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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老资源 欠缺 供给
[中图分类号]C91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1-0022-01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项调查表明,目前七大社会问题困扰中国,其中之一就是农村养老资源缺失而引起的社会矛盾加剧。随着农村养老资源缺失,农村农民的生活受到极大影响而备受社会关注,解决好农村的养老资源问题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农村养老资源的现状
在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放慢,城乡之间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农村问题有所突出。在社会经济转轨、人口转变和城市化多等重背景下,农村养老资源供给的转变以及农村新时期的养老体制的缺乏,导致了养老风险越来越大。按照国际贫困线标准法,2005年农村贫困老年人口数为2785万人,城市为896万人。
我国农村养老资源的现状如下:
1.子女数量的减少,劳动力流动的加强导致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不足。在我国农村子女仍旧作为养老供给主体。而我国在70年代以来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农村家庭子女数量减少,孩子的负担加重,从而造成了养老资源的分配不均。
2.老年人在家庭中的财产决策地位下降从而对子女养老行为的约束力减弱。在改革开放的潮流下,农村青年的大量务工以及土地的荒废,从而使农村的老年人无法获得足够的资源。
3.各户土地占有量的减少以及带来的收益下降,难以维持整个农村的家庭运作。近年来农产品成本收益的减少使土地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逐渐降低,从而减少了农村的养老资源。
中国农村养老资源的现状令人担心,养老资源的缺失困扰了中国的经济发展,我们应该分析中国农村养老资源缺失的原因,只有找到原因才有利于我们解决问题。
二、我国农村养老资源缺失原因探析
以下我们分析我国农村养老资源缺失的原因,从而为农村养老资源的整合提供一些个人的见解。主要通过三方面的分析从而对养老资源的欠缺有更深的认识。
(一)农村从业人员增长率低于全体就业人员增长率
正常情况下,资源与就业成正比例,高就业所带动的经济收入的增加则会使养老资源更加丰富,相反的话养老资源缺乏。那么,我们可以从我国城乡从业人员就业状况来分析我国现阶段农村养老资源问题。
从表1可以了解到,我国农村就业人员的增长率远远低于总就业人员增长率,更低于城乡就业人员增长率。我们都知道农村养老资源由从业人员来提供,更加地凸显了我国农村养老资源的不足。从表中分析看,城乡就业人员增长率的变动趋势,两者增长率的逐步差异是呈放大趋势,可以大胆推断今后我国农村的养老资源欠缺将越来越严重,并且会一步步地阻碍我们的现代化建设。
(二)行业就业人员户口构成造成农村养老资源欠缺
在中国不同的行业中,其就业人员户口分布也是不一样的,一些行业就业人员户口在本地的可能多些,而另外一些行业就业人员户口在本地相对少一些。大量存在的论据也体现了我国农村养老资源不足,为此我们必须进行有效的预防。
(三)就业人员年龄构成农村养老资源欠缺
一般认为,每个人在青壮年时期收入比较丰厚,处于黄金的养老金阶段。而在老年是处于不产生养老资源的阶段,这正好与莫迪里安尼的生命周期理论相辅相成。我们结合农村的就业人员年龄来分析养老资源,从而有效地分析一下养老资源。
1.1解决农村“三农”问题(农村、农业和农民)是新一届政府施政的一大重点。“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途径是培育和完善农村要素市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保持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所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
1.2然而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存在很大问题,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组织不完善,无法为农村提供较好的金融服务……从1999年开始,全国上千家农村基金会全部关闭;四大国有银行大规模撤并31000多家地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农村的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发放贷款。因此现在农村剩下的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政府干预、管制限制以及历史包袱),整个信用社为“三农”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力同样非常有限。第二、不仅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无法向农村经济提供足够的金融服务,而且事实上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渠道。例如,近年来全国邮政储蓄机构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在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又贷款给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专项用于农副产品的收购,这两块资金几乎相抵。到2002年11月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吸收各项存款19469亿元,各项贷款14117亿元,两者差5352亿元,其中有价证券及投资1812亿元,净存放中央银行684亿元,拆借给其他金融机构1152亿元,加上其他一些因素计算,估计从农村流出资金约3000亿元(夏斌,2003)。第三,由于货币管理当局对一切非正规金融持严厉管制的态度,因此民间金融仍然处于初级发育阶段,无法进一步扩展规模和经营网络,从而只能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提供简单的金融服务,无法充分满足农村经济和农民的融资需求。
1.3总之,缺乏合适有效的金融机构为农村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后者的融资需求构成了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困境,也是阻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2、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机构的构成
2.1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演化
自1979年开始市场化改革以来,为了配合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推动农村经济、金融市场化的发展,农村金融体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93.这一阶段的主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方案主要是恢复和成立新的金融机构,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组织的多元化和竞争状态。包括①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并改变了传统的运作目标,明确提出大力支持农村商品经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②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瓦解,农村信用合作社也重新恢复了名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地位。农村信用合作社也不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但它接受中国农业银行的管理;③放开了对民间信用的管制,允许民间自由借贷,允许成立民间合作金融组织,例如80年代末首先在四川省成立的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同时允许成立的还有一些农业企业的财务公司,企业集资异常活跃;④允许多种融资方式并存,包括了存款、贷款、债券、股票、基金、票据贴现、信托、租赁等多种信用手段。
