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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时间:2022-09-04 12:19:26

序论:在您撰写老员工管理制度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老员工管理制度

第1篇

【关键词】 老国有企业;老员工;企业管理;激励措施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老字号国有企业的发展与老员工的管理问题始终是企业管理者面对的重要问题。尤其是在关系员工切身利益的新的薪酬制度下,尽管大家的薪酬普遍都在涨,但在以岗定薪、岗位工资与新员工平等对待的现实面前,许多老员工的情绪或多或少地产生了一些波动,出现不安甚至沮丧、失落,工作积极性也有减弱。鉴于此,如何认识、管理和对待新薪酬制度下老字号国有企业老员工就成了一个主要课题。

在目前的市场经济社会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以绩效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主线的新的薪酬制度下,老员工出现情绪变化的现象是正常的,这是给企业管理者和持续健康发展发出的一个明确的信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对老员工的管理要区别对待,正确认识老员工情绪变化现象的必然性。一方面,他们伴随企业历经十多年或几十年的风风雨雨,有一定的感情和依赖心理,如果一下子让他们与刚刚进入企业的新员工享受“平级平座”的薪酬待遇,会让他们的自尊心或面子接受不了,感到自己“年龄大了、没用了”,产生一种失落感,所以我们要客观公正对老员工进行评价和区别。如何才能客观公正评价和区别一个人呢?笔者认为,最基本的应把握两点:本分与不本分人、可塑与不可塑人。笔者以为,大部分老员工是本分的,他们和企业一路走来,除了具备一般人的道德底线外,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子女的成长,知廉耻、顾脸面的思想越来越强,这些人通过平常的为人处事和工作中的一些细节就可以判别出来;在区分可塑之人与不可塑人时,除了看他的工作态度和上进心外,最主要的是考察他的悟性和适应性,如通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培训、学习、奖惩、降级等措施,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态度、效率仍没有较大变化的,这种人就是不可塑之人。

在新的薪酬管理制度下,要消除老员工情绪变化的矛盾应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去着手和对待。

一、企业管理者要充分认识新的薪酬管理制度对老员工情绪影响的重要性

薪酬问题关系员工切身利益,是企业发展的大问题,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在企业中,工龄在十年以上的职工就算是老员工。老员工在企业员工中所占比例相当大,对企业的发展、稳定举足轻重。总书记在二O一一年“七一”讲话中强调指出,“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这说明发展与稳定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没有孰轻孰重之分,尤其是在当前国内外一切敌对势力千方百计破坏我国改革开放、安定团结的复杂形势下,稳定大局则尤为重要,稳定压倒一切。所以,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在考虑企业发展、出台重大政策、举措时,应把维护企业稳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去认识、去对待,积极预防、化解和消除“老员工情绪变化”等一切矛盾因素,努力营造“齐心协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管理者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薪酬制度的“两面性”

在促进企业、社会发展过程中,任何一项政策、制度都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而每项政策、制度往往具有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都需要一定的试行期、适应期,不断调整完善,既不能“一锤定音”,更不能一成不变。上进心强、身上还有潜力、创造力,能和企业一起发展的老员工,对企业来说仍然是个宝,企业应该在确定薪酬时给予积极的鼓励和鞭策,点燃其内在的激情,发挥其智慧和创造力,让他们继续为企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上进心不强,工作平庸又不善于加强学习的老员工,那么,这些人的薪酬待遇就必须降下来,并调配到其它适当岗位。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在新的薪酬管理制度下,一棍子把人打死,制造老员工情绪变化的新矛盾,影响企业的发展。

三、充分认识激励手段在新的薪酬管理制度下管理老员工的意义

对人来说,激励手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总是强心剂,不但能使人积极快乐地工作、生活,还可以开发人的潜能。美国哈佛大学的教授威廉・詹姆士研究发现,在缺乏激励的环境中,人员的潜力只发挥出一小部分即20-30%,刚刚能保住饭碗即止;但在良好的激励环境中,同样的人员却可发挥出潜力的80-90%。其中50%-60%的差距是激励的作用所致。同时,对老国有企业而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尽管智力劳动的作用日益显著,企业内所拥有的各种专门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对企业作用的发挥已经成为决定性的因素,但是,在劳动强度大、施工环境艰苦的条件下或制造行业中,经验型的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企业管理者在考虑、制定新的薪酬管理制度时,要把激励因素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去考虑、去对待。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和消除职工的不满情绪,增加其安全感、满意感,才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保持企业的稳定性。

