)要深化为农综合服务社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坚持供销社与农村组织联合共建,逐步实现经济利益、社会服务一体化。

(3)要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供销社要积极牵头、领办,并要由松散型向紧密型发展。同时,要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更好地为农村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

(三)、如何发挥好县级社与基层社各自的作用

(1)县级社应该是一个基层社的联合社。县级供销社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在管理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的同时,还承担着部分政府的职能,在涉农领域与农业局有交叉又有联系,应在政策上给予明确。基层供销社作为一般企业运作,同时也要更好地承担起为农服务工作职能。

第3篇

一、改革供销社汇总会计报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们认为。改革供销社汇总会计报表要放眼于整个合作经济,动态反映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状况,体现“大合作、大校纪,的总体总想。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同时要具有前瞻性;既要反对弄虚作假,又要反对漏统漏报。要坚持三个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汇总会计报多的改革要坚持以国家现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为准绳。参汇单位的会计报表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法规、会计制度编制。汇总会计报表数据要严格按照参汇单位上报数汇总。

(二)合理原则。要适应供销社创新体制、创新机制的改革需要,体现“开门办社、开放办社”,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发展中的供销社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科学地设置汇总会计报表报表格式及会计指标。既要坚持广泛性,又要加以合理规范、确定汇总会计报表的汇编范围。

(三)简明实用原则。报表格式及指标的设置,要既能够全面客观反映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工作成果,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和决策依据,又能够不增加被汇总单位的工作和经济负担。

二、改革汇总会计报表基本思路

汇总会计报表改革要做到“两个延伸,两个精简”。一是延伸汇总单位。改革现有以各级联社作为汇总单位的报表汇总体系,将汇总单位延伸至基层供销社。这符合中央5号文件规定的“社企分开”原则。从实践上讲,基层社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单体经营公司以及各种形式的承包、租赁经营的客观存在.使基层社作为级汇总单位成为必要。因此,对其所辖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编制的会计报表,按相同项目汇总,无论从上还是从政策上讲,都是可行的。由于不涉及税收、信贷、审计等,从而解决了改革汇总会计报表的技术问题。将基层供销社作为汇总单位有利于真实、全面、完整、客观地反映这些经济实体的会计数据,有利于上级领导准确了解供销社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有利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有利于划分基层社与其下属被汇总单位的责、权、利关系。

二是延伸起报单位。凡是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接受供销社行业指导的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独立核算的单体公司以及基层社原有理事会所应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都应单独作为基层供销社理事会下属一个起报单位,纳入汇总范围。

三是精简汇总报表种类。现有汇总会计报表种类繁多,部分报表基本没有实际使用价值。应以科学、合理、实用为原则,重新设置能反映改革成果的汇总报表。

四是精简汇总报表指标。现有汇总会计报表指标重复、过时现象严重,应大量精简压缩,同时适量增加能反映改革成果的会计指标。

三、改革汇总报表存在的难点与对策

对于新的改革,在实际操作过程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一是被汇总单位自觉履行汇总义务的比例不大。被汇总单位是否自愿接受汇总管理,是制约汇总范

围延伸的瓶颈;二是受税收、银行等诸多因素的,汇总数据在真实性、有效性上存在问题。解决这些难点的基本对策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是解决汇总会计报表数据的前提。首先要由各级领导尤其是县、基供销社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要在组织和人员上落实,加强财会工作力度;其次要求各级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及提高认识,坚持财会工作必需与供销社的相适应的原则,转变“等、靠、要”的消极思想,积极主动参与供销社的改革;再次要求基层(被汇总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深刻理解改革汇总会计报表的目的与作用,正确处理加入合作组织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关系

(二)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这是解决汇总会计报表数据真实性、有效性的基础。一是提高财会人员道德水准。要求财会人员工作要有责任心、事业心,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收集资料;二是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质。要通过不断,更新专业知识。