第二个阶段:1994~1996.在第一阶段改革的基础上,这一阶段的改革更明确了改革的目标和思路,提出了要建立一个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服务的金融体系的口号。[1]更具体地说,这一农村金融体系包括以工商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主要为农户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支持整个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进步、保证国家农副产品收购以及体现并实施其它国家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此①于1994年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试图通过该银行的建立将政策性金融业务从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中剥离出来;②加快了中国农业银行商业化的步伐,包括全面推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对信贷资金进行规模经营,集中管理贷款的审批权限,等等;③继续强调农村信用社商业化改革。根据国务院1994年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计划在1994年基本完成县联社的组建工作,1995年大量组建农村信用合作银行。不过,实际进度大大落后于这一阶段所设计的目标。另外一个重要的政策变化就是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再受中国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改由县联社负责;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督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承担。
第三个阶段:1997~。在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和1997年开始的通货紧缩后,在强调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对金融风险的控制也开始受到重视,客观上强化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主要体现在:①开始在国有专业银行中推行贷款责任制;②收缩国有专业银行战线。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日渐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③打击各种非正规金融活动,对民间金融行为进行压抑。1999年在全国范围内撤消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并对其进行清算(See section 2.2.2);④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确定到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上,且进入2003年以来这一政策趋势日益明显且力度不断加大。包括:放宽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的限制、加大国家财政投入以解决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不良资产问题、推动并深化信用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等等。2003年11月底8省(市)(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和江苏)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这标志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See Box 2.1)。
专栏2.1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最新进展及其主要内容
2003年6月27日中国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方案》提出了试点改革要解决的两大主要问题,以及对农信社改革的四项支持政策。
两大问题:(1)改革农信社产权制度,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以解决“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难题。产权改革的具体组织形式可以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产权组织形式(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不搞“一刀切”。具体而言,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可以组建股份制银行机构;在人口相对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市),可以以县(市)为单位将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其他地区,可在完善合作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乡镇信用社、县(市)联社各为法人的体制;采取有效措施,通过降格、合并等手段,加大对高风险信用社兼并和重组的步伐。对少数严重资不抵债、机构设置在城区或城郊、支农服务需求较少的信用社,可考虑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予以撤销。(2)改革农信社管理体制,明确规定由地方政府负责对农信社的管理(包括使农信社贷款投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进行人事管理等),由国家监管机构(主要是银监会)依法实施监管,但在微观经营决策上由农信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
四项支持政策。包括:(1)对亏损农村信用社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而多支付保值贴补息给予补贴。具体办法是,由财政部核定1994年至1997年期间农村信用社实付保值贴补息数额,由国家财政分期予以拨补;(2)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对西部地区试点的农村信用社一律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他地区试点的农村信用社,一律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3年1月1日起,对试点地区所有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3)对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可采取两种方式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以解决农信社不良资产问题:一是由人民银行按照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安排专项再贷款。专项再贷款利率按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减半确定,期限根据试点地区的情况,可分为3年、5年和8年。专项再贷款由省级政府统借统还;二是由人民银行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票据期限两年,按适当利率分年付息。这些票据不能流通、转让和抵押,可有条件提前兑付。这两种方式由试点地区和农村信用社选择;*(4)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允许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灵活浮动,贷款利率可在基准贷款利率的1倍至2倍范围内浮动。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不上浮,个别风险较大的可小幅上浮(不超过1.2倍),对受灾地区的农户贷款,还可适当下浮。
2003年11月底8省(市)(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和江苏)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这标志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银监会的宣布,为解决农信社不良资产问题的资金投入规模将达到1500亿元。
2.2农村金融机构的组成
为全面了解我国农村文化生活特征,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探索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受武汉大学国家文化财政政策研究基地委托,笔者对天镇县鲍家屯村的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次调查以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为主,辅以走访、座谈等形式,在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并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一些比较重要的结论。其中纸质问卷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37份,其中有效问卷137份,有效率为91.3%。
