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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范文

时间:2022-07-26 07:04:47

序论:在您撰写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总结

第1篇

关键词: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申报;评审

长期以来,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只设置了初级(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副高)三个级次,与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相比,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体系是不完整的,一直缺少正高职级。这种不够完善的专业技术职称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薪酬待遇、职务级别、晋升空间等。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对于高端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的迫切需求,部分省份逐步探索开展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实际申报评审中,一些财会人员不熟悉申报条件和基本要求,没有能够及早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影响了正常的申报和评审。笔者在2015年通过申报评审取得云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结合接受财会同行咨询问讯的经验,指出在申报评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供拟申报参评人员借鉴参考。

一、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意义

我国从2005年起全面开展高级会计师(副高)全国统一考试和评审工作。随着取得副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人数逐年增加,财会人员对于更高层次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向往和追求越来越强烈。正高级会计师是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最高级别,相当于高校教师系列的教授。自2003年深圳市率先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试点工作以来,全国至今已有辽宁、河北、江苏、内蒙古、云南等15个省份开展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的申报和评审试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900多人通过申报和评审获得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这是不断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体系,形成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逐级递进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改革的重大举措。其重要意义在于,一方面结束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系列没有正高职级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也让更多的高层次会计人才看到了更大的希望,将为广大财会人员提供更好的个人发展机会和专业发展的空间,为加快我国高层次会计人才的培养步伐奠定了基础,并将极大地激发广大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热情。

二、申报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硬性)条件

(一)可以申报参评的人员范围

从多数省份试点情况来看,本省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参评,但不包含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技人员也不属于参评对象。

(二)学历和资历要求具备的条件之一

一是获得博士学位,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二是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8年;三是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需要注意的是,除达到破格条件外,专科及专科以下学历人员不能申报参评,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年限及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

(三)其他应当具备的基本要求

一是有的省份要求申报者参加当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如重庆市、河北省等,其他大多数省份不要求考试或考核;二是履现职(聘任副高级会计师职务)期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三是除符合免试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外,要求取得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和计算机考试(正高级)合格证书,有的省份已取消职称英语和计算机的考试要求;四是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专业理论与学术水平要求

(一)总体要求

多数省份要求申报人员具有较高的会计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熟悉国内外科学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具有指导(副)高级会计师工作的能力与经历,是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专业学术带头人。有人认为这一要求比较“虚”,难以具体体现和提供相应材料。实际上评委专家是很容易从申报者的工作业绩和科研学术水平中找到相关证明依据的,因此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显得非常重要,拟申报者应当提前3-5年潜心研究并积极发表成果,按照具体的要求来准备和组织科研学术材料。

(二)科研学术材料的具体要求

以云南省为例,一是要求独立出版专著1-2部;二是在省部级以上財会类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会计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三是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获得省部级研究成果二等奖以上。需要注意的是,专著和论文的内容必须是会计专业方向,的载体是财会类学术期刊,全国核心期刊以时的“北大目录”为准,专著应有ISBN统一书号,字数不少于10万字;的刊物应当具有ISSN或CN刊号,在增刊和论文集发表的一般无效,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有的省份要求3000字以上)。但实践证明,仅仅达到这些最低的基本要求是不够的,要让自己具有足够的竞争实力,完成的科研成果应当是质高量多比较好。

(三)怎样做好科研和学术研究工作

正高级职称对于参评者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水平要求很高,可以说大多数拟申报者就是在这方面难以达到相应的条件,以致不得不望而却步。当然,撰写专著和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要求申报者耐得住寂寞,坐得住“板凳”,能够静下心来认真学习和开展研究;所谓科研一定要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对专业工作的认识,还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如果你写出来的东西没有什么价值,又找不到地方发表,那就是再想“正高”也只能是个梦想。所以,拟报评人员应当提前3-5年积极撰写和发表财会专业论文或专著,并积极申请主持或参与省、厅、市等各级财会课题研究。如果论文或专著能够获得省部级奖项,也是最好的实力证明。

