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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古代哲学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中国文化史与西方文化史的不同之处之1是中国从没有发生过某种宗教占据意识形态统治地位的事实。作为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虽然是天命论者,但是“不语怪力乱神”:他所关注的是人,而不是神。又如儒家所倡导的“入世”观,强调积极的干预现实生活,也是1种重视“人”的体现。同是中华思想主流的道教思想从未占据过思想统治地位并且生活在儒家的阴影之下,道家并非绝对的消极无为。庄子1方面在执着“齐物论”,但另1方面却在讲“人世间”:“子之所爱,命也,不可解于心;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于佛教,从进入中国的1刻起便开始了中国化。虽然佛教的思想在中国盛极1时,但是仍无法撼动中国主流的儒家思想,与此同时,佛教思想也在向着儒家的思想靠近。禅宗的心性修养为中心的哲学观和孟子的行善轮、先验论在本质上是1致的。儿它的主观唯心主义又深刻影响了宋明理学的发展。因而整个中国哲学都在推崇“人”的重要,强调人的主观的活动去改造这个社会。
中国哲学传统注重“情理”的思想倾向,在伦理学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事实上,如果说西方哲学传统主要把道德问题归结为受理性支配的意志问题的话,那么,认为“人之大伦”首先在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儒家思潮,却十分强调伦理规范的情感意蕴,尤其是肯定了基于血缘亲情关系之上的“情理”的重要意义。孔子曾针对宰我有关三年之丧的质疑,依据“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亲子之爱回答道:“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明确把道德践履的必然准则建立在血亲情理的真诚性和安适性之上。孟子则肯定“事亲为大”,并以“亲亲”释仁。深受儒家影响的郭象认为:“君臣上下手足外内乃天理自然”。王阳明也主张:“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正是在这种倾向的指导下,朱熹才把孔子认可的合乎血亲情理的真诚性、因而是“直在其中”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做法,进1步誉为“天理人情之至也”。其实,宋明理学所特别注重的“天理”,作为“天地人物万善至好底表德”,在本质上正是“人情”即“血亲情理”自身的本体化,与君臣、父子、夫妇的三纲伦常密不可分,所谓“道是在物之理,性是在己之理。然物之理都在我此理之中。”
对于“情”与“性”的内在关联。孟子以情释性,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视为人性四端,强调“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荀子以性释情,认为“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董仲舒主张:“情亦性也”。《谈经》中“无情无佛种”,把“有情”看做是人的1个基本特征。宋明理学则以“心、性、情”的相互关系作为1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二、对伦理的苛求
中国人对于伦理的苛求可以从中国的亲族称谓看出。在1个大的家族中,存在着父母兄弟姐妹,此外还有祖父母祖母,伯叔舅,姑姨,姑奶奶姨奶奶,甥侄等等。对于儿子也有长子,支子,庶子等称谓。这些复杂的称谓透露出的两个原则:男女有别和长幼有序。这正是儒家的社会秩序观中很重要的1部分。据历史资料,在周代中国已经形成了严密的政治伦理哲学观。这套观点强调有孝有德,讲求宗法等级,这也是中国几千年社会政治伦理的基础。而作为中国哲学核心的儒家文化强调的“仁”“义”“恭、宽、信、敏、惠”“杀身成仁”这些伦理之上的观点则贯穿中国历史,是中国古代思想的核心之1。
这种对伦理的追求1是为了捍卫“三纲五常”,也就是捍卫君主的统治。儒家思想某种程度上就是关于秩序的学说。它从家族中的长幼尊卑发展到国家的等级观点,用仪式的不同来标明不同的等级,通过对仪式的遵守维持等级的不同。
同时,对伦理的追求也是对完美人格的追求。儒家的理想人格是“内圣外王”,是圣人君子型完美化身。这种理想的人格必须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品质标准,而为了追求这种标准,牺牲人的生命是应该的。正如孔子言:“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义,有杀身以成仁。”而孟子所强调的则是寡欲内省,荀子则是慎独。总之,中国传统哲学对于伦理有堪称苛求的标准,意在培养完人和绝对的忠君者。
四、对社会和整体和谐的重视
中国的封建社会长达几千年,在这几千年中,每1个哲学家都在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向统治着提供者他的治世之道。对于儒家的“入世”之道,几乎是整个封建社会的统治之道。道家的“无为”之道,正是用1种“无为”的手段实现政治的和谐。董仲舒和宋明理学的观点虽是支持君权专制,但也是1种对社会的治理方法。
1、推崇“人”,重视“情”
中国文化史与西方文化史的不同之处之1是中国从没有发生过某种宗教占据意识形态统治地位的事实。作为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虽然是天命论者,但是“不语怪力乱神”:他所关注的是人,而不是神。又如儒家所倡导的“入世”观,强调积极的干预现实生活,也是1种重视“人”的体现。同是中华思想主流的道教思想从未占据过思想统治地位并且生活在儒家的阴影之下,道家并非绝对的消极无为。庄子1方面在执着“齐物论”,但另1方面却在讲“人世间”:“子之所爱,命也,不可解于心;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于佛教,从进入中国的1刻起便开始了中国化。虽然佛教的思想在中国盛极1时,但是仍无法撼动中国主流的儒家思想,与此同时,佛教思想也在向着儒家的思想靠近。禅宗的心性修养为中心的哲学观和孟子的行善轮、先验论在本质上是1致的。儿它的主观唯心主义又深刻影响了宋明理学的发展。因而整个中国哲学都在推崇“人”的重要,强调人的主观的活动去改造这个社会。
中国哲学传统注重“情理”的思想倾向,在伦理学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事实上,如果说西方哲学传统主要把道德问题归结为受理性支配的意志问题的话,那么,认为“人之大伦”首先在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儒家思潮,却十分强调伦理规范的情感意蕴,尤其是肯定了基于血缘亲情关系之上的“情理”的重要意义。孔子曾针对宰我有关三年之丧的质疑,依据“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亲子之爱回答道:“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明确把道德践履的必然准则建立在血亲情理的真诚性和安适性之上。孟子则肯定“事亲为大”,并以“亲亲”释仁。深受儒家影响的郭象认为:“君臣上下手足外内乃天理自然”。王阳明也主张:“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正是在这种倾向的指导下,朱熹才把孔子认可的合乎血亲情理的真诚性、因而是“直在其中”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做法,进1步誉为“天理人情之至也”。其实,宋明理学所特别注重的“天理”,作为“天地人物万善至好底表德”,在本质上正是“人情”即“血亲情理”自身的本体化,与君臣、父子、夫妇的三纲伦常密不可分,所谓“道是在物之理,性是在己之理。然物之理都在我此理之中。”
对于“情”与“性”的内在关联。孟子以情释性,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视为人性四端,强调“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荀子以性释情,认为“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董仲舒主张:“情亦性也”。《谈经》中“无情无佛种”,把“有情”看做是人的1个基本特征。宋明理学则以“心、性、情”的相互关系作为1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二、对伦理的苛求
中国古代哲学注重伦理道德,这与西方所重视的科学截然不同的。
