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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质量检验专业技术范文

时间:2022-06-13 02:18:45

序论:在您撰写船舶质量检验专业技术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船舶质量检验专业技术

第1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97年10月17日农业部令第24号公布、2019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2019年第11号修订)

将第十八条修改为:“未经批准,禁止任何人进入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一切可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活动。确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省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将第二十条修改为:“在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方案,报省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外国人进入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接待单位应当事先报省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渔业船舶船名规定(1998年3月2日农渔发〔1998〕1号公布,2019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2019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2019年第11号修订)

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远洋渔业船舶、科研船和教学实习船的船名,由简体汉字或‘简体汉字’和‘数字’依次组成。”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2019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9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2019年第11号修订)

将第四十五条修改为:“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进行有关水生野生动物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的,应当向水生野生动物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其活动的决定。”

四、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19年8月23日农业部令第19号公布,2019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9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删除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

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除本规定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况外,其他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其中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

“前款规定的捕捞许可证审批发放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送农业部备案。”

五、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19年9月6日农业部令第21号公布,2019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申请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经采集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向采集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采集许可证。

“采集城市园林或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和前款有关规定办理。”

将第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核发采集许可证后,应当向农业部备案。”

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野外考察的外国人,应当在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植物种类进行考察。”第三款修改为:“外国人野外科学考察结束离境之前,应当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此次科学考察的报告副本。”

六、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2月6日农业部令第49号公布)

将第三条修改为:“种子检验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经省级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一)具有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

“(二)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将第四条修改为:“检验机构的种子检验员由该机构登记或者注册所在地省级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管理。”

将第五条修改为:“申请种子检验员资格,应当向省级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

“(二)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受聘检验机构出具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2019年7月26日农业部令第54号公布)

第十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申请前三年内,未因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三、四、六项的规定被收回、注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

八、草种管理办法(2019年1月12日农业部令第56号公布)

将第三十九条修改为:“草种质量检验机构的草种检验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从事草种检验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三)经省级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九、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19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公布)

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菌种质量检验机构应当配备菌种检验员。菌种检验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从事菌种检验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三)经省级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1月2日农业部令第12号公布)

将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考评小组由3名或者5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种子检验工作5年以上。”

将第五条修改为:“农业部的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负责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考评员在考评过程中有徇私作弊、弄虚作假等违反考核纪律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不得再从事考评员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19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8号公布,2019年9月28日农业部令2019年第3号修订)

将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颁发。”

十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5月2日农业部令2019年第3号)

将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由省级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将第四条修改为:“农业部设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专家委员会,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技术支持工作。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设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技术评审工作。”

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生产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删除第二、第三款。

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续展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2019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2019年第8号公布)

将第九条修改为:“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名。

“远洋渔业船舶、科研船和教学实习船的船名由申请人在申请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时提出,经省级登记机关通过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查询,无重名、同音且符合规范的,在《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上标注其船名、船籍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应当载明上述船名、船籍港。

“公务船舶的船名按照农业部的规定办理。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渔业船舶的船名由登记机关按照农业部的统一规定核定。”

删除第十二条第二款。

第2篇

一、为进一步促进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欢迎台湾地区高等院校招收大陆学生,大陆有关方面将为大陆学生赴台就读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为进一步方便台湾同胞来往大陆,自2007年5月15日起,增设广州、青岛、武汉三个台胞口岸签注点,为台湾同胞办理签注手续。

三、为进一步促进两岸人才交流,今年向台湾居民再开放15类(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包括:经济、会计、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质量管理、翻译、拍卖师、执业药师、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和注册税务师。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向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机构,提出参加上述15项考试的申请。目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做好实施相关考试的准备工作。

四、鼓励台湾相关企业直接投资参与大陆的码头、公路建设和经营。

五、台湾相关航运和道路运输企业可直接在大陆设立独资船务、集装箱运输服务、货物仓储、集装箱场站、国际船舶管理、无船承运、道路货运和汽车维修企业,以及合资国际船舶、道路客运公司。

上述独资船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为母公司拥有或经营的船舶提供揽货、签发提单、结算运费、船舶服务和签订服务合同等日常业务服务。

上述独资集装箱运输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从事订舱、拆装箱、仓储、签发货物收据、收取运费和其他获准服务的费用、维修和保养集装箱及其设备、联系及与卡车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合同等业务。

六、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的台湾客运公司,可在福建相关口岸设立办事机构,从事相关票务业务。对海峡两岸船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于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七、为台湾船员和潜水员培训、发证提供方便,免收考试、发证费。

