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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不断适应公共事业日益变化的需要,充分满足事业单位财务管控制度的要求,财政部于2013年12月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规定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在各级事业单位全面运行新制度。新制度重新定义了事业单位会计岗位的职责,改进对信息获取的方式方法,提高了会计内容对准确性、全面性的要求。本文主要介绍《新会计制度》的修订对基建会计核算的影响。
关键词:
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基建会计核算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政府投资规模日益扩大,公共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体系的改革提上议事日程,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财政部门依据此项精神,为推进事业单位基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以此来加快事业单位财政制度建设。
二、新制度在基建领域实施的必然性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称为《新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基建会计核算的相关内容,在修订时参照了有关企业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在《新制度》条文框下里,充分利用配比原则,不仅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更加严谨规范,而且有利于加快改革政府会计工作,能够准确测算基建项目费用,核算具体基建成本,有利于提升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效率。
(一)《新制度》是财政改革重要切入点
《十二五规划》要求政府事业单位在财务报表中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办法,要求对行政使用费用等进行翔实准确的核算。政府资产相关的运营与负债通过当期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结果准确全面地反映出来。但目前政府事业单位通过现行制度很难取得上述要求所需的工作结果,因此,有必要制定新的会计核算制度来完善与改进会计核算工作。比如将“权责发生制”方法运用到事业单位日常会计核算体系中等。
(二)《新制度》加快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工作改革
财政部曾分批了有关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制度的改革条款,其中涉及到基建预算制定、政府收支分类、财政拨款等,所有这些改革的实践对基建会计核算制度合理性、合规性有较高的要求,因此,《新制度》顺应形势做出了改革。
(三)《新制度》能够加快信息整合,增强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账务处理结果,而且直接影响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效果,决定其能否及时准确地反映出当前预算的完成情况和财务状况。《旧制度》对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的规定较单一,且没有通盘考虑实际工作流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意外环节。比如《旧制度》未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这必然会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因此,新制度加以改进并严格规定,这必然能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使账面与现实情况相符合,杜绝财务核算的漏洞。
(四)《新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旧制度》有其形成的历史背景,对当时事业单位核算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已不能满足事业单位新的财务管理要求,因此,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运而生,《新制度》做到了会计核算工作精细化,在基建项目应用过程中能够突出实用性和透明度,对相关财政收入支出一目了然。可以说会计制度的修订有效促进会计准则在基建实践过程中的自我完善。
三、事业单位基建核算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建会计核算对账难
在基建会计核算工作中,对账难问题是会计行业的共识。事业单位在记录和保管一个基建项目会计资料时,由于建设项目周期较长,在实施工程过程中财务或管理人员一旦变更,或一些财务管理工作不到位,错记、漏记现象便极易发生,这将极大增加会计账簿对账工作量和查找难度,不利于财务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成本分摊难
在基建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以及事业单位社会筹资,由于传统会计核算制度影响,基建核算往往会在先期将成本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摊,分类别录入不同项目内,最后在竣工结算时进行二次分摊。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弊端,各项目成本在工程建设期内无法进行科学分摊。在新制度实施后,“双轨式”并账管理在基建项目内开始核算,一些分摊问题得到解决,然而大账中“在建工程”科目明细核算未能准确归类,造成单独建账未能起到应有作用,同样也不利于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
(三)基建折旧补偿相关成本核算问题
在基建项目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后,会计核算将按照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形式进行成本补偿。对于事业单位基建固定资产折旧核算按全额资产计入到支出成本中,满足会计工作上预算管理的需要,还展现了资产逐渐形成损耗的管理现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当基建项目发生投资时,单位大账中无法准确计入支出发生科目;另外,项目在发生收支问题时也无法形成配比,造成成本补偿不实。
四、基建领域执行好新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按照新制度要求,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
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依照会计新制度要求,不断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对账难归根结底还是人员业务水平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应多了解新制度、熟悉新规定,领会其精神,通过新思路逐渐改变旧习惯,运用新制度、新规定,根据新会计核算方法做好基建会计工作。借鉴企业会计核算模式,开展基建相关单位财务工作但决不照搬照抄企业的核算方法,以突出社会公益性为原则。
(二)改变财务管理观念,加强基建内控管理
一直以来预算管理是主线,事业单位主要的财务管理工作围绕预决算展开,财政部门拨款是事业单位主要的经费来源,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仅仅是对政府财政拨款收、支、报销等做账,单位领导忽视财务工作管理的重要,会计人员仅仅是关注经费拨款是否到账,账册上是否有结余资金,未发挥财务监管职能。随着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事业单位必须改变管理观念,对基建单位诸多经济项目开始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科学合理的基建预算,通过分析基建会计信息,搞好资产配置。
(三)认真研究新会计报表,发挥财务报表作用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新会计报表相应内容的填写、应用。会计报表是提供给领导者最直接的数据,表中每一个科目都要深刻理解,建立各类信息台账,更新报表填写数据,提高会计报表透明度与对比性,保证其发挥决策的支持作用。
五、新制度在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注重从业人员自身水平培养,加强事业单位会计职业能力判断。
在会计制度衔接时,形成的问题和产生的矛盾不可避免,为减少由此造成的会计信息差错,单靠制度是很难解决所有问题的,这就要求管理者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业务水平,尽快让新制度成为基建单位财政工作的制度保障。
(二)改进从业人员的工作作风。
新制度在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新旧制度衔接上进行实质性的变更,这就在客观上增加了一定工作量。这不仅需要调整相关账务,还要改变从业者自身长期的工作习惯,面对具体而繁杂的工作,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改变观念,秉承务实严谨的作风,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态。
六、结语
新制度增强了基建会计核算透明度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同时,还丰富了会计核算方法,提高了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水平,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毛生刚 单位: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参考文献:
[1]张济新.浅析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并账会计核算[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30).