第4篇

一、充分认识文件出台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学习贯彻文件的重要意义

市政府23号文件立足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新形势下我市供销社改革发展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出台了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文件的出台,是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供销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标志着我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迎来了一个新的重要历史机遇,有了更好的发展平台。对于我们在更高的起点上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将极大地鼓舞全市供销社广大干部职工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对全市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各级供销社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市政府23号文件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供销合作社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振兴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上来,抢抓机遇,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努力实现市供销合作事业跨越发展,再创辉煌,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对供销社的支持和厚爱,不辜负全市广大农民的期望,不辜负全市供销合作社广大干部职工的重托。

二、认真学习贯彻,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

市政府23号文件既全面体现了国发〔〕40号和政发〔〕75号文件精神,又坚持从实际出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各级供销社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市政府23号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各县区供销社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社机关要带头学习和宣传,深刻理解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市委市政府新时期赋予供销合作社的新使命、新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供销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并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以做好各项工作的优异成绩,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加大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通过组织召开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全市供销合作社近年来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果,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加快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四、用足用活政策,加快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第5篇

为了更好地拓展供销社的生存空间。打造企业发展平台,我们于年将改制后企业的剩余资产进行重组,组建为、、等3个中心供销合作社、1个专业合作社,返聘管理人员及职工377人,中心供销社、牲猪养殖专业社被区政府列为全区再就业安置基地。企业重组后,全区系统拥有固定资产986万元,年商品销售总额为9479万元,实现利润30万元。

二、运作方式

系统改制后,区社遵照上级社的指示精神,根据自身职能和实际,对供销社系统的工作目标和服务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即:以为农服务统揽全局,坚持一个宗旨,夯实两个基础,搭建三个平台,构建四大网络,从思想教育入手,换活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把供销社的工作全面融入到构建和谐平安的大局之中,在服务“三农”,创建“四大经营服务网络”和促进自身建设发展等方面,广开门路,独僻溪径,寻找发展机遇。

一是积极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网工程建设,借助商务部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机遇,按照“四统一”(即:统一营业执照、统一商品配送、统一店堂标识、统一经营管理的原则),在各乡镇村创办了一批日用品和农资示范店。示范店以小型购物超市的面目出现在农村消费者面前,它的特点是:店堂宽敞明亮、货架整齐划一、商品明码标价、货物琳?满目、质量优良可靠、价格实惠合理。同时,我们还抽调资金、组织师资对这些示范店店长进行专业培训,提升了他们的经营品位和服务质量,实现了全区系统经营网店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示范店的营销额比以前增长了几倍,在社会上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是抓各类专业社和协会的创建。积极参与农业综合开发、拓宽农民致富路是我们在系统改制后,主抓的重要课题。我们2001年以来,在成功创办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又先后创办了板栗专业合作社、仁村柑桔合作社、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绿泉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猪协会、区农资协会、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和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分会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为助农增收创造了便利条件,为供销社自身发展拓展了空间。

三、经营状况

(一)基层供销社

企业改制后,我们全区系统重组为3个中心供销社。其中:中心供销社辖、、、等四个乡镇的经营业务,中心供销社辖、、等3个乡镇的经营业务,中心供销社辖、、等3个乡镇的经营业务,中心社组建后,积极从置换身份的职工中返聘企业管理人员及营销员。特别是中心供销社,职工返聘率达90%,经营网点挂靠供销社近100%,被市就业局、区人民政府列为再就业示范基地。中心供销社从企业改制中广泛吸取经验和教训,更新了经营观念,创新了经营模式。把服务对象、经营目标等重点放在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上。

首先是狠抓农资经营不放松。在近几年来邮政、农技站及个体商贩猛列冲击农资市场的情况下,供销社充分利用与农民兄弟几十年来的鱼水关系,发挥自己的传统经营特长,狠抓农资网络的建设,抢占了农资商品经营这块阵地,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

其次是打破旧的经营传统格局,广泛吸纳加盟连锁店,壮大供销社实力。目前,全区系统的日用消费品、农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加盟店已达60余家,触角遍布全区每一个乡村角落。

