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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办公室科员范文

时间:2023-02-08 11:03:28

序论:在您撰写检察院办公室科员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检察院办公室科员

第1篇

一、认真部署,精心组织

分析检查阶段是把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的重要阶段,也是把认识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的关键阶段。进入分析检查阶段后,园区党工委高度重视,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工作力度,推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一)及时转段动员。报经xx委科学发展观办公室同意后,园区党工委及时召开转段动员工作会,认真总结了学习调研阶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召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专题会议,着重讲清分析检查阶段的重要性、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二)精心制定方案。为确保分析检查阶段扎实推进,按照《园区党工委关于认真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通知》(xx学办[2009]3号)要求,制定《园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日常工作安排表》、《园区领导班子在分析检查阶段谈心活动安排表》,对分析检查阶段的实施步骤和目标要求做了具体安排,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制度保证。

(三)抓好组织实施。为使分析检查阶段扎实深入开展,园区领导班子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带头分析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边查边改,积极发挥引导带动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园区党员干部坚持思想不松懈、措施不松动、工作不松劲,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消除科学发展的障碍,明确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切实做到了领导带头组织,党员全员参与,职工广泛参与,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全面、有序启动。

(四)坚持舆论宣传。为把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及时通过内网、外网等方式及时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园区党工委共制作了横幅2条,编写简报23期,上交班子成员心得体会3篇。

二、抓好四个环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分析检查阶段共四个环节,园区重点是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撰写分析检查报告这两个环节。

(一)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和个别交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园区干部员工、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份,组织召开征求意见的座谈会、讨论会,认真听取大家意见,与会人数40多人次。共收集各类问题、意见和建议18条(其中肯定意见10条,建设性意见8条),梳理出重点意见3条,并将意见反馈到每个班子成员,上报到xx委科学发展观办公室。为领导班子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准努力方向、定准整改措施,反思问题、对照剖析提供了依据。

(二)开展谈心活动。园区党工委组织领导班子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广泛开展“四谈”谈心活动。对照征求的意见,既谈对自己存在问题的认识,又谈对方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找准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了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联系,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基础。

(三)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对于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查找的问题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提纲。在管委会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时,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认真听取了党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发言材料,使之成为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重要依据。

(四)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为防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园区党工委坚持“五重开”,即“准备不充分的重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刻的重开;问题查找不准的重开;整改措施不具体的重开;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不紧密的重开”。6月9日下午3点,园区领导班子围绕“科学发展观促进园区建设”为主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第x检查检查组xxx组长、xxx同志,xx委组织部xxx、xxx同志,xx纪委xxx同志等人到会指导。园区班子成员逐一发言,大家以严肃的态度,认真查找班子和个人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落实措施、体制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面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解剖自己不怕严、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对班子及自身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统一思想,提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五)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自开展分析检查阶段以来,园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开展解放思想讨论的成果,认真起草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更是把完善分析检查报告作为学习实践活动重中之重,根据查找出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形成了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充分反映了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形成的共识;充分反映了党的十七大以来海口工业园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简明扼要概述取得的成效,系统全面梳理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充分反映了园区践行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使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凝聚集体智慧,集中体现了园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果,形成了对科学发展的共识,真实反映了筹建处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真实体现了群众意愿,为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六)精心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园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向园区机关党支部、各处室局印发了分析检查报告,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会、评议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着重从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得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在评议过程中,园区领导班子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进行专题研究,并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中,园区党工委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

(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园区个别党员同志由于缺乏对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活动的深刻认识,思维方式还停留在原有的习惯性方式上,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分析问题、解决困难和难题的思路还不够宽。

(二)精力有待进一步集中。园区正处在xxx亩地上附着物清点及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个别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存在不到位的现象,坚持“两不误、两促进”还缺乏一定的力度,影响了活动开展的效果。

(三)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党员干部运用科学发展观查找问题,分析不足,开拓思路还不够,创新意识还不强。

