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12:26:21
序论:在您撰写能源安全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欧盟与亚太、北美一起并列为世界三大能源消费地区,根据2004年和2005年的《BP世界能源统计=》,2003年欧盟15国一次能源消费占世界比例为15.4%;2004年5月欧盟实现第五次扩大后,欧盟25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单一能源市场,2004年欧盟25国一次能源消费占世界比例为16.8%。从1951年《欧洲煤钢一体化条约》和1957年《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签订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奋斗,虽然欧盟各成员国已不同程度地建立了能源生产、运输、分配和科研等一整套体系,特别是核能工业技术和生产居世界领先地位,基本保证了其能源安全供给,但是其能源安全仍受到众多因素的威胁。具体表现为:
(一)能源进口依赖性越来越大。1999~2000年欧盟能源自给率约60%,其中石油、天然气、煤炭这三个最主要的能源资源自给率分别只有15%、60%和65%。近年来,特别是欧盟吸纳中东欧10国后,欧盟的能源自给率下降到50%左右。欧盟能源署认为,如果不采取适当的措施,欧盟能源对外依存度将从现在的50%上升到2020年的70%甚至更多。
(二)环境保护对能源生产的严格限制。自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国际会议后,各国政府、国际机构都已积极行动,支持大会的决议,纷纷制定自己的可持续发展计划,承担自己的国际义务,为建设一个无公害的、清洁的世界而共同奋斗。欧盟承担了自己应尽的义务,于1993年制定了欧盟《可持续发展规划》。经济发展需要能源,能源生产又不能破坏和污染环境。在这种新形势下,欧盟将面临重新调整能源工业结构、加大科研与技术力度、寻求新的能源开发途径的考验。
(三)能源市场加速国际化,竞争日趋激烈。近年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最明显的趋势就是市场国际化增强。其表现不仅在通讯、运输和技术等重要领域,而且也逐步发展到能源市场。1993年欧盟统一市场的开通,1994年东、西欧能源的签定,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皆反映了世界自由贸易和市场经济的深刻变化。面对能源市场的国际化及其激烈竞争的机制,采取什么样的有效对策也是欧盟急待解决的一个难题。
(四)协调机制的挑战。欧盟各成员国的能源机构千差万别,科研与技术开发能力悬殊很大,经济实力穷富不均,因此能源政策也有较大分歧。例如在可再生资源开发问题上,德国和西班牙等国基础较好,而英国却不愿为此投入大笔资金,法国也不想被强制性目标捆住手脚,更愿意充分利用核能。在这种情况下,制定一个能源发展总政策,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机制,指导和协调欧盟能源工业发展确实势在必行。
为了及时制定政策、法规和指令性文件以指导各成员国的能源安全措施,从2000年《欧盟能源供应安全绿皮书》开始,欧盟逐年发表能源政策绿皮书。2006年3月,欧盟委员会对外正式公布了“获得可持续发展,有竞争力和安全能源的欧洲战略”的能源政策绿皮书,为未来的欧盟共同能源政策设立了3个核心目标,即确保欧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欧盟能源产业的竞争力、确保欧盟能源的供应安全。欧盟能源政策绿皮书的连续出台,标志着欧盟对能源安全和整体能源政策的重视。2006年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曾指出,如果欧盟不统一行动,可能会面临能源供应中断的风险。欧盟希望拥有一个中长期的能源政策,这个能源政策具有竞争力,同时又有利于环保;为此,25个成员国的能源政策需要保持一致,有必要实行一个共同的能源战略。总体看来,欧盟的能源安全战略包括两个密切相关的方面:关于能源需求的对内能源战略以及关于能源供给的对外能源战略。
二、欧盟的对内能源战略
(一)完善欧洲能源内部市场和统一内部标准。这是欧盟对内能源战略的核心。在石油供应危机的压力下,欧盟各成员国认识到,寻求高度的石油供应安全,必须保持内部团结,实行统一的内部市场规则和竞争规则。欧盟建立并不断修订有关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的欧盟法律,建立欧洲能源供应观察站,提供欧盟能源供应安全的透明度。欧盟制订统计规则,要求各成员国每月底向欧盟提供储量数据,并就原油储备安全指令,而各成员国则保持控制和使用原油储备的权力。欧盟成员国之间还有“非歧视性储备协议”,可以及时向最急需的地区调拨原油。
自2001年起,欧盟委员会每年出版一份关于天然气和电力的内部市场标准化报告,用于计量欧盟内部市场整合的程度和效率。2003年发生欧洲大规模停电事件后,欧盟开始建立统一的欧洲输电网络,包括统一的欧洲电网标准、调节机制和欧洲能源网络中心,并建立正式的欧洲输电系统运营商小组,增加输电系统运营商之间的协作。推动互相连接。2006年底,欧盟启动“电力”和“天然气”二号指令,完成对电力和天然气内部市场竞争机制的研究与规划。
(二)开发替代能源及利用可再生能源。欧盟强调开发自己有竞争力的多样化的能源,其目标是到2030年将能源对外依存度保持在70%,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达到12%,同时力争达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环保标准。目前,核能为欧盟提供的电力超过1/3。
发展再生能源是欧盟能源政策的一个中心目标。2006年欧盟能源政策绿皮书强调应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可再生能源和其他低碳能源和载体,特别是替代运输燃料。再生能源包括风能、水能、太阳能和生物能。再生能源不仅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而且还可以增加能源供应的可持续性,改善能源供应的安全状况,减少欧盟能源的对外依存度。欧盟利用强大的科技能力开发风力、光热、地热发电和现代化生物质能技术装备的制造能力,目前欧盟绿色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市场容量约占全球市场的35%左右,其中的风力、光热、地热发电等超过总量的45%。2007年1月欧盟委员会公布新能源政策提案,提出到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消耗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提高到20%,并使之成为一个具有约束力的目标。
(三)强化管理措施。提高能效。欧盟为实现能源安全战略而采取的管理措施不计其数,像发展清洁能源,开发再生能源,启动前沿性研究,制定能源安全标准,这些措施都必须是政府行为。为了长远的能源安全战略,欧盟在推动再生能源及诸如太阳能、地热能和风能的开发上,进行了大量的投资。除了投资以外,欧盟还实行奖励措施,启动公共和私营的合作项目,设立了31种奖项,奖励了700多个项目、127项合作。欧洲理事会曾拨款4.8亿欧元,用于欧洲原子能框架计划,并考察如何更好地保障欧盟内部核能的高度安全以及核裂变、核废料处理等技术性问题。2003年欧盟还启动了“欧洲智能能源”项目,支持欧盟各项能源政策的落实,比如在建筑和工业领域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促进新的可再生能源与当地环境和能源系统的整合,支持交通能源的多样化,促进生物燃油的使用,以及支持发展中国家再生能源的开发和能源效率的提高。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对这些措施作出承诺。有很多管理措施是强制性的。在此方面欧盟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节约能源20%。提高能效,包括建筑能效,利用金融手段和机制,鼓励投资,加强交通节能,在欧洲范围内启动“白色证书”系统,提供更多的能源性能信息,制定最低标准。
