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9 23:40:54
序论:在您撰写水泥企业节能工作计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充分发挥节能监察在推动工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认真总结2016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3月2日
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依法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围绕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
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化解过剩产能、阶梯电价等重大政策部署,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能效水平提升,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等工作,实施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一)2016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16年专项监察中发现存在能耗超标违规行为和不合理用能行为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对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意见书、建议书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钢铁企业能耗专项监察。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2017年钢铁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一是全面核查2016年钢铁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要求,对实施钢铁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三)建材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一是全面核查2016年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以及相关电耗核算办法等要求,对实施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四)电机能效提升专项监察。按照《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12)、《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2013)等国家标准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四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对电动机生产和使用企业实施专项监察。一是全面核查电机生产企业,依法督促企业停止生产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电机。二是对重点企业电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督促企业淘汰低效电机(重点核查2016年专项监察未覆盖的企业)。
(五)工业锅炉能效提升专项监察。按照《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GB24500―2009)、《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节能环保工业锅炉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492号)、《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2451号),对锅炉生产和使用企业实施专项监察。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核查锅炉生产企业,依法督促企业停止生产低效锅炉。二是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锅炉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实低效锅炉淘汰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核查2016年专项监察未覆盖的企业)。
(六)其他行业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各地区在确保完成以上任务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区特点,有选择地对电解铝、合成氨、焦炭、电石、铁合金、建筑陶瓷等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重点核查2016年专项监察未覆盖的企业)。
二、依法监督管理,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
依据《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赋予的职责和要求,继续加强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并及时公布监察结果,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一)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察。各地应依法对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任用等情况进行监察。
(二)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监察。各地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工业企业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和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察。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监察。各地应依法对工业企业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情况进行监察,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三、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节能监察效能