(四)工作有待进一步平衡。个别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还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分析检查报告不够深刻。整改措施联系本部门实际还不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不强。

四、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思路及工作举措

进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后,园区党工委将按照区委科学发展观办公室的相关要求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落实。为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园区党工委将按以下思路做好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解放思想,把整改落实阶段与学习调研阶段、分析检查阶段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边学边改结合起来,运用科学发展观理念,促进园区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整改落实阶段我们将根据查找的问题和建议,分门别类,明确整改的任务目标,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园区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现。

第2篇

8月25日至29日,受院党组委派,本人率院办公室、技术科和法警大队一行9人,赶赴××省××市检察院和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温岭市检察院考察学习信息化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听取经验介绍、咨询求教、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使我们对上述先进检察院有了深刻的认识,也获得了良多的教益。

一、信息化建设已经步入正规化轨道,科技强检得以体现

××省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三级网络建设、办公电脑配备等基础工作早在上世纪九十代都已经完成,目前信息化应用、网上办公和办案、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已在基层院全面展开,并广泛运用于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和案件审查等各部门,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工作效率也大大提高。

如“全国科技强检先进检察院”——××市检察院建立了一套“执法信息库”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就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该信息库由人员信息资料库、线索信息资料库、查处信息资料库、工程信息产权交易资料库、执法信息资料库和行业规范流程资料库等六大资料库组成,同时包括41个分库和25个子库。如“人员信息资料”包括全市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包括建设工程、采购物品供应厂商等几类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资料。该信息库的建立有效地整合了检察机关预防、反贪、反渎工作所需的大量信息、线索,对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实现惩防“一体化”其到了较大的作用。如前些年,该地群众反映在城市拆迁中存在的一些不正常现象,该院通过信息库查询了历年拆迁的信息基本资料,通过秘密摸排核查,确认其中有弄虚作假情况。进而又调阅了相关拆迁反映的数千宗档案材料,终于查实该地房管会主任、副主任、民房拆迁办副主任、重点办政策处理科科长等6人利用手中职权,相互勾结,环环照应,出具虚假证明、虚假材料等,为自己及亲朋好友非法确权、安置,谋取巨额利益,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8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再如温岭市检察院建立了信息化的“三大系统”,一是计算机系统齐全,实现网上办案。全院93名干警达到人均1.5台电脑,人均三个信息网络(内网、外网和备用网)。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信息资源共享,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该院公诉、侦监部门年人均办案100件,有的高达近400件。二是远程办案指挥系统,在院指挥中心可以直接监控、指挥在看守所里的审理情况。三是监所监督动态系统,与公安信息网沟通,检察长和纪检组长可全面查询办案的各个流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中央11号文件得以很好贯彻,从优待检落到实处

一是财政经费保障充裕。有93名工作人员(含30名事业编制人员)的××市检察院,20xx年财政预算1100万元,有67名干警的路桥区检察院也达到人均10万元经费保障,温岭市检察院达到12850万元,人均达到14万元。二是三个基层院均解决干警的早、中餐问题,补助标准为人均150-200元,实行自我管理、专人负责,保证干警愿意吃、能吃好。三是切实解决好干警的政治待遇问题。××省基层检察院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争取党委及组织部门的支持,使检察干警的政治待遇高于本地同级公务员,做到干警工龄满10年的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工龄满30年的享受主任科员待遇,进一步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也增强了检察机关的吸引力。