八、支持、鼓励两岸民间专业组织在两岸海上搜救、打捞方面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大陆专业救助力量将全力以赴对发生在台湾海峡的自然灾害和海难事故提供紧急救援,共同维护台湾海峡人命和环境安全。

九、在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成为第一批两岸直航包机地点的基础上,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机场综合保障能力,陆续开放第二批直航包机地点。具体为:成都、杭州、南京、深圳、大连、桂林,同时开放天津、福州、重庆、珠海、沈阳、青岛、贵阳等机场作为上述包机地点的备降机场。

十、台湾民航飞机在飞行中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两岸民航界建立的有效联系渠道,在大陆对外开放的机场降落。大陆民航将为台湾同胞和台湾民航业者提供安全、可靠、方便、高效的服务。

十一、自2007年5月1日起,台湾所有飞行两岸包机的航空公司,可在所有开放的大陆包机地点设立办事机构或代表处。

十二、完善有关法规和政策,鼓励、支持和拓展两岸民航业界的合作范围和合作模式,包括允许合资组建航空公司、合资修建机场、合作生产机上用品、联合采购航材、建立共享的航材库等。鼓励并支持两岸航空公司在机务维修、货运仓储、地面、市场开发、商务运作、代码共享、战略联盟、网络延伸等各个方面建立更加紧密的伙伴关系,开展宽领域、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

第3篇

二、为进一步方便台湾同胞来往大陆,自2007年5月15日起,增设广州、青岛、武汉三个台胞口岸签注点,为台湾同胞办理签注手续。

三、为进一步促进两岸人才交流,今年向台湾居民再开放15类(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包括:经济、会计、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质量管理、翻译、拍卖师、执业药师、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和注册税务师。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向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机构,提出参加上述15项考试的申请。目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做好实施相关考试的准备工作。

四、鼓励台湾相关企业直接投资参与大陆的码头、公路建设和经营。

五、台湾相关航运和道路运输企业可直接在大陆设立独资船务、集装箱运输服务、货物仓储、集装箱场站、国际船舶管理、无船承运、道路货运和汽车维修企业,以及合资国际船舶、道路客运公司。

上述独资船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为母公司拥有或经营的船舶提供揽货、签发提单、结算运费、船舶服务和签订服务合同等日常业务服务。

上述独资集装箱运输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从事订舱、拆装箱、仓储、签发货物收据、收取运费和其他获准服务的费用、维修和保养集装箱及其设备、联系及与卡车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合同等业务。

六、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的台湾客运公司,可在福建相关口岸设立办事机构,从事相关票务业务。对海峡两岸船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于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七、为台湾船员和潜水员培训、发证提供方便,免收考试、发证费。

八、支持、鼓励两岸民间专业组织在两岸海上搜救、打捞方面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大陆专业救助力量将全力以赴对发生在台湾海峡的自然灾害和海难事故提供紧急救援,共同维护台湾海峡人命和环境安全。

九、在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成为第一批两岸直航包机地点的基础上,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机场综合保障能力,陆续开放第二批直航包机地点。具体为:成都、杭州、南京、深圳、大连、桂林,同时开放天津、福州、重庆、珠海、沈阳、青岛、贵阳等机场作为上述包机地点的备降机场。

十、台湾民航飞机在飞行中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两岸民航界建立的有效联系渠道,在大陆对外开放的机场降落。大陆民航将为台湾同胞和台湾民航业者提供安全、可靠、方便、高效的服务。

十一、自2007年5月1日起,台湾所有飞行两岸包机的航空公司,可在所有开放的大陆包机地点设立办事机构或代表处。

第4篇

二、为进一步方便台湾同胞来往大陆,自2007年5月15日起,增设广州、青岛、武汉三个台胞口岸签注点,为台湾同胞办理签注手续。

三、为进一步促进两岸人才交流,今年向台湾居民再开放15类(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包括:经济、会计、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质量管理、翻译、拍卖师、执业药师、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和注册税务师。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向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机构,提出参加上述15项考试的申请。目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做好实施相关考试的准备工作。

四、鼓励台湾相关企业直接投资参与大陆的码头、公路建设和经营。

五、台湾相关航运和道路运输企业可直接在大陆设立独资船务、集装箱运输服务、货物仓储、集装箱场站、国际船舶管理、无船承运、道路货运和汽车维修企业,以及合资国际船舶、道路客运公司。

