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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本身并无扩大或合拢“知识沟”的倾向,但由于众多外在因素的影响,其快速、高效、便捷的媒介优势将传统大众媒介影响下业已形成的“知识沟”数倍放大。首先,经济水平的差异造成网络接触率各不相同;其次,网络在受众的阅读、语言、专业技术操作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次,受众摄取的信息也与自身的知识结构相吻合。而且,网络作为一个多元化社区,信源、信宿分散,很难具备合拢“知识沟”的能力。
【关键词】网络传播;知识沟;扩散
所谓的“知识沟”(Knowledge-gap)(有的文章也称为“信息沟”)就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系统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群体或个人之间所形成的知识差距。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传统大众媒介的发展使信息流的迅速增长成为可能,但这并未使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如预期般地等同受益。相反,一些研究者指出:“信息流的增长往往产生负效果,即在某些群体知识的增长远远超过其他群体;‘信息沟’将会出现并扩大一个社会群体与另一个社会群体之间在某一特定问题上的知识距离。”①最早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个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的是美国传播学者蒂奇纳(Tichenor)、多诺霍(Donohue)和奥利恩(Olien),他们指出,“当一个社会体系中的信息流量增长时,那些受过较好教育,具有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人们比教育较少、地位较低的人们更好地吸收信息。这样,信息增长导致了‘知识沟’的扩大而不是缩斜。②
网络的出现曾使传统大众传播时代长期处于信息匮乏,信息接受不均,形成严重知识差距的人们充满了憧憬:传播技术的改进将会缩减传播成本与费用,节省资源,实现信息与知识的均化;传播速度的加快与信息流量的增大使受众面临着一个更易接受与丰富的界面,从而提高个人的知识与信息总量;国外一些学者甚至勾画出“网络大学”、“虚拟教育”、“知识超文档”、“模拟系统”、“自动学徒系统”等设想,并称之为“没有围墙的学校”。
然而,令人遣憾的是,现实并未如人们想象的那般理想。也许在某些特定知识方面,网络确实缩小了人们的知识差距;但从知识总量来看,不得不悲哀地承认网络以其快速、高效、便捷的媒介优势进一步加剧了传统大众媒介下业已形成的知识分布的不均衡。
进入网络的经济和文化壁垒
当一种新的传播技术产生并试图普及时,面临最严峻也是最现实的问题就是经济水平的制约。报业如此,广播如此,电视如此,网络更不会例外。信息与知识传播的民主与自由常常只是针对那些能挣脱经济束缚的进入者而言。这样,在媒介可进入者与不可进入者之间便形成了和媒介接触程度及几率的差距,这种差距不可避免地导致“知识沟”的形成。显然,与传统大众媒介相比,网络所面临的经济壁垒要坚固厚实得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使网络成为有经济能力者享有的特权。据了解,目前网络的普及率仅约为1%,现实的社会经济状况成为网络普及的瓶颈:70%以上的农村人口造成了中国大量文盲、半文盲的存在,他们甚至不知电脑为何物;东西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地区性网络接触程度的差异;即使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由于上网费用仍较高,用户也不得不考虑其有限的经济支付能力。正如美国旧金山一位咨询专家所言:“我们很难想象不花很高代价就能普遍访问计算机服务。对于计算机行业的人来说,每月支付17美元的服务费不算一回事,但对于收入较低的人来说,可能成为负担。”据2002年1月《第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显示,在中国,网络用户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北京、上海等地,分别为10.4%、9.8%、9.2%,而在经济落后的、青海、宁夏等地分布极少,分别为0.1%、0.2%、0.3%。③特别是在某些贫困山区,教育经费的投入量与实际需要还有相当一段差距,计算机普及难以提上教学日程。因而,这种媒介分布率与接触度的强烈反差,引起知识、信息接近程度的差别,从而形成地区间的“知识沟”扩散。
除去上网费用,地区性经济差别因素之外,额外服务费用的支付对于一般用户而言也是一个难以攻破的经济壁垒。随着技术革新的日益发展,新的网络技术和基础设施的价值将逐渐为受众所接受。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建立在这些基础设施上的软件内容、服务成本使人望而却步,某些网站在接纳新用户时以高昂的进入费用作为条件,从而设置了又一道经济关卡。为此,美国传播学者马克·利维如此悲叹:“我常常为传播与技术正日益冷酷无情地把世界隔离成两个营垒而深感忧虑。一座营垒由那些受到良好教育而且极具经济实力的信息贵族把持据守,他们是计算机系统的经营者,控制着传播工具与条件。另一座营垒则属于传播圈的‘下层阶级’,这里成员文化水平有限,他们在巨大的传播机器的摆布下过着物质与精神双重贫困的生活。”④
从文化水平和教育程度的角度来看,网络传播中“知识沟”扩散的趋势也在所难免。前文已述,中国农村仍存在大量的文盲半文盲,高等教育的普及率仍相当低,而网络作为一种新技术,较之于传统大众媒介,在使用与操作方面,对用户的要求更高,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1)阅读能力。网络虽然具备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如文字、声音、画面、图像、音乐等,但总的说来,文字是基础,其他手段是辅助,很难想象一个大字不识的人仅从画面中能领悟出某些东西,更何况文字往往又是搜索网站、资料的必然途径。2)语言能力。网络90%的信息使用的是英语,虽然在中国,英语被作为一个重点科目加以普及,然而由于教学方式的不到位和学习目的偏差等多种因素,到底有多少人能通畅流利、毫不费力地阅读英文网站并获取信息还得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即使一部分大学生在进入英文网站时也会显得手足无措,更何况尚未接触过英语的人不计其数。3)专业技术操作能力。简单地打开机器,阅读新闻,收发邮件,这是每一个接触过网络的人都能轻而易举做到的事,然而如何高效、快速、准确地从网上获取特定资料就不会显得那么轻松,势必要求使用者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和对网络的充分认识。同时,文化水平高的人一般接受新技术也较快,且他们有一种主动获取知识的欲望和积极性;而文化水平低者囿于自身能力所限,无法充分利用或有效利用网络来获取资源。然而,文化水平的高低与网络使用有效与否并不是一个全然正比的关系,实证经验告诉我们,由于年龄、学习状况等原因,最善于使用网络的是高中、大专与本科生,而具有博士学历的用户仅为0.4%。⑤在这里,知识的专业化成为知识总量增长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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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者的错识与迷途
正如一位传播学者所说:网络可以提供平等机会和民主传播,但仅限于那些可进入者。那是否意味着所有的进入者在相同的硬件设备、社会条件下获取同质同量的信息与知识呢?当然不是。这里的平等、民主仅是指可能性意义上的平等、民主,而不是必然的平等、民主。也就是说,即使在进入者中,由于对网络不同的态度、观念及使用方式同样会形成知识与信息摄取的不均衡,这时,“知识沟”就会产生或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散。
众所周知,传统大众媒介具有信息供应、娱乐休闲、文化教育、舆论监督等多项功能,但网络的出现将媒介功能的形式多样性发挥到极致,并扩展出许多新内容。这种功能选择空间的扩大为用户接触媒介的兴趣、动机的多样化创造了条件,用户的注意力不再局限于知识的学习或信息的获取,而是被分散到其他诸如时尚流行、娱乐等更具吸引力的功能上去。据了解,在中国相当一部分拥有电脑的家庭,其主要用途不是用来帮助学习,获取信息或处理文件,而是用来玩电脑游戏和看影碟。台湾学者在网络个案研究中发现大学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网虫”,他们连续20个小时在线而乐此不疲,然而并非在阅读或查询资料,而是昼夜不分地玩游戏或网上聊天。与此对照,那些非“网虫”的学生则主要通过信息检索系统和万维网来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料。不仅如此,研究还发现这种在线时间的过度和网络使用方式的后果是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学习。⑥于是一条横亘在“网虫”与“非网虫”,“非理性者”与“理性者”之间的“知识沟”便形成了。前者非但未能获取有效的知识或信息,而且放弃了通过其他途径或媒介获得信息以缩邪知识沟”的机会。而能正确使用网络并充分发挥其功能的正是那部分理性而有节制的人。
信息需求的差别与网络的反合拢力
