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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明确市局财务事项的审批范围、权限和程序,合理安排经费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推进“阳光财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国税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财务事项是指项目立项、预算分配、固定资产处置、银行账户审签、内部审计及其他财务事项等。
第二章审批范围与权限
第三条财务事项审批范围:
一、项目立项
(一)基建项目立项。全市各级国税局按有关规定由总局、省局审批的基建项目立项,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购建、修缮、装修项目,与其他部门合建的基建项目的立项。
(二)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包括由总局、省局批准的信息化项目的立项。
(三)其他事项立项。包括市局的会议、出书、宣传、出国、培训和政府采购等项目。
二、预算分配
(一)我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方案。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中分为基建、办案、双代、两费、金税运行费等项目的预算。
(二)市局机关年度预算方案。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预算中包括会议、出书、宣传、出国、培训、购置、租赁、修缮、政府采购项目等分项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中分为基建、办案、两费、金税运行费等分项预算。
(三)预算管理,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年度预算确定之前所拨付的经费(包括年度预算确定之前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申请临时拨付的经费)均纳入正常的预算管理范畴,没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预算经费不作调整。
(四)调整预算。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经费和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
三、固定资产处置
(一)区级国家税务局原值在3000万元(不含,下同)以下房屋建筑物的处置。
(二)全市各级国税局除房屋建筑物外单价原值在50万元(不含,下同)以下的固定资产处置。
(三)市局备案基层分局除房屋建筑物外单价原值在2万元(含,下同)以下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5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
四、银行账户报送、备案
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的报送、备案。
五、内部审计
(一)内部财务审计年度计划、审计方案、审计意见或者审计决定。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含离任审计,下同)建议、审计方案、审计意见或者审计决定。
六、其他财务事项
(一)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财务决算和基建决算。
(二)市局借给各基层预算单位因预算执行中临时资金周转困难且一年内可在预算拨款中扣还的临时借款,以及因特殊情况发生的临时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
(三)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委托采购机构资格和供应商资格、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等。
(四)基建项目开工报送。
(五)其他财务事项。
第四条财务事项审批权限:
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的审批权限:
(一)审议基建项目的上报和市局信息化项目立项。
(二)审议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分配方案及50万元以上的预算调整。
(三)审议系统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四)审议市局局长提交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市局局长的审批权限:
(一)审签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财务事项文件。
(二)审签报省局的全市各级国税局原值在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物的处置和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单价原值在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处置。
(三)审签报省局的全市国税局系统属于总局、省局政府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
(四)审签报总局、省局审批立项、开工的基建项目。
(五)审签报省局的全市国税局系统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年度预算、年度财务决算和基建决算。
(六)审签报省局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总结。
(七)审批投资总额10万元(不含,下同)以下5万元以上的装修、维修基建项目立项申请。
(八)审批区级国税局原值在3000万元以下房屋建筑物的处置。
(九)审批市局机关及基层预算单位单价原值在2万元以上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
(十)审批超过2万元的机关日常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差旅费、汽车维修费;对50万元以下的预算调整或经费划拨以及临时借款和其他借款进行审批。
(十一)审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审计意见或者审计决定。
(十二)审批其他需要由市局局长审批的财务事项。
三、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的审批权限:
(一)审核拟提交市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和拟提交市局局长审批(审签)的财务事项。
(二)审签上报省局的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申请。
(三)审批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预算开支,审批市局机关内部经费支出划拨,并对区(分)局10万元或以下的经费划拨进行审批。
(四)审批年度内部财务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五)审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机构资格和供应商资格、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等。
(六)审批由市局审批立项的基建项目开工;按合同规定结合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审批基建经费开支;审批投资总额5万元以下的装修、维修基建支出。
(七)审批市局机关单价原值在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基层预算单位单价原值在2万元以上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
(八)审批机关日常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差旅费、医疗费、汽车及计算机技术设备维修费的开支单次(项)开支金额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临时借款限额在2万元以下。
(九)审批其他需要由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的财务事项。
四、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处以上主管领导的审批权限:
(一)审查分管单位提出的信息化项目和其他事项立项。
(二)审批分管单位2万元以下的临时借款。
(三)审批分管单位的差旅费开支单次(项)支出金额不超过5000元。
(四)学历教育及其他教育报销,由主管教育的局领导审批。
五、接待费用的审批权限:
(一)定点酒家签单的转账事项由主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二)除定点酒家签单限额按上述经费审批权限办理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在其他地点接待的,2000元以内的由服务中心主任或计划财务管理科科长审批,500元以内的由服务中心副主任或计划财务管理科财务副科长审批,办公室所需的接待费用10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5000元以内的由副处以上的局领导审批,超过5000元的由正局长审批。
六、计划财务管理科的审批权限:
(一)审核全市各级国税局基建项目立项、开工。
(二)审核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固定资产处置、财务决算、基建决算、临时借款和其他借款等。
(三)审核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委托采购机构资格和供应商资格、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等。
(四)审核并提出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的意见。
(五)审批凡属正常损耗、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在1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
(六)市局机关日常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差旅费、汽车维修费的开支单次(项)开支金额在3000元以下,临时借款限额和按规定报销的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下由计划财务管理科科长审批;开支单次(项)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下,由计划财务管理科财务副科长审批;计算机技术设备的维修,由信息中心领导审核,列册登记,耗材及维修费用在5000之内的由信息中心领导和计划财务管理科科长审批。
(七)审批经服务中心主任根据合同审核的市局大楼正常水电费用、机关办公电话、电梯维护、保安、绿化费、清洁费、中央空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费等费用。
(八)审核其他需要由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的财务事项。
七、机关服务中心的审批权限:
(一)根据合同审核市局大楼的正常水电费用、汽车维修及保养、机关办公电话、电梯维护、保安、绿化费、清洁费、中央空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费等费用。
(二)属市局的各类办公、招待所、集体宿舍、住宅等房产,需维修的,一律填列有关申请表,提交申请报告,由服务中心主任审核。
(三)审核市局每次开支在10万元之内的固定资产维修费用及小型零星基建施工开支,并提交施工预算单、结算单、合同。
(四)按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及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按规定程序和手续审签有关招待费用。
(五)审核其他需要由服务中心审核的财务事项。
八、办公室的审批权限:
根据办公室业务的实际需要,办公室的日常开支单次(项)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下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一节项目立项
第五条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上报基建项目立项审批由计划财务管理科商人事、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核,提交党组会议审议,投资总额10万元以下的装修、维修基建项目立项申请通过审议后由市局局长审批,投资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装修、维修等基建项目立项申请通过审议后由市局局长审签,上报省局申请列入省局基建项目库,其中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由省局上报申请列入总局项目库。
培训中心基建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由省局报总局审批,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含)的由省局审批后报总局备案。
对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投资总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装修、维修基建项目采用简易程序办理。
第六条主办部门提出的市局信息化立项申请(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预算说明),由分管局领导审查,市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市局计划财务管理科列入年度预算方案;需要向省局申请经费的项目,待省局批复预算后列入同期预算方案。确因情况变化需要调整的,经市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后再提交党组会议审定。
第七条市局其他事项立项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分管局领导审查,由市局局长审批后列入市局预算单位年度预算方案。
第二节预算分配
第八条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方案由各级国税局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方案和项目支出预算方案两部分组成。
按照财政部、总局预算编制规定,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方案须经以下三个程序确定:
一、编制上报年度预算。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汇总后形成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后报省局。
二、调整上报年度预算。省局下达全市国税局系统预算控制数后,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省局下达总的预算控制数,按省局要求和全市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形成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后报省局。
三、确定年度预算方案。省局正式批复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后,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省局正式批复的总预算数对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年度预算进行相应调整,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核,提交市局党组会议审议。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市局党组会议决议办理预算批复文件。
第九条两费、办案费等项目经费的预算分配方案由相关部门提出,会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相关部门的分管局领导复核,报市局局长审批或提交党组会议审议。
第十条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遇突发事件不能自行解决,需要市局拨付应急经费,以及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由基层预算单位提出调整预算申请,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后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50万元以上的预算调整提交党组会议审议,50万元以下的预算调整报市局局长审批。计划财务管理科办理调整预算批复文件。
第三节固定资产处置
第十一条全市各级国税局处置原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和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单价原值在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均由资产处置单位提出处置申请,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签后报省局、总局审批。
第十二条区级国税局处置原值在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物,由资产处置单位提出处置申请,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并报省局备案。