四、善于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激励员工

一是为老员工提供常态的学习机会,通过多样化的学习培训不断更新观念、知识和技能,为人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二是运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手段;将企业老员工的表现按照好、中、差区分开来,对不同的人运用不同的激励方法,使先进的人继续保持积极的行为,使表现一般和较差的人主动改变自己的行为。三是完善企业文化,让老员工参与自身目标和组织目标的制定,并把组织目标具体分解为个人目标,使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很好地结合起来。四是尊重员工个体差异,在制定激励机制时一定要考虑到个体差异,对高素质、表现好的员工不断地正激励,对低素质、表现差的员工不断地负激励,使员工在反差对比中建立持久的推动力。五是感情激励,领导者对老员工给予信任、尊重、关心、爱护,鼓励他们放手大胆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给予指导、帮助和协调,从而赢得老员工的理解和信任,积极发挥同心协力干好工作的能动性。

总之,企业无论什么行业,无论什么规模,要发展都离不开人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因此对老员工的管理需要运用科学的手段、更灵活的制度去调动人的情感和积极性,特别要重视对员工的激励,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激励机制,把管理的手段和目的结合起来,改变思维模式,真正建立起具有时代特点和员工需求的开放的管理体系,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

【参考文献】

[1] 廖泉文.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研究.同济大学出版社,1998.7.1.

[2] 李敏.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广东社会科学,1999.5.

第2篇

第一章 招募与配置

第一条 目的

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 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1.2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免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2. 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 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 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1.2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 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1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2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4.2录用流程

4.2.1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体包头市市级医院进行的肝功能和肺部体检报告一份。

4.2.2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职业等级证、特殊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维修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入职需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

4.2.3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书》、部分岗位签订《担保书》。

4.2.4领取员工工牌;录考勤;领取工服。

4.2.5 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天入厂培训,接受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相关知识等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送部门进行岗位培训。

4.2.6到岗参加上岗培训, 由部门负责安排,培训时间为七天;内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部门工作;由总经办经理进行培训跟踪及督导工作。

4.2.7新员工入厂七天内为适应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辞退或离职者,公司不予计发报酬及其它经济补偿。

4.2.8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员工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管理。

4.3转正流程

4.3.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入职时部门填写的《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

4.3.2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人力资源部;

4.3.3人力资源部视被退回员工基本情况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以辞退。

第二章 员工离职

第一条 离职类型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2.按劳动关系终止原因把离职类别分为: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开除。

2.1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

2.2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辞职;

2.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

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

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离职称为开除。

第二条 离职结算办法

1. 终止劳动合同

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

2. 辞职

2.1按规定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经批准离职前的工资照付。

2.2 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商定。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之安排,否则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2.3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之需及时安排(招聘)人员跟班,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确认交接手续完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

3. 自动离职

不作任何结算。

4. 辞退

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5. 开除

不作任何结算。

第三条 离职结算程序

1.员工获得离职通知后,持厂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程序记录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确定出勤天数及补助项目。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结帐。

2.凡离职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厂手续,逾期不办或有意拖延时间者按自动放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

3.离职人员结算完毕后不准进入车间活动。

4.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审计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楚且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业务人员离职须将客户电话、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

第四章 劳动关系

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合同签订范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3.1.解雇: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该员工。

3.2.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4.自然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员工不予续约,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

4.违约赔偿

4.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前离职的)员工,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4.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员工,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时间拟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

4.3.对因严重违纪而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4.4.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须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合同管理

5.1.行政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保存。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应提前二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后,决定该员工去留。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员工去留。

5.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员工,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新的劳动合同。

5.3.对不按上续程序办理员工考评的主管而造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应由该部门主管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5.4.《员工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阅。

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人事档案收集和保存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秘密,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

2.员工人事档案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证复印件;③健康证明;④技术职称证复印件;⑤个人简历;⑥应聘登记表;⑦应聘程序记录表;⑧面试考试题;⑨试用期间考核表,调薪表等。