四、申报者应当具备的业务经历与工作业绩

申报者应当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专业分析水平、职业判断能力和解决会计实务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经历。这项要求从总体上看也比较“虚”,难以提供比较具体的支撑材料。但是,这项要求又是必不可少的体现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如果你在单位组织或参与过公司上市、企业改组改制、重大投融资等方面的工作,或组织指导过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大中型单位开展财务会计业务工作,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重大会计科研课题,或被聘担任过省级以上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论证、咨询专家,或负责主持起草地方性会计法规、全省性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等,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成绩突出、成效显著、获得较高评价的,就可以总结出来经所在单位签章证明后作为支撑材料提交。

五、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全面完整

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委会评定申报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重要依据,拟参评人员应当慎重对待这一环节的工作。实践证明,申报者用足够的时间来认真梳理、组织、撰写、整理和报送一套全面完整的参评材料是非常有用和值得的。申报材料应当分为三个部分来组织整理和装订报送。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主表

要求填写和报送一式二份,手写或打印均可,表格部分的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据实填写。其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是难点,要求撰写聘任副高职以来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情况,因有字数(一般2000字以内)限制,应当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分层次列出小标题予以总结,主要反映申报者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突出贡献以及典型事例等,做到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目的在于让评委会专家能够客观、公正、全面地对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评价。

(二)各种学历证书、奖励证明及反映个人业绩能力的材料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验公章,按照目录顺序编制页码,制作封面单独装订成册。在向评审委员会报送该册材料的同时,还需要提交原件以便现场对应核实。

(三)科研论文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此项材料一般较多,宜单独装订成册。主要提供聘任副高职以来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学术成果复印件,每篇文章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每页均需加盖单位职改部门审验公章,并在报送该项材料时提交期刊杂志原件和成果结题证明以便现场对应核实。

六、申报评审的主要环节和程序

根据各省份当年的关于报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财会人员可直接组织材料申报参加评审。各省份评审委员会一般按照“资格审查-面试答辩-组织考察-评审表决-授予资格”的程序来安排并通知申报人员参加各阶段的评审。资格审查在报名参加评审时由评委会根据上述基本要求核实是否符合要求,其余环节和程序由评委会按期逐项开展。

(一)参加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是多数省份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考评的重要环节,一般采取自我简介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最后由答辩小组根据申报者的综合表现予以评分。自我简介应当简明扼要,主要介绍自己的专业成长、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等,突出介绍自己的亮点和重点,一般不超过10分钟;答辩组专家结合申报者的自我介绍和申报材料的有关内容,一般提出3-5个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要求申报者就自身情况、申报材料、论文观点和当前财会热点等主题来谈自己的认识和看法,一般不超过30分钟。对于国际国内涉及财会领域的经济热点问题,没有事前的充分准备和广泛的新闻阅读是难以应对和回答的。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申报者应着正装参加面试答辩,切不可随意应付,这既是对评委会专家的尊重,也是举止仪表的一个综合反映。

(二)评委组织考察

面试答辩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得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同时评委会人员将分组到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报评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申报者的政治素质、廉洁自律、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在单位及行业的影响力,以及申报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考察组到达申报者所在单位后,主要走访单位纪委监察审计部门、组织人事财务部门、分管财经工作的领导等,最后形成考察报告提交评审委員会。

(三)评委会表决评审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答辩、单位考察等环节的综合评分和评价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最后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由该省份本届正高级会计师评委会全体成员参加,通过对每位申报人员的测评和考量,最后由评委会对申报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其中有超过三分之二评委投票同意的则通过评审,授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从表决评审通过之日起算,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兑现相应待遇则应从所在单位聘任之日起算。

参考文献: 

[1]云南省社保厅,财政厅.云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办法(试行)[M].云人社发[2013]143号. 

[2]蒋建林.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是怎样炼成的[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2(06). 

[3]耿成兴.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会计之友,2012(03). 