第十三条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处置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单价原值在2万元以上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资产处置单位提出处置申请,分管局领导审查,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处置单价原值在2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资产处置单位提出处置申请,主管局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市局集中支付和调拨至各基层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实物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和固定资产调拨计划,分管局领导审查,分管系统财务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实物采购部门提供的相关支付凭证、合同等,以及《固定资产调拨单》,办理固定资产款项的支付及调拨手续。
第十五条计划财务管理科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批复与固定资产调拨文件。
第四节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市局系统财务即市局计划财务管理科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由计划财务管理科提出申请,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报省局财务管理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财专办审批。
第十七条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经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或分管局领导审查,由市局计划财务管理科备案后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签后报省局及省财专办审批。
第五节内部审计
第十八条计划财务管理科提出年度内部财务审计计划,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计划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后,报送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重要的应同时报送市局局长和上级内部财务审计部门。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存在问题的程度,分别提出审计意见或者审计决定,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送达被审计单位。年度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总结经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核,报市局局长审批后报省局。
第十九条人事科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分管局领导审核,报市局局长批准后,由“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和领导干部本人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根据存在问题的程度,作出审计意见或者审计决定,经分管的局领导审核,报经市局局长批准后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第六节其他重要财务事项
第二十条各基层预算单位和市局机关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和基建决算。计划财务管理科对各基层预算单位和市局机关财务决算和基建决算进行审核、汇总,经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报市局局长审批。
第二十一条各基层预算单位和市局机关科室其他借款,由借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市局机关科室须经分管局领导审查),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报市局局长审批。
第二十二条属于总局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各基层预算单位和市局机关报送采购计划,市局政府采购部门汇总,市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报市局局长审签后报省局。
属于市局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各基层预算单位报送采购计划,市局政府采购部门审核、汇总,市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查(审批),市局政府采购部门组织采购。
一、基本原则和治理范围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治理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的原则。
(二)治理范围
**市境内所有从事矿产品采选业的企业和个人,重点治理煤矿、铁矿、石灰、石膏采选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建立综合治税机制,多部门联合行动,打击取消非法采矿点;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涉矿部门信息共享,将证照齐全的采选业户全部纳入税收管理;推行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加强税源控管;查处打击发票违法、偷逃税行为,震慑涉税犯罪;处罚与引导并重,规范企业财务核算。通过专项治理,堵塞税收漏洞,规范税收秩序,促进我市矿产品采选业健康发展和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二)主要任务
1.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坚决打击私挖乱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厉查处非法转让开采权、以采代探、注册洗选业非法采矿等非法开采矿产品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查处。
2.打击逃避税收监管行为。对取得矿产品采选资格不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督促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从严处罚。
3.打击偷逃税行为。对以账外经营、销售不开发票、现金结算、隐瞒销售收入等形式偷逃税款的,要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严厉查处虚开、非法代开发票和第三方开票等扰乱税收秩序的行为。
5.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行为。对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的,要按照征管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6.加大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采矿业建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通知》(办字〔**〕63号)的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在**年前全部安装完毕。要切实建立起设备安装及日常运行维护经费保障机制。对人为破坏监控设备的,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外,恢复使用前民爆管理部门不予供应炸药,电力部门不予供电。
三、具体工作步骤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我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从**年8月15日开始至**年11月30日结束,共分动员部署和自查、集中治理和巩固、总结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阶段(**年8月15日至8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按照《**省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搞好组织动员。组织所有从事矿产品采选业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自查,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规范财务核算、补缴应缴税款。对没有推行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或虽推行但没有全部安装到位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办字〔**〕63号文件要求,制定《推行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安装方案》,并于8月25日前报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全部推广,不留死角,年底前必须全部安装到位。