一、引言
就目前来讲,我们国家对于高等学校的基建会计工作还没有一个比较完善的规定制度,很多学校在进行财政管理的过程当中,往往只能借鉴使用一些企业的陈旧制度。这样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财政方面的核算和管理都非常不规范,而且彼此各不相同,最终的账务都显得比较混乱。有时候即使是在同一所高校进行财务核查,都会发现会计工作者们所使用的财务核算方法不一,甚至会出现脱节的现象。不论是财务核算的程序,还是进行财务运作的方法,都没有一个特定的标准可循,这就导致财务的处理运作加上了很多个人的观点和方法,存在一定的任意性,很多会计资料不能够进行彼此之间的比较,而且会计信息的失真本文由收集整理现象也无法控制。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高校基建会计制度进行一个深入的探究。
二、高校基建会计制度所发挥的基本职能
作为会计工作体系当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基建会计通过核算、监督以及管理等过程发挥着自身的职能。
(一)对于高校基建过程当中涉及到的每一个环节做出记录
要想切实得到高校基建投资的详细状况,就需要进行相关的账目以及流程记录的核查,而这就是高校基建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通过核查记录我们可以进一步明确基建投资的具体来源,判断其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通过跟进其具体的流动过程,我们能够明确基建投资的去向以及使用的方式;通过核查财务记录,我们能够判断建设单位各个方面的财务收支是不是符合我们国家在财政以及财务方面的相关的规章制度,有没有遵循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
通过建设单位会计工作者所做的财务记录,相关的监督人员能够进行财务核查,明确基建投资的获取以及使用的整个流程,实现其监督和管理的职能,这样就能够进一步约束建设单位的财政运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以此促进它们遵纪守法的行为规范,加强基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以及节约性。
(二)在成本计算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高校基建会计想要进行基建费用的核查、监督以及管理,首先就需要对于建设成本进行详细准确的计算,而这个计算的内容包含有:对于进行材料以及设备的采集和购买的过程的成本计算,在进行基建工程的施工安装等过程的成本计算以及进行资产的交付使用过程中的成本计算等等。所进行这些工作,能够真实地展现出单位财务运作的具体状况,并且通过计划出来的、预算出来的以及实际的成本这三者之间的相互比较,能够进一步核查建设单位自身的成本计划和预算的实际进行状态,依据这些能够进行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与分析。与此同时,还能够对建设单位的成本以及费用的具体使用状况做一个监督,促使其运营的合法性以及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现阶段高校基建会计工作当中面临的问题
(一)对于资金使用的分类不够明确
在基建资金的使用过程当中,对于资金的分类以及归集都是比较关键的任务,但是,高校基建制度在这方面还比较欠缺,致使很多高校的会计工作者们不明白如何进行工程资金的具体分类以及归集。比较常见的问题包括,在进行采购工程材料的过程当中,所支付的材料款有时候会被工作人员当作建安投资处理,有的时候又会被当作预付工程款处理;在进行审计费以及设计费支付的过程当中,所支付的费用有时候会被工作人员当作预付工程款处理,有的时候又会被当作其他的款项处理;在进行材料费以及零星工程费支付的过程当中,所支付的费用有时候会被工作人员当作待摊投资处理,有的时候又会被当作建安投资处理等等。一般情况下,基建项目的结算时间都是跨年度或者是几年,如果这些上述的工作没有妥善完成,那么对于后续的核算以及结算工作产生的影响将是重大而且深远的。而要想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强化会计工作者的个人素质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加强会计制度的基本建设。
(二)高校基建会计工作人员的业务处理工作比较混乱
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高校基建会计工作人员在业务的处理方面存在着程序混乱不清的状况。比方说,在进行工程款支付汇报的过程当中,有的会进行进度款的列报,而有的就不会;在进行项目的核算以及交付使用核算的过程当中,彼此之间的意见不统一,所坚持的程序各不相同。正是因为上述这些业务在处理过程中显现出来的程序不一的状况,才使得业务处理产生了混乱不堪以及欠缺规范的状况,在这种条件之下,资产的真实状况就不可能显现出来,因此,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无法保障。
四、对于高校基建会计制度的完善
(一)进行高校基建会计工作科目的划分
这项任务需要强调的是,首先需要提升其可操作性,具体包括:第一,待摊投资和建安投资的划分,前者是需要进行除了主体工程款之外的其他的项目费用的核算,而后者进行的就是项目主体工程款,如材料费、设备费以及工程结算款等;第二,预付工程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划分,后者进行的是对于合同之外的暂时支付的或者是应该收入的费用的核算;第三,应付工程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划分,前者是进行承建单位暂时没有支付需其代付的款项的核算,如有超出需要进行冲回,后者是进行供应商以及其他单位的支付费用的核算。
(二)进行会计明细科目和具体级数的设定完善
具体的设定原则是能够切实满足会计核算的要求,太过于细化不合理,但是也不能太过粗糙。一般情况下,高校基建会计科目的明细等级分为三级,其中,总账科目属于第一等级,对应工程项目的具体名称属于第二等级,对应项目的承建单位的具体名称属于第三等级。这种设定能够非常清楚地把各个项目的总体支出如实展现出来,因此,得到比较广泛的使用。
关键词 高校 基建会计会计制度 规范策略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一、高校基建会计规范化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对各种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绝大多数高校不断加大建设资金投入,扩大校区规模建设,改建、扩建、新建校园。一方面,高等学校校区规模的扩大可以增强高校的办学能力,提高办学质量,增加办学效益,为国家提供更多的高质量人才,满足经济不断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高校的投资建设的力度加大也对高校会计工作特别是高校基建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基建会计工作不仅起到对高校基建资金进行核算和反映的作用,同时也应起到对高校基建资金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作用;高校基建会计工作不仅需要保留传统意义上的提供会计信息职能,同时也应具备高校基建资金的财务管理职能和基建工作参与决策的职能。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现行高校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漏洞,高校基建会计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高校基建会计工作规范性不强甚至会计规范化缺失的问题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资金投入的增加和业务工作的日益繁杂不断显现出来。如何认识高校基建会计工作的特性,如何进行高校基建会计规范化,使其不仅能够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出高校基建资金的使用状况。而且能够控制、管理、监督高校基建资金的投资使用、参与高校基建工作的进行,更好地为高校基建财务工作、基建投资决策提供帮助、履行职能,就需要对高校基建会计工作的特性进行剖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找出高校基建会计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找到解决方案、规范高校基建会计工作