[4]余红燕.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有望出台[J].中国会计报,2010-03-05(01). 

第2篇

1学历、资历

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学历。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1.1护理副高级:具有护理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具有护理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护理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2年以上。

1.2先工作后取得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学位者,除了符合申报条件中所规定的任职和聘用年限外,获取学位后必须在专业工作岗位上聘任满1年。

2专业实践经历

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核要结合岗位设置要求,与个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工作业绩和专业实践能力包括:参加护理专业工作天数;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天数;参加抢救危重病次数;主持、参与护理疑难病例讨论次数;主持护理查房数;参加护理专科门诊天数;康复指导次数;护理质量评析次数;质量持续改进项目数;护理差错、事故。

3学术论文、科研成果

申报人员须具有跟踪护理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护理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与申报护理专业相关的论文,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

3.1论文要求

3.1.1提交杂志原件,论文刊登的杂志需取得CN和ISSN?统一刊号,所有申报的国内论文,必须提供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网址:http://gapp.gov.cn)期刊在线查询详细结果打印页面。

3.1.2提交外文版的论文需翻译成中文。发表在国外杂志的论文,不能提供杂志原件的,需提供文献检索证明。

3.1.3《论文宣读审定表》要求

送审论文按要求进行宣读,并认真填写表中的内容。如日期、标明文章所在页码等;核心期刊文章需在表上标注核心期刊目录的序号。

3.1.4日期截止为申报年6月30日。

3.1.5不能送审的论文

3.1.5.1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中的“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3.1.5.2综述、个案报道和译文不予受理,对罕见的个案报道由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审核后予以受理。

3.1.5.3所有杂志的论文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予受理。

3.2科研课题、科技成果、奖项等方面

护士的科研能力影响了护理学科的发展,要求在完成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基础上,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承担危重症的护理,挑战高难度的技术操作,主动搜索资料,阅读文献,确立研究课题,解决临床工作存在的问题,拥有局级以上的在研科研课题≧1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前三名。

3.2.1科研课题或成果均须提供课题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书、结题验收等材料。

3.2.2有关科研奖项,均为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申报时须提供正式的获奖证书或证书复印件,评选获奖证明材料不能作为申报材料。

4职称外语合格证

4.1卫生类英语:A级有效期4年(如2014年申报的2010年考的有效)。

4.2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获得相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申报。

4.3从外省市引进人才申报职称时,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

5职称计算机合格证

5.1考试模块要求

1956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需考2个模块;

1960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的需考3个模块;

1970年1月1日起出生的需考4个模块。

5.2证书有效期一般为4年,计算时间从最后模块考出日期起计算,有效期时间延长到当年年底。

5.3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并获得相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申报。

5.4免试条件

5.4.1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中高级资格的,可以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5.4.2博士毕业四年内可以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6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

由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提供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合格证书,申报年的年中必须要验分。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兽药管理会议精神为指针,围绕兽药市场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兽药GSP达标认证工作,强化兽药管理,进一步完善兽药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兽药市场秩序,提升兽药质量水平,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人身健康。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提升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和水平,加大违法案例查办工作,力终使GSP认证工作顺利实施,符合总体要求。杜绝假、冒、伪、劣兽药在我市流通使用,使兽药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

1、按照市畜牧局4月28号兽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推动兽药GSP达标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畜牧兽医管理站根据其各乡镇的兽药经营情况,原则上将2008年以来,没有违规违法记录的兽药经营企业报市监察所兽药饲料管理科,以备达标认证验收。到2010年底使各乡镇的兽药经营企业基本上超过50%达到兽药GSP认证标准,为全面推进兽药GSP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2、加大对通过兽药GSP的后续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GSP标准进行经营。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假、冒、伪、劣兽药的经营企业。一旦发现严厉打击,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法严办。