各级国税、地税、公安、国土、安监、工商、供电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填写《**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基础信息交换表》(见附件2),及时向当地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采选业户办证、登记、领购火工器材(**年1-7月份)、用电量(**年1-7月份)等信息,各县(市、区)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填写《**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基础信息交换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8月25日前报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下一步集中治理做好准备。
(二)集中治理阶段(**年9月1日至11月20日)。各县(市、区)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统一组织国税、地税、公安、国土、安监、工商等部门,结合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开采矿产品行为,对没有经营资格的要予以取缔;对漏征漏管户要督促其立即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没有安装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企业要督促其立即安装;国税和地税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采选业户进行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督促企业规范财务核算;对涉嫌涉税犯罪的,税务和公安部门要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对专项治理中发生暴力抗法等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严惩。
(三)巩固总结阶段(**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中的成功经验,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综合治税的协调联动机制。每一阶段结束后5日内,各县(市、区)国税部门要将本地专项治理阶段工作小结上报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以及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应用情况,具体报送地点为市国税局征管科。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全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见附件一),统一组织全市税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税局总会计师刘增科担任。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保证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了年度税务工作会议的会前准备和实施。按照区局税务会议精神和局领导的要求,对召开我局年度税务工作会议进行了安排布置,并分别召开了科所长、区县局领导和机关处室三个座谈会,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市局2013年税务工作报告,完成了会议的组织召开。会后,对各区县局贯彻落实市局税务工作会议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签订了市局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办公室全年工作要点、目标和责任分解。
二是开展了新公文处理办法的学习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相关人员进行了三期学习培训,统一了全局公文处理标准和格式,并按照新办法对局机关和各区县局公文处理系统后台模板进行了指导、调整。目前,全局系统公文处理运转正常。同时,首次开展了市局系统档案集中归档培训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档案归档范围和标准。
三是协助修订了《2013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综合管理类考核项目和标准。下发了市局《工作要点》、《督查督办工作要点》和《机关公务消费卡管理规定》,编制了市局机关2013年度公务经费预算及说明,按时公布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是根据区局党组和市局党组的意见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起草了《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党组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十条规定》;协助起草了市局2013年党风廉政工作报告。
五是在市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和领导下,与第一分局和相关处室配合,积极协调、收集信息,做好应对工作。按要求,迅速起草了向区局和市委市政府报送的《关于新“国五条”细则颁布后房产交易涉税业务猛增的紧急报告》;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此项工作缓解后,起草、报送了工作总结报告,并发了通报。
六是积极协助国税局做好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下发了税收宣传月活动安排计划,积极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总结,税收宣传月活动收到区局表扬。
七是对全局系统一季度公文处理情况、信息报道情况、网站建设情况、档案培训情况进行了日常检查和通报。
八是全力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全局系统各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办税服务厅安全防范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督导和检查,全局安全防范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总之,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切实履行岗位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新的公文处理办法实施后,机关和各基层局操作使用能力还是参差不齐,个别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局依然在使用老标准、老格式,部分基层局的公文管理人员不熟悉操作系统,不会管理后台,公文排版仍不规范,还有个别局公文岗位人员不固定,造成公文标准和格式不统一,文种使用仍有错误。
二是对地税子网站的管理不到位。兼职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网页内容更新慢,没有按照区局和市局要求进行管理、更新和维护。子网站建设的好坏直接反映了我们各局的公务形象,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子网站管理工作。
三是各单位信息报送质量还不高,动态的信息多,可供参考借鉴和研讨的信息少。有时抓不住当前和阶段性工作的重点,信息内容跟不上工作需要,各基层局做的大量工作反映不上来。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是积极督办,努力做好上半年税收工作总结,按时向市政府、区局报送总结报告,提出下半年工作要点。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新公文处理办法的学习培训,达到标准、格式统一。按照区局安排部署,积极 做好综合办公软件的培训、上线工作。提早安排,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三是按照市局统一标准,对20__年度档案归档工作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含机关)。
四是加强全系统网站运维管理和检查指导,充分发挥网站税收宣传的功能。进一步加强信息、简报的报送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质量。