一、鲍家村文化建设之现状
鲍家屯位于天镇县城东部,距县政府约4km。该村方圆2.5km,671户2713人,耕地面积6300余亩。民风淳朴,村民热情好客,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近年来,在政府的扶持下,群众逐步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文化建设也呈长足发展趋势。作为天镇县唯一获得2012年度山西省文化先进示范村殊荣的鲍家屯村,近年来文化建设更是蒸蒸日上。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文化需求也随之提高,各级政府也继续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文化大院、农村个体放映队、民间秧歌队等有了较为显著的发展。调研发现,该村已建成农村文化站2个,业余文艺团体1个、文化示范户49个、村级文化活动室4个、秧歌队1个,从事曲艺、刺绣、剪纸、演唱的民间艺人60余人。该村文化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基础设施建设与标准要求和实际需求尚有较大差距,其文化建设的发展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文化活动缺乏创新而发展缓慢、文化基础设施破旧落后、文化娱乐形式单一、工作人员较少、村民普遍积极性不高以及科技文化素质低下。因此,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已经成为该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
二、文化生活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
村民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村民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见表1)。
分析发现,村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而且当地政府很少举办科技下乡,与农业、法律等知识相关的讲座或培训也少之又少,农民很难有接受再教育的机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群众科学知识的匮乏。在访谈中了解到,该村不少地方,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算命打卦、赌博放红随处可见,严重阻碍了科学知识和科学思想的传播,不利于农民文化和思想素质的提高,更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塑造。如果不对农村文化活动进行正确引导,不能进行健康的文化消费,低俗腐朽的文化就会根深蒂固。要想遏制农村文化市场上不良文化的泛滥,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培育健康的农村文化市场,坚决制止不良文化的蔓延,为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文化场所得不到保证
根据调查,该村文化站名不副实,相关部门“轻文化”的守旧观念导致文化站几乎不对外开放,基本呈现无人员、无经费状态。而农家书屋场地极其简陋,现已征为他用。调查中还发现,相当一部分村民对农家书屋的存在毫不知情。农家书屋里的藏书更是有减无增,迟迟没有更新,很多书已是“面目全非”,破烂不堪,几乎无人翻阅。
结合北方农村现状,春夏秋三季农忙,文化活动只能在寒冷的冬季进行。然而,旧的农村文化室场地小、条件差,文化活动只在室外进行,严重困扰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这也是民众参与度较低的一大诱因。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健全,已建场所不能合理利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文化活动的发展。因此,加强农村文化站建设,充分利用已建室内场所,对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非常重要。
(三)文化设施匮乏且破坏严重
农村文化设施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文化设施破坏严重,资源缺乏。二是文化设施落后过时,更新慢,现代化水平低。由于投入短缺,文化基础设施薄弱,设施规模偏小,设备较简陋,文化活动的音响设备以及体育健身器材相当匮乏,严重制约了农村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经调查,农村基础文化设施滞后于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见表2)。
文化建设缺乏一定的物资保障就不能实现真正的文明,因此,该村文化设施的保护与完善应受到广大群众的共同关注。
(四)村民整体参与度不高
据统计,该村参与文化活动的人数为60余人,仅占全村人口的2.2%,除了文艺工作人员有少数男性外,表演人员几乎全部是女性,性别比例极不协调。而且由于耕作和作息时间安排的不同,村民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度不高,常出现“有人演没人看”的情景。文化活动带头人和专职人员匮乏,文化活动难以顺利开展。调查显示,村民对文化活动热情不高的原因有以下三方面:
(1)村民的思想比较保守,不擅于在众人面前展露才能,怕被人笑话;
(2)农民的基本文化素质低下,缺乏文艺细胞,腹中无物;
(3)文化活动不能为农民带来经济收入。
因此,实现农村文化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调动农民自身积极性,文化建设必须与农民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结合起来,才能满足他们的文化生活需求。
(五)文化活动形式单一,缺乏创造性
随着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内容陈旧、形式老套的文化活动难以具有吸引力,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追求更高品位、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生活。调查显示,农村文化活动内容陈旧落后,缺乏创新意识,文化品味不足是本村文化活动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除了节假日开展一些传统的喜庆活动外,看电视已成为农民获取知识、文化娱乐的主要方式,其次是打牌,下棋,喝酒聊天等等(见表3)。
该村其他文化生活形式,如扭秧歌、赶庙会、“文化下乡”等仅限于春节期间开展,其活动的次数和范围也都十分有限,而听科技讲座、阅读报纸杂志、农艺培训、文体表演等活动的时间则更少。因此,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发利用农村文化建设资源,大力培育农村文化队伍,形成农村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三、建议与对策
(一)大力宣传文化活动 提高人民文化素质
天镇县鲍家屯村的文化建设现状已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要想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建设,必须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文化宣传,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以及文明意识,使村民充分认识到文化的重要性。在文化宣传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大力宣传文化建设的现状,让村民都认识到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和文化之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2)建议政府投资安装农村有线电视,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公共文化需求。截止目前,全村无一处安装有线电视,配备网络的家庭更是寥寥无几,对村民获取文化知识极为不利。
(3)着重提高村民文化素质。通过文化下乡、科技培训等形式对农民进行再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4) 广泛宣传文化建设的方法。通过定期派发文化活动传单,张贴文化宣传海报的方式,有效推广文化活动,更为直观的将文化建设的内容呈现给群众。
(二)改善农家书屋
读书是村民学习知识、增长文化的源泉,只有充分利用农家书屋,才能在一定程度减少“文盲”的数量。根据实地调研的结果,2012年全村农家书屋人均藏书量仅为0.175册, 低于全国图书馆人均藏书量0.3册, 更远远低于国际图联人均1.5-2册的标准。农村的“三农”图书和报刊数量偏少、实用性差、阅读率低、更新周期较长。而且农家书屋极其破旧,场地拥挤不堪,不能为村民提供一个舒心的阅读环境。该村文化建设的滞后发展, 导致了民众总体文化素质较低。因此,相关部门应合理分配已建场馆,为农家书屋留出专用场所。同时,还可通过合理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投入,扩大农家书屋的藏书量。