中国人对于伦理的苛求可以从中国的亲族称谓看出。在1个大的家族中,存在着父母兄弟姐妹,此外还有祖父母祖母,伯叔舅,姑姨,姑奶奶姨奶奶,甥侄等等。对于儿子也有长子,支子,庶子等称谓。这些复杂的称谓透露出的两个原则:男女有别和长幼有序。这正是儒家的社会秩序观中很重要的1部分。据历史资料,在周代中国已经形成了严密的政治伦理哲学观。这套观点强调有孝有德,讲求宗法等级,这也是中国几千年社会政治伦理的基础。而作为中国哲学核心的儒家文化强调的“仁”“义”“恭、宽、信、敏、惠”“杀身成仁”这些伦理之上的观点则贯穿中国历史,是中国古代思想的核心之1。
这种对伦理的追求1是为了捍卫“三纲五常”,也就是捍卫君主的统治。儒家思想某种程度上就是关于秩序的学说。它从家族中的长幼尊卑发展到国家的等级观点,用仪式的不同来标明不同的等级,通过对仪式的遵守维持等级的不同。
同时,对伦理的追求也是对完美人格的追求。儒家的理想人格是“内圣外王”,是圣人君子型完美化身。这种理想的人格必须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品质标准,而为了追求这种标准,牺牲人的生命是应该的。正如孔子言:“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义,有杀身以成仁。”而孟子所强调的则是寡欲内省,荀子则是慎独。
总之,中国传统哲学对于伦理有堪称苛求的标准,意在培养完人和绝对的忠君者。
四、对社会和整体和谐的重视
中国的封建社会长达几千年,在这几千年中,每1个哲学家都在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向统治着提供者他的治世之道。对于儒家的“入世”之道,几乎是整个封建社会的统治之道。道家的“无为”之道,正是用1种“无为”的手段实现政治的和谐。董仲舒和宋明理学的观点虽是支持君权专制,但也是1种对社会的治理方法。
〔关键词〕哲学 古代色彩 审美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如果哲学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那么色彩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外在表现,精神内涵影响外在表现,外在表现则折射着精神内涵。特别是色彩,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符号,更体现了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背景下的人文关怀。本文将着重探讨中国古代色彩文化中的哲学思想以及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
一、阴阳五行的哲学思想对色彩的影响
1、 阴阳五行哲学思想的起源。阴阳五行学说作为两千多年来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主流哲学思想,有其特有的发展过程。阴阳和五行的概念最早出现于《易经》和《尚书》这两部著作之中,书中具体阐述了什么是阴阳五行以及阴阳五行的作用及意义。总的说来,阴阳五行学说发生于上古三代,发展于春秋战国,成熟于秦汉时期,最后与儒家思想相结合,被道家思想所吸收,形成了调阴阳、顺四时、序五行的社会主流思想并被封建王朝所利用以维护其统治。与阴阳五行相对应的是五色(青赤黄白黑),因此中华文化特有的五色观也随之形成。而五色观一经形成就迅速植根于宫廷和民间,深深地影响了当时人们的审美和色彩观。五色观源于五行学说,那么就注定要和地区方位附会在一起。《周礼》有记载:“画缋之事,杂五色,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天谓之玄,地谓之黄”。 因此,在古代的色彩观中,自然地就将红、黄、青、白、黑五色定为正色,也叫上色,并分别配以五行为代表,即土黄、金白、木青、火赤、水黑。
2、 五行学说影响下的五色美学。前文提到,在中国古代的色彩文化中五色^占据了主导地位,而五色观的形成又深受五行学说的影响,和阴阳五行的哲学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从上古三代萌芽到春秋战国发展再到秦汉兴替确立,五色观的最终形成标志着古代中国的色彩观和审美意识已经从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转变为独立的审美体系。当时人们不光追求色彩的美艳,并且还用色彩去标明不同的等级制度,创造出独特的色彩美学。例如五色观,纯度明朗、简单清晰,对当时的社会秩序进行了简洁地装饰和统一,这在当时全世界的色彩发展史上也是相当先进的。在几千年封建社会宗教礼仪和等级制度相当严苛的情况下,色彩作为标明尊卑的一种特殊形式成为君王“明贵贱,辨等级”的工具,以维护其统治阶级的利益。
3、五行学说对帝王服饰色彩的影响。既然色彩作为标明尊卑的一种特殊形式成为君王“明贵贱,辨等级”的工具,因此帝王的服饰色彩和臣民的服饰色彩自然会严格区分开来,历史上第一个称皇帝的是秦朝的秦始皇,秦始皇也是有史可考第一位运用五行学说进行制度设计和执政的帝王。拒《史记》记载:秦始皇统一六国,平定天下,推算出金木水火土五德循环往复、相生相克的原理,而秦朝是接替周王朝统一的国家,周朝是火德,那么秦朝就一定是胜过火德的水德,而与水相对应的颜色是黑色,因此秦朝尚黑。而到了汉朝时期,认为从崇尚水德的秦朝手中接过了天下,因此汉朝就应该是土克水的土德,与土相对应的是黄色,所以汉朝皇帝的服饰从秦朝时的黑色改为了黄色。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政权更迭起伏,社会动荡不安,国家四分五裂,因此社会的主流色彩也在不断变化更替,这一时期也是历史上的服饰色彩大杂烩时期。按照五行相生相克的理论,隋朝灭北周,统一全国,北周为木德,崇尚青色,因此隋朝就是火德,尚赤色;土克火,所以接替隋朝的唐朝为土德,服饰为黄色。五代时期,后梁灭唐,土生金,因此服色为赤色;后唐自认为唐朝正统的继承者,因此服饰色彩仍为黄色;后晋金德,服饰尚白;后汉水德,服饰尚黑;后周木德,服饰尚青。后周禅让政权于北宋,木生火,因此北宋为火德,服饰色彩为赤色,南宋只是地域南迁,但还是北宋政权的继承,服饰色彩依然为赤色。金灭宋,土克火,因此金为土德,服饰色彩为黄色。宋朝以后,北方的游牧民族蒙古族入主中原,建立元朝,而少数民族对原属中原地区汉族文化的五行思想并不了解,因此,元朝没有自己固定统一的服饰色彩。明朝洪武三年,礼部官员提出应效法古代应用五行学说制定官服颜色,夏黑、商白、周赤、秦黑、汉赤、唐黄,而明朝继承于汉唐,以火德王天下,应为赤色,朱元璋对这一说法表示认可。按照五行学说,清朝应为水德,崇尚黑色,但清朝也是由关外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建立的王朝,对于五行学说也并不买账,因此,五行相生相克的色彩观没能得到满清帝王的认可,所以,五行学说的色彩观在官方思想学说上基本上就已经寿终正寝了。
二、儒家思想对色彩文化的影响
1、儒家思想的起源与发展。儒家思想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学派,其思想几乎贯穿了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但是在儒家思想的发轫之际,特别是先秦时期,儒家思想也只是诸子百家之一,并无主从之分。甚至到了秦朝还遭到了灭顶之灾,那就是所谓的“焚书坑儒”,传至汉朝,儒家思想才算彻底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在华夏大地上扎了根,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使儒家思想从此成为了官方经学,直至清末。儒家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对中华文化的很多方面都有着深厚的影响。
2、儒家思想与中国古代色彩观。孔夫子作为儒家思想的开山鼻祖,其所处的春秋时代正是周王朝走向衰落,华夏大地四分五裂、礼坏乐崩的时代。因此,为了调和社会矛盾、维护旧的社会制度,孔子提出了“仁”的观念,即以仁的观念来对待一切、继承一切,提倡对君王的“忠恕”和为臣的“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治,重视伦理道德。因此,儒家的色彩观也就是“仁”思想的色彩观。儒家的色彩分类标准则是“礼”的思想,是从“礼”的标准将色彩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例如:青、赤、黄、白、黑就是“上色”,而其他颜色就是“间色”,有高低贵贱之分,这种色彩上的规矩,即使贵为天子,登朝上殿,车马旗饰也不可混淆颠倒。这一切条条总总,都是儒家思想“敬天事祖,慎终追远”思想的直接体现。
三、道家思想对色彩文化的影响
1、道家思想的起源与发展。有史可查的道家传世经典有《黄帝四经》、《杂黄帝》、《伊尹》、《太公》、《辛甲》、《管子》等,可见,道家思想起源于黄帝、神农的上古时代,与儒家思想起源于周文化不同的是,道家学者多出于宋、楚、秦、齐等国,也足见道家思想和夏、商文化有直接关系。至春秋末年,老子《道德经》问世,标志着中国道家思想正式形成。
