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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工作要点范文

时间:2022-10-15 00:12:57

序论:在您撰写卫计委工作要点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卫计委工作要点

第1篇

调查和完善2015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不断提高参合群众的实际补偿水平。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参与门诊补偿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门诊补偿金额过高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入户随访;从2014年11月1日起开展25种常见病种相关治疗的新农合定额补偿,充分发挥新农合的经济杠杆和利益导向作用;积极协调承办机构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工作,进一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积极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立市脑卒中防治中心;进一步落实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年--2020年);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加强培训和督导考核,进一步提高疾控服务质量。完善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深入开展急救知识进万家活动,培养和打造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编制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疗机构的审批、校验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强化医疗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医疗不良事件医疗纠纷案例分析讲评,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强化医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继续开展中医中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中医,提高中医人才服务能力水平。

第2篇

贯彻落实市六部门《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强化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措施,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运行活力,年内基层诊疗量较上年一定幅度增长,力争占总量比例稳中有升。

1、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推进省级示范基层机构创建,深入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年内建成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6个,示范村卫生室20个以上,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4个以上。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比例达到70%。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实施社区卫生提升工程,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推动建立全科医生工作室。

2、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以中心卫生院和规模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打造融区域资源集约利用、健康体检、信息数据平台支撑、实用技能进修培训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发挥好上引下联纽带作用,建设区域性基层医疗卫生中心。研究制订基层特色科室建设规划,城乡联动培育建设特色科室,年内力争培育市级特色科室8个,通过省级考核评估特色科室5个。

3、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调整完善基层机构财政补助方式和绩效工资政策,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适时动态调整的财政补助方式,建立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加大基层机构内部自主分配的力度。推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骨干人才遴选计划,争取财政给予补助。在基层人员编制不足地区探索实行政府购买岗位办法保障工作开展。加强政策培训和工作督导,加快政策落地,树立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先进典型。

4、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农村85%以上的乡镇(含涉农街道)、城市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展签约服务,力争城乡重点人群签约率达20%以上,20%以上的家庭获得签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为突破口,扩大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发挥医疗联合体资源优势,启动建立“签约医生服务联盟”,积极探索赋予签约医生更多可调配的卫生资源。组建网上专病管理社群,指导疾病防治。全面落实签约服务的全科医生可根据相关协议获取合理报酬的政策规定。

5、做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按新标准实施乡村医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退职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等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组织60名左右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参加务实进修,组织340名以上乡村医生参加实用技能进修。组织开展基层卫生技能竞赛,评选优秀基层医师。探索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编村用”机制,拓展基层卫生人才发展空间。

二、基本公共卫生

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年活动,强化项目绩效管理,鼓励探索创新,做细做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规范程度,按省定标准完成12类45项项目任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7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

1、提高项目补助经费标准。将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至50 元,足额落实各级财政配套经费。推动各县区按照规定标准设立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池,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实行按季预拨、打卡发放、年度考核结算。2016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提标部分,主要用于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提高资金到位及时率。

2、提升项目服务技术水平。加强项目技术指导组织建设,密切技术指导组专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联系,完善上下联动、沟通交流机制。编印相关指导手册、技术操作手册,加强业务监测,开展业务条线报表数据比对。举办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加强项目督导,组织市级专家对各县区项目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3、推进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化建设。强化县区级项目绩效考核主体责任,严密实施2015年度市级项目绩效考核,做好省和国家项目绩效考核迎检工作。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和通报市级考核结果,依据考核结果结算2015年度市级项目补助资金。建立问题跟踪与整改机制,持续改进项目工作。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工作。

第3篇

(一)提高项目组织化程度。各单位要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和技术指导组织,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做到有场所、有人员,切实承担项目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考核要求,全面梳理,健全台帐,做好迎接国家、省现场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推动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201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不低于30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巩固现有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贯彻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要求,将补助资金及时分配到项目单位,严禁截留或挪用。各单位要将40%以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将相应比例的经费按月补助到村。加强补助资金审计,建立资金拨付、使用信息社会公示制度,把政府考核、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各单位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做到项目财务凭证独立建账,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二、提升项目服务质量。

(一)完善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指标要求,并重点研究解决在老年人健康体检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的动态规范管理、妇女儿童保健项目免费措施的落实上存在的问题,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完成公共卫生项目服务人员的全员培训,村以上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培训率100%。着力抓好指标检测、定期报告、信息公示、逐级督导、质量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强化精细化和制度化管理。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专业公共卫生及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分工协作机制。要充分发乡镇卫生院项目主导作用,认真指导村级机构主动配合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及妇女儿童健康管理相关工作。