三、欧盟对外能源战略
欧盟对外能源的战略目标,是在世界上寻找价格最稳定、运输最便宜、供应量稳定增长的能源,同时尽量使能源进口来源多元化。目前,欧盟进口石油中大约40%来自中东海湾地区,而48%的进口石油和96%的进口天然气则来自前苏联地区和北非。伊拉克战争以来,随着中东局势的持续不稳定,很自然地,欧盟在要求重新审视对中东石油的依赖的同时,将发展与临近能源出口国(俄罗斯及中亚五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视为其能源外交的重心。欧盟负责外交与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索拉纳说得很直白,“问题并非能源与政治是否挂钩,而是如何挂钩”。
俄罗斯是欧盟天然气出口第一大国和石油出口第二大国。欧俄能源对话始于2000年10月,双方通过对话确定了一系列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建立北欧天然气管道,在莫斯科建立能源技术中心等。2001年10月,欧俄首脑会议探讨了欧俄之间电网同步联接的可能性。2004年1月,俄罗斯与扩大后的欧盟之间又启动了核材料贸易谈判,并就完善海上石油运输安全标准开展合作。俄乌在2008年年初的天然气纠纷,暴露出欧盟能源供应途径单一的隐患,使欧盟确保成员国的能源供应安全成为首要议题。对此,2006年能源绿皮书建议成立“欧洲能源供应观察机构”来监控欧洲的能源市场,并强调:俄罗斯是欧盟重要的能源供应国,与俄罗斯建立更加紧密的双边关系被定义为“一个巨大的飞跃”;其中首要是建立欧盟和俄罗斯的能源条款,同时争取能与俄罗斯达成能源特许条款和运输条约。
中亚环里海地区也是欧盟建造跨国能源大市场的战略重心之一。中亚被称为“冷战时代封存下来的宝贵财富”。据能源专家估计,即使不把里海的石油储量计算在内,中亚也是仅次于中东和西伯利亚的世界第三石油储存区,是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最大能源库之一。预计到2010年和2020年,中亚原油的净出口能力分别可达4340~5450万吨及7580~7810万吨。欧盟把该地区看作是欧洲安全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欧盟的各种研究报告和文件中都多次提到“中部欧亚”(CentralEurasia)这个概念,在欧盟能源安全的远景战略规划中,环里海5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及乌兹别克斯坦)、南高加索地区(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及伊朗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从欧盟的能源安全战略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面临日益严峻的能源短缺问题,欧盟的能源危机意识非常强烈,对能源的管理措施和法令日益系统化;第二,欧盟对内非常重视能源市场的整合,重视发展能源工业、新能源和节能技术,采取“开发与节能并重”的思路;第三,欧盟对外关注对降低能源对外依存度,尤其致力于实现能源进口来源多元化。
欧盟与亚太、北美一起并列为世界三大能源消费地区,根据2004年和2005年的《BP世界能源统计=》,2003年欧盟15国一次能源消费占世界比例为15.4%;2004年5月欧盟实现第五次扩大后,欧盟25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单一能源市场,2004年欧盟25国一次能源消费占世界比例为16.8%。从1951年《欧洲煤钢一体化条约》和1957年《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签订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奋斗,虽然欧盟各成员国已不同程度地建立了能源生产、运输、分配和科研等一整套体系,特别是核能工业技术和生产居世界领先地位,基本保证了其能源安全供给,但是其能源安全仍受到众多因素的威胁。具体表现为:
(一)能源进口依赖性越来越大。1999~2000年欧盟能源自给率约60%,其中石油、天然气、煤炭这三个最主要的能源资源自给率分别只有15%、60%和65%。近年来,特别是欧盟吸纳中东欧10国后,欧盟的能源自给率下降到50%左右。欧盟能源署认为,如果不采取适当的措施,欧盟能源对外依存度将从现在的50%上升到2020年的70%甚至更多。
(二)环境保护对能源生产的严格限制。自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国际会议后,各国政府、国际机构都已积极行动,支持大会的决议,纷纷制定自己的可持续发展计划,承担自己的国际义务,为建设一个无公害的、清洁的世界而共同奋斗。欧盟承担了自己应尽的义务,于1993年制定了欧盟《可持续发展规划》。经济发展需要能源,能源生产又不能破坏和污染环境。在这种新形势下,欧盟将面临重新调整能源工业结构、加大科研与技术力度、寻求新的能源开发途径的考验。
(三)能源市场加速国际化,竞争日趋激烈。近年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最明显的趋势就是市场国际化增强。其表现不仅在通讯、运输和技术等重要领域,而且也逐步发展到能源市场。1993年欧盟统一市场的开通,1994年东、西欧能源的签定,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皆反映了世界自由贸易和市场经济的深刻变化。面对能源市场的国际化及其激烈竞争的机制,采取什么样的有效对策也是欧盟急待解决的一个难题。
(四)协调机制的挑战。欧盟各成员国的能源机构千差万别,科研与技术开发能力悬殊很大,经济实力穷富不均,因此能源政策也有较大分歧。例如在可再生资源开发问题上,德国和西班牙等国基础较好,而英国却不愿为此投入大笔资金,法国也不想被强制性目标捆住手脚,更愿意充分利用核能。在这种情况下,制定一个能源发展总政策,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机制,指导和协调欧盟能源工业发展确实势在必行。
为了及时制定政策、法规和指令性文件以指导各成员国的能源安全措施,从2000年《欧盟能源供应安全绿皮书》开始,欧盟逐年发表能源政策绿皮书。2006年3月,欧盟委员会对外正式公布了“获得可持续发展,有竞争力和安全能源的欧洲战略”的能源政策绿皮书,为未来的欧盟共同能源政策设立了3个核心目标,即确保欧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欧盟能源产业的竞争力、确保欧盟能源的供应安全。欧盟能源政策绿皮书的连续出台,标志着欧盟对能源安全和整体能源政策的重视。2006年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曾指出,如果欧盟不统一行动,可能会面临能源供应中断的风险。欧盟希望拥有一个中长期的能源政策,这个能源政策具有竞争力,同时又有利于环保;为此,25个成员国的能源政策需要保持一致,有必要实行一个共同的能源战略。总体看来,欧盟的能源安全战略包括两个密切相关的方面:关于能源需求的对内能源战略以及关于能源供给的对外能源战略。
二、欧盟的对内能源战略
(一)完善欧洲能源内部市场和统一内部标准。这是欧盟对内能源战略的核心。在石油供应危机的压力下,欧盟各成员国认识到,寻求高度的石油供应安全,必须保持内部团结,实行统一的内部市场规则和竞争规则。欧盟建立并不断修订有关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的欧盟法律,建立欧洲能源供应观察站,提供欧盟能源供应安全的透明度。欧盟制订统计规则,要求各成员国每月底向欧盟提供储量数据,并就原油储备安全指令,而各成员国则保持控制和使用原油储备的权力。欧盟成员国之间还有“非歧视性储备协议”,可以及时向最急需的地区调拨原油。
