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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范文

时间:2022-04-24 13:43:34

序论:在您撰写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

第1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特征;动态性

引言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主要记述和反映事业单位职工个人的生活、学习经历,也记录着职工个人的思想品德和个人重要才能的表现,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记载的方式,是以每个人为单元,以个人的自然状况和主要经历为信息而形成文件材料,以备组织和需要了解的来查阅。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她不仅接纳了工作人员工作前的学习记录,而且还记录了工作人员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不仅有完整的理论做基础,制定了相关的法规,还有其独立的范围、任务和程序。

1、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来已久,传统的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由主管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改革开放30多年来,现今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几种不同的管理模式,比较大的事业单位人事档案还是有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有些较小的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这些管理人员有的是专职的,但大部分是兼职的,但他们都需要完成如下的档案管理工作。

1.1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具有现实性

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在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和考察一个人的时候,就需要经常查阅人事档案,这其中就包括了人员自传、鉴定、考核、考绩奖惩材料,只有这样才能全方位的了解其经历、德才、专长,以便能人尽其才。还有在人员调动、任免、出国、入党、入团、晋升、调资等很多方面,都需要将人事档案作为一个重要的依据。由此可见,人事档案在现实生活中具有现实效力的作用。

1.2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具有真实性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对收集信息要求非常严格,要求从来源、形式和内容等方面都必须确保其真实性,特别是档案中记述的内容,必须仔细核对,保证客观实际,严禁有虚假、捏造的不实内容。只有保证了档案的真实性,才能如实的反映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真实情况。而且档案都会伴随人的一生,对人的工作、学习都能产生很大的影响,这就要求归入人事档案的材料,都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只有确保档案真实可靠,才能作为单位考察和了解员工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想更好的发挥人事档案现实效用的基础和前提就是人事档案的真实性。

1.3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具有动态性

事业人事档案工作的模式是动态变化的,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的内容都是在职的职工和干部,他们承担着社会活动工作,他们的档案记录,也会随着当事人工作的情况发生变化,有的可能不断的发生变化,就会增加新的材料。事业人事档案内容,随着职工任职开始建立,随着职工的成长记录,直到当事人去世,还应该要将悼词、生平事迹等材料归入档案,当事人一生的档案信息工作结束。显然,事业人事档案工作不仅内容是动态的,人事档案本身也随着人员的流动发生变化。事业人事档案事业的形成,主要是为了适应人事工作的需要,随着当事人的管理单位,个人档案要“人档统一”,这样不仅便于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还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严禁发生漏档和废档的现象。

1.4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具有机密性

无论是干部档案还是普通职工档案都属于机密文件,在管理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的保密制度,要严格保密。人事档案详细记录了员工的工作、个人素质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其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相关的一些重大事件,属于国家的机密,这些都具有机密性,不得私自泄露出去,如若泄漏机密,可能会对员工培养利用、社会安定、党和国家等方面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2、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作用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记载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的经历,他就像一面镜子反应每一个工作人员的经历,因此,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是组织考察和评价工作人员凭据,因此,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于个人和组织,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把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作用进行探讨。

2.1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工具

人力资源工作的初衷就是更好的发挥员工的才能,做到知人善用,选取能力突出的人,然而知人才能善用,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的全面的了解一个人,包括他的才能、品德、优点、缺点、过去和现在,不仅要认真考察这个人的现状,还要通过人事档案,了解他的过去,他的各个方面的信息,只能有机的结合两者,才能真正做到知人善用。

2.2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与重要的信息资源

人事档案为事业单位的一些重大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在很多事业单位中,制定了很多的考核,比如:绩效考核、绩效评估、员工考核等等,这些都直接关系着员工的福利待遇和晋升的机会,决定着他们的岗位的调动问题。特别是绩效管理,需要大量的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人事档案中对员工的业绩、素质、能力等都做了详细的记录,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单位就能对员工做一个客观的综合评价,从而科学的做出相应的决策。

2.3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与组织审查需要的历史凭证

人事档案由于其形成跨越的时间很长,更能客观的记录每个人的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完整保留了每个人的过去和现在的所有情况。因此在落实人事政策,调整岗位、工资级别,确定或更改参加工作和入党、入团的时间,以及解决个人历史上的遗留问题上,人事档案可以作为重要的依据和凭证。特别是在提拔干部的时候,干部的年龄和身体状况也是必须考虑在内的条件,还有学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等,要想得到真实的信息,只能依靠人事档案。