(三)引入网络文化
尽管电话、电视比较普及,但宽带网络还很落后,现代化的科技设备也十分欠缺,目前农民获得政策和科技信息,电视渠道占绝大部分。调查显示,该村中, 20岁以下的农民中喜欢上网的人占到近2/3,而60岁以上的农民中则很少有人喜欢上网,说明农民现代信息科技素质还比较差。造成这种现象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电脑购买成本较高,经济状况一般的村民不会考虑网络需求。
(2)农民文化素质低下,技术不过关,不会正常的操作。
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大网络建设,为村文化站配备一定数量电脑,并有专人指导农民学习网络知识,利用网络让农民获取科技和致富信息,营造和培育良好的农村文化氛围,让民众享受到网络信息对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
(四)加大政府投资力度
发展农村文化建设,资金要有保障,文化经费不足与农村文化贫瘠有很大关系。农村存在的“重经济、轻文化”的现象以及官员过分追求经济目标,都使在基层文化建设方面上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村文化活动的资金大多数来源于村民自筹,这方面各级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农村文化事业本来就是以社会效益为目的,体现公益性的,因此政府在充分认识的同时要保证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把农村文化建设工作当作政府的重要事务,在分配使用资金时,按照建设城乡文化的要求,确保该村的文化投入占财政收入总额的1%切实到位。
(五)提供人才支撑 创新文化活动
农村各种文艺骨干和基层文艺表演团体是繁荣广大农村文化的重要载体,他们维持着最基层的文化演出市场,因此,配备高素质的文化人才,是农村文化建设得以繁荣的保证。然而,据统计, 发达国家的科技文化人员与农业人口的比例为1:100, 我国仅为1:1200。我国每万人农业人口中的大学生为1人, 而美国是560人。调查发现,该村科技文化人才的配比只有1:1357,远远低于我国的平均水平。而且在弘扬传统文化精神的同时,必须注重文化内容、形式、手段上的创新,开发出属于自己的文化产业,主动去适应广大农民求富、求知、求乐的综合性文化需求。为此,笔者认为,该村相关部门应该做到以下两点:
(1)积极引导、扶持农民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产业,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村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
(2)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文化机构工作,为农村群众文化活动造就更多更优秀的文艺骨干力量。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让民众真切体会到文化的价值, 从而激发他们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样,农村文化才能经久不衰。
四、结语
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速度快于城镇、地区差异大于城镇、老年人口多于城镇,我国老龄化问题的难点和重点绕不开农村。
上海财经大学今《2014中国农村养老现状国情报告》,报告由上财第七届千村调查项目组织1069名学生、31位中青年教师,组成调研组,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的731个村庄进行入户访问和问卷调查,从农村老人的基本状况、经济状况、亲情状况、养老模式、医疗状况以及组织保障六方面展开,了解当代中国农村养老问题。
经济状况方面的调研显示,54.6%的农村老人还在从事职业性劳作,几乎所有老人都仍然从事一定程度的家庭劳作。从收入来源上看,超过样本68.4%的人主要靠子女资助生活;其次是新农保,比例为53.1%;依靠土地收入占比51.4%。
当前农村养老靠子女资助、种田收入、工资收入、积蓄等方面都存在较大问题和困境。新农保的养老替代率偏低,可持续性面临较大挑战。土地是农民最宝贵财产,更应成为农民养老的重要保障。本调研建议推行以地养老制度,养老金跟着土地走、土地跟着农民走,农民才有永久意义上的养老金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中国农村金融 发展现状 前景分析
一、中国农村金融:制度演变与机构组成
(一)制度演变
自1979年开始市场化改革以来,为了配合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推动农村经济、金融市场化的发展,农村金融制度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79~1993年)。以中国农业银行的恢复为标志,初步形成了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主导,以农村信用社为基础,以农村其他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
2.第二个阶段(1994~1995年)。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设立为标志,形成了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与合作金融并存的农村金融体系。根据国务院1994年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计划在1994年基本完成县联社的组建工作,1995年大量组建农村信用合作银行。不过,实际进度大大落后于这一阶段所设计的目标。另外一个重要的政策变化就是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再受中国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改由县联社负责。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督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承担。
3.第三个阶段(1996年至今)。以1996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决定》为标志,逐步形成了以农村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
(二)机构组成
经过近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迄今为止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这一金融体系的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
1.正规金融机构
可以把受到中央货币当局或者金融市场当局监管的那部分金融组织或者活动称为正规金融组织或活动。中国农村正规金融体系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1)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重建,是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也是四大行中分支机构数量最多的一个银行,其分支机构几乎遍布中国所有的乡镇。和其它国有商业银行一样,从80年代起中国农业银行就一直进行着商业化改革。但在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之前,中国农业银行的业务兼具商业性和政策性,此后一部分政策性贷款业务,例如主要农副产品收购贷款、扶贫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政策性贷款被划转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1994年成立的一家政策性银行,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为实现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相分离的重大措施。农发行的业务也不直接涉及农业农户,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发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3)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遍及几乎所有的乡镇甚至农村,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
2.非正规金融机构
非正规金融组织或活动包括所有处于中央货币当局或者金融市场当局监管之外发生的金融交易、贷款和存款行为。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初期,非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得到了经济管理当局的默许甚至支持。但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心逐渐转向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加大了对非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的管制力度,并在1999年解散农村合作基金会,结束了非正规金融的有组织状态。
