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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环保局水股工作计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为实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黄小晶常务副省长在*公司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局召开了专题会议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整改要求
1.强化环保部门监管监控。*县环保局要派出专人进驻*山金矿,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环保设施及监控仪器是否正常运行,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环保工作人员要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县环保局要将检查情况每月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市环保局要确定专人负责*公司环保监管工作,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省环保局和*市政府。省环保局将每季度对*公司环保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省环境监理所要将对*公司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切实抓好落实。
2.完成对*公司氰化物在线监测仪的联网。省环境监理所和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工作协调小组要在本周内派员赴*公司,指导氰化物在线监测仪调试和监测数据的比对工作。*市环保局要于6月26日前完成*公司氰化物在线监测仪调试和监测数据的比对、验收,实现与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联网。省环境监理所每天要对*公司传输的在线监测数据查询3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报告。省环境监理所领导每天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局领导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3.依法、全面、足额、及时征收排污费。*县环保局要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核定*公司应缴纳的排污费,实行按排污总量收费,并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及时征收。
4.建设汀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市环保局、*县环保局要提请当地政府在汀江*县城区饮用水源地上游建设一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用于监控汀江水体水质,确保*县城区饮用水的安全。监测因子为水温、电导率、溶解氧、浊度、pH、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铜等,于今年年底前建成。
二、对环境监测部门的整改要求
1.充实*县环境监测站人员力量。鉴于*县环境监测站目前只有6名监测人员,且无高级技术人员的情况,*县环保局要尽快向县政府汇报,争取人员编制,引进高级技术职称的监测人员,充实监测队伍力量。
2.加大*公司污染源和汀江水环境监测频次。*县环境监测站要增加对*公司污染源和汀江水环境监测频次,对*公司3个废水排放口和汀江水环境的监测要由现在的每半月一次,增至每周一次。*市环境监测站要每月监测一次。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每季度对*公司3个排放口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各级环境监测站要做好所要求的监测因子的监测工作,发现异常监测数据应及时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督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监测工作质量由各级环境监测站分管业务的站长负责。
3.提高监测人员素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将于今年*月*日前,组织对*市环境监测站、*县环境监测站、*公司负责环境监测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国家监测规范、要求和在线监测仪器操作方法等,提高监测人员的工作素质和业务水平。*市环境监测站要派2人,*县环境监测站和*公司要各派6人参加培训。
4.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环保部门的监测、监理和管理人员要遵守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接受企业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吃请,不得在*大酒店吃住。
三、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整改要求
1.落实环保责任制。*公司要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到“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公司法人代表是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大环保投入,落实环保责任,增加环保人员,提高工作素质,确保各项环保制度落到实处。
2.实施稳定达标的治理措施。对矿区废水中的铜超标问题应采取处理措施,将矿区现有污水处理中的人工加药改为自动加药,针对暴雨时三清亭、二庙沟、新屋下三处大坝废水溢流的问题,要求三处均增设污水处理设施对溢流的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引入现有安装在线监测仪的排污口排放。*公司要于6月25日前将整改方案报省、市、县环保局,整改工作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3.加大环保投入,加快生态恢复进度。*公司应要快实施生态恢复规划,加大环保投入,完善排洪系统,恢复矿区植被,在北口新屋下大坝外建设一座重力浆砌大坝,确保汀江水环境安全。
4.增设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公司要完善在线监测设施,增加pH、铜等污染因子在线监测内容。要主动联系供货厂商尽快安装,现有氰化物在线监测设施应于6月26日前与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联网,实时传输监测数据;其他污染因子在线监测设施应于*月底前安装到位。在线监测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不得擅自拆除。
5.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公司要在*月底前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的允许排放量排放污染物,不得超标排污,不得增设或变相增设排污口。
一、成立市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市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新标准达标排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
(一)各级环保、工信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沟通,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制定本辖区贯彻执行新《标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企业责任和限期整改要求,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水污染物深度治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清洁生产,扎实推进制浆造纸企业水污染物达标工作。