二、高校基本建设会计的特性
1、专业性:高校基建会计不仅具备一般意义上的会计工作的普遍性,还具备基建会计的工作专业性。
2、职能型:高校基建会计工作具备高校财务部门职能的特性。高校会计工作不仅具备传统意义上的会计反映和核算职能你,而且同审计、基建、质检等部门一样具备监督和控制职能。
3、复杂性:高校基建财务工作涉及的资金来源渠道多,资金量大,对应的业务单位比较广泛,工作程序比较复杂,因此具备财务工作的复杂性。
4、社会性:高校基建财务工作具备广泛的社会性,需要社会提供多种不同的服务辅助完成的。
5、特殊性:资金来源的特殊性。高校基建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拨款、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其中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在整个投资活动中占有的比例不是很高,依靠银行贷款进行基建投资的情况比较多。
6、重要性: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资金使用所涉及的资金量比较大,基建财务管理面临的风险比高校会计体系中的其他工作高,因此高校基建会计工作是比较重要的
7、政策性;高校基建会计工作受到国家和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比较多,每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项目审批、项目规划以及相关的规范、费用标准等方面都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三、高校基本建设会计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1、会计主体的不确定性。高校基本建设是高校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高校所有的经济活动应当给予完整反映。然而现行的高校会计核算体系将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分离核算,形成一校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两套报表,不仅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相冲突,也与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相悖。事业财务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核算高校教学教育事业费预算执行情况,忽视了对基建财务大额资金的管理和潜在风险,无法准确及时掌握全校的财务状况。基建财务执行《国家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高校基本建设投资业务,并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和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教育经费的投入、基建经费的投入和报表汇总分别属于不同的管理渠道、因而无法全面正确评价高校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因此,高校基建会计工作就缺少制度的约束和支撑,不仅不能有效地健全高校基建会计的规范性,反而使其缺少了可操作性,给会计工作造成了被动、混乱,会计信息不能完整、真实、明晰、有效地核算、反映、监督、控制高校基建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不能有效地进行基建投资预算、实施、决算的相关工作。
2、高校基建会计管理机制、机构设置规范性缺失。因各高校单独设立基建账,银行贷款和基建拨款直接入基建账,工程未完工前,工程支出只在基建账核算,完工后又不及时移交固定资产,造成高校会计主体被肢解、会计信息不全面,资产负债不真实等问题。基建财务会计管理机制也存在问题,基建项目投资缺乏严格论证;预算管理缺位,基建项目只有预算没有年度资金预算,学校上报的基本投资计划与学校年度实际支付能力不挂钩;无计划筹资,高校的基建资金大部分依赖贷款,借入资金总是要还本付息的,一旦单位无力偿付到期债务,便会陷入财务困境;资金缺乏管理等。基本建设财务(下转第269页)(上接第199页)管理人员队伍素质不高。有的高校基本建设财务人员对基本建设方面的知识掌握较少,主要是根据财务制度办事,不熟悉工程知识,也不是很了解工程进度中的各种关系和问题,单纯从财务制度上审核各项开支,难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由于高校工程项目属于非营利项目,投资大、经费多,项目普遍存在乱摊成本的现象,特别是建设单位管理开支缺乏控制,造成基本建设项目成本不实,影响固定资产的造价等。
四、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
1、健全高校基建财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现有的高校基建会计制度的相关问题,建立健全高校基建会计规章制度;针对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制定整套合适的财务制度。具体的会计制度应着重强调对高校基建会计要素的确认、记录、核算和披露的相关准则和程序的制定,适合绝大多数高校的所有业务,以及基建会计报表编报的要求;使得高校基建会计有统一的标准、统一的程序、统一的准则,规范化的章程,切实可行的操作规范,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强调信息的真实、完整、可比和有用性,满足高校基建财务信息使用人的使用要求。
[关键词]建设发展;基建会计;财务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健康问题日趋重视。政府对全民医疗条件的投入呈大规模增长的趋势。新医院制度下,基建核算要求并入财务大账,如何科学、规范地进行基建会计核算,有效地提高基建财务管理效能和成本控制目标,将会是今后医院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1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的原则
新医院会计制度要求,医院在进行基本建设项目时,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同时,基建账的相关数据并入医院财“大账”。医院财务至少每月记录基建账套中的相关科目发生额。
2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的作用
改变了以往基建核算自成体系的状况,财务人员改被动支付为主动参与监督管理,基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共同着力,有效控制和减少项目的成本,提高基本建设投资的效益,及时调整决策,防止投资损失。基建会计核算内容正逐渐成为医院财务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医院应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计基建会计并入财务大账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结合基建会计的专业优势和医院财务的资金调节和统筹管理功能,为医院各项基本建设保驾护航。
