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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丰富内涵
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儒家把整个自然界看作是个统一的生命系统,既表现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实践理性,又体现了保护自然的道德精神。儒家认为,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自己,爱惜其他事物的生命,也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人要博爱生灵,兼利宇宙万物。
(一)“仁民爱物”的惜生重生观
孔子奉着惜生、重生的原则,主张用生态从善的道德情怀来对待自然界,对自然界及自然界的万物施以爱心。提倡天道生生,仁爱万物,将义、礼、仁等伦理道德范畴推广至自然界。《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之言说:“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何则?君子讳伤其类也。夫鸟兽之于不义尚知辟之,而况乎丘哉!”这表明孔子懂得维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包含有对于兽类、鸟类、鱼类不可过量捕杀、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的含义。人对万物应持一种同情的善待态度,否则就是不入道,所谓“启蛰不杀则顺人道,方长不折则恕仁也。”。这意味着对自然的态度与对人的态度不可分离,惜生与爱人悯人同为儒家思想题中应有之义。孔子的“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就典型地表现了这一观点,指人类对搏杀生物要有限度、有节制;捕鱼用钓鱼竿而不要用大绳网,不用箭射杀巢宿的鸟,以免破坏生态平衡和资源的再生,造成资源枯竭。在孔子看来,保护动物,既是仁爱精神的体现,也是热爱自然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类自己的手段。这种生态平衡观体现了孔子反对无节制的获取自然资源和毁灭生物物种的思想,也体现了孔子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弃恶向善的价值取向。孔子将对待动植物的态度与对待人等同并列起来,反映的不只是人对人的伦理道德,而是对待动植物和大自然的博爱之伦理。孔子把对待动物的态度看作是道德问题,初步实现了由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向生态伦理的拓展,这是其伟大高明之处。
孟子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了孔子热爱生命的“仁爱”思想,第一次明确提出并初步回答了生态道德与人际道德的关系问题。他说:“君子之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他认为君子之爱包括对亲人的爱,对百姓的爱和对自然物的爱三部分,这三种爱是“仁政”的重要内容。亲亲必须仁民,只有仁爱百姓,让百姓安居乐业,亲人的幸福才有保障。与此同时,仁民又必须爱物,只有珍爱保护自然万物,百姓的安居乐业才有物质保障。这是一种真正地推己及人,由人及物的道德,他把仁民与爱物相提并论。可以看出,孟子认为爱已爱人是不够的,还应进一步把这一爱心扩展到自然万物,这才是真正的“爱”和“仁”。在他看来,道德系统由生态道德和人际道德两部分构成,人际道德高于生态道德,“仁民”是“爱物”的前提,通过“仁民而爱物”这一途径可以实现生态道德和人际道德的统一、人与自然的和谐。
荀子更是把对生态的保护视为实行“王道”的基础,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崇高、最神圣的价值选择。他认为,为了使自然界给人类提供更多的物质财富,必须对天地万物施以仁家的精神,按照自然万物生长发育的需要,建立一个依时采伐林木和猎取生物资源的管理制度。荀子甚至还提出要设专职官员负责生态保护,规定“虞师”之职责为“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为了保护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保证国家能够持续健康发展,“虞师”专司法令制定、颁布及实施监督。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自然资源,实行“以时禁发”,取予有度。从税收等经济政策层面鼓励老百姓尊重自然规律。爱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因此,荀子指出:“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冬藏四者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这一自然保护纲领劝导统治者只有按照自然生态的演化规律,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使用,爱物节用,使万物各得其宜,才能有足够的食、用、材等生产生活资料来养活百姓,维持社会的长期稳定。
(二)“天人合一”的生态平衡观
“天人合一”,是指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事相通、相类或统一。强调人与自然共生并存、协调发展,体现着和谐自然的生态伦理观,是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精髓。儒家认为,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把人类社会放在整个大生态环境中加以考虑,强调人与自然环境息息相通,和谐一体,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孔子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天人合一”,但他的思想中却包含了这一命题。他说:“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孔子肯定了人与自然具有统一性。后世儒家进一步发展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中庸》说:“万物并齐而不相害,道并齐而不相悖。”孟子说:“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
神,上下与天地同流。”说:“阴阳合而万物得。”这些论述,都把人与自然的发展变化视为相互联系、和谐平衡的运动。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不是把天、地、人孤立起来考虑,而是把三者放在一个大系统中作整体的把握,强调天人的协调、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
儒家主张“天人合一”而不是“天人不分”。儒家认为“天”是具有独立不倚的运行规律的自然界。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个“天”就是生生不已的自然之天。自然界自有其运行的规律,不受人类主观意志的支配,正如荀子所说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因此,人类在为自身
的生存对自然进行改造和利用的过程中必须把这种改造和利用限定在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遵循上,即“制天命”须以“应天时”为前提。否则,就会破坏和危及人类的生存基础。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天命观,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适时而动”的生态伦理原则。“时”构成了孟子“不违农时”、“食之以时”的生态伦理原则。孟子从一般意义上认识到了这一规律的重要性,正如他所引用的谚语“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滋基,不如待时。”孟子认为,手段和工具固然重要,但条件和环境却是不可超越的。因为,人的活动会影响到自然界万事万物的发展,在自然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应该做自己该做的事,但是人的活动不能够代替自然界自身的规律,这就内在地将生态学问题与伦理学问题联系在一起。孟子对待自然也是主张爱护和合理利用生物资源的。例如,孟子与梁惠王论政时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署不入垮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撼也。王道之始也。”孟子强调,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要掌握好度,按时收割庄稼,粮食就会丰产丰收;用合适的方法捕鱼,就可以取之不尽;按计划砍伐树木,木材就可以源源不断得到,并把保护生物资源以满足人们需要作为推行王道和仁政的基本措施,因为生物资源富足、人们生活稳定是仁政的基本要求和统一天下的基本条件。孟子的这种生态伦理观念,提倡树立永葆自然资源造福于民的生态责任意识,对于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社会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荀子则从天道自然的角度理解自然,倡导尊重和保护自然。他否认“天”是有意志的神,认为“天”就是客观现实的自然界唯一存在的物质世界,是日月星辰、阴阳风雨,是水火草木、鸟兽鱼虫,它们在自然界生态系统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而人的职责是利用天地提供的东西来创造自己的文化。荀子认为天人关系既是相互矛盾的,又是相互依存的,建立了一个以“时”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的思想体系,描绘了一幅农业社会中自然生态良性循环的蓝图。这种取之有时,用之有度的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生态保护思想,已超越了孟子。
(三)“尽物之性”的资源利用观
遵循自然规律,节约自然资源,是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主流和内核。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自然资源在中国古代就有其深厚的历史渊源。据载,大禹曾具有良好的生态保护意识:“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儒家主张人应节制欲望,以便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使自然资源的生产和消费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儒家自孔子起就坚决反对滥用资源,明确提出“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所载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以及曾子所说的“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都表达了取物有节,节制利用资源的思想。孟子对这一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展,要求统治者节制物欲,合理利用资源,注意发展生产。他说:“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湾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孟子认识到其他物类对人类的重要性,所以提倡“仁民爱物”。他认识到,只有重物节物才能使万物各按其规律正常地生生息息,人类才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生活资源。
儒家还认为,合理利用资源须从“尽性”开始。所谓“尽性”就是充分发挥自己的天赋本性。《中庸》说:“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从这里可以看出,儒家虽强调“人道”,但却没切断人与自然的关系:它高扬人的价值,但又不否定自然物的价值。“尽人之性”就是“成己”,“尽物之性”就是“成物”。“成己”,就是要完成自己的品德修养,“成物”就是使物得以实现其价值。儒家认为,“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其为物不贰”,即每一种生物都有其独特的价值,一种生物消失了,就永远无法再现。主张人应节制欲望,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那么,人们应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实现“成己”、“成物”,“尽物之性”呢?儒家认为,为了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特定时期,即动植物的繁衍、幼体成长时期不要过分的砍伐、捕猎。儒家学说并不普遍地禁止或绝对地反对杀生,而是认为应根据时令的不同来区别对待,不要对自然界过分索取。认为合理利用和养护生物资源,才能使其繁殖兴旺,否则各种生物资源就会在人们的违时获取和过度利用中耗尽。
二、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对构建“两型”社会的主要启示
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为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了伦理学基础。
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突破了固有的家庭与社会伦理范畴,进一步拓展到生态自然,完成了“亲亲、仁民、爱物”伦理思想的发展轨迹。儒家生态伦理思想认为,人本身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应尊重自然秩序和生命。但在实际生活中,人类对环境的破坏速度超出了人类自己的预料,同时也正在因为自己的行为而自食恶果。江河洪水泛滥,资源枯竭。宇宙射线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所有这些都警示人类:自然不是可以随意盘剥的对象,而是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的生命共同体。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一警示并没有给予高度重视。越来越无所顾忌地大肆攫取和挥霍自然资源,造成了生物资源、水、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急剧减少,如地球上的淡水资源已减少了四分之一,生物物种减少了两万余种。人类目前的主要能源石油、煤、天然气的已探明的储量只能再开采50年(以上数据来自世界观察研究报告)。资源的急剧减少验证了儒家资源节约思想地正确性。只有珍惜和节约资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才能维持人类社会持续健康地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奋斗目标。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目的是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实现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它要求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关系,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
首先,我们应该遵循生态规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人类对自然的改变必须限定在自然界能够承受的范围,限定在遵循生态规律并与自然保持和谐的前提下。否则,就会动摇人类的生存基础,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重视并遵循生态规律,走与自然持久和谐的发展之路。我们只有尊重自然及其规律、利用自然及其规律、按自然及其规律办事才是最终的和必然的选择。