上述独资船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为母公司拥有或经营的船舶提供揽货、签发提单、结算运费、船舶服务和签订服务合同等日常业务服务。

上述独资集装箱运输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从事订舱、拆装箱、仓储、签发货物收据、收取运费和其他获准服务的费用、维修和保养集装箱及其设备、联系及与卡车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合同等业务。

六、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的台湾客运公司,可在福建相关口岸设立办事机构,从事相关票务业务。对海峡两岸船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于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七、为台湾船员和潜水员培训、发证提供方便,免收考试、发证费。

八、支持、鼓励两岸民间专业组织在两岸海上搜救、打捞方面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大陆专业救助力量将全力以赴对发生在台湾海峡的自然灾害和海难事故提供紧急救援,共同维护台湾海峡人命和环境安全。

九、在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成为第一批两岸直航包机地点的基础上,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机场综合保障能力,陆续开放第二批直航包机地点。具体为:成都、杭州、南京、深圳、大连、桂林,同时开放天津、福州、重庆、珠海、沈阳、青岛、贵阳等机场作为上述包机地点的备降机场。

十、台湾民航飞机在飞行中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两岸民航界建立的有效联系渠道,在大陆对外开放的机场降落。大陆民航将为台湾同胞和台湾民航业者提供安全、可靠、方便、高效的服务。

十一、自2007年5月1日起,台湾所有飞行两岸包机的航空公司,可在所有开放的大陆包机地点设立办事机构或代表处。

第5篇

【关键词】高职;焊接;教育改革

现在船舶行业的快速发展,船舶焊接所需的人才越来大,但是目前在岗工人大多是初中毕业生或者是八十年代末期的技校毕业生,知识和技能水平偏低,只能从事简单的焊接操作,对于先进设备的操作和新技术的应用显得力不从心,同时我国焊接生产一线严重缺乏高素质技术人才。我院高职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以下简称焊接专业)人才规格定位:不仅能操作,还应读懂图纸、制定工艺参数、安排生产工序、分析工件焊接缺陷产生的原因、确定修复工艺、熟悉产品质量检验标准与方法等。造船焊接技术是现代船舶建造工程的关键工艺技术。在船体建造过程中,焊接工时占船体建造工时的30%~40%,焊接成本约占船体建造成本的30%~50%,焊接生产效率是影响船舶建造周期与生产成本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焊接技术进步对推动船舶工业或其他行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培养越来越需要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应用型、技能型的高级实用人才是非常重要的。为此,担负这一类人才培养任务的高职教育,必须切实加强实训教学的改革和建设。

1.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学习先进的焊接技能及理论知识

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对于焊接技术而言“高效焊接”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高效焊接方法主要指熔敷效率高、焊接速度快、操作方便且易于实现自动化的焊接工艺方法。高教焊接工艺方法的共同特点是生产效率高、焊接质量好、节约能源。在中国造船工业中,常用的高效焊接方法有:铁粉焊条手工焊、下行焊、重力焊、药芯焊丝CO2 焊、多丝埋弧焊、垂直自动气电焊等。推广应用低成本自动化焊接设备及技术,并在此基础上组建平面分段自动装焊流水线,从而可望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

2.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方式、方法、考核做出调整

一基础知识以够用为度,三学制的培养周期短,要培养出合格的高技能人才,就必须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

二是课程内容改革,将社会需求量大、技能要求高的焊条电弧焊技术、气焊气割技术、C02 气体保护焊技术单列出来,作为核心课程和核心技能。重点学习《焊接结构生产》、《焊接方法与设备》、《焊接生产检验及管理》、《材料焊接性》、《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焊接专业英语》等,在学习过程中大量采用案例教学,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强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实际应用,组织编写相关课程的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指导书。英语越来越多的应用于焊接领域中,特别是船厂。

三是改革考核方法,在考核中采用开卷和闭卷相结合、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相结合、书面考试与答辩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把考核重点放在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上。

四是改革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注重焊接技术应知应会,增加专业技能实训,强化焊接操作技能训练,培养焊接技术高等技能操作和技术性工艺规程编制人才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焊接专业毕业生的工作岗位归纳为焊接工艺员、施工技术员、焊接检验员、产品推销员,所以要找到适合对焊接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的方式。制定了适合于焊接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可行性方案;学生的实践技能得以提高,动手能力增强。

第一是对学生基本焊接实践技能的培养。该技能培养主要安排在大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此时学生正在进行专业知识的初步学习,通过实践技能的培养将能进一步掌握所学习的内容。