四、总结要求

1、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市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兽医站长任成员的兽药GSP工作认证领导小组,按照省、市畜牧局兽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好本辖区的兽药GSP认证工作,各乡镇根据本乡镇的工作实际,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维护好兽药GSP认证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各乡镇畜牧兽医管理站要加大对假冒伪劣兽药经营企业的查办,严密监视兽药市场的新动向,随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案件市局监察所积极配合,同时依法打击、依法严办、依法处置,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畜牧兽医管理站要重视信息的报送工作,按照统一要求,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并根据其情况的不同及时上报市局监察所及兽药饲料管理科,确保信息的准确有效。

五、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5月5日-5月30日)

2010年是贯彻落实省、市畜牧局关于兽药管理工作的关键年,是执行推动兽药GSP工作认证的具体实施年,力争到2011年使全市兽药经营企业全市达到兽药GSP认证标准。我们市畜牧兽医管理局通过电视台、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各乡镇畜牧兽医管理站也通过相应的宣传方式对兽药GSP认证工作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形式,使各兽药经营企业对兽药GSP认证工作有了一个充分的认识,推动了兽药GSP认证工作切实有效。

2、组织培训(6月1日-6月30日)

市畜牧兽医管理局监察所全体工作人员根据省、市、市畜牧局兽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组织培训,使他们提高了对兽药GSP认证工作的认识。

3、全面准备(7月1日-8月30日)

各兽药经营按照GSP认证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准备,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市畜牧兽医管理局根据具体规定传达兽药GSP标准。

⑴兽药经营企业直接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技术服务等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不少于1名的兽医、兽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⑵兽药经营企业主管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⑶主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必须熟知与兽药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和兽药质量信息,具有对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中的质量问题能够独立做出正确判断和处理的能力。

⑷经营面积40㎡,仓库40㎡,配备电脑一台。

⑸仓库面积和相关设施、设备必须满足待验药品区、合格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区、退货药品区、备用工作区等不同区域划分和不同兽药品种分区、分类保管、储存的要求,并保证具有足够的运作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各类区域、各类品种是否设置明显标志。

⑹兽药营业场所和仓库的地面、墙壁、顶棚等内表面必须平整、光洁,门窗结构严密,易清洁。

⑺设立兽药检验室的兽药经营企业,检验室房屋建筑、配备设施必须符合检验室建设条件要求。检验室环境、面积、布局、功能划分和配置的检验仪器、设备必须满足实施检验的兽药品种、项目的检验条件要求。

⑻必须在兽药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建立各类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载明足够的信息,经手人或者责任人签字,确保兽药产品和相关人员的可追溯性。

⑼采购的兽药,其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兽药管理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⑽营业场所内陈列拆零兽药或者分装的中药饮片,必须集中专柜陈列,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说明书。

⑾销售记录必须载明兽药的商品名称、通用名称、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剂型、规格、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经手人或者负责人等事项。

⑿销售兽药必须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记录相符,销售票据按照规定保存。

⒀从事动物疫病治疗技术咨询服务的技术人员必须符合和遵守有关法律管理规定。

4、初验达标(9月1日-9月20日)

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准备过GSP的企业,按照GSP标准和要求进行初步审核验收。

5、总结上报(9月20日-9月30日)

各兽药经营企业根据各自的具体工作实际,提供相应的文字材料、书面申请、具体工作实施步骤,按照市局兽药GSP认证工作的统一要求标准,按时上报有关材料,不得延误,否则视为放弃。

第4篇

一、学习指导思想: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文化、业务素质为重点,通过相应的学习内容和必要的学习措施来逐步增长广电员工的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提高实际工作和应变能力,振奋广电人勇于开拓的精神面貌,从而推动广电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学习内容:主要围绕时事政治、十六大精神、法律、外语、计算机、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常识进行学习。

三、学习方法:在局学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按照不同人员层次的学习计划,分别进行监督实施。局里重点负责抓好中层干部的学习,职工的学习主要由各科室、中心负责。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组织学习为辅,各科室、中心必须每季组织职工进行一次有计划、有重点内容的学习讨论或辅导。局里每季度末组织一次学习考试。