三、侦查技术“两房”建设均达到一定水准

三个基层检察院侦查技术大楼面积均超一万平方米。××院20xx年1月正式搬迁使用。总投资达6000余万元,共11层,总面积1.4万平方米,实现“三个一”目标,即一人一间办公室,一人一张休息床铺,一人一个汽车泊位。该院大楼获得××省“钱江杯”优质工程称号。路桥区院“两房”建设启动较早,20xx年建造,总造价3000余万,面积10000余平方米。用该院陈长青副检察长的话说,是“淘汰了”,称面积虽较大,但功能分布不够科学,不能解决干警的休息地方,干警午休只能在办公室用折叠沙发凑合。但尽管如此该大楼也获得“××省检察院两房建设先进单位”“台州市园林式单位”称号。温岭市检察院“两房”建设是“后来居上”,20xx年7月6日正式搬入。该大楼总投资5000多万元,占地21.5亩,15300平方米,共14层。

第3篇

2011年以来,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坚持“三个服务”(为领导服务、为检察业务服务、为机关和基层服务),咬定“三个目标”(办文零毛病、办会零失误、办事零差错),发扬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严谨细致、雷厉风行的作风,办公室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在2011年全区检察机关市分院绩效考评中,该院的信息工作排第4名、宣传工作排第2名,其中信息工作位居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信息刊物人均采用数第1名;统计工作也由2010年的全区第13名跃居为全区第3名,两级院7个机房在全区检察机关机要密码机房达标验收中均被评为合格机房。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质高效地做好“三办”工作

办公室工作繁琐、复杂,该院克服人少事多的实际困难,坚持抓重点带一般,把办重点文、办重点会、办重点事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办好重点文,做到办文优质。充分发挥以文辅政的作用,把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不断增强参谋意识、精品意识,力争既准确表达领导意图,又充分反映基层实际,参在关键处,谋在点子上。共起草撰写了检察工作报告、全区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全区派驻乡镇检察室经验交流会经验发言材料等重要综合文稿150多份,并牵头制作了3部专题宣传片,分别在2012年全区检察长会议等全区性检察工作会议上播放,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的肯定。坚持以检察信息为龙头,加大统筹策划、综合编发力度,全年共编发报送各类检察信息149篇(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厅、自治区检察党委办公厅采用各2篇,被自治区院采用75篇,被市委办采用8篇。积极做好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发表检察宣传文章189篇,较好地宣传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效和良好形象。

二是办好重点会,做到办会细致。精心筹备、认真细致做好会务工作,力求会前部署周密细致,会中服务无明显过失,会后工作注重落实。对党组学习会、检察长办公会、全市检察长会议等各类会议,从议题确定、材料准备、会议纪律和督查落实等重要环节都制定有详细的方案。全年共组织筹办大小会议80多次,特别是成功组织或协办了全区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两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区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经验交流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以及2011年“检察文化周”、第八届“玉博会”接待工作等重大活动,均高标准完成任务,得到了领导和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同时,实行会议活动报批制度,大幅度精简会议,让领导腾出时间和精力,抓大事、议大事、谋全局。

三是办好重点事,做到办事高效。重点围绕院党组决策的贯彻执行,积极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围绕日常事务管理,督重点、查大事,协调好机关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了机关信息畅通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如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在今年元旦期间加班按时完成“廉政文化长廓”建设;注重发挥绩效办服务创先争优工作的作用,针对统计报表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编发《绩效工作简报》和组织开展绩效检查的方式,积极对全市绩效考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向基层院、市院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或建议45次,有效确保了该院在2011年和2012年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市分院绩效考评中均取得全区第一名。

二、完善机制、严明职责,有效提升办公室规范化管理水平

突出制度管理,坚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条不紊,以精心的工作方法,实施精细的工作程序,取得精品的工作效果。

(一)定事定规,确保有章可循

该院借鉴了工业化大生产“流水线”理论,将办公室工作按照工作流程链条式推进。一是办会流程清晰化。从会议方案准备到会议精神落实全过程的每个环节,该院都编制流程图,每个环节都明确专人负责,分清责任。二是办文流程制度化。严格公文运转程序,明确办文的各个环节、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流水作业,确保公文运行规范有序、高效无误。三是办事流程规范化。对领导交办事项、值班、机要保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复印机使用等日常工作,都建立了规章制度,使每一项工作不脱节、无死角、无盲区。四是加大人大代表联络和检务公开工作创新力度,建立固定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适时组织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廉政执法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增进人大代表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知度。