第二现是对现代焊接技术的掌握和软件培训。该技能培养主要安排在大二学年进行。通过半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学生已经对焊接专业的绝大多数理论课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学习,因此,该阶段实践能力的培养一方面侧重于现代焊接技术的掌握,包括埋弧自动焊、C02气体保护焊、钨极氩弧焊、激光焊,以学生掌握技能为目标,在实训教学中加以渗透,并考取相关的资格鉴定证书如中级焊工证、CCS焊工证等,从而提升学生在就业时的实力。

第三是对综合实践技能的培养。该技能培养主要安排在大三学年的第一学期进行,借助于专科毕业设计,来提高学生的综合实验技能,为学生将来从事焊接工艺员、焊接检验员打下坚实的基础。

4.增强实训基地师资建设力量的投入

第6篇

关键词:船舶;焊接;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TF3 文献标识码:A

我国航运海运事业的发展为船舶制造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对船舶制造企业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船舶制造中的关键工序,焊接管理直接影响到船舶设备的安全运行、影响到船舶航行安全。针对船舶制造中焊接工作的重要性,现代船舶制造企业应加强船舶焊接工作的管理。通过船舶制造管理工作的开展使焊接生产过程的每道工序都处于受控状态,预防船舶焊接质量缺陷的发生。以船舶焊接工作的管理为基础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减少质量问题处理成本、实现制造成本的降低、促进船舶制造质量的提高。

1 以现代焊接管理理论指导船舶焊接工作

焊接工作管理作为现代船舶制造中的重要内容,对船舶制造质量、航行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针对焊接工作管理的重要性,现代船舶制造企业应以焊接管理理论与重点为基础,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指导船舶焊接工作,以此实现船舶制造质量控制目的。根据船舶焊接管理的各项内容开展管理工作,以工艺管理、焊接施工方案管理、焊接材料管理以及焊接现场管理等工作保障船舶焊接质量,实现船舶焊接工作管理的最终目的。通过现代焊接管理理论指导船舶焊接工作,促进焊接质量的提高、促进船舶制造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现代船舶制造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2 船舶焊接工作管理的实施与重点

2.1 以船舶焊接管理体系的完善为基础,促进焊接质量的提高

针对传统船舶焊接管理存在的问题,现代船舶制造企业应加强焊接管理体系的完善。通过现代焊接管理理论的运用,避免传统粗放型管理造成的质量隐患。以船舶焊接制造工艺特点为基础、运用现代船舶制造理论开展焊接管理工作,实现船舶焊接管理的目标。在船舶焊接管理体系的完善中,船舶制造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管理架构进行管理体系的完善。同时,注重船舶设计特点,以自身管理架构为基础、以船舶设计特点为重点进行焊接管理体系的完善。通过这样的方式使船舶焊接管理体系更加符合企业管理特点、符合船舶制造需求,进而提高船舶焊接管理效果。以具有针对性与适用性的管理体系建设为基础促进船舶焊接管理工作的开展。

2.2 注重焊接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促进船舶焊接工作管理的实现

作为船舶焊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船舶制造企业焊接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对焊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现代传播制造企业在焊接管理体系构建的同时,还要注重船舶焊接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以焊接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促进焊接管理工作的开展、为保障焊接质量奠定基础。

2.3 强化船舶焊接过程中焊工管理,保障船舶焊接质量

在船舶焊接工作的管理中,焊工管理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焊工的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焊接质量的影响,实现船舶焊接质量控制目的。在现代船舶焊接管理工作中,焊工队伍是保障焊接质量的重要基础。通过焊工管理为保障船舶焊接质量奠定基础。以焊工资质的审核、焊工焊接技术培训、上岗考核等工作提高船舶制造企业的焊接技术水平,促进焊接工作管理工作的开展。首先,船舶制造企业应注重焊工的技术强化。通过培训管理、考核管理等工作强化焊工综合技术水平与综合素质,为保障船舶焊接质量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船舶制造企业还要加强焊工的技术档案管理。通过对焊工技术水平的管理对焊工综合情况进行掌握,合理分配焊工工作,以此保障焊接施工质量,实现船舶焊接制造管理工作目标。