(二)强力推进制浆造纸企业污染减排。各级环保、工信部门要将制浆造纸行业列为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实行全行业废水深度治理,推进全行业污染减排,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要依照新《标准》,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制浆造纸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建档,将造纸企业纳入总量减排有效性审核,将企业水污染物深度治理项目纳入年度减排重点工程项目,按减排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结合减排督查加强制浆造纸企业提标改造项目督查,督促企业加快废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按期建成减排设施并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去除率和排放达标率,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要将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作为核算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的重要依据,对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不予核算该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
(三)加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制浆造纸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暗)排等逃避监管行为和超总量、超标准排放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现象的制浆造纸企业,暂停批准该企业新增产能项目建设;对因制浆造纸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被环保部或自治区挂牌督办的,挂牌督办期间实施区域限批,暂缓企业所在地新建、扩建造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严格建设项目总量指标调剂,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新建、扩大产能的技改工程项目所需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指标,必须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或者实施深度治理新增的削减量中调剂。2008年8月1日以后的新扩改项目,必须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设施,严格按照新《标准》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污染物排放未能达到新《标准》要求的不予以通过验收,由环评审批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停产治理。建设项目经验收投入运行后,必须稳定达标排放。
(四)进一步强化制浆造纸企业的环境监管
1、加强企业现场检查和日常监察。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对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造纸厂、纸业有限公司、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糖造纸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纸业分公司、糖业有限公司纸业分公司等国控重点污染源和排污量较大的制浆造纸企业实行重点监察,适当提高监察频次,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要将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能持续稳定运行、有效满足新《标准》要求作为重点监察内容,重点排查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暗)排等逃避监管的行为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放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现象。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罚,限期改正,责令企业追究内部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控。各级环境监测部门要按照监测规范要求,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对未列入国控重点污染源的制浆造纸企业也要按照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落实监测计划。2011年底前,所有制浆造纸企业都要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并按时进行比对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动态。对各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经监督性监测或检查发现两次超标或情节严重的,可开展行政代执行的办法,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的绩效考核,并纳入运营年度考核内容。
3、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依据新《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制浆造纸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清理、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严格规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等;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的要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对逾期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未按规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续监督管理,依法坚决查处超总量、超标准排放的违法问题。
4、严格执行限期治理制度。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未实施废水深度治理整改、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的,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治理。适用限期治理的,按照限期治理管辖权限进行办理,非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由所在地环保部门限期治理;属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向自治区环保厅行文提出限期治理的建议。要强化限期治理后续管理,对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作出解除限期治理决定之后,当地环保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由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5、大力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对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的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积极改进工艺、治理污染、加强管理,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6、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排污收费的有关规定,对所有制浆造纸企业足额征收排费。市环境监察机构将适时组织对制浆造纸企业排污费缴纳情况进行稽查,查处违规收缴排污费行为。