(三)解决难点问题。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指标的要求,并重点研究解决在老年人健康体检管理、重型精神病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的动态规范管理、妇女儿童保健项目免费措施的落实上存在的问题,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开展难点调研、重点督导、工作点评和现场观摩,加强典型解剖和示范引导,探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科学调整机制,不断提高项目服务质量。

三、增强项目实施效果。

(一)强化绩效考核。依据项目三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优化考核方法,简化考核流程,标化考核结果,推进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完成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努力提升城乡居民项目接受度和优良服务感受度。

第4篇

加大学生们的健康意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首先要做到人人讲卫生。以下是学校2011年卫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学校卫生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知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建立行之有效的卫生制度,进一步改善校园环境卫生;搞好卫生室建设;以预防为主检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加强卫生习惯方面的培养;不断改进学校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作好学生防近措施,努力控制近视的新发病率;齐全学校卫生基本档案,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备查。

三、工作要点:

 

1、建立齐全学生健康卡,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积极作好近世、沙眼、蛀牙等疾病的矫治工作。

 

2、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搞好校园内外公共卫生和除"四害"工作。教室、办公室要求做到清洁有序,各包干区做到每天早晚清扫和中午突击扫;保持厕所清洁;绿化美化校园。

 

3、组织学生学习卫生知识,认真上好体育与保健、生活与劳动、常识学科中的健康经验课程。及时更换卫生宣传窗、黑板报资料,采取多种形式想学生宣传疾病防治的卫生知识,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健意识。

 

4、认真执行饮食卫生有关规定,加强学生饮食卫生,做好在校学生的午餐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工作。

 

5、开展晨检活动,坚持传染病的报告与隔离;坚持对学生的个人卫生抽查;教育学生养成"五要""六不"的行为习惯。五要是:要定时作息;要睡前刷牙;要勤换衣裤勤洗澡;要勤剪指甲;要勤理发。六不是: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毛巾;不乱扔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新晨

 

6、培养学生良好的坐姿和阅读书写习惯,教育学生保护视力,认真做两操,遵守用眼卫生要求。

 

四、工作安排:

 

1、划分公共场地,落实包干责任。

 

2、开学大扫除,协助班主任做好包干场地清卫工作。

 

3、组织学生体检。

 

4、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做好班级的包干场地清卫工作。

 

5、"爱牙日"宣传及口腔病的预防。

 

6、食品安全教育。

 

7、检查个人卫生。

 

第5篇

一、继续深入扎实做好排查工作

紧密结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认真做好自查、重点抽查和检查等工作,坚决防止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

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

(一)继续搞好自查自纠。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排查责任。建设单位要以工程项目为重点,对履行有关手续的情况进行自查;负有项目审批

、监管职能的部门要以自身履行职责情况为主线,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监管的情况进行自查。要通过建立项目台账、填报统计表等方式,逐个项目、逐个环节抓好自查,既要摸清项目底数,更要

查找存在的问题。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切实把问题查深、查透。自查任务较重的县区和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自查时间,但最晚不超过5月底。下阶段主要是认真梳理各地各部门排查出来的问题

,做好统计汇总,5月底将自查情况报告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二)组织重点抽查和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同时,各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重点抽查。着重抽点项目、民生工程、投诉较多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超工期、超概算建设项目,抽查的覆盖面原则

上不少于项目总数的20%。抽查工作要吸收相关业务部门和专家参加,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检查情况表》,规范检查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县

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选择本地区3个重大项目开展剖析式检查。(责任单位:市、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三)搞好分类处理。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做出分类处理。按照中办发〔2011〕27号文件精神,对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

、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一般程序性违规问题,要运用教育、规范的办法,以批评教育、吸取教训、督促整改为主,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责任;对违纪违法、的腐败问

题,必须从严处理。对工程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边查边犯、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政策界限不清、标准难以把握的一些重要问题要及时反映,市工程治理

领导小组将及时报请省工程治理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明确政策界限及统一处理的标准。(责任单位: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牵头部门、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治理在项目决策中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

(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监管。严格履行审批、审核职责,促使政府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查处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二)切实改进投资工作。根据国家《中央预算内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试行)和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调查研究

,出台我市相关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和改进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

(三)加快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将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建立并联审批的工作机制,简化程序,提高

效率。(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治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

(一)开展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法制统一原则和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发改

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国家拟于上半年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我市拟在《条例》出台后,制定出台治理围标、串标等问题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

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推进统一规范有形市场建设。根据国家关于建立统一规范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入调研,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交易

行为集中于一个平台,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委、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

办、市工商局)

四、治理在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等问题

(一)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5月底

前完成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6月底前上报专项清理工作报告;9月底前上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建议。(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二)开展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按照《省开展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实施方案》要求,梳理2006年以来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情况和存在问题,重