(二)定人定责,强化岗位责任

一是实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员等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创建双线责任制。对重要接待、大型会议或活动,建立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牵头负责人、办公室领导为指导负责人的双线责任制,确保每项重点工作有人做、有人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三是实行错情追究制。对工作线上出现的差错和失误,制定责任追究办法,谁出了问题谁就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定奖定惩,强化督办效果

坚持将干警完成工作情况和绩效考评情况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和外出考察学习的重要依据,着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为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有效避免“短板效应”,办公室充分发挥督办作用,健全完善督办网络,规范督办流程,确保领导决策落实到位。对重大督办事项,市院办公室、业务科室和纪检监察部门组建“三位一体”督办工作机制,共督办检察长交办事项10件,并注重对重点督办项目研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4篇

 

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当前,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作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组织保障制度,已经在全国多个地区进行试点。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并为不同类型人员建立相应地员额比例、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的管理模式。在这三类人员中,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界都对检察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给予较多的关注,而在当前的检察管理体制中,检察机关综合行政部门既有行政工作也有业务工作,一些行政人员本身是从业务岗位过来,司法行政人员的管理改革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来说同样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本文结合改革框架方案及试点地区改革实践,以J市A检察院的内设机构、人员等数据为样本,对在检察人员分类改革中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改革面临的难题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以期对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和改革路径提出建议。

 

一、实证分析:司法行政人员管理现状及特点

 

在当前的管理体制中,我国现行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是以行政职级区分主体的分类模式,长久以来,在晋升、考评等方面,检察官和检察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之间没有明显区别,在业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之间调整岗位也没有严格的限制,业务部门的检察官可以到非业务部门工作,非业务部门的人员只要具有检察官资格,也可以申请到业务部门从事检察业务工作。因此,检察机关内部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司法行政人员。

 

根据司改方案以及试点地区的制度设计,检察机关的司法行政人员是指在检察院从事政工党务、纪检监察、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司法行政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了在办公室、政治处以及机关党务、纪检监察、行装部门工作人员。以J市A区检察院为例,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人员存在如下特点:

 

(一)司法行政人员占比大,合同制聘用人员多

 

检察院内部人员流动相对开放,司法办案人员与司法行政人员可以相互调动。截止2015年6月30日,A区检察院实际共有工作人员74人,其中政法编制人员65人,合同制聘用人员9人。四个司法行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为23人,占到总人数的31%,其中政法编制人员为16人,占到政法编制人员的24.6%。7名合同制聘用人员占到司法行政部门人员的35%。如下图所示:

 

(二)具有检察员资格人员占比大,混岗人员多

 

全院具有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资格的有34人,占到全部政法编制人员的52.3%,而在司法行政部门中具有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资格的有10人,占到了62.5%。另外,在司法行政部门有2人身份为司法警察,还有2人同时担任其他业务部门主要领导,混岗现象普遍。如下图所示:

 

(三)法律专业居多,与司法行政岗位要求不匹配

 

由于当前司法机关在人员招录时基本以法律专业为主,考取后再进行工作分配,很少专门针对某个具体行政岗位招录专业人员。在司法行政部门的16名政法编制人员中有9名为法律专业,占到56%。目前,两名司法警察分别兼任了宣传和会计岗位。而具有保密要求如档案、文秘岗位,目前也均是由合同制聘用人员担任。司法行政岗位需求涉及文秘、档案、财务、技术、宣传等多方面内容,与法律专业并非直接相关,吸收过高比例的法律专业人才从事非法律相关的行政工作,不仅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而且影响相关工作的专业化发展。

 

二、对照分析:人员分类改革中司法行政人员管理面临的难题

 