2.4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与专业人才的信息

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组织部门,对每个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查阅,希望能从中发现员工的成长轨迹,在档案中可以发现职工的优点,这有利于更好的培养和使用人才,也可以提高对人才价值的需求。因此,事业单位人事档案记载的事件要求详细,具体到时间、地点、任务、事件等,真实可靠,是校正、核实和印记历史事实的可信依据。

2.5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与优化人力资源

要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使人与物完美结合。人力资源会随着时间推移、环境变化出现人员的岗位变化、人员流失等,人事档案可以实现人力资源信息共享,科学预测人力资源的需求,促进人才在各地区、行业、组织之间的合理流动,使人力资源得到最佳的配置。综上所述,目前事业单位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在档案工作中,认真分析,注重档案的服务性,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从而解决很多社会中的诸多问题,必将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结语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记载了工作人员学习和工作的经历和表现,组织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通过这些当按材料考察你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同时,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也记载了工作人员的专业信息,可以向需要人才的部门提供信息,利于人才发挥作用,为实现中国梦做最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沈红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办公室业务.2013(24):110

第2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一、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材料的质量不高。管理人事档案的目的就是全面掌握单位人员的信息,是发现人才的重要途径。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事业单位中人事档案的材料比较单一,对于个人经历、经验以及能力的描述几乎没什么差别,无法准确反映出个人能力,很多描述不清晰,管理人员无法通过这些材料对员工的实际情况做出准确判断,使档案管理失去意义。还有一部分人员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价”,刻意对档案内容进行伪造,事业单位在接受个人档案的时候没有仔细甄别这些信息的真假,档案中存在一定水分。

(二) “人档分离”的现象较为严重。当前社会上人才流动的速度很快,一份工作干一辈子的时代已经过去,人才流动过程中对于人事档案的处理不妥当,导致出现以下两种情形:当事者已经离职,但是单位还保留有此人档案;或同为一个单位的职工,但是人事档案却分别由人才交流中心、主管局、本单位三方管理。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档案调动速度远远滞后于人才流动速度。另一方面,员工本身对自己的档案也不够重视,入职或者离职的时候没有及时联系到档案管理人员询问自己档案的走向[2]。

(三)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网络科技的发展已经为档案信息化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但是由于管理思维的落后、管理人员水平不高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当前事业单位对于人事档案的管理大多数还停留在人工或者半人工阶段,信息化水平不高。一些事业单位只将档案的目录部分存入到电脑中,一旦需要详细信息,还需要进行手工查找,这种传统的管理方式效率较低,且浪费了不必要的人力。

二、提升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提高档案材料的质量。这里所说的提高档案材料的质量,一方面是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事业单位在接受人事档案之后,一定要通过相关途径来核实入职人员的档案是否真实;另一方面是要保证材料的完整性,材料中不仅要反应学历、从业经历等基本信息,还要通过其他附加材料反应个人的个性与特长,通过查看人事档案就能够大致判断出个人能力。单位的领导一定要重视对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要求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精细分类,及时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提高工作效率。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避免出现人档分离的现象。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能够有效服务于人才流动。员工入职以后,要提醒其将人事档案转到本单位来,同时,要帮助离职人员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避免人档分离现象的发生。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增强其责任感,准确掌握调动人员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对档案做出妥善处理。接收和转出档案一定要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出现失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对于已经产生的“无头档案”,要对其进行细化分类,根据档案的内容以及单位的实际需要来判断是否继续保留此档案,如果档案被保留下来,一定要进行妥善保管,并积极联系当事人,尽快将档案转交出去,如果无法联系到当事人,要与当事人的原籍部门进行联系并协商对该档案的处理办法。

(三)提高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事业单位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单位领导应该摆脱陈旧思想的束缚,利用网络技术来管理人事档案,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信息化管理技能,提升工作效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节省大量人力,同时还能够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不必担心损坏问题。如果需要查询企业内部人员的相关信息,只需要在电脑上进行检索,就能够迅速获取这名职工的全部信息,既及时又准确。

(四)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团队的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团队的建设情况对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水平产生直接影响,因此,事业单位要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团队的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保密性较强,其中也涉及了很多专业知识,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事业单位在挑选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过程中,除了要考察其基本技能,还要考察其职业素养,保证其“德才兼备”。同时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管理意识,不断提升管理技能,进而提升整个人事档案管理团队的水平。

总结:针对目前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管

理者应该提高管理意识,提升档案材料质量,发挥人事档案的价值,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避免出现人档分离现象,同时要提高人事档案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人事档案团队的建设,不断提升人事档案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第3篇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体报名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2016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汇总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