其次,我们应该节约使用生态资源。自然万物都有自己独立的、特殊的存在形式和生长发展规律,它们既作为独立群体拥有自己的平衡系统,又作为整个生物链中的一分子,维护整个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正是依循天地“生生”这一最高的自然和伦理法则,深受“顺天无为”和“天人合一”等哲学思想的影响,尊重和爱护天地间的一切生命,指导人类自觉肩负起保护动物、植物和天地万物健全的生存与发展的责任,履行人类维护整个生存体系内在平衡的崇高义务,从而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观念基础。它还提倡人类在利用资源时“取之有时”、“取之有度”,禁止在野生动植物幼年期、繁殖期和生长旺盛期狩猎或采伐,使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经济和社会自身可持续性。儒家生态伦理中人尽其材、物尽其用的实践准则,要求人们力主节约,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适度消费的思想给后人留下一个重要警示:资源是有限的,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因而,“可持续性发展”是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中已有之义,它要求人类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来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倡保护自然资源,珍惜和节约资源,依靠科技手段提高资源利用率,才是维持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思想实验研究方法在这里所体现出的一个很好的功用,就是它能够通过程序设计和思维推理得出悖论,即“伦理困境”,从而通过“伦理困境”指出某一伦理理论所存在的缺陷和弊端,如电车难题就是针对功利主义的理论缺口而提出的。这些缺陷和弊端揭示了理论与实践不能够一一对应的地方,对这些偏差之处进行反思平衡,有利于理论的检验和修正。这种方法在批判性的维度上有一定意义,但却缺乏建设性维度上的指导,即对“伦理困境”问题本身并没有给出一种深刻的解读和建设性的分析思路,最后的结果只是将我们引入几种理论的矛盾争论之中,陷入非此即彼的理论抉择。以电车难题为例,这一思想实验通过合乎逻辑的思维推理最终得出了几种伦理理论的相互矛盾,也就是“功利主义”与“义务论”的矛盾,这种矛盾会引导我们这样解释人们的选择:如果在最开始的情境下选择转动方向盘以1个人的生命换取5个人的生命,那么就是“功利主义”(大多数人都会这样选择),相反则是“义务论”;而在第二种新设定的情况下大多数人却没有选择将桥上的胖子推下去以1个人的生命换取5个人的生命,这时大多数人又导向了“义务论”。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个结果恰恰说明多数人在进行行为选择时并非完全出自于一个事先预设的“理论指导”,而是出自于一种基于实际情况并包含理智、情感和欲望综合考虑在内的整体性判断。如果我们出于电车难题思想实验的困惑而苦苦思考究竟应该选择“功利主义”还是“义务论”,我们的思维其实已经被这两种理论所限制。理论的分歧并没有真正深入探讨并解释一个行动者发出行动的原因和实质,我们难道是因为知道什么是功利主义、什么是义务论后再命令自己要遵循该理论而作出行为选择的吗?一个简单的伦理理论足以构成我们行为的全部理由吗?如果一个规范的伦理理论足以指导我们所有的行为,那么为什么大多数人在前后两种情境下作出了理论不一致的选择?在这里,思想实验研究方法有效地指出了功利主义的理论缺陷,也把我们带入了更大的困惑之中。
二、思想实验方法在伦理学中应用的局限性
(一)知识论话语的限制
“思想实验”这一研究方法通过假想的程序设计和合乎逻辑的思维推理引出问题并得出悖论,这种研究方法背后所展现的思维方式(假想实验、逻辑推理、归谬反证等)是以知识论话语为背景的,而伦理学具有实践性质,诉诸于价值领域的探讨,知识论的思维取向与伦理学的价值论视野并不能够得到很好的结合。“电车难题”这一伦理学思想实验中设计者试图引出“功利主义”和“义务论”这两种伦理理论的矛盾冲突,从而使我们陷入到一种理论选择的困境中,这个困境实质上是一种知识论思维的限制,即认为我们必须在一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规范化理论指导下才能够发出确切的行为,从而试图去引发构建一种没有漏洞的理论以确保知识的可靠性。然而,从一个更大的价值论和存在论的视角来看,我们发出一个行为首先是基于具体的实际情境,基于对生活世界自身的价值和意义理解来进行一个综合的判断,而不是出于某一固定理论规范的预先指导,如果想要把这一理论通过逻辑论证普遍化、必然化,就更加不符合价值探讨的思路了。
(二)实验与实际的差异
“思想实验”本质上是一种假想实验,理论上的设想与实际生活的实践存在着一定的距离,理论上所表达出的立场也并不能够蕴含生活实践的全部价值。思维假设中的场景和我们实践生活中的场景具有不同的性质:对于实际生活中的问题而言,我们常常是被动的,因为实际中的问题往往会随时随地发生而并不跟从于我们的主观设想,每一个具体的环境和情境都是随机的。然而,对于思想实验中的问题,我们的出发意图是主动的,即这种假想是特定的、尤其是针对某种理论来建构和设计的。由此多数思想实验针对某一理论观点进行批判和反驳,是一种从观点出发的思路,而不是从问题出发再到观点的思路,理论如果先入为主,这种特定的预先指向性并不利于整个问题的研究进程。伦理学问题的实践性质决定了研究方法需要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而不是简单的理论内部之争。
(三)行为与行动者分离
随着近代科学的兴起以及随之而来的现代哲学的深刻变革,在现代性的语境之下,伦理学话语也发生了转变,越来越脱离“关怀伦理”而转向“操作伦理”,从以探讨“德性”为主的美德伦理学转向以探讨“行为正当性”为主的功利主义、义务论等主流伦理学说,从一种以“行动者”为中心的德性诉求转向了以“行为”为中心的分析和论证,这也就导致了德性与规范、行动者与行为的分离,用斯托克的比喻来说就是现代道德哲学的“精神分裂症”。而大多数的思想实验研究方法也是在这样的话语转向下应运而生的,马赫作为第二代实证主义的代表,在其《认识与谬误》一书中第十一章以“论思想实验”为题展开论述,这一般被认为是思想实验最早作为一种正规的学术研究方法出现并被应用,可见这一研究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带有科学主义和行为主义的色彩,是话语转向的一种表现。在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时代,人们关注以行动者为中心的德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要考察和评判的不仅仅是一个行为本身,而是包括发出这个行为的行动者,“对每个人来说,适合他的品质的那种实现活动最值得欲求。”一个人在生活实践中获得优良的德性与他做出合乎德性的行为是一致的,成为好人与做好事可以是内在统一的,行动者作为一个本体概念蕴含着德性、规范和幸福本身。而现代伦理理论的代表功利主义和义务论所关注的则是行为自身的合理性,无论行动者是一个怎样的人,只要他的行为选择符合规范,就是可以被接受的,即“人们只是为了确定何种行为是达到这种善的正当(正确)手段而追求关于目的的知识。”“行为中心”的理论追求“好的行为”,而“行为者中心”的思路则朝向“好人”、“好生活”这样更大的图景。如果我们把伦理学中“电车难题”这一思想实验所得出的悖论放置在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时代,也许并不会符合那样一种话语体系,是否转动方向盘和是否把桥上的胖子推下去这些行为选择并不意味着某人是一个功利主义者或义务论者,而很可能是反映了某人拥有某种德性。并且,出于一种德性也许并不妨碍他在前后不同的情境下做出看似矛盾的行为选择。例如在第一种情境下他选择转动方向盘以一救五,这说明他具有衡量并珍爱生命的意识,在第二种情境下他没有选择将桥上的胖子推下去,则意味着他拥有怜悯之心,而前后这两种德性是不会相互矛盾的,即便他在行为上作出了看似矛盾的选择,却依然可以用他自身(行动者)的德性来合理解释。如果从这样一个伦理视角重新审视“电车难题”的话,那么这个困境的解答也就不单单是某种悖论或几种理论的内在纠纷了。思想实验方法在伦理学中被应用时,多以行为本身是否合理的反问方式来针对某种理论进行质疑和反驳,在这一方面反映出这种研究方法的话语局限,并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伦理话语的完整性,从伦理学整体的历史变迁上来看,并不能很好地涵盖所有的伦理学话语和评价方式。
三、结语
论文摘要:随着生态危机的日益严重,生态伦理学应运而生。生态伦理学主张人不仅时社会有责任和义务,人还对自然有责任和义务。辽宁生态文学体现了生态伦理的思想。辽宁生态文学伦理道德思想主要体现在人要敬畏生命,自然物有自己的权利,自然界应该是个平等和谐的大家庭。
生态伦理学兴起于20世纪初,是针对生态环境恶化产生的一门新兴理论。生态文学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主张,人类不仅对社会有责任,人类对自然也具有责任和义务。伦理学由于受到绿色浪潮的冲击,把道德问题纳人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于是就产生了生态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的提出者法国的史怀泽倡导尊重生命,他认为生态伦理学的核心是崇拜生命、敬畏生命。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也需要人的道德关怀,人和自然的关系可以用道德的手段来协调。生态伦理学的最终目标就是改善人类的环境。这种生态伦理学观念在辽宁生态文学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生态文学中的伦理道德思想是文学思想史上的一次革命和飞跃。从原始社会到生态文学产生以前,人和自然的关系一直是对立的、异己的,其文化观是人文与自然的二元对立的文化观。人类的文明发展是以自然的被破坏和逐渐退隐为代价的。原始社会的文学是以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为理想的,这一点在原始神话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封建社会的文学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自然仍然是人类征服战胜的对象。中世纪的宗教神学的自然观否定了人的主体性,也否定了自然的独立性,上帝具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利。新文艺复兴时期,人凌驾于自然万物之上,人自居为天地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自然仍是被征服的对象。尤其是到了工业社会,天地万物都成为工业技术加工的原料和资源。长期以来,人类历史往往就是人和自然斗争的历史。人们一直忽略了人与自然的同质同源,相容共生,相互依存的关系。直到生态文学的出现,从观念上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把伦理关系延伸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中,这是以往历史上没有的伦理思想,因此,生态文学中的生态伦理思想是文学思想史上的一次革命。
1.生物的道德伦理
生态伦理学认为人类应该确定新的伦理道德尺度,人类应该尊重其他生命和自然界,其他生命不仅包括有意识的生命,还包括无意识的生命,如一棵小草等。生态伦理学拓宽了道德研究范围,把传统伦理学只研究人与人的关系拓宽到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物同样具有道德地位,伦理尊严。梭罗在《瓦尔登湖》中写道:“太阳、风雨、夏天、冬天—大自然的不可描写的纯洁和恩惠,他们永远提供这么多的健康,这么多的快乐!对我们人类这样地同情,如果有人为了正当的原因悲痛,那大自然也会受到感动,太阳黯淡了,像人一样悲叹,云端里落下泪雨,树木到仲夏脱下叶子,披上丧服。难道我们不该与土地息息相通吗?我自己不也是一部分绿叶与青菜的泥土吗?”梭罗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充满道德情怀的自然界。在辽宁生态文学中,道德伦理研究涉及到了自然界,人对自然物具有了人文关怀。鲍尔吉·原野在《人看动物》中主张人文主义的关怀应该加人自然和动物的内容。他在《风吹哪页读哪页》重申人的爱应该扩大到环境、植物、动物:“一个人把爱兼及他人与环境,包括植物、动物。佛法称此为‘慈’。如果目睹苦寒之中的贫儿老妇,心里生出一点点同情心,则是另一种大善。这种情怀,即所谓‘悲’。慈悲二字,听起来有些苍老。有人甚至会觉得它陈腐,实际它穿越时代,是凝注苍生的大境界。”在《虫鸟侣》中,当“我”看到有人捉毛毛虫时:“心说,毛虫你快爬吧,这么显眼。那人近了,我赶紧找草棍把它挑到树丛里……这回我救了你一命,下辈子若你为人我为虫,你也想法救我,拜托。后来想,啥呀,就这么一挑,没准闪断人家腰呢,真是。”作者关爱毛毛虫,自觉地担当了毛毛虫的保护神。
在辽宁的生态文学中,动植物也具有了自身的道德伦理。在王秀杰的笔下,松鹤、芦苇也有道德伦理,人文关怀。在《盘锦松鹤,我对你说》中,松鹤是有道德伦理的灵物。松鹤爱盘锦这片芦荡,眷恋盘锦,松鹤充满了爱心,从不计较人类对它的冒犯,松鹤每年都要结伴飞回日夜思念的故乡—盘锦。在《野鹤归来》中,松鹤妈妈教小鹤唱歌跳舞,松鹤爸爸教小鹤起飞降落,小鹤还穿着小鸭子一样的黄褐色花衣裳,这分明是充满伦理关怀的三口之家。在《<松鹤图>遐思》中,王秀杰认为芦苇充满了悲情,是芦苇隐蔽保护了、滋养哺育了丹顶鹤。作者为芦苇打抱不平,哀叹芦苇命运之不幸,作者炽热地热爱芦苇。在《芦苇》诗情中,芦苇荡是鹤的家园,芦苇是鹤的卫护者。在《鹤乡秋芦花秋》中,芦苇充满了对盐碱贫痔的土地不嫌不弃的崇高道德品格。在《芦花秋韵》中,“芦花丛是鸟儿们最好的庇护地。当鸟儿们南飞后,芦花把孤独留给了自己。那时,芦花像一只只举起的手,摇摆着、摇摆着,像是在欢送,又像是在企盼。芦花是在陆地上最艰苦条件下绽放的花。沼泽湿地,盐碱海滩,大漠沙荒,它都能扎根、展叶、开花。无论脚下的土地怎样的贫痔,也无论生存的条件如何恶劣,芦花都挺直了腰杆,昂着头去接受”。可见芦花具有它自己独特的处事方式,而且它的处事方式已经蕴含了人的道德伦理。鲍尔吉·原野笔下的草和人相处的原则是草懂得尊敬人。草“全家都要穿上绿绸子衣裳,不穿就不许出门,然后,谦卑地伸出双臂,像献哈达一样,表达对太阳和人群的敬意……草没有存款,它们原本想买一些贵重的礼物送给太阳、春天和土地上的人们’’。在李松涛的《贫血败血并发症》中,水养育天地万物,是“多义之物”。在李松涛《凋零的葱笼》中,树是仁者的化身,树奋力掩护人类的后代,保护生命的种子,对人有救命之恩。
2.自然物的权利
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物有自己的权利,自然物不是专门为人类而生存。当人类被生态危机逼到了生存的险境的时候,人类不得不重新思考大自然,审视大自然。罗尔斯顿认为:“旧伦理学仅强调一个物种即人的福利;新伦理学必须关注构成地球进化着的生命的几百万物种的福利。”在王秀杰的作品中,人不是唯一的价值主体,自然物都有自己的价值和权利。王秀杰在她的作品中痛斥了毒杀仙鹤的野蛮行径。在鲍尔吉·原野的散文《羊的样子》中,众生平等,羊也有生的权利,但羊似乎天生就是“别人的大衣”,人类的蛋白质资源。羊的一生都小心、温驯、哀伤、悲戚。羊为自己生的权利祈求过挣扎过:“我见过的一次是在太原街北面的一家餐馆前。几只羊被人从卡车上卸下来,其中一只,碎步走到健壮的厨工面前,前腿一弯跪了下来。羊给人下跪,这是我亲眼见到的一幕。另两只羊也随之跪下。厨工飞脚踢在羊肋上,骂了一句。羊哀哀叫唤,声音拖得很长,极其凄枪。”人如此粗暴而丑陋地剥夺羊的生的权利,人都比不上其他自然物,因为泉水会捧着羊的嘴唇,泉水尚且知道呵护羊的生命,给羊以温情。在鲍尔吉·原野散文看来,众生是平等的,众生不仅指鸟兽鱼虫与人类,也指草木稼蔬,还包括无法用肉眼看见的小生灵。“墙角的草每一株都挺拔翠绿,青蛙鼓腹而鸣,小腻虫背剪淡绿的双翅,满心欢喜地向树枝高处攀登,这是因为‘众生皆有佛性’。即知,‘佛性’是一种共生的权利,而‘不化’乃是不懂得与众生平等。”
崇拜生命、敬畏生命成为辽宁生态文学的重要创作思想。人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自然,善待自然,而不是仅仅保护人类自身。生态伦理学认为大自然和任何生命形式都有价值和尊严,人类应敬畏自然,关爱生命,让人类的良知觉醒。生态文学的伦理观对自然物的敬畏和关爱,使得作家和自然有了一种血缘感,.作家对待自然物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保持和谐的生态环境的前提是敬畏生命,爱护自然物。鲍尔吉·原野在《门大爷》中写道:“我景仰昆虫如蜜蜂,如旦旦勾,如蝗螂。我尤心仪蝗螂王者的气度,希望它率天下众虫演艺。"鲍尔吉·原野在《一粒米重如山》中认为:“事实上,每一种宗教包括民间禁忌产生的原始动因,都包括了这样的考虑:人的生存与使其生存的环境之间的共生关系。如果一个人不敬畏粮食,那么天地间还有什么其它可以敬畏的东西吗?如果一个人不爱护环境,那么他到底要爱什么呢?”
