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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市法制发〔〕18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法制发〔〕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和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为了更科学、更合理的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县政府决定对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人员职责
各乡镇、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宣传联络员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资料的收集、完善、整理和上报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与县政府办法制科联系对接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2、负责向县政府办法制科报送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3、负责向县政府办法制科报送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完成工作的旁证材料;
4、负责向县政府办法制科报送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台帐;
5、配合县政府办法制科做好依法行政其他相关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报送依法行政季度工作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根据《年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每季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有前瞻性、指导性,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操作性强。要按照报送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报送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二)报送季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及其旁证材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总结每季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工作总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季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围绕各单位季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详细说明上一季度各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总结季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完成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应当在工作总结中认真分析本季度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旁证资料。在报送工作总结的同时,应当一并报送能够反映总结中提到的工作内容的旁证材料(原件、复印件或图片等),总结中的工作内容与旁证材料必须相对应地进行编号,能便捷地查询出与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旁证材料。
(三)填报依法行政工作台帐
各单位应当在日常指标任务进展工作中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写和报送台帐。
1、填写台帐。各乡镇、各部门应当围绕年第一、第二季度已经开展的工作填写《年()季度依法办事台帐》;自年第三季度起,各乡镇、各部门应当围绕季度工作计划在《年()季度依法办事台帐》上填写每一季度所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宣传联络员要具体负责台帐管理,台帐记录要体现工作过程,与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旁证材料相互印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有序。
2、审核台帐。县政府法制科将结合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旁证材料等有关情况,对工作台帐进行审核,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考核资料,计入考核总分中。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将需要报送的文件资料装订整齐、编排有序,以档案袋、文件盒收纳,按照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报的或资料不全的、没有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将扣除相应的考核分数。在年终考核时,将依据每个季度的考核结果和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的检查结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进行评价打分。
三、报送时间
一、指导目的
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创新统计巡查管理模式,深入开展统计行政指导,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构建依法统计、和谐统计环境,更好的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转型升级。
二、工作安排
(一)统计双基建设行政指导
1.指导内容及实施部门
法制科:按照国家统计局规范化建设标准及省、XX市局及XX市统计局相关文件要求,督查指导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的对标整改,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常态化管理;对示范、合格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全面组织“回头看”,鼓励指导示范乡镇巩固示范成果,提炼特色,放大示范效应。
各业务科室:由法制科配合,抽调统计执法中队人员,抽取20%的已通过认证的合格联网直报企业,组织“回头看”和抽检工作,对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常态化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补缺、补短、补软。
农业科:由法制科配合,对村(社区)基层基础建设示范单位组织“回头看”,固示范成果,评选“示范村(社区)”。
综合科:按照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统计业务工作,由法制科配合,选定市人社局、市农委、市经信委等部门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重点督查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情况;健全统计资料,完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情况;统计人员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情况。
2.实施时间。2015年全年。
(二)统计业务指导
各业务科室按照日常工作实际需要,结合统计双基建设行政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联网直报企业,开展统计法规、统计业务指导。及时对行政指导工作予以记录和登记。
1.指导内容。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审核、汇总及统计报表编制情况;统计人员学习统计业务和统计信息化知识、参加统计继续教育情况;统计人员熟练运用联网直报系统报送统计报表情况;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
2.实施部门。工业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服务业科、综合科、农业科负责组织实施,法制科、统计执法中队配合;各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
3.指导对象。联网直报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镇(园区、办事处)统计、开发区计划统计科、村(社区)及相关部门。
4.实施时间。2015年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局长为全局统计行政指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局领导为所分管部门统计行政指导工作的责任人,局各专业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统计行政指导工作第一责任人,专业统计人员为本专业统计行政指导的直接责任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法制科职责:拟定全局年度统计行政指导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市局各专业科室、各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统计执法中队开展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实施全局性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对全市统计行政指导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各专业科室职责:依据局统计行政指导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的要求,牵头开展本专业统计行政指导工作,法制科、统计执法中队做好协助配合。