3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的实务操作
按新会计制度规定,在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将基建账套中的科目余额分析调整并入新账。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在医院会计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的“基建工程”科目中填列。基建账套中“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转入医院会计账“固定资产”科目。如有“基建投资借款”,将科目余额记录在医院财务账中的“长期借款”科目中。如有财政拨款,财务大账除按新制度规定追溯调整“固定资产”余额中财政补助和会计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为“待冲基金”外,确认“在建工程”支出时,同时贷记“待冲基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抵减“医疗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完成基建会计账套与财务大账的衔接后,日常核算中,基建仍然按照独立账套处理基本建设支出:按具体建设项目设立明细在建工程科目,下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同时建立往来单位明细账。由于医院的事业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性质,基建虽然有独立基建账户便于单独核算和管理,但资金来源主要为医院业务收入和财政拨款。在实务操作中,财务大账可考虑并入各在建工程项目余额,同时核实基建账户资金余额。财务账中可考虑设立“预拨基建工程款”,体现拨付基建资金。基建可考虑按月度编制资金平衡表,资金来源体现月度医院财务和财政拨款,资金占用体现在各在建工程资金月度使用情况,银行利息收入、预留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单独列明,“预拨基建工程款”科目余额体现基建账户余额,“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反映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这样,医院财务大账既能总体把握基建资金使用情况,按预算的工期和资金投入监督工程进度,又解决了医院自身业务纷杂,无法兼顾基建日常支出核算的弊端,同时基建独立账套的在建工程核算明细也可以满足日常管理需要。专门的基建会计人员切实参与工程运作当中,及时了解工程现场情况和预算调整,按进度、保质量、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经办人员、工程监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医院负责人逐一签字,严把资金使用关,在全体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将有限的医院基本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发挥更大的作用。
4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须注意的要点
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初期,应注意清理预付、应收、应付款项,并将其在医院财务大账中一一反映。日常账务处理时,根据基建月度汇总报表,同步“在建工程”当期发生额,核对项目余额。第一,资金来源中,属于医院拨付的,增加“应付基建工程款”,减少医院银行账户余额,支付工程款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基建工程款”。属于财政拨付的,如属于财政直接支付的,支付工程款时,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的同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待冲基金”。待该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按照财政资金所占投资比例,在应计提的折旧额中予以冲减;如属于财政授权支付的,收到拨付资金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拨付基建使用时,减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支付工程款时,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发生额,减少“应付基建工程款”。同时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贷记“待冲基金”。以2014年11月为例,基建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分别支付××大楼、全科培训基地、急诊楼工程款774000元、2339000元、4885000元,以单位拨款方式支付医院东宿舍楼、东院零活、××大楼、西院、西院污水处理手续费等。基建单独记账核算后,报送汇总报表用于财务并账,财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医院东宿舍楼200000在建工程—东院零活800000在建工程—××大楼382063.39在建工程—××大楼774000在建工程—全科医生培训基地2339000在建工程—急诊楼4885000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医疗卫生(××大楼、全科培训基地、急诊楼)7998000在建工程—西院2433415.29在建工程—西院污水处理317000付手续费150贷: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医疗卫生7998000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大楼774000—全科培训基地2339000—急诊楼4885000其他应付款—质保金—烟台冰科公司171004.71—济南同方嘉禾公司103616预付账款—预付基建工程款3858007.97第二,为基本建设项目按规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时,资金打入医院银行账户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借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资金直接打入基建账户时,借记“应付基建工程款”,贷记“长期借款”,待基建月度汇总在建工程发生额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基建工程款”。应注意的是,长期借款在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利息应计入“在建工程”,工程交付使用后,计入“管理费用”。
5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实行新本文作者医院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的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财务的实际操作情况,阐述了自己的心得体会,结合实际不断探索财务工作和医院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希望能为医院财务实务处理提供参考,同时得到业界专家和同行的指导和帮助。
参考文献:
[1]刘岩.论谨慎性原则在新会计制度中的运用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3(9):26-27.