(一)创新工业节能监察手段。各地要学习借鉴2016年专项监察中的联合执法、异地交叉监察、节能监察与能源审计相结合、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等手段,积极探索工业企业节能信用评价制度、节能监察信息化手段应用等创新机制,促进节能监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学准确。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定期开展能源审计等,推动企业根据审计结果研究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二)健全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各地应加强省市县三级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配备与岗位相适的监察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的节能执法装备,形成目标统一、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节能监察组织保障体系。通过跨区域业务交流、联合执法、结对帮扶等模式,带动和促进不同地区节能监察工作平衡发展。
(三)加强节能监察业务指导。完善重点行业节能监察执法规范,修订完善工业节能监察手册。各省要重点加强对市县级节能监察机构的监管和业罩傅迹分层次、多渠道开展节能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水平。
(四)强化专项督查长效机制。总结2016年专项督查成功经验,完善跨区域督查内容和方法,全面开展跨区域交叉督查,加强不同地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交流协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规划安排。认真编制工作计划,开展专项培训,细化措施手段,明确目标进度,确保各项监察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2016年未完成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节能监察机构不宜再承担今年工作)。请各地于3月15日前组织申报2017年专项监察任务(包括监察类别和企业名称,见附表)。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规范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手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请各地于6月底前将2016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按照《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6]228号)要求,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梳理2016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交资金使用报告。对2016年下达任务中由于企业停产等原因未开展的监察进行补查,对上年度已确定关停的企业补助经费应用于本年度专项监察工作。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大社会影响,发挥引导作用,营造良好氛围。依法公布违法企业名单,督促用能企业落实好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一、2011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省级相关节能任务交叉检查工作
1、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2011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2011】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4户、遂宁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开展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011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2011〕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遂宁5户、广安3户、南充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201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2011〕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企业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5户、遂宁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
2011年,我中心继在2010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2011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三、2012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12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
2、继续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指导,配合主管部门,围绕企业在节能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提高,顺利完成省上下达的各类考核任务和目标。
一、2011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省级相关节能任务交叉检查工作
1、开展对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2011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2011】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6户、4户、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开展对、达州四市13户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011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2011〕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5户、3户、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三市15户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201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2011〕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三市15户企业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中,6户、5户、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