王秀杰在她的作品中体现了一种新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即尊重、敬畏、善待其他物种的生命。在王秀杰的作品中,人和自然具有了伦理关系。从传统的伦理学来看,本来自然和人是没有伦理关系的,但在她的笔下,自然物和她具有了一种伦理关系,她把对人的关怀扩大到所有生命,她把自然物看成是她的朋友、她的亲人、她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她放弃了人类的中心主义,对所有的生命形式进行了一种伦理关怀。她曾经明确地告诉别人仙鹤比她重要。正如她所写的那样:“对野鸟们的那份情感,则已经溶进了我的血液中。”鲍尔吉·原野写到:“我走近时,蝴蝶把双翼小心合拢,仿佛是为了让我捉。我把手缩回,更不好意思把它们用大头针钉到墙上,尽管它是一条蛆,但它有更多的神性。”在鲍尔吉·原野的散文笔下,一切自然物都具有了灵性和生命:树枝下悬藏的密密麻麻的雨滴成了上帝的伏兵。雨后地面上的小小的玻璃碎片成了开探照灯的水手。雨滴落在地面上形成的水泡成了金毡房。屋檐下的簇簇青草成了一个家族。最高的草是草妈妈,草芽是草妈妈的孩子围着母亲探头探脑。如果不是把大自然看成是有灵性的生命,是不可能这样写作的。
3.大自然的家庭
自然界是个平等的大家庭,中国自古就有万物平等的生态伦理思想。从道家的法天贵真,道法自然,万物平等自化,如老子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当狗”,庄子的“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人卒九州,谷食之所生,舟车之所通,人处一焉”,到儒家的天人合一,仁民爱物,到佛家的众生平等,都有着生态伦理学的观点。
在自然这个大家庭中,人类毁灭了自然,也就等于毁灭了人类自己。按照的观点,人直接是自然存在物,人类在毁灭自然物的同时,就是在毁灭自己。人不是自然的局外人,人与自然休戚与共。“自然异化即自然被压迫后生出一种反对人类,同时也反对自然的力量。所以生态危机不仅是自然问题,也是政治、经济问题,也是人的本能的危机的集中表现。”
在大自然的家庭中,人和其他自然物是平等的关系。自然不是可供人们选择的对象,“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
鲍尔吉·原野散文在《吃猴就是吃人》中,严厉地批判了人把野生动物变成了自己的盘中餐。“我觉得没有比这个更恶心的事了。晰蝎、青蛙、蛇、穿山甲、羊羔、乳猪,全体倾人人的嘴里腹中,天下没什么不能吃的东西了。”他勇敢地宣称:吃猴就是吃人。作者把人视为处于一种和动物平等的地位,他清醒地认识到,伤害了动物,就等于伤害了人类自己。王秀杰在她的作品揭示出,人类在肆意地破坏大自然的同时,就是在毁灭人类自己。人只有善待自然,扬弃异化,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才能拯救自己。
生态伦理思想打破了人文与自然分裂的二元文化观。强调人与自然的整体性、共生共荣性,不可分离性。在大自然的家庭中,人和自然万物应该和谐地相处。人既不是自然的主人也不是自然的奴隶,人和自然是平等的伙伴关系。生态伦理思想建立了人文与自然的一元文化观。李松涛在《sos—紧急呼救》中明确指出:“耍惯了派头的人类,/不知明目张胆地栽害大自然,/恰是在暗算自己。”王秀杰在《苇海日出》中指出:“芦荡日出竟是这样美妙而短暂。但这一瞬间却启示我们要尊重自然界,无论是静止的植物,还是可移动的动物,都是生命力的显示,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自然连接。在每时每刻,自然物们都有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亲和方式。”在王秀杰的笔下,大自然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辽宁生态文学描写了、讴歌了自然万物和谐相处的理想形态,自然万物仿佛组成了和谐的大家庭。“月亮的新娘是一头笨拙的山羊,花朵坐享青草的绿腰。”‑在鲍尔吉·原野的《羊的样子》中,泉水捧着鹿的嘴唇,这是一幅多么感人的画面。在《春天喊我》中,“春天知道自己金贵,雨点像铜钱一般‘啪啪’甩在地上,亦如阔少出牌……我被雨水洗过的黑黝黝的树枝包围了,似乎准备一场关于春天的谈话。树习惯于默不作声,但我怎么能比树和草更有资格谈论春天呢?大家在心里说着话。起身时,我被合欢树的曲枝扯住衣襟。我握着合欢的枝,握着龙爪槐的枝,趴在它们耳边说:‘唔,春天喊我。’”
关键词: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美学思想;艺术理论;思想基础;文化特征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有一些理论,不论其论点正确与否,都因未能引起后人足够的重视与探讨而失去了理论自身发展进步的内在驱动力;而另一些理论,便会引起学术界不断的研究和探讨,这样的理论便具有了积极而深刻的价值意义。我想,在整个文艺美学发展史上对占有重要地位的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美学思想的探讨便属于后一种,这已经成为中外学人有目共睹的客观事实。他所提出的文艺美学观点在多部论著中都有涉及,突出地体现在《诗学》,也散见于《修辞学》《形而上学》《物理学》《伦理学》《工具论》以及《政治学》等论著之中。亚里斯多德所建构的较为完整的文艺美学思想体系成为文艺理论研究“集前人之大成,奠后世之基石”的永恒丰碑。诚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言:“亚里斯多德是第一个以独立体系阐明美学概念的人,他的概念竟雄霸了二千余年。”[1]亚里斯多德追本溯源的探索精神、发人深省的理论内涵,更是受到学界的高度赞誉。不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亚里斯多德都是一部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失去风采的“经典文献”。
反观两千多年来的学术历程,相关亚里斯多德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令人欣慰、值得骄傲,但所取得的经验更值得总结。概而论之,大多数研究成果主要偏重于政治学、伦理学、教育学、修辞学、逻辑学、美学以及文学等视角对其理论内涵进行分门别类的剖析阐释、赋予其理论以当代价值,其中也不乏有将对象聚焦于亚里斯多德文艺理论的研究。即便这样,将焦点投向《诗学》文本,在我国可查的相关《诗学》文本研究著作在大陆有蓝天的译本(1953年)、罗念生译本(1962年)、苗力田主编的《亚里斯多德全集》(1990年)、陈中梅译本(1998年)、王士仪的《论亚里斯多德〈创作学〉》(2000年)、李平的《神祗时代的诗学》(2004)等,在我国台湾地区以姚一苇的《诗学笺注》(1993年)最具代表。在国外,尤以莱辛在《汉堡剧评》中以大量篇幅集中讨论和解释了亚里斯多德《诗学》极具影响。翻译入我国的还有维谢洛夫斯基的《历史诗学》(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年)、厄尔・迈纳的《比较诗学》(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等。此外截取“摹仿”、“美学观”、“悲剧观”、“诗学观”等关键词展开论述来揭示其理论内涵、影响以及进行国内外横向与纵向比较研究的成果比比皆是,诸多西方美学史著作以及大量的研究论文之中都有所体现,不再赘述。显然,这些都理应成为我们研究的范围,也为我们深入研究提供了基础和可资借鉴的观点。但是,对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思想体系的理论建构问题却鲜有人问津。
笔者考虑到当时古希腊人各类文学艺术形态“互不分开、联为一体”的实际状况,认为亚里斯多德相关文艺美学的论述已经建构起早期较为完整的文艺美学学科理论形态。故而文章从现代文艺美学学科观念的视角切入来审视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的理论建构问题,旨在全面地考察和客观地分析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美学理论内核,更好地理解与把握其文艺美学思想的精髓,为当下文艺美学理论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其人其事
亚里斯多德(Aristotélēs,公元前384年-前322年),古希腊斯塔基拉人。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的弟子;著名军事家、政治家,古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的老师。亚里斯多德是古希腊古典美学的最后一人、古希腊文明时期科学文化知识的集大成者,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教育家。作为哲学家,他宣称哲学是“研究真实宇宙原因的科学”,主张把哲学分为理论的、实践的以及创造的科学,创立了哲学的重要分支――形式逻辑。他对哲学的几乎每个学科都作出了贡献,丰富和发展了哲学的各门分支学科;作为科学家,其研究包罗万象,几乎涉猎古希腊所有学科,诸如逻辑学、伦理学、形而上学、心理学、经济学、生物学、神学、政治学、修辞学、地理学、地质学、物理学、解剖学、生理学、教育学、诗歌、风俗以及雅典宪法等。并在许多研究领域留下了堪称经典的学术著作,如被公认为西方传统政治学的开创之作的《政治学》、西方文学艺术理论的集大成论著《诗学》,自然哲学的代表作《物理学》《气象学》《论天》等。最早论证地球是球形,最早分析了社会、自然、思维与价值的多种形式,在科学方面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的研究不仅为后来的诸多科学奠定了基础,也把古希腊好学深思的精神推向了发展的顶峰。作为教育家,他创办了吕克昂学校,建立了“逍遥学派”。首先提出儿童身心发展阶段的思想,主张教育是国家的职能,主张把天然素质,养成习惯、发展理性看作道德教育的三大源泉。培养了大批杰出人才,以欧洲历史上最伟大的军事天才――亚历山大(马其顿国王)最具代表。
在美学研究方面,与其说他是“美学的集大成者”,还不如说他是“文艺美学的始祖”。他著有西方文艺美学理论的集大成之作《诗学》,也在《修辞学》《形而上学》《物理学》《工具论》以及《政治学》等作品中涉及文艺美学的诸多探讨。尽管从标题上看他的著作主要讨论的是具体的学科,具体内容如史诗、戏剧、音乐等具体的艺术门类,但他所提出的“命题”的意义却不仅限于具体艺术门类,他的基本观念具有更为宽泛的文艺理论内涵与价值。这与当时古希腊人认为“叙事诗、抒情诗和戏剧是互不分开的,他们借助音乐和舞蹈联成一个整体”的观点相印证。[2]亚里斯多德探讨这一“整体”的美学思考在当代学科视域中被称为文艺美学。而亚里斯多德的论述所“隐喻”的文艺美学思想及其建构的理论体系,不仅统摄着西方文学艺术的发展,也成为世界文艺领域研究的“法典”和“权威”。他的文艺美学研究“解析神质、包举洪纤、开源发流、为世楷式”[3]。马克思曾盛赞他是“伟大的研究家”[4],恩格斯也把他视为古希腊哲学家中“最博学的人物”[5]。