[2]李萍.对医院基建会计核算的探讨[J].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2(4):31.
一、基建并账的会计处理
新制度中规定: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将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并入“大账”。目前关于基建并账具体账务处理的规定,主要依据《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衔接规定》)。
(一)初始并账的会计处理
根据《衔接规定》,将2013年12月31日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大账”。下文以案例说明:
表1:XX行政单位2013年12月31日基建科目余额表
单位:万元
[借方\&贷方\&科目
代码\&科目名称\&期末余额\&科目
代码\&科目名称\&期末余额\&10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800\&301\&基建拨款\&3510\&103\&待摊投资\&200\&352\&其他应付款\&50\&201\&固定资产\&500\&\&\&\&232\&银行存款\&1000\& \& \& \&242\&预付工程款\&50\& \& \& \&252\&其他应收款\&10\& \& \& \& \&借方合计\&3560\& \&贷方合计\&3560\&]
假设,该行政单位基建项目资金3500万元来自于同级财政拨款。按照《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并账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0
固定资产 500
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2050
其他应收款 10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500
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2050
其他应付款 50
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950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10
(二)按月并账的会计处理
行政单位在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将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并入“大账”。以下是笔者根据自己工作经验总结的方法,一般情况下并账可以分四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基建账科目与“大账”科目的对应关系,将两个制度的各个科目一一对应起来。其中科目可以对应的就将科目直接对应,例如,基建账的银行存款科目对应“大账”的银行存款科目等。其中科目不能直接对应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有的需将基建账的科目合并后再与“大账”科目对应,如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合并后与“大账”的在建工程科目相对应;二是有的需将基建账的科目按内容划分成明细项目再与“大账”科目对应,比如,基建拨款科目,就需将其分解为同级财政拨款、非同级财政拨款,与“大账”中的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相对应。
第二步,通过Excel表格编制基建并账计算表。表的左边是基建账科目,右边是“大账”科目,表中分五大类,分别是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及与五要素相对应科目。
第三步,设计好表内科目对应关系公式链接。
第四步,按照基建账科目余额表本月发生额净额,对应填入《基建并账表》,编制并账会计分录。按《基建并账表》“大账”各科目借方本月发生额净额,借记“大账”中的对应科目;按《基建并账表》“大账”各科目贷方本月发生额净额,贷记“大账”中的对应科目。下文以案例说明:
表2:XX行政单位2014年2月基建科目余额表
单位:万元
[借方\&贷方\&科目
代码\&科目名称\&本期发生
(净)额\&科目
代码\&科目名称\&本期发生
(净)额\&10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50\&301\&基建拨款
(财政拨款)\&1000\&103\&待摊投资\&100\&352\&其他应付款\&-50\&232\&银行存款\&470\&\&\&\&252\&其他应收款\&30\& \& \& \& \&借方合计\&950\& \&贷方合计\&950\&]
首先,根据表2将本月发生额净额,对应填入《基建并账表》(如表3)。
其次,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70
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450
其他应收款 30
经费支出 450
其他应付款 50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450
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 1000
二、基建并账有待完善的问题
(一)新《衔接规定》中仍存在不明确事项
1、并账依据不明确
在账务处理中,会计记账均要求附有相关原始凭证作为依据。按照《衔接规定》要求并账处理后,由于相关收支原始凭证已附在基建账,而《衔接规定》又未明确以何种资料做为“大账”的原始凭证,目前存在“大账”中基建支出没有原始凭证的情况。
2、并账时点不明确
根据《衔接规定》的规定,行政单位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将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并入“大账”。在具体操作中,在月度的不同时点并账生成的报表数据将有所差异,如:月初并账,是将上月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大账”;而月末并账就是将本月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大账”。并账时点的不明确将会对不同单位间的基建数据对比产生影响。
3、并账数据不明确
《衔接规定》规定:“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大账”,何为“相关数据”?《衔接规定》中没有明确界定,按照字面理解,是否还存在不相关数据无需并账?并账数据的不明确,不利于实际账务处理的统一原则。
4、并账更正不明确
初始并账时,发现基建账记账有误,如何并账?是按有误的科目余额并账还是更正调整后再并账?新制度没有明确。