2011年,我中心继在2010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2011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三、2012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12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
2、继续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指导,配合主管部门,围绕企业在节能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提高,顺利完成省上下达的各类考核任务和目标。
一、 20__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__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__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__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 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省级相关节能任务交叉检查工作
1、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20__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__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20__】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4户、遂宁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开展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0__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__省财政厅 __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__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20__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20__〕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20__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遂宁5户、广安3户、南充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申报20__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20__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__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__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__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20__〕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企业申报20__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
中,广安6户、南充5户、遂宁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20__年,我中心继在20__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20__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三、20__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__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
2、继续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指导,配合主管部门,围绕企业在节能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提高,顺利完成省上下达的各类考核任务和目标。
根据安徽省经信委《关于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10]516号)和合肥市经信委(合经资源〔2010〕181号)文件要求,我公司被列入重点耗能企业能效对标试点企业。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总经理任组长的“对标管理”领导小组,计财部负责对标管理活动日常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此次对标管理工作目标为:2011年主要工序能耗指标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2011年2月份,公司全面启动能效对标工作。在公司“对标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订了能效对标方案,认真统计分析公司及同行业能源利用水平,以先进性、独立性为原则,设定能效对标目标,初步建立了能效对标指标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控制体系。自能效对标工作开展以来,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炼焦、炼钢、高线工序能耗大幅度下降,节能效果显著,大部分能效对标指标均达到标杆值的要求。2011年,吨钢综合能耗594.56公斤标煤,同比下降52.51公斤标煤万元产值能耗1.37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0.42吨标准煤/万元。达到了能效对标工作目标。现将能效对标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xxx位于合肥市东郊,占地3419亩,东临312国道,紧临南淝河,北有淮南铁路,交通便利。公司目前具有200万吨钢的实际生产能力,拥有从烧结、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系列配套冶炼生产工序。主要生产设备有45孔焦炉1座,4座450立方米高炉,190m3烧结机组一套, 3座45吨转炉,小方坯连铸机3台,高速线材和连轧小型棒材生产线各1条,合金带钢压延生产线一条,高炉煤气及转炉煤气余热发电设施一套,以及14000立方米/小时制氧机组等配套公辅设施。