需要说明的是,农村合作基金会是80年代中期兴起的准正规金融组织,其经营资本主要依赖于农户的资金注入,其经营活动归农业部而不是中国人民银行管辖。到1996年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存款规模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1/9。由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不受货币当局的利率管制,因此其贷款利率较农村信用合作社更为灵活,贷款的平均收益也更高。为了消除来自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竞争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所造成的冲击,1997年,当局做出了清理整顿、关闭合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决定。
二、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一)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完善
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体系包括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邮政储蓄、农业保险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由于邮政储蓄具有单一金融服务功能,只提供储蓄服务;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及其农业发展银行。在2002年,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贷 款余额约占金融机构农村贷款余额的78%。由于中央银行对利率和资金使用的控制、高额的运营成本以及缺乏赢利的激励等,农村信用社长期陷入困境,据估计,农村信用社积累的历史坏账达数千亿之多,不良资产率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多数在50%以上,在某些经济不发达省份甚至高达90%以上。尽管农村信用社一直被官方认为是合作社,然而在1980年到1996年间农村信用社受到农业银行的控制,其后由人民银行管理,社员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没有决定权,故农村信用社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
(二)农村金融环境恶化
关键词:小额信贷 信贷效率 宏观效率
中图分类号:F832.4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7-0069-03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是指农村小额信贷运作能力的大小,主要包括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和微观效率。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中,中国农村小额信贷(金融)是严格按照国家的计划安排进行的,由于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单一、信贷方式单一、排斥市场作用和缺乏竞争,所以总体效率不高;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在逐步提高,但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相比,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农村小额信贷效率低下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宏观效率的影响因素
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包括小额信贷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和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效率;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越高,小额信贷作用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效率和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效率越高,农村小额信贷结构便越合理,小额信贷资金越安全。
小额信贷运作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体现在农村地区货币量(包括通货量、货币总量和货币结构)与农村经济总量的关系上。所谓小额信贷运作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是指在一定的农村经济货币化或金融化程度条件下既定农村经济总量对货币需求的大小。小额信贷作用于农村经济发展效率越高,农村经济总量对货币量的需求也就越小,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的比率也就越低。
小额信贷运作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分析可通过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农村地区货币结构比率等若干方面来考察。一是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既是反映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指标,也是从宏观上衡量小额信贷作用于农村经济发展效率的指标。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分为三个层次比率,即农村地区通货量(M0)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农村地区货币量(M1)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和农村地区广义货币量(M2)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二是农村地区货币结构比率是农村地区广义货币中不同层次货币之间的比率,包括三个比率,即农村地区通货量占货币量的比重、货币量占广义货币的比重和广义货币量占金融资产的比重。随着农村金融创新的扩展和小额信贷效率的提高,在农村地区货币总量中通货所占的比率、在农村地区广义货币总量中货币量所占的比率和在农村地区金融资产总量中广义货币所占的比率会下降。
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的效率高低可通过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政府调控农村小额信贷措施的影响力,二是政府调控农村小额信贷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偏离程度。一般来说,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效率越高,金融监管当局对小额信贷的调控能力就越强大。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效率高,人民银行提高或降低小额信贷的基准利率,会带来农村小额信贷资金供给和需求主体灵敏反映;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效率低,人民银行提高或降低小额信贷的基准利率,农村小额信贷资金供给和需求主体对调控措施反应会非常冷淡。在政府调控农村小额信贷效果与预期目标方面,政府监管小额信贷效率越高,政府调控小额信贷预期目标实现的程度越高,偏离程度越低。
二、衡量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宏观效率的指标体系
从小额信贷效率概念界定和影响小额信贷宏观效率的因素分析,可以设计出衡量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宏观效率的指标体系:小额信贷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指标和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效率指标(见下页表1)。
依据影响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宏观效率的因素重要性,本文选取农村地区货币量与经济总量比率这一指标来评估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水平。农村地区货币量相对于农村经济总量的相对规模往往体现了一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匹配状况,因此,农村地区货币量与经济总量比率既反映了中国农村地区货币化程度,又基本上代表了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