20__年德育工作计划
20__学年第一学期教导处工作计划20__年工作计划
20__年行政工作计划
交通局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__年度医院工作计划
镇土地所20__年工作计划
20__年全市民政工作计划
20__教师校本培训计划
20__年中学工作计划
镇政府20__年城建工作计划
20__年度宣传工作计划(乡镇)
镇政府20__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镇农办20__年度工作计划
教务支部20__年度工作计划(,20__年1月6日,100)
镇政府20__年经委工作计划(,20__年1月6日,100)
20__年水务局工作计划(,20__年1月6日,101)
镇政府20__年工作计划(,20__年1月6日,152)
20__年护理工作计划(,20__年1月6日,100)
20__班主任工作计划(,20__年1月6日,100)
主管医师个人工作总结(,20__年1月6日,154)
20__年春运期间公路安全保障工作方案(,20__年1月6日,151)
市公路管理局委员会20__年党务工作要点(,20__年1月6日,101)
区20__年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计划(,20__年1月6日,101)
预防科20__年工作计划(,20__年1月6日,101)
公诉科20__年工作计划(,20__年1月6日,101)
20__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物价局)(,20__年1月6日,101)
20__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导处工作计划(,20__年1月6日,101)
地税局机关支部20__年工作总结(,20__年1月5日,112)
工商局党务工作汇报(,20__年1月5日,112)
工商银行分行20__年工作总结20__年工作思路(,20__年1月5日,126)
街道人大工委20__年工作要点计划(,20__年1月5日,181)
团委办公室20__年工作思路(,20__年1月1日,180)
20__ 党支部工作计划(,20__年1月2日,353)
学校卫生工作计划(,20__年12月31日,146)
20__年财务工作思路(,20__年1月3日,451)
20__年工会工作计划(,20__年1月2日,409)
20__工会工作计划(,20__年1月3日,265)
市经济商务局20__年工作总结和20__年工作计划(,20__年12月31日,154)
民政局20__年工作计划(,20__年1月3日,181)
20__-20__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20__年1月3日,150)
某中学20__-20__学年工作思路(,20__年12月31日,148)
20__年林业工作计划(,20__年1月2日,154)
新城区教育督导室20__年工作思路(,20__年1月2日,138)
计生协20__年工作计划(,20__年1月3日,151)
通信部门20__年度工作总结及20__年工作计划(,20__年12月31日,180)
档案室20__年工作计划(,20__年1月3日,160)
公司党委20__年工作计划(,20__年1月3日,175)
20__电教工作计划(,20__年12月31日,142)
20__年度个人工作计划(,20__年1月3日,1265)
办公室20__年工作思路(,20__年1月2日,574)
驻村工作突破年工作计划(,20__年12月30日,163)
村20__年-20__年经济发展三年规划(,20__年12月28日,281)
20__年档案工作计划(,20__年12月28日,220)
X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__年工作目标(,20__年12月28日,277)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__年工作要点(,20__年12月28日,249)
20__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计划(,20__年12月26日,325)
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0__年12月21日,227)
县宣教工作20__-20__年规划(,20__年12月21日,270)
20__年社区科普工作计划(,20__年12月19日,336)
20__年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意见(,20__年12月19日,318)
平安社区建设工作计划(,20__年12月17日,389)
20__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计划(,20__年12月17日,531)
创建平安学校建设工作计划(,20__年12月17日,224)
20__年街道办工作要点与计划(dyx558,20__年12月14日,469)
村20__—20__年新农村建设规划(,20__年12月4日,427)
20__党支部工作计划(,20__年12月1日,3330)
20__年学校工作计划(,20__年12月1日,691)
一、当前基层国税机关网站建设存在的问题
作为开展时间还不长的税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基层国税机关大多只建立了内部网站,在网站建设的实践中,管理还不够规范完善,存在认识上的诸多误区。在此笔者列举网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作简要分析:
(一)网站维护更新不及时。大多数网站信息维护工作,由各部门按照分工对应相关模块,单独维护。这就要协调多个部门,增大了网站管理的难度。多数网站存在信息更新维护速度较慢,网站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不能及时反映工作动态的情况。
(二)信息质量不高。部分网站管理部门为了完成绩效考核中对网站更新的任务条数而忽视信息内容和质量,导致了内容过于简单或与办公主旨完全不符的情况出现,部分网站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针对性不够等问题。
(三)网站的参与性不强。不少县、区国税局网站除具有信息和展示功能外,普遍存在缺乏互动性与参与性不足、信息交互水平较低等问题。忽视了网站作为网络沟通平台,共享各类技术知识和征管经验的重要作用。
(四)网站之间交流不畅。税务系统内部网络是树状结构,即位于信息传递末端的县、区局网站只能向上链接市局和省局网站,县、区局之间不能相互查看。造成县、区局之间,不能及时借鉴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没有最大程度发挥局域网的优势。
(五)缺少有力信息检索工具。国税内部网站积累了大量逐级转发的税收公告、政策信息、工作总结、涉税通知等税收信息和资料,但是,在网站设置上却缺少强有力的信息检索工具和功能,使得干部职工在检索相关信息和数据时费时费力。
上述问题和不足造成的最大后果就是网站流量偏低,很多网页点击量甚至低至个位数。
二、原因分析
以上所列举的问题,基本上反映了基层国税机关内部网站建设现实情况。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受客观技术层面制约和主观因素限制两方面的原因:
从客观上来看:一是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网站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对网站内容进行定期更新、维护是保持网站生命力的基本要求。一个成熟的商业网站通常由网站架构师、美工、程序员、维护人员等十余个岗位组成,而基层国税机关的网站大多由1-2名信息中心或办公室人员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知识更新速度太慢。网络技术知识的新陈代谢速度非常快,县、区国税部门的网站管理人员目前主要依靠自学,上级部门在这一方面的培训严重不足。三是网站建设投入经费不足。多数县、区国税局存在“一次建成、长期使用”的想法,对于网站后期维护划拨经费不足,导致了网站更新周期漫长。
从主观上来看:一是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网站建设的功能、效应、职责、范围等缺乏应有的认识,仅只作为一项上级交办以及年度考核的工作任务。因而在日常管理信息维护上,应付了事、敷衍塞责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信息源单一,采编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虽然目前国税网站设置的栏目较多,反映的主题也较突出,但内容和形式大多比较呆板、单调、空洞,缺少活力和可读性。一些负责采编信息的人员,因其综合素质不高,致使信息质量较差,错误较多。三是激励机制不健全。现有的激励机制只对各地的政务信息量有所促进,对整个国税系统网站建设改进提升、作用发挥和效能评估等影响甚微。四是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县、区国税局受制于自身条件的制约,亟需上级部门在网站建设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国税网站健康发展的探索和建议