二、思想基础
诚如恩格斯所言:“在希腊哲学的多种多样的形式中,差不多可以找到各种观点的胚胎、萌芽。”[6]一般,亚里斯多德所取得的成就就是他和那个时代历史、文化碰撞磨合的产物,是那个社会思想冲击与荡涤的结果,其文艺美学思想观念与理论体系的建构也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继承前辈哲人之基础上凝练、创新的结晶。我们认为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思想基础不外乎如下四个方面。
从文化背景论,古希腊文明位于世界最为古老的四大文明之列,古希腊时期的文学艺术高度繁盛,不论是建筑、绘画、雕塑,还是音乐、诗歌都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尤其是在喜剧和悲剧上的成就更加卓越。以至于德国古典艺术史家温克尔曼曾用“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来形容。马克思也说:“希腊人,在他们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时候,已经站在文明时代的门槛上了。”[7]博大的古希腊艺术,至今“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8]。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理论思想就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生成的。从理论渊源看,它批判地继承于前辈哲人;亚里斯多德生活在古希腊文学艺术由繁盛趋于衰落的关键点上,它是前辈古希腊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不论是早期从自然科学视角解读美学问题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和以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为代表的唯物主义者,还是主张从社会科学角度去看待美学问题的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他们的观点都能在亚氏的作品中找到影响因子。亚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学》第五卷中关于“美的客观基础”的言说,《诗学》第四章论述“文艺的心理根源”以及“文艺的社会功能”时就援引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和谐论”。从思想来源说,他作为柏拉图的高徒,所受影响极大,其理论思想直接来源于柏拉图。“他继承了柏拉图的学说,又批判了他的学说,从历史上看,他批判和发展的部分比继承的部分更重要。”[9]亚里斯多德在《诗学》第一章中论述文艺的本质在于“摹仿”时对柏拉图“理式论”的批判,赋予了“摹仿说”以滑动的表征;再者,亚里士多德在论述文艺接受的心理效应问题上,抛弃了柏拉图“情感影响正常理智”的观点,分析了情感的后续效果,看到了文艺的“净化”功能。从研究方法说,他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观点统一起来认识问题,建立起唯物主义的哲学观。同时主张运用其他科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文艺问题,如从生物学中借用“有机整体”概念来论诗与其他艺术的创作,提出“完整整一观”。从历史学中引来艺术起源与发展的观点,指出艺术起源于真实世界的摹仿。是他“用科学的方法替希腊文艺的辉煌成就作了精要的分析和扼要的总结,因而写成了两部有科学系统的有关美学思想的专著:《诗学》和《修辞学》。”[10]但是,对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思想体系完整的理论把握又不能局限于《诗学》和《修辞学》本身,而必须与亚里斯多德涉及文艺观点的《伦理学》《形而上学》《物理学》《工具论》以及《政治学》等建立起有机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客观地解读他所建构的文艺美学思想体系与理论内核。
三、思想内核亚里斯多德生活在古希腊文明由盛转衰的关键时期,他运用严谨缜密的逻辑思维(见《工具论》)、综合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认识论方法,融入他个人的伦理观念和生命体验去解决文艺本源、文艺创作、文艺与现实的关系、文艺的社会功能、文艺传播与文艺批评等问题,初步建构起较为完整的文艺美学理论体系。(一)文艺本源思想关于文艺的本源与发生,亚里斯多德在《诗学》开篇明确指出,在研究诗的种类、功能、成分、结构之前,首先要阐明关于诗的本性的首要原理,即“史诗的编制,悲剧、喜剧、狄苏郎勃斯的编写以及绝大部分供阿洛斯和竖琴演奏的音乐,这一切总的来说都是模仿。”[11]“摹仿说”是古希腊哲学的传统学说,既不是亚里斯多德的独特创建,更不是他的发明创造,但却是理解亚里斯多德文艺本源观的核心概念。亚里斯多德正是以对当时这个在古希腊艺术理论界颇有影响的“摹仿说”的批评为其逻辑起点来建构起文艺美学思想体系的。他生前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留基伯、德谟克利特以及柏拉图等人都曾有过“艺术起源于摹仿”的说法,只是未能形成系统的学说而已。德漠克利特就说过:“在许多重要的事情上,我们是摹仿禽兽,作禽兽的小学生的。从蜘蛛我们学会了织布和缝补,从燕子学会了造房子;从天鹅和黄莺等歌唱的鸟学会了唱歌。”[12]柏拉图也说:“从荷马起,一切诗人都只是摹仿者,无论是摹仿德行,或是摹仿他们所写的一切题材,都只得到影象,并不曾抓住真理。”[13]显然,柏拉图也承认艺术是一种摹仿,但他竭力攻击这种对于物质感性世界的摹仿,认为艺术的摹仿是“镜子的镜子”、“和真理隔着三层”,否认这种摹仿的真实性和真理性,也从根本上否定了摹仿艺术自身。从表象来看,亚里斯多德的“模仿”说仍然是传统的延续,但实质上他赋予了“摹仿说”以新的阐释而具有了“滑动”的深刻意义。在亚里斯多德看来,现实世界就是具有多维意义的真实存在;诗摹仿真实存在的人的行动,在作品中创制的形象就是艺术的真实存在;“摹仿”不只是外在形象的再现,更是能动的反映人的本性与活动,显示人既合目的性又合规律性的真实存在。并且,“摹仿”既是人类的本能,也是人类的求知活动,它以形象的方式去探寻真理,形成关于人的创制知识;艺术的“摹仿”并非只受感觉与欲望驱使,它也凭借“实践智慧”洞察人生,感悟艺术的灵魂,把握生命的真谛。因此,摹仿的艺术是人类认知世界的方式。
首先,亚里斯多德论述摹仿的手段、对象和方式的不同作为艺术门类划分的标准,实质上阐明了艺术对人的外在活动和内在品性的摹仿,人是艺术的主体和主题,人与艺术互为本体;艺术以创制性的形象真实反映人的生活,艺术美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
其次,从具体文艺体裁出发论证模仿艺术的本质规律。《诗学》第四章阐述了诗歌起源的两个原因,其一是人天生具有摹仿的本能,并通过摹仿获得了最初的知识;其二是人都能从模仿的成果中获得满足、体验到。二者皆本源于人类“摹仿”的天性。这种论证方法,就是主张从人类心理根源上去探寻模仿艺术的存在依据――“本能”与“”。
再次,亚里斯多德在其著作《气象学》中谈到艺术模仿自然时说,艺术是对自然本能的帮助和补救,但不能代替自然。而《诗学》认为摹仿的对象是真实世界中“行动的人”(是性格、情绪和动作的综合),这种由自然转向人生的巨大进步,使其文艺理论中灌注着鲜明的人本主义精神,艺术对人生是一种完满、增补或矫形。
最后,亚氏认为诗人的职能不是记录已经发生的事,而是描述处于必然性、或然性而可能发生的事,表现某种“类型”的人和事。可见,亚里斯多德的“摹仿观”指的是根据对现实生活的感性体验,通过创造性的想象,诉诸于典型化、形象化的概括方式来再现生活、创造生活,而不是机械、被动地照搬生活现象。(二)文艺真实思想亚里斯多德以自身对文艺本源――摹仿观的论证为逻辑起点,详尽地说明了文艺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提出文艺真实观。
亚里斯多德认为艺术的真实在于合乎情理的可信性,《诗学》第二十四章论道:“不可能发生但却可信的事,比可能发生但却不可信的事更为可取;编组故事不应用不合情理的事,即便有了……也要用别的技巧加以美化,使事情听得过去。”[11](P.170)在这里,亚里斯多德清楚地阐述了他的艺术真实观,使生活中不近情理的得合乎情理从而使人信以为真。一方面,主张艺术真实以生活真实为根据、为源泉。另一方面,也不排除艺术的虚构成分。他接着说:“诗的真不同于政治科学的真及其他技艺的真。”指出艺术的真实有别于其他科学的真实,充分体现了艺术的特殊规律。又指出艺术的真实性,比现实更真实。《诗学》第九章说:“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根据可然或必然的原则可能发生的事。历史家与诗人的区别不在于是否用格律文写作,而在于前者记述已经发生的事,后者描述可能发生的事。”[11](P.81)这里亚里斯多德拿诗和历史的比较作了清楚的说明。《修辞学》第七节也说:“当你把描写得就像人们所做的那样,这一事实,就会使人们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你是信任得过的。因此,不管你所说的故事究竟是不是真的,他们都会把它当成真的。”[12](P.92)这里所说的虽然是艺术欣赏过程中的一种现象,但却强调了艺术的真实性就在于合乎情理所造成的可信性。
此外,亚里斯多德的艺术真实观还体现在艺术模仿对象的客观真实上,他认为,艺术不仅反映现实世界的个别表面现象,而且反映现实世界事物所具有的必然性和普遍性――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摹仿对象的选择,不仅要注重情节,而且要求“性格”的刻画也应如安排情节一样合乎必然律和可然律;因此说,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真实观以客观真实的物质世界为前提和基础,以“模仿观”为理论基石,展现了“可信性”的精神内涵。(三)文艺功能思想文艺的社会功能问题历来都是学术界持续讨论的问题,也是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思想的精髓之一。所谓文艺的社会功能,指的是文艺的社会效应。简而言之,就是对“文艺给我们带来了什么”这一追问的解读。