三、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现状
(一)农村小额信贷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不高
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包括小额信贷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和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效率。小额信贷运作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是指在一定的农村经济货币化或金融化程度条件下既定农村经济总量对货币需求的大小。小额信贷作用于农村经济发展效率越高,农村经济总量对货币量的需求也就越小,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的比率也就越低。
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主要是农村地区通货量(M0)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农村地区货币量(M1)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和农村地区广义货币量(M2)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众所周知,农村地区通货(M0)只是最小统计口径下的货币,而在中国现行的农村居民收支形态的统计资料中,现金收入同实物性收支是相对应的,故该现金的统计口径应该大于M0;因此,农村地区通货量(M0)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农村地区货币量(M1)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不能完全反映出中国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
在金融发展理论及其实证研究中,广义货币量(M2)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是一个用来衡量经济货币化程度的经典指标,简称货币化比率。Mckinnon(1973)认为,“货币总量(M2)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向政府和私人部门提供银行资金的镜子――看来是经济中货币体系的重要性和货币实际规模的最简单标尺。”计算中国农村广义货币量(M2)与农村经济总量(GDP)的比率,这一指标基本上可以反映出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如果按照Goldsmith(1969)以货币化比率为标准,把经济货币化程度划分为三类,即货币化比率在0.21~0.50之间的经济货币化程度为初级阶段、在0.51~0.90之间的经济货币化程度为中级阶段、在0.91之上的经济货币化程度为高级阶段,中国目前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仍较低。
货币化比率只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良好指标,但不能准确地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市场的宏观效率。在经济货币化程度既定的情况下,较高的M2 /GDP意味着金融市场效率较低。由于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不发达导致小额信贷集中于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单一和小额信贷金融商品单一,从而所创造的小额信贷资金供应量较多;农村小额信贷机构不良资产率较高且不能得到及时的冲销;加上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村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农户对未来收入增长形成悲观预期导致农户谨慎性货币需求的增强,货币流通速度下降;这些造成了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较低。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农村金融,也低于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农村金融。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较低主要表现在中国农村货币化比率指标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越来越不相联系。
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前,农村小额信贷在农村工业发展上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一些研究也证明,在这一段时期乡镇企业的融资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如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在这之后,农村小额信贷在农村工业发展上的作用态势发生了逆转,农村小额信贷在农村工业发展上的作用逐渐弱化,并且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与此同时,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也逐渐放慢,导致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停止。由于农业生产的比较利益低下,使农户不愿投资农业生产,农村小额信贷在农业发展上发挥的作用一直较小。总的来说,中国农村小额信贷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是比较低的。
(二)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政府监管效率不高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政府监管效率也比较低。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金融机构面向农业生产发放的小额信贷利率实行严格管制,虽然农村金融机构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有权自行决定农业生产贷款利率上下浮动的幅度,但是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农业生产小额信贷的利率变动范围不大。在农村金融机构发放从事农业生产农户的小额信贷的经营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即使按照人民银行允许的最高利率发放农业生产贷款,每一笔农业生产小额信贷的收益也不能弥补其成本。根据调查研究得知,目前,中国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给从事农业生产农户的小额信贷成本率比发放给从事非农业生产农户的小额信贷成本率高出0.5%,比发放给城镇企业贷款成本率高出0.76%,而收入率却比发放给从事非农业生产农户的小额信贷收益率、发放给城镇企业贷款收益率分别低1.03%、1.39%。由于农业生产小额信贷风险与收益不对称,虽然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出台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增加支持三农发展的小额信贷,但农村金融机构却逐渐减少向从事农业生产农户的小额信贷发放。
综上所述,由于中国农村货币化比率指标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越来越不相联系,受中国农村小额信贷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较低和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效率较低的影响,中国目前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较低。
参考文献:
[1]约纳森・莫达奇.关于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问题[J].曹洪民,译.中国农村经济,1998,(9):66-68.
[2]梁山.对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安全性、赢利性和信用状况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3,(6):23-26.
[3]杨军,朱晔.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农业经济,2003,(1):35-37.