自2001年起,欧盟委员会每年出版一份关于天然气和电力的内部市场标准化报告,用于计量欧盟内部市场整合的程度和效率。2003年发生欧洲大规模停电事件后,欧盟开始建立统一的欧洲输电网络,包括统一的欧洲电网标准、调节机制和欧洲能源网络中心,并建立正式的欧洲输电系统运营商小组,增加输电系统运营商之间的协作。推动互相连接。2006年底,欧盟启动“电力”和“天然气”二号指令,完成对电力和天然气内部市场竞争机制的研究与规划。
(二)开发替代能源及利用可再生能源。欧盟强调开发自己有竞争力的多样化的能源,其目标是到2030年将能源对外依存度保持在70%,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达到12%,同时力争达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环保标准。目前,核能为欧盟提供的电力超过1/3。
发展再生能源是欧盟能源政策的一个中心目标。2006年欧盟能源政策绿皮书强调应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可再生能源和其他低碳能源和载体,特别是替代运输燃料。再生能源包括风能、水能、太阳能和生物能。再生能源不仅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而且还可以增加能源供应的可持续性,改善能源供应的安全状况,减少欧盟能源的对外依存度。欧盟利用强大的科技能力开发风力、光热、地热发电和现代化生物质能技术装备的制造能力,目前欧盟绿色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市场容量约占全球市场的35%左右,其中的风力、光热、地热发电等超过总量的45%。2007年1月欧盟委员会公布新能源政策提案,提出到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消耗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提高到20%,并使之成为一个具有约束力的目标。
(三)强化管理措施。提高能效。欧盟为实现能源安全战略而采取的管理措施不计其数,像发展清洁能源,开发再生能源,启动前沿性研究,制定能源安全标准,这些措施都必须是政府行为。为了长远的能源安全战略,欧盟在推动再生能源及诸如太阳能、地热能和风能的开发上,进行了大量的投资。除了投资以外,欧盟还实行奖励措施,启动公共和私营的合作项目,设立了31种奖项,奖励了700多个项目、127项合作。欧洲理事会曾拨款4.8亿欧元,用于欧洲原子能框架计划,并考察如何更好地保障欧盟内部核能的高度安全以及核裂变、核废料处理等技术性问题。2003年欧盟还启动了“欧洲智能能源”项目,支持欧盟各项能源政策的落实,比如在建筑和工业领域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促进新的可再生能源与当地环境和能源系统的整合,支持交通能源的多样化,促进生物燃油的使用,以及支持发展中国家再生能源的开发和能源效率的提高。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对这些措施作出承诺。有很多管理措施是强制性的。在此方面欧盟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节约能源20%。提高能效,包括建筑能效,利用金融手段和机制,鼓励投资,加强交通节能,在欧洲范围内启动“白色证书”系统,提供更多的能源性能信息,制定最低标准。
三、欧盟对外能源战略
欧盟对外能源的战略目标,是在世界上寻找价格最稳定、运输最便宜、供应量稳定增长的能源,同时尽量使能源进口来源多元化。目前,欧盟进口石油中大约40%来自中东海湾地区,而48%的进口石油和96%的进口天然气则来自前苏联地区和北非。伊拉克战争以来,随着中东局势的持续不稳定,很自然地,欧盟在要求重新审视对中东石油的依赖的同时,将发展与临近能源出口国(俄罗斯及中亚五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视为其能源外交的重心。欧盟负责外交与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索拉纳说得很直白,“问题并非能源与政治是否挂钩,而是如何挂钩”。
俄罗斯是欧盟天然气出口第一大国和石油出口第二大国。欧俄能源对话始于2000年10月,双方通过对话确定了一系列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建立北欧天然气管道,在莫斯科建立能源技术中心等。2001年10月,欧俄首脑会议探讨了欧俄之间电网同步联接的可能性。2004年1月,俄罗斯与扩大后的欧盟之间又启动了核材料贸易谈判,并就完善海上石油运输安全标准开展合作。俄乌在2008年年初的天然气纠纷,暴露出欧盟能源供应途径单一的隐患,使欧盟确保成员国的能源供应安全成为首要议题。对此,2006年能源绿皮书建议成立“欧洲能源供应观察机构”来监控欧洲的能源市场,并强调:俄罗斯是欧盟重要的能源供应国,与俄罗斯建立更加紧密的双边关系被定义为“一个巨大的飞跃”;其中首要是建立欧盟和俄罗斯的能源条款,同时争取能与俄罗斯达成能源特许条款和运输条约。
中亚环里海地区也是欧盟建造跨国能源大市场的战略重心之一。中亚被称为“冷战时代封存下来的宝贵财富”。据能源专家估计,即使不把里海的石油储量计算在内,中亚也是仅次于中东和西伯利亚的世界第三石油储存区,是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最大能源库之一。预计到2010年和2020年,中亚原油的净出口能力分别可达4340~5450万吨及7580~7810万吨。欧盟把该地区看作是欧洲安全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欧盟的各种研究报告和文件中都多次提到“中部欧亚”(CentralEurasia)这个概念,在欧盟能源安全的远景战略规划中,环里海5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及乌兹别克斯坦)、南高加索地区(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及伊朗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从欧盟的能源安全战略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面临日益严峻的能源短缺问题,欧盟的能源危机意识非常强烈,对能源的管理措施和法令日益系统化;第二,欧盟对内非常重视能源市场的整合,重视发展能源工业、新能源和节能技术,采取“开发与节能并重”的思路;第三,欧盟对外关注对降低能源对外依存度,尤其致力于实现能源进口来源多元化。
关键词:能源安全汇率人民币
近年来,人民币面临着巨大的升值压力。在现阶段,人民币是否应该升值,不仅取决于外汇市场的货币供求关系,更取决于对我国的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及这一阶段上所暴露出来的经济矛盾。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经济发展,特别是近20多年来的经济改革,我国已进入工业化的重化工时期,对资源和能源的需求日益增加,能源安全的形势非常严峻。显然,在这背景下,果断提高人民币的币值,对于缓解能源安全问题,促进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币升值压力的成因
人民币升值压力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治因素又有经济因素,既有国内因素,又有国外因素,仅从经济方面来分析,主要原因如下:
(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为人民币走强奠定了经济基础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整体实力不断提高。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为89404亿元,按当年汇率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美元。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跃上10万亿元的新台阶,达到102398亿元。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182321亿元,按当年汇率计算,折合2.25万亿美元。从经济增长速度看,近10年来,我国GDP增长率均不低于7%,2003-2005年,GDP增长率均高于9%。我国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和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决定了未来人民币汇率将保持稳定和升值趋势。