2、 道家思想与中国古代色彩观。老子作为道家思想的创始人,在思想和政治主张上都不同于儒家思想,道家思想的中心主题就是天道自然,因此,政治方面主张“无为而治”,伦理方面主张“绝仁弃义”,思想方面则突出强调“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思想。道家对于艺术的态度则完全和儒家思想相对立,儒家思想充分肯定了礼乐的作用以及文化艺术的社会r值,道家思想却否定艺术,主张“淡泊无为”。在色彩文化方面,道家思想提出了“无色而五色成焉”的理论,“澹然夫极而众美从之”,主张无色才是最美之色。但是,道家也有自己所崇尚的颜色,那就是黑色。老子曰:“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玄即是黑,幽冥之色也”。天色为玄,而“天道”又是道家思想的中心内涵,有产生万物的功能,天之玄色自然也有派生一切色彩的功能。因此,道家思想认为黑色为上色中的上色,为众色之首,并选取黑色为道家的代表颜色,所以现如今道家的建筑服饰也多以黑色为主。道家思想独特的以黑为主的色彩观直接影响了中国古代的色彩美学,特别是绘画领域,奠定了黑色在国画中的地位。对后世色彩文化也有很深影响。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博大精深、包罗万象,能够涉及和渗透到包括社会、经济、文化、艺术等多个领域,其思想为中国古代艺术文化带来了多元丰富的形式内容。特别是在对色彩的理解和表达上,虽然各种思想对于色彩的理解不同,认识不一,但却都以传统文化的形式被保存和延续了下来,穿越各个历史朝代,经历上千年,根深蒂固、延绵不息,为中国现代色彩艺术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根源与创作依据。
参考文献:
[1]王海燕.原始装饰艺术中的生命意识探微[J].装饰,2003,12(2):74
[2]邓莉文.“大象无形”美学观下的艺术表现[J].装饰,2003,(8):61
[3]张雨祺.从阴阳五行哲学思想看中国古代的色彩美学[J].艺术科技,2014,(8):292
论文摘要: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都对股份制企业的由来、发展和运行提出了一些基本的理论观点。两者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异。马克思是将股份制企业的存在放在一个资本主义总图景中来分析,探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联系。西方学者则是在否认企业本质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各种表象的分析,更多地从企业本身的角度议论问题。所以,在阶级本质和科学体系上,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是不一样的。但在研究单个企业如何演进到股份制企业等方面,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的理论又有一定的相通性和互补性。
基金项目:本研究为中国人民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中国经济学的建设与发展》子项目《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比较》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韩玉玲,女,山东邹平人,山东教育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经济学。
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都对股份制企业的由来、发展和运行提出了一些基本的理论观点。马克思是将股份制企业的存在放在一个资本主义总图景中来分析,探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联系。从整体上看,马克思是在确认企业表象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本质状况的分析,并更多地着眼于资本主义总体经济关系的分析和经济关系的演变。西方学者则是在否认企业本质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各种表象的分析,更多地从企业本身的角度议论问题。所以,在阶级本质和科学体系上,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是不一致的。但是,在研究单个企业如何演进到股份制企业等方面,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的理论又有一定的相通性和互补性。具体讲,两者的共同点和差异可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马克思与现代西方学者对股份制理论研究的共同点
1、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在研究单个企业如何演进到股份制企业等方面都注意到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股份公司是伴随着商品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渐发展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增长和资本的个人所有制形式之间矛盾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马克思说:“股份公司是随着海外贸易和手工工场的出现而产生的,并席卷了它力所能及的一切工商业部门。”[1]因为海外贸易和手工工场的出现标志着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达到相当程度。工场手工业扩大了企业的内部分工,使得单个资本家需要更多的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从而使得它开办企业所需要的资本最低限额不断增大。马克思指出:“还在资本主义生产初期,某些生产部门所需要的最低限额的资本就不是单个人手中所能找到的。这种情况一方面引起国家对私人的补助⋯⋯另一方面促使对某些工商业部门的经营享有合法垄断权的公司的形成。”[2]这些由过去独资性质的私人企业转化为国家投资与私人资本合股或私人资本之间合股经营的企业。“这些公司就是现代股份公司的前驱”[3]。所以,股份公司产生的首因是扩大再生产和资本集中的需要。18世纪产业革命兴起后,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进一步发展,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创办一个大型企业所需的最低投资额也在不断增加。这时单纯依靠资本积聚已远远不能满足扩大再生产追加资本的需要,单个资本的数量有限性与创办大型企业所需要的巨大投资额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资本家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实行资本入股联合经营,创办股份公司。马克思说:“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4]正由于此,从18世纪开始,股份制企业成了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形式。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在其著作《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一书中认为,1840年以前的美国企业基本上属于传统企业,其原因是由于技术和市场两方面的限制。到19世纪70年代,技术的进步(铁路、电报的广泛应用)和市场的扩大,导致了企业规模的膨胀和现代工商企业的出现。现代工商企业首先是在“具有新的先进技术,而且有不断扩大的市场的部门和工业中出现、成长并继续繁荣的。”[5]