公司具有年产铁170万吨、钢200万吨、钢材19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在发展的同时公司始终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清洁生产放在首位,注重发展与节能同步,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依托技术创新,持续推进科技进步,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不断提升工艺及其装备水平,广泛深入地开展节能降耗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在节能工艺和技术上,采用热送热装技术,高炉富氧喷煤,蓄热式燃烧技术,变频器、高效节能水泵和照明等节能技术工艺,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有力的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节能理念的指导下,公司的二次能源得到了充分利用,对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保证了我公司节能目标的实现和企业可持续发展。
xxxxxx现有员工职工总数5488人,其中各类科技人员411人,企业总资产34.19亿元,固定资产原值18.55亿元,固定资产净值11.66亿元,资产负债率63.80%。银行信用等级AAA级。
主要产品以线材和棒材为主,产品畅销合肥及周边市场,生产销售率及货款回笼率均保持100%。2011年产生铁145.98万吨,钢164.29万吨,钢材165.45万吨,销售收入70.95亿元,利税5.17亿元,税后利润2.24亿元。
二、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xxxxxx主要由烧结、炼焦、炼铁、炼钢、轧钢工序组成,
三、企业能源消费概况
公司生产用能主要有洗精煤、无烟煤、焦炭、电力和水,其中焦炭部分外购,部分自产,其余能源由企业从外部购入。
公司2011年度消耗洗精煤377253吨,无烟煤315685吨,焦炭526285吨,焦丁、焦粉88074吨,其中外购焦炭294463吨,外购焦丁、焦粉12503吨,消耗电60928万kWh,工业取新水192万立方米,消耗自来水183万立方米,重复用水量23383万立方米。
2011年,公司主要能耗指标得到全面改善。高炉毛焦比371.05公斤,同比下降8.75公斤,高炉喷煤比176.69公斤,同比上升9.89公斤;转炉钢铁料消耗1103.24公斤,钢材综合成材率达到99.76%。吨钢综合电耗370.86千瓦时,全年消耗能源折标煤97.6811万吨,吨钢综合能耗594.56公斤标煤,同比下降52.51公斤标煤,吨钢可比能耗674.78公斤标煤,同比下降43.93公斤标煤,万元产值能耗1.37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0.42吨标准煤/万元。本年度新上转炉煤气发电项目,转炉煤气得以回收,炼钢工序实现了负能炼钢。发电项目的投产,给公司带来了多重效益:用电成本大幅降低,节能3万多吨标准煤,减排转炉煤气19045万m3、高炉煤气31495万m3。炼铁工序燃耗攻关效果显著,炼铁毛焦比大幅下降,全年公司共节能5.2351万吨标准煤。
四、指标设定
五、能效对标基础数据的选定、分析及标杆的确定
六、实施改进
通过对我公司历史能耗数据和同行业能耗数据的分析,基本掌握了我公司主要产品的能耗水平,并瞄准同行业和国内先进水平,制订了能效对标标杆。在能效对标领导小组的积极推动下,按照对标方案的安排,有重点的开展了一批节能技改调研,将技术可行、节能显著的项目纳入公司经济运行活动中。具体实施改进项目见“九、节能技改和技术进步”“节能技改”部分(P33)。
七、能效对标措施实施后的能耗指标统计、分析
八、能效对标体系有效性评价
1、组织机构方面: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是能效对标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在组织结构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能效对标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包括公司行政、技术主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能源管理人员。
二是在设备能源计量部设立了能效对标办公室,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并以定期召开的公司月度能源计量工作会议和能源管理网员会议为平台,布置、推动各项能效对标工作。形成了上下联系紧密、管理顺畅的能效对标组织机构。
2、管理措施方面
加强能效对标管理、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是保障能效对标取得实效的关键。在加强管理和促进措施落实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按照能效对标工作的要求,制订了能效对标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单位在能效对标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方向。
二是要求按照技改项目立项、论证、审批、采购、组织实施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程序,重点开展能效对标和降本增效技术改造。
三是制定详实的技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负责人,规定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项目进度和节能效益进行督查。公司定期对已实施运行的节能技改项目跟踪检查和考核,每月25日召开由公司高管主持的经济运行和降本增效专题会议,检查、协调、督办项目进度。
四是在各单位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制定更严格的能耗考核办法,将能效对标目标分解到各相关单位,每月进行考核。
五是不断加大节能技改资金的投入,把节能技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尤其是烧成分厂、制成分厂,2011年1~6月份,完成技改投资355万元,半年投资就超过了2010年全年投资的17倍,技改技术含量和规模超过往年。
六是不断完善计量器具配备。根据能效对标要求,对水泥熟料生产线主要用电设备、水泥包装工序电能表进行更新、完善,确保计量数据真实有效。
上述组织机构的建立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对标工作的开展,为能效对标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能效对标指标评价体系
水泥生产系统能效对标指标评价体系以《能效对标指南》中水泥生产企业对标评价体系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指标评价汇总表。
九、节能技改和技术进步
1、主要产品单耗变动及在行业内排名
2、节能技术研发
3、节能技改
4、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
十、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
1、企业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情况