同时,按照局制定的五年学习管理目标继续组织好在职干部职工的文化学历,外语、计算机和各种专业知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的培训学习。

四、学习要求:

1、凡综合类的学习内容,主要由局学习领导小组负责,以复习提纲的形式,每季度初印发给各科室、中心,凡专业类的学习内容主要由各科室、中心负责,同样以复习提纲形式每季度初印发给全体职工并及时上报级局学习领导小组。每科室、中心必须选派一名科长或主任具体负责全年的学习活动。

2、各科室、中心必须每半年举行一次业务技能竞赛。局学习领导小组派员进行监督,业务技能竞赛成绩列入学习成绩进行考核。

第5篇

认真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信息和宣传工作。起草了局内部信息工作考核意见,编制了《水务信息》48期、水利简报14期,其中:省级报刊采用1条、曲靖日报23条、省委办采用2条、市政府办采用2条、区委办采用16条、区政府办采用25条、市水务局采用17条;电视宣传:云南电视台播出1条、市电视台1套播出2条、麒麟报道电视新闻宣传报道30条。信息工作及电视宣传报道已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

二是做好文秘工作。党政办公室认真做好全局党务方面、行政方面、领导讲话、经济运动分析、重点工作督查等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打印、校核、签发和上报工作。复印文稿15万份,文件收发610件。在文稿的草拟中,只要是领导交办的任务,无论是职责范围内的还是职责范围以外的都能认真完成。

三是做好会议服务。全年共提供会议服务70余次,接待服务对象4000余人次。主动做好会议的筹备、服务安排、记录及会议资料整编等工作,做到会议室清洁卫生、服务周到、热情。

三是做好档案工作。已完成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入柜。

四是规范了公务车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水务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每季度核定一次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维修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经过调研研究,多方征稿,保证了公开内容紧扣主题,贴近现实,结合水务局实情细化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对全局的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物资管理、工程承包、水利经费安排、接待费用支出等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共完成政务公开4期。

六是做好党务、组织人事工作。完成了全局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装订、完成了2006年工资改革全局职工的工资套改及部份职工职务变化工资调整、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工作;完成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日常工作。完成了水利综合统计、综合经营统计、国民经济统计及干部职工考勤、考核工作。

七是做好保密工作。健全完善了保密管理制度,按规定确定了部门、人员及计算机,制定了保密责任书。并抓好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每季度一次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检查,做到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八是认真办理议提案。办公室作为议提案承办部门,我们认真完办理好区政府交办的议提案,认真草拟办理回复,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5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九、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4号文件下达办公室的重点工作有二项一是是**年各种工作总结材料及**年工作计划的撰写,二是年终考核,三是总结表彰会的筹备工作。

第6篇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的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主要精神有: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三)坚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

(五)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与岗位设置有机融合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一)重点:盘活存量,制定规则,阳光评聘

1.盘活存量是指在深入调查摸底、情况明了的情况下,对现有岗位设置总量进行盘点,把岗位由相对充裕的区域、单位或学科向相对紧缺的地方倾斜,使之总量再平衡,起到自主调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之间的有机融合。这是两者有机融合的基础。

2.制定规则是指在吃透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规范、有效的并与岗位设置相辅相成的评聘规则,包括过去已取得职称但尚未得到相应聘岗人员的过渡办法和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合二为一的评聘实施方案。这是两者有机融合的核心。

3.阳光评聘是指中小学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评聘过程中必须做到“五坚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坚持与中小学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是两者有机融合的保障。

(二)难点:统一认识,稳步推进

1.统一认识。无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还是岗位设置都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与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国家允许在政策大原则下,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因此结果会因地、因事、因人、因时而异,如果在评聘过程中两者没有做到宣传到位、规范有序、阳光操作,老师们要真正理解国家政策设计初衷、统一认识并非易事。统一认识是两者有机融合的前提。