再就是积极寻求经销业务,改纯零售业为批零经营。象中心社的酒类;中心社的摩托车、家用电器;中心社的床上用品等都占有很大的市场,营销额占总销售额的30%以上。

(二)专业合作社

供销社改制前,由职工自愿筹集股金创办了全市第一家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改制后,把主要精力和财力全部注入到专业社。通过几年的精心运作,专业社拥有年出栏牲猪1000头以上的大型工厂化养殖基地9个,年出栏牲猪300头以上的养殖场65个,年出栏牲猪50头以上的入社户570户,带动小型养殖农户2180多户;拥有固定资产874万元,安排下岗失业人员69人,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2400多人,年销售牲猪66000余头,实现销售收入8256万元,为入社社员增收500多万元。其成绩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认可,2003年以来,专业社先后被评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市级龙头企业”、“全国示范专业合作社”、“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单位”等。

在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典型示范引导下,全区系统先后在、、、、等地创办了柑桔、板栗、山羊、牲猪等种养殖专业社和协会,为推动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拉动农村经济,助农增收等方面立下了汗马功劳。

四、经验教训

一是改制模式整齐划一,没有给基层社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留下活动的空间。比如说基层社与基层社之间,由于人员结构、经济状况、地理位置的不同,他们的经营状况、发展趋势、生存基础也就各有特色。在它们之间,有的需不需要改、或者说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改,都有探讨的必要。事实证明,对那些经济条件好、底子硬、职工队伍强壮的中等社,只要从管理体制、经济成份等方面进行革新就可以了。比方说:从经济结构上可以把供销社的资本部份转让给职工参股,使他们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牢牢捆绑在一起,以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从管理体制上可以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供销社集体控股,然后从股本较多的职工或具有经济管理专业知识人才中推选管理层人员直接参与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状况透明度,这样就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二是职工全体起立(置换身份),削弱了企业的经济实力。由于职工身份全部置换,企业要拿出大量资金来作为对职工置换身份的经济补偿,这样一来,经济条件好的剩下的资产也不多,而条件差的企业根本就不够支付,使改制成为“夹生饭”,半拉子工程。

第6篇

一、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养是民生之重,联结千家生计,关系稳定大局。县社党委一班人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实现了老有所养,企业才能有宽松的改革和发展环境;而实现老有所养,还必须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于是,他们把探索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聚焦到盘活存量资产上,一个系统、周祥、务实的工作方案应运而生:通过资产变现,筹集一次性养老买断资金,把离退休人员移交给社保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放小,各得其所;通过资产置换,用资产权抵顶职工退休后的全部费用,一次性安置到位;通过资产收益,筹集养老保险基金,由县社建立专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养老统筹金按时交纳,保证退休金及时兑现。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努力,到目前全系统560名离退休人员,有180名养老买断后进入社会化发放;有120名用资产置换彻底解决了养老问题;其余人员参加养老统筹,退休金能够及时发放,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的目标,全系统大局稳定,有了一个较为宽松的改革环境。

二、按经济区建社,优化配置资源。全县21个基层社是在计划经济时期按行政区域设立的,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管理人员多、费用开支大以及资源低效运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不仅影响到企业的生存,还阻碍了改革的深化。为彻底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县社党委一班人排除干扰,果断决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经济区域,将原来的21个基层社调整为7个中心基层社,以中心社为基本单位,建立一套领导班子,委派一名会计总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所帐。原基层社对外保留牌子,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内作为中心社的分社,负责属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心社的组建,实现了资产、资金、人员、商誉等资源优化配置,增强了基层社的市场竞争能力,其生机和活力初步显现;同时,基层社的管理人员精减了50%,管理费用下降了70%,经济效益明显回升,全系统甩掉了长期亏损的帽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凸现出资人地位,确保社有资产增值。县联社作为直属公司资产所有者,长期以来其出资人的地位得不到确立,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社有资产流失和管理失控现象比较突出。为消除这种现象,县社从理顺产权关系入手,凸现联合社的出资人地位,依法履行出资人的权利,强化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切实搞好资本运营。首先,对社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重新界定产权。县社对人民市场、供销商场、家电商场、农资商场、日杂大楼等社有资产重新进行产权登记,使县联社的资产所有者权益得到了法律保证,有效地防止了社有资产流失。其次,严格选拔社有资产经营管理者。从县社机关现任股室负责人中选拔四名同志兼任直属企业法人代表,以强化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第三,推行资产重组。把日杂公司、土产公司、生产公司的存量资产进行优化配置,重新组合,成立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和生产资料三个股份公司;对严重资不抵债棉麻公司依法进行破产,在职工得以安置、债务得以解除的基础上,重组成立了新的棉花公司。第四,开展资本运营。把经营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资本运营上来,加大招商力度,使社有资产利用率达到100%,不仅增加了收入,还提升了供销社地位,重塑了供销社形象。