网络的出现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传播的无远弗届、信息畅通、受传同步,信息量正以指数函数速度急剧增加。然而信息的极度膨胀并不预示着知识、信息的均衡分布,受众的信息接受能力是有限的,而且其信息需求的层次也与自身的知识结构相吻合,文化水平高者摄取的信息知识含量相对较高,而文化水平低者则易于为娱乐性、刺激性信息所吸引。据统计,美国著名的史密斯学会陈列馆的网址7周才接待可怜的190次访问,而《花花公子》网站一周就接收470次访问。而在力图合拢“知识沟”而做出种种尝试后,美国传播学界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对合拢“沟”,一种同一、有限且受到广泛信任的消息来源更有潜力。⑦显然,网络不具有同一和有限的消息来源,每个受者也可以是传者,在这里,受传分界已不再那么清晰、明朗,信源多元化使得网络缺少促使“知识沟”合拢的明确意识和强有力的推动力量;网络也不是一种受到广泛信任的消息来源。网上信息的准确度、可信度较差是其劣根性,更多不负责任的信息的传播对受众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网络的受众是孤立、分散且个性迥异,兴趣有别的个体,他们往往只凭某一共同的话题而偶然相遇,并没有共同的社会基础,如同一个临时集结的队伍。在这个话题之后,他们便自行散开,毫无关系。蒂奇纳认为:在多元化社区里,由于存在各色各样的信源,因而,“知识沟”有扩大的趋向;在同质性的社区里,人们的信息渠道虽不正式但相同,因此“知识沟”扩大的可能性较校⑧而网络正是这样一个具有“知识沟”反合拢力的多元化社区。
综上所述,在目前社会条件下,网络传播加剧“知识沟”扩散的事实是无庸置疑的,而且由于网络传播环境的多变,发生条件的复杂,影响因素的多样,因而整个社会形成的不仅是一条“沟”,而是几条,乃至几十条更为繁复的“沟”。因此,“知识沟”的“扩散”既是指程度、纵深的加深,也是指数量、广度的增大。
注释:
①[英]丹尼斯·麦克尔[瑞典]斯文·温德尔:《大众传播模式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95页。
②同①第95-96页。
③/develst/cnnic2002-1/4,shtml
④马克·利维:《新闻传播:走向网络空间的时代》《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1月
⑤同①
⑥Chenchou,Mingchunhsiao:《Internetaddition,usage,gratificationandpleasureexperience:theTaiwancollegestudent''''scases》Computer&Education35(2000)65-80
在世纪之交,全球互联产业遭遇第一次挫折。但我国上网媒体却迎来了大发展。人民日报网络版亮相“两会”,在对北约飞机轰炸我驻南使馆报道中,传播力和影响力初现。1999年有关部门连续出台多份文件和发展纲要,促进和规范网络新闻发展。同时,我国互联网整体水平大幅提高。2000年我国国际线路总容量是上年度的近8倍;网民人数达2.5倍。网民也不再满足于报纸图文内容的简单线上“迁徙”。纸媒新闻网站开始自己采写和新闻,利用超链接和评论等方式延展新闻信息;《电脑报》等专业报刊还创办天极网等垂直类新闻网站,开启了网站“窄众”传播的发展之路;为满足网民情绪释放和观点表达的需求,纸媒网站还开辟BBS、SNS、博客、微博等各类产品,为普通网民提供表达空间,搭建起政府与民众沟通平台,不再局限于传统新闻业务;纸媒还积极利用第三方渠道拓展传播力和影响力,仅以“微博”平台为例,纸媒在媒体类法人账号人气榜和影响力榜位居前列的大有人在。业务的拓展必然带来经营模式的变化。2000年,北京和上海的媒体打破形态区隔,分别合作创建了千龙网和东方网;人民日报网络版正式更名为人民网;中青在线试行公司化运作……为纸媒网站日后完成转企改制,乃至整体上市奠定了基础。在Web2.0阶段,纸媒新闻网站受政策、技术与社会三方合力作用,在内容上有了自己独特的信息产品和服务,在应用形态上更加强调互动和社交产品的引进和开发,在经营体制上,其市场化程度已领先所属的纸媒,并反作用于母媒体,提高了纸媒的市场意识与竞争能力。
二、寻求未来,移动互联网上的新探索
纸媒堪称最早的“移动”媒介,也最早与手机等电子移动设备结缘。2004年,我国妇女报推出了我国第一份手机报。随后,一些报纸不仅对外发行手机报,还利用手机彩信功能与读者进行简单的互动。2009年,3G牌照发放和苹果iPhone手机引入,成为我国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标志。纸媒又一次迅速站上潮头。iPhone手机落地我国的当月,《南方周末》便在苹果应用商店里推出了新闻客户端,到2013年,全国近2000家报纸中,共有278家报纸开发了移动新闻客户端。影响力较大的报纸和杂志中,开发独立新闻客户端的比例更是高达98%。纸媒还充分利用第三方移动平台,人民日报、参考消息在搜狐新闻客户端的订阅量超过千万,数倍于其报纸发行量。除了在“纸”外寻觅生机,纸媒也尝试在“纸”上找出路。2012年5月,京华时报推出云报纸,用户用移动端扫描报纸新闻区域的隐形二维码,可以欣赏到“跳”出纸面的其他多媒体内容。2013年7月,人民日报利用二维码、图像识别等技术进行传播形态创新,把报纸内容延伸到了移动网络空间。移动浪潮让纸媒深刻体会到互联网的玩法变了。国内外案例都说明想要享受到移动互联网的红利,远不是一“移”了之那么简单。在采纳新技术的同时,生产方式和结构也要随之调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进一步渗透,纸媒母体和网站之间的互动与融合进一步加强。人民日报和人民网都设立了报网互动部门,开办培训班,推进媒体融合。2013年挂牌的上海报业集团,成立伊始便着力整合内部资源,推出了“上海观察”“澎湃新闻”客户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也将各类数字化产品整合,统一交给奥一网打理。在Web3.0阶段,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蔓延和演化,纸媒变革风起云涌,但无论国外还是国内,纸媒都没有形成可供模仿的完全成功案例。因此,纸媒的移动互联网发展之路尚在摸索之中。
三、尚在路上,为下一个20年上下求索
[关键词]网络传播;知沟;社会经济地位;互联网接入与使用;数字鸿沟
前言:网络时代的“数字鸿沟”
当前,正当人们还沉浸在数字化传播所带来的种种神话中时,“数字鸿沟”(DigitalDivide又译“数字区隔”等)的严峻现实却已摆在我们面前。“数字鸿沟问题是在全球数字化进程中,不同国家、地区、行业、企业、人群之间由于对信息、网络技术应用程度的不同以及创新能力的差别造成的‘信息落差’、‘知识分隔’和‘贫富分化’问题。”⑴数字鸿沟是一种无法避免的“积累沟”,它是国家、地区、群体之间业已存在的社会发展差距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数字鸿沟表现在4个方面,简称“数字鸿沟ABCD”。A(access)指互联网接入与使用渠道。互联网不仅需要信息基础设施,而且对终端用户来说,互联网接入价格由硬件/软件、提供接入费用及电话服务费三者组成,因此,社会经济差异是产生数字鸿沟的一大主导因素;B(basicskills)指数字化时代需要掌握的“信息智能”。群体间信息智能的差异往往造成互联网利用能力方面的鸿沟;C(content)指网上内容。在四通八达的网络世界里,谁主导着多媒体、多语言的信息内容和网络信息产品,这些内容与产品又以哪些群体的利益、爱好为取向,最终决定了这些群体与其他群体之间的鸿沟;D(desire)指个人上网的动机、兴趣。不同的“使用与满足”类型,决定了互联网用户在获取信息和利用信息方面的鸿沟。
上述ABCD所带来的种种信息落差、知识分隔和贫富分化,是互联网发展必须应对的难题。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数字鸿沟的存在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着国家、社会、群体发展的方方面面。在此背景下,网络的使用者与非使用者之间的区隔已成为社会分层的新维度,它对传统的社会结构正形成势不可挡的冲击;与此同时,网络传播的效果研究更是传播学界一个无法忽略的课题。鉴于此,传播理论中原有的“知沟假设”(knowledgegaphypothesis)所关涉的传播过程中由社会分层形成的知识差异现象,理应成为数字鸿沟时代传播学研究的题中之议。
“知沟”理论假设的文献回顾
1970年,美国学者蒂奇纳等人提出了“知沟假设”,其实质是对大众媒介普及时代信息流通的均衡性、公众在知识获取方面的平等性提出了质疑。该假设认为:“随着大众传媒向社会传播的信息日益增长,社会经济地位高的人将比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以更快的速度获取信息,因此,这两类人之间的知沟将呈扩大而非缩小之势。”⑵假设以群体的社会经济地位(SES)作为考察媒介效果的变量(主要以受访者接受正规教育的程度作为SES的有效指标),尤其关注公共事务⑶、科技新闻等与公共决策、社会发展有直接关联的媒介内容能否为不同社会阶层所平等获取。他们认为印刷媒介的中产阶级价值取向加剧了传播中的“知沟”现象。
“知沟”假设被置于“社会变迁”(socialchange)的理论框架中,认为社会变迁以公共事务和科技知识的积累为基础,其进程表现为公众对某些观念或科技的不断接受——也就是社会学理论中的“积累变化模式”(accumulativechangemodel)。由于社会结构的次系统(如各社会群体)之间价值观、行为模式的差异,某些次系统能较快适应变革,而另一些次系统反应较为迟钝,甚至一开始有所抵触,因此导致在接受变革能力和速度方面的“鸿沟”(gap)。在这一理论框架中,“知沟”假设揭示了大众传播的负面功能,即:随着社会信息流量的增加,高SES群体获取媒介知识的能力和速度较快,从而与低SES群体之间可能出现两极分化的趋势,以此推论大众传媒加剧了社会不平等,对社会变迁具有深远的影响。
知沟研究的分析单元是不同社会地位群体的知识差异,其分析的层次主要是宏观的社会结构——社会系统(社会或国家)或次系统(如社区),他们对“知沟”的解释更多地涉及社会结构与整个社会秩序的冲突及维系的问题。1977年,艾特玛和克莱两位学者在个人层次上对该假设作了重大修正,认为个体获取信息的动机及信息对个体的功用差异,是造成“知沟”的另一重要原因。他们提议,从个体行为者的情境需求和动机角度解释“知沟”现象,从而在微观层次上开启了“知沟”研究的另一片天地。⑷
传统的“知沟”理论主要还是针对传统媒体。由于互联网具有与传统媒体不同的传播特性,加上网络时代整个媒介构成的变化,因此,我们在考察互联网对“知沟”的影响之际,原先研究的一些变量需要作适度的改变。
网民的社会结构分析
“知沟”假设着眼于社会结构,观察不同社会经济地位(SES)群体在大众传播过程中的知识差异,因此,其分析框架和社会意义也在社会结构及其制约性(社会结构的不平等状况、社会变迁、社会冲突等)中得以展示。这一视野,同样是我们考察网络时代“知沟”问题的着眼点。
数字鸿沟主要把全体社会成员区隔为网络使用者与非使用者两大类别,因此,在网络传播的“知沟”研究中,首先应关注这两部分人之间是否存在“知沟”现象。但是,以网民与非网民这两种身份进行社会分层,是否能反映传统“知沟”研究中的社会结构特征?传统研究主要以接受正规教育程度作为SES的有效指标,这与网民、非网民的划分是否契合?