2.稳步推进。无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还是岗位设置,全国各地推进时间和力度因地而异,这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正是因为如此,既得利益群体和未得利益群体之间矛盾冲突在所难免。因此各地在试点的基础上何时推进、如何推进、力度多大等都直接影响到评聘工作的推进和教师队伍的稳定。这是两者有机融合的关键。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有机融合的思考

(一)必须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竞聘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从鼓励教师主动从教、专心从教、专业从教、终生从教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与岗位竞聘工作。

(二)必须摸清底数,盘活存量。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学校必须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摸清两个底数,一是本单位(系统、地区)专业技术岗位核准和使用情况,特别是岗位空缺情况;二是本单位(系统、地区)申报计划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原则上本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与申报职称人员通过情况要大体一致,也就是要做到评聘有机融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采取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调整职称评审通过率等有效办法,最大限度用好、用足、用活现有岗位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妥善解决职称评聘矛盾。

(三)必须吃透精神,制定规则。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学校必须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制定岗位竞聘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竞聘对象、具体竞聘岗位及数量、占空岗比例、竞聘条件、量化评价标准和方法程序、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等。

(四)必须先行试点,稳步推进。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学校必须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全校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同时按程序报批。另外,在全面组织实施前,必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单位、系统进行试点,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稳步推进,切忌一刀切。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育和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着力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通过鼓励、支持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到基层领办创办经济实体,进驻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围绕产业开展技术服务,把先进适用技术直接导入农业生产第一线,逐步形成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为依托,以各类专家、技术人员为主体,以广大乡土人才为基础的基层科技创新服务网络,构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全面提高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3年的努力,到2010年在全县建立一支50人以上的科技特派员队伍,在水稻、小麦、三粉、水产、畜牧、蔬菜、蚕桑、香草等方面创建6个科技专家大院,提升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壮大一批优势特色产业,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培育一批科技致富典型,孵化一批科技先导型企业,提升和组建一批营销协会、专业协会、科技协会,造就一批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要求的乡土人才和新型劳动者,逐步建立有利于广大科技人员基层创业的长效机制,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县科技提升与普及同步推进的新思路、新途径。

三、科技特派员选派的条件、对象、程序、去向和服务期限

1、选派的条件:

(1)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3)具有丰富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4)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的科技知识水平。

2、选派的对象:

(1)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具有专业特长和管理经验的人员。

(2)乡镇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优秀、服务面广的科技人员。

(3)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引进的优秀科技人才。

(4)各类企业的优秀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选派任职干部。

(6)离退休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7)从外地来我县工作的技术人员。

3、选派的程序:

(1)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调查摸底,选择派驻重点,发放《科技特派员需求申请表》到各需求单位。

(2)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求计划,招聘公告、接受申请和报名并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3)报名的方式采取“双向选择”,即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相结合。

(4)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确定的初步人选提交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并公。

(5)被选定的科技特派员由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聘用,统一颁发《*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证》,并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签订服务合同。

(6)被选派的科技特派员报市组织、人事、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4、选派去向

(1)发展水稻、小麦、三粉、水产、畜禽养殖、蔬菜、蚕桑、林业等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乡(镇)、村(组),大户和农业企业。

(2)省市龙头企业。

(3)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大户和民营科技企业。

(4)缺乏技术、信息的偏远乡(镇)场、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可一员一点,也可一员多点。

5、服务期限:

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原则是时间服从目标任务,实行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单位双方定时间、定目标、定任务,期限一般为3年,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连任连派,延长服务期限。

四、主要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科教兴颍和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协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确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寻求发展途径,培育新兴产业。

2、引进新品种和新技术。每一名科技特派员每年至少要引进一项新品种和新技术,进行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带动所在乡镇、进行区域性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发展后劲。

3、创建科技专家大院。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选聘的技术人才为首席专家,创建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构建科技专家大院,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整体升级。