3.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开始建立该员工人事档案。

4.在职员工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副主管级以上员工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5.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程序记录一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

6.离职人员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

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时间:

6.1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3年。

6.2辞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2年。

6.3解雇人员、自动离职人员、被开除人员档案保存期为1年半。

满保存期档案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7.查阅员工人事档案需办理查阅手续。

7.1查阅主管级以上级别(含副主管)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7.2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7.3借阅员工人事档案时间不得超过1天。

第三条 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商业、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人事资料的保密可靠,制订本制度。

1.公司档案资料分一般资料和保密资料两种,保密资料包括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市场资料、客户资料、供应商及供货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除此之外的资料为一般资料。

2.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保护一切保密资料的安全与保密,保证信息不外泄,资料不外流,具体规定如下:

2.1.未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摘抄、复印任何保密资料,违者以违反工作纪律论;

2.2.收发、传递或经批准携带保密资料外出的,由经手人负责该资料的安全与保密,如发生泄密,以玩忽职守论;

2.3.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的员工,如经手人、保管人等,不允许在公司大范围内谈论所掌握的资料,更不允许对公司以外的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竞争对手提及相关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将以泄密论处;

2.4.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特别是技术及市场资料的员工,如与公司竞争对手勾结,窃取公司机密,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前来公司访问或服务的客户或其他外来人员,前台接待员给予对方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后,电话通知受访人,由受访人引导方可进入公司办公区域。进入软件技术开发区域,还必须事先征得技术总监的批准。

4.本制度由各部门配合,互相监督执行,如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或可能泄露,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特殊岗位人员担保规定

为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防患未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直接接触公司财务及客户资料的特殊岗位人员实行担保管理。特殊岗位人员在公司服务期间的行为需请人担保,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该特殊岗位人员及其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关规定如下:

1.担保管理的岗位范围:

需请人担保的职位有:财务出纳、司机。

2.担保人范围:

2.1.公司已满试用期的在职人员,但两人之间不得互相担保;

2.2.集团内其它公司在职人员;

2.3.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

3.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一经承诺对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即需对被担保人在华银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被担保人个人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人擅自离开公司或其他原因无法(无能力)承担相应责任时,该责任由担保人承担。

4.担保手续的办理

公司将提供担保书格式,担保书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双方签字并存公司行政部(包头市户口非本公司人员担保人需出具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复印件,附在担保书后)。

5.担保手续的变更

被担保人正常离开公司,担保关系自行终止。担保人先于被担保人离开公司,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担保人或被担保人要求终止担保关系,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同时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

第四章 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撰并解释;

2.随公司发展及要求变化,公司有权对内容进行调整;

3.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执行。

4.附表:

《招聘申请表》

《应聘程序记录表》

《员工试用期协议书》

《担保书》

第3篇

为切实做好养老院的医疗保健工作,规范医疗行为,确保所有入住老人能达到及时、方便、有效的医疗服务,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衣,行为端庄;

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二、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工作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三、医务室人员严格执行医疗核心管理制度制度,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四、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逗留和住宿。

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医务室。经过允许进入医务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医务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与药品。

五、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坚持每天查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病历档案管理。

七、执行值班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值班期间必须在岗,不得无故脱岗,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八、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月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九、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十、就医要有登记,有病历记载,配药要有处方,并建立医疗档案。

十一、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

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凡个人借用医务室医疗器械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九、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妥善处臵。

十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每周进行一次地面及空气消毒。

医务室人员岗位职责

在医院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卫生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坚持预防为主,努力做好老年人防病治病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养老院的预防保健工作。

二、负责养老院老人的日常门诊和转院工作;

每天的主班人员负责门诊日常工作,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负责养老院老人的定期体检的联系组织实施工作。

四、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漏岗,确保所有老人均可得到及时、方便、有效的医疗服务。

五、对每个房间的老年人核对了解,对供寄养人员的身体状况和情绪及时掌握,并有详细记录。

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汇报。

六、发现疑难或较重病患者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或请有关专家会诊,必要时协助其亲属给予转院。

七、有自备药品的患病老人,应指导护理员及时有效地帮助其正确用药。

八、掌握院内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做好疫情报告、消毒处理、隔离等工作,防止疫情的蔓延。