各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职责:依据局统计行政指导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的要求,根据日常统计工作实际,对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村(社区)开展统计行政指导工作。
(三)规范指导程序。采取统计巡查形式的,事先与指导对象做好沟通、协调。实施指导时,指导人员应就指导内容听取指导对象情况介绍,查看相关材料,对指导对象统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指正和指导,在《行政指导工作日志》上记载指导内容,填写《统计行政指导巡查登记表》,由指导对象盖章确认。
采取集中培训、会议等指导形式的,指导人员应将培训讲义、材料列出清单、培训内容在《统计辅导、示范登记表》上登记,由参培人员签名确认。培训结束后,指导人员将培训时间、地点、培训课件、参加人数等在统计行政指导工作手册上记录。培训资料、培训人员签名薄(复印件)等,报法制科存档。
采取电话单独指导形式的,指导人员应及时做好行政指导记录,注明指导时间、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目前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能不明确。区政府
法制机构自2004年提格为正处级,其工作任务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能有了明显变化,工作层次也有了更高要求。但是,由于区政府法制办职能没有明确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级法制机构的作用发挥。
(二)内设机构不完整。由于区政府法制办职能不明确,同时也造成了内设机构与工作任务、职责匹配不适应的问题。目前,区政府法制办一般只设一个科,有的称为综合指导科、有的称为执法监督科。但是,工作都是混着干,没有明确职责分工,内设机构形同虚设。
(三)人员编制不足。区政府法制机构一般定编在3-5人。但由于编制由区政府办内部调剂,大多没有完全到位,即使完全到位仍难以适应区法制政府建设工作需要。
二、加强区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几点建议
2020年法制科在大队的正确领导下、中队的配合帮助和法制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努力下,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有力地推动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的开展,圆满的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回顾
(一)认真做好案件立案、处罚审核把关工作。为了确保严格执法、做到行政处罚地公正、公平,法制科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审核把关,真正做到事实清楚、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全大队2020年共立案、处罚审批一般程序案件50起。
(二)积极参与镇区违法建设整顿工作。与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和函告制度。和相关部门做好案件移交,移交案件1起。与住建部门搞好沟通协调,相互函告10余次,涉及案件1件,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三)认真完成执法数据的统计工作。全年审核案件32起,罚款金额1640元,简易处罚程序案件32起。
(四)做好“行风热线”上线工作。今年,我大队共一次上线,接听热线电话20个,每个问题都得到认真落实和回复。
(五)做好行政案件的复议和应诉工作。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我大队的复议和公诉案件也日益增多,今年以来,我大队接到复议案件1起,经法制科审核把关,案件还在进行当中。
(六)制定并实行了案卷调查制度,定期对中队案卷和案件办理情况组织评查,通过评查和相互的交流学习,有效的提高了各中队科室的办案质量。
(七)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使用的法律文书进行完善与补充。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纠正。
(八)完成了对新进人员的培训。
(九)建立健全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案件审核制度,将一般程序案件中重大复杂案件及时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并督促相关科室中队按照决议按照决议进行落实。
(十)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完成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研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学习,为一线中队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中整治活动,深入执法实践,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执法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与助手。
二、存在问题
1、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有效待改善和提高,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
2、缺乏系统性、全面性业务理论知识,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学习。
3、工作有时不够积极主动,工作效率不高。
三、2021年工作计划与思路
2021年法制科将根据工作实际,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实践,总结经验指导实际执法工作。
1、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论证、结合执法重心下移工作探讨合适我旗执法工作的新模式和长效机制。
2、进一步分析当前违法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
3、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相关理论知识和执法技能。抓好普法学习教育工作。加强对执法队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技能。
4、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总之,在2021年里,我们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一定要在大队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振奋精神,团结拼搏,励精图治,全面履行职责,以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工作姿态,圆满完成2021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开创城管执法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对依法行政工作非常重视,局长、党组书记张德欣主持召开办公会专门研究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结合我局法制工作的实际和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制定下发了《市环保局法制工作计划》(平环﹝﹞187号),会议上张局长还特别强调要求市环保局所有发文(包括上行文和下行文)必须全部经法制科审核把关,局长办公会法制科必须列席,参与全局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按照市政府要求,为确保该局“三型”政府(机关)工作的推行,同时还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市环保局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安排》,将重点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
二是建立目标考核制度。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在全市环保系统贯彻实施,该局将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依法行政基础工作等内容纳入《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平环﹝﹞71号)中,下发到各县(市)、区环保局。制定环保局内部目标考核制度,主管局长与全局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签定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科室、各二级机构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在年终与环保工作责任目标同步进行考核。为规范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按照《市环保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的规定,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年终进行考核评分,评议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本年不得评为先进,并责令限期整改;评议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暂扣执法证件,责令其停止执法工作进行学习整改,达到要求方可恢复执法资格。