我们首先根据CNNIC历年的统计资料,对我国(指大陆,下同)网民的人口和社会特征作一个基本描述。在社会学领域,个人的教育程度、收入水平和职业声望,是衡量一个人的社会经济地位(SES)的最重要指标⑸,我们先从这3个方面观察中国网民的社会结构特征。
1)教育程度。如表1所示,2001年以前,将近85%的互联网用户接受过大专、本科以上教育。2001年的两次调查,出现了新情况,高中(中专)学历的新用户有显著的增加。尽管如此,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即所谓受过高等教育的网民,仍占网民总数的60%以上。如果以高中文化程度为界线,就可以涵盖90%以上的网民。由于互联网的使用需要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网络使用知识和一定的英语水平,因此,高中文化程度这一界限似乎很难突破。正如有专家指出的:“互联网的发展受到复杂的相互影响的驱动,这些相互影响可以被恰当地称为后工业化。也许,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教育。”⑹
2)行业结构。表2、表3显示,中国互联网用户除在校学生外,其他的主流群体主要分布在科研教育、信息产业、企业和商界、国家机关,这与网民的职业结构中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分列前二位的状况基本一致。近几年,在校学生用户比例发展最为迅速(2000年7月的统计可从“其他”一栏推断),从1997年到2001年7月增长近一成。需要注意的是,具有高中学历的人口中,很大一部分可能是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本科生,这与表1显示的近年来这一部分网民增长速度较快的趋向是一致的。
表1中国互联网用户的受教育程度结构(%)(1998-2001)
中专以下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
1998年7月6.934.249.67.51.8
中专以下大专、本科
1999年1月1177102
高中(中专)以下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
1999年7月212274892
2000年1月313324561
2000年7月2.512.832.845.94.91
2001年1月6.4423.4528.9738.821.910.41
2001年7月8.728.826.733.61.80.4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表2中国互联网用户的行业结构(%)(1997.10-2000.7)
行业类别1997.11998.71999.11999.72000.12000.7
科研教育26.11912.614.911.412.6
学生13.613.916.419.321
机关9.410.38.111.610.712.2
媒体文艺体育11.84.52.33.65
社会服务3.33.13.634.64.5
计算机行业1518.817.414.912.913.6
邮电通信6.78.68.77.452.8
金融保险54.865.36.25
厂矿企业11.111.311.918.620.417.2
农业0.20.30.6
其他8.88.410.82.51.926.4
合计1001001001009899.9
资料来源:邱泽奇:《中国社会数码区隔》()
表3中国互联网用户职业结构(%)――2002年1月、2001年7月(括号内)
国家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9.75(8.8)24.84(20.6)
办事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
13.43(18.6)11.43(12.0)
农林牧副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0.76(1.2)5.31(4.9)
军人学生
1.03(1.2)20.92(23.0)
无业人员其他
5.33(5.7)7.2(4.0)
资料来源: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3)经济收入。一般说来,互联网的接入除了一定的技术要求外,还需要以经济条件作为保障,所以个人的收入也是一项重要的考察指标。但从CNNIC的数据却很难看出这一点,2001年1月和7月的两次统计都显示: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包括无收入)的网民占总体的三分之一;月收入在501—1500元的中低收入人群约占42%。这就意味着,目前中国网民的大部分(73—74%)属于中低收入甚至是无收入人群。可以确定的是,其中超过20%的无收入网民是在校学生;但对于另一半左右的中低收入用户,只能从另一项(用户上网的地点)统计数据进行推测,由于有43—45%的用户主要在单位上网,所以在中国大陆,工作环境中是否拥有上网设施可能比个人收入更能决定一个人能否进入网民的行列。
但经济条件对互联网接入和普及的决定作用仍不容忽视,以上的统计仅针对只占总人口2%左右的网民,如果从整体看,它更多地体现在中国当前地区性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上。从收入看,在中国这样一个基尼系数(测量收入不均的一个常用指标,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58⑺)已超过国际警戒线的国家,地区间、城乡间、不同的阶层和行业间的人均收入存在着严重的不均衡现象,基数庞大的低收入阶层(人口中“下等阶层和边缘化群体占83%”⑻)可能因纯粹的购买硬件及上网费用问题被拒于网络空间之外。而且,教育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如上海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15岁以上人口中“文盲/半文盲”的比例占8.68%;而甘肃这样的西部贫困地区则高达25.64%。根据2001年1月CNNIC数据,我们作了一下简单的统计,上海的互联网用户占其总人口约12%,而甘肃省的网民占全省人口不到1%。可见,区域性经济发展水平是造成地区性数字鸿沟的重要因素。
以上对网民社会经济地位的分析印证了“创新扩散”理论有关新技术的采用与人的社会经济状况的关系分析。“创新扩散”理论认为,就人的社会经济状况而言,新技术的早期采用者往往有以下特点:(1)受正规教育时间比晚期采用者长;(2)求知欲较强;(3)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包括收入、生活水平、财富拥有量、阶级归属等;(4)进取心较强,更不安于现状;(5)在一个社会系统中,其所属单位通常也较晚采用者更大,更有实力,这使得早期采用者通常对前途更有憧憬、更有信心。⑼因此,收入、教育程度与职业(包括职业前景与职业环境)这3项代表人的社会经济地位的指标是决定是否采纳新技术的主要因素。
还有两项人口统计学因素也不容忽视。一是年龄结构。2001年前,21—35岁网民稳占80%左右(2000年分类法改为18—35岁),2001年以后出现了新趋势——18岁以下的网民数量大幅度增加,在2000年7月到2001年1月这半年间增加了十几倍之多。18岁以下青少年网民数量的激增和他们的网络接触与使用习惯及特征,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现象。另一是性别。女性网民在2000年前只占百分之十几,但2000年后增长速度加快,据最新一次CNNIC的统计数据,目前中国女性网民已占总数的38.7%,性别方面的数字鸿沟正在趋于缩小。
至此,我们得出以下结论:中国网民群体具有下述社会结构特征:年龄在18—35岁左右、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职业声望或正在接受高等教育,以男性为多数。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网民与非网民的划分,仍反映了传统社会结构分析所显示的等级差别,目前社会结构中的不平等状况确实反映在网络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区隔中,绝大多数低收入、低文化程度及从事低声望职业的人群成为漏“网”的边缘人群。社会经济地位是划定网民与非网民身份界线的主导因素,似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在网络传播的“知沟”假设研究中,以网民与非网民代替原来的SES二分法,依然能反映原先假设的初衷——社会结构的不平等可能造成传播中的知识差异现象。
但是,上述网民的人口与社会特征也说明,在网络使用与否的“知沟”测量中,原先代表SES的3项指标中的任何一项都无法准确描述目前中国网民的社会结构特征,即使是教育程度也只能作为互联网接入与使用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因此,传统的研究方法、即主要以受教育程度作为SES的指标已不合适。网民与非网民的划分标准,是一个由人口和社会特征构成的较为复杂的综合指数。
实际上,问题远不是设定一个新的统计指标那么简单。网民与非网民阶层的出现,甚至对传统的社会分层方法造成了冲击。“社会分层是一种根据获得有价值物的的方式来决定人们在社会位置中的群体等级或类属的一种持久模式。”⑽社会分层反映的是社会群体间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关系。就此,已有社会学家提出:在工业化发展早期韦伯提出的社会结构分析的3个维度,即权力、地位和声望,“已经不能穷尽互联网络引入以后的社会结构分析,进而无法替代‘是否使用互联网络’的区隔。在使用互联网络的社会中,社会学家必须考虑互联网络对社会的影响,是否使用互联网已经成为了超越传统社会结构分层标准的新维度”。⑾这确实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在信息就是财富的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知识)资源与经济资源具有极强的可转化性,而且信息(知识)作为社会权力的象征,在信息化时代尤为如此。互联网的出现是否导致各种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及利益重组,这将对整个社会结构调整和变化产生影响。网络传播中“知沟”现象研究的现实意义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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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与非网民之间的“知沟”研究
本文主要以最近有关上海青年和市民的两项调查研究成果(杨鹏等,2000;张国良等,2000)为依据,考察网民与非网民之间的“知沟”现象。
按照传统的“知沟”理论假设,高SES群体在传播活动中获取信息的速度与数量,皆高于低SES群体,那么从理论上看,根据上述对网民SES的分析,这一部分群体的媒介知识获取能力本身就处于较高水平,问题的关键是,互联网是否使他们“如虎添翼”,进一步拉开了与其他群体间的距离。
网民无疑比非网民多了一种信息渠道,但由于受时间和生理条件的限制,人的日常信息消费能力是有一定局限与边界的。也就是说,个体接触与使用媒介的总时数不可能有太大的改变,发生变化的是媒介接触习惯(包括时间分配)、信息寻求模式等。中国和美国一些调查均发现,互联网的问世,使得受众对媒介接触的时间分配正发生着剧烈的转型,越来越多的网民减少了对传统媒介的接触而转向了互联网。就上海青年上网后的媒介接触情况而言,收看电视时间明显减少及有所减少的占42.4%;阅读报纸时间减少的占25.2%;收听广播时间减少的占35%;阅读杂志时间减少的占30.6%。⑿这种从传统媒介向网络空间的转型,是否意味着获取媒介知识的模式、速度、数量方面也都出现了明显的变化?