2、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都认识到了股份公司最重要的特征是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马克思认为,与非股份制企业的资本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结合在一起不同,在股份制企业中,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是分离的。资本所有者中的一部分转化为单纯的货币资本所有者或股东。他们虽然可以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并凭借股票取得一定股息,但实际上只是单纯地拥有资本所有权;另一部分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则转化为经理,成为公司内其他资本所有者的资方管理人,拥有企业经营权,从而使”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相分离”[6]。这样,“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单纯的货币资本家。”[7]在股份制企业内部,“留下的只有执行职能的人员,资本家则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8]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所有者拥有的资本与经营才能的不对称。他们只得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让渡给具有专门才能的人,而这些人却不一定具有开办企业所需的资本。两权分离打破了传统的独资或合伙自营的经营管理形式,有利于实现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贝利和米恩斯、伯纳姆及加尔布雷思等人都提出了资本主义社会股份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经理革命”。凡勃伦在1923年发表的《无主所有制和现代企业》一书中认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伴随着股份公司的发达,其股权越来越分散,公司资产所有权与管理控制权分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凡勃伦从财产实际占有的角度,把那些远离公司控制权的所有者称之为“不在所有者”,认为公司权力已逐渐转移到了公司经理人员的手中,股份制则被称之为“无主所有制”。1932年,伯利和米恩斯在合作发表的《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中,首次比较系统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股份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事实。1941年,伯纳姆出版《经理革命》一书,对现代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和产权关系作了进一步分析,提出了“经理革命”这一概念。新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加尔布雷思也认为,在现代公司中,权力已从过去的资本所有者手中,转移到了企业的经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手中。
二、马克思与现代西方学者对股份制理论研究的不同点
1、经济分析方法的不同。马克思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着手,认为经济发展过程既是一个动态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交互作用的过程,也是一个由于技术和制度变动而导致的资源配置状态演化的过程。所以,他采用的是历史的、宏观的、动态的分析方法,是从抽象到具体并以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辩证方法来揭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马克思在技术分析和制度分析的结合点上突出预期利润极大化的目的,认为资本家办企业的目的是为了用最小的预付资本获得最大的剩余价值或利润。他把企业的规模大小和制度变迁置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之中,把它们看作是技术、协作、劳动力、资本、市场(竞争)和利润等基本经济条件变化的必然反映,是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断发展及相互作用的结果。马克思认为,企业制度的演进受制于资本主义总体生产关系的变化。以企业制度演进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具体生产关系的每一次变革又都受制于社会生产力的变化,同时又深刻地影响和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由此,马克思揭示了经济发展诸因素之间相互对立统一的运动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大量篇幅客观描述了企业规模、制度和效应的演进轨迹:简单协作(企业的萌芽)工场手工业(初级企业)机器大工业的工厂制(典型企业)股份公司制度(现代企业)。企业演进的每一次实质性变化都反映着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如果从资本形态来概括,还展示出另一种私人企业的演进轨迹: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在企业制度的每一次“革命性”跳跃的背后,技术或生产力的变化都是其深刻的根源。马克思从揭示资本主义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出发,遵循历史—逻辑—实证的经济分析方法来揭示经济现象和股份制企业的产生和特点。所以,马克思的分析方法对经济运行的本质揭示得更为深刻,对包括股份公司在内的企业制度的描述具有更广阔的视野、系统的认识和科学的逻辑,更具有历史真实性。
在对股份公司这个问题的论述上,马克思在历史上最早而且最清楚地阐明了股份公司的资本组织形式和社会化生产力之间的辩证关系。他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对资本主义股份公司进行了分析。从生产关系方面看,股份公司的性质取决于它赖以构成的一定的所有制的性质,资本主义股份公司中的股份资本主要是资本家资本的联合,这就决定了股份公司的资本主义性质。从生产力方面来看,股份公司作为发展经济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和发展生产力的一种手段,适用于与社会化生产力相适应的整个商品经济的历史阶段。
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则是采用微观“技术”分析方法,即抽象的静态分析,或至多是比较静态分析。他们遵循假设—推理—实证的静态分析方法,一般从其所论课题出发,先行假设若干既定条件,经过逻辑演绎,在得出结论之后,再来看一看发展起来的企业概念是不是与现实世界中的情况一致。这种分析方法就难以展示导致经济发展的诸因素之间是如何从整体上交互作用的,同时也容易使人片面地理解经济发展的全部过程。比如,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罗纳德·科斯对现代企业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就只停留在表面层次上——市场中的经济人根据对交易费用的比较从而在企业和市场之间选择交易方式,而没有更深入地分析和解释企业横向联合和纵向一体化的根本动力,也没有历史地研究整个企业的发展史。1981年,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森也写道:“我认为要将现代公司主要理解成许许多多具有节约交易费用目的和效应的组织创新的结果。”[9]他们忽视和淡化了企业成长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深层原因,即追求利润最大化。节省交易费用只不过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手段。所以,他们的分析是不深刻、不充分的。