二、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面试、考察、体检的办法进行。

(一)双选会招聘方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出招聘工作组,参加广西人才市场举办的“2016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面试,拟定考察人选。

(二)组织现场招聘方式

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职位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将采取组织现场招聘方式继续招聘,现场招聘报名时间另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从2016年2月25日起,通过河池人才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计划表》,或在2016年3月12日双选会现场查阅《计划表》。按要求填报《河池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相关材料。

1.双选会招聘报名

双选会上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式二份;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式二份;

(3)《河池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4)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二张。

2.双选会招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待所有考生一视同仁。

3.双选会招聘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2日(周六)9:00-16:00

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14号展厅

(二)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或另行安排时间组织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1.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岗位,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和体检时间:2016年6月底前

(四)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整理聘用核准备案材料报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期7天。

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时间:2016年7月15日前

(五)办理聘用

经市级人社部门核准相关聘用材料并同意聘用拟聘人员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办理聘用时间:2016年7月30日前

四、咨询电话及邮箱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78-5812171;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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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汇总表

2016年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样表

2016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个人承诺书样本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4篇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2号

招聘用人单位主要职能:承担我市水生动物防疫、水生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的技术性工作;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研究、信息采集、疫情扑灭、防治技术推广、防疫检疫人员培训及水质、苗种、饲料、药物检测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与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标注专业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

根据批准的招聘计划,统一制定招聘简章,在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tjaci.gov.cn)上公告(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8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他投送渠道一律无效。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tjaci.gov.cn),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页,在对照招聘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报名阶段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2个邮箱均要发送,请发送后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报考单位+部门+姓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5日。

报名期间开始接受电话咨询,电话咨询解答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接收报名邮件截止至2018年1月15日18:00)

(三)资格确认

根据岗位条件,由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报招聘小组审查后,2日内通知报名人员资格确认结果。对资格确认人员进行专业科目笔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第十五条规定:“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在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tjaci.gov.cn)笔试成绩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打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工作由招聘小组负责安排。

考试时间: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笔试时间。

2.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各类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报名网址网上打印)、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时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笔试和面试时需要的材料

1.笔试和面试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表。

2.面试前进行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及从业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医院由所招聘小组指定。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单位将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由毕业学校或原单位提供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tjaci.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上级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1、应聘者应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提供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录用前,专家考评小组应对被录用人员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被录用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与事实情况不符的,招聘领导小组有权取消被录用人员资格,并对该岗位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公示期满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应持相关证明与录用单位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3、聘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续订、解除及违反聘用合同责任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问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执行。

4、应聘过程中,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特别说明的除外)。

考务咨询电话:022-88254319

考务监督电话:022-88253220

 

第5篇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现就2018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类初级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其中应聘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须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具有日照户籍或2018届日照生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8年2月5日前核发),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2018届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和市纪委监督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市纪委所属事业单位。

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招聘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除以上情形外,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2月5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 2月5日 9:00—2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 2月5日11:00—2月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zhrss.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的待审核期为2个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2月5日11:00—2月8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2月5日11:00—2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9:30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函〔2016〕2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于2月9日12:00前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516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招聘本科毕业生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新疆籍定向招聘岗位核减计划相应调剂到非定向岗位),招聘残疾人定向、新疆籍定向或硕士研究生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8年2月5日前核发)和户口薄;应聘面向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还需进行现场目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目测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要求执行,主要测查:视力、色觉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纵跳摸高是否达标,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文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保健按摩技师岗位面试方式、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招聘人员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聘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聘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其他进入体能素质测评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

体能素质测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招聘岗位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3、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咨询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88662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3-8777835。

附件.33c8eb24fa7e1551e598c9ddc91f7d44.doc

附件.20b8b6c98dc0bbc26534eed4a86642a7.xls

第6篇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8〕6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75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zzszq.gov.cn)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如教师资格证证书编号须在备注栏填写。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此类报考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1月24日9:00—16:00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华山路13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与省属单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类

下午  14:00—16:30  教育类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采取面试与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录用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的,招聘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批准拟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批,凭审批机关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于期满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期间,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3256610(综合类),0632—3320938(教育类)。

第7篇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2018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2号)要求,现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济宁市生源或在济宁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2018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西藏、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2011年9月26日以后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济宁市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nsi.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8年3月14日9:00—3月18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8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于2月1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16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306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市属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8年1月26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5)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市教育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其中专业测试不能单独实施,应与其他面试方式结合进行,专业测试成绩分值占面试成绩的分值不超过40%。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