7、充分发挥经济、行政手段推动治污达标。发挥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导向支持作用,加大对制浆造纸企业技改项目、水污染治理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和上市融资(再融资)环保核查等制度,对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暗)排等逃避监管行为和超总量、超标准排放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现象的企业,环保部门要及时将企业违法信息纳入金融机构企业诚信系统;不受理其上市融资(再融资)环保核查;企业及其负责人不得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公开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新《标准》的全面施行。
(五)各制浆造纸企业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仔细研读新《标准》,抓紧制定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严格按照时限,倒计时安排、超常规运作,如期完成技改和治污设施改造建设,确保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积极向工信、环保等部门申请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要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积极采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包括连续式蒸煮技术、多段逆流真空洗浆、封闭式筛选工艺、ECF或TCF技术、DCS控制技术等制浆造纸清洁生产可行技术,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要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未端处理在配套二级生化处理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废水处理设施情况进行改造,增加废水深度处理措施,建议选择混凝处理Fenton氧化技术、“磁化+催化聚合”、YHD污水治理循环利用、改良复合型净水剂等综合技术,以确保处理水中主要污染物达到新《标准》表2的要求。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从生产工艺源头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减小新鲜水用量、减少废水排放量以达到新《标准》规定的吨浆排水量的要求;现有制浆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对传统三段漂白工艺技术,要逐步改造为无元素氯漂白工艺技术或全无氯漂白工艺技术,以确保车间排放口可吸附有机氯化物(AOX)达标排放。
(六)各级工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请政府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装备和产品;负责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标准》的重要性。据调查,对照新《标准》:全市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吨浆排水量普遍超标;部分制浆造纸企业总排口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色度超标;除本色浆企业外,大部分制浆企业车间排放口可吸附有机氯化物(AOX)浓度超标。新《标准》的实行将有利于推动制浆造纸企业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采用先进的无污染、少污染工艺,采取更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贯彻执行新《标准》,对于严格环境执法,促进环境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新《标准》是对制浆造纸企业提档升级、增强综合实力、提高市场绿色竞争能力、实现企业良性发展的机遇。各级环保、工信部门和各制浆造纸企业要充分认识严格执行新《标准》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制浆造纸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认真组织新《标准》的实施。
(二)各级环保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制浆造纸企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坚决打击企业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行为。各县、城区环保局,各开发区环保分局对本辖区制浆造纸企业污染源整治和排污费征收情况于2011年9月13日前报送市环保局。
(三)建立达标工作调度和通报制度。从2011年9月起,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每月5日前要向市环保局、工信委报告上月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及废水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市环保局、工信委要加强跟踪检查,每个季度通报各辖区和重点企业废水达标工作及废水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四)所有国控重点制浆造纸企业要在2011年9月10日前分别向市环保局、工信委报送本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同时抄报自治区环保厅、工信委;其他制浆造纸企业要在2011年9月30日前分别向县、城区、开发区环保、工信部门报送本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各县、城区、开发区环保、工信部门汇总后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局、工信委。
凡列入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现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在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水污染物排放必须稳定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其他制浆造纸企业必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水污染物排放必须稳定达标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我县环境质量。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监察局联合加强对督办问题的跟踪、监督、监察和指导,及时掌握挂牌督办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专项整治工作。
二、我县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镇2013年2月发生儿童血铅异常事件,经过国家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农业部牵头联合成立的专家组调查,初步认定此次儿童血铅异常是儿童吸入铅污染的空气和进食铅污染的食物所致,是当地企业排污和自然环境特殊性等因素共同导致的结果。其中,冶炼厂回转窑以及锌精矿运输过程中遗撒扬尘、凡口铅锌矿无组织排放,是造成道路两旁村庄儿童血铅异常的主要原因。县建材有限公司等4个水泥厂以及金佰诚锌资源回收加工有限公司、金属铸造有限公司、金属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涉铅企业废气排铅绝对量大,是区域南部一些村庄儿童血铅异常的主要原因。
三、督办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
1、针对2013年省环保厅、省监察厅挂牌督办任务,由县环保局制定镇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报县政府组织实施。
2、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责令冶炼厂、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关闭违法污染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强化污染企业整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估,进行受污染土壤防治整治工作。
3、县环保、卫生、发改、经信、农业等职能部门要协助县政府做好各项处置工作,确保整改成效。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30日前)