2014年6月6日,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深改组第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不仅成为首批试点省市,也是全国最早启动的试点省市。2015年4月,上海召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改革在全市所有法院、检察院推开,上海成为首个在省级层面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地区。课题组以上海市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制度及实践为参照,结合当前司法行政人员管理现状,分析当前我们人员分类改革中司法行政人员管理面临的难题。

 

(一)上海市人员分类改革中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概述

 

2014年以来,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会相继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上海检察机关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等相关制度,在具体改革实践中,关于司法行政人员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司法行政人员的含义及范围。其是指在各级检察院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包括在办公室、政治部以及机关党务、纪检监察、行装部门的工作人员。二是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上海市全市的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为队伍总人数的15%,具体到上海市院、分院和基层院比例有调整,基层院司法行政人员比例肯定低于15%,目前暂定为14%。三是司法行政部门不再配备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全部为司法行政人员。四是司法行政人员职务序列和职数,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进行管理。

 

(二)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改革面临的难题及原因

 

1.司法行政部门职能定位不清——司法行政人员确定难:上海市在进行人员分类管理等司法改革过程中,并没有同时进行内设机构的改革,而从当前的现实状况来看,由于司法权与行政权缺乏合理界定,加上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并没有省、市院那么齐全,实践当中,司法行政部门在履行司法行政管理事务的同时,也担负着部分司法权和司法事务管理权,司法行政部门人员在履行司法行政管理职责时还兼有检察业务性工作。这不仅导致司法行政人员不断“膨胀”,而且也是当前我们司法行政部门本身职能定位不清的表现。如果人员分类改革仅仅从内设机构来划分司法行政人员范围,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在具体司法行政人员人数范围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相关员额比例等改革措施也就无从谈起。下面以A检察院办公室、行装科、监察室为例,对其目前承担的工作职能分析如下:

 

(1)办公室。目前,A检察院办公室除了作为处理检察政务的主要部门,负责文件起草、信息、档案管理、保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等工作外,还承担检委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调研和宣传等工作职能。从对应的上级院的内设机构来看,有办公室、政治处,还有研究室(如下图所示)。对照上海市司法改革要求,他们将研究室是作为非办案的业务部门,要适当配备检察官员额,也就是说其并非属于司法行政部门,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中包含了不属于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内容。

 

(2)行装(技术)科。基层检察院的行装科除了作为后勤保障部门负责本院机关的财务、固定资产、交通通信装备、接待等工作外,还承担了为计算机网络和应用系统提供技术保障、配合办案部门做好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和运用等技术性工作。根据《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其中技术性工作是作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检察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

 

(3)监察室(检务督查室)。作为主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检察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的部门,根据《浙江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其还要负责对一些重点案件如不立、不捕、不诉等案件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工作实践中,这些必然与作为综合业务部门的案件管理部门的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等职能存在着交叉重叠。

 

2.司法行政人员转岗——面临“空心化”难题: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关系到每个检察人员的切身利益,也必将带来人事工作上的变动,这其中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司法行政人员。在此次改革中,很多司法行政人员可能会重新回到业务科室,而从业务科室人员很少会到司法行政岗位上来,必将造成司法行政人员“空心化”问题。主要原因是:

 

(1)管理体制问题。长期以来,检察人事在单一制行政化管理模式下,行政色彩较浓,职业化意识不强,业务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混杂在一起,检察人员与行政人员相互交流。从而造成目前在司法行政岗位的检察人员很多曾在一线业务部门从事过办案工作,有的还是业务骨干,基层检察院从事行政管理的人员基本是检察官或者书记员,还有很多是兼职,混岗现象普遍。

 

(2)人员招录问题。如前文所述,在过去司法机关招录的过程中,主要以法律专业为主,没有根据具体行政岗位的对专业的要求来招录工作人员,造成政岗位上的人员很多都是法律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有的甚至还通过了司法考试,只是因为组织上的安排在司法行政岗位上工作。

 