一、从网民上网寻求信息的目的看。上海青年上网的基本动机是学习和获取信息(共占59.7%),其中24.1%的被访青年上网目的是“了解新知识、新见解”,为上网动机中比例最高;此外,“查询各种有用资料”(14.4%)、“了解更多的时事新闻”(11.2%)、“获得传统媒体之外的其他各类信息”(10.0%)等,也是被访青年的主要上网目的。⒂但信息寻求的目的能说明的问题有限,因为坚持接触传统媒体的受众也可能以学习和获取信息为主。
二、网络在信息内容供应方面与传统媒体的差别。目前中国的网上新闻基本处于对传统媒介的整合状态,原始性新闻只是“玩球”,而且数量很少。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网络的使用与否对“知沟”毫无影响?情况可能未必如此。上海青年调查表明,有10.0%的网民认为,网络的优点是“可以获得传统媒体没有的信息和服务”;另有14.4%的网民则认为,网络的优点在于“超越国界,及时获取海外的信息”⒁。可见,网络信息在内容上的无疆域性为不少网民所看重,而且他们从网上获取的知识有一部分正是传统媒介所无法企及的。
媒介内容是“知沟”研究的一个重要变量。传统“知沟”研究的内容,基本限定在公共事务、科学知识、环境保护、医疗保健、农业知识等范畴。但互联网是一个远比传统媒介更具兼容性的信息平台,随着公共图书馆上网、政府上网、社区服务上网、电子商务、网上选举、远程教育及医疗等的出现,对网上信息内容的考察也宜进一步拓宽。但根据知沟假设的初衷应选择那些与个人及社会发展、公共政策、民主化进程直接相关的信息内容,这些内容能否通过网络传播在不同社会阶层中得到均衡分配,才是“知沟”研究的主旨所在。
三、网络在信息传播方面与传统媒体的差别。这可能是网民与非网民之间引起知识差异的又一重要原因。由于网络传播信息容量大(包括新闻条数及背景资料整合);时效性强(主要表现在更新速度快,上海青年网民认为网络的快捷性在所有媒介中名列第一⒂);页面制作采用适合阅读的编排及点击、链接等主动查寻方式;以及网民即时评论等互动性,使得网民与非网民之间可能产生多种知识差异现象。在网络传播的上述特性中,网络信息的广泛性和快捷性,正是它深受青年网民青睐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在传统“知沟”测量中,对知识的操作性定义一般分为“简单知识”——对某一事件或计划的知晓(awareness),和“深度知识”——对特定事件的关系、原因或背景的了解⒃。对网络传播中的“知沟”测量也应观察这两类知识的差异情况。网民在“深度知识”的获取方面可能与非网民产生极大的差异——互联网信息的搜索、链接功能,窗口弹出式信息编排方式等,极大地有利于个体对深度知识的寻求和了解,专业性网站、主页的细化(重要新闻和专题一般都专门设有主页)及个性化网上杂志的订阅,无疑也起着很大的作用。另外,新闻组、BBS等网上交流形式,也可能影响上网用户的“深度知识”水平。
综上所述,一方面,网民的社会结构分析反映出这一群体本身拥有作为高SES地位的“信息富有者”优势,这是传统“知沟”研究业已证实的;另一方面,网络的传播特性又在很大程度上势必形成或加剧互联网使用者与非使用者之间新的知识鸿沟现象。就后一点而言,数字鸿沟对“信息富有者”与“信息贫困者”所产生的区隔,有可能对传统媒介时代的知识差距结构进行一次重新调整。
注释:
⑴2000/11/0610:42北京青年报
⑵P.J.Tichenor,G.A.Donohue,andC.N.Olien,“Massmediaflowanddifferentialgrowthinknowledge”PublicOpinionQuarterly,Vol.34,No2.1970.
⑶publicaffair(公共事务),据“美国传统辞典”,意为“大多数人关心的社会、经济、政府、军事、科学或法人活动的论题、问题或反映”。
⑷JamesS.Ettema&F.GeraldKline,“Differences,andCeilings:ContingentConditionforUnderstandingtheKnowledgeGap”,CommunicationResearch,Vol.4No.2,April1977.
⑸[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第十版),P242。
⑹2000/11/2011:40eNet硅谷动力
⑻:《我们仍然在仰望星空》,P34,漓江出版社,2001年版。
⑼金兼斌:《技术传播――创新扩散的观点》,P116-117,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⑽[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第十版),P238。
⑾邱泽奇:《中国社会数码区隔》,
⑿《传媒力量与当代青年:2000上海青年发展报告》上海人民出版社,P98。
⒀同上,P86。
⒁同14,P92-93。
论文关键词:网络文化;生态;伦理;策略
维持生态平衡是人类必须直面的一个研究课题。同样,网络信息资源中也存在着信息生态问题,也就是说,网络是人与信息的生态系统,也需要我们努力地加以开发、利用和保护。本文试就网络文化传播生态环境的危机与策略问题作些探讨。
一、网络文化传播之生态危害表现
道德伦理失范。杜拉凯将失范注释为“一种社会规范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为社会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由于网络技术的超乎寻常的高速发展,现实的道德规范很难适应这种高速的新环境,结果,不可避免地出现道德的冲突。道德的冲突,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网络生态道德失范问题:黄毒泛滥、版权侵犯、病毒传播、黑客骚扰等。
信息污染。信息污染是指网络上充斥着信息垃圾,妨碍了人类对有用信息的吸收和利用。遨游在互联网世界里,就会或多或少遭遇到垃圾邮件、病毒侵蚀、过时信息等的“轰炸”。
自由主义泛滥。网络突破了传播学上人际传播的单向传播模式,而代之以多元联动。在网络中,任何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思维和逻辑行事,可以较少地受到别人的压制和束拘,形成一个无拘无束的“自由王国”。由此,一些禁不住诱惑的人就开始堕入“情网”,并不由自主地越陷越深。
人际关系冷漠。由于网络文化的同律化、标准化、程序化,使人的思维简单化和直观化,致使人们的知识匮乏、审美能力下降。而人际传播关系也不断疏远,人际交往变成了“人机交往”。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入网者将会有更多的时间耗费在网络上。于是,出现了漠不关心现实生活的情状,这样,冷漠、孤僻等心理问题油然而生,进而导致人际间的亲情、友情等道德关系的破裂与沦丧。
侵犯隐私与网络犯罪。人们的一举一动会在网络上留下符号烙印,也很容易被追踪,因此让一些不法分子很轻易地获得“网民”的隐私。那些不法的数据采集商利用各种电子手段收集“网民”有关个人的点滴情况,并储存于计算机中,同时出售给违法公司。网络犯罪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对网络安全运行构成了严重威胁,是最为严重的破坏网络生态环境的行为。心理失衡。心理失衡时有发生。心理失衡也有人称其为“信息综合症”,是指与信息有关的症候群。有的因失去信息而感到精神上的匮乏,继而产生信息孤独感;有的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成为“信息恐惧症”。
文化霸权危机。“据统计,目前占世界人口20%的发达国家拥有全世界信息量的80%,而80%的发展中国家(其中包括中国)却只拥有信息总量的20%,信息富裕与信息匮乏的最高比例达100:1。信息大量集中于富国的结果,使得信息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发展中国家正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另一种形式的贫困威胁——信息贫困。”发达国家经由网络向目标国受众不断地传播文化信息,将自己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强加于人。
二、网络文化传播出现生态危机的原因
网络文化传播过程中造成生态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与网络的特殊性有关,也与网络发展过程中的其他因素有关。
网络文化的特殊性。所谓网络文化,“是一种蕴涵特殊内容和表现手段的文化形式,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依赖于以信息、网络技术及网络资源为支点的网络活动而创造的特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网络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文化。这种新兴的网络文化具有开放性、多元性、互动性、自主性、虚拟性等主要特征。它抛开了人类的肉体,抛却了限制与拘束,只留下人类自由精神的遐想与畅达。
网络生态空间观念的误区。许多人对“网络社会”的认识尚不够清晰,只是把网络看成充其量不过是一种技术、一种“媒体”,远未把网络放到“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如此崇高的程度,至少,在如今,还没有谁把网络看作是人类真正的“第二生存空间”。所以,即使有人破坏了网络生态环境,也不会像破坏自然环境那样遭到同样程度的谴责。由于对网络生存空间的淡漠和对网络虚拟性理解的偏差,导致了有些人对人类“第二生存空间”环境问题的曲解。网络空间具有虚拟性,但它是真真切切存在的。然而,人们把这种虚拟性常常看成是一种虚幻性,结果导致了理解上的偏误。这与“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理论相比,其自觉性上存在较大的差异。
“信息崇拜”的负效应。信息崇拜,是指过分夸大信息的价值甚至将其神化。罗斯扎克指出:“信息被认为与传说中用来纺织皇帝轻薄飘逸的长袍的绸缎具有同样的性质:看不见、摸不着,却倍受推崇。”对信息的崇拜极其容易造成对信息的滥用、误用,造成网络信息污染,导致信息膨胀乃至信息高速公路的堵塞,从而极大地破坏网络生态环境。