《诗学》第六章提出:“悲剧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些情感得到净化。”指出了文艺的道德作用和教育作用。第九章谈到诗可以使人认识生活的本质:“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更被严肃的对待;因为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所谓‘有普遍性的事’,指某一种人,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会说的话,会行的事,诗要首先追求这个目的。”第十四章谈到,“人对于摹仿的作品总是感到”。属于美感的范畴,亚里斯多德的“说”指出了文艺的审美作用。亚里斯多德在论音乐时,更明确地指出了文艺的社会功能。他说:“音乐应该学习,并不只是为着某一个目的,而是同时为着几个目的,那就是教育、净化和精神享受,也就是紧张劳动后的安静和休息。”[10](P.87-88)这里的净化,亚里士多德解释说是“心里感到一种轻松舒畅的”。
概括地说,亚里斯多德从心理学的角度肯定了文艺能使人们潜藏的情绪得到宣泄,达到一种舒畅、平衡与和谐的状态,这实质上突出了审美活动中文学艺术对接受主体的心灵浸润和人格塑造作用。他提倡通过艺术的影响将受众纳入到社会秩序中去,强调自由的、直接的情感表现与宣泄,使人的心理感官得到愉悦,心灵得到净化,进而使个体意识提到普遍性的伦理层面,创造出真、善、美的人生。可见,亚里斯多德认为文艺具有教育、审美、娱乐的社会功用。(四)文艺创作思想从文艺创作观的视角看,亚里斯多德借用生物学中“有机整体”的概念,从文艺创作(主要是悲剧)的六个决定其性质的成分,即情节、性格、言语、思想、戏景和唱段等艺术要素入手,从正面立论、深入探究来确立其文艺创作中的“完整统一观”。所谓完整,在他看来一方面体现为结构的完整,即指事之有头、有身、有尾。亚里斯多德在《诗学》第六章中提到文艺摹仿现实,创造比生活中更真、更美、更善的人物和故事,必须符合有机整一的要求。作品中所描写的事件、刻划的人物,不仅表面看来是一个整体,而且在它们的内部,也存在着有机、必然的联系,表现出发生、发展和结局的必然趋势,事件的各个部分,人物的前后行动,甚至语言、细节,都应该是艺术整体的有机组成,符合可然律和必然律。而不能是支离破碎、各自游离的历史或现实碎片。此外,还体现在人物形象刻画的典型上,在他看来,文学艺术作品中刻画的人物形象的每一句话、每一桩事、每一个行动,都必须符合他的性格特征,具有典型性。最后,亚里斯多德还指出文艺创作还要有光辉的思想。一出戏只要有光辉的思想,纵使它没有魅力、没有力量、没有技巧,但比起内容贫乏纵然响亮而毫无意义的诗作,更有吸引力和生命力。即使不通过表演,其魅力仍然不失。
如果说上述三点是亚里斯多德关于文艺创作的美学思考,那么具体的创作实践又如何操作呢?以亚里斯多德论悲剧创作为例,六种决定悲剧创作的成分,在他看来主次分明,其中情节(事件的组合)最为重要,居于创作的首位,是灵魂。性格(摹仿的对象,具有普遍性)次之,思想(创作的能力)第三位,言语(创作的手段,主要指用词表达)居于第四,唱段第五,戏景第六。在《诗学》中说:“在作品中平缓松弛、不表现性格和思想的部分,诗人应当在言语上多下功夫,因为在相反的情况下,太华丽的言语会模糊对性格和思想的表达。”[11](P.170)又说:“有人以为,只要写一个人的事,情节就会整一,其实不然。在一个人经历的许多,或者说无数的事件中,有的缺乏整一性。同样,一个人可以经历许多行动,但这些并不组成一个完整的行动。”[11](P.78)由此,亚里斯多德的文艺创作主张选择(创造思维)、取舍和凝练的“完整统一”。
(五)文艺传播思想所谓传播,确切地说它是人类通过各种手段进行信息交换、交流的行为和过程,其中包含着语言传播、电子传播、口语交际和书面传播等多种理论形态,也包括人、书籍、报刊、影视、网络等各种传播媒介。亚里斯多德的文艺传播理论,突出地体现在《修辞学》中,罗杰斯的《传播史》就把亚里斯多德的《修辞学》作为传播学的源头之一。《修辞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是语言表达或者说是传播效果的规律,研究创作者如何根据题旨情境,运用各种材料和表现手段来恰当地表达思想和感情,指导人们如何运用和创造各种修辞方法来表现所要传达的内容,以达到预设的良好效果。亚里斯多德修辞理论的本质内容是,“劝说应建立在听众承认的真理上,只有了解听众的心理,才能达到劝说的目的”。显然这种本质与传播是人类通过传播媒介进行信息交流期待发生相应的活动一样,只不过在《修辞学》中,这种活动更具体化仅限于演讲场合,期望发生的就是希望得到听众们的认可和赞同,达到传播与交流的目的。从传播模式出发,传播的基本结构模式是: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手段―传播对象―传播效果,如果按照这种结构模式分析,修辞的结构模式也可以表达为修辞主体―内容―传播言词―交际对象―修辞效果,二者的结构模式,大部分相同,甚至整个过程也相同,只是在传播学和修辞学中运用的术语不同而已,并没有改变其本质上的相同点。《修辞学》第二章说到,演讲者要通过准确的用词来表达确切的意思,这里的“用词”应当是传播的手法。
回顾西方传播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其源头指向亚里斯多德的《修辞学》,其内在的原因在于《修辞学》研究了最基本的、最原始的传播形态――面对面的传播。他说,“讲演者应当用合适的词语表现自己的性格,以争取听众的了解和支持”。在他看来,演说成功与否取决于三个要素――演说家、内容与听众。演说者其实就是传播学中的传播者,他对传播者的要求是具备权威性、可信性和可接近性的特点;内容指的是传播的技巧与逻辑,《修辞学》中主要讲的技巧是“逻辑证明”,通过举例法和三段论来讨论,这些都和我们今天的传播技巧紧密相连;《修辞学》中关于听众的研究涉及到听众的需要、接受动机和心理倾向的各个方面,这些理论的研究对于传播效果的提升和改进有着重要的意义。可见,亚里斯多德在《修辞学》中确立了“可信性”的三维文艺传播观,其一是传播者应具备值得受众信任的品质;其二是传播者要用“逻辑的证明”或“科学的手段”向受众“显示”传播内容的“真实性”;其三是传播者必须与受众有深切的情感交流和共鸣,才能感染受众,才能使受众动情。亚里斯多德的《修辞学》奠定了现代传播学的理论雏形。
(六)文艺批评思想亚里斯多德相关文艺批评的论述,集中体现在批评的标准上。他指出文艺批评的政治标准不同于艺术标准,而艺术标准就是文艺作品的情感必须适度,适度可以保持作品的完美。《伦理学》第二卷第六章明确指出,“以适度为标准来衡量它的作品”。并在文中反复使用“适度”二字,可见他对“适度”这种中庸之道的推重与格守。其文艺批评观的核心思想便是“中庸之道”美学观的体现。首先,亚里斯多德肯定了文艺作品应该表现情感,而柏拉图反对艺术作品表达情感,亚里斯多德的“情感论”是对柏拉图“理式论”的否定。其次,亚里斯多德又接受了柏拉图“理性论”中的合理成分,并把它用于文艺批评,他所反对的是柏拉图的“纯理性”,并非一概反对“理性”,因为理性指导情感乃是人的理智控制的表现,没有理性指导的不利于美感的产生,更不利于情感陶冶功能的实现,只有“适度”的情感表现才是最美的,此为亚里斯多德“中庸之美”伦理道德观念在文艺批评领域的运用。
四、结论
概而言之,我们可以得出如是结论: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美学思想,是古希腊文学艺术高度繁盛的系统的总结,他首先从唯物主义哲学出发,开创了自然哲学与社会哲学结合的始端,认为现实世界是真实的存在。并通过物理、生物等科学实验证明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都是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创立了艺术源于现实生活,而美是对现实生活“摹仿”(再现、创造)的学说,赋予了“摹仿”说以严密的逻辑性与科学性。
正是他明确地回答了早期思想家们在文艺美学上留下的两大问题:
其一是文艺与现实的关系问题。他延续柏拉图等人的观点,肯定文艺摹仿现实世界。但又是柏拉图否定现实世界真实性的反叛,明确指出现实世界的真实性,从现实主义的视角提出了“艺术真实观”,有力地否定了柏拉图的“理式说”。在亚里斯多德看来,客观世界是真实的,真实的东西可以摹仿,所以文艺起源于摹仿。但这种摹仿不是简单地机械地位移、照搬,而是要按照事物发展的可然律或必然律来再现和创新,这种再现和创造出的艺术作品,比现实生活更真、更善、更美。
其二是文艺的社会功用,亚里斯多德结合具体艺术实践的心理分析肯定了文艺的认识功能、审美娱乐以及教育功能。就文艺创作,他从具体的艺术体裁出发阐述了文艺创作中的“整体统一观”和“形象典型论”,亚里斯多德的论述已经具备了后来的美学家和文艺理论家所提出的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相统一的艺术典型理论的雏型,后来的贺拉斯、布瓦罗等人的“类型论”,哥德、黑格尔等人的“艺术典型论”都可以在亚里斯多德这里找到“胚芽”。就文艺传播,他从传播者、传播内容以及受众的三维视角提出了“可信性”的传播理念,奠定了文艺传播学的早期形态;就文艺批评,他首先指出文艺批评的两种(政治与文艺)形态,并提出文艺评判的标准是“适度”的情感表现。与此同时,他的这些观点与其他著作如《形而上学》第五卷中关于“美的客观基础”的言说,论艺术与科学、形式与材料的关系;《伦理学》(第八卷)探讨艺术创造、艺术家的修养等观点共同构筑起他较为系统的文艺美学理论体系。
尽管亚里斯多德的某些论点明显存在历史的和思想的局限性,如:探讨各种具体类型的文艺体裁时过分地强调独立性,在对悲剧与诗的起源与发展的论述中,脱离了文学艺术赖以生存的社会文化背景和生成基础;某些观点如《诗学》中认为只有上层贵族阶级的人才能做悲剧的主角,“现在最完美的悲剧都取材于少数家族的故事”(第十三章)等有失偏颇。诚然,亚里斯多德不是圣人,自然不会无所不知,但总还不至于沦落到孤陋寡闻的可悲境地。他研究问题的严密逻辑、多种科学方法的采用,及其提出的许多文艺美学观点不仅具有揭示文艺本质意义的永恒性,而且在揭示艺术实践规律与人类生存的关系方面,更具有前瞻性的启示意义。其文艺理论内核所建构的文艺美学理论体系给后世文艺实践和文艺理论研究带来的权威和推动作用不容置疑。(责任编辑:陈娟娟)
参考文献:
[1]车尔尼雪夫斯基.美学论文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124.
[2]莫・卡冈.艺术形态学[M].北京:三联书店,1986.127.
[3]《鲁迅研究年刊》创刊号[J].35.
[4]亚里斯多德著,罗念生译.诗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59.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386.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95.
[8]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文艺[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83.
[9]何乾三.西方音乐美学史稿[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95.
[10]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66.
[11]亚里斯多德著,陈中梅译.诗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7.