2.4 注重焊接工艺管理,实现船舶焊接工作管理目的

焊接工艺管理是船舶焊接工作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影响船舶焊接质量的关键。现代船舶制造企业应通过焊接工艺审查、工艺方案编制、工艺控制与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保障船舶焊接质量、实现船舶焊接工作管理目的。首先,船舶制造制造企业应加强焊接工艺设计的审查。以船舶设计标准、技术文献的分析为基础,科学设计焊接工艺。同时,通过工艺审查保障船舶焊接工艺选择的科学性,为保障船舶焊接工艺奠定基础。在工艺审查工作中,应注重对焊接接头位置的能见度、可达到性等技术条件进行审查。同时注重焊接结构类别以及坡口标准化确定。为了保障工艺的精度与经济性,在工艺审查中还要对船舶焊接工艺的精度、经济性以及焊接方法、焊接材料选用等进行审查。通过焊接工艺相关内容的审查为保障船舶焊接质量奠定基础。

在焊接工艺审查强化的基础上,船舶制造企业还要对焊接施工方案进行科学的编制与审查。针对材料预处理、毛坯下料、坡口加工、焊接方法选定等内容的确定,指导焊接施工管理。以这样的方式使船舶焊接工作管理有据可依,为保障船舶焊接质量奠定基础。

2.5 以焊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为基础,指导焊接施工

焊接作业指导书是焊接施工过程的指导性文件,其对焊接工作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现代船舶指导企业的焊接工作管理中,应认识到焊接作业指导书对焊接施工质量的重要意义。以工艺卡(焊接作业指导书)为基础指导焊接工艺过程,为保障船舶焊接质量奠定基础。首先,船舶制造企业应以焊接施工技术文件为基础进行工艺卡的编制,并通过分析与验证为基础确保工艺卡的科学性。在此基础上,以焊接作业指导书为基础指导焊接过程的施工。以这样的方式确保焊接过程严格按照工艺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实现船舶焊接工作管理目标。

2.6 注重船舶焊接材料控制,保障船舶焊接质量

作为影响船舶焊接质量的基础,焊接材料控制与管理是现代船舶制造企业焊接工作管理的重要内容。船舶制造企业应通过焊接材料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与管理,为保障焊接工作质量奠定基础。以《舰船用高强度船体结构钢焊接材料的鉴定、出厂和进货检验规则》、《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焊接材料复验规定》等规范为基础开展船舶焊接材料的管理,以此为保障船舶焊接工作质量奠定基础。

3 以船舶焊接现场管理工作的开展保障船舶焊接质量

在船舶焊接工作管理中,施工现场管理是执行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技术工艺管理文件的关键。针对现场管理的重要性,现代船舶制造企业应从源头控制入手,保障焊接工艺的执行。以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点为控制关键,开展船舶焊接现场管理。以技术文件为指导确保船舶焊接现场管理工作能够保障技术文件的执行,保障焊接施工质量。从现场控制的源头入手,以焊接质量控制为中心开展船舶焊接现场施工管理,以此实现船舶焊接工作管理目标。在现场管理工作中,应以班组领导的质量监督职责为基础,以质量检验人员、工艺技术人员的现场监控为重点,保障船舶焊接施工质量,实现现场管理控制目的。

结论

综上所述,现代船舶焊接管理是船舶制造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的关键。现代船舶制造企业应针对焊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船舶焊接技术文件管理为基础、以工艺控制为重点,运用现代焊接管理理论指导船舶焊接管理工作,实现船舶焊接管理的最终目的。为了保障船舶焊接施工管理质量,现代船舶制造企业应加强自身管理体系的完善、加强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焊接人员技术培训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焊接管理工作的开展,实现船舶焊接管理工作目标,促进船舶制造质量管理目标的达成。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高职;船舶电气建造;专业课程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3)02-0034-03

船舶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战略性产业之一。2010年,我国造船业三大指标已超过日本和韩国,一跃成为世界造船第一大国,拥有各种规模的造修船和配套企业近三千家。国家《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15年)》明确提出,环渤海湾、长江口、珠江口三大区域为我国未来的三大造船基地,从造船大国向造船强国迈进是我国船舶工业的发展目标。迅速发展的船舶行业背景和区域经济对船舶电气技术专业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出迫切需求,高职院校的船舶类专业主要承担着船舶电气类专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任,如何适应现代船舶企业的人才需求,以岗位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开展船舶电气技术专业基于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与实施工作,是专业内涵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研究课题。