1)公司始终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积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断完善节能组织机构,进行能源审计,制定节能规划和能源监测。
2)认真总结“十一五”取得的成功经验和不足,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当前节能形势和工作任务,制订了“十二五”节能规划。
3)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公司月度能源计量工作会议上,开展行政法规、形势任务和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简介,在公司宣传媒体上大力宣传“节能我行动 低碳新生活”活动主题。
4)按照“节能减排项目优先”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企业发展方向,实施了醋酸甲酯深加工、加气砖及PVA缩丁醛(PVB)等低能耗、高附加值项目。
2、执行高能耗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
1)严格执行限额标准。制定了严格的PVA、水泥熟料等产品能耗限额,如:PVA电单耗考核指标为450 kWh/t,低于800 kWh/t行业定额指标;1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实物煤耗考核指标为176kg/t,折合标煤125.72 kgce/t,低于国家限额值130 kgce/t;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实物煤耗160kgce/t,折合标煤114.29 kgce/t,低于国家限额值120 kgce/t。
2)为加强重点用能设备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热电分厂锅炉煤单耗、热电分厂发电机组蒸汽和电单耗、烧成分厂回转窑吨熟料煤耗、烧成分厂余热锅炉产汽率、烧成分厂3#破碎机电单耗等重点用能设备用能考核办法。由企业管理部和财务部逐月考核,超额罚款,节约奖励。
3)在醋酸甲酯深加工、胶粉、PVA缩丁醛(PVB)等项目中,均要求相关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进行设计。
十一、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1、企业实行能源审计和监测情况
公司委托安徽省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对我公司2005年能源利用状况进行了审计,对2007年度能源利用情况进行了监测,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的节能审计工作;积极开展能源计量对标工作,针对审计、监测和对标中提出的有关煤焦管理、节能目标分解、推广高效节能型设备和技术、锅炉烟气温度超标、余热综合利用、电石渣水回收利用、计量器具配备、能源数据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公司结合自身情况,逐项进行落实。
2、企业开展能源统计情况
公司设备能源计量部负责全公司的水、电、煤、蒸汽、油等能源统计工作,建立能源统计台帐,及时完成国家、省、市能源统计管理部门的能源报表,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能源利用状况,为公司领导掌握、分析能耗情况及进行节能改造提供依据。
3、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置情况
在2009年投资140多万元进行能源计量系统改造,重点完成了公司计量中心和蒸汽计量系统改造,经过不断的调试和完善,于2010年投入运行。2010年,按照能效对标工作的要求,重点开展了烧成分厂和制成分厂电能表的更新、完善工作,使进出公司及公司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合格率、计量率达到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烧成分厂、制成分厂工序能耗计量器具配备也基本达到了要求。
进出公司及公司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汇总表
4、能效对标宣传培训情况
积极响应安徽省经信委《关于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效对标水平对标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公司月度能源计量工作会议上认真学习、传达了文件的精神,强调能效对标工作在企业降本增效方面的巨大作用,指定设备能源计量部牵头组织开展能效对标宣教、培训工作。
公司指派专人到省经信委、省能源利用监察中心咨询、学习实施对标方法,按照建立两个数据库的工作思路,收集同行业和公司主产品的能耗数据,收集同行业节能降耗技术资料,并组织烧成分厂、制成分厂、有机分厂、维纶分厂、大维分厂等单位专业人员开展对标知识培训。
十二、能效对标管理评价
能效对标管理评价汇总表
考核
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能效对标
评价
完成情况说明
考核得分
(相关文件材料予以说明)
分项得分
合计得分
能效对标目标
(40分)
1
能效对标目标完成情况
40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40分,完成目标的90%得35分、80%得30分、70%得25分、60%得20分、50%得15分、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10%加2分,最多加6分
40
40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较去年同期下降3.76%
能效对标管理
(60分)
2
能效对标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
5
1.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能效对标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能效对标工作,3分
3
5
成立了能效对标工作领导组,并在设备能源计量部设立了能效对标办公室
2.设立或指定能效对标管理专门机构并提供工作保障,2分
2
3
能效对标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
10
1.按年度将能效对标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或个人,3分
3
10
热电、烧成、制成等主要用能单位制订了发电设备、旋窑、磨机等主要用能设备考核办法
2.对能效对标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3分
3
3.实施能效对标奖惩制度,4分
4
4
节能技术进步和能效对标技改实施情况
25
1.主要产品单耗和综合能耗水平在同行业中居前20%的得分10,位居前50%的得5分,位居后50%的不得分
10
25
通过比较《维纶通讯》中同行业能耗数据,我公司能耗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2.安排能效对标研发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4分