[4]戴志平.从国外经验看中国当前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问题[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1):12-14.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on Macro-Efficiency of Rural Microfinance
LI Juan
(The Humanities College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128,China)
关键词:小额信贷;信贷效率;微观效率;中国农村
中图分类号:F83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2-0058-03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是指农村小额信贷运作能力的大小,主要包括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和微观效率。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中,中国农村小额信贷(金融)是严格按照国家的计划安排进行的,由于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单一、信贷方式单一、排斥市场作用和缺乏竞争,所以总体效率不高;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在逐步提高,但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相比,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农村小额信贷效率低下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微观效率的影响因素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微观效率包括小额信贷机构效率和小额信贷市场效率。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效率可分为经营效率和发展效率。经营效率主要是通过业务能力和盈利能力反映出来。中国农村小额信贷金融机构的业务能力主要体现在所提供的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对社会小额信贷需求的满足程度、小额信贷资金的清算速度、小额信贷资产增长率等方面。中国农村小额信贷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建立在其业务能力的基础上,其衡量指标主要有两项即资产盈利率和资本盈利率。发展效率是指小额信贷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开创未来的能力,它主要通过金融创新能力、资本增长能力、设备现代化配置及更新能力、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等体现出来。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效率主要包括小额信贷市场的运行效率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效率。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运行效率是其对农村经济发展推动效率的基础,其衡量指标主要有五项: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上金融商品价格对各类信息的反映灵敏程度;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上各类金融商品的价格具有稳定均衡的内在机制;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上的金融商品数量及创新能力;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剔除经营风险的能力;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交易成本高低。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效率主要体现在便利中国农村融资和投资、促进资本集中、加速资本转移和促进资金转换等方面。从这一角度分析,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效率便突出反映在小额信贷市场对中国农村小额融资需求的满足能力和小额融资的方便程度这两方面。
二、衡量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微观效率的指标体系
从小额信贷效率概念界定和影响小额信贷微观效率的因素分析,可以设计出衡量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微观效率的指标体系: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效率指标和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效率指标。
依据影响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微观效率的因素重要性,本人选取如下几项来考察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微观效率状况。
选取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效率来代表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效率。由于体现出农村小额信贷金融机构的发展效率的金融创新能力、资本增长能力、设备现代化配置及更新能力、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其能力或水平高低最终表现为农村小额信贷金融机构的业务能力和盈利能力,即农村小额信贷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因此,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效率这一指标基本上反映出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效率。
选取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对农村小额融资需求的满足能力来代表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效率。由于体现出农村小额信贷市场运行效率高低的其他各项指标最终表现为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对农村小额融资需求的满足能力和方便程度,因此,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对农村小额融资需求的满足能力这一指标基本上反映出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效率。
三、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微观效率现状
(一)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效率较低
中国目前农村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囿于三种: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状况一方面反映出金融体系自身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关系到农村金融机构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能力。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主要包括盈利水平、风险水平、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1.村金融机构盈利水平较低。就农村信用社的盈利水平来看,由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如,指令性贷款支持乡镇企业;体制改革负担,如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脱钩时遗留给信用社的呆账、农村合作基金会并入信用社时带来的损失;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造成中国农村信用社大多数年份亏损特别是农村信用社改革以前历年亏损。农村信用社改革后,虽然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有所改善,但经营效率仍然较低,盈利率也较低。
与此同时,农业银行的盈利水平也很低。主要原因在于,农业银行盈利水平既与国有银行经营机制制约有关,也与目前农业银行还承担着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有关。另外,由于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承担了一部分财政职能,其盈利水平也较低。
2.村金融机构小额信贷风险水平较高。考察农村金融机构小额信贷风险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不良贷款率。按照不良贷款“一逾两呆”的统计口径,中国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余额及其不良贷款率还是很高的。近年来,由于各地农村信用社普遍加大了贷款清收力度,再加上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置换不良资产和历年挂账亏损,促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呈递减趋势,且不良贷款率的递减趋势较不良贷款余额的递减趋势更明显,但实际上是贷款总额的增加对不良贷款率下降起到了很强的稀释作用。
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比较高。农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既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共同原因,也与其服务对象所处行业有关。在农业银行所有贷款中,涉农贷款的不良贷款率最高。由于政策性银行存在弱化盈利原则、强化对特定对象和范围资金供应的刚性约束,因此,从农业发展银行自身来说,容易导致注重资金的供应而疏于资金运用的监管;从融资对象来说,容易诱发只享受优惠政策的信贷权利而不承担相应义务、拖欠贷款、有钱不还等搭便车行为的发生,这些都造成了农业发展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过高。
3.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低下。考察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资本充足率。农村信用社股本金普遍严重不足,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管理责任不落实;同时,中国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普遍存在着历史包袱沉重、信贷质量差、亏损面和亏损额大的问题,存在较大的支付风险和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等问题。2004年以来,国家通过“央行票据置换资本充足率”措施支持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增长;国家对农业银行曾采取过包括发行特别国债充实资本金、剥离不良贷款在内的一系列措施提高其抗风险能力,但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然较低,远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资本充足率8%的最低标准,抗风险能力较弱。