建设“数字化基层政务模式”是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的一项战略目标,作为其载体,加强网站的开发应用是必由之路。基层国税机关作为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前沿阵地,内部网站实用性最强,应用面最广,因而加强其建设,促进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一)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县、区国税局不仅要抓好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两项核心业务,同时,也要将税务信息化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结合工作实际定好位,突出实用性。此外,充分利用其可读性、可视性强和辐射面广的特点,提高用户体验,使之成为一个交流信息、探讨工作、公开政务、优化环境、促进学习、浓厚文化、提高效率、节省经费的平台。应尽可能丰富内容和形式,发挥其优势作用,避免将其作为功能单一的载体和“千局”一面的模式。
(二)培养专业技术人员。近些年来,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强,尤其是在硬件设备上投入较大,基本上人人都配备了计算机。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等因素制约,当前县、区国税干部计算机应用操作基本技能参差不齐,只会开机、关机、点点鼠标的人不在少数,且大多数人员只是看看网页,而对网上办公、税务管理系统操作应用、网上教学、信息维护等功能则不学不用。建议各局选择底子较好、年轻肯学的干部职工,确定为网站管理人员。根据网站建设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帮助其掌握前沿的信息化知识,熟练运用最新的信息化技术。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他们能够在本职岗位上施展才华、脱颖而出。
(三)设置强力搜索引擎。税务系统内部网络结构特点造成同级税务机关不能实现网络互访,信息共享受限的问题,在现有搜索引擎技术条件下,完全可以在内部网络中设置垂直搜索引擎系统解决这一问题。例如,如果在省一级内部网站中设立搜索引擎,税务干部利用该搜索引擎可方便准确查找、搜集不同主题、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信息,当用户输入关键词(或者关键词组合)就可以轻松地获取各省、市、县内部网站中的管理信息,搜索完成后可以直接通过超级链接定位到相关资源或者镜像内容。这样,既解决了不能互访各地区内部网站的问题,又提高了内部信息的共享效率。
(四)搭建互联信息系统。针对信息无法及时传递造成的信息滞后和内部人员交流渠道不畅的问题,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即在内网重要信息时,同时与短信平台等信息系统进行接驳。这样,即使税务干部外出公干或正在下户核查,也能够及时获知重要的涉税通知和公文的信息。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局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地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本局全面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市国税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廉政建设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管好自己的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廉政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二章廉政建设工作机构设置
第四条县局成立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县局正、副局长、监察专职干部、办公室主任、人教科长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传达各级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指示,制定本局廉政工作计划,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检查考核;
二、组织进行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及时监督、检查税务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制度情况;
四、组织县局科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廉政责任书;
五、对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和违反廉政工作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县局成立服务质量监察小组,人员由主管副局长、监察专职干部、办公室主任、特邀监察员和内部兼职监察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配合县局做好廉政建设、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深入企业走访了解税务人员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和廉政情况,征询企业对税务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县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三、负责监督检查县局干部职工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纪律情况;
四、实施组织纳税业户进行行风评议活动。
第三章廉政教育
第六条县局每月结合政治学习,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廉政教育。
第七条廉政教育的内容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县局工作实际进行。
第八条廉政教育要注重实效,保证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参课人数到95以上,参考人员达到100以上,优秀率达到80以上,县局每半年对各部门廉政教育笔记检查一次。
第四章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第九条廉政会议制度。主要包括县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监察小组会、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座谈汇报会、民主生活会等。
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督察小组会议。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由县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人员参加。主要内容:研究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部署和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审议县局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制度、办法;检查各部门执行廉政建设规定和职业道德建设情况;对县局各部门廉政建设工作和行风进行评议;研究解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座谈、汇报会议。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汇报、座谈分局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执行税收法规和廉政规定的情况;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县局廉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议。各科室每季度,县局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合理化建议;自查自纠遵章守纪情况;评议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第十条廉政工作报告制度。每年两次,由监察专职干部负责收集、总结县局半年或全年廉政工作情况。县局各部门在每年六月十五日、十二月十五日前将本部门廉政工作情况局面报监察专职干部。监察室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日前将县局廉政工作总结上报市国税局监察室。
第十一条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每年年初,县局局长与副局长,局长、副局长与其主管科科长、主任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科室领导与本部门干部、职工签订《廉政保证书》。