2、在对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职能的论述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了揭示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把研究重点放在了生产上面。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的本质在流通过程中往往被表面上的平等所掩盖,而在生产领域则看得十分清楚。因为生产领域最能反映资本的本质,即追求剩余价值。所以,企业同时具有生产和交易两个功能,但其本质功能是生产产品和创造剩余价值。企业的交易功能从属于生产功能。马克思早就看到:即使是简单协作的企业,也能部分替代原来由个体所从事的生产及相应的市场交换;股份企业还能部分替代原来由政府所从事的生产和服务及相应的市场交换。而科斯、威廉姆森等人则片面地将企业仅仅作为一个交易组织来处理,忽视生产,注重流通,认为企业起源是企业作为市场的替代物而出现的,强调企业的显著职能在于替代市场或市场机制,由一个企业家来支配资源,从而节约交易费用。3、在对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契约本质的分析上,马克思认为,企业是一个由契约结成的经济利益矛盾的统一体。他既承认和描述资本主义企业的契约所具有的形式上的自由和平等,即资本所有者与雇佣劳动者在市场上的“等价交换”,又揭示出这一契约在实质上的不自由和不平等。这就是当劳动力的买卖实现和劳动契约贯彻执行过程中,即进入生产领域时,基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雇佣劳动制度,资本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无偿占有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对于那些向资本所有者出卖自己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来说,由于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他们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不能改变其受雇佣被剥削的地位。
在股份公司中,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表现为资本的管理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在这种企业的组织结构中,短工、辅助人员、直接生产工人、工程师、监工、经理、监事、董事、股东等各类人员,其职责和作用是不同的。马克思认为,包括直接生产工人、辅助人员、技术人员和经理(从事某种熟练劳动)在内的“总体工人”是产品价值的真正创造者。具有经营管理知识的经理阶层作为丧失生产资料的雇佣劳动者,一方面受雇于资本所有者,他们虽然有时会由于资本所有者的恩赐分得一定比例的经营成果,但他们所得报酬的主要方面是领取相对固定的工资,因此,其利益实现方式在本质上与劳动者相同。另一方面他们又作为资本所有者的人,代表雇主行使经营管理权。在西方学者对此问题的论述中,他们强调雇主监督雇员并拥有剩余索取权是天经地义的。比如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分析就认为:企业生产是团队生产团队生产需要测量投入对成员劳动投入难以测量,团队生产的参加者都想免费搭车需要监督成员以免偷懒监督者也可能偷懒企业最好的激励机制是赋予监督者剩余索取权可免偷懒减少偷懒意味着效率高。剩余索取权等同于财产所有权。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享有剩余索取权的监督者就是企业家。他们用团队去说明企业的内部关系,把企业说成是不同的要素所有者为了提高效率而进行合作、完全依靠协商形成的契约去维系的经济组织。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激励机制不过是资本主义剥削关系的一种歪曲的理论表现。因为明明是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或资本的所有权无偿占有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及其价值。工人作为劳动者处于被监督的地位。企业家作为财产所有者和剩余索取者处于监督者的地位。企业家和工人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但在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理论中,这一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特殊结合方式却被歪曲为团队生产或协作群生产的一般和必然的结合方式,而且是雇员向雇主“分派”剩余索取权,是自愿让与的结果。由此可见,西方学者模糊私有企业资本与雇佣劳动的本质关系,回避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利益的对立,这充分显示了他们的阶级偏见。经典作家透过被歪曲表现出来的经济现象,阐明私有古典企业和股份企业契约本质的分析方法,超过了许多西方经济学家。
4、在对股份制企业内部结构的分析上,马克思清晰地指出了股份公司内部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的某些特征和意义,并客观分析了企业各类人员的不同经济地位和在价值创造中的不同作用,从而得出西方学者无法理解的革命性结论。不过,马克思对上述问题只作了一些原则性说明。对于象两权分离的条件、具体的权利结构以及资本所有者如何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等问题没有详细阐述。这主要是由于当时股份公司刚刚出现,古典企业还占据着统治地位的缘故。同时,马克思还只是把企业经营管理者看成是一个雇佣劳动者,而没有把他们作为一个独立的阶层来看待。
西方学者则把企业经营管理者看作成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利益主体,它的效用函数和目标取向和资本所有者是完全不同的。他们甚至还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来扩大自己的权益,损害资本所有者的利益。正由于此,人们试图通过股票、债券的优先选择权以及薪水与股票挂钩的形式给予经营管理者报酬,以便让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保持一致。如詹森和麦克林的委托理论。钱德勒强调了现代工商企业内部的科层组织或等级制组织,突出了“经理群”的管理权。威廉姆森也注重大公司的“H型”结构、“U型”结构和“M型”结构的变化,并独创性地探讨了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种种现象和机制。这类涉及股份制企业表象的结构分析,一向是西方学者研究的重点,也是较科学和最主要的学术成就。他们对资本所有者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关系的深入分析还是有一定的实用价值的。
5、马克思通过对股份制企业的分析,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得出了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将导致否定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如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股份公司“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的单纯过渡点”[10],是私有制转化为公有制所不能绕开的历史过渡阶段。而科斯、威廉姆森等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对企业的分析则是寻求企业的最佳规模。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431.
[2][3][4]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358、358、724.
[5]小艾尔弗雷德·D.钱德勒.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2-3.
【摘要】在中国美学史上,由于魏晋六朝这一时期是中国的美学思想大转折的关键,这一时代的诗歌绘画都对以后的艺术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美学史的研究往往就跳过了对先秦和汉代的美学思想的研究而直接从魏晋六朝开始。从新石器时代一直到汉代,曾存在过丰富的美学思想,并且这些思想与六朝以后有很大的不同,这些都能从出土的文物器具和古代的文献资料中得以验证。他们将美的理解倾注于被塑造的物体,即工艺品、古代文献上,从而得到美与工艺、文学相结合的成就。
【关键词】美学;先秦;工艺美术;古代哲学;文学
一、学习中国美学思想时需把握的特点