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美学思想提出的文艺美学观点在多部论着中都有涉及,突出地体现在《诗学》,也散见于《修辞学》《形而上学》《物理学》《伦理学》《工具论》以及《政治学》等论着之中。亚里斯多德所建构的较为完整的文艺美学思想体系成为文艺理论研究“集前人之大成,奠后世之基石”的永恒丰碑。诚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言: “亚里斯多德是第一个以独立体系阐明美学概念的人,他的概念竟雄霸了二千余年。”[1]
亚里斯多德追本溯源的探索精神、发人深省的理论内涵,更是受到学界的高度赞誉。不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亚里斯多德都是一部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失去风采的“经典文献”.反观两千多年来的学术历程,相关亚里斯多德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令人欣慰、值得骄傲,但所取得的经验更值得总结。概而论之,大多数研究成果主要偏重于政治学、伦理学、教育学、修辞学、逻辑学、美学以及文学等视角对其理论内涵进行分门别类的剖析阐释、赋予其理论以当代价值,其中也不乏有将对象聚焦于亚里斯多德文艺理论的研究。
即便这样,将焦点投向《诗学》文本,在我国可查的相关《诗学》文本研究着作在大陆有蓝天的译本( 1953 年) 、罗念生译本( 1962年) 、苗力田主编的《亚里斯多德全集》( 1990 年) 、陈中梅译本( 1998 年) 、王士仪的《论亚里斯多德〈创作学〉》( 2000 年) 、李平的《神祗时代的诗学》( 2004)等,在我国台湾地区以姚一苇的《诗学笺注》( 1993年) 最具代表。在国外,尤以莱辛在《汉堡剧评》中以大量篇幅集中讨论和解释了亚里斯多德《诗学》极具影响。翻译入我国的还有维谢洛夫斯基的《历史诗学》( 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 年) 、厄尔·迈纳的《比较诗学》( 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年) 等。此外截取“摹仿”、“美学观”、“悲剧观”、“诗学观”等关键词展开论述来揭示其理论内涵、影响以及进行国内外横向与纵向比较研究的成果比比皆是,诸多西方美学史着作以及大量的研究论文之中都有所体现,不再赘述。
显然,这些都理应成为我们研究的范围,也为我们深入研究提供了基础和可资借鉴的观点。但是,对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思想体系的理论建构问题却鲜有人问津。
笔者考虑到当时古希腊人各类文学艺术形态“互不分开、联为一体”的实际状况,认为亚里斯多德相关文艺美学的论述已经建构起早期较为完整的文艺美学学科理论形态。故而文章从现代文艺美学学科观念的视角切入来审视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的理论建构问题,旨在全面地考察和客观地分析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美学理论内核,更好地理解与把握其文艺美学思想的精髓,为当下文艺美学理论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其人其事
亚里斯多德( Aristotélēs,公元前 384 年 - 前 322年) ,古希腊斯塔基拉人。古希腊着名哲学家柏拉图的弟子; 着名军事家、政治家,古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的老师。亚里斯多德是古希腊古典美学的最后一人、古希腊文明时期科学文化知识的集大成者,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教育家。作为哲学家,他宣称哲学是“研究真实宇宙原因的科学”,主张把哲学分为理论的、实践的以及创造的科学,创立了哲学的重要分支---形式逻辑。他对哲学的几乎每个学科都作出了贡献,丰富和发展了哲学的各门分支学科; 作为科学家,其研究包罗万象,几乎涉猎古希腊所有学科,诸如逻辑学、伦理学、形而上学、心理学、经济学、生物学、神学、政治学、修辞学、地理学、地质学、物理学、解剖学、生理学、教育学、诗歌、风俗以及雅典宪法等。
并在许多研究领域留下了堪称经典的学术着作,如被公认为西方传统政治学的开创之作的《政治学》、西方文学艺术理论的集大成论着《诗学》,自然哲学的代表作《物理学》《气象学》《论天》等。最早论证地球是球形,最早分析了社会、自然、思维与价值的多种形式,在科学方面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的研究不仅为后来的诸多科学奠定了基础,也把古希腊好学深思的精神推向了发展的顶峰。作为教育家,他创办了吕克昂学校,建立了“逍遥学派”.首先提出儿童身心发展阶段的思想,主张教育是国家的职能,主张把天然素质,养成习惯、发展理性看作道德教育的三大源泉。培养了大批杰出人才,以欧洲历史上最伟大的军事天才---亚历山大( 马其顿国王) 最具代表。
在美学研究方面,与其说他是“美学的集大成者”,还不如说他是“文艺美学的始祖”.他着有西方文艺美学理论的集大成之作《诗学》,也在《修辞学》《形而上学》《物理学》《工具论》以及《政治学》等作品中涉及文艺美学的诸多探讨。尽管从标题上看他的着作主要讨论的是具体的学科,具体内容如史诗、戏剧、音乐等具体的艺术门类,但他所提出的“命题”的意义却不仅限于具体艺术门类,他的基本观念具有更为宽泛的文艺理论内涵与价值。这与当时古希腊人认为“叙事诗、抒情诗和戏剧是互不分开的,他们借助音乐和舞蹈联成一个整体”的观点相印证。[2]
亚里斯多德探讨这一“整体”的美学思考在当代学科视域中被称为文艺美学。而亚里斯多德的论述所“隐喻”的文艺美学思想及其建构的理论体系,不仅统摄着西方文学艺术的发展,也成为世界文艺领域研究的“法典”和“权威”.他的文艺美学研究“解析神质、包举洪纤、开源发流、为世楷式”[3].马克思曾盛赞他是“伟大的研究家”[4],恩格斯也把他视为古希腊哲学家中“最博学的人物”[5].
二、思想基础
诚如恩格斯所言: “在希腊哲学的多种多样的形式中,差不多可以找到各种观点的胚胎、萌芽。”[6]
一般,亚里斯多德所取得的成就就是他和那个时代历史、文化碰撞磨合的产物,是那个社会思想冲击与荡涤的结果,其文艺美学思想观念与理论体系的建构也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继承前辈哲人之基础上凝练、创新的结晶。我们认为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思想基础不外乎如下四个方面。
从文化背景论,古希腊文明位于世界最为古老的四大文明之列,古希腊时期的文学艺术高度繁盛,不论是建筑、绘画、雕塑,还是音乐、诗歌都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尤其是在喜剧和悲剧上的成就更加卓越。以至于德国古典艺术史家温克尔曼曾用“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来形容。马克思也说: “希腊人,在他们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时候,已经站在文明时代的门槛上了。”[7]
博大的古希腊艺术,至今“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8].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理论思想就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生成的。从理论渊源看,它批判地继承于前辈哲人; 亚里斯多德生活在古希腊文学艺术由繁盛趋于衰落的关键点上,它是前辈古希腊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不论是早期从自然科学视角解读美学问题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和以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为代表的唯物主义者,还是主张从社会科学角度去看待美学问题的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他们的观点都能在亚氏的作品中找到影响因子。
亚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学》第五卷中关于“美的客观基础”的言说,《诗学》第四章论述“文艺的心理根源”以及“文艺的社会功能”时就援引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 “和谐论”.从思想来源说,他作为柏拉图的高徒,所受影响极大,其理论思想直接来源于柏拉图。“他继承了柏拉图的学说,又批判了他的学说,从历史上看,他批判和发展的部分比继承的部分更重要。”[9]
亚里斯多德在《诗学》第一章中论述文艺的本质在于“摹仿”时对柏拉图“理式论”的批判,赋予了“摹仿说”以滑动的表征; 再者,亚里士多德在论述文艺接受的心理效应问题上,抛弃了柏拉图“情感影响正常理智”的观点,分析了情感的后续效果,看到了文艺的“净化”功能。从研究方法说,他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观点统一起来认识问题,建立起唯物主义的哲学观。同时主张运用其他科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文艺问题,如从生物学中借用“有机整体”概念来论诗与其他艺术的创作,提出“完整整一观”.从历史学中引来艺术起源与发展的观点,指出艺术起源于真实世界的摹仿。是他“用科学的方法替希腊文艺的辉煌成就作了精要的分析和扼要的总结,因而写成了两部有科学系统的有关美学思想的专着: 《诗学》和《修辞学》。”[10]
但是,对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思想体系完整的理论把握又不能局限于《诗学》和《修辞学》本身,而必须与亚里斯多德涉1论》以及《政治学》等建立起有机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客观地解读他所建构的文艺美学思想体系与理论内核。
三、思想内核
亚里斯多德生活在古希腊文明由盛转衰的关键时期,他运用严谨缜密的逻辑思维( 见《工具论》) 、综合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认识论方法,融入他个人的伦理观念和生命体验去解决文艺本源、文艺创作、文艺与现实的关系、文艺的社会功能、文艺传播与文艺批评等问题,初步建构起较为完整的文艺美学理论体系。
( 一) 文艺本源思想关于文艺的本源与发生,亚里斯多德在《诗学》开篇明确指出,在研究诗的种类、功能、成分、结构之前,首先要阐明关于诗的本性的首要原理,即 “史诗的编制,悲剧、喜剧、狄苏郎勃斯的编写以及绝大部分供阿洛斯和竖琴演奏的音乐,这一切总的来说都是模仿。”[11]
“摹仿说”是古希腊哲学的传统学说,既不是亚里斯多德的独特创建,更不是他的发明创造,但却是理解亚里斯多德文艺本源观的核心概念。亚里斯多德正是以对当时这个在古希腊艺术理论界颇有影响的“摹仿说”的批评为其逻辑起点来建构起文艺美学思想体系的。他生前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留基伯、德谟克利特以及柏拉图等人都曾有过“艺术起源于摹仿”的说法,只是未能形成系统的学说而已。德漠克利特就说过: “在许多重要的事情上,我们是摹仿禽兽,作禽兽的小学生的。从蜘蛛我们学会了织布和缝补,从燕子学会了造房子; 从天鹅和黄莺等歌唱的鸟学会了唱歌。”[12]
柏拉图也说: “从荷马起,一切诗人都只是摹仿者,无论是摹仿德行,或是摹仿他们所写的一切题材,都只得到影象,并不曾抓住真理。”[13]
显然,柏拉图也承认艺术是一种摹仿,但他竭力攻击这种对于物质感性世界的摹仿,认为艺术的摹仿是“镜子的镜子”、“和真理隔着三层”,否认这种摹仿的真实性和真理性,也从根本上否定了摹仿艺术自身。从表象来看,亚里斯多德的“模仿”说仍然是传统的延续,但实质上他赋予了“摹仿说”以新的阐释而具有了 “滑动”的深刻意义。
在亚里斯多德看来,现实世界就是具有多维意义的真实存在; 诗摹仿真实存在的人的行动,在作品中创制的形象就是艺术的真实存在; “摹仿”不只是外在形象的再现,更是能动的反映人的本性与活动,显示人既合目的性又合规律性的真实存在。并且,“摹仿”既是人类的本能,也是人类的求知活动,它以形象的方式去探寻真理,形成关于人的创制知识; 艺术的“摹仿”并非只受感觉与欲望驱使,它也凭借“实践智慧”洞察人生,感悟艺术的灵魂,把握生命的真谛。因此,摹仿的艺术是人类认知世界的方式。
首先,亚里斯多德论述摹仿的手段、对象和方式的不同作为艺术门类划分的标准,实质上阐明了艺术对人的外在活动和内在品性的摹仿,人是艺术的主体和主题,人与艺术互为本体; 艺术以创制性的形象真实反映人的生活,艺术美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
其次,从具体文艺体裁出发论证模仿艺术的本质规律。《诗学》第四章阐述了诗歌起源的两个原因,其一是人天生具有摹仿的本能,并通过摹仿获得了最初的知识; 其二是人都能从模仿的成果中获得满足、体验到。二者皆本源于人类“摹仿”的天性。这种论证方法,就是主张从人类心理根源上去探寻模仿艺术的存在依据 ---“本能”与“”.