第十二条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县局为全体干部、职工建立廉政档案,由监察专职干部负责按季度将每个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违法违纪、职业道德和好人好事情况详细填写记载。
第十三条举报走访制度。县局专设举报电话1部;举报意见箱1个;每月向企业发入《意见征询单》、《纳税人评议卡》一次;每半年走访纳税户1次;自觉接受企业的监督。
第十四条“廉政日”制度。每月的25日为县局“廉政日”,其内容:一是由县局局长和监察专职干部负责接待群众投拆、来访、举报等;二是各部门进行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教育、个人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廉政方面的的好人好事,填写《干部廉政档案》等。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在控管企业和体税务干部中每季度进行一次,由监察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对税务人员在执行税法法规、勤政廉洁、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投票评议。将政策制度公开,办税过程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处罚结果公开,把监督权直接交给纳税人,将评议结果公布于众,并按规定及时考核、奖励、通报。
第十六内部审计制度。县局每半年对有关科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对税款入库、发票销售、企业逾期申报、违章处罚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审计的结果必须在有关会议上反馈并向全体干部公开。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2006年,评估各类纳税人434户(次),评估入库税款、滞纳金1212.17万元。
2007年,评估各类纳税人4511户(次),评估入库税款、滞纳金322.74万元,移交稽查5户,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和罚款93.86万元。
2008年,评估各类纳税人242户(次),评估入库税款、滞纳金214.55万元,移交稽查5户,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和罚款16.66万元。
2009年,评估各类纳税人1134户(次),评估入库税款、滞纳金241.1万元。
通过开展纳税评估,武威市国税局4年共收取税款、滞纳金2086万元,这对于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市来说,成效确实不小。在说到纳税评估时,武威市国税局副局长张学斌说:“评估入库税款的数字从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说明了我们纳税评估工作的成果,评估出的税款数额越大,说明我们评估的力度越大、方法越科学、措施越严密,税收征管上还存在漏洞;评估出的税款数额越小,说明我们的征管质量越好,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越高,依法纳税的意识越强。”
近年来,武威市国税局把防范执法风险、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征管质量的措施指向纳税评估,抓得准、定位高。
揭开零负申报企业的面纱
2007年3月,在甘肃省国税局的全省企业零负申报信息中,涉及武威市的企业达104户,占全省零负申报企业总数的18%,占全市申报企业总户数的21%。是真的没税,还是另有原因?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一系列问题使武威国税人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武威市国税局立即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决定采取市局、县(区)局、税务分局三级联动的方式,对有关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对重点税源和风险大的疑点企业,由市局组成专业化团队开展综合评估。各县(区)局结合各自税源特点和工作实际,将市局下达的纳税评估任务分解落实到主管税务分局,并对重点企业组织专门评估小组进行专案评估,税务分局结合日管工作,重点对行业税负和税负率偏低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中小税源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增强了纳税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据此分级分户对全市104户税负偏低的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共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及罚款400多万元。其中,白酒酿造行业的税收负担率由原来的3%增长为3.76%,淀粉生产行业的税收负担率由原来的0.52%增长为0.54%,葡萄酒酿造行业的税收负担率由原来的3.7%增长为3.74%。通过评估,发现企业长期零负申报的原因并非都无税可缴,而是有些企业采取少计销售收入、多计进项税金而有意少缴税款。
2007年5月,结合省局组织开展的百日千户税收专项整治活动,凉州区国税局通过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案头评审,发现所辖纳税人某啤酒厂税负低于预警税负。带着这个问题,凉州区国税局立即对其开展纳税评估。经过案头审核,发现企业生产完工产品成本减去产品销售成本比该公司期末的产品库存成本多30万元。评估人员随即到仓库盘点部分产品,核查保管员的实物账,核对出仓库实物账上的数量比财务部门的产品账上少260千升。经与预收账款明细账核对,预收货款的产品有43.3万元已经发出。原来,企业为调节以后年度利润,将收到的销货款转入预收账款账户,减少了当年销售收入。同时,未将收取的逾期一年以上的包装物押金40.57万元并入销售收入申报增值税。通过举证、约谈,企业补缴消费税57894.74元,补缴增值税121426.49元。该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由评估前的4.87%增长到4.98%,与同行业平均税负4.99%相比,基本持平。
在谈到三级评估的好处时,武威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尚金邦说:“三级评估,减轻了纳税评估的工作负担,增强了纳税评估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可以更直接地反应和发现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使我们在制定税收征管办法、采取征管措施上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减少了盲目性。”
直击行业税收管理的软肋
近年来,武威国税把税收管理的重点放在规范化建设上,提出了整顿一户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制定一个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的税收征管工作思路,形成了集23个行业纳税评估模型、18个行业税收管理办法、147个典型纳税评估案例于一体的税收管理体系。
体积密度法是一个创新的概念,于2006年获得全国纳税评估案例二等奖。主要是根据煤炭企业采掘工作面的长、宽、高和煤炭的密度,计算出煤炭企业单位时间内生产的煤炭总产量,进而推算出煤炭企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据以对煤炭企业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进行评价。2005年,武威市民勤县国税局采用体积密度法对12个煤矿开展评估,规范了对煤炭行业的税收管理,评估税收175万元,同比增加63万元,增长56.23%,平均吨煤税负5.08元,每吨增加0.56元,增幅达12%。
国税干部不但管税,还要管电。采用动力实耗法对农副产品初加工行业实施纳税评估,就得围绕“电”字做文章。税务人员根据纳税人加工每单位产品所消耗的电量来测算该纳税人的总体税负,据以对农副产品初加工企业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进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武威市国税局自2008年至今,采用动力实耗法对全市14户棉花、麦芽初加工企业开展评估,评估征收税款79.66万元。将纳税人耗用的电量度数作为参数,利用第三方信息评估其应纳税额,堵住了农副产品初加工企业老板农副产品购销无税可征的嘴巴。