(3)职务保障问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目前关于办案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研究全部都集中于“检察官”一身,突出强调检察官的待遇保障和地位作用,对司法行政人员的关注较少.没有对其职务保障措施、职业晋升通道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使许多司法行政人员转岗交流至检察官序列的意愿更加强烈。

 

三、改革建议:在人员分类改革中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的思考

 

(一)缕清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职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此次司法改革方案中就要求所有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必须配备在检察业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全部为司法行政人员,也就是要求司法行政部门专职履行司法行政职能。针对当前司法行政部门职能混乱的情况,有必要对检察机关司法行政职能进行梳理,将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事务同诉讼活动以及与诉讼活动密切相关的检察管理活动相区别。凡是依据相关的法律程序规则从事的行为都应当做诉讼行为,运用诉讼法加以调整,而不应归入行政管理事务,包括司法辅助人员履行的直接服务检察权的也应是司法性活动,属于检察事务管理权范围。据此,当前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的一些职能不属于司法行政事务,应予以剥离。具体包括:

 

1.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内部的一种极为重要的组织形式,是人民检察院实行集体领导、讨论和决定行使检察权等重大问题的业务决策机构,其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检委办作为检委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是根据检委会的要求,组织、安排、落实检委会讨论案件、事项,做好记录、起草检委会决定,并督促落实的工作,从事的是直接辅助业务职能的司法性活动,应当定为检察业务机构,而不能归为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这一点从各个改革试点地区的实践来看基本无异议。

 

2.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一直以来,该职能都是由检察机关办公室承担,主要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和对被监督的案件、事项进入监督程序,履行催办、督办职责。2014年9月,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出台意见对人民监督员管理进行了试点改革,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这些行政性工作改由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改革后,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与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基本相似,区别在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只具有程序性效力,没有实体上法律强制力。课题组认为该项工作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较为适合,主要理由:一方面,其作为一种外部监督程序仍然是直接作用于相关司法性活动,可以对案件程序直接产生影响,与案管部门业务监督职能切合;另一方面,从工作方便性而言,案管部门负责统计等工作,对被监督案件、事项也较为熟悉。

 

3.检察调研。目前,基层检察院检察调研工作确实存在行政化倾向,主要工作就是对接上级院研究室的工作,组织协调干警承担课题、统计发表文章数量等,而实际上按照高检院2002年《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研究室作为综合业务部门,主要职责除了组织协调本院检察调研工作,主要是对本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和执行政策问题和检察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机关和本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等,并且还承担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职责。课题组认为对于基层检察院本身没有必要单独设立研究室,建议将检察调研工作与检委办合在一起,工作职责主要是对本院重点案件、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而对干警个人研究成果统计等事项作为个人绩效考核部分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门统计存档。

 

4.检察技术工作。根据司法改革要求,检察技术人员归为检察辅助人员,主要工作是从事司法鉴定、勘验、技术取证,检察信息化建设以及为计算机网络和应用系统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等。因而基层检察机关行装科技术人员应当从司法行政人员分出,但要注意计算机等设备管理作为后勤保障,属于司法行政管理职责。

 

5.案件管理监督工作。要正确把握纪检监察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区分。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重点应该是执法人员的纪律作风、检察工作纪律的遵守情况和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的调查处理。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流程对检察干警在办案中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步监测、实时监控以及事后案件评查。二者的工作联系在于,案件管理部门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具有发现和示警功能,最后应当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无权进行实质性的调查处理。

 

(二)坚持大部制改革,合理设置司法行政部门

 

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机构设置过多,从而导致职能交叉、工作重叠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司法改革试点地区如吉林、广东等在人员分类改革中同时进行内设机构改革,主要是试行大部制,将职能相近的部门合并,实现人员优化和资源配置最大化。通过对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梳理,检察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可以简单概括为两项即管人和管事,现有的司法行政部门也可以合并为两个部门,分别为政治监察部和行政事务部。

 