九、负责宣传防病治病知识,开展心理健康咨询。

十、承担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养老院医务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护理、配药和药品保管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二、养老院发现有传染病流行时要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负责人。

三、如遇急危重症时,要立即全力抢救,并联系转送医院。

四、治疗室安全措施:

(1)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坚持

“三查八对”(三查:治疗前、中、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效期)。

(2)凡使用可能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准备急救药品。

五、药房安全措施:

(1)药剂员接到处方后必须审查处方的各项(患者姓名、年

龄、性别、药物、名称、日期、医生签名)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检查无误方可调配。

(2)处方应注意复核其年龄与药品用量是否相符。

(3)非本医务室医生处方不可发药。

(4)处方审查完毕后配药,并写明姓名、药名、用法、注意事项、外用药与内服切勿弄错,发药时须核对患者姓名。

六、药品保管安全措施:

(1)按药材性质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变质失效的药品不得发出使用。

(2)脱落或模糊不清的瓶签应即使换贴,辨认不清的药品不得发放使用。

第4篇

[关键词]员工满意度 精细化 劳动力管理

近年来, 在经济全球化、经济危机、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提高、剩余劳动力的逐年减少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出台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 我国企业所面临的社会、经济和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企业特别是我国东南沿海的一大群依托于出口的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应对环境变革和其所带来的挑战中, 对员工进行精细化管理, 备受企业的关注。通过加强对员工的精细化管理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越来越受到企业的关注并且以此作为一项重要的竞争策略。而要实现这一种药竞争策略,提供员工的满意度,充分探究和发挥员工的满意度在企业的精细化劳动力管理中作用就成为了各个企业的关注重点。

员工的满意度是指员工对公司各方面满意程度和归属感,体现在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凝聚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认为:影响员工满意度的因素既有保健因素,也有激励因素。在企业中具体而言保健因素,如公司的政策与管理、薪酬、员工的人际关系、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因素;激励因素,如工作本身的挑战性、领导对其工作的认同和赞赏、工作的成就感等方面的因素。而精细化劳动力管理作为一种管理理念、一种管理文化,是一个全面的管理模式。具体而言主要括精细化的操作、精细化的控制、精细化的核算、精细化的分析、精细化的规划等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其实施的基本途径是通过实行刚性的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强化责任的落实,以形成优良的执行文化以达到提高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降低企业的生产和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企业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也正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因此,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对加强企业的精细化劳动力的管理存在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员工的满意度是企业成功实施精细化劳动力管理的保障

首先,员工的满意度是企业实施精细化劳动力管理的基础和前提。要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仅有一套精细化劳动力管理的办法,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需要员工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只有员工积极的参与和配合企业的精细化劳动力管理,精细化的劳动力管理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而较高的员工满意度能增加员工对企业和该管理理念的认同以确保该理念能深入到每一个员工的内心。通过提高员工的满意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才能确保企业精细化劳动力管理的合理有序的实施;

其次,员工的满意度能够提升精细化劳动力管理成功实施的概率。一种的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在其最初的推行和实施的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的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抵制和反感,都会受到很多因素的阻碍,这其中很大一个方面就是来自于部分员工特别是一线操作员工由于对于新的管理理念不认同不了解以及惯性管理思维所产生的抵制,而这些来自各个方面的抵制会降低其成功实施以及达到实施的预期目标的概率,精细化劳动力管理也不例外。因此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之间能否就新的管理方法和模式的实施达成共识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该管理模式能否成功或者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而在此过程中,员工对于企业各方面的满意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共识的达成。

再次,员工的满意度能增加精细化劳动力管理实施的活力。精细化劳动管理的核心在于实行刚性的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强化责任的落实,以形成优良的执行文化。这种过于依赖于刚性的制度化、规则化以及严格的监督和控制会对员工的自主性和生产的积极性、工作热情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精细化的劳动力管理要摆脱这一弊端,就必须寻找刚性制度化的管理与员工工作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之间的平衡点,而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以及增加员工对于这一管理模式的认同则是平衡这一管理模式理论渊源上和制度上的缺陷的良好途径之一。因此,提高员工的满意度,能够保证在这一管理模式的合理有序的实行的同时又不缺乏工作中的活力与激情。