(二)我国拥有巨额的外汇储备且持续大幅度增涨
我国自1994年起外汇储备余额呈上升趋势,尤其是自2000年以来快速攀升,至2001年就超过2000亿美元,2003年年底达到4033亿美元。2005年底,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8189亿美元,比上年劲增2090亿美元。外汇储备大量增长的原因是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顺差”(我国在经常项目中鼓励出口,在资本项目中鼓励引入投资),尤其是经常项目顺差的持续性增长。比如,2005年我国出口7620亿美元,增长28.4%,进口6601亿美元,增长17.6%,经常项目顺差超过1000亿美元。进入2006年以来,由于贸易顺差和外资流入增长的继续推动,外汇储备进一步增长,至2006年2月底攀升至8536亿美元,与日本同期8501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额相比,高出大约35亿美元,我国首次超过日本而成为世界上拥有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显然,国内市场外汇供给增加,如果中央银行不进行干预以保持汇率稳定,将会给人民币造成很大升值压力。
(三)美元的持续贬值与西方大国的政治压力
导致美元贬值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美国巨额的“双赤字”所导致的国际金融市场投资者对美元贬值的预期,二是美国政府对弱势美元某种程度上的放任态度。2002年美国经济增长连续下降,美元开始贬值。截至2004年底,经过贸易比重加权的美元累计贬值10%-20%,但是,这尚不足以将美元调整到可维持的经常项目赤字水平,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认为美元的贸易加权汇率还需要再贬值10%-20%,才能够将经常项目赤字/GDP比率调整到可持续的水平上。由于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欧元、日元、加元相对美元已经分别升值了43%、25%和19%,进一步升值的空间很小,出于欧洲、日本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和双边政治关系的考虑,美国以及欧日等国均要求人民币升值来缓解国内经济状况,其真实动机都是希望我国承担世界经济调整的沉重成本。
人民币升值的成本分析
一般而言,人民币升值可能面临的成本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可能减少外部需求和出口,并影响到实现短期的经济增长目标;可能增加国外直接投资成本,不利于吸引新的外商直接投资;可能造成结构性调整所带来的短期失业问题;可能会引发投机资本对人民币汇率的冲击等。但是,如果紧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有些成本即使发生,其影响也十分有限,有些成本的发生与否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首先,我国出口弹性小于1,决定出口数量与金额呈反方向运动而不是同方向运动,因此人民币升值不会减少出口金额。贸易顺差增加。据计算我国中长期出口产品价格需求弹性为-0.857932,绝对值小于1,表明人民币每升值1%,假设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同比例提高出口数量就会减少0.857932,但是由于出口价格提高的幅度超过了出口数量减少的幅度,出口金额反而提高。
其次,我国外贸结构的特殊性即加工贸易的发展,使进口与出口之间呈同方向运动而不是反方向运动,因此汇率升值不会扩大贸易逆差。加工贸易“大出大进两头在外”的特点使我国进口呈刚性,出口增加的同时进口也在增加,进口对出口的弹性为0.8182,即我国进口一个单位商品时其中就有82%用于出口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我国加工贸易进口占总进口40%。再考虑到外商机械设备进口和一般贸易中原材料和投资品进口,这个比例还有很大的上升余地。
再次,从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外商到中国投资主要受到两个因素吸引,一是廉价劳动力,二是潜在市场。中国劳动力成本在出口产品的成本中不到10%,而发达国家在40%左右。中国过亿的过剩人口,作为流动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农民工,无法变成固定的城市人口并且组织工会,无法形成像发达国家那样的劳动垄断,在自由市场体制下作为弱势群体长期难以改变。工资的提高要依靠工会的组织协调和生产率的提高,人民币升值对工资不会有大的影响。
最后,从国内就业分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02年《贸易与发展报告》的计算,在17个重要样本国内,中国的单位劳动工资最低,样本国工资分别是中国工资的2.5-4708倍不等,即使考虑到单位劳动力的生产效率,17个样本国家当中也有10个国家高于中国的成本。因此,即使汇率升值,如果幅度不是非常大,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依然具有比较优势,失业压力也不会很大。
我国能源安全的严峻形势
2005年,我国人均GDP达13943.6元,按当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折合约1719美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2.4:47.3:40.3,表明我国经历了轻工业的高速发展之后,已经进入工业化的重化工时期。重化工时期的典型特点是对资源和能源的大量消耗,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22.2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9.5%,能源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当前,讨论人民币升值问题,只有结合能源安全的形势,将人民币升值问题放在能源安全中进行审视,才能制定正确的政策方案。
现阶段我国的能源安全问题表现在多个方面,其主要矛盾集中体现在石油安全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石油消费量从1990年的1.15亿吨增加到2005年的2.9亿吨,年均增长6.7%,己成为继美国之后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石油消费需求还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据预测,2010年为3.3亿吨左右,2020年将达4亿吨,2030年将达5亿吨,年均石油消费量增长超过5.4%,将超过日本成为继美国之后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