点检查2011年4月以来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5月份完成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的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市

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三)清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问题。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通知》要求,对2007年10月至2011年10月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进行清查,按时完成并上报整改情况专题

报告。(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五、治理在城乡规划管理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一)对违规调整容积率清理工作“回头看”。对各县区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零问题”和“零案件”的地区,督促整改到位、处理到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市监察局)

(二)检查调整容积率指标、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对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提高容积率的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逐一清理检查,作出相应处

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

(三)加快有关法规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即将出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违反城乡规划规定行为行政处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六、治理在工程建设实施中质量低劣等问题

(一)落实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要求,开展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查处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委、市安监局、市国资委、供电公司)

(二)抓好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强化公共设施、民生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分户验收制度。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监

督机构财政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三)建立工程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建立健全

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政府法制办)

七、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一)推进项目信息公开。抓好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项目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分行业制定信用管理办法,重点做好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公开,健全统一的诚信

奖惩机制,实现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信息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公开办)

(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1、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梳理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信息,包括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个人执业信息、不诚信“黑名单”等,加

快建立健全诚信信息体系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经委、市住建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

局)2、利用各部门现有系统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资源,整合相关信息,形成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共享机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经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

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3、研究制定《市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确定各相关单位在信用信息提供、信息管理、

平台建设和维护等方面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诚信和个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责任单位:市经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人民银行中

心支行、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

八、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一)开展案件线索清理摸排、移送工作。各地各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主管(监管)部门对以往各自掌握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摸排,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

案件线索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查处。(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

(二)健全办案协调配合机制。每季度召开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安排办案工作,通报重要案件线索办理情况、协调重要案件查办等。要形成整体

合力,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大案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

(三)加强对案件查处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案件批办、督办等方式,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重点案件督办制和查办案件情况季报制度。(责任单位:

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

(四)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各地各部门要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认真剖析研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监督。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开展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

九、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进行治理,力争在治理招标投标、土地利用、规划变更、工程质量、信息公开等突出问题和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各地各部门要以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路推进工程治理工作,坚持边查、边纠、边建,着力解决影响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要大力推进,敢于动真碰硬。

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防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第6篇

一、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1.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完善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制订完善重点应急响应措施方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能力,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监督预警,加强卫生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2.积极参与健全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协同配合工信、发改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重要物资辖区产能布局,建立应急物资紧急采购、紧急征用和动员、调运、跨区域援助等机制。

3.加强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分析评估肺炎疫情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修订、完善《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因机构调整及职能转变等原因导致内容需要变动的应急预案。各单位结合实际,及时更新、修订、完善现有的卫生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建立卫生应急预案动态更新机制,不断完善预案体系建设。

4.开展卫生应急协作机制建设。推进与邻县卫生应急合作,加强与军队、武警等相关部门应急力量间建立协作共建机制,共同提高应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加强卫生应急区域合作,建立区域联防联动机制,开展区域卫生应急联合培训、演练等活动,提高区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能力。

二、稳步提升卫生应急核心能力

5.规范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完善各级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对辖内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和危险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公共卫生能力和应对准备进行评估研判,推进风险评估结果运用,不断提高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质量和成效。

6.加强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积极争取县级财政支持,参照省级印发的《县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完成卫生应急队伍基本装备“补短板”项目建设。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有效提高各级卫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7.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精细化管理。加强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县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各承建单位要将单位内性能好、可承担卫生应急救援任务的救护车辆统一加贴“县紧急医学救援”和卫生应急标识。做好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年内组织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开展不少于2次卫生应急技能培训和不少于1次综合演练。对照《省级卫生应急队伍管理考核评估指标》,强化队伍日常装备保养、训练管理,提高队伍卫生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8.开展医疗机构批量伤员收治演练。推进县总院卫生应急救援准备,研究制定批量伤员检伤分类、快速接收、分流等程序,结合县总院应急床位扩充能力任务,开展批量伤员紧急接收演练,检验医院床位应急扩充能力建设成效和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三、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

9.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按照《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等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整合,建立灵活高效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机制,有序有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加强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督、教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合作,健全联防联控运行机制,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10.做好卫生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渠道畅通。

四、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反恐等工作

11.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指导辖内卫健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必管”规定,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国家卫健委新颁发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2020年版)》学习宣传,确保消防安全。加强对委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建立安全管理台账,督促存在隐患问题单位加强隐患排除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和消防管控长效机制,确保落到实处。

12.履行好部门反恐怖防范职责。县内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省医疗机构反恐怖防范标准》和《省生物行业反恐怖防范暂行标准》,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督导检查,强化县级院前急救反恐最小作战单元的应急备勤、日常训练和综合演练,各医疗卫生单位参照市级院前急救反恐最小作战单元模式建设,做好卫健系统反恐怖防范与应对准备工作。