1.政治监察部。主要包含现在的政治处和监察室的职能,具体负责检察机关人事管理,管理对象包括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等所有检察工作人员。具体工作职能有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及监督检查等,如检察官人选的考察、推荐、考评、晋升、福利、保护,人员的编制、工作分配、考评等,当然还包括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监督以及对检察官惩戒等。

 

2.行政事务部。主要包括现在的办公室和行装科的职能,具体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即司法政务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职责主要是协调检察院工作运转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包括决策部署、行政管理、会务管理和事务管理等,如案卷档案管理、信息报送、新闻媒介与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等实体事务性工作,以及检察机关与同级人大、政府之间的关系协调,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事务协调、检察院与其他机构之间等事务性对外协调工作。

 

(三)健全招录机制,明确司法行政人员职务保障

 

针对司法行政人员“空心化”问题,有必要通过招录的方式补充司法行政岗位人员。在人员招录过程中,需要改变过去单一的招录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招录机制。同时,明确司法行政人员待遇及晋升渠道,加强职务保障。具体来说:

 

1.坚持定向招录原则,以保持队伍的稳定性。检察行政人员由省级检察机关统一招录,可以由省级检察院会同省级公务员招录部门进行,也可以委托省级公务员招录部门进行统一招录,但是对于改革后招录的司法行政人员必须明确只能在司法行政岗位,不能转任到检察官岗位以及检察官助理等检察辅助人员岗位。

 

2.坚持按岗招录原则,以保证人尽其才。根据不同行政岗位对专业要求的不同来招录相关专业的人员,比如财务、宣传、档案、文秘等可以直接招录相关专业的人员,从事专业性工作,还可以招录人力资源专业从事人事管理工作。

 

3.坚持定期招录原则,建立长效招录机制。改革后,无论是在检察官还是在司法行政人员招录中,更要考虑好退休、调离、辞职等人员流失因素,因为改革将使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更明确,不能再随时从其他岗位调配人员,当然也不能等到人员离职后再招录,当前一年一次的招录显然不能满足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随时做好补充人员的准备。

 

4.明确司法行政人员职务保障。合理设定并明确司法行政人员待遇及晋升渠道,尽量打通司法系统内部行政人员同普通党政系统公务员之间的流通渠道,避免司法系统内部的行政人员成为体制内的孤岛。根据司改方案,司法行政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司法行政人员的选任也应当按照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执行副处级工资并享受相应经济待遇的主任科员这样的渠道晋升。

 

(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司法行政人员的科学管理

 

施行检察人员分类、缕清司法行政职能、合理设置司法行政部门,是实现司法行政管理目标的前提保障,而管理的核心问题是人的问题。加强对司法行政人员的科学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机制。具体可以从以下两点入手:

 

1.加强制度建设,细化司法行政管理职责。科学管理必须通过规范制度这一载体来实现。目前检察院行政管理方面的制度措施很多,除了最高检、省检出台的规定外,各检察院还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并实施了一批管理制度。结合当前检察体制改革实际,应重新对各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工作程序进一步细化,对司法行政部门同检察业务部门的工作联系和配合进一步明确,从而达到各项工作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实现定编定岗,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工作量核定人员编制,明确岗位职责,制作详细的职位说明书,实行绩效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导向,设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借鉴最高检针对各检察业务部门已经着手编制的岗位素能标准,对每个司法行政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每一项工作均有一名负责人或司法行政人员负责,建立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工作运行、监督制约、后勤保障、队伍管理等机制。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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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龙宗智.加强司法责任制:新一轮司法改革及检察改革的重心[J].人民检察,2014.12.29.

[3] 徐庶民,杨欧.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比较法考研[C].山东: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第十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2014.784-785.

[4] 胡淑萍.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比较研究---以法国、德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视点[C].山东: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第十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2014.795.

[5] 上海政法综治网.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EB/OL].,2015-11-10.