传统德育教学的滞后。网络道德失范不仅仅是网络单方面的原因,也与我们传统德育本身存在的不足有关。如果我们具备比较崇高的道德品质、优秀的素质水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那么,在“网络社会”中会大大减少出现失范行为的可能性。
黑客哲学的泛化。“黑客”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有自视的黑客伦理或黑客哲学。他们怀疑权威,又具有高超的网络技术水平。由于“黑客”在互联网的早期发展中起到了不可小视的作用,于是他们成为一些青少年崇拜的对象。黑客哲学要旨是崇尚信息自由共享,反对信息垄断,蔑视权威。这些观念的极端化使黑客在网络中“耀武扬威”。
语言文化霸权的威胁。互联网络上使用的通用语言是英语,不懂英语几乎寸步难行。正如尼葛洛庞帝所言的:“在互联网上没有地域性和民族性,英语将成为标准。”
这对于非英语民族和国家来说,就意味着在网上使用自己民族语言的机会被剥夺了。更有甚者,一些西方强国必然会依据其网络上信息流的绝对优势,向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进行文化侵略。
三、网络文化传播的生态伦理观策略
1.确立科学合理的网络生态观念。“‘生态’本是指自然界的万物依自然本来的规定而和谐地处在合理的生命循环之中,是自然界和谐性的一种表述。由于人类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学界近年将‘生态’嫁接到由人的存在而衍生的‘伦理’、‘文化’、‘哲学’,乃至‘宗教’等文化的概念上,从而形成了“生态伦理”、“生态文化”、“生态哲学”等观察领域。”在网络文化传播中,当我们用普遍联系的哲学观点去分析网络与网络运行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时,便形成了网络生态环境系统。
网络生态系统符合系统的一般特点,但它不仅是强调技术因素的网络系统,而是与网络发展有关的社会环境、信息环境与信息主体共同组成了一个网络运行大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中,强调各因子之间的普遍联系和整体性。所以,在网络系统上,只要某些或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产生整个系统的生存风险,即网络生态危机。在网络的运行过程中,我们要保持生态文明观念,坚持用生态观念去看待网络运行环境,保护网络生态环境、追求生态平衡,竭力创建以及维护好网络生态运行环境,使网络运行沿着人们设想的轨迹运动,树立人与网络生态运行环境相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网络生态观念,并使之进一步完善与发展。
2.树立系统的网络生态伦理观念。生态讲究的是整体性与全局性的观念,从网络的角度来看,网络其实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它反映的是人与网络之间的生态平衡问题。在这种整体的系统中,“网民”利益与网络利益互相依存,互为作用,具有内在的互动性与紧密的联系性。整体性、互惠性和长远性是网络生态伦理的基本特征。也就是说,“网民”对网络利益的保护与支持,实际上是对自身利益的维护;“网民”对网络利益的损害也即对自身利益的损害。网络生态伦理要求按照生态伦理学的道德标准、基本原则和规范去指导和约束“网民”的网上行为,以便保护网络的顺利发展和生态系统的平衡。要言之,网络生态伦理观念就是寻求一种适于人类与网络共同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念体系。它的基本原则是在承认和肯定人类满足与追求其基本需要和合理消费的前提下,还必须充分考虑网络生态发展的客观要求。
3.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对“网民”应不断加强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培养人文精神,提高他们的公德修养和规则意识,使“网民”树立起信息安全意识,按照安全制度规范操作与处理信息。作为学校或培训机构的思想教育工作者,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构建良好的并有利于思想道德教育的网上环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又生动活泼的德育教育活动,拓展“网德”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4.受众应该加强自律。网络主体要进行自我塑造与自我约束。自律的关键方法是遵循“我为网络、网络为我”、“从我做起”等意识的培养,通过反省,检查克服自己陋习,并在实践中,不断身体力行,这样,才能达到道德自律境界。同时应建构网络监督机制,加以综合治理。
5.持续提高网络技术。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通过一定的技术约束是防止外来信息入侵的较好方法。目前,过滤软件、分级系统、防火墙是当前主要的维护健康的信息环境的主要手段。如今,各国政府都加大了对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反“黑客”技术等等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美、日、德等发达国家将信息安全技术列为国防、科研的重点。在我国,由于网络技术整体发展水平的滞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形成,因此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更显迫切。
6.建立行业协会组织。2004年9月,新浪、搜狐、网易中国三大门户网站成立了中国无线互联网行业“诚信自律同盟”,旨在为积极响应2004中国互联网大会“构建繁荣、诚信的互联网”和“坚决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号召。结成同盟后,三大门户网站将共同严格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用户倾力打造“满意的产品质量、放心的资费标准、贴心的客户服务”,并通过此举以及在产业中的影响力,促进无线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成熟的发展。这对中国网络业的发展将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和促进。
7.确定网络生态原则。“网络社会”应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也应该制定一些立网原则,“根据我们的初步探讨和总结,无害原则、公正原则、尊重原则、允许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应成为网络生态伦理的基本原则。”除外,还应加上平等原则、透明原则、生态原则、伦理原则等。网络受众,必须自觉地遵循这些原则。
在传统社会中,个人隐私可谓是与生俱来。所谓个人隐私,是自然人的“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1]凡是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所知,不愿与他人共享的信息、行动、空间,诸如个人数据、私人信息、个人领域等,均可归为“隐私”。
不过,只有伴随着网络时代从现实社会中孵化而出,电子文件大量出现,网络个人隐私才应运而生。从客观方面来说,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1.网络社会诞生———网络个人隐私存在的“虚拟”基础。当网络形成一个社会式的体系,多向交往出现,网络个人隐私才广泛地存在。2.网络公民身份鉴定———网络交往中角色区分的需要。在网络这种虚拟社会中,只有通过代表个人性质、能识别个人身份的相关电子文件数据为基础,比如个人网站的域名、电子邮箱的地址等。
相应而言,网络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在虚拟社会中形成的有关个人生活、行动和领域的各种电子数据。比如传统的个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编号、病历、职业、财务情况等等数据的电子形式,以及在网络中新生成的电子邮件地址、网域名称、统一资源定位符、使用者名称、通行码、网际网络通讯协议地址等信息数据。
一、网络个人隐私的两个面相:独占期望与共享需求
在电子文件利用过程中,网络个人隐私信息的利用存在两个对立的面相,即独占期望与共享需求。独占期望是指在网络社会中,网民根据其意志,对其在虚拟社会中形成的有关个人生活、行动和领域的各种电子文件只为主体所占有和控制,不被主体之外一切客体收集、控制、利用、公开、修改或删除等侵犯的等待和希望。
通过下面近似期望函数的关系模式,我们可深入研究影响独占期望变化的相关因素:
独占期望值=隐私信息重要程度*“本我”强度*个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系数。
第一,独占期望值因“本我”而异。在现实社会中,“本我”(即自然属性)与“自我”(即社会属性)处于长期的斗争中,在个体与社会群体的斗争中,个体在社会中为求得生存,本我的冲动隐而不发,但它是人类的自然属性,必然永久的存在于人类的价值取向之中。在个体中由于价值取向的不同,本我的强度也因此而变化。在网络社会中,主体其自然属性并没有发生变异,因此,独占期望值与“本我”强度同向变化。
第二,隐私信息重要程度影响期望。网络个人隐私产生于主体的不同的活动之中,比如在娱乐电子场所的注册名、密码信息就比在进行电子商务中的注册名和密码信息的秘密等级低;即使在同一电子空间里,如电子商务环境中,个人银行帐号比注册名重要,注册名又比手机号重要。