(二)《衔接规定》中对于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与新制度中“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的月度结转规定不一致
《衔接规定》规定18种方法将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借、贷方差额结转至“大账”中“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18种方法以外的基建账结余,《衔接规定》没有对此进行规定。如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的结转结余。新制度规定“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是核算行政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以外的其他各项收支相抵后剩余的滚存资金。按这两个方法计算,“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数额可能不一致。
(三)与新制度相关的报表设计存在缺陷
1、会计报表没有直观地反映基建的数据
新制度规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等。这些报表反映的是并账后的财务状况,从报表中不能看出哪些单位有基建账。
2、决算报表设计缺陷
根据财政部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相关规定,2014年度行政单位决算基础数据表包括三大报表体系,分别是《部门决算报表》、《固定资产投资报表》、《财务信息明细表》。按照新制度进行并账处理后,在填列《财务信息明细表》中的《往来款明细表》(财决明细03表),《资产负债表》(附01表)、《资金平衡表》(附02表)时,存在基建账与“大账”勾践关系重复统计往来款的现象。
三、有关建议
(一)存在不明确事项的建议
(1)可以两种资料为依据并账。一种是以基本建设支出原始凭证的复印件为依据;另一种是以基建账科目余额表“本月发生额”净额作为记账依据。
(2)可以按两个时点进行并账。一个是随时并账,在基本建设支出发生的同时,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为依据在“大账”作并账会计录;另一个是月末一次性并账,以基建账科目余额表本月发生额净额作为记账依据,月末在“大账”作一张并账分录。
(3)建议将基建账中发生的全部数据并入“大账”,这样才能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
(4)如果部门决算未编制上报,建议调整后再并账,在决算填报说明中具体说明情况;如果部门决算已编制上报,建议按有误的科目余额并账,初始并账后,再作调整分录。
(二)建议“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按照“基建拨款”资金来源性质进行分析,减除已发生投资后,属非财政拨款资金的计入“其他资金结转结余”。也可以与部门决算结合起来,从部门决算中取数。
(三)与新制度相关的报表设计存在缺陷的建议
关键词:基建账;新制度;大帐
随着我国财务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提升了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实现了财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实现了一体化管理的模式。财政部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发挥了支撑财务管理的作用,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管理、财务风险管理都更加完善,也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更加系统和完整,指导财务管理走向精细化、科学化和高效化。本文剖析基建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尚需完善的地方,探讨了基建账并入医院“大账”的难点和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关于基建会计核算的变化。
一、基建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财政部《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使得医院的基建核算游离于医院“大账”的统一管理,势必造成独立于医院核算体系之外,指定专门的会计人员对医院的基建工程进行核算,独立设置账簿,开立基建资金专用账户。
(一)涉及范围太广
医院基建会计财务报表要对监管部门随时报送各种表格,涉及统计局、环保局、贷款银行、卫生局、审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申报范围非常广泛。其中,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对医院基本建设的资金管理、财务报表、工程进度、预算、决算实施财务管理,是主管医院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制度当中基建报表与卫生局也没有业务指导关系,与医院财务部门没有关联性,没有规定基建会计每月要向医院财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
(二)医院基建会计核算与医院总账会计核算脱节
医院基建会计核算与医院总账会计核算脱节,基建会计核算不纳入医院的“大账”,两者不能在一套账簿中混合核算,基建项目与医院日常业务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目前医院建设项目会计核算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务管理适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当地财政部门监督使用,医院建设项目所有资金在银行设立专户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影响了医院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完整性,医院的日常经济报表不包括基建账相关数据,对基建资金进行分项目核算,基建会计制度要求按基建项目设立专户,人为地把医院的经济活动分成两部分进行核算。违背了近年来财政部门对医院等行政事业单位“不允许按基建项目开立银行专用账户”的要求。
(三)报表编制的复杂性被增加
容易使医院“大账”会计核算中的相关资产、负债科目余额和报表余额不符,增加了年度报表编制的复杂性,而分别填入到医院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相关表格中,需要对基建会计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拆分,一系列工作都对年终编制报表增加了极大的工作量。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和医院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组成了财政部的年度决算报表,平时的报表中不反映基建投资的数据,而医院会计核算医院日常的经济活动,都增加了报表编制的复杂性。