县政府成立挂牌督办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职能部门职责分解表,开展督办环境问题自查工作,执行详细整改工作方案。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11月30日)
县政府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开展镇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收集整改工作相关资料。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整改工作完成后由县环保局、县监察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县政府,县政府报市环保局、市监察局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办整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整改督办工作取得实效。
供水公司工作计划
一、公司基本情况
运城市引水供水有限公司(简称运城市供水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是由原运城行署水利水保局直属的引黄济运工程建设管理局和泗交引水工程管理局,与原运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直属的自来水公司三家单位合股组建的一个股份制企业,正处级建制,隶属市城司领导,行业归口市住建局监管。在册员工486人,其中在岗321人。共设置21个部室和单位,一个参股公司。总资产1.87亿元,负债0.85亿元。供水系统主要包括永济黄河滩群井和夏县白沙河水库两个水源地、永济卿头加压泵站一座、安邑水厂一座、市区供水管网102公里等。目前城市水源以永济水源为主,夏县水源为辅。供水系统的设计供水能力为4万立方米/日,实际最大供水量为4.6万立方米/日。公司主要承担市区同蒲铁路以南区域的供水任务,以及向安邑水厂、北城水厂和舜源水厂提供原水,服务面积约25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26万人。
二、环保资金使用情况
至今,市环保局利用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城市供水事业共计220万元,公司按照市环保局“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了三个项目工程。它们分别是:(一)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是购置水质监测pic—10型upc—1型等相关仪器设备,在中心城市两处水源地设立水质监测点,对原水水质定期进行检测。此项目完工后极大地加强了水源地水质及市区供水水质监测能力,水质监测标准大幅提高,保障了市区人民的饮用水安全,达到了预期目的。(二)运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工程。该工程分为夏县白沙河水库水源地、永济市蒲州水源地及安邑水库调节库三处标志设立工程。工程项目分六类,分别为:护网、界桩、界标、警示牌、简介碑、宣传栏的制作和安装,合同总造价100万元。此工程的建设保护了饮用水源,消除了污染隐患,有效防止水体污染,达到了预期目的。(三)运城市安邑水库应急保护围网及生物隔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该工程主要由沿水库库岸安装刺丝护网隔离与栽种生物进行绿化隔离两部份工程组成。工程内容分别为:钢筋砼护桩制作,埋设铁丝网制安,清理建设及生活垃圾,制作设立水源保护标志,隔离苗木的购栽及养护,警示牌制安,合同总造价101万元。此工程的建设保护了安邑调节库饮用水源,消除了污染隐患,有效防止水体污染,达到了预期目的。
上述三个项目于6月2日由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进行了验收。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夏县白沙河水源地和永济蒲州水源地是运城市城市公共供水的主要水源地。近年来,在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的支持下,我市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先后关停了一批严重威胁水源安全的污染厂矿和饭店,在水源地设立了标志,明确了水源地保护范围,有效地保护了我市城市饮用水水源的安全。但随着工业发展和人口增长,工业、养殖业和生活废弃物大量产生,加之农药和化肥广泛应用,使水源受到污染的机率大大增加,永济蒲州水源分公司10月13日向市政府上报的水源地污染情况和白沙河原水水质出现总氮、耗氧量、铁、石油类等指标的超标现象,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水源安全仍存在着很大隐患。
(一)夏县白沙河水库污染问题
1、夏县白沙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关停的几处采矿厂(含库尾洗沙厂)堆积着大量矿渣,一旦遇到暴雨,堆积的矿渣将被大量冲入库区,导致库水铁、猛超标,浑浊度过高并形成大量沉积,而且一旦这些物质沉积在引用水中在短期内将无法清除;2、夏县白沙河的源头在泗交镇,而引水渠就从该镇穿过,居民生活所产生的垃圾、建筑垃圾都直接堆放在水源地保护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引水渠,生活垃圾倾倒库区,垂钓和游泳人员遍布库区等,都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隐患;3在白沙河水库上游现有鱼塘16个,占地70余亩。鱼塘循环水直接排入河道,造成白沙河水库原水水质出现总氮、耗氧量、铁、石油类等指标的超标现象。
(二)永济蒲州水源地污染问题
1、在永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畜牧养殖两处,养殖羊60只,骡1头;二级保护区内有畜牧养殖两处,规模较大,养鸡场一处,占地30亩,养牛场一处,占地90亩,厕所两处,产生的粪便对水体造成污染;2、在永济水源地南有涑水河穿越,距最近井位2600米,对水源造成污染;3、水源地及其周围农业种植所使用的农药、化肥等对水体造成的污染隐患。
我公司已将上述污染问题以运供水引字[]82号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和市环保局。
四、下一步打算
1、寨里河取水口改造工程
作为运城市集中饮用水源之一的夏县泗交水源,其寨里河取水口随着城镇的建设已处于城镇范围,引水暗渠也易被居民倒入的生活污水污染。
寨里河取水口改造和暗渠改造工程费用约410万元。
2、配备水质检测应急设备
由于国家对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对水质污染要做到及时、准确、反应迅速,保证人民用水安全。为此,需要配备水质检测应急设备,设备购置费约220万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此次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是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基础,按有关要求调查收集和污染源数据实现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为实现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与环境统计工作的顺利衔接,将“十一五”各项环境管理工作成果为“十二五”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减排奠定良好的基础。
3月5日,县在环保局召开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启动会议,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县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工作进行培训和安排部署工作。会议由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县环保局王副局长作动员讲话,传达了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发〔〕162号)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云环发〔〕20号精神,认真学习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6个技术规定和报表指标解释说明。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更新调查工作现实重要性,长远影响性,时间紧迫性的认识,从而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工作,落实机构和人员,为全面完成污染源的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我县成立了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由县环保局副局长王刚竑担任,副组长由农业局副局长李云辉担任,成员由县环保局、农业局共7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按照整合职能,提高效能原则,成员由环保局和农业局抽调8名骨干组成。我县做到了办事机构落实,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普查工作机制,为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部门协调,明确分工
