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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1-26 16: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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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村收集、乡运输、集中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实现全乡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与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和环卫服务体系,健全乡、社区、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实现垃圾从以简易填埋和简易焚烧为主的处置方式逐步向卫生填埋和带有烟气处理设备的焚烧处置方式过渡,使全乡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三、运作机制

(一)建立环境卫生网络管护机制。乡城建油区办公室负责清运车辆的管理,对自建垃圾处理厂搞好选址、规划和建设,确保在3月底前投入使用;同时全面负责全乡城乡环境卫生日常监督检查。各社区、村负责本辖区卫生管理工作,按每75人配备1个垃圾箱的标准配备垃圾箱,按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名单以各社区为单位于3月25日前统一报乡城建油区办公室。每天保洁人员将各户门口垃圾定时收集运送到村内垃圾箱,由乡清运车辆进行收集并运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建立运行资金保障机制。乡财政承担全乡垃圾清运车辆购置及统一运输费用、垃圾箱配备费用和垃圾厂处理服务费以及各村保洁人员一半工资,各村承担保洁人员一半工资和垃圾箱维护费。各村垃圾箱个数和保洁人员人数及工资标准见附表,乡政府和各村每年要在支出预算中安排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专项经费,保障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三)建立考核机制。乡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纳入对村级的年度考核内容,制定严格奖罚措施,由乡督查办公室和城建油区办公室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各社区确定一名同志具体搞好该项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各村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配备精干力量,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全力抓好本村内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3月23日)。召开全乡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广播、明白纸、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实行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爱护环境,按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社会氛围。

(二)准备及试运行阶段(3月24日—3月31日)。

1、统一采购垃圾集中清运车辆和垃圾箱,将垃圾箱配发到各村,各村按标准配齐保洁人员。

2、乡城建油区办公室牵头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厂进行构建,确保其按时使用。

3、各社区、村成立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管理运行机制;对村庄和道路两侧垃圾进行集中清运。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4月5日)。乡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准备及运行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确保4月5日前全部验收合格。

(四)运行管理阶段。全乡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运行后,乡督查办公室和城建油区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行月检查、月调度、月考核,月考核结果及时予以通报,作为乡政府年终对各村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以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陈官乡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社区、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2篇

一、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组织方式

为了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实际运转效果的检查考核,把暗访的检查情况纳入季度及全年考核的结果中(5分)。并在每次的暗访中随机对3—5位村民进行调查了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运行效果反映,计入考核成绩。

二、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将日常资料收集报送情况纳入考核内容(5分)

1、各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厂),对各镇(乡)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进场处置的台帐,包括进场处置的时间和数量,由各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按季度报市城管局区县处。

2、无垃圾处置场(厂)的区(市)县,由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报送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处置垃圾量合同和长安垃圾处置场进场记录。内容全面准确、报送及时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3、其他工作资料、基础资料收集报送,包括规划方案、规范布点图、进展情况、简报、总结等,按要求全面、及时报送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二)加强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和设备购置情况的考核(20分)

1、各区(市)县要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财政资金补贴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07〕46号)要求,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实行专帐管理,并将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配套经费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否则,每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

2、各区(市)县按照市财政经费中设备购置资金要求,购置足额保障农村生活垃圾运输所需的专用密闭车辆,条件特殊的山区镇(乡)购置小型适用密闭的垃圾运输车辆的,得10分,未按要求足额配置的,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三)基础设施建设(15分)

1、按每个村建设3—5个垃圾桶点(房),每个桶点配备2—3个垃圾桶的标准,每个村少于3个垃圾桶点(房)的扣3分。

2、垃圾桶基座、垃圾房周围要进行硬化处理,未硬化扣1分。

(四)将社会宣传工作纳入考核内容(5分)

1、垃圾桶点(房)设置有宣传标语、包括编号、村名、管理人员、举报电话(区<市>县城管局公开电话)的告示牌,得2分,缺一小项,扣0.25分。

2、在省市级媒体宣传一次得0.5分。

3、在中央媒体宣传一次得2分。

4、其它宣传工作,按1分计考。

(五)保洁队伍建设管理(10分)

1、按每15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少于总数5%的扣1分(以配备人数招聘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人员花名册为准)。

2、保洁员职责不落实,管理范围内卫生差,发现1处扣1分。

(六)生活垃圾清运(30分)