(四)在国家医院资产、负债的监管和财务风险的防范方面都十分不利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医院总资产的比例较高部分来自于普遍较大规模的医院基建投资,来源于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快速扩大。再加上医院基建资金和融资渠道也越来越多样化,不能满足国家对医院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这部分资产、负债没有在医院“大账”核算体系中得到反映,更突显了基建会计核算体系独立存在的问题和弊端。
二、基建账并入医院“大账”的难点
由于在科目设置、会计分录、核算要求等方面完全不同,医院“大账”按照《医院会计制度》核算,基建账按照《国有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因此,在新制度中,要通过“待冲基金”科目来核算使用财政拨款购建的工程,反映医院使用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资本性支出净值,医院“大账”权益类科目中增设了“待冲基金”科目。
三、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关于基建会计核算的变化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将基建账数据并入医院“大账”,但保留原来的基建会计核算体系,医院的基建会计核算实行两条线并行的政策,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医院会计“大账”,明确规定医院基建会计核算要按照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支出,分析后并入医院“大账”相关科目,至少按月将基建账相关数据以报表的形式,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
(一)优点
首先,在新制度中,对会计报表编制而言,使各项财务数据更加准确完整,简化了报表编制程序,账表数据相符。之前的制度不能做到账表相符,财务报表数据与医院“大账”的会计核算系统中的一些数据不一致,需要对两套核算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分析、拆分。其次,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全面性,更真实全面地反映医院的经济运营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防范财务风险,加强医院资产、负债管理,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最后,为医院全成本管理打下较为扎实的基础,提高了计提折旧的准确性,真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的建造成本,可以更方便归集到相关的建设项目中,单位从不同账户、不同渠道支付的基建费用,在医院会计核算体系中新增基建专用核算科目。
(二)尚需完善的地方
首先,新制度并没有解决基建账套依然独立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没有纳入医院“大账”的监管范围,这与基建核算体系独立存在、医院对此监管薄弱不无关系,涉及基建项目的案件比例有逐年上升趋势。其次,制单审核无法进行,填制记账凭证时没有原始凭证可附,所有涉及基建核算的原始凭证、账本等单独装订,以报表的形式将基建账套数据并入医院“大账。最后,人为地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这种至少按月的并入模式,无论是以项目还是以原基建账套的一级科目为分类标准,将数据分析之后并入医院“大账”,仅仅是基建账套以报表的形式呈现。
四、新制度下,医院基建会计的账务处理
为了保障全面贯彻执行新制度,并且帮助新旧制度可以顺利过渡,在设置的会计科目、核算方法时,应当尽量贴近新制度,并且应当在不违背现行会计制度的情形下,充分遵循会计慎性原则。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征求意见稿也要在经过认真讨论后才能颁布实施。新会计制度规定将基建会计纳入医院会计核算“大账”,主要变化包括增强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总额控制及填制各项报表时方便快捷,设置了明细,方便随时增删相关会计科目。
(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制定
制订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防止截留、挤占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所有为基建支出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基建账户。
参考文献:
[1]曹乃恩,路军伟.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思考与建议[J].财会月刊,2015(4):13-14.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 高校基建会计 并账方式
中图分类号:F23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6-077-02
基建会计一直独立于高校事业会计主体外,单独建账,分开核算。随着部门预算的改革,财政政策的发展,这种单独建账、分开核算的模式越来越不适应财政改革和高校会计发展的需要,高校会计制度经过几年的酝酿和修订,于2013年12月出台了。新《高校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建基本投资的同时,将基建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中。但新制度没有对并账方式作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致使各高校各自采用自定的方式并账。并账方式的选择是否科学、合理,对加强基建会计管理、基建数据的信息采集工作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常用的两种并账方式
将基建财务并入大账的并账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合并账表的方式,即两账套分开建账,单独核算,两核算账套的日常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保持不改变,在期末(月底或年底),将基建财务生成的明细账表(月度报表或年度报表)按一定方法并入到学校“大账”中。另一种是同步记账方式,即在基建财务账和学校“大账”上对同一笔基建经济业务作同步记账的方式,在基建财务账套和学校“大账”上同时设置核算基建业务的会计科目和项目,当有基建业务发生时,既要根据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在高校“大账”上入账,同时还要按基建会计制度的要求在基建财务入账。采用这种方式,看似有很多重复的工作,但是在后期能避免好多问题。