为落实我县更新调查工作,根据《云南省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我县制定了《县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此次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此次更新调查,环保部门具体负责完成工业源、生活源的调查及数据录入任务;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农业污染源的调查任务。办公室还成立了四个工作小组,即:工业源小组、生活源小组、农业源小组、数据录入小组。对各组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也作了具体要求和分工。
(三)认真做好筛选普查对象、数据填报和数据录入工作。
1、筛选普查对象。此次调查工作,我县共筛选出重点调查对象:工业源39家(其中:采矿业5家,制造业9家,农林、牧、渔业23家,有两家采矿业—处于停产状态),农业源重点调查对象8家(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6户,养殖小区2户);非重点调查对象:工业源1个、生活源1个(共7个建制镇)、农业源1个(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
2、认真调查,严格审核,保证质量。我县通过采用现场监测、产排污系数、物料衡量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上级指导、属地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现场核查和督促检查,严格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来源:文秘站 )的原则,根据实际产生产排放情况进行填表报,严把数据质量关,保证工作时效,做好数据填报,认真填报报表和回收工作。为顺利开展更新调查工作和工作质量做好铺垫。
3、克服困难,加快数据录入。数据录入工作作为普查上报数据的关键一环,我县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短等困难,积极组织普查数据录入工作。从股室抽调电脑操作熟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3名同志担任数据录入员。我县的数据录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省、州环保部门对此次更新调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录入调查数据,做到录入数据和调查表统一结合,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不重不漏。
(四)更新调查基本情况
县此次调查涉及对象为: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三大类。其中工业源和农业源包括重点调查单位和非重点调查估算单位;生活源全部为非重点调查估算单位。重点调查单位采用发表调查方式逐一核算排放量,非重点调查单位采用估算方法核算排放量。重点调查对象与非重点调查对象各项指标总计如下:
1、工业源
工业源(重点)总产值18572.88万元,废水中用水总量1267.2593万吨(其中:取水量1082.8511万吨、循环用水量184.4082万吨),废水产生量398.1316万吨,污染物产生量:化学需氧量12215.25吨、氨氮177.714吨、 石油类0.09吨、生化需氧量2857.03吨、砷35.08千克、铅4.42千克、铬0.202千克,排放量369.0128万吨,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5911.982吨、氨氮50.504吨、石油类0.09吨、生化需氧量2849.58吨、砷10.13千克、铅1.71千克、铬0.061千克),废水治理总投资8900.2万元;废气中综合能源消耗量58076吨标准煤,废气产生量74606.22万立方米,污染物产生量:烟尘5059.41吨、二氧化硫556.69吨、氮氧化物158.23吨、工业粉尘2458.98吨、氟化物446.17千克,废气排放量73232.18万立方米,污染物排放量:烟尘631.51吨、二氧化硫538.15吨、氮氧化物158.23吨、工业粉尘50.26吨、氟化物446.17千克,废气治理总投资1378.3万元;固体废物产生量6522467.99吨(其中:粉煤灰4308吨、炉渣1085.65吨、尾矿866533.3吨、其它5650541.04),综合利用量2266181.17吨、本年储存量866533.3吨、倾倒3389753.52吨。
2、农业源
畜禽养殖业中,猪类年存栏11882头、年出栏15019头,肉鸡类年存栏48000只、年出栏74000只;水产养殖业中,鱼投放量51.36吨、产量1027.15吨,其它投放量22.01吨、产量440.21吨;种植业中,旱地17407亩、水田115021亩、园地面积1607562亩。
3、生活源
辖区内城镇常住人口(7个建制镇)4.81万人,生活用水总量397.64万吨,煤炭消费量0.13万吨,液化石油气消耗量0.86万吨,生活垃圾清运量0.69万吨(均属简易填埋)。
三、存在的问题
1、普查工作经费不到位;
2、企业对此次更新调查认知不够,数据填报缺乏逻辑性和准确性,数据报送不及时等。
四、下一工作计划
根据《县长环保目标责任状》的有关要求,对全年环保工作指标进行全面分解落实。制定了《——县环保局2007年环保工作任务分解表》,将考核目标进行逐一细化,明确责任股站及负责人、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并坚持跟踪问效,局长办公会逢双月听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推进措施,使各项工作指标得到了落实,为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环境管理,规范企业减排
一是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建设项目的法规、规章,加强了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保审批关,认真落实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上半年,我局共审批各类项目22项。
二是制定了《——县烟尘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了烟尘治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全县采暖锅炉进了调查登记,在县医院进了除尘设施安装试点工作,效果十分理想,下半年,将在全县推广,彻底改变我县冬季空气质量差的现状,还群众一个清洁、干净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是根据市局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确测算我县排污指标。严格限制那些污染严重,规模小,没有治理设施的“十五小”企业进入,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强化环境执法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的环境安全
一是强化环境查处工作。树立环境无小事的观念,对群众反映的案件进行快速、及时、规范办理。今年以来,共办理案件8件,结案率达100%。由于处理及时得当,群众比较满意。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李继明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环保局、工商局、安全局、中小企业局、发改局、司法局、电业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单位,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在行动中,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确定各级挂牌督办案件2家,并逐一落实了整改措施。加大了对松花江沿岸企业的排查力度,对每个排污口建立档案,落实专人负责监测,确保松花江水质安全。