4
分别下达了2007、2008~2010年度研发项目计划
3.实施并完成年度能效对标技改计划,4分
4
按照经济运行、降本增效活动的计划,有序推进能效技改项目
4.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7分
7
淘汰了一条1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条25000kVA电石生产线、一套1.2MW发电机组
5
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0
1.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2分
2
10
按照节能法等能源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2.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4分
4
制订了产品能耗限额值,并严格进行考核
3.实施主要耗能设备能耗定额管理制度,2分
2
制订了主要耗能设备用能定额管理制度
4.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2分
2
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进行PVB、胶粉等项目的设计
6
能效对标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10
1.实行能源审计或监测,并落实改进措施,2分
2
10
开展了能源审计和节能监察
2.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能源统计台帐,按时保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3分
3
制订了能源统计岗位制度和报表制度
3.依法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校准,3分
3
通过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对标验收。
4.能效对标宣传和能效对标技术培训工作,2分
2
在月度能源计量会议上,重点加强能效对标宣教、培训,主动向省经信委、节能监察中心咨询、学习对标方法
小计
100
100
十三、对标工作小结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能效对标活动,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能效对标工作领导组,设立了对标工作办公室,确立了能效对标工作目标,制订了能效对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紧紧依托经济运行和降本增效活动,加强能效对标整改的项目管理,确保了能效对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0年9月份以来,在能效对标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对公司的用能情况进行了摸排,梳理主产品PVA、PVA纤维及水泥产品的生产工序,遵照《能效对标指南》中水泥行业篇的要求,参照PVA及PVA纤维行业通用能耗指标设定对标指标。
2、建立、完善能效对标数据库。一是建立能效对标数据库目录,主要包含公司及同行业主产品的能耗数据。在此基础上,计算公司对标产品对标指标数据;二是对比我公司与同行业能耗数据,找出差距;三是以独立性、先进性为原则,确定能效对标标杆值。
3、积极寻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有效手段。认真学习《能效对标指南》水泥行业篇中有关提高能效的技术,收集整理PVA及其纤维产品行业成功的经验和我公司往年成功经验,大胆摸索,勇于创新,通过能量的回收利用、梯度利用、物料间换热、实施变频改造以及提高台时产量和设备运行效率等各种措施,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其中变频改造总功率达到1.27万kW。
4、加强用能计量器具的维修保养、更新、完善,确保节能效益评价的真实、可靠。2010年,水泥生产系统更新、完善了30只电能表、2台熟料计量皮带秤。
5、统计实施节能技改后的对标指标数据,与标杆值进行对比,并对标杆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通过指标分析,寻找存在的差距,明确下一步能效对标工作的重点。
6、初步建立了对标指标评价体系。按照《能效对标指南》中水泥产品对标指标评价体系,对水泥产品对标指标进行了评价。比照水泥产品对标指标评价体系,制定了PVA和PVA纤维对标指标评价体系和评分办法。
通过此次能效对标,使我公司的能源利用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PVA电单耗、PVA纤维蒸汽单耗和水泥产品电单耗均有大幅度下降。但还有PVA纤维电单耗,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生料、燃料粉磨工序电单耗,水泥综合能耗等指标未达到标杆值要求。
针对存在的不足,今后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大PVA纤维节电技改力度;二是加强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生料工序和燃料制备工序节电工作;三是不断优化工业废渣处理工艺和熟料生产工艺指标,提高烧成分厂设备运行效率,降低吨水泥熟料煤耗;四是加强节煤技术改造,降低烧成分厂吨熟料煤耗,优化水泥均化配比,降低吨水泥综合能耗。
能效对标是一项科学、系统、规范的能源管理方法,通过此次对标,初步建立了能效对标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为今后持续开展能效对标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节能法律法规,加强节能管理工作,继续开展用能统计、分析和评价,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不断开展节能研发和技改工作,努力提高我公司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全面完成公司“十二五”节能工作目标。
一、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发展方面:
1、推广使用情况:全县建成预拌混凝土企业10家,新开工建设混凝土企业2家,已取得建设资格,筹备建设混凝土企业2家。截止目前,全县共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约95万方,比去年同期增加35万方;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约30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近12万吨,推广应用新型墙材折合标砖2.6亿块,比去年同期增长0.4亿块。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23.4万吨,节约耕地396亩,节约水泥包装纸1800吨、电216万度、烧碱660吨、煤2340吨,节约优质木材9900m3。