两种并账方式都达到了新《高校会计制度》将“基建会计并入大账”的要求,也保证了高校事业会计账的完整性。目前大多数高校采用的是合并账表的方式,但笔者认为合并账表只能保证高校会计主体的完整性,不能从财务管理上达到基建会计与高校会计一体化的要求。同步入账的方式更科学、更合理,操作性更强,更加切实可行,更能方便地采集基建财务数据,也更能符合现代高校财务管理的要求,更能满足精细化管理的需要。
二、同步入账方式更能满足对采集基建数据的实时性的需要
因为合并账表方式是每隔一月或更长时间才将基建财务账表并入到大账中,所以高校“大账”中不能实时反映某一时点的资金占用状况,如基建财务状况、基建工程投资进度、基建的核算情况、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结存情况,也不能即时了解基建财务的收支情况,如国家的基建拨款情况、国库资金的执行进度、国家还有多少财政资金没有拨付到位等等。如果基建财务信息需求者想实时了解基建财务情况,仍然需要通过基建财务账套查询相关的基建财务数据,和没有进行基建会计并账时一样。而采用同步入账方式,能够在学校“大账”上,实时查询所有基建业务的详细情况,因为在这种方式下,对每一笔基建经济业务均在学校“大账”上做了同步入账处理。
三、同步入账方式更能满足基建数据采集对有效性和真实性的需要
合并账表的数据依据是基建的财务账表,而财务账表是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后的数据,将加工、整理、汇总后的数据并入到大账中,在大账中反映的基建财务信息可能会不真实、不细致、不详实,轻则隐藏许多重要的关键财务信息,重则导致财务风险。如基建财务报表上反映的应付账款是一个当期发生额的汇总数,是应付款收付相抵后当期增加(减少)的净额,是多种资金变动情况后的一个静态反映。以这种汇总的基建数据为依据进行的合并账表处理,会缺失重要的经济业务变化情况,如当期资金应付未付的增加情况,当期支付的上期应付未付款的减少情况和其他应付款的往来情况;又如基建账务中当期的应付款明细账相抵后增加(减少)净额是一个金额很小的数据,但是其中可能包含几笔大额资金的收付,可能导致财务风险。这与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基建会计的改革初衷相违背。
合并账表方式还会造成某些数据的重复反映。采用合并账表方式,由于两个账套是分开设立并且单独核算的,两个账套之间经常会有基建拨款和资金的拨付等资金往来关系,使得高校“大账”上部分数据重复,因此出具的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如高校向基建财务拨付自筹基建拨款经费时,学校“大账”上会产生内部的往来款;又如学校为了提高资金效率,统筹安排资金,基建拨款资金分次拨付到位,未拨付到位的资金在学校“大账”中形成了应付款,而在基建财务中形成了基建应收款。合并账表后,对外出具财务报告时应剔除这一部分重复的数据。
采用同步记账方式,能获得真实、详实和有效的数据。又由于学校“大账”和基建财务之间一般不产生往来款,也不需要向基建财务预拨自筹基建经费,只有在学校大账中产生了基建投资成本或资金收付业务时,才将实际发生额计入基建财务的自筹基建拨款,学校“大账”上不再产生内部往来款,出具的财务报告不会有重复的数据。
四、同步入账方式更加能满足对基建项目进行预算管理的需要
采用合并账表方式,基建项目的预算管理有完全失控的风险。基建项目预算指标的拨付、预算资金的领用和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在大账系统和基建会计中分别完成的,这种分离和错位,就隐含着风险。如自筹基建经费的业务流程,虽然预算指标是按项目集中下拨到高校大账上,但是自筹基建资金一旦拨付给基建财务,资金的使用和基建项目的投资成本就脱离了大账的预算控制系统。采用同步入账,能满足对基建项目的预算管理,相关的预算指标的下拨、基建拨款收入、基建成本支出、基建资金的收付都能在大账中有所反映。
五、同步入账操作性更强,操作更简单
基建会计与“大账”两套账务适用的会计制度不同,核算方式不同,基建投资业务本身的多样性变化等主客观因素,使得采用合并基建账表方式时,两套账务的数据衔接和对接工作常常变得非常复杂。
1.两账套因核算会计制度不同、核算方式不同,采用合并账表方式操作复杂。
基建报表合并到“大账”时,除现金等极少数会计科目不用进行数据加工外,其他科目的数据几乎都必须经过大量的“翻译”工作,让基建数据变成符合“大账”要求的数据才行。这大量的“翻译”工作便是数据分析、数据合并、数据剔除、数据调整。例如在建工程科目的调整,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建工程核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发生的支出,不包含上述四类投资发生的预付工程款,但高校会计要求将预付工程款纳入到在建工程科目,合并账表时,大账中在建工程科目并入数应是基建账中的在建工程成本科目和预付工程款借方科目余额合计数。又如非流动基金――在建工程的科目调整,按照两账套科目对应关系,非流动基金的在建工程科目与在建工程科目余额相等,但如果在建工程投资中有未完成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还应扣除这部分应付款,这部分应付款的明细数无法从基建账表上取得,还需要基建会计提供往来明细账,使并账工作变得更加的复杂化。
2.两套账务系统各自采用不同的财务软件也给合并账表实务操作带来一些不便。
目前高校基建会计采用的是教育部统一的基建财务核算系统软件,基建财务系统是为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服务的,不能直接提取到合并所需的数据。如基建投资表中的投资额反映的是截至并账日为止累计发生投资额、资金到位数(拨款数)、资金使用数,合并上述数据时应将本期累计数余额减去上期相应的累计余额后的差额填列,才能得到我们所需的合并报表的数据。如果采用同步入账方式,上述所有的困惑不会存在,因为所有的基建拨款业务、基建投资业务都是在大账上实时、逐笔直接计入大账的。
综上所述,同步入账方式是两种并账方式中更为科学、合理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基建会计与高校事业会计大账的一体化。同步入账方式更能实现对基建会计进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让基建财务信息真实、详细、科学并入到高校会计事业大账中,并满足在高校会计事业大账中采集基建数据的各种需求,达到对基建会计进行预算管理的需要,真正消除两个账套因适用不同会计制度产生的衔接障碍,通过这种方式,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基建会计与高校事业会计大账的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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