三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在全市行政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起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制度(第二)》,经多次召集各有关科室研究讨论,最终定稿上报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该环保局网站上公布,并下发到各单位,要求遵照执行。同时,切实做好对《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制度》落实工作,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执法单位认真学习,在现场执法调查人员制作询问笔录时注重对违法事实情节轻重的记录,法制科做好审查把关,严格按照已公布实施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制度》确定对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保证在实施罚款处罚时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解决环保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辩工作,在收到汝州市金鹏建材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不服该局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中,积极制作行政复议答辩书,并整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按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接受审理。在汝州市金鹏建材有限公司、汝州市环宇建材有限公司的复议案件中,积极接受市政府法制办复议科调解,与当事人达成和解,重新下达了《处罚决定书》,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当事人主动撤销了行政复议。在今年全年重大环境行政争议案件处理中,能够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与当地政府法制、、环保等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并注重深入案件现场(污染企业)进行调查取证、调查研究,确保争议案件(件)的回复做到有理、有据。
一、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局长办公会议等重大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真正做到按制度和程序决策、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的,要依法予以修改,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完善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工作。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为主要行政审批场所,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以分管投资科技科的领导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分管领导,局有关行政政审批的事项集中纳入行政审本文来源:文秘站 批科,技改项目备案、核准、变更等项目管理内容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发局窗口集中受理及办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以7项行政许可和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为主要行政许可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政策、产业政策,进一步明确各主要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衔接,相互监督。二是探索扩大镇(街道)行政执法权限工作。根据市委、市府的安排,做好对龙山镇项目审批限权的下放工作,确定下放的内容,加强对放权的业务指导,建立督促检查制度。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项目审批、能源执法检查等有关档案的备查工作,定期做好自查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或主办的规范性文件,认真梳理,逐件审查清理目录中规范性文件的内容,逐条逐款审查,并按市法制办要求提出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失效的相关意见。二是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及备案工作。凡是本局拟出台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后应报市法制办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既符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又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上级规范性文件不相抵触,并按要求向市府法制办报送备案。
(四)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严格实施省政府《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在新的一年工作中,我局要做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窗口宣传和指导作用,在办好审批业务的同时,及时向工业企业宣传和解释关于审批事项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度;加强与报社、电台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加强节能降耗宣传力度,多渠道多方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增强全民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局网站上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文件及规定,进一步畅通群众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加强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在市经济发展局网站设置局长信箱和举报投诉专栏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和进行监督工作,建立以业务分管副局长为主管理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项投诉,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和《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规定,落实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批的投资项目能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并加强监督指导。
三、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局长为组长,以副局长为分管领导,以行政审批科、电力资源科、办公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级抓一级、下级服从上级并对其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建立健全 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在局例会和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和讨论活动,以宪法和基本法律、新颁布的法律为学习重点,认真开展法制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局办公室:
按照局领导安排,结合科室职能职责并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现将科室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2020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1.开展执法清理,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加大林业和草原执法整治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我局现有持证人员56人,均通过2020年执法证件年度年审,无任何不良违法执法记录。新参加考试办证人员3人;(证件正在办理中)。
2.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科认真清理,目前保留的规范性文件2个:一是今年修订的《阿坝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二是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阿府办发〔2017〕35号)。
3.继续加强司法对接。进一步完善了“两法衔接”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成“两法衔接”共享平台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台的对接,建立有关行政执法案件中涉嫌林草犯罪案件移送的程序规则、证据标准、法律文书等,规范案件移送等制度,促进“两法衔接”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提高林业和草原依法行政水平。
4.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依法行政实效。2020年全局未发生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等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办事),无违法行政行为引起的重大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领导班子和公务员队伍无职务(故意)犯罪。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依法治林草良好氛围
5.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因人员变动,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下发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形成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评估工作情况报告》。