从国内能源供应情况看,由于受资源等条件限制,国内原油产量从1990年的1.38亿吨增加到2005年的1.8亿吨左右,年增长率不到2%,预计2010年的石油产量也大致为1.75亿吨左右,未来15年到20年内我国石油产量将保持比较缓慢的增长速度。面临供求缺口,在国内能源生产不能满足能源需求的情况下,能源进口的数量将大幅度增加。2005年我国进口原油1.1亿吨,同比增长34.8%,对外依存度从6.4%上升到43%。预计在2010年和2020年,中国石油缺口将分别为1.55-1.57亿吨和2.4-2.95亿吨,中国石油对海外资源的依存度分别为46.3%-52.3%和55.8%-62.1%。
在我国能源进口不断增加、中国经济发展对外资源依存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近年来国际油价的大幅度上升直接增加了能源进口的成本,使本来严峻的能源安全形势更加雪上加霜。受国际经济、政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2004年来,国际油价不断持续攀升,2004年初,国际原油价格约每桶30美元,2005年底上升到每桶约60美元。2006年来国际油价延续升势,2006年4月国际原油期货价格则突破每桶70美元大关。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国际石油市场价格一旦发生波动,中国必将受到严重打击。国际石油市场价格的上浮,将使我国为进口石油每年不得不多付出数十亿乃至上百亿美元的资金,这必然影响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不利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
在我国工业化及其进程中的能源安全的背景下,人民币币值的变化反映了人民币购买力的高低,它直接关系到我国能源进口的成本,也从更深层次上关系到我国工业化的成本。因此,讨论人民币升值问题,进行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应该结合我国能源安全的形势,只有这样,才能降低我国能源进口的成本,促进中国的工业化进程。
人民币升值可考虑的政策选择
在能源安全战略下考虑汇率问题,应该是在当前资源大量进口时期人民币果断升值,提高人民币的购买力,降低能源进口的成本,加快中国工业化进程的速度。
人民币升值可考虑的政策选择是:改变人民币定值基础与一篮子货币挂钩的政策把人民币名义汇率与实际有效汇率并轨,靠近均衡汇率,这意味着人民币对美元一次性升值15%;继续与美元挂钩,先升值10%,再扩大浮动到3%-5%,估计人民币会连续升值2-3年大约20%-30%,然后稳定下来,这种办法对企业冲击小,小幅度升值期间会强化升值预期,我们将承担这一风险。2005年7月21日,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就实行了第二种方法,但人民币汇率水平一次性升值仅为2%。
总之,在我国能源安全的背景下,人民币升值显得非常迫切。在大量进口技术和资源时期果断升值,降低进口价格,控制奢侈品进口,集中外汇进口能源资源和高新技术,对于已处于重化工时期的我国经济来说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2006
2.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5
3.魏巍贤.人民币升值的宏观经济影响评价[D].经济研究,2006
1.1安全文化建设是提高境外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手段
探求安全事故的成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安全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经统计表明,其中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占据了事故总量的绝大部分,某些行业可能达到了80%左右,那么如何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这一问题,从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人的不安全行为来自人的思想和行为,归根结底是安全素质的体现,而安全文化是文化的一种,在人员安全素质的提高上正好可以发挥文化的影响力、激励力、约束力和导向力,在依靠现有技术、管理和制度手段等常规方法还难以控制或消灭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必须从安全氛围和文化熏陶的角度展开对人员安全管理的更新和改造,以弥补常规方法的不足,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安全生产。
1.2安全文化建设是建设“本质安全型”境外能源投资企业的主要措施
人是安全生产效益的创造者,是操作设备的劳动者,是制度的执行者,是本质安全“人、物、制度、环境”四要素中的最核心的要素,因此通过安全文化的建设,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系统中各种要素有机融合起来,实现思想无懈怠、制度无缺陷、设备无隐患、系统无死角、安全零事故,是境外能源投资企业建设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必由之路。
1.3安全文化建设是“走出去”战略顺利实施的基本保障
“走出去”战略是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长远发展、促进与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而境外能源投资企业便肩负着国家“走出去”战略执行的义务,那么境外能源投资企业怎样才能平稳、顺利地“走出去”,关系到安全的两个层面:一是安全地“走出去”;二是让安全“走出去”。
1)所谓安全地“走出去”,是指境外能源投资企业要保证所承担项目的人员安全、资金安全、财产安全、设备安全、设施安全等,概括起来也就是人、财、物的安全,这是“走出去”战略的最基础的层面,只有保证了人、财、物的安全,才能保证境外能源投资企业平稳、顺利地“走出去”。试想,如果某一境外能源投资企业连自己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都无法保证的情况下,怎能在境外立足,更别说实现“走出去”战略了。
2)让安全“走出去”,则是指,国内在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在安全管理方面也做出了经验,产生了较多较好的安全管理标准、安全技术规程,为了推广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同时加强我国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决策权,特别是境外工程企业,有能力、有义务,在输出资本的同时,积极推广安全管理标准、技术规程,推行安全经验。
2境外能源投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点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应当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单从安全文化方面来说,我们可以采用“纵横结合”的方法,先了解安全文化建设的形态与层次机构的内涵和联系,横向结构体系包含观念文化、管理与法制文化、行为文化和物态文化;纵向结构体系包含安全文化的形态、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体系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模式和方法。
2.1正确的安全观是安全观念文化建设的基础