讨论美学思想学习的特点前我们要先明确一点,即美学与美学思想是不同的,朱光潜在其晚年著作《美学拾穗集》里,作出了这样一种用语上的区分:“美学”与“美学思想”。他认为, 1750 年鲍姆加登的《美学》这本书出版,“美学”才成为一门独立科学, 而“美学思想”却与“人类历史一样的古老”。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上,美学作为学科的时间并不很长久,但美学思想却一直都存在,无论是魏晋六朝时代的诗歌、绘画还是书法,比如谢灵运、顾恺之、王羲之等人的作品,对于后世艺术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启示作用。而这个时代所酝酿的各种艺术理论,如钟嵘的《诗品》、陆机的《文赋》等都为后世的文学、绘画理论奠定了基础。正因如此,过去对于美学思想的研究就从魏晋六朝开始。而先秦两汉时的美学思想则并不为大多数人所熟悉。其实从新石器时代一直到汉代这段时间里,美学思想也曾如花朵般静静绽放过,并且这些思想有着自身独特的魅力,影响着后世。因此,为了对中国的美学思想有更全面与深刻的了解,我们在学习美学思想的时候就要注意两个特点:第一,中国历史上,美学思想不仅仅是存在于哲学作品中,而且历代的诗人、建筑学家、画家……所留下的各种理论中也都有丰富的美学思想。这样就要求我们在学习美学思想时要开阔眼界,广泛涉猎,搜寻更丰富的材料来分析研究;第二,各门传统艺术,比如绘画、诗文、戏剧、建筑等各自都有自己的独特体系,而且各门艺术间相互影响,有时候甚至会相互包含。因此,在学习美学思想时要充分认识到各门艺术之间的相同之处和相通之处。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国美学思想研究的难处变为它的优越之处,并且赋予这一研究更特殊的意趣。
二、先秦时期的工艺美术及其中体现的美学思想
中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若论造物工艺甚至可以追溯到距今数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那时由于生活的需要,人类对各类的石、骨、角进行加工制作,并在这一过程中在脑子里逐渐形成了成熟的器物形态,形成了造型的观念。
先秦时期的雕刻艺术充分展示了古人对于美的追求。如广东省曲江县马坝镇石峡遗址出土的几件玉琮,其中一件就是在简单的转动轴上机械操作得来的,这证明当时的人类已有了简单的玉饰钻孔打磨的技艺了,并且对于玉饰的造型有所考虑,尽管只是处于极简的形态。到了商周时代玉器的制作则不仅是只考虑其用途,其外形也更加精美,如河南殷商妇好墓中出土的755 件玉器,有各种礼器、柄形器及配饰等,其中多是平雕、圆雕的动物、人物,形象生动,线条流畅。
先秦时代的陶器制作也是艺术与美学的巧妙结合。人们在打磨光滑的陶坯上以天然矿物颜料描绘,再经高温煅烧,经过这般制作纹饰色彩愈加鲜艳,与器物的造型形成高度统一,从而达到了美化装饰的效果。原始陶器的造型并没有很大的突破,直到快轮工艺的出现,陶器的造型才发生了重大变化。如龙山文化黑陶中的“蛋壳陶杯”,造型挺拔规整,器壁匀薄。这一时期的陶器造型技艺均是原始审美进一步发展的体现,因为人们不仅表现了高度的技巧,同时还表现了他们自身的艺术构思以及对美的理想追求。陶器在商代后的发展,又出现了贵族专供的高级陶器,如白陶,是由高岭土烧制而成的,扣之有声,色泽皎洁,代表着当时制陶工艺的最高水平,也是我国瓷器的前身。在这些陶器的制作中,工匠们从技术结构的设计到外形的设计都必须达到合理、美观,这就要求他们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思维艺术使得作品既要体现出工艺美、形式美,又要具备时代的特色。因此在先秦陶器制作工艺中,美学思想始终贯穿其中,美与生活在工艺文化中相互结合,相互发展。
青铜器是先秦时期人们的又一重要发明,主要是利用采冶或铸造的方法制作。青铜礼器的制作在商代可以说是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如1939 年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司母戊大方鼎”做工极其考究。《周礼·考工记》中记载:“六分其金,而锡居其一,谓之钟鼎之齐(剂)。”即铸造钟鼎一类的器物,铜与锡的比例应为6 : 1( 铜占85 .7% ,锡占14 . 3% ) ,这样可使器物呈橙黄色,比较美观,并且可以敲击出美妙的音响。由此可见,古人在青铜器的制作中,首先考虑的是其造型、色彩是否符合审美,然后在此基础之上追求更高的理想即创造新技法力求使青铜器的敲击声响亦达美境。
先秦时期虽无明确美学思想提出,但每个人、每件工艺作品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推动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发展、新作品的创作。而通过对各种新作品的外形、原料、合理性的考虑,工匠们在先秦工艺作品中不断融合了文化的精髓以及审美的观念,从而使每件作品都成为了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的艺术品。
三、古代哲学文学及其中体现的美学思想
中国古代人民不仅在创造新式器具上展示了高超的技艺,在哲学文学方面也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与体验。在先秦时期就有许多著名的哲学家,他们在自己的人生哲理中不可或缺的都有探讨关于美的问题,谈到对艺术的理解。其中道家学派的代表庄子、儒家学派的代表孔子和孟子,以及先秦著作《淮南子》《礼记》等都提出了各自对于艺术及美的个性理解,比如孔子善用绘画来比喻礼,用雕刻来比喻教育。当然中国哲人的思想中体现的美学思想与西方哲学中的美学有着相当大的悬殊,中国古人惯以自身的生活与自然结合的体验而得出哲理,而西方人则非亲身感受,而是根据已有的经验规则利用严密的逻辑来演绎推导出观念与哲学体系。在先秦诸子哲文中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古人的哲学思想中有着与自然相契合的浑然天成的大气之美,即美学中的“自得”思想。从美学的角度看,“自得”意味着审美体验的超越前人,不依藩篱,更意味着个性的独立,破除已为僵硬外壳的既成模式。当这种自得思想被先秦诸子百家所吸收后,表现出来的就是两种观点,第一种是孔子之类的“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此类尊重艺术尊重美,寻求礼乐的本质和根源,于自然之中体验大道而得真理。另一类则是墨子、庄子之类的“非乐”、“见独”思想,他们对于艺术与美持有的是一种否定、批判的态度,认为对于艺术与美的追求是物质欲望的表现,应该坚持精神的朴素与升华。但是一言以蔽之,无论是尊重美和艺术,积极探寻美,还是持否定批判的态度,都为先秦时期中国美学思想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对后世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四、总结
中国历史的划分使得中国美学的研究呈现出阶段性,先秦时期中国虽未正式出现美学的分类,但美学思想已然萌发。诸子百家常用艺术作比喻来阐释自己的哲学思想,与此同时,他们的思想对后世的艺术创作也有很大的影响。在工艺品中所表现的无论是《考工记》中所形容的错彩镂金、雕缋满眼的一种状态,还是魏晋六朝之后“初发芙蓉”以素为美的理想追求,都是中国古人对美的感悟与理解。乃至后世其与文学、绘画等艺术形式重叠交织共同演变发展出今时中国的独特美学思想。可见,先秦时期的工艺美术与哲学、文学是中国美学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朱光潜《美学拾穗集》.百花出版社,1980.8页.
[2]范琪. 论先秦工艺文化中的科技与艺术.焦作大学学报,2011 年第4 期.
[3]宗白华.《美学散步》.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33 页.
葛瑞汉教授( angus charles graham,1919-1991 )是当代英国汉学界中国古典文学研究领域的权威。1946年他就读于伦敦大学亚非学院(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1949年以优异的成绩取得文学学士学位,毕业后留校担任古汉语讲师。1953年葛瑞汉以研究程明道与程伊川的博士论文自伦敦大学取得哲学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葛瑞汉热心于漫步讲学,周游世界。他曾以访问学者、客座教授身份讲学于世界多所著名大学,如:香港大学(1954─1955年)、耶鲁大学(1966─1967年)、密歇根大学(1970年)、康耐尔人文学会(1972─1973年)、 新加坡东亚哲学研究所(1984─1986年)、台湾清华大学(1987年)、布朗大学(1988年)和夏威夷大学(1989─1990年)。1971年葛瑞汉取得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古汉语教授职位后在该位置任教十三年,成为当时伦敦大学最富盛名的中国学研究专家。1981年葛瑞汉当选为英国(文史哲)研究院院士。