1、农村生活垃圾夏季2日内清运,冬季3日内清运。4—5日清运1次的扣1分,5日以上清运1次扣1—3分。

2、垃圾桶不得穿靴戴帽,垃圾房不得超过容量的50%,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3、镇(乡)农村生活垃圾未按要求进入处置场(厂)而自行处理的扣5分,随意倾倒的扣10分。

(七)清除积存垃圾(10分)

1、在管理辖区内无积存生活垃圾,发现一处扣2分。

2、垃圾桶点(房)周围有垃圾,发现1处扣1分。

(八)鼓励在清扫、收运和处置工作中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分)

1、对清扫保洁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的,加1—2分。

2、对在收运环节实行公司化运作的,加2—4分。

3、没有实行市场化运作,但建立了以区(市)县为收运主体的清运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够及时清运的,加1—2分。

4、在处置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且效果好的,加1—2分。

三、进一步完善考核结果的通报制度

(一)季度检查考核、全年检查考核结果实行书面通报与会议通报的方式,其中暗访的检查考核情况以影像、口头等方式予以通报。

第3篇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Wenchang county rural life trash present situation, proposed to the future of rural living garbage proposals.

关键词:文成弄成生活垃圾建议

Key words: Wen Cheng Wen Cheng living garbage proposal

中图分类号:R821.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为加强城乡生态环境,有效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三个文成”建设,我县近几年来结合实际,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

我县生活垃圾处置现状

文成县从2010年正式在全县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并不断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我县现生活垃圾主要采用的处理方法是:珊溪水利枢纽工程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涉及乡镇运送至县城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处理;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乡镇就近进行卫生垃圾填埋或焚烧场处理;各个林场、边远行政村采用就地卫生填埋处理。经过三年的努力,到今年我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户三包、村收集、乡镇转运、县统一处置”的运作模式,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置,农村环境污染减少,农村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主要成效与做法

一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方协调,整体联动。我县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研究,强化落实,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快推进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出台了《文成县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目标,建立了“户三包、村收集、乡镇转运、县统一处置”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从2010年5月份全县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入试运行。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督查组,县生态办每年制定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并逐步完善各乡镇的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每季度联合农办、规划建设局、文明办、财政局等单位对10个乡镇384个开展城乡洁化季度考核工作,主要围绕“三必查、三重点”(即建成区、社区、沿路沿溪行政村必查,沿路、沿溪、沿街为重点)做好考核工作。几年来,我县建成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成33个垃圾中转站、114个垃圾收集点,配备了垃圾收集三轮车300多辆、转运车18辆、垃圾筒1万多个,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以上,全县垃圾收集处理覆盖率达到100%,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置,。

三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针对当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促进生态文明所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各乡镇加大开展了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手册和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干部群众切实了解城乡环境整洁的重要性,让广大群众真正明白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益处,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群众自觉参与意识,更好地推进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同时,也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

四是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县各有关职能部门逐步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每年划出一定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2010年至今投入生活垃圾处理各项工作经费共2500多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收集点等建设和完善,用于垃圾车、收集三轮车、垃圾筒的购买,用于全县生活垃圾保洁补助、垃圾中转和处置的补助等。同时,各乡镇、各行政村逐步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探索政府、社会、个人多元化投入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通过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主要存在问题与建议

虽然经过三年的努力的,农村环境得到的改善,实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置,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

一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滞后。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成效还不够显著,先后建成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有一部份建设使用率不高,处于闲置或破损状态,有一部分设施成为“半拉子”工程,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二是保洁长效机制还须进一步完善。部门乡镇对社区(行政村)的长效保洁机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存在应付检查、搞突击现象。

第4篇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关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政府主导、社区参与,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原则,开展农村“清洁工程”活动,建设生活垃圾管理示范县,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在完善现有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建设基础上,增加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2015年底,瓜坡镇建成运营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各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规划引导。县住建局要抓紧制定我县“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垃圾填埋场五公里范围内的高塘、赤水、大明,瓜坡镇和县城区纳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范围,要完善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运输设施建设;金堆、莲花寺、柳枝、下庙镇要规划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县国土局和住建局要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填埋等设施布局、用地指标,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规划。

(二)完善收运网络。县住建局负责建立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衔接的收运网络,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扩大收集覆盖面,推广密闭高效环保的生活垃圾集中、中转和运输系统,逐步淘汰敞开式收运。

(三)加快设施建设。各镇和有关部门要把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加快项目建设,保证施工进度,力争早日发挥效益。