五、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应急工作

第7篇

一、深入开展“两个年”活动

(一)着力打造“精细化管理年”

1.积极推行新农合工作精细化管理。按照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以“完善政策、提高保障、合理控费、加强监管”为重点,全面加强新农合工作。一是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要求所有县(市、区)均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推广三门、仙居试点经验,因地制宜地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探索建立住院费用弹性总额预算管理和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机制,设立门诊统筹调制基金,提高预算超支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用、截留、挪用,加强财务检查和内审内控,严格遵守财政纪律,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加强新农合医疗服务的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控制医药费用合理增长,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处罚力度。三是完善市级新农合结算平台系统。加强县与市之间的沟通交流,简化异地结报程序,并力争与省级平台对接,提高即时刷卡结报率,方便参合农民报销。

2.积极推广“三病”精细化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全市慢性病社区管理再上新台阶。推广三门“三病”精细化管理试点的经验和做法,规范健康教育和社区随访管理,建立、完善与慢性病防治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为患者提供个性化诊疗服务和精细化防治管理,有效降低慢性病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

(二)着力打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年”

1.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地要在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编制机制、考核体系和用人制度。一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积极与编制部门沟通协商,按照规定标准核定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认真推广玉环县基层卫生改革试点县的工作经验,积极创新考核机制,将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拨付挂钩。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性的收入分配机制,各地可将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5、4∶6、3∶7的比例进行偿试,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坚持绩效工资发放与个人考核相挂钩,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作为个人考核的主要内容,实施“按岗定酬、按绩取酬、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真正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完善竞争性用人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按照岗位设置及条件,打破人员身份,实施人员竞聘上岗,同工同酬。进一步完善院长(主任)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院长(主任)的主观能动性,推行院长(主任)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赋予院长(主任)一定的责、权、利和义务。

2.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各地要以基层医改为契机,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内部管理,坚持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并举,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管理。各地要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门、急诊工作,坚持严格的值班制度,24小时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2012年争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人次占全市诊疗人次的45%以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积极提倡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主动引导城乡居民“小病进社区”。二是强化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规范(2011年版)》的要求,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地要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办公室,实行多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加强优秀责任医生团队建设。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估,充分发挥考评结果的激励作用,坚持考评结果与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挂钩,加强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推进“三扩面”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面

巩固全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成果,指导、督促县(市、区)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政策,建立健全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稳定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确保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正常运转。与此同时,根据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面,积极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向村卫生室延伸,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的村卫生室都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当好政府的参谋,积极主动开展调研、策划和征求意见,尽早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尤其是财政补偿政策,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级医疗机构做实、做细、做规范,认真做好减轻广大群众医疗负担、方便百姓就医的这项民生工程。

(二)进一步扩大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覆盖面

按照市政府的三年规划,在做好“三病”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等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覆盖面。争取提前到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全覆盖。各县(市、区)要尽早制定实施方案,通过三大慢病精细化管理及基本药物免费配送,优化政策支持环境,落实必要的经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责任医生的作用,按照规范认真做好个性化评估和定期随访,要真正把基本药物送到每一个“三病”患者手里,使此项民生工程惠及全市所有城乡居民。

(三)进一步扩大规范化创建覆盖面

各地要积极开展国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省级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努力创造条件做好申报及初评,市局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验收。2012年,争取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有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同时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

各地要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步伐。按照省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村卫生室现状,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全面实施基本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争取在2012年底前全市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率达到50%以上。

三、努力促进基层卫生工作“三提高”

(一)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1.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完善新农合筹资等相关政策,相对稳定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2012年,全市新农合参合率继续巩固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360元以上,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是25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力争达到75%,按要求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70%和80%,适当稳定省市级(含省外)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普通门诊补偿比例达到35%左右。同时将达到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门诊补偿比例与乡镇卫生院同等。

2.全面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扩大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所有县(市、区)都要提高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乳腺癌、宫颈癌、艾滋病机会感染等8个病种的医疗保障水平。并在三分之一以上的统筹地区,增加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2012年计划安排椒江、三门、天台第一批实施。将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后续治疗、恶性肿瘤、儿童孤独症等5个病种纳入特殊门诊统筹补偿范围,补偿比例参照住院补偿标准。

(二)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深化落实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开展培训工作,做实做细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和项目成效。深入开展第四轮(2012-2013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按省厅要求以重点人群为主要体检对象,60岁以上老人、中小学生、儿童每年开展一次体检,体检率达80%以上,其他人群每两年体检一次,各地要特别关注并动员从未参加过体检的农民要求参加健康体检。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覆盖面,2012年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提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