4、开发科技项目。每一名科技特派员,至少要开发一项科技项目,以项目为载体,示范带动,拓展服务空间。

5、培育提升一批产业(企业)。科技特派员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或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企业,树立培植典型,提高经济效益,辐射带动群众。

6、组建行业专业协会。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驻点服务优势,依靠骨干企业、经济能人和专业大户,因地制宜地组建各种类型的行业专业协会,搜集致富信息,搞好市场预测,掌握市场行情,疏通流通渠道,确保农民增收。

7、开展科技培训,培养科技人才。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特色,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培养造就一批科技创业型人才。

8、搞好信息服务。充分应用信息网络技术,大力开发信息资源,及时为农产品提供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五、基层创业主要模式

1、领办园区模式。科技特派员以合伙人或股份制等方式,出资创办领办公司、园区基地,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资金入股模式。科技特派员与农民或其他科技人员联合投资兴建经济实体,按股分红。

3、技术承包模式。科技特派员通过技术服务、技术入股等形式与广大农民或农业企业协商合作,获得合法报酬。

4、返租倒包模式。科技特派员先承包土地,投资种植业或养殖业,然后返包给农民种养,给予技术指导,收取一定的承包费。

5、科技中介模式。科技特派员为企业、农民、经济实体开展引进技术、信息等科技中介服务,收取一定的报酬。

6、技物结合模式。科技特派员投资建立科技服务站,为农民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经营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资产品,获得合法收入。

7、组建协会模式。科技特派员以创办的科技园区、示范点、企业为依托,成立产、供、销协会组织,广泛吸收相关农户为会员,以实现协会会员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

8、无偿服务模式。广大科技特派员带着感情、技术和信息,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民传授新技术,接受农民咨询,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解决技术难题。

六、政策待遇

1、各单位符合条件派出的科技特派员,其原职务、待遇、编制在参加创业行动期间由原单位予以保留不变,并优先保证正常的晋级、调资和职称评定。

2、服务期满后,科技特派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申请延期或申请离岗。对申请离岗的,单位原则上应予批准,离岗期间的待遇参照皖发[2003]13号文件执行。

3、企业科技人员、技术人员联合体、退休科技人员、企业法人、外来务工科技人员以及引进人才被选派为科技特派员,有关待遇由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合作双方协商,从优解决。

4、科技特派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创业,也可以法人身份创业。以个人身份创业的合法报酬全部归已;以法人身份创业的合法报酬的分配,由派出单位与科技特派员本人在事前约定。

5、各级各类计划项目向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倾斜,科技特派员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

6、全县各农村信用联社每年要安排一定信贷额度,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贷款的发放要符合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有关规定。

7、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以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从快办理科技特派员创办企业的登记手续,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七、科技特派员的管理

1、科技特派员由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县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派出单位共同做好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科技特派员的驻点选择,配合驻点单位安排好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和生活,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日志。

2、科技特派员每季度须向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本人工作、学习、思想及项目进展等情况,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半年写出小结,年终写出总结。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科技特派员的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3、科技特派员要严格按照服务合同的规定要求去实施,认真完成目标任务。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组织、人事及成员单位,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随时检查,并进行年终考评。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选派。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心不强的取消特派员资格和有关待遇;指导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科技特派员,给予通报批评。

4、对科技特派员的考评考核,主要看是否完成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所在地是否有新的经济增长点,所在地的主导产业实物总量、总产值、纯收入等是否有明显增长;所在地的整体科技素质和科技意识是否有较大提高;引进的新项目、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信息及流通领域的服务是否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等。

5、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特派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分成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30%。对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对特别优秀的报县委、县政府给予重奖。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科技、财政、农委、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办公。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列支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经费,每年财政预算安排不少于1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开发项目的启动、科技专家大院的建设补贴、科技培训、优秀特派员的奖励、科技信息服务和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经费。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考核目标责任制,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科技特派员的政策水平和创业能力;建立表彰奖励制度,每年表彰和奖励一批“科技特派员先进派出单位”和“优秀科技特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