[6] 马进保.我国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机制的可行性研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0.40.37.

【作者简介】

章佳明(1984-)男,浙江平湖人,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科员,书记员,研究方向:刑法、民法.

第6篇

201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检察院的大力指导配合下,以党的十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了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吴天恩任组长,纪检组长张宝贵、检察院职务犯罪科杨永涛为副组长的全县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科员叶树泉为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局综合科,负责日常联系沟通事务。

(二)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各项廉政制度。下发了《县民政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一览表》,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实行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了局领导及中层干部年度述廉、评廉制度,并将述廉、评廉工作作为自我防范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局领[!]导班子每年坚持述职述廉,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点工作安排、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7篇

关键词 基层检察院 信息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一、信息化建设在检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是全球的共识,科技强检是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保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开展科技强检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高科技服务检察工作,实现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能够更有力地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司法的公正和统一。因此开展信息化建设对检察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监所派出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科技强检的步伐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人力、财力、物力的影响,监所派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落后。

当前监所派出检察机关部分干警对信息化工作还普遍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部分干警存在着只需懂法就可以胜任检察工作的观念,习惯于一张纸、一支笔的传统工作模式,甚至简单的认为信息化就是会打字、能上网,没有深刻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对检察工作有着什么样的重要作用,导致了积极性和主动性的缺乏,这种现状制约了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发展,是基层院信息化建设的思想阻力。

(二)专业技术人才短缺。

信息技术人才短缺是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一方面,检察机关的干警过去多是学习法律专业,一些专门的技术人员也大多为会计、法医等类型人员,就我院来说,专门从事信息化的人员仅有一人,因此对信息化建设,显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部分干警年龄老化,对信息技术的主动接受能力较差,甚至有些不能熟练使用电脑。近年来各地基层检察机关在努力引进和吸收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但由于进入检察机关需要通过考试,经过层层选拔,这就给人才的引进加大了难度。同时,信息化技术方面的培训也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基层院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的机会少之又少,大多都是自己在实践中摸索,难免会走些弯路,影响工作效率。

(三)信息化建设经费不足。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的现代化基础建设,购置硬件设备、开发软件系统、进行人员培训等都需要足够的资金来支持。但在目前,监所派出检察院的经费主要依靠当地财政拨款。虽然上级财政支付了一定的设备费,但数额略显不足。由于经费不足,我院目前尚无法实现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监控联网,造成了监所监管安全问题一定程度的缺失。

(四)信息化建设与操作应用不同步。

在监所派出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中,还存在信息化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三者的契合程度不高,存在概念模糊、实际可操作性差等缺陷。不少干警在日常工作中,还是习惯于传统的手工信息处理方式,在办公办案过程中基本上是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的“双轨”工作模式,存在着明显的重复情况,使信息化建设的效益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三位一体”的机制水平目前还只是处于初步尝试阶段,距离高检院提出的“三位一体”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技术性强、投入大,需长期坚持的工程,要确保规划任务的实现,领导是关键,组织是核心。因此,监所派出检察院应高度重视,建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制定全院信息化各项制度,明确各自责任,增强全院干警的责任意识,切实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健全基层信息化建设的机构,开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

(二)更新观念,完善机制。

一方面通过培训使全院干警正确理解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内涵及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使每名干警都是一名既精通业务,又懂得现代科学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全院应着力机制建设,促进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对网络管理员职责、计算机管理系统规定、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等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规范管理,同时建立奖励机制,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各科局室及个人进行考核,通过奖励机制拉动检察信息化建设。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经费保障。

作为监所派出检察院,我们一要以良好的执法形象、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将本院的实际困难和科技强检的重要性向主要领导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并且采取有力措施,广开渠道,保证建设经费足额、按时到位。同时利用资金积极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监控联网,加强对监管活动的实时和动态监督,及时了解、有效化解和坚决消除各类监管矛盾、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四)以人为本,提升干警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