安全观,即是对安全的作用、地位、价值等总的看法,虽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位对安全的作用、地位和价值的看法总是表现的千差万别,但安全观总有一个趋向性,那就是“安全第一”,即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看作是至关重要的大事,看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第一要义。对境外能源投资企业来说,把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局势、地区动荡,把安全工作看作是企业“走出去”的必要前提,只有建立了“安全第一”的安全观,才能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才能做好企业的安全工作,确保企业的平稳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
2.2明确的安全责任是安全管理文化建设的保障
境外能源投资企业都比较重视安全,也会经常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来时刻提醒自己,但对“责”在哪里,“责”与“责”的区别是什么确无从答起,实际工作中就会引起职责不清,相互推诿,使安全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安全事故就会不断发生,这不是一个具有良好安全管理文化的境外能源投资企业所应有的局面。因此境外能源投资企业应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责任,建立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安全责任制,并确保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分工合理。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以及项目所在国安全管理要求,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安全事故就会减少。
2.3遵章守纪是安全行为文化的良好表现
在我们重视安全的同时,也经常听到和看到一个个不安全的消息,在我们身边也时常有不安全的事故出现,追根究底,不难发现,很多事故的根源在于违章违纪,在于没有很好地落实规章制度,这一点可以从安全理论上加以证明。安全管理学认为:导致安全事故的原因不外乎人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主要、直接的原因,这其中的主要表现就是不遵章守纪,可见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2.4本质安全的构建是安全物态文化的全面提升
本工程位于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西南约16km处,属于新疆九大风区之一的哈密三塘胡~淖毛湖风区。风电场距离伊吾县约82km,距离哈密市距离约234km,风电场海拔高度在530~625m之间,本工程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50MW,拟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电机组。
2工程选址和总体布置
风电场场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条件,风能资源应丰富,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场地通道进出必须安全,同时应交通便利,以便当风场遭遇事故时外部力量能及时进入事故现场,满足运输要求。场址的选择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区域周围没有工矿企业、居民点。风电场总平面布置应充分考虑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的需求,建(构)筑物可多层布置,场区应划分功能区,建(构)筑物的外形宜规整,场地应有完整、有效的雨水排水系统,电气设备布置应适应风力发电场生产的要求,符合防触电、防火、防爆、防潮、防腐、防冻等有关要求。风电场工程规模应与工程等级相匹配,风电场工程等级应根据装机容量和变电站电压等级分为四级,如表1所示。风力发电机组在风电厂内的布置,应根据场地的地形、地貌及场内已有设施的位置综合考虑,尽量紧凑规划整齐,有一定的规律,风机基础及架空线铁塔基础应充分考虑工程地质条件不利因素,进行相应的抗震设防,尽可能防止发生风机塔架及架空线路铁塔坍塌事故、人民生命财产受损等事故。本风电场规模等级为Ⅲ级、中型,风电场采用WTG2-1500机组,根据场区的风资源状况、地形状况等因素,风力发电机组采用行距和同行中风机间距为4D×10D的排布方案。
3风电能源工程安全管理
(1)现场安全管理。项目的施工、安装、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工程施工前,施工安装单位应根据有关标准、规程、法规编制施工方案,按施工方案严格执行,施工单位按图施工,遇有变更,应由设计、施工安装及生产单位三方商定。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防火、工业卫生等有关规定,施工现场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以保证施工期场地排水需要,以免污染环境。基坑施工时应根据详细的地质勘察资料,对不同的地质情况进行放坡处理,对于风机基础深基坑,在基坑上口周围1m处布设1.2m高的安全防护网,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地质较差的土质边坡,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设施,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确保施工安全。风电机开始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安装现场道路应平整、通畅,各种机械设备在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尽量减少误操作以防止机械伤害的发生,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灵敏有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相关培训,责任落实到位。
(2)建(构)筑物基础。基础土石方开挖采用推土机或反铲挖掘机分层剥离,尽量避免地基土方扰动,基坑底部留30cm保护层,采用人工开挖,基坑开挖以钢筋混凝土结构尺寸每边各加宽1.0m,为防止脱落土石滑下影响施工,开挖按1∶0.5放坡,风机基础混凝土强度C35,开挖出底面后经人工清理验收完成后,再浇筑厚度100mm的C15混凝土垫层,混凝土一次浇筑完成,不允许有施工接缝。混凝土施工中应用测量仪器经常测量,以保证基础埋筒的上法兰平整度为±2mm的精确要求,施工结束后混凝土表面必须遮盖养护。
(3)机电设备过电压保护。35kV开关站不设避雷针,电气设备均屋内布置,建筑物屋顶设置避雷带,风力发电机组配备有防雷电保护装置。在开关站的35kV母线上装设一组金属氧化锌避雷器对雷电侵入波和其他过电压进行保护,每一台箱变高、低压侧均装设一组金属氧化锌避雷器,主变中性点装设金属氧化锌避雷器一只,与中性点隔离开关和放电间隙配合使用。
(4)防火、防爆和消防措施。工程防火采用综合消防技术措施,消防系统从防火、监测、报警、控制、疏散、灭火、事故通风、救生等方面进行整体设计。变压器及压力油罐等设泄压装置,布置上将泄压面避开运行巡视工作的部位,以防止在设备故障保护装置失灵,通过泄压装置释放内部压力时,伤害工作人员。设备的选型和采购时,要求压力容器的设计与制造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运行过程中要按要求定期检验。通风设备和通风管等均接地,移动式油处理设备在工作位置应设临时接地点,防静电接地装置与工程中的电气接地装置共用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场区外独立设置的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在直击雷保护范围内,其建筑物或设备上严禁设避雷针,而用独立避雷针保护,并采取防止感应雷和防静电的技术措施。