三是加大排污费收缴力度,坚决做到应收尽收。
四、加强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完成了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检测;完成了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并准确提供环境质量周报;按季完成了声学环境质量监测;完成了废气污染源监测、废水污染源监测及建筑施工噪声监测。对于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测。黑龙江粤景浆纸有限公司是我县最大的工业污水排放企业,我局对其实行每周一、三、五对其进行严密监测。同时,积极开展计量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仪器检定,基础材料准备等工作都已完成。
五、积极推行环保社区三元管理机制,延伸管理触角
在社区开展了以建绿色社区、建卫生社区、建文明社区、建平安社区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在——镇内的社区组建了环保宣传监督员队伍,建立环保宣传监督站。实行社区公众参与机制,在环保审批、环境污染处理等方面,广泛听取社区监督员的意见,特别是环保审批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杜绝环境扰民项目的产生。聘请了社区环保监督员,明确社区及环保宣传监督员和环保志愿者的职责,配戴统一的袖标,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环保宣传监督工作。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
制定了2007年全民环境教育工作计划,紧紧围绕上级有关环保会议精神和“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开展了经常性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6月5日当天,悬挂条幅10幅,发放传单3000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及时通过环保内网向上报道我县的环保工作信息,上半年共有8条信息被市局采用。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我县有3所中小学申报了省级绿色学校,全校师生的环境意识明显增强。
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加强行风建设
一、在职工中开展生态县建设的宣传教育、增强经信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生态环保意识。
县上出台《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和相关文件后,我局认真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生态县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意义。特别是工业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与生态县建设息息相关,企业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建设生态县的重要因素。通过学习增强了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生态环保意识。
二、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决定
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我局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组,年初将环保目标任务落实、分解到相关企业,并专题开会布置,半年进行督查,年终实行考核。我县正在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发展战略,建设经济强县、现代新城、幸福县三大目标,在做强、做实、做大现有工业企业同时,积极引进资金,大力推进拉法基二期、冠能特种材料、宏能芙蓉煤矿扩能技改、双三异地技改、欧冠陶瓷、速凝剂异地技改等重点项目进度。在指导、协调企业发展、项目推进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在抓生产同时注重环保治理,实现达标排放,积极协助环保部门开展对用能企业的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并对县委、县政府有关环保工作重大决策认真贯彻执行,会同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关闭、淘汰了落后产能企业。
三、制定落实《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具体措施,在系统内分解生态县建设任务,将生态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高度重视生态县建设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生态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府办发〔〕29号)有关精神,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生态县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系统内的生态县建设有关工作,并将我局承担的生态县具体指标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和企业。
四、督促全县工业企业贯彻落实环保政策。督促和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试点,做好“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的宏观指导
我局在抓工业经济发展同时,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积极督促工业企业在抓生产经营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投入节能技改,减少污染物排放,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使国家环保政策落到实处,做到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涉及煤矿硫铁矿采掘、化工、冶炼铸造、建材、发电、食品加工等行业,综合利用废弃的硫酸渣、磷石膏、煤矸石、冶炼尾渣、水泥余热,煤矿瓦斯等。通过资源综合利用2012年直接创造产值132208万元,实现利税5155万元。
五、严把技改项目备案关,确保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在对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备案时,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目录确认的鼓励发展项目备案,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备案。对准予备案的项目也要求企业做必要的环境评价,确保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到实处。
六、督促全县企业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任务和污染减排任务(双三关闭老线、金园食品废水治理任务)
我局积极督促全县企业完成市县的减排、治污任务,督促了双三公司关闭了老生产线,拆迁工作基本完成;金园公司已完成治理废水工作,两项环保治理工作已通过县环保局验收。
七、督促煤炭经营企业完成煤炭储存场建设的环评审批工作
抓好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工作认真督促煤炭经营企业开展煤炭储存场建设的环评审批工作,大多数煤炭企业储煤场已在县环保局做了环评。在平时开展了煤炭经营企业煤炭储煤场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工作。
八、完成“创模”、“城考”目标考核任务
我局在县环保局统一组织下认真开展了“创模”、“城考”资料的收集、编写,及时完成了承担的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九、协同做好全县、电力、钢铁、水泥等五大行业全口径统计工作。
十、督促华电2#机组,双马水泥1#2#机组、双三新线完成降氮脱销设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