2、宣传落实情况:根据上级发展新墙材和散装水泥宣传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初,我办详细制定了全年宣传工作计划。在省经信委网站发表宣传稿件20多篇,省散装水泥网、省墙改网发表宣传稿件近50篇,在城区建设工地悬挂宣传条幅86条,在乡镇建设工地悬挂条幅75条,在城郊结合部和乡镇显耀路段书写墙体宣传标语12处,和审图中心在苏果超市广场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
3、推广管理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使用量,扩大使用率,根据省经信委开展发展农村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要求,我办及时和双沟镇取得联系,并对相关工作开展进行了对接。同时我办还经常性的组织执法人员,每月开展城乡建设工地混凝土和墙材使用情况执法检查,针对违规使用粘土砖和违规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行为及时给予查处,截止目前,已下发各类整改通知十份。
4、墙材能耗统计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墙改办《关于建立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能耗统计制度的通知》,切实完善墙材生产企业产品生产能耗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县内墙体材料企业的产品生产能耗情况,今年3—4月,我办组织统计3名工作人员,对全县分散于各村镇的大小近50家砖瓦等墙材企业、进行登记造册,详细统计企业能耗情况,及时掌握了全县现有砖瓦等墙材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建筑工程墙材节能工作提供了依据。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月实现工业总产值62.52亿元,比增35.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为40.85亿元,比增46.48%。预计上半年实现工业总产值78亿元,比增35.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4.98亿元,比增52.5%。
(二)月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23.2亿元,比增20%,占下达年任务55.2亿元的44.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4.68亿元,比增31.2%,占下达年任务35亿元的41.99%。预计上半年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27.8亿元,比增21%,占下达任务的50.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8.2亿元,比增40%,占下达任务的52%。
(三)月全市工业投资项目203个,完成投资25.99亿元,比增71.23%,占下达年任务53.5亿元的48.58%,其中技改项目131个(市政府工作报告220个,完成60%),完成技改投资17.18亿元,比增65.64%,占下达年任务34.5亿元的49.02%。预计上半年完成工业投资32.1亿元,比增40.09%,占下达任务的60%,其中技改投资完成20.7亿元,比增44.95%,占下达任务的60%。
(四)月实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8.07亿元,比增18.7%。预计上半年完成21.87亿元,比增15.59%,完成年任务的48.4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均为比增18%的指标,由于商品零售销售旺季在9月至次年2月,因此全年完成比增18%的指标完全能够实现。
(五)月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6790.78万美元,比增78.78%,其中出口5925万美元,比增81.3%,完成下达指标51.35%,进口865万美元,比增63.31%。完成下达任务的47.78%,预计上半年出口7010万美元,比增71%,完成考核任务60%,进口1000万美元,增长56%,完成考核任务55%(和北流市考核均为外贸出口增长10%,进口增长10%)。
(六)预计年上半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耗量50.3万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3.50吨标准煤,比去年同期下降7.89(下达考核指标为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降低8%)。
二、强化项目服务意识,加紧跟踪落实工业项目建设
(一)围绕以陶瓷、水泥为主的传统产业升级,实施技改项目19个,其中陶瓷项目15个、水泥项目4个,计划投资30.84亿元,已完成投资3.08亿元,玉洁陶瓷二期、悦兴陶瓷、锦昌陶瓷、胜景陶瓷、永达陶瓷二期、三期项目土地已平整,佳晟陶瓷已建设标准化厂房、海螺二期粉磨站已初拟选址,项目用地正在报批,业主正在编写可研报告。三环六靖水泥粉磨站已开工,林业水泥厂干法粉磨站已试产。
(二)城北区“退二进三”工程已正式启动,已有5个工业项目计划搬迁,投资11亿元,已完成投资1亿元,三环隆盛兴隆瓷业惠丰陶瓷项目正在办理土地报批手续,平政华生瓷业已完成征地,三环总部异地搬迁入民安工业园区,把日用陶瓷生产分成中档瓷、高档瓷、彩瓷三大块进行重新规模调整优化产业升级,目前项目已报批,并获国家资金支持,部分项目已举行开工仪式。
(三)培植新兴产业。目前落户项目15个,已完成投资1.8亿元,龙亿电子正在进行厂房建设,宏邦食品一期厂房基础及柜架已建好,天面的钢架正在施工,宝利不锈钢一期已顺利投产,方园彩印项目已投产,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土地平整已完成,大里达志机械配件正在建设厂房,百达休闲用品、镭射包装、金湖汽车车身制造、建铧玻璃等项目推进相对缓慢,虽然在月“项目服务攻坚月”里为项目建设解决了一批存在困难和问题(包括供地、用地、手续办理、坟山迁移、通讯光缆和电线搬迁等问题),但上述项目依然存在各种问题。
(四)重点抓好超亿元以上项目的跟踪服务及前期工作。我市投资超亿元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32.18亿元,分别是陶瓷博览中心(6亿)、凯迪生物发电(2.5亿)、海螺二期粉磨站(1.5亿)、锦昌陶瓷(1.6亿)、永达陶瓷二、三期(4亿)、达志机械配件(3亿)、三环水泥粉磨站(1.5亿)、三环集团总部及技改项目(5亿),我局将上述项目列为重点跟踪服务的对象,督促尽快落实前期工作及项目开工建设。
三、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加快盘活国有存量资产
今年上半年已完成市第二水泥厂职工安置;市第四瓷厂已与仲礼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支付第一、第二笔款,职工安置方案已基本完成;市第二瓷厂、市饮食服务公司已完成职工档案审核,正在制订改制方案;市糖烟公司、市第二水泥厂已完成资产部分或全部处置,在职工安置后,正在编写企业资产处置方案;市铁锅公司已制订破产预案,法院已于3月份立案受理;市第五瓷厂、百货公司正在进行破产清算,资产处置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年企业改制已安排6户职工住入廉租房,计划在月底、月初安排134套廉租房给氮肥厂、市农机公司原职工住户,涉及荔枝场新村土地平整,氮肥厂经适房、廉租房建设用地职工及有关租赁企业搬迁问题,我局正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职工和承租人的有关工作。