葛瑞汉的中国学研究主要涉及对宋学家程氏二兄弟的哲学思想和对中国古代先秦哲学思想的研究。他在该领域的主要代表作有《中国两位哲学家:程明道与程伊川》(1958)、《理性与自然》(1985)、《中国哲学与哲学文献研究》(1986)、《阴阳与关联思维的本质》(1986)、《论道者:中国古代哲学论辩》(1989)、《理性中的非理性》(1992)。除对古代中国哲学的精湛研究外,葛瑞汉还热心于翻译中国古代哲学名著与古典诗词,出版了大量高质量的译作,最具代表性的有《庄子·内七篇和外篇选》(1981)、《列子译注》(1960)、《晚唐诗》(1965)、《西湖诗选》(1987)。
葛瑞汉对宋学家程颢(程明道)、程本文由收集整理颐(程伊川)的哲学思想很有研究。他在伦敦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开始对这两位著名哲学家的思想产生浓厚兴趣,后对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系统研究。葛瑞汉1953年6月向伦敦大学提交其哲学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两位哲学家:程明道与程伊川》,后又得到亚非学院的资助于1954-1955年在香港和日本游学一年。获得新资料后,葛瑞汉重新对博士论文初稿进行了修改,所成专著于1958年在英国正式出版。这本书为那些初次遇到中国十一世纪哲学思想挑战的学子们标明了起点,成为致力于这一思想研究领域的东西方学者的必读文献。该书以西方学者特有的视角,对二程的理学思想作了精湛研究。其特点有三:一是分疏了程明道与程伊川的理学范畴体系,阐明了这些范畴的意蕴;二是考究了程明道与程伊川哲学的源流,揭示了两种哲学的特质;三是比较了中国与欧洲哲学之异同,突出了二者之“异”。这部书不仅对新儒学研究领域的拓展和变化起到了推动作用,而且作为研究北宋时期程明道、程伊川两位哲学家思想的最清晰、最全面的英文文献,至今仍然保持着其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
葛瑞汉最为重要的汉学名著是《论道者:中国古代哲学论辩》,该书从西方学者的视野出发,全面诠释了从孔子到荀子中国古代各家学派的哲学思想。中国学者李学勤在《论道者》中文版代序中指出的:在此之前,英国从事中国哲学史研究的学生主要从卜德教授的英译和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得到有关中国哲学研究的材料,《论道者》的出版改变了这一窘迫状况。《论道者》共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天命秩序的崩溃”,葛瑞汉论述了孔子、墨子、杨朱学派、惠施与公孙龙等中国古代各家学派的思想;第二部分为“从社会危机到形而上学危机:天人相分”,葛瑞汉首先论述了从孔子到孟子时期的政府、人性问题和儒家两部经典《大学》与《中庸》,其次论述了从墨子到后墨:理性功利原则的道德再锤炼;最后论述了从杨朱学派到道家庄子返归自然以顺天的哲学思想。第三部分名为“天人分途”,分别论述了道家老子、儒家荀子和法家不同的治国理念,并对世袭君主制进行了批判,对中国无政府主义问题和道家《庄子》的原始主义等问题进行了评述。第四部分“帝国与天人的再统一”,论述了中国阴阳五行学说以及周易等中国古代宇宙论,分析了杂家学说及其儒学的胜利。
葛瑞汉对中国哲学的特点有较深刻的理解,他认为:中国人看待世界的思维和方式倾向于相互依存,而不是各自独立;整中有分,而不是部分的集合;对立的双方相互补充,而不是相互矛盾;万物是变化的,而不是静止的;看重物之用,而不是物之质;关心相互感应,而不是因果关系。葛瑞汉《论道者》可说是他平生研究先秦哲学思想的总结,此书一经出版便赢得汉学界高度赞誉。英国著名汉学家李约瑟评论这是迄今为止所见到的有关中国古代哲学学派研究的最使人兴奋和最具洞察力的专著。在这部著作中葛瑞汉对儒家和墨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述了庄子和道家学说,讨论了像公孙龙这样的中国古代逻辑学家。李约瑟将葛瑞汉这部专著称为一部令人着迷的书。美国加利福利亚大学赫伯特·芬加雷特教授认为这是一部具有可读性与权威性的中国古代思想史,一部具有哲学原创性,敏锐性与深刻洞悉的著作,并声称它定会在未来很多年成为后世学者偏爱的学术指南和激发学术发展的主要资源,并将长期居于核心地位。美国马里兰大学罗思文教授认为此书是葛瑞汉在汉学、语言学和哲学交汇处卓越学识的顶点。这部专著必将成为中国哲学课程标准教科书,其比较哲学中的许多独创观点必将为交叉文化研究的学者广为引用。
关键词: 文论 气 文气说 范畴
中国古代文论中的范畴多至难以计数,梳理起来障碍重重。然而这些范畴并非无章可循,它们之所以数量众多,是因为它们往往是由为数不多的元范畴衍生出若干子范畴,子范畴又进一步交融衍生出更多的范畴。例如:“气”、“味”、“韵”、“象”等元范畴经过交融形成“气味”、“气韵”、“气象”、“韵味”等子范畴,在“象外之象,味外之旨,韵外之致”的基础上又逐渐形成了“意境”。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文气说”,标志着“气”正式成为中国古代文论的第一个范畴,因此“气”在中国古代文论中具有西方哲学中“始基”的意义。然而后世学者对于曹丕的“文气说”却人言人殊,为此我们将追根溯源探讨“气”是如何由哲学范畴转化为文论范畴的,并深入曹丕《典论・论文》的文本,探究“文气说”的真实内涵。
一、“气”作为文论范畴的形成
在春秋战国至两汉时期,在不同的思想家那里,“气”一直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范畴处于不停的演进之中。
(一)“气”作为宇宙万物的本源,如:
《老子》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①
《老子》提到的“一”即是“元气”,“阴”、“阳”即是“阴气”、“阳气”。在中国古代的宇宙观中一般认为宇宙诞生于混沌的“元气”,然后分化成“阴气”与“阳气”,“阳气”上升为天,“阴气”下降为地,天地交泰化育万物,于是万物就遗传了阴阳二气的基因,只有万物之中的阴阳二气相互和谐才能存在、发展,否则就走向毁灭②。
(二)“气”作为人的生命之源泉,如:
《庄子・知北游》:“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③
《管子・枢言篇》:“有气则生,无气则死,生者以其气。”④
“气”既然是宇宙万物的本源,作为万物灵长的人自然也离不开“气”。上面的几段话虽出处不同,表述也不尽相同,但是可以看到,中国古人普遍认为“气”为生命之本,人为精气凝聚而生,精气一旦散失,生命就随即逝去。
(三)“气”作为道德意义的“正气”,如:
《孟子・公孙丑上》:“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谦于心,则馁矣。”⑤
古人认为人秉“气”而生,“气”自然也会影响到人的精神,于是孟子“浩然之气”的提出自然不是意外。虽然郭沫若在《宋尹文遗著考》中认为孟子的“养气说”源于《管子・内热篇》的“灵气说”⑥,但孟子的“养气说”毕竟是改造了春秋以来关于“气”的学说并赋予了儒家道德含义,成了具有道德人格含义的浩然正气。这不仅影响了后世以人物品藻为代表的对人格精神的审美,而且催生了韩愈的“气盛言宜说”,并对古代文论探索作家创作的心理机制也产生过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四)“气”作为人进行精神活动的原因,如:
《淮南子・原道训》:“今人之所以……察能分白黑、视丑美,而知能别同异、明是非者,何也・气为之充,而神为之使也。”⑦
班固《汉书・礼乐志》:“人函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哀乐之情。”⑧
通过上面的两段话可以看到,到了汉代人们认为人之所以能产生情绪、情感,乃至更高的审美活动、认知活动,都在于“气”的作用。这可以说是“气”由孟子的可以外溢于天地的道德人格之“气”向人类精神的进一步深入。
(五)“气”作为人的个性、气质,如:
王充《论衡・命义》:“禀得坚强之性,则气渥厚而体坚强……禀性软弱者,气少泊而性羸窳。”⑨
刘邵《人物志》:“静燥之决在于气。”⑩
汉末魏晋时期的战乱及儒学的势微,造成人们感慨于生命短暂、人生无常,促成了个体生命意识的觉醒,对个体气质、才情、风度的体察和追求成为社会风尚,于是人物品藻盛行,以“气”论人的现象在社会上弥漫开来。人物品藻对于人的禀性、气质、才能、情性的辨识逐渐影响了文论家对作家气质、个性及才情的认识,因而“气”、“神”、“韵”、“风”、“骨”等用于人物品藻的品鉴标准,在随后的文论著作中都一一转化成了文论范畴。
二、曹丕《典论・论文》中“气”的含义
“气”经历了从自然有形的云雾水气到哲学本体意义上的“气”,再从生命存在的本源到具有道德意义的“浩然之气”,最后才由支配人精神活动的“气”及作为个性、气质的“气”转化为作为文论范畴的“气”,于是就有了《典论・论文》的“文气说”:
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11}。
然而对于曹丕“文气说”的“气”的解释,后人却众说纷纭:
黄侃认为:“文帝所称气,皆气性之气。”{12}