课程体系构建思路

课程体系与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内涵不仅包括学习内容的确定及其顺序的排列,而且还会涉及包括课程资源在内的整个体系。现代船舶工业的发展对船舶电气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和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企业迫切需要一大批“厚基础、强技能、高综合素质”的船舶电气技术应用型人才,按照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理念,适应企业发展人才需求和学生未来职业发展,进行高职船舶电气技术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主要思路有以下几点:(1)深入造、修船企业调研,组织实践专家研讨,进行专业岗位面向及其职业能力需求分析,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2)从船舶电气建造流程对本专业任职岗位工作任务的要求入手,分析确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根据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以及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明确专业学习领域的核心课程和支撑性课程,构建船舶电气技术专业基于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3)成立由企业专家、专业骨干教师组成的课程建设团队,以船舶电气建造过程为导向,以岗位典型工作任务为驱动,参照船舶行业国家标准、船舶电工等国家职业标准、企业技术规范等内容,重构专业学习领域课程知识序列,明确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情境,改革教学方法,按照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理念进行专业学习领域核心课程和其他课程建设;(4)基于教学情境的任务分析和完整工作过程进行课程教学实施设计,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教学过程再现工作过程,优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5)加强课程教学团队建设,使专业教师的知识与技能结构合理匹配、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满足课程教学、课程改革与建设的要求;(6)加强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建立实施“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及实践环节所必需的实训室、网络课程资源和模拟仿真软件等资源,为综合职业能力培养提供教学条件保障。

课程体系构建

岗位职业能力分析 船舶电气技术专业通过与多家企业合作,开展了专业职业岗位、人才需求状况、毕业生工作情况调研,由专业指导委员会和行业企业专家根据调研结果,共同进行专业岗位职业能力分析,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面向国内船舶企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船舶电气基本理论和技术,具备船舶电气系统安装、调试、质量检验、技术管理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船舶电气施工、调试、质量管理和生产工艺设计等岗位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高端技能型船舶电气专门人才。船舶电气技术专业岗位职业能力分析如表1所示。

基于船舶电气建造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设计 成立由专业带头人、企业专家、专业骨干教师组成的课程建设团队,深入区域内多家船舶建、修造企业,进行专业岗位工作调研,经过行业企业专家研讨,从船舶电气建造过程对本专业任职岗位工作任务的要求入手,确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对典型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归纳和能力综合,确定相应的行动领域;对行动领域进行教学分析,明确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以及学生可持续发展需要,进而确定专业学习领域核心课程和支撑性课程,构建船舶电气技术专业基于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如图1所示。围绕船舶电气技术岗位核心能力要素,提炼出专业学习领域核心课程4门;针对岗位典型工作任务的能力要素和核心课程要求,结合学生认知及职业成长规律,融入国家维修电工等职业技能鉴定内容,进行专业支撑课程内容整合,形成电工电子技术模块、电机与电气控制模块、船舶电气制图与识图课程模块、船舶电气英语课程模块;针对船舶电气技术岗位核心技能要求,设置船舶电气专项训练模块,采取教学专用周方式,在校内外一体化实训室强化学生的船舶电气专项技能培养,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技术标准制定技能训练考核标准,学习结束后,学生可考取船舶电工、中高级维修电工等职业资格证书,实现课程设置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对接以及学生毕业证书与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融合。针对职业基本能力和职业基本素质要求,兼顾本专业的延伸能力,设置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拓展学习内容,旨在培养学生具备合格的政治素质、较强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新技术及知识转移的能力,具备未来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专业课程体系结构设计如图2所示。

特色与创新

高职船舶电气技术专业基于船舶电气建造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构建过程,体现了校企合作,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工学结合课程体系建设的现代高职教育特色。具体体现为:基于船舶电气建造过程对职业岗位任务的要求及学生的认知规律重组和优化课程体系,突出了专业课程体系的职业性、实践性及开放性;选择造、修船企业典型工作任务配置转换学习领域课程,使学习内容与工作任务相对接;基于工作任务的完成过程设计课堂教学实施过程,使教学过程与职业活动相对接;模拟企业真实工作场景进行生产性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使实训基地与职场环境相对接。

船舶电气技术专业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构建与实施,克服了现有的学科型课程体系存在的学生学习效果不佳、人才培养不能满足企业需求等弊端,完善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锻炼和提高了专业教师工学结合教学水平,提高了本专业为区域经济发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同时也可为国内其他院校船舶电气类专业建设提供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2]李勤道.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和课程开发的研究与实践[J].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

[3]赵志群.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开发指南[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4]刘爱英.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的重构[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6).

作者简介:

孙艳秋(1970—),女,硕士,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船舶电气技术及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