再次,亚里斯多德在其着作《气象学》中谈到艺术模仿自然时说,艺术是对自然本能的帮助和补救,但不能代替自然。而《诗学》认为摹仿的对象是真实世界中 “行动的人”( 是性格、情绪和动作的综合) ,这种由自然转向人生的巨大进步,使其文艺理论中灌注着鲜明的人本主义精神,艺术对人生是一种完满、增补或矫形。
最后,亚氏认为诗人的职能不是记录已经发生的事,而是描述处于必然性、或然性而可能发生的事,表现某种“类型”的人和事。可见,亚里斯多德的“摹仿观”指的是根据对现实生活的感性体验,通过创造性的想象,诉诸于典型化、形象化的概括方式来再现生活、创造生活,而不是机械、被动地照搬生活现象。
( 二) 文艺真实思想亚里斯多德以自身对文艺本源---摹仿观的论证为逻辑起点,详尽地说明了文艺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提出文艺真实观。
亚里斯多德认为艺术的真实在于合乎情理的可信性,《诗学》第二十四章论道: “不可能发生但却可信的事,比可能发生但却不可信的事更为可取; 编组故事不应用不合情理的事,即便有了……也要用别的技巧加以美化,使事情听得过去。”
[11]( P. 170)在这里,亚里斯多德清楚地阐述了他的艺术真实观,使生活中不近情理的得合乎情理从而使人信以为真。一方面,主张艺术真实以生活真实为根据、为源泉。另一方面,也不排除艺术的虚构成分。他接着说: “诗的真不同于政治科学的真及其他技艺的真。”指出艺术的真实有别于其他科学的真实,充分体现了艺术的特殊规律。又指出艺术的真实性,比现实更真实。《诗学》第九章说: “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根据可然或必然的原则可能发生的事。历史家与诗人的区别不在于是否用格律文写作,而在于前者记述已经发生的事,后者描述可能发生的事。”
[11]( P. 81)这里亚里斯多德拿诗和历史的比较作了清楚的说明。《修辞学》第七节也说:“当你把描写得就像人们所做的那样,这一事实,就会使人们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 你是信任得过的。因此,不管你所说的故事究竟是不是真的,他们都会把它当成真的。”
[12]( P. 92)这里所说的虽然是艺术欣赏过程中的一种现象,但却强调了艺术的真实性就在于合乎情理所造成的可信性。
此外,亚里斯多德的艺术真实观还体现在艺术模仿对象的客观真实上,他认为,艺术不仅反映现实世界的个别表面现象,而且反映现实世界事物所具有的必然性和普遍性---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
摹仿对象的选择,不仅要注重情节,而且要求“性格”的刻画也应如安排情节一样合乎必然律和可然律; 因此说,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真实观以客观真实的物质世界为前提和基础,以“模仿观”为理论基石,展现了“可信性”的精神内涵。
( 三) 文艺功能思想文艺的社会功能问题历来都是学术界持续讨论的问题,也是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思想的精髓之一。
所谓文艺的社会功能,指的是文艺的社会效应。简而言之,就是对“文艺给我们带来了什么”这一追问的解读。
《诗学》第六章提出: “悲剧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些情感得到净化。”指出了文艺的道德作用和教育作用。第九章谈到诗可以使人认识生活的本质:“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更被严肃的对待; 因为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所谓‘有普遍性的事',指某一种人,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会说的话,会行的事,诗要首先追求这个目的。”第十四章谈到,“人对于摹仿的作品总是感到”.属于美感的范畴,亚里斯多德的“说”指出了文艺的审美作用。亚里斯多德在论音乐时,更明确地指出了文艺的社会功能。他说: “音乐应该学习,并不只是为着某一个目的,而是同时为着几个目的,那就是教育、净化和精神享受,也就是紧张劳动后的安静和休息。”
[10]( P.87 -88)这里的净化,亚里士多德解释说是“心里感到一种轻松舒畅的”.概括地说,亚里斯多德从心理学的角度肯定了文艺能使人们潜藏的情绪得到宣泄,达到一种舒畅、平衡与和谐的状态,这实质上突出了审美活动中文学艺术对接受主体的心灵浸润和人格塑造作用。他提倡通过艺术的影响将受众纳入到社会秩序中去,强调自由的、直接的情感表现与宣泄,使人的心理感官得到愉悦,心灵得到净化,进而使个体意识提到普遍性的伦理层面,创造出真、善、美的人生。可见,亚里斯多德认为文艺具有教育、审美、娱乐的社会功用。
( 四) 文艺创作思想从文艺创作观的视角看,亚里斯多德借用生物学中“有机整体”的概念,从文艺创作( 主要是悲剧) 的六个决定其性质的成分,即情节、性格、言语、思想、戏景和唱段等艺术要素入手,从正面立论、深入探究来确立其文艺创作中的“完整统一观”.所谓完整,在他看来一方面体现为结构的完整,即指事之有头、有身、有尾。
亚里斯多德在《诗学》第六章中提到文艺摹仿现实,创造比生活中更真、更美、更善的人物和故事,必须符合有机整一的要求。作品中所描写的事件、刻划的人物,不仅表面看来是一个整体,而且在它们的内部,也存在着有机、必然的联系,表现出发生、发展和结局的必然趋势,事件的各个部分,人物的前后行动,甚至语言、细节,都应该是艺术整体的有机组成,符合可然律和必然律。而不能是支离破碎、各自游离的历史或现实碎片。此外,还体现在人物形象刻画的典型上,在他看来,文学艺术作品中刻画的人物形象的每一句话、每一桩事、每一个行动,都必须符合他的性格特征,具有典型性。最后,亚里斯多德还指出文艺创作还要有光辉的思想。一出戏只要有光辉的思想,纵使它没有魅力、没有力量、没有技巧,但比起内容贫乏纵然响亮而毫无意义的诗作,更有吸引力和生命力。即使不通过表演,其魅力仍然不失。
如果说上述三点是亚里斯多德关于文艺创作的美学思考,那么具体的创作实践又如何操作呢? 以亚里斯多德论悲剧创作为例,六种决定悲剧创作的成分,在他看来主次分明,其中情节( 事件的组合) 最为重要,居于创作的首位,是灵魂。性格( 摹仿的对象,具有普遍性) 次之,思想( 创作的能力) 第三位,言语( 创作的手段,主要指用词表达) 居于第四,唱段第五,戏景第六。在《诗学》中说: “在作品中平缓松弛、不表现性格和思想的部分,诗人应当在言语上多下功夫,因为在相反的情况下,太华丽的言语会模糊对性格和思想的表达。”[11]( P. 170)又说: “有人以为,只要写一个人的事,情节就会整一,其实不然。在一个人经历的许多,或者说无数的事件中,有的缺乏整一性。同样,一个人可以经历许多行动,但这些并不组成一个完整的行动。”[11]( P. 78)由此,亚里斯多德的文艺创作主张选择( 创造思维) 、取舍和凝练的“完整统一”.
( 五) 文艺传播思想所谓传播,确切地说它是人类通过各种手段进行信息交换、交流的行为和过程,其中包含着语言传播、电子传播、口语交际和书面传播等多种理论形态,也包括人、书籍、报刊、影视、网络等各种传播媒介。亚里斯多德的文艺传播理论,突出地体现在《修辞学》中,罗杰斯的《传播史》就把亚里斯多德的《修辞学》作为传播学的源头之一。《修辞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是语言表达或者说是传播效果的规律,研究创作者如何根据题旨情境,运用各种材料和表现手段来恰当地表达思想和感情,指导人们如何运用和创造各种修辞方法来表现所要传达的内容,以达到预设的良好效果。亚里斯多德修辞理论的本质内容是,“劝说应建立在听众承认的真理上,只有了解听众的心理,才能达到劝说的目的”.显然这种本质与传播是人类通过传播媒介进行信息交流期待发生相应的活动一样,只不过在《修辞学》中,这种活动更具体化仅限于演讲场合,期望发生的就是希望得到听众们的认可和赞同,达到传播与交流的目的。
从传播模式出发,传播的基本结构模式是: 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手段-传播对象-传播效果,如果按照这种结构模式分析,修辞的结构模式也可以表达为修辞主体-内容-传播言词-交际对象-修辞效果,二者的结构模式,大部分相同,甚至整个过程也相同,只是在传播学和修辞学中运用的术语不同而已,并没有改变其本质上的相同点。《修辞学》第二章说到,演讲者要通过准确的用词来表达确切的意思,这里的“用词”应当是传播的手法。
回顾西方传播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其源头指向亚里斯多德的《修辞学》,其内在的原因在于《修辞学》研究了最基本的、最原始的传播形态---面对面的传播。他说,“讲演者应当用合适的词语表现自己的性格,以争取听众的了解和支持”.在他看来,演说成功与否取决于三个要素---演说家、内容与听众。演说者其实就是传播学中的传播者,他对传播者的要求是具备权威性、可信性和可接近性的特点; 内容指的是传播的技巧与逻辑,《修辞学》中主要讲的技巧是“逻辑证明”,通过举例法和三段论来讨论,这些都和我们今天的传播技巧紧密相连; 《修辞学》中关于听众的研究涉及到听众的需要、接受动机和心理倾向的各个方面,这些理论的研究对于传播效果的提升和改进有着重要的意义。可见,亚里斯多德在《修辞学》中确立了“可信性”的三维文艺传播观,其一是传播者应具备值得受众信任的品质; 其二是传播者要用“逻辑的证明”或“科学的手段”向受众“显示”传播内容的“真实性”; 其三是传播者必须与受众有深切的情感交流和共鸣,才能感染受众,才能使受众动情。亚里斯多德的《修辞学》奠定了现代传播学的理论雏形。
( 六) 文艺批评思想亚里斯多德相关文艺批评的论述,集中体现在批评的标准上。他指出文艺批评的政治标准不同于艺术标准,而艺术标准就是文艺作品的情感必须适度,适度可以保持作品的完美。《伦理学》第二卷第六章明确指出,“以适度为标准来衡量它的作品”.并在文中反复使用“适度”二字,可见他对“适度”这种中庸之道的推重与格守。其文艺批评观的核心思想便是“中庸之道”美学观的体现。首先,亚里斯多德肯定了文艺作品应该表现情感,而柏拉图反对艺术作品表达情感,亚里斯多德的“情感论”是对柏拉图“理式论”的否定。其次,亚里斯多德又接受了柏拉图“理性论”中的合理成分,并把它用于文艺批评,他所反对的是柏拉图的 “纯理性”,并非一概反对“理性”,因为理性指导情感乃是人的理智控制的表现,没有理性指导的不利于美感的产生,更不利于情感陶冶功能的实现,只有“适度”的情感表现才是最美的,此为亚里斯多德“中庸之美”伦理道德观念在文艺批评领域的运用。
四、结论
概而言之,我们可以得出如是结论: 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美学思想,是古希腊文学艺术高度繁盛的系统的总结,他首先从唯物主义哲学出发,开创了自然哲学与社会哲学结合的始端,认为现实世界是真实的存在。并通过物理、生物等科学实验证明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都是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创立了艺术源于现实生活,而美是对现实生活“摹仿”( 再现、创造)的学说,赋予了“摹仿”说以严密的逻辑性与科学性。
正是他明确地回答了早期思想家们在文艺美学上留下的两大问题:
其一是文艺与现实的关系问题。他延续柏拉图等人的观点,肯定文艺摹仿现实世界。但又是柏拉图否定现实世界真实性的反叛,明确指出现实世界的真实性,从现实主义的视角提出了“艺术真实观”,有力地否定了柏拉图的“理式说”.在亚里斯多德看来,客观世界是真实的,真实的东西可以摹仿,所以文艺起源于摹仿。但这种摹仿不是简单地机械地位移、照搬,而是要按照事物发展的可然律或必然律来再现和创新,这种再现和创造出的艺术作品,比现实生活更真、更善、更美。
其二是文艺的社会功用,亚里斯多德结合具体艺术实践的心理分析肯定了文艺的认识功能、审美娱乐以及教育功能。就文艺创作,他从具体的艺术体裁出发阐述了文艺创作中的“整体统一观”和“形象典型论”,亚里斯多德的论述已经具备了后来的美学家和文艺理论家所提出的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相统一的艺术典型理论的雏型,后来的贺拉斯、布瓦罗等人的“类型论”,哥德、黑格尔等人的“艺术典型论”都可以在亚里斯多德这里找到“胚芽”.就文艺传播,他从传播者、传播内容以及受众的三维视角提出了“可信性”的传播理念,奠定了文艺传播学的早期形态;就文艺批评,他首先指出文艺批评的两种( 政治与文艺) 形态,并提出文艺评判的标准是“适度”的情感表现。与此同时,他的这些观点与其他着作如《形而上学》第五卷中关于“美的客观基础”的言说,论艺术与科学、形式与材料的关系; 《伦理学》( 第八卷) 探讨艺术创造、艺术家的修养等观点共同构筑起他较为系统的文艺美学理论体系。
尽管亚里斯多德的某些论点明显存在历史的和思想的局限性,如: 探讨各种具体类型的文艺体裁时过分地强调独立性,在对悲剧与诗的起源与发展的论述中,脱离了文学艺术赖以生存的社会文化背景和生成基础; 某些观点如《诗学》中认为只有上层贵族阶级的人才能做悲剧的主角,“现在最完美的悲剧都取材于少数家族的故事”( 第十三章) 等有失偏颇。诚然,亚里斯多德不是圣人,自然不会无所不知,但总还不至于沦落到孤陋寡闻的可悲境地。他研究问题的严密逻辑、多种科学方法的采用,及其提出的许多文艺美学观点不仅具有揭示文艺本质意义的永恒性,而且在揭示艺术实践规律与人类生存的关系方面,更具有前瞻性的启示意义。其文艺理论内核所建构的文艺美学理论体系给后世文艺实践和文艺理论研究带来的权威和推动作用不容置疑。
参考文献:
[1]车尔尼雪夫斯基。 美学论文选[M].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124.