罗根泽认为,“文以气为主”、“徐质庇衅肫”、“公钟幸萜”的“气”,指文章的声调而言,“气之清浊有体”及“孔融体气高妙”的“气”,指先天的才气及体气而言{13}。
陆侃如、牟世金认为:“《典论・论文》中所说的‘气’,是指作者的气质在作品中形成的特色。”{14}
叶朗认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的“气”,就是指艺术家的生命力和创造力{15}。
罗宗强认为:“曹丕论作家的‘气’,主要是指作者的气质情性而言的”{16}。
袁济喜认为:“曹丕‘文气说’的‘气’的确切含义是指作家独特的气质个性,包括作家的才能在内,它体现在作品中,就是作品的风格特点。”{17}
李泽厚、刘纲纪认为:“曹丕所说的‘气’,具有多层次、多侧面的涵义。总起来说,它是文学家的气质、个性、才能和文学家所要表现的情感的统一,这四者在文学家的创作过程中是合为一体的。当它形成一种强烈的创作冲动,表现于文学家的创作过程和创作所得的作品中时,它就是中国古代美学常说的‘气势’。” {18}
可见“文气说”的“气”在后世阐释者那里显示出多义性与含混性,这些解释涵盖了作者的先天禀赋及主体精神、作品的风格、作品的语言等诸多方面。为了正本清源,深入理解《典论・论文》中“气”的含义,我们不妨返回文本逐句探究“气”的理论来源及确切含义。
(一)“气”为“文”之本
如前文所述,“文以气为主”的提法是由在先秦两汉时期作为宇宙万物本源的哲学范畴――“气”纳入文论中的产物,因此有理由说曹丕的文气说是中国最早是文学本体论。
(二)“气”分“清浊”
先秦时期气分阴阳,阴阳化为天地的观念是普遍流行的,有时候“阴阳”又会表述为“清浊”,例如《淮南子・天文训》:“气有涯垠,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19}后来“清浊”又用来指称道德品行的好坏,如王充《论衡・骨相》:“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20}这些观点促成了曹丕“气之清浊有体”的提法,在这里“清浊”究竟所指为何?在曹丕稍后的袁准在《才性论》中作了解答:“物何故美?清气之所生也;物何故恶美?浊气之所生也。”{21}
(三)“气”由心生
曹丕以音乐比文章,这明显受到音乐理论的影响。《礼记・乐记》就有这样的论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22}这段话主要阐述了乐由心生、不可以伪的观点,特别是提到了要将情、气、神调节到和顺的地步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也就是说音乐不只是曲调、节奏等技术问题,这与“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是同一个意思――气由心生。
(四)“气”作为作家的先天禀赋
曹丕所说的“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也就是说人的才气、个性是有差别的,这种才气、个性是由自然禀赋而得,不是后天努力可以达到的,并且接着说“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即是说这种先天之“气”是不能传授给他人。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曹丕通过对人先天禀赋中清浊的划分,深入到对作家的才气、个性的认识,而这一观点正是在吸收《论衡・率性》中“气有少多,故性有贤愚”的基础上提出的“天才论”。叶朗先生所说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其实就是作家的天赋或天才。
(五)“气”作为风格
正因为每个作家的才气、个性是有差别的,所以文章中就会自然流露出作家本人的才气和个性,从而形成不同的艺术风格,所以曹丕举例说:“徐质庇衅肫……应炀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孔融体气之妙,有过人者……”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后世才有了“文如其人”的说法。
(六)“气”作为风俗
值得注意的是《典论・论文》中提到“徐质庇衅肫”,李善在《文选》注释中解释道:“言齐俗文体舒缓,而徐忠嘤兴估邸!币簿褪撬敌稚长于齐地,他的文风受到齐地风俗的影响,体现出一股齐地特有的习气――舒缓之气。可见,曹丕不仅认识到作家的才气、个性对形成文风有关系,而且认识到作家的生活环境会影响到文风的形成。
(七)“气”并非语气
陈寅恪先生在《四声三问》中论述了佛经翻译对汉语声调的影响,并考证了真正将汉语声调自觉应用到文学创作已是南朝的事了{23},因此罗根泽先生将“齐气”、“逸气”解释为文章声调是有失偏颇的。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曹丕《典论・论文》中的“气”具有广泛的理论来源,具有多层次、多侧面的含义。由于中国古人向来注重感悟而不重概念分析,因此使用概念、范畴时不做清晰界定,致使后人对于进行曹丕“文气说”阐释时出现众说纷纭的局面。而且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对“文气说”的阐述只有区区几十字,是一个尚未充分展开的理论系统,这又为后人进行过度发挥留下了巨大余地。
综上所述,曹丕《典论・论文》中的“气”是由哲学范畴转化为文论范畴的,具有广泛的理论来源,因此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必须在其“文气说”系统的意义上把握,否则就会以点带面从而陷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地步。要把握曹丕《典论・论文》中的“气”的确切含义就应该以文本为依据并结合相应的历史背景进行解读,否则便会陷入过度阐释的泥淖。
注释:
①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价[M].北京:中华书局,1984:234.
②邓晓芒.哲学史方法论十四讲[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5:135-136.
③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3:559.
④黎翔凤.管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4:241.
⑤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62.
⑥郭沫若.中国古代史研究(外二种)・青铜时代・宋尹文遗著考[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542.
⑦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9:40.
⑧班固.汉书[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435.
⑨袁华忠,方家常.论衡全译[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75.
⑩刘邵.人物志[M].北京:红旗出版社,1997:24.
{11}蔡印明,邓承奇.古文论选粹[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8:18.
{12}黄侃.文心雕龙札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103.
{13}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168.
{14}陆侃如,牟世金.文心雕龙译注[M].济南:齐鲁书社,1995:379.
{15}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219.
{16}罗宗强.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6:30.
{17}袁济喜.六朝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72.
{18}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上[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45.
{19}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9:79.
{20}袁华忠,方家常.论衡全译[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172.
{21}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上[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