二、员工的满意度的作用全面贯穿于精细化劳动力管理

首先, 员工的满意度的作用贯穿于精细化劳动力管理的全过程。国际知名的劳动力管理软件厂商Kronos认为精细化的劳动力管理其实施阶段应该由两个阶段组成:第一阶段是实现劳动管理的自动化阶段;第二阶段是通过精细化劳动力管理优化整体劳动效能。虽然说第一阶段中关于时间和出勤管理系统可以通过终端设备自动收集出清数据,应用预先设定的薪资规则,自动计算薪资,消除手工或者半自动系统的所有错误。但是无论是员工时间和出勤数据的提供还是员工数据的收集都是需要员工的积极的参与和配合,而这一切都只有建立在员工具有较高的工作满意度并对于这一管理系统具有较高的认同度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因此只有员工具有较高的满意度,才能保证第一阶段的成功实施;对于第二阶段,通过精细化劳动力管理优化整体劳动效能。整体劳动效能 需要管理者评估员工可用性、工作绩效和产品质量这三个影响企业整体效能的因素之间的共同作用,并且不仅站在企业全局分析,也需要分析每个工厂、每条生产线、每个成本中心甚至是每个员工的劳动效能,分析挖掘效率没有达到预期的深层次原因,找到原因才能找到真正提高生产率的机会,这正是精细化的劳动力管理的精髓,

其次,员工的满意度的作用贯穿于精细化劳动力管理的全方位。企业进行精细化劳动力管理是一个全面化的管理模式,全面化是指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和作风要贯彻到整个企业的所有管理活动中。它包括精细化的操作、精细化的控制、精细化的核算、精细化的分析和精细化的规划。精细化的操作需要员工的积极遵从、精细化的控制需要员工的积极配合、精细化的核算需要员工的积极监督、精细化的分析需要员工的积极反馈、精细化的规划需要员工的积极建议,所有的这些方面都是需要建立在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和积极参与的基础之上,而无论是员工对企业的认同还是积极的参与都首先需要员工具有较高的满意度。所以说,员工的满意度是企业精细化劳动力管理各版块内容的成功实行的内在的动力和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满意度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贯穿于企业精细化劳动力管理的全方位。

三、员工的满意度是促使精细化劳动力管理不断改进的动力

任何一种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的成功实施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经过实践-反馈-总结-提高-再实践-再反馈-再总结-再提高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只有这样管理理念才能越来越完善,管理模式才能越来越切合实际,管理模式的实施也才能收到更理想更近于预期的效果。精细化劳动力管理同样是如此,而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环就是对于管理模式实施所达到的实际效果的跟踪反馈,因为只有对管理模式进行正确的跟踪反馈,管理人员才能真正的了解管理模式在实施过程中的成功和不足之处,这样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模式和实施流程进行修正,以期下一轮实践能达到更理想的效果。而对管理模式的实际效果的反馈过程则需要一线的操作员工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而正如前文所述,员工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是要建立在员工对于企业及其管理方式、管理流程、工作本身具有高满意度的基础之上的,只有高满意度的员工才能积极地参与到实事求是的反馈企业实行精细化劳动里管理的实际效果的过程当中来的。因此,提高员工的满意度是促使精细化劳动力管理进行不断改进的动力所在。

提高员工的满意度是企业精细化劳动力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是精细化劳动力管理成功实施的保障,其作用贯穿于企业精细化劳动力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同时,提高员工的满意度还能增强企业进行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员工的工作活力,提高精细化劳动力管理成功实施的概率,而且提高员工的满意度还能促使精细化劳动力管理的不断改进。因此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在加强企业精细化劳动力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背景下,企业的管理人员在实行精细化劳动力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员工的满意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员工的满意度来加强企业精细化劳动力管理,以达到提高员工和企业的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彭剑锋,人力资源管理概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p88

[2] 周三多,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四版) [M],复旦出版社,2006,p72-73

[3] 寇斌,让中国的劳动力更有效[J],人力资源,2010(11),p11-13

第5篇

摘 要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80后劳务员工已经走上工作岗位,成为我国许多大型企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研究从T公司80后劳务员工人力资源的管理现状出发,并结合80后劳务员工职场特征与公司实际情况,探寻适宜员工与企业同步发展的管理制度。文章对于进一步强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 80后劳务员工 人力资源管理 现状 制度探寻