(5)运输、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合理布置施工道路和大型设备吊装工位,根据地质条件建议采取人工预压、夯实处理等措施,防止施工道路路基或设备吊装工位地基塌陷,严禁运输车辆超载,大型设备吊装应有专人负责监护。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等票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施工车辆、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起重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十不吊”,起重设备在使用前应对其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吊运中午时走吊运通道,不明重量、埋在地下的不明物料不得起吊,禁止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风里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大风、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导致信号不明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吊装应编制专项吊装施工方案,根据现场实地考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安技措施,保证作业安全,施工前,将吊装方案向操作人员技术交底。
(6)施工用电安全。施工期间用电应符合施工用电的一般规定,施工用电的布设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局的有关规定,不得任意接线,施工用电设施竣工后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设立施工用电管理机构,落实到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严谨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建立相应的施工用电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4结语
关键词脱粒机;原理;安全使用技术
脱粒机的种类和形式很多,按其适应作物的情况可分为通用脱粒机和专用脱粒机;按作物的喂入方法可分为全喂入式和半喂入式;按其结构及完成工作的情况可分为简易式、半复式和复式3种方式。简易式的脱粒机结构简单,仅有脱粒装置,只能将谷粒脱下,不能进行分离和清选。半复式脱粒机结构比较复杂,除具有脱粒装置外,还有简单的分离装置和清选装置,可进行初步的分离和清选。复式脱粒机除具有完善的脱粒、分离、清选装置,除脱粒和分离外,还能进行多项清选,将谷粒进行分级。
1脱粒机的工作原理
脱粒机一般由喂入装置、脱粒装置、分离装置、清选装置、输送装置和机架等组成。脱粒时,谷物由人工铺放到喂入台上,经喂入台送入脱粒装置,由滚筒脱粒。脱粒后的长茎秆从出草口被抛出。谷粒及杂余混合物从凹板的空隙落下,轻杂余被风扇产生的风力吹出机外,粮食落入出粮口后流出[1]。设计有2级滚筒的机型,谷物经第1级滚筒脱粒后进入第2级滚筒,进行第2次脱粒,提高了脱粒净度,与普通机相比具有较高的脱净度。具有风扇和清选筛2种清选装置的机型,在风力清选的基础上,部分不能被风力吹出的轻杂物经清选筛清选后送出机外,加强了清选效果,清选出的粮食较为干净,清洁率明显优于普通机型。设计有逐稿器的脱粒机脱粒时,脱粒后的长茎秆经过逐稿器时被逐稿器不断抖动,使夹带在其中的籽粒被分离出来落入清选装置中,减少了籽粒的夹带损失。
STY-480型的脱粒机的清选工作则由扬场机来完成,脱粒时,由螺旋式推运器将籽粒和轻杂余运入扬场机,由扬场机以较大惯性向空中斜线抛出,籽粒由于质量大被抛出较远,而其他轻余被抛出较近,清选工作立即完成。
2脱粒机的安全使用技术
2.1使用前准备
一是安全检查。拧紧松动的螺母,如皮带轮、机架、紧固螺丝、滚筒间隙调整螺母,滚筒纹杆或钉齿紧固螺母等,以防发生机械或人身伤亡事故。检查滚筒、皮带轮、轴承座等部件有无裂缝、断开或其他损坏情况。二是试运转。首先在各运转部门加注油,装好传动皮带,先用人力带动脱粒机转动,查看有无卡滞、碰撞和其他异常现象,若有应及时排除。然后接上动力,进行空运转试验,正常后即可试脱,若无问题,就可转入正式使用[2]。三是脱粒机作业场地要选平坦开阔的地方,并注意自然风向,出草和麦糠出口尽量与自然风向一致,以利于草和麦糠的顺利推出。当用于手扶拖拉机作动力配套时,应注意排气管的方向,不要面向出草和麦糠出口,也不要朝下安装以免引起火灾。四是操作人员衣着要紧凑,女同志要将发辫包起,防止衣服或头发卷入滚筒或传动皮带造成意外人身伤亡事故。严禁儿童在机器周围玩耍。
2.2脱粒机的调整
脱粒机的调整,尽可能做到脱粒与清选干净、破碎率低、损失小。调整时,要兼顾滚筒转速、滚筒间隙和风量大小三者关系以取得最佳效果。一是滚筒转速的调整。不同作物对脱粒机滚筒转速的要求有所不同,如脱小麦的滚筒转速一般要求在1000r/min左右。当用电动机作动力时,转速一般是固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要选用合适的电动机皮带轮,使滚筒转速达到额定值即可匹配。有些脱粒机在出厂时厂家配备有电机皮带轮,但也有不配备的,自制时可依照下列公式计算皮带轮直径:电机皮带轮的直径×电机转速=滚筒皮带轮的直径×滚筒转速。当用手扶拖拉机作动力时,由于转速的调节范围较大,因此与脱粒机配套比较灵活。这时脱粒机的转速通过手扶拖拉机的油门控制。根据经验,脱粒机的滚筒转速高,脱净率高,破碎率高;转速低,脱净率低,破碎率低[3]。二是滚筒间隙的调整。滚筒间隙指滚筒和与凹版之间的间隙,一般在1~5cm。间隙大,脱净率低,破碎率低;间隙小,脱净率高,破碎率高。滚筒间隙根据作物的品种和干湿情况进行调整,易脱作物和作物含水率低时适当调大,不易脱粒作物和作物含水率高时可适当调小。三是风量调整。风量大时,清选出的粮食较为干净,但易造成籽粒夹带损失。风量小时,清选效果稍差,但籽粒夹带损失减少。调整时要兼顾上述两方面,尽量做到损失少、清洗干净[4]。
2.3使用过程注意事项
一是用电动机作动力时,应注意电机的功率和转速要与脱粒机匹配,接线要牢固可靠,不用破损电线,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或因电线短路而引起火灾。电源开关不应远离脱粒场地,以便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迅速切断电源。二是脱粒过程中要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工具或其他物件触及机器运动部分而造成意外事故。三是不能超负荷。首先是机器不超负荷,不可让脱粒机超负荷工作。不论是用电动机还是柴油机作动力,工作时均不能超负荷。其次是人员不超负荷,连续作业时间不可长,麦收脱粒时,往往需日夜奋战,但是一般工作5~6h后,要停机,并对脱粒机及其动力机进行安全检查,使人得到休息,使机械得到保养,否则极易发生事故。四是秸秆喂入要均匀、适量、正确保安全。在脱粒机脱粒时,应注意均匀喂入,喂入量适当,不可将秸秆一起喂入,否则容易损坏机件和伤害人体。人的手臂绝不能伸进喂料口,以防被高速旋转的纹杆打伤,甚至打断手臂。
2.4脱粒机的保养
作业前应该将脱粒机各运转部位,清理机器内外部的泥土、麦糠、杂物等,保证脱粒机在较好的技术状态下工作。脱粒机及其动力机的移动与安装,均需由熟练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不允许随意移动和安装脱粒机。移动电动脱粒机时,必须先关掉电源,绝缘电线不可在地面拖拉,以防磨破绝缘层,造成漏电伤人。柴油机的停机和启动,均应由专业人员检查安全后再操作。每季作业结束后将机器内外部清理干净,将传动皮带置于放松位置或另外保存,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在各部位加注油。
参考文献
[1]王显仁,李耀明.脱粒原理与脱粒过程的研究现状与趋势[J].农机化研究,2010(1):218-221.