6.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因人员变动,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并下发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制定下发的《全州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有序开展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规范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顾问和人民调解制度。并对单位开展普法信息工作及时录入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7.坚持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意识。通过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事业和企业人员学法制度,坚持把普法教育纳入政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林草干部职工在增强法制意识和学习公共法律知识的同时,重点掌握与本部门、本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全体林草干部职工全面学习了《宪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的补充规定》、《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全体林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有关行政管理、监督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8.认真落实州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州级法治示范县(市)、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的标准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我局围绕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政务公开展开工作,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9.行政权力清理优化工作。按照省州相关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完善,编写完成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权力清单》、《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责任清单》,形成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报告》。
经清理,州林草局涉林涉草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19项,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5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
1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将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实施细则在局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11.认真贯彻“三集中”“三到位”,全力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我局将多个内设机构的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集中,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授权事项进行了逐一的清理和完善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授权事项进行了逐一的清理和完善,我局14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和服务效率,促进政务服务持续提速增效,为基层单位和申报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力争做到当日办结。2020年至今共受理涉林事项190宗,在承诺期限内办结190宗,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69件,临时占用林地审批45件,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3件,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1件,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11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60件,临时占用草地审批1件,达到提速60%的要求,群众满意率达100%。
12.全力推进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了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认领工作,我局认领3项,配合做好了平台升级对接等推进工作。
13.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全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我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及时认领行政权力事项,并对各县(市)林草局认领确认工作进行指导和
督促。
1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积极服务对接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讲解规划、用地等政策,认真化解困难问题,加快重点项目手续办理进度。利用信息化政务平台建立了业务审批件网上运行监察制度,同步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州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了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在门户网站和业务大厅,统一公示要件清单、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相关信息,做到业务件受理规范、透明。
15.推进信息公开,强化信用管理,落实奖惩机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林业和草原社会信用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着力强化系统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提升广大群众履行诚信行为的能力,保障了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围绕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2021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
1.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工作,深入推进党委依法行政,持续深化部门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不断强化依法治州工作保障。
2.不断提升林草系统法治建设水平,积极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制度,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森林法》,做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加强有关工作的衔接。
3.持续深化林草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程序、改进服务、提升效率,推进审批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开展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只进一扇门”,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改革创新,努力优化林草领域营商环境。
二、重点工作
4.做好示范单位创建。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相关工作。
5.加强普法宣传平台建设。以重大节日时间点为契机,利用好网络平台、服务窗口、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积极适时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加强局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6.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把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与行政机构改革、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等结合起来,落实审核主体责任,规范审核程序范围,确保执法者守住法律底线。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矛盾纠纷化解调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及提供法律意见等。
7.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探索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延伸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及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贯穿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送达及执行等各个环节,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8.推进政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将州本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实现“一个窗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请材料和审查工作细则,实现事项名称、权力类别、法定依据、事项编码、行使层级“五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