一、前言

劳务员工,指的是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其派到有业务往来单位工作的员工。由于其身份不属于用工单位,普遍存在流动性大、工作周期短等特点。近年来,出生于1980年至1989年之间的80后员工已经成为了劳务员工中的重要力量。这一群体出生在改革开放之后,在成长的过程中受到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其人格特质、人生价值、工作理念、兴趣爱好等都与以往时代的员工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如何将劳务员工和80后的特征相互结合,用新的思维和方式管理80后劳务员工,己经逐渐上升为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界和实践界共同关注的课题。

二、T公司80后劳务员工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1)人力资源管理现状调查

T公司目前约有80后劳务员工3000名,分别分布在机械司机、机械维修工、理货员、装卸工等不同岗位。为了对T公司80后劳务员工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现状进行调查,本次研究结合“工作满意度、薪酬水平、发展前景”等方面制定了指标体系,并随机选取200名80后劳务人员,采用“问卷调查法”的方法对其进行了全面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

分析结果显示:超过90%的80后劳务员工希望参与企业的建设与发展;约60%的80后劳务员工过对现有的薪酬制度和薪酬水平上感到不满;40%的80后劳务员工对外界的尊重和关怀感受程度不高;约70%的80后劳务员工认为职场发展前景不明朗。在遇到问题的时候,绝大多数80后劳务员工喜欢求助于网络而不是求助同事。此外,调查还显示出,如果80后劳务员工在工作中感觉受挫,部分人会倾向于放弃这份工作,而不是改变自己去适应这份工作。

(2)80后劳务员工职场特征

结合上述调查,可总结出T公司80后劳务员工的职场特征。第一,渴望成就,然而情绪波动大。由于劳务员工的工资待遇、各项福利、升迁机会等与正式员工无法统一,这使得80后劳务员工对于工作的激情容易转移,自身流动性较高。第二,容易接受新知识,创新能力强,然而往往眼高手低。劳务工作往往以重复性的操作工作为主,而部分80后劳务员工不愿从事简单重复的基础事务。第三,部分80后劳务员工对用工单位缺乏归属感,出现积极性不高、管理困难等现象。第四,80后过分强调以自我为中心。在职场上信奉随心所欲的观念;通常与其他年龄的员工间存在代沟。第五,80后在价值评价时自觉运用多重标准,如生产力标准、市场标准、具体利益标准等。

三、T公司80后劳务员工的管理制度探寻

(1)帮助员工规划职业生涯

建立职业生涯规划,一是有利于帮助企业吸引和保留人才,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给员工切合实际的工作期望,二是有利于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三是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一致性,四是有利于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岗匹配,岗能匹配,五是有利于保证员工个性的充分发挥。公司应切实建立多阶梯的晋升制度,将每一位80后劳务员工都涵盖在内。并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职务晋升,从而健全横向职业发展通道。

(2)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

薪酬制度是影响企业生产效益、员工忠诚度和满意度、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因此,企业必须设计和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体系。在对于80后劳务员工的薪酬待遇上不仅要和市场价位接轨,而且还应具有相对优势和竞争力,使公司保持旺盛的生命力。通过引入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平衡计分卡(BSC)、360度绩效考核法等来建立分层分类的绩效考评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等级晋升、档次进退、奖励分配的重要依据,充分激发每位80后劳务员工的积极性。

(3)用企业文化同化员工

优秀的企业文化激励可以充分挖掘智力资源的潜能,潜移默化的影响员工。倡导企业精神的过程,正是帮助员工认识工作意义,建立工作动机,从而调动积极性的过程。80后劳务员工重视良好的人际关系、通畅的交流沟通和及时的工作反馈;他们希望在和谐良好的工作环境中享受乐观积极的心态。因此,企业应建立人性化的企业文化,以人为本,成就个人,如充分的尊重,丰裕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各种优质的发展机会与空间,特色的福利计划等等。