4.村金融机构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由于农村金融机构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治理机制不完善,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农村金融机构很难对分散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户的生产状况、资金需求、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做出全面准确的判断,农村金融机构难于或干脆不向农户发放小额信贷;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为了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对贷款员实行贷款终身责任制,要求贷款员“包放、包收、包收益”,使贷款员只好选择支持比较富裕的农户或从事风险比较小的非农产业农户放贷,经济实力较弱及贫困的农户或从事风险比较大的农业生产农户反而得不到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很好地满足支持和服务三农。
首先,农村金融机构小额信用贷款的数量和周期难以满足农户的生产需要。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在推广小额信贷时,将小额信用贷款数量固定化,无法满足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的基本资金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农户小额信贷的时间设计也仍局限于传统农业的资金需要,没有从市场化大农业的角度来设计。其次,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满足乡镇小企业贷款需求。由于乡镇小企业普遍技术含量低下、产品结构不合理、管理水平落后、经济效益低下,其信用等级难以达到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发放要求。再次,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小城镇建设资金需求。由于小城镇建设存在较大外部性,加之缺乏配套的建设资金,农村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涉足该领域,投放贷款力度很弱,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村基础设施资金需求。
(二)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市场效率不高
目前,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属于极高寡占市场类型,而农村信用社处于垄断地位,高度垄断下的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效率肯定较低。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上农村信用社垄断地位的形成较为复杂,它既是国家的一种制度安排,也是一种行政性垄断;同时,农村信用社处于农村金融市场最基层,网点众多,这些都赋予了它得天独厚的自然垄断条件;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又是市场行为的结果,可称之为市场垄断,只不过这种垄断行为与其他行业的市场垄断行为截然相反,它不是在市场竞争中击败对手而赢得的垄断,而是商业银行主动撤离后的“遗弃物”形成的市场垄断。
1.村小额信贷市场对小额信贷需求的满足能力较弱。调查发现,中国目前农村地区农户借款欲望和小型企业扩大投资的资金需求相当强烈。2010年2―3月本人在湖南六个县中调查了112个有借款意愿的农户和66家有融资意愿的小型民营企业,只有46个农户和38家小型民营企业从农村信用社或农业银行得到了贷款,想要借款的农户和小型民营企业获得贷款的比率分别为41.1%和58.6%;46个农户和38家小型民营企业中只有14个农户和16家企业获得的贷款金额等于其所愿意借贷的金额,农户和小型民营企业小额信贷资金需求被满足的比率分别为12.5%和24.2%。由此可见,中国目前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对农村小额信贷资金需求的满足能力是很低的。
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开始从县域经济中实行战略性撤退,造成农村资金通过商业银行严重外流。其次,邮政储蓄利用网点多、深入乡村的优势,大量吸收农村储蓄,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再次,在商业化改革中,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经营趋于以利润最大化为导向,农村金融机构出现了非农化特征,许多资金流向城市,有的甚至通过证券公司国债委托理财投向股票市场。由于农村小额信贷资金需求的被满足比率较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一直受到资本缺乏的限制。
2.村小额信贷市场剔除经营风险的能力较差。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上借贷双方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且缺乏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手段和工具。一些市场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用评级和审计过的财务报表等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可消除贷款者和借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会依据市场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发放一部分信用贷款,但中国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上基本上不存在能够提供信用评级的中介机构。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借款者很少有完备规范的财务核算记录,无法提供合格的财务报表数据,更不会有信用评级机构提供关于他们信用等级的信息。除了市场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用评级信息能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外,贷款市场上借款者所提供的抵押担保物的情况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但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借款者收入较低,无法提供合乎金融机构规定的抵押担保物。由于目前中国农村小额借款农户的信用环境不佳,信用度较低,特别是在乡镇政府主导下的小额信贷,由于乡镇政府和借款农户还贷意识薄弱,小额信贷的回收比较困难。
由于农村小额信贷借款者的日常生产经营与家庭消费账户往往是不分开的,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在评估是否发放小额信贷时,不仅仅根据借款人所要投资项目的前景进行现金流评估,还要把借款人的个人能力、性格(是否吃苦耐劳)、口碑、日常的品行(比如,喜不喜欢酗酒赌博)等难以进行量化的相关信息纳入考虑范围。且由于农村小额信贷借款者资金规模小、抵御外界风险的能力很弱,容易受市场风险和经营环境的影响,小额信贷的风险难以度量和控制,使其难以获得必要的资金。
3.村小额信贷市场的交易成本较高。小额信贷的单笔金额普遍比较小,如果说给大客户发放贷款相当于“批发业务”,那么发放小额信贷则如同“零售业务”,由于缺乏规模效应,开展小额信贷的运营成本非常高。发放小额信贷要求农村金融机构直接与数量庞大、分布很分散的广大低收入贫困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微小私人企业等进行业务往来,这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从贷款的审核环节看,农村金融机构若与每个客户分散谈判,就要付出很高的交易成本;农村金融机构的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一般较为单一,不足以使农村金融机构得到规模经济的收益;贫困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微小私人企业等一般缺乏可信的长期信用记录,也没有规范的具有公信力的财务报表,导致农村金融机构在搜集和处理这些客户信用信息方面并无优势,很难了解这类贷款者。从贷款的发放环节看,每笔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手续和环节大致相同,不论具体涉及的金额有多小,对农村金融机构来说都要付出相同的运作成本。从贷款的监控环节看,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客户群非常庞大、地点分散,人手相对比较有限,导致每笔小额信贷的用途难以监控,农村金融机构也无法掌握贷款者经营状况和还款意愿等情况,再加上小额信贷业务笔数多,涉及面大,贷款业务人员相对配备不足,使得贷款发放后监控难以进行。
可见,中国目前农村小额信贷的微观效率较低,主要体现为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效率较低和小额信贷市场效率较低。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效率较低源自于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效率和发展效率较低;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效率较低源自于农村小额信贷市场运行效率和推动经济发展效率较低。
参考文献:
[1]约纳森・莫达奇.关于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问题[J].曹洪民,译.中国农村经济,1998,(9):66-68.
[2]梁山.对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安全性、赢利性和信用状况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3,(6):23-26.
[3]杨军,朱晔.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农业经济,2003,(1):35-37.
[4]戴志平.从国外经验看中国当前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问题[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1):12-14.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on Micro-Efficiency of Rural Microfinance
LIJuan
(The Humanities College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128,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