武威是个农业城市,面粉加工是一个支柱性税源。长期以来,武威市国税局采用投入产出法,对面粉加工行业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规范了税收管理,使面粉加工行业的平均税负由原来的0.23%增长到现在的0.61%。2009年9月,该市凉州区国税局在对辖区一面粉加工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该企业进项税额变动率发生异常。带着这个疑问,该局评估人员进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企业生产部门全年领用小麦(原材料)的数量是6793吨,金额为10354056.13元;全年入库完工产成品(面粉)的数量是3501吨(入库面粉140058袋,每袋25公斤,合计3501450公斤),企业的投入产出比为51.54%。而凉州区面粉加工行业的投入产出比应该在72%-75%之间。考虑到近些年来粮食加工企业收购的小麦所含杂质较多的因素,即使投入产出比按65%的保守数计算,该企业生产部门全年多耗用小麦1407吨[6793-(3501÷65%)=1407]。经过约谈,转出1407吨小麦的进项税额27.8万元。采取投入产出法对面粉加工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数据来源捷径,方法简单,以投入原材料的量为基础,控制了企业产、供、销各个环节的量的实现,以可靠的数量计量评价企业可实现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容易接受。
2009年6月,《砖瓦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百佳”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列入全国纳税评估优秀案例库,这是武威市国税局在砖瓦生产行业税收管理上的又一创举。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红砖的生产销售量大增。但是,该行业税收呈现下降趋势,行业整体税负偏低,带着这个问题,武威市国税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砖瓦生产一线开展税收调研,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经过整理分析,找出了普遍规律。全市共有砖瓦厂75户,其中20孔窑有5户、22孔窑有13户、24孔窑有57户,均为环式土建轮窑。其生产特点是,整个加工过程环环相扣,生产周期连续不断,即从某一窑孔点火后用大功率风机将火从预留的风道依次鼓着往前烧,循环往复,没有特殊情况,砖窑点火后,一般不再熄火。根据该行业的工艺流程和生产特点,决定根据每个砖瓦生产企业窑孔设计的数量、每个窑孔的单位容量和加工每窑砖瓦所需的时间测算企业评估期完工产品的数量,再根据损耗率和红砖的平均售价计算企业单位产品税收负担额,从而对砖瓦生产行业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进行评价。评估测算步骤有五步:
第一步:年产量=窑孔数量×单孔容量×循环次数
第二步:完工产品数量=产量-产量×损耗率
第三步:产品销售数量=本期完工产品数量+期初库存产品数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
第四步:年销售额=产品销售数量×平均售价
第五步:年应纳税额=年销售额×适用税率
凉州区国税局局长李广鑫说,用《砖瓦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对砖瓦生产企业纳税情况问诊把脉,方法简单,便于操作,土办法,产生大效益,能行。
一支专业化纳税评估团队
在武威市国税系统有这样一个团队,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给纳税人找毛病,为税源管理单位查漏洞,它的组织名称叫纳税评估办公室。
2006年,武威市国税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结合税源管理实际,制定了《武威市国税局纳税评估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具体实施、责任考核等方面规范了纳税评估工作流程,要求各县(区)局根据工作实际抽调业务能力较强的干部组成专业化纳税评估团队,负责辖区日常的纳税评估工作。评估办作为税源管理部门的下属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筛选评估对象、下达评估任务、组织开展日常纳税评估、反馈评估意见、提出管理建议。对于重点评估和专项评估,则有市局和县区局根据评估对象的税源特点,从纳税评估人才库抽调流转税或所得税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成专业评估小组开展评估。
这支专业化的评估团队,聚精会神,经常伏案于纳税申报表之上,成天埋身于枯燥而又海量的数字之中,开展案头审核,发现纳税疑点,筛选评估对象。
这支专业化的评估团队,行踪不定,常常行走于与纳税有关的第三方之间,采集大量的第三方信息,充实完善评估信息数据库,即使吃了“闭门羹”也无怨言。
这支专业化的评估团队“形迹可疑”,时常出没于厂矿企业之中,了解企业的经营特点,掌握企业的生产能力,获取了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也正是这支专业化的评估团队,一次次地把死数据变成了活的税源,通过一次次纳税评估,堵塞了一个个征管漏洞,化解了一次次税收风险,几年来,使纳税人免去了至少1000万元的税收处罚。
开展纳税评估,武威国税人有更为深刻的理解,2086万元税款,用的是科学方法,靠的是管理创新,离不开以“敬业、效率、荣誉”为核心的甘肃国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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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密切跟踪“隐形富豪”
6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做好高收入者应税收入的管理和监控。厦门市很多受访者对这一通知表示肯定和欢迎,认为这又是一项促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调节贫富差距的有力措施。强化对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让一些“隐性高收入者”不再隐形,个人所得税税负将更加合理。
工薪族:加强监管很必要
厦门市是经济特区,也是私营企业主、跨国公司高管等高收入群体比较集中的一个沿海城市,当地的不少纳税人认为,真正的高收入者正是不靠工资,而是以这“五类”收入为主的人员,对其加强监管“很应该”。在某证券公司担任客户经理的黄先生告诉记者,他身边就有好几个朋友,虽然工资不高,但投资了一些项目,每年都有好几十万元分红。相比之下,税收高低对自己的总收入影响较大,而对于他们来说承担的税负和其纳税能力相比,显得轻多了,这让他感到困惑。
而在年所得超12万元的纳税人中,也有部分年收入刚刚“过线”的纳税人对自己成为“高收入者”并不认同。“我去年的总收入是15.5万元,缴了快2万元个人所得税,老家人都觉得我是高收入者。但实际上,我要养活一家子:太太开网店,收入很不稳定;儿子刚上幼儿园,每个月少说也要1500元;每个月要给双方父母各1000元的生活费;每个月还贷4000多元,根本没有闲钱。”在外资企业工作的邵先生说。
厦门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对于一般劳动者,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更多元化,也一直是个人所得税税源控管的重点。
税务机关:信息网络防“隐形”
“强化高收入者的个税征管,要采取多种手段、多个渠道综合控管的方式,从规范业务流程、加强税收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和与工商、房管、证券机构多部门信息共享等四个方面入手,构建一套能从源头上切实掌握高收入者分布和所得来源的管征方式,从而将税务总局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厦门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近年来厦门市地税局已经通过各种方式追踪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所得、限售股转让所得等“一次性大额收入”。今年以来,该局依托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建立与证券机构的限售股交易和税款扣缴信息传输机制,开发、完善个人限售股转让所得的明细申报和税源监控系统,优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为纳税人上门办理税款清算提供便利服务,取得明显成效。截至6月1日,厦门广发证券等23家证券机构对214位纳税人扣缴转让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达194万元。
“一次性大额税收具有不确定、较隐蔽等特点,如果对其情况把握不准确,管理不到位,就可能造成税款流失。这就要求税务机关采取多种手段密切跟踪企业经营动态,捕捉一次性税源信息,开展专项纳税评估,积极督促纳税人申报纳税,以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厦门地税相关负责人说。
财税专家:税收调节很必要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自2005年起税务机关就对厦门企事业单位实行了个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个税控管基础工作相当扎实,因此该市个税收入总量和结构也较能体现个税调控个人收入分配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