(4)用学习培训激励员工

通过建立充电培训的激励机制,提供独特的方法进行评估、促进职业发展,增强员工就业能力意识。对于在职的学历继续教育、职称获取等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员工持续的自我学习和发展。这种组织同化是对组织成员进行“组织化”的系统活动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将企业员工带入组织技术和文化环境之中,对其进行培训和教育,使其具备在组织中工作和生活必须的技能、经验和行为方式,使新成员真正成为组织有机体中的一员;此外,对老成员不断进行更新教育,增强其对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四、T公司80后劳务员工管理工作的注重要点

首先,管理中应兼顾8O后员工“勇于挑战、富有激情”的性格特征,为他们营造发展空间广阔的工作环境;其次,管理者应与8O后员工建立民主、平等的沟通渠道,在坚持工作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听取员工的心声,让他们在自主的工作环境中更好地发展,成长为企业的核心员工。第三,在管理80后劳务员工的时候,应注重员工个性与公司共性的统一、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构建轻松的工作环境,以及根据员工的能力适当使用弹性工作制。另外,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职业发展规划,鼓励员工向上发展。

五、结论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80后劳务员工在我国劳务人才市场中所占的比例正在日益增加。对于80后劳务员工管理方法的研究也正成为当前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研究重点。本次研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T公司80后劳务员工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详细分析,并结合企业实际总结出适宜80后劳务员工的管理方法。文章认为:帮助员工规划职业生涯、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用企业文化同化员工、用学习培训激励员工,是适宜80后劳务员工的管理方法。企业应强调精神鼓励,增多可变薪酬的比例,把员工的个人需要与组织的需要统一起来,从而增强80后劳务员工对企业的强烈归属感,并最终达到企业和员工双赢的最终目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可变动的系统工程,未来,T公司80后劳务员工的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修正与完善。

参考文献

[1]张德创.浅谈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有效管理.神州民俗.2010(4):100-102.

[2]张士卿.创新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机制.中国远洋航务.2010(5):61-62.

第6篇

关键词:劳务派遣 员工档案 档案管理

员工档案管理是企业员工关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企业员工档案管理,1992年6月,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曾共同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员工档案管理制度。但是,《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简称《规定》)颁行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初期,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成熟化,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劳务派遣制度对传统劳动用工制度的冲击,对企业员工档案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劳务派遣制度下企业员工

档案管理面临的挑战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简称派遣单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再由派遣单位与接收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简称要派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员工(简称派遣员工)派往要派单位工作并接受其领导,派遣单位则从要派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用工制度。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制度的特殊之处在于“工作与关系相分离”,虽然派遣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不为派遣单位工作,而为要派单位工作。这种特殊性对企业员工档案管理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派遣员工的档案应该归谁管理

在传统劳动用工制度下,档案管理作为员工关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根据《规定》第五条规定,“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但在劳务派遣制度下,《规定》中的“所在企业”是否仅指作为用人单位的派遣单位,还是应该包括作为用工单位的要派单位?若理解为仅指派遣单位,那就意味着要派单位不具有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权。若理解为兼指派遣单位和要派单位,那就意味着要派单位同时享有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权。

(二)派遣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履行的义务有: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由此可见,派遣员工在派遣单位工作期间可能形成的档案包括:要派单位向派遣员工支付绩效奖金所形成的奖励材料;要派单位向派遣员工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的材料;要派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培训”的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材料;要派单位对派遣员工“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所形成的工资材料等。从法理上说,既然派遣单位被视为用人单位,作为事实上的用人单位是享有档案管理权的,那么也就意味着要由派遣单位负责收集和保管企业员工档案。但是从实践上来看,由于派遣制度的特殊性,给予要派单位暂时性的档案管理权则更具可行性。

(三)派遣员工档案如何转递

《规定》第六章对“档案的转递”进行了规定,它要求“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转递档案应遵守如下规定:一是“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是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三是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是“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1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这些规定都是针对企业员工在两个独立的用人单位之间转递档案所做出的规定。在劳务派遣制度下,如果派遣员工的档案需要在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之间转递,应该遵守或参照上述规定,还是需要另行规定,并没有给予明确的解释。

二、劳动派遣制度下企业

管理层面的应对策略

(一)双方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对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的内容包括: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工作地点;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经济补偿等费用;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在这些规定中,派遣员工档案管理问题并未被列入劳务派遣协议的法定必备事项,但是这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包括档案管理在内的其他事项。