[2]莫·卡冈。 艺术形态学[M]. 北京: 三联书店,1986.127.
[3]《鲁迅研究年刊》创刊号[J]. 35.
[4]亚里斯多德着,罗念生译。 诗学[M].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3 卷) [M].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59.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20 卷) [M].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386.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4 卷) [M].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95.
[8]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文艺[M].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 83.
[9]何乾三。 西方音乐美学史稿[M]. 北京: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95.
[10]朱光潜。 西方美学史( 上卷) [M].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 66.
[11]亚里斯多德着,陈中梅译。 诗学[M]. 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2. 27.
[12]伍蠡甫。 西方文论选( 上卷) [M].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4 -5.
思想品德教育应重视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教学中要做到知识、情感、能力相统一;课堂设计要做到基础性、拓展性、选择性相统一;设计的活动要做到认知、探究、实践相统一。鼓励学生在实践中进行积极探究和体验,挖掘学生学习的潜力,通过道德践行促进思想品德的健康发展。让学生自主感知、领悟和实践,将学生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解决,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目标的设定和方法的选择,例如在云南昆明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时,教师要教育学生搞好民族团结,追求真善美,把爱洒满人间,通过合作学习,学会用自我提高的办法和手段来提升自己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水平。教师通过科学的理论,有原则的教育和德育管理的方法来做学生的思想工作。遵从学生认知的规律,增强学生思想提高的效果,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让学生组织演讲、主题班会、图片展等活动。
2.坚持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影响,应借助各种形式、方法和途径,让人们接受崇高理想和信念。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时候教师要重视要以生活中的材料作情境,引出问题,开展探究活动,然后再学习正文。做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手法创新。教学应准确把握本课程的综合性,以学生在成长中需要处理的主要关系为线索,将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国情等内容进行有机整合和科学设计,避免将这些内容割裂开来,分块进行教学。教师教学要形成让学生自主发展和自主运行的机制,而不是主宰课堂。例如,上课时,要让学生学进去,讲出来,还可以让学生成立测评小组,评定学生的思想品质和平时成绩,评价学生自我发展的成绩等。满足学生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教师可以让学生轮流当思想品德背诵组长或学。实行创新的带领机制和纪律制度,让学生干部规范、稳定地管理学生,提高学生学习思想品德的积极性。让学生和教师一起评价学生,激励学生,鼓励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关心学生中的热点话题和难点问题,开启学生的心智。
在政治观念、思想提升、道德约束、文化熏陶等方面,教师必须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从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中,去开发和利用初中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选取学生关注的话题组织教学,教师要引导学生“自主学、合作学、质疑学、讲出来、教别人”的学习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的参与度。开展案例分析活动,引导学生在社会大背景下思考和规划人生,在联系自身实际、思考人生的过程中关注社会和世界。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坚持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师生互动
要做学习型的教师,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转变自己的教学方式,改变自己的教学行为,落实学生的自主地位。教师要创造性地组织教学内容,并设计合理的教学结构,让学生通过同伴互助的“做、讲、练、教”方式,达到强化所学知识,发展自身素质的目的。教师要注重学习策略和学习方法的指导,要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充分掌握学情的基础上设计生生互动、师生互动的教学活动,根据学习基础,对学生提出不同层次的学习要求,根据课程目标和学情,深加工教材,使老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变得更有实效,更具教育和生活的意义。
4.结束语
个体权利与群体权利的张力
人具有作为人的权利和尊严。人的权利和尊严不可侵犯。临床医学以个体的人(患者)为研究和治疗对象,因此临床医学主要涉及患者本人———作为个体的人的权利。强调尊重(包括:患者的自主性、知情同意、为患者保密、隐私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有利不伤害(包括:“不伤害”这一最低要求和“有利”这一较高要求两个方面);公正(包括医疗资源分配公正、回报公正、程序公正等内容,不仅要求具有形式公正还要求具有实质公正)。公共卫生事业则以群体(包括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患病的群体以及他们的混合体)和社会为其研究和关注的对象,关注群体、社区和整个社会的健康。强调群体和社会权利。从保健、预防和治疗疾病的视角看,两者具有一致性。但是从权利关系看,两者之间又具有显著的差异:临床医学侧重于患者个体权利和尊严,对象一般是患者。公共卫生关注群体的健康权利,对象一般是健康人群。在一些情况下,个体的权利与群体的权利之间会存在矛盾并发生冲突。例如在“非典”期间,为了群体的利益,我们不得不将疑似患者隔离起来,对其个体权利作适当的限制。这显然是对患者权利的侵犯,侵犯的目的是防止病毒在健康人群中的扩散,引起更大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同样是传染性疾病的HIV/AIDS不能采用这种方法,为什么不将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隔离起来呢?也就是说,在什么情况下,这样的行为可以得到人道主义辩护呢?一般情况下,个体的人权与群体权利之间会存在一定的张力。这种张力的平衡需要依靠法律和道德的力量加以规范和制约。个体的人权的实现不能以妨碍(或者损害)他人正当权利和群体正当权利的实现为代价。正是基于这一原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必须将个人的健康情况告知,也正是基于同样的原则,我们要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不能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在明知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的情况下,还要主动去同他人发生或者故意与其他静脉吸毒者共用一个注射针具。同时,要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在就诊时有义务说明自己的健康情况。
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矛盾,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冲突
罗尔斯认为“公平即正义”。但具体怎样实施,却有不同的看法。目前,研究的有关公平和正义的问题涉及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以及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等宏观问题,也涉及临床中的具体的微观问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以及其他一些商业性质的医疗保险,从根本上来看,所要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近两年来热议的“神木医改”模式所解决的也是这个问题。在微观领域,医院在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实施治疗前,一般要告知患者,甚至要求患者签字,以做到知情同意。如果患者因种种原因不具有或者丧失了理性抉择的能力,需要实施知情同意。这是一种形式化的要求或者说是程序公正的重要保障形式。但是在临床上也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因为患者或者患者的家属(或其监护人)由于文化、经济、心理等各种原因,拒绝在治疗方案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从而错失治疗良机,导致患者死亡,引发医疗纠纷。这种情况的出现会使医生非常难过。但是作为医生,他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是要追求一种形式上的公正与正义?还是应该从患者最根本的利益出发,不过分看重所谓知情同意书的签字程序,大胆决断实施预定的治疗方案?但是,如果是患者本人作出拒绝采用医生提出的治疗方案这样的决定呢?例如,由于宗教的原因而拒绝输血、由于基于对于腹中胎儿的爱而拒绝对患有严重遗传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的胎儿实施流产术等,都属于这一类情况。医生能否根据他自己的意愿或者根据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社会的利益,或者所谓孕妇本人的根本利益或其家庭的利益而强行实施流产术/引产术呢?能否在不告知患者本人的情况下,在手术过程中为了挽救患者的生命偷偷地为患者输血呢?在这里,我们遇到了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之间的矛盾,以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或根本利益)之间的冲突。这种利益冲突还可能存在于制药公司、研究机构、作为研究人员的医生以及作为受试者的患者之间,也可能存在于患者与保险公司、雇用单位之间,甚至存在于患者本人与其家属之间。目前医患关系紧张,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利益冲突引起来的。甚至出现了患者家属由于花费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而代替患者选择放弃治疗的情况,这种悲剧的发生就是患者本人与其家属之间利益冲突的例证。利益冲突可能引发非常严重的不良后果,甚至可以直接导致患者死亡。例如上述患者家属由于经济利益冲突而代替患者作出放弃治疗的决定,引发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前些年发生于基因治疗领域中的“Gelsinger事件”[2]也是人们讨论的利益冲突的热点话题之一。
民族性与普世性价值观争论
美国莱斯大学生命伦理学家恩格尔哈特2007年11月在南京国际生命伦理学论坛暨老年生命伦理与科学会议上曾发表了题为《对全球性道德的探求:生命伦理学,文化战争和道德多样性》的讲话,[3]就道德多元主义和后现代道德危机问题提出以下看法:人类对于道德及道德多样性问题,进行了大约2500年的哲学沉思,几乎没有获得支持建立普遍道德规范的可能认识的经验基础,至少对适应于普遍境况的我们是有理由这么说的。作为一个概念问题,如果没有假定的观点作为论据,没有循环论证,或者没有进行一个无穷的后退,关于道德标准化内容的争论看起来不会经过合理、理性的讨论而达到一致。这种状态使得全球道德计划成为一个问题。事实上,与这些思考产生冲突的正是关于正当与非正当行为、好与坏的行为、作为一种普遍固定规范的道德计划本身。因此,他认为关于普遍正当行为的现代性信仰本身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在医疗实践领域,不同文化语境背景下的流产、安乐死、医疗保健的公有和私有资源再分配等都成为争论的话题。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自20世纪中期生命伦理学诞生以来,生命伦理学以它特有的广泛的普适性和超越意识形态的特征,跨越国界,超脱宗教和政治对立,在人类精神家园垦拓了共同的语境,将其发展成根植于日常生活的哲学事业。[4]普遍性与民族性的关系成为生命伦理学乃至整个医学人文科学争论的焦点。一种观点强调医学人文性所具有的民族性和地域性特征,指出了只有民族性才能够国际性;另一种观点强调医学人文的普遍性和国际性,认为医学的人文性本来就不属于某个民族特有,它本身就具有多元化基础上的普遍性。恩格尔哈特看到了“全球生命伦理学共识的瓦解”,同时,他强调生命伦理学应当从不正当的风俗和限制中解放出来,因为这些传统或限制是和普遍道德原则相违背的。也就是说,生命伦理学应该支持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渴望实现的那种普遍道德社会的愿望。同时他认为,生命伦理学不仅仅是国际的,而且是追求对于善、正当和公正的内容丰富的观念。正是由于生命伦理学的这一特征,使它自诞生以来很快就为各种文化和宗教传统以及不同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的国家民族和个人所接受。#p#分页标题#e#
问题研究与体系建构
以生命伦理学为焦点,医学人文学应当以问题研究为中心,还是应当将注意力放在建构理论体系?国内学者对于这个问题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5]生命伦理学是在规范伦理学、权利伦理学以及程序伦理学的框架内发展起来的。生命伦理学不是以建立体系为其目的,而应该将注意力放在中国目前的具体问题上。生命伦理学强调问题研究,强调它的实践性,并非不重视理论思维,恰恰相反,这种理论思维立足于实践,回应实践的需要。因此这种观点认为,生命伦理学不是哲学伦理学或理论伦理学,追求唯一的最纯粹、最完备、最自洽、最连贯的伦理学理论,而是应用或实用伦理学,要解决问题,效用论和道义论是两个最基本最有效的理论。但应用不是理论或原则的推演,在应用中必须考虑情境。在不同情境中某个价值处于突出地位,在另一情境可能就不是了。如临床中的病人、研究中的受试者是脆弱人群,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应当置于首位;但在公共卫生情境下,他们的个人权利和利益虽然也要考虑,但不能置于首位。生命伦理学的工作重点不在构造理论体系,但是,原伦理学、现代生物医学和传统文化对于生命伦理学的影响却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对待。另外一种观点认为,[6]生命伦理学要有自己的理论体系,要在不同的文化圈中形成各自不同的理论框架。因此,怎样使生命伦理学在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各种式样的哲学思潮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便成为研究的课题。第二种学术观点侧重于理论体系的构造,侧重于研究生命伦理学的文化之根,侧重于研究汉语文化语境下的生命伦理学理论特征,强调生命伦理学的后现代文化特征,对于构造生命伦理学理论体系,特别是对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生命伦理学理论体系具有积极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