(四)健全收费制度。县住建局要加强生活垃圾收费征收力度,确保生活垃圾费足额、及时征收,县审计局要加强对垃圾处理费用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确保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等工作,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营运、维护等,不得截留或挪用。

(五)加强宣传。县住建局、环保局负责宣传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的各项政策,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分类减量回收,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政策支持

(一)创新运营模式。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竞标方式获得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并通过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方式获取合理回报。

(二)建立融资平台。建立银企对话机制,促进银企合作,加大垃圾处理企业信贷支持,优先贷款,优惠利率。

(三)加强财政扶持。整合中省市垃圾资源化处理支持资金,专项用于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县财政局要将垃圾资源化处理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对于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实行以奖代补。

(四)保障建设用地。县国土局在建设新城区、旧城改造和城镇建设中,要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五)加强职业培训。县住建局和环保局负责组织生活垃圾处理人员参加相应的资质培训。

(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投资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的运营商,按照相关优惠政策减免有关规费。

(七)营造良好的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对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要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厂以外的配套设施建设,落实专人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第5篇

收费制度应体现公平

作为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手段,收取垃圾处理费本无可厚非,但以什么为基础收取,收取的费用用到何处,就值得商榷了。

《意见》提出,“具体收费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作为一种环境政策工具,生活垃圾收费制度首要注意的应是公平性原则。而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确定收费标准的做法,显然与公平性原则相悖离。并且,在常见的垃圾收费方式中,也不存在这一征收方法。

要体现公平,就应对不同垃圾量收取不同费用。大多数国家如美国、韩国、日本、瑞士、比利时等,均采用按实际排放量的方式收取垃圾费。目前,我国广泛采用的定额制收取办法,尽管成本低、管理难度小,但由于居民排放的垃圾数量与所缴费用无直接关系,居民很少有减少垃圾量的动机,甚至可能引起恶意多排垃圾的现象。这对垃圾减量化的作用十分有限。

防止重复收费

《意见》提出,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作为使用者,居民和企事业等单位享受由政府提供的垃圾收集、运输和最终无害化处理等服务,应为此支付费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已在按月收取垃圾处理费用,有的单列,有的含在卫生费、物业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之中。在新的垃圾收费制度建立、完善之前,原有的垃圾收费方式还是应执行下去。但在新的垃圾收费制度建立之后,原有的垃圾收费方式就应自动转化为“制度性”垃圾收费方式,将原来的垃圾处理费扣除,以免重复收费。

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事关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处理生活垃圾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财政承担主要部分,再按标准向居民适度收取,才能体现对纳税人权利应有的尊重。另外,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必须以避免过度加重居民经济负担为前提。

收费制度与分类制度结合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以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为主要内容,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施“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的处理模式,改善城乡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到2012年底,全市初步建立覆盖城区的垃圾收集、运输网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面开征,征收率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形成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全覆盖体系,城乡生活垃圾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城市餐厨垃圾实现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机制。各县、区要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逐步建立“全面覆盖、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保障有力”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到2015年,全市(市区除外)共需配备县(区)、镇(办)、村三级清运、保洁人员约11000人。全市34个镇(办)或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至少建设一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备垃圾密闭运输车辆,以满足区域垃圾转运的需要。全市村庄(组)要按照各自的实际,建设两个以上的标准垃圾收集点(池)。

(二)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升工作。宇能热电公司要立足目前的处理能力,加大技术升级改造力度,适时进行产能的调整,以满足全市城镇(宿永路以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需要;同时,要积极协调解决卫生防护等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二是因地制宜,做好边远地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濉溪县南部的双堆、南坪、孙疃、五沟、韩村、临涣和烈山区临海童办事处、任楼办事处等镇(办),可依托临涣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杜集区段园镇、朔里镇和石台镇等镇(办),适时调整生活垃圾转运线路,选择适宜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无害化处理建设步伐,力争201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学习借鉴省内外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经验,结合实际,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排放登记管理制度,2015年底建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实现城区餐厨垃圾的单独收集和循环利用体系。同时设立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筹建工作,协调管理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工作,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行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规范管理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各县、区要根据《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可行的征收方式,在城区范围内积极拓展征收面,提高征收率,切实做到“应征尽征”。要建立垃圾处理费“收支两条线”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垃圾处理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等环节,严禁挪作他用。