(二)派遣单位可授权要派单位暂时管理派遣员工档案

为避免发生纠纷,劳务派遣协议对授权范围和事项必须做出明确而具体的约定。“明确”,是指双方应有较为明晰的约定:派遣单位依法享有对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权:在派遣期间,要派单位对派遣员工在派遣岗位工作期间所形成部分档案材料享有暂时代管权,此代管权仅限于档案收集与保管;要派单位对其代管派遣员工的档案无权销毁,未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也无权擅自提供给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否则应承担对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具体”,则指双方对派遣员工在派遣工作期间所形成的“部分档案”进行逐项列举。

(三)双方可通过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员工档案转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仅是针对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所做出的规定,不能直接解决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之间派遣员工的档案转移问题。但是,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可以参照该规定,约定派入单位应当自结束用工之日起15日内将其暂时代管的派遣员工档案转移给派遣单位。在派遣期间双方也可以约定,由派入单位于每月末、每季度末或每半年、每一年将其代管的派遣员工档案转移给派遣单位。

三、劳务派遣制度下立法规制层面的政策建议

(一)尽快修改完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参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上位法,尽快对《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一是修改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如《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关系转移手续;而《规定》要求,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其所在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二是根据上位法,增添必要的内容。如《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第八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对每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7篇

一、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贯彻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的原则,保障水平要与我省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企业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三、要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到本世纪末,将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扩大到全省城镇所有企业职工(含私营企业雇工)及个体劳动者。劳动、工商、税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工作。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仍参加由劳动部门的社会保险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统筹。

四、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1998年1月起,凡参加地方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的企业,负担比例在20%(含20%)以下的,可逐步提高到按照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负担比例在20%以上的,要分年逐步过渡到20%。各地区具体过渡办法由省劳动厅审批。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1998年1月起,职工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9年1月起,职工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5%缴费,以后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

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比例。从1998年1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比例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费率记入,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在本省范围内调动时,不变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储存额不转移。职工跨省跨行业(国务院批准的11个系统统筹的行业)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金和利息)可以继承。

六、职工符合离退休、退职条件时,办理有关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凡《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甘政办发〔1996〕4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者,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月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0%

月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者,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本办法实施前已经离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本省有关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享受每年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三)《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甘政办发〔1996〕4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的原则,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为保持平稳过渡,本办法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平均每人每月可增加过渡性调节金120元,分档执行(具体档次、标准另行制定)。过渡期间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帐户养老金+月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月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5年12月31日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4%

(四)本办法实施后三年内退休的人员,为保证他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可继续采取新老办法对比计算,新办法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差额部分可以补齐,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最高不得超过按老办法计发的本人养老金的10%。按老办法计发待遇的标准工资封限政策继续执行《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甘政办发〔1996〕46号)规定。

(五)《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甘政办发〔1996〕4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缴费年限满15年,不到退休年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仍可按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七、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按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9%进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11%进入个人帐户。凡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到达正常退休年龄者,均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八、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保险机构要严格履行经办和管好社会保险基金的职责;财政部门要通过财政专户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定期审计和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职工等各方面代表组成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要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放专户,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严禁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不得动用社会保险基金平衡财政预算,确保基金的安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后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劳动厅、省财政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

要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收缴工作。劳动、经贸、财政、审计、税务、工商、银行、工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加强对收缴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养老保险工作列入企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对不参加养老保险和无故拖欠养老保险基金的企业或个体劳动者,不得评为先进,不得购买小汽车,不得兑现经营者收入。工商和劳动部门要结合年检工作,督促、教育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积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九、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建立统一调剂使用基金制度。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周转金外,其余部分的40%上解省级财政专户作为省级储备金,30%存入省上在各地、州、市开设的调剂金专户,专户基金的使用权和调拨权在省上。不能按时划转的,由省财政厅相应扣减预算内补助经费。剩余30%留在地、州、市,作为地区级储备金,并按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管理。

十、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尽快将目前由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已经实行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地、市、县,要加以巩固并进一步完善。积极创造条件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转向社会,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机构基础建设,规范业务,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一、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十二、省政府以前所发相关文件与之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