[2]于影,李大伟.脱粒机的检查调整及正确使用[J].养殖技术顾问,2009(5):148.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相关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管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下列情形:
(一)开办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务或者附设相应功能;
(二)开办提供公众舆论表达渠道或者具有发动社会公众从事特定活动能力的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规定自行开展安全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一)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信息服务上线,或者信息服务增设相关功能的;
(二)使用新技术新应用,使信息服务的功能属性、技术实现方式、基础资源配置等发生重大变更,导致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用户规模显著增加,导致信息服务的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发生违法有害信息传播扩散,表明已有安全措施难以有效防控网络安全风险的;
(五)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书面通知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可以自行实施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实施。
第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安全评估,应当对信息服务和新技术新应用的合法性,落实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措施的有效性,防控安全风险的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重点评估下列内容:
(一)确定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负责人、信息审核人员或者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情况;
(二)用户真实身份核验以及注册信息留存措施;
(三)对用户的账号、操作时间、操作类型、网络源地址和目标地址、网络源端口、客户端硬件特征等日志信息,以及用户信息记录的留存措施;
(四)对用户账号和通讯群组名称、昵称、简介、备注、标识,信息、转发、评论和通讯群组等服务功能中违法有害信息的防范处置和有关记录保存措施;
(五)个人信息保护以及防范违法有害信息传播扩散、社会动员功能失控风险的技术措施;
(六)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投诉和举报的情况;
(七)建立为网信部门依法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监督管理职责提供技术、数据支持和协助的工作机制的情况;
(八)建立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查处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数据支持和协助的工作机制的情况。
第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安全评估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直至消除相关安全隐患。
经过安全评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应当形成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功能、服务范围、软硬件设施、部署位置等基本情况和相关证照获取情况;
(二)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及风险防控效果;
(三)安全评估结论;
(四)其他应当说明的相关情况。
第七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安全评估报告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
具有本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上线或者功能增设前提交安全评估报告;具有本规定第三条第三、四、五项情形的,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安全评估报告。
第八条 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安全评估报告进行书面审查。
发现安全评估报告内容、项目缺失,或者安全评估方法明显不当的,应当责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限期重新评估。
发现安全评估报告内容不清的,可以责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补充说明。
第九条 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根据对安全评估报告的书面审查情况,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现场检查。
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现场检查原则上应当联合实施,不得干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正常的业务活动。
第十条 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
第十一条 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现场检查,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 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监测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理,督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义务。
发现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按本规定开展安全评估的,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按本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第十三条 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发现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拒不按照本规定开展安全评估的,应当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向公众提示该互联网信息服务存在安全风险,并依照各自职责对该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工作,公安机关的安全评估工作情况定期通报网信部门。
第十五条 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