第三,个人网络技术影响独占期望。不同行业的人员的知识结构和知识水平大相径庭,对网络技术的掌握多少,直接影响着个体的独占意识和独占能力。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无业社会青年与专业技术人员相较而言,前者因掌握的技术不足,即使意识到网络隐私的归属问题,也因技术水平的制肘而减弱了“本我”的欲望。
第四,网络安全系数发展相应提高独占期望。在影响独占期望的几个因素中,网络安全系数的大小能最清晰地反映出独占期望变化情况。如近年来世界各地的许多部门都开始设置网络首席隐私官,以此来维护在网络公共场所利用电子文件时的安全,这一举措最明显的目的就是直接维护了网络隐私的独占期望。
电子文件时代,对文件信息的掌握和利用,是信息时代最基本的特征,网络个人隐私除了电子文件主体对其有独占期望之外,也存在着它的对立面,即隐私的共享需求。所谓网络个人隐私的共享需求,即除隐私产生的主体之外其他人或组织对个人隐私信息相关的电子文件进行分享和利用的现实需要。
共享需求包含两个层面:第一,它是一种愿望。马斯洛指出,动机是驱使人从事各种活动的内部原因,它又有外部动机和内部动机之分,愿望基于现实而由主观产生,是在客观基础之上的某种主观欲望,因此它综合了两种动机,形成了独特的行动驱动力;第二,共享需求不仅仅是一种愿望,它必须具备一定的实现能力,在网络环境中,这种能力包括搜索、存储、复制、加工、传输、控制和利用等技术。
与独占期望相对应,共享需求也可以用一个近似函数的关系模型进行深入的分析:
共享需求值=隐私信息重要程度*人略性强度*公众网络技术水平*网络安全系数。
在这个模式中,共享需求可按共享主体的不同划分为他人共享和社会组织共享,其中社会组织共享需求值又可划分成经济团体、中介团体和政府机关三者的共享需求。因此,共享需求因主体的变化而所需共享的文件信息侧重点也会发生改变。比如说一般情况下,政府注重的是个人隐私信息的合法性与对社会无威胁性,而经济团体可能会比较倾向于个人隐私信息中的财产状况、消费习惯、娱乐爱好等。
隐私的共享需求与独占期望有两个变量相同,即隐私信息重要程度和网络安全系数。这是因为无论是独占还是共享,首先,其对象就是隐私信息,只有当所谓的网络个人隐私存在的前提条件下,两者才有成立的意义;其次,衡量信息的重要程度的标准因两个关系模式中的主体不同论文而不同。对独占期望而言,衡量的主体是隐私的产生者,而共享需求的主体则包括除信息产生者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团体;再次,它的值也根据共享主体的需求倾向而分为重复利用、快餐性利用和零利用三个等级,比如用户登陆网站的信息必须多次利用,而在政府工作中,可能其为了调查某一信息主体的真实身份而只利用了一次,零利用就是相关的信息不能给相关的主体需求满足的情况。
它有两个变量与独占期望的因素不同。第一是公众网络技术水平,简单来说,它是指除电子文件的产生者以外的实体拥有的网络技术水平。第二则是人略强度。弗洛伊德在描述群体心理中指出:“尽管就独处的个体来说,个人利益几乎是惟一的驱动力,但就群体而言,这种个人利益几乎是微不足道。”[2]群体的作用直接改变个人的侵略性程度,当一个权威群体有侵略倾向时,他就将这种意志贯穿整个群体。因此,当人类的好奇心越强,侵略的行动就越加明显,共享形式就越丰富,共享程度也越高。
二、电子文件利用中网络个人隐私的失衡
人类在积极构建虚拟社会时,既享受着电子文件利用所带来的福祉,也将处于尴尬的个人隐私失衡之地。在缺乏社会中心和“公序良俗”的网络社会中,网络个人隐境已经多方失衡,主要表现有:
(一)主体难以驾驭个人信息
首先,现实中没有绝对的个人空间用以保管各类电子文件,网民想要获得网络有效服务,就必须登陆网站提供个人信息,一是便于识别自己的身份,二是方便网络机构的整理和控制工作。“一旦用户将这些私人信息输入互联网,几乎等于亲手将自己的隐私交与未知数,失去了对隐私权的控制权”[3];其次,当前大部分网民的网络操作和信息控制能力相当有限,在网络上的自我防卫能力根本不能与网络潜在危险相抗衡。因此,当电子文件中的信息丢失、被窃取、遭篡改时,个人基本上是无能为力,即个人信息主体的拥有权和主体驾驭能力之间难相匹配,是为失衡表现之一。
(二)政府非法进入公众隐私领域
2000年7月5日,一则互联网消息引起网民极大的关注,即《小心!山姆叔在查你》。[4]美国国家药物控制部在未经批准和公众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cookies文件对用户访问、搜索与药品相关的网站和信息时,进行信息跟踪和记录,并据此收税,这一非法行为严重侵入了网民的隐私领域。同年,美国审计总署(GAO)调查显示,2000年至少有13个政府使用了相同的伎俩对公众的活动、个人资料和网上生活习惯、购物习惯进行收集,从而形成电子文件,进行着各种目的的利用。
(三)网站商家利用隐私千方百计
当今商业的触角已经深入到虚拟社会的每个角落,正是Internet与商业的联手,才有了第二社会完整的意义。但是,也正是商业大刀阔斧地开荒拓野,致使个人隐私也难以避其锋芒。同时,经济原理告诉我们,需求是生产的动力,也是生产的方向。盈利的目的驱使企业对市场需求进行分析,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掌握和控制消费者的信息。记载着我们的购物爱好、消费结构、生活服务的习惯和消费水平的电子文件在商业界与金钱有了“等价”或“不等价”的交换活动,原本的非盈利发生了质的变化,其在网络社会中已经体现出商品的“价值”,并且是凌驾于众多其它信息之上的高价值资源。
(四)黑客病毒防不胜防
对于网民大众来说,和真实社会中的公众一样,素质参差不齐,对于网络犯罪的自卫能力也是千差万别;另外,客观上网络社会本身的开放性、自由性和共享性,及其技术基础先天缺陷等特点,使得黑客和病毒在虚拟社会里甚嚣尘上。据统计,世界上每20秒就有一黑客事件发生。[5]黑客与病毒“拜访”网络个人隐私领域,进行破坏、窃取或篡改、删除个人数据,如此一来,包含重要和广泛网络个人隐私的电子文件也不能幸免。
(五)网络法律与伦理地位暧昧
网络原只是一个技术平台,它提供的仅是一个更为快捷和方便的交流中心,而当我们力图将之变成一个社会时,它就必须包括着一套完备的自律的伦理道德规范和强制的法律制度。目前各国有关网络隐私的法律建设和伦理探索进程各不相同,且由于各国的现实社会制度和发展水平、公序民俗大相径庭,形成了多元化的法律和伦理文明,它与网络的世界化、一元化造成了明显的矛盾对立,网络个人隐私犹如处在一根平衡木上的弹珠,随着平衡木两端的起伏不定而左摇右晃。
三、电子文件利用中网络个人隐私制衡内容及模式
《中庸》有语:“执其两端,庸其中于民。”作为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独占期望与共享需求只有“执两用中”,才能使双方既保持自己的特性,又促进彼此的互动、兼济、转化,达到“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的平衡。笔者的制衡思想源出于此,其基本内容如下:
(一)独占期望与共享需求互为条件,统一于网络个人隐私存在
“物生有两”,自然界、现实社会、思维领域和虚拟社会的任何事物、现象都是因矛盾的两个方面存在而存在的。若无独占,便无共享之概念,其统一于隐私作为电子文件信息的本质。
(二)独占期望与共享需求相互利用、相互吸引对方有利因素而共同发展
首先,双方包含着可以彼此利用的共同因素。如个体隐私独占方式中的商家等网络行业加强道德自律,当它为公众共享所用时,便可提高共享的合法性与减少因侵权而带来的纠纷。其次,每一方自身组成的因素发展不平衡所产生的矛盾,也可以为对方所用。这可以用个人网络技术和公众网络技术之间对对方的影响加以证明。
(三)独占期望与共享需求内在的同一性直接决定网络隐私的发展前景
双方的相互利用、相互吸引的规律决定了它们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如某个体的隐私共享必须从独占中转化出来。只有当独占期望与共享需求在不断的相互转化过程中,才能确保网络隐私在虚拟社会不断的产生和利用。
(四)制衡核心是在电子文件利用过程中,个人隐私独占期望不损害公众利益,共享需求者合法进入个人空间,以此促进网络信息正常存在和发展
独占期望从理论上讲它并不考虑社会态度,但从现实和虚拟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势必影响到公众的利益,使资源得不到最充分的利用。相应地,只有合法地共享隐私信息,才能确保个人人格的完整和个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从社会共同进步、缩小国家地区间的贫富差距、创造一个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其潜能的环境来看,信息应当共享,并且信息共享是道德的。[6]从信息的生产和传播需要创造性的发挥和投入看,独占期望也是合理的。从发展的角度看,隐私的独占期望与共享需求双方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条件下会处于主要方面或次要方面。所以,理论上存在一个相对理想的支点,可以维持两者平衡地发展,其基本模式如下:
1.共享需求制衡独占期望。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来说,个人的利益总是小于总体利益,社会群体的价值取向直接制约和控制着个人弱小的抗挣。一个社会的需求对个人的“本我”人格的压抑,必将导致共享需求对独占期望的主导作用。它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1)良性制衡。所谓良性,就是在共享需求得到合理、合法满足的同时,又不会造成个体任何的经济、精神和心理的损失。它在很大程度上要求共享客体必须有明确的自律伦理和规范的管理制度,要求在公众与个体之间有一个认证合理的存在,一个运用合法的前提。
具体流程是:个体在网络中形成或存储隐私(电子文件)共享者提出共享需求(包括需求哪些信息、具体用途、使用方式、价值回报、保护隐私安全与完整条款)隐私保护中介认证(合理与否、符合行业自律伦理与否)法律确认(合法与否)隐私主体应允(或提出商榷条件、拒绝)共享需求实现。
事实上,就目前世界上各共享主体绝大多数并不能实现良性的共享。2000年美国的一份网络隐私评估报告中指出,在将近3万个网站中能根据用户意见而进行共享的达到四星级的网站只占3.5%(1027家)。[7]