第7篇

县供销社启动实施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供销社的有力指导下,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开放办社、夯实基础、服务三农"的改革发展思路,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拓宽服务领域,在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做了有益探索,推进改革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全面落实__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了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的《__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按照目标任务,完成了改革试点工作:讲治供销社创建全国供销总社基层社标杆社建设;__供销社搭建新型农资经营平台建设;天师供销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我县被列为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县。

一是全力推进新型基层社建设。依托供销社社有企业自建、与经济合作组织联建、吸纳社会能人带资带项目共建等形式,联合"新网工程"、社区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及专合社等成员,遵循"政府主导、供销社领办、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机制,依照《公司法》、《章程》及加盟协议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与基层供销社合署办公,推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工作机制体制,实行"自主经营、分级核算、自负盈亏",促进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今年,已完>!

二是积极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建设、市场化运作"的要求,狠抓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是围绕蔬菜水果种植、猪鸭鸡养殖等特色农产品,规范发展魔芋、白果种植和为民养殖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化引导、扶持、服务,提升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二是天师供销社试点,推动合作社跨区域、同类型产品联合,积极探索"联合社+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推动水果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和组织化生产,成功组建__花果山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是推行"基地+批发市场+零售终端"、"基地+配送中心+零售终端"产销模式,全力开展"农超"、"农贸"对接,在县城、__、讲治新建农产品直供直销网点3个,极大地满足当地消费需求。

三是全力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省供销社对庄稼医院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的建设和改造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总体发展目标。今年以建设幸福美丽新村为契机,强化新农村综合体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提升改造__、__、__庄稼医院3个,新改建__镇__社区、__乡__村、__乡__村等幸福美丽新村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5个,整合资金150余万元,安置失业人员30余人。累计建设庄稼医院55个、社区综合服务社78个,已覆盖全县20个乡心场镇和70%的村社,广泛开展日用品销售、农资供应、农产品收购、可利用垃圾回收等经营服务,同时适时提供文化体育、市场信息、农技培训、病虫害防治等便民服务,为当地农民搭建了生产生活服务的综合平台。

四是创新搭建新型农资经营服务平台。基层供销社牵头,依托农资公司及连锁配送网点、庄稼医院直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签订农资直供配送、区域联采协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农户生产成本。彻底变革农资企业传统经营模式,从过去的单一经销商向现代综合服务商转型,深入开展配方施肥、科学用药、统防统治等"一站式"农技服务,今年已圆满完成__供销社平台搭建试点工作。通过新型农资经营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起集县、乡(镇)、村级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超市、庄稼医院、社区综合服务社为一体的农资经营服务体系。

五是创建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平台。按照全国供销总社提出的《县级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实施方案》"五个一"要求,我县积极创建省供销社电子商务示范县,领办供销社控股的幸福家园商贸有限公司,探索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发展路径,在__工业园区一号楼,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建设"三区四中心",即农产品展示区、工业品展示区、电商体验区、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创业孵化中心、培训中心。创建的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平台,将彰显三大主要功能,一是培育市场主体,由幸福家园商贸有限公司建立"幸福__"(__)综合平台,对接全国供销总社"供销e家",实现网上交易我县各类产品;二是搭建服务平台,成立电商创业孵化中心、培训中心、__县电子商务协会、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积极完善全县电子商务创业公益平台;三是实施信息化改造,建设我县、乡(镇)、村电子商务"三级示范"网络服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