(四)创新环卫作业管理体制。城区范围内的环卫管理体制,要按照事企分开、管干分离的环卫管理体制,在坚持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质量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的前提下,放开环卫作业市场,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转运工作。市、县(区)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加大日常督查考核力度,确保环卫作业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力。农村的环卫作业体制要采用镇(办)、村与农村保洁人员以承包方式建立劳动关系,签订承包协议。农村保洁人员可以采用以工代赈的形式,优先从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军烈属、伤残军人、特困户、低保户中选择。

(五)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各县、区要加强和规范合同用工管理,对聘用的环卫工人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增幅。要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环卫作业条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发改委、财政、国土、卫生、审计、商务、环保、物价、规划、市容、招标、地税、供水公司和县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定期研究和解决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相关的问题,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纳入目标考核,兑现奖惩措施。按照省政府目标考核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规定,制定和出台《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并将考核工作纳入市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工作从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乡垃圾管理运行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市财政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超额完成垃圾转运量的县、区给予补贴,超额部分每吨补贴25—30元。对财政、地税、市容、卫生、招标、商务、供水等7家市直征收主体和各县区政府的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额和征收率进行明确,合理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兑现。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处理达标。宇能热电公司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处理工艺流程,确保进场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要制定各种应急预案,防止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加大对处理企业日常运行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综合评价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处理企业进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适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补贴数额进行认真核准,及时拨付处理补贴费用,保障垃圾处理企业运转正常。

第7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以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为主要内容,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施“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的处理模式,改善城乡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年底,全市初步建立覆盖城区的垃圾收集、运输网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面开征,征收率达到80%以上;到年,形成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全覆盖体系,城乡生活垃圾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城市餐厨垃圾实现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机制。各县、区要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逐步建立“全面覆盖、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保障有力”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到年,全市(市区除外)共需配备县(区)、镇(办)、村三级清运、保洁人员约11000人。全市34个镇(办)或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至少建设一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备垃圾密闭运输车辆,以满足区域垃圾转运的需要。全市村庄(组)要按照各自的实际,建设两个以上的标准垃圾收集点(池)。

(二)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升工作。宇能热电公司要立足目前的处理能力,加大技术升级改造力度,适时进行产能的调整,以满足全市城镇(宿永路以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需要;同时,要积极协调解决卫生防护等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因地制宜,做好边远地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濉溪县南部的双堆、南坪、孙疃、五沟、韩村、临涣和烈山区临海童办事处、任楼办事处等镇(办),可依托临涣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杜集区段园镇、朔里镇和石台镇等镇(办),适时调整生活垃圾转运线路,选择适宜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无害化处理建设步伐,力争201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是学习借鉴省内外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经验,结合实际,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排放登记管理制度,年底建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实现城区餐厨垃圾的单独收集和循环利用体系。同时设立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筹建工作,协调管理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工作,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行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规范管理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各县、区要根据《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可行的征收方式,在城区范围内积极拓展征收面,提高征收率,切实做到“应征尽征”。要建立垃圾处理费“收支两条线”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垃圾处理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等环节,严禁挪作他用。

(四)创新环卫作业管理体制。城区范围内的环卫管理体制,要按照事企分开、管干分离的环卫管理体制,在坚持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质量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的前提下,放开环卫作业市场,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转运工作。市、县(区)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加大日常督查考核力度,确保环卫作业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力。农村的环卫作业体制要采用镇(办)、村与农村保洁人员以承包方式建立劳动关系,签订承包协议。农村保洁人员可以采用以工代赈的形式,优先从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军烈属、伤残军人、特困户、低保户中选择。

(五)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各县、区要加强和规范合同用工管理,对聘用的环卫工人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增幅。要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环卫作业条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发改委、财政、国土、卫生、审计、商务、环保、物价、规划、市容、招标、地税、供水公司和县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定期研究和解决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相关的问题,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纳入目标考核,兑现奖惩措施。按照省政府目标考核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规定,制定和出台《淮北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并将考核工作纳入市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工作从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乡垃圾管理运行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市财政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超额完成垃圾转运量的县、区给予补贴,超额部分每吨补贴25—30元。对财政、地税、市容、卫生、招标、商务、供水等7家市直征收主体和各县区政府的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额和征收率进行明确,合理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兑现。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处理达标。宇能热电公司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处理工艺流程,确保进场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要制定各种应急预案,防止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加大对处理企业日常运行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综合评价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处理企业进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适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补贴数额进行认真核准,及时拨付处理补贴费用,保障垃圾处理企业运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