(2)恶性制衡。在共享时不对用户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没有应有的伦理道德,完全非法进行各种共享利用,置网络个人隐私于危险而透明的空间之中。
对尚处在儿童时代的网络社会,种种恶性制衡举不胜举。如大批专门从事网上调查业务的公司进行窥探,非法获取他人隐私信息形成电子文件,并向社会提供各种非法利用。某些网络公司使用具有跟踪功能的cookies程序入侵,硬件设备供应商在自己销售的产品中附有窃密的处理器等等的报道,在网上俯拾即是。
2.独占期望制衡共享需求。在个人价值与社会的抗争中,个体总是处于劣势,然而抗争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积极的、有效的对抗,才能保存人性中的个性,才能使整个社会异彩纷呈。合理合法地满足独占期望,是网络存在一个稳定的公序良俗的保证,是人在虚拟社会里至少还能称之为“精神人”的保证。
另一种是合法的正当信息的独占期望制衡。它主要是指隐私主体在网络各种网络机构或单位中,对个人信息资料搜集、修改拥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他人进入个人空间、了解个人隐私拥有控制权、安全请求权。
笔者认为将双向制衡有机结合,可接近一种理想制衡模式,即多向制衡模式,它能促成网络个人隐私的独占与共享和谐共存。简单地说,除共享需求对独占期望良性制衡与独占期望合法正当信息的独占制衡的结合,理想模式还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平等交流意识。在进行电子文件利用活动时,人们应该意识到除身份的平等之外,还应在信息利用、交流的时候形成一种自己与他人进行信息平等交流的价值观。
(2)隐私保护的中介机构。应当设置这类机构,其主要进行研究行业自律和对用户电子文件提出的共享需求进行认证,以此保护用户的隐私正当利益。
论文摘要:本文指出网络文化的传播影响着青少年的政治思想品德,高校应使网络文化传播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保持协调。
网络的出现和发展,不仅改变了社会文化环境,而且也在深刻地影响着青少年的价值标准和思想政治观念。
一、网络文化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进程
首先、网络文化传播改变了青少年的道德认识系统。几千年来,我国传统教育主要依赖于家庭、学校周围社会环境,注重自得和自省、反求诸己、改过迁善等等,因而青少年的道德认知主要是来自于家庭、学校、村落、社区及其相互间的礼俗文化,如风俗、习惯、礼仪制度等,其主要媒介是语言,在潜移默化中建构起人们的思想政治观念。而在当代,人们除去被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体包围外,网络文化所负载的各种信息已使其置身于一个完整的新世界。虚幻与现实相结合的网络特点迎合了青少年的需求。他们不仅借助于网络文化的传播进行感知和理解,而且还能从中吸收思想政治素养。可以说目前青少年思想政治意识的建构与网络文化传播密不可分,他们在网络中获得各种各样的知识信息的同时,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价值标准和思想政治观念。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网络文化是青少年道德认知的重要来源。
其次,网络文化传播改变了青少年道德意识的建构方式。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网络文化传播的思想政治意识的建构是非群体的。在传统社会中,人们思想政治意识的建构是在参与群体活动的过程中完成的。青少年在家庭、学校、社区等社会群体参与过程中一方面获得认知,另一方面形成了自己的思想政治意识。到了网络时代,网络文化传播不仅跨越了时间和空间,也跨越了社会群体。现在人们获得信息的途径,并不仅是从某一个体到另一个体的传播,而常常是许多社会群体同时获得同一文化知识和价值信息。因此,现代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意识建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是超越社会群体的;二是网络文化传播的思想政治意识建构方式具有开放性。在传统社会生活中,由于受条件的限制,人们所在的群体相对封闭,生活方式和思想政治观念变化较小,往往会长时间保持着同样的道德风尚和伦理价值观念。到了网络社会,网络文化的传播打破了一切封闭状态,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球村,网络传播缩短了人与人的距离,使一切遥远的社会关系变得近在咫尺。
再次,网络文化传播改变了思想政治意识的建构内容。在传统社会生活中,一代一代的文化传递及群体内个体与个体的互动文化传播内容,主要是经验知识、风俗、礼仪等文化观念、政治信仰、思想品德等,这些因素构成了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意识。在网络时代,网络文化传播的内容相当广泛,有文学艺术方面的知识,也有科学技术、政治思想、经济知识等等内容。可以说现在人们通过网络所接受的信息内容比过去几个世纪还多,一个现代青少年所了解的东西比过去一个老人还多。因此,网络文化传播所建构的思想政治意识的结构层次,要比传统社会人们的结构层次更加复杂、更加丰富,这不仅是我国现实变革的必然反映,也是网络文化传播对思想政治教育提出的新课题。
网络文化传播作为一个开放系统,一方面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现代方法和手段,同时也向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网络文化传播对养成青少年进取、开放、参与、自强精神具有重要作用。网络作为信息工具和感知媒介极大地提高了青少年感知外部世界知识的能力,并且以空前未有的密集信息为青少年提供了丰富的价值享受。无论从量和质两方面看,都是学校教育难以达到的。从量上看,网络传播将逐渐超过由学校所提供的信息源;从质上看,学校以外的信息,由于传播工具的现代化,信息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新颖性也容易吸引青少年,产生较好的效果。从这一点看,网络文化传播为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提供了方法和手段。
二、网络文化的负面影响
网络文化对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产生负面影响,这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网络文化传播常常容易青少年丧失价值判断和选择的能力。网络文化传播是一个信息开放体系,是无数群体、个体参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传播者、接受者、媒介发生着交互作用,无数群体、个体凭借不同的自身素养,不断交互感知各种价值信息。传播者、接受者的不同文化背景及其经验、见解、知识等等相关因素不断地影响着教育功能的发挥,有时这种因素起主导作用,有时那种因素起主导作用。因而,时常会出现相互矛盾和冲突的局面。另外由于各种各样夸大、扩张信息的存在,又会使得整个网络信息的价值意义变得异常混乱和模糊。因此,青少年常常容易丧失价值判断和选择能力。例如网络聊天中频频有人上当受骗的现象正说明了这一点。
其次,网络文化传播不仅容易使青少年丧失健全的价值心理和思想政治观念,而且也容易使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意识失去取向,处于无思想政治意识取向状态。某些不正规的网站,为了以“新”和“奇”吸引浏览者,经常会一些不真实的新闻和花边消息。其规模之大、信息之密集,如滔滔洪水,它容易使青少年心理机制失去承受能力,同时也减弱了对社会主流文化的感知能力。当信息量对青少年来说成为超负荷传播时,就容易使青少年失去兴趣。尽管网络文化传播信息能如潮水般涌向社会,而真正能内化为青少年品德的却很少。信息洪水浩浩森森,青少年的心态却膺臀懂懂。这样,网络文化传播也就失去了建构思想政治意识的意义,它不但不能使青少年产生健全的价值心理和思想政治观念,而且容易使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意识失去取向,处于无思想政治意识取向的状态。
再次,网络文化传播易使青少年陷入无所适从的困境。从传播的内容来看,现今的网络文化传播是无视青少年作为主体存在的,忽视青少年的价值需要和价值理想。如潮的信息洪水常常是反映了主人的需要,而不断地在网上传播。这些信息究竟能给青少年提供多大积极的帮助,网络文化传播者很少给予考虑。这是一种见物不见人的文化传播倾向,它忽视了青少年的价值需要和动机,因而常常破坏他们的思想感情,使他们从学校获得的道德规范与网络文化传播中获得的信息相冲突。各种各样的网络信息越来越使青少年无法界定自己生活的真实空间,也越来越使其无法对现实生活的意义作出正确的评价。这样,因缺乏一定的参照标准而使青少年陷人无所适从的困境。网络文化传播的这种状况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会使青少年理性思维衰退,从而使其逐渐丧失正确的价值标准。
可以看出,网络文化传播对思想政治教育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加快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进程,同时也会使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力减弱。因此,网络文化传播的发展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三、确立开放、多元的社会大思想政治教育观,既是对网络文化传播这一挑战的应答,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的自身要求