四、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力争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一)制订我市“十一五”单位GDP能耗目标任务实施方案。根据我市与发改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十一五”期间,我市单位GDP能耗由1.96吨标准煤下降到年1.42吨标准煤,而第二产业能耗比重点占全部能耗的84%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需从4.51吨标准煤下降到2.97吨标准煤,由于在制订“十一五”节能降耗任务时没有考虑北流水泥、陶瓷是能耗大户的困难,更没有考虑北流海螺投产对能耗下降的影响,至年我市仅完成任务的35.99%,剩余的64.01%要在年最后一年完成“十一五”计划任务相当艰巨。为此,我们制订了多部门联动的完成GDP能耗目标任务的实施方案,通过争取调整我市降耗任务、调整电力折标煤系数、提高第三产业GDP比重、加快城北区“退二进三”改造步伐等,力争在年完成“十一五”降低能耗的目标任务。
(二)分解下达年工业节能指标任务,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根据下达年我市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8%和年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完成3.74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我市将目标任务分解,与自治区、跟踪考核的27家重点用能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目书。
(三)严格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年下达我市5家水泥企业淘汰落后水泥产能30万吨的目标,上半年我市有3家企业已淘汰15万吨,完成任务的50%,同时制订好我市年至年水泥、造纸、钢铁企业分年度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年前15家水泥企业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63.8万吨,年前4家造纸企业关停和淘汰落后造纸产能3.7万吨,年前1家钢铁企业关停淘汰落后炼钢产能1万吨,通过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积极争取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扶持,上半年我市有7家水泥企业、2家造纸企业已申报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资金扶持项目,7家企业拆除立窑生产线10条,2家年产1万吨造纸企业拆除生产线2条。
(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进展顺利。我市4家陶瓷企业已申报年自治区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主要包括煤烧烤花改为电烧烤花、窑炉余热回收利用、成型工艺技术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等,项目改造完成后节约1.19万吨标煤。
(五)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下达我市年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我局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审核工作,并与12家企业签订年工业清洁生产审核目标责任书。
五、着力扩大市场消费需求,加快国内外贸易发展
(一)国内贸易方面:⑴继续推行“家电下乡”政策,今年上半年新增家电下乡网点7家,累计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达132家,月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1748台,销售金额4437.99万元,财政已补贴17477台、补贴金额441.48万元,上半年完成12家售后服务网点项目建设,获上级财政补贴18万元,完成家电下乡绝大部分网点扫描枪配置,获上级资金补助12万元;⑵加强对肉类、粮油等日用必须品的价格监控,市场价格较为平稳,月实现生猪定点屠宰159857头,定点屠宰率达98.11%,病害猪无害化处理498头,年内计划完成“八桂千乡”屠宰场改造项目2个,力争达到4个;⑶加强商务执法检查,确保市场规范有序。今年上半年重点对全市中小学校食堂用肉进行规范,基本杜绝了学校自养不经检疫自宰的现象,月共出动执法检查45次、216人次,重点查处私屠滥宰、高档假酒及流动加油的违法行为,立案14起,罚款13150元。
(二)国际贸易方面:⑴广泛关注汇率变化特别是欧元变化,为外向型企业提供预警信息;⑵协助外向型企业做好海关、商检、外汇结算等工作,为企业产品通关提供便利。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要经济指标方面:各镇统计汇报数字不平衡,部分乡镇对政府分解到每月的指标任务不够重视。
(二)项目建设方面:项目用地征地拆迁滞后,坟山、通讯光缆、电线迁移困难。
(三)国有企业改制方面:⑴企业改制遗留问题较多,债权债务纠纷处理难度大;⑵保障性住房建设慢,供应少,影响改制企业职工住房安置,直接影响到企业土地资产处置;⑶企业依法破产进展较慢,如百货公司、第五瓷厂资产处置方案至今未获政府批准;⑷职工多、社会维稳压力大。
(四)节能减排方面:完成“十一五”单位GDP能耗目标任务压力大,部门协同联动亟待沟通、加强。
(五)国内外贸易方面:受“疑似高热病”影响,生猪存栏量减少。下半年生猪屠宰将出现货源紧张,受欧洲国家债务、欧元大幅度贬值和人民币升值预期影响,外贸出口下半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素。
(六)企业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价格仍处高位运行、用工工资大幅度增加,企业用工难、融资难的问题突出。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有关指标的监测分析和组织协调,督促各镇及市直企业按月完成指标任务。
(二)继续落实领导服务企业责任制和“直通车”服务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确保企业正常生产。
(三)继续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落地、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将存在有关问题及困难及时反馈。
(四)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除依法破产企业外,年内基本完成企业改制的职工安置工作(含二瓷、四瓷、饮食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