首先,网络时代的大思想政治教育应该是开放的体系,或者说是一个由封闭型走向开放型的体系。世界经济结构的发展,国内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当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尤其是全球信息化的再现,正在形成一种世界文化,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不能置身于这种文化文明之外,而必须适应这种历史潮流,这是大势所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人,也必将冲破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而演化出新的思想政治观念,所有这些都是与网络文化传播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我国经济、政治改革越是深人、彻底,其思想政治教育的封闭性越容易被打破,越具有开放性。
【关键词】网络传播;知识沟;扩散
所谓的“知识沟”(Knowledge-gap)(有的文章也称为“信息沟”)就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系统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群体或个人之间所形成的知识差距。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传统大众媒介的发展使信息流的迅速增长成为可能,但这并未使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如预期般地等同受益。相反,一些研究者指出:“信息流的增长往往产生负效果,即在某些群体知识的增长远远超过其他群体;‘信息沟’将会出现并扩大一个社会群体与另一个社会群体之间在某一特定问题上的知识距离。”最早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个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的是美国传播学者蒂奇纳(Tichenor)、多诺霍(Donohue)和奥利恩(Olien),他们指出,“当一个社会体系中的信息流量增长时,那些受过较好教育,具有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人们比教育较少、地位较低的人们更好地吸收信息。这样,信息增长导致了‘知识沟’的扩大而不是缩斜。
网络的出现曾使传统大众传播时代长期处于信息匮乏,信息接受不均,形成严重知识差距的人们充满了憧憬:传播技术的改进将会缩减传播成本与费用,节省资源,实现信息与知识的均化;传播速度的加快与信息流量的增大使受众面临着一个更易接受与丰富的界面,从而提高个人的知识与信息总量;国外一些学者甚至勾画出“网络大学”、“虚拟教育”、“知识超文档”、“模拟系统”、“自动学徒系统”等设想,并称之为“没有围墙的学校”。
然而,令人遣憾的是,现实并未如人们想象的那般理想。也许在某些特定知识方面,网络确实缩小了人们的知识差距;但从知识总量来看,不得不悲哀地承认网络以其快速、高效、便捷的媒介优势进一步加剧了传统大众媒介下业已形成的知识分布的不均衡。
一、进入网络的经济和文化壁垒
当一种新的传播技术产生并试图普及时,面临最严峻也是最现实的问题就是经济水平的制约。报业如此,广播如此,电视如此,网络更不会例外。信息与知识传播的民主与自由常常只是针对那些能挣脱经济束缚的进入者而言。这样,在媒介可进入者与不可进入者之间便形成了和媒介接触程度及几率的差距,这种差距不可避免地导致“知识沟”的形成。显然,与传统大众媒介相比,网络所面临的经济壁垒要坚固厚实得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使网络成为有经济能力者享有的特权。据了解,目前网络的普及率仅约为1%,现实的社会经济状况成为网络普及的瓶颈:70%以上的农村人口造成了中国大量文盲、半文盲的存在,他们甚至不知电脑为何物;东西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地区性网络接触程度的差异;即使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由于上网费用仍较高,用户也不得不考虑其有限的经济支付能力。正如美国旧金山一位咨询专家所言:“我们很难想象不花很高代价就能普遍访问计算机服务。对于计算机行业的人来说,每月支付17美元的服务费不算一回事,但对于收入较低的人来说,可能成为负担。”据2002年1月《第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显示,在中国,网络用户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北京、上海等地,分别为10.4%、9.8%、9.2%,而在经济落后的、青海、宁夏等地分布极少,分别为0.1%、0.2%、0.3%。特别是在某些贫困山区,教育经费的投入量与实际需要还有相当一段差距,计算机普及难以提上教学日程。因而,这种媒介分布率与接触度的强烈反差,引起知识、信息接近程度的差别,从而形成地区间的“知识沟”扩散。
除去上网费用,地区性经济差别因素之外,额外服务费用的支付对于一般用户而言也是一个难以攻破的经济壁垒。随着技术革新的日益发展,新的网络技术和基础设施的价值将逐渐为受众所接受。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建立在这些基础设施上的软件内容、服务成本使人望而却步,某些网站在接纳新用户时以高昂的进入费用作为条件,从而设置了又一道经济关卡。为此,美国传播学者马克·利维如此悲叹:“我常常为传播与技术正日益冷酷无情地把世界隔离成两个营垒而深感忧虑。一座营垒由那些受到良好教育而且极具经济实力的信息贵族把持据守,他们是计算机系统的经营者,控制着传播工具与条件。另一座营垒则属于传播圈的‘下层阶级’,这里成员文化水平有限,他们在巨大的传播机器的摆布下过着物质与精神双重贫困的生活。”
从文化水平和教育程度的角度来看,网络传播中“知识沟”扩散的趋势也在所难免。前文已述,中国农村仍存在大量的文盲半文盲,高等教育的普及率仍相当低,而网络作为一种新技术,较之于传统大众媒介,在使用与操作方面,对用户的要求更高,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1)阅读能力。网络虽然具备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如文字、声音、画面、图像、音乐等,但总的说来,文字是基础,其他手段是辅助,很难想象一个大字不识的人仅从画面中能领悟出某些东西,更何况文字往往又是搜索网站、资料的必然途径。2)语言能力。网络90%的信息使用的是英语,虽然在中国,英语被作为一个重点科目加以普及,然而由于教学方式的不到位和学习目的偏差等多种因素,到底有多少人能通畅流利、毫不费力地阅读英文网站并获取信息还得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即使一部分大学生在进入英文网站时也会显得手足无措,更何况尚未接触过英语的人不计其数。3)专业技术操作能力。简单地打开机器,阅读新闻,收发邮件,这是每一个接触过网络的人都能轻而易举做到的事,然而如何高效、快速、准确地从网上获取特定资料就不会显得那么轻松,势必要求使用者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和对网络的充分认识。同时,文化水平高的人一般接受新技术也较快,且他们有一种主动获取知识的欲望和积极性;而文化水平低者囿于自身能力所限,无法充分利用或有效利用网络来获取资源。然而,文化水平的高低与网络使用有效与否并不是一个全然正比的关系,实证经验告诉我们,由于年龄、学习状况等原因,最善于使用网络的是高中、大专与本科生,而具有博士学历的用户仅为0.4%。在这里,知识的专业化成为知识总量增长的阻碍。
二、进入者的错识与迷途
正如一位传播学者所说:网络可以提供平等机会和民主传播,但仅限于那些可进入者。那是否意味着所有的进入者在相同的硬件设备、社会条件下获取同质同量的信息与知识呢?当然不是。这里的平等、民主仅是指可能性意义上的平等、民主,而不是必然的平等、民主。也就是说,即使在进入者中,由于对网络不同的态度、观念及使用方式同样会形成知识与信息摄取的不均衡,这时,“知识沟”就会产生或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散。
众所周知,传统大众媒介具有信息供应、娱乐休闲、文化教育、舆论监督等多项功能,但网络的出现将媒介功能的形式多样性发挥到极致,并扩展出许多新内容。这种功能选择空间的扩大为用户接触媒介的兴趣、动机的多样化创造了条件,用户的注意力不再局限于知识的学习或信息的获取,而是被分散到其他诸如时尚流行、娱乐等更具吸引力的功能上去。据了解,在中国相当一部分拥有电脑的家庭,其主要用途不是用来帮助学习,获取信息或处理文件,而是用来玩电脑游戏和看影碟。台湾学者在网络个案研究中发现大学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网虫”,他们连续20个小时在线而乐此不疲,然而并非在阅读或查询资料,而是昼夜不分地玩游戏或网上聊天。与此对照,那些非“网虫”的学生则主要通过信息检索系统和万维网来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料。不仅如此,研究还发现这种在线时间的过度和网络使用方式的后果是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学习。于是一条横亘在“网虫”与“非网虫”,“非理性者”与“理性者”之间的“知识沟”便形成了。前者非但未能获取有效的知识或信息,而且放弃了通过其他途径或媒介获得信息以缩邪知识沟”的机会。而能正确使用网络并充分发挥其功能的正是那部分理性而有节制的人。
三、信息需求的差别与网络的反合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