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30 1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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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已经20*年7月9日省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通过,9月18日以省政府第193号令公布,并于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省政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采取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新的突破。为确保《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我讲几点意见。
一、强化熟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这是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骤;是全面提升我省行政执法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吉林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我省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实现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办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对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制监督制度,推进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产生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全县各乡镇和各部门一定要提高熟悉,自觉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办法》的贯彻实施放在为全县经济建设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的全局高度,真正纳入重要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深入宣传培训,为《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首先,要搞好对《办法》的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工具,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张旗鼓地开展好《办法》的宣传工作。各乡镇和各部门要采取板报、画廊、知识讲座、主题宣传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深入宣传《办法》颁布实施的目的、意义和《办法》的相关内容,让行政治理相对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尽快了解《办法》,熟悉《办法》,非凡是了解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进而增强群众的责任意识和自觉依法监督政府工作、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县政府法制办和部门法制机构要搞好宣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其次,要搞好《办法》的学习培训。县政府法制办要具体负责搞好培训工作,要精心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科学安排学习培训内容,利用有效时间,对于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把握《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办法》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健全制度,推动《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全面正确实施
县政府政府法制办和各部门法制机构要紧密结合《办法》的内容和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办法》的全面正确实施。一要制定委托监督制度。明确委托方式和范围,监督内容和权限,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要制定行政执法督察员治理制度。县政府设立专职和特邀行政执法督察员,确保督察员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三要落实行政执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定期向县政府报告行政执法实施情况。四要完善委托行政执法备案制度。县政府及政府所属部门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事业组织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应当向县政府法制部门备案;五要实行行政执法实施情况检查制度。县政府法制办要拟定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实施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和随机检查。检查结束后,县政府法制办要根据具体情况将检查情况向县政府报告,向行政机关下发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六要实行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应当公告受理投诉、举报的承办机构和联系方式,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七要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文书。要抓紧研究制定统一使用的行政执法监督文书,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保证各项监督制度有效运行。
四、加强领导,确保《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真正落到实处
1、除交通、教育等部门外,大多政府机关都未建立起独立、客观的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门的审计人员。而内部审计工作随组织流程的推进而不断跟进,程序严密、技术复杂,从拟定审计计划、内部控制评估、审计报告及后续追踪,没有专职机构和专有人力,是难以顺利而有效地完成的。
2、相关内部审计职能由人事、纪检监察、党办、效能办、会计、法制等部门来共同履行。由于审计工作既非各部门的最重要工作,限于人力和专业素养,各部门难以全心全意地投入,且这些部门处于平行的同级位阶,职;权行使难免受限,尤其是面对上;吸正副职领导时,更难发挥监督 和评价功能。这就使审计工作形式重于实质。
3、内部审计工作分散由各部门独立运作,事权不一,结果是各部门在不同的时间,进行不同侧面的审计,不仅所需文件繁多,而且极可能重复提供,使被审计单位不胜其扰;各部门之间因缺乏协调互动机制,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使得审计力量分散,审计资源不能共享。如此审计工作非但不能发挥整体监督和评价之效,而且会严重影响行政效率和效果。
4、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按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要求,内部审计旨在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组织治理和风险管理,所以,内部审计人员须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实 际经验。但我国现行政府机关办理内部审计业务的部门像会计,人事、纪检监察、党办、效能办、法制等部门工作人员所具有的专业素养,恐怕很难适应现代审计工作的要求。这样,各部门分头提供的缺乏足够专业水准的审计报告就很难引起上级正副职领导的重视,使审计报告流于形式。同时,审计报告先是分送给本部门的分管领导,现实中这些分管领导之间又缺乏信息沟通渠道,从而无法共享审计成果,影响审计效果。
5、政府内部审计工作包括财务审计、管理审计、集财务审计与管理审计于一体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各类专项审计。 这其中财务审计是基础中的基础。但是作为财务审计对象的政府财务报告存有诸多问题:(1)政府财务报告侧重于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而较少提供有关政府产出或施政效果的信息;(2)未充分披露隐性负债,使得政府财务报告无法真实反映政府债务,从而误导政府公共政策制定;(3)相对于企业财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科目多、报表多,且不够通俗、难于理解,使一般人无法于短时间内全然了解政府财务状况的全貌;(4)政府财务报告缺乏统一的编制原则和会计处理准则,使许多争议事项难以解决; (5)政府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比如对固定资产、长期投资、长期负债等信息的披露,对土地或投资相关信息的披露,对未偿公债余额信息的披露等,都存在严重缺陷,这使得政府财务报告难以公允地表达政府的财务实况,(6)重预算轻会计的传统,使政府会计实质上变成一种预算导向会计,各个政府机关重视预算的获得和执行,轻视长期资源使用的评估,这使政府会计在整体上无法计量和评估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7)现行《会计法》的很多条文,无法适应时代潮流的要求,亟待研讨修订。政府财务报告的七大问题,严重阻碍了内部审计功能的整体发挥。
二、顺应政府组织再造的潮流,引进内部审计新‘理念、新技术,并使之法定化、规范化,以强化政府机关的竞争能力
1、设置独立、客观的内部审计机构,整合各政府机关现行内部平行控制机制。美、 日等发达国家,在政府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上,都有许多可以借鉴的经验。像日本,其政府内部审计制度包括:中央行政机关的内部审计;政府出资法人的内部审计、监事审计;地方公共团体的审计委员。美国早在1 9 50年的《会计和审计法》,就赋予了联邦政府主要部门负责人在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方面的责任。但在1950~1975年长达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里,该法案未能产生理想的成效,许多政府部门未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和审计建议也未受到应有的重视。鉴于此,美国在1 978年颁布了《联邦督察长法》(The lnspectors General Act,简称IG Act),决定在联邦政府重要部门设立督察长,成立督察长办公室,独立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我们可以借鉴美国 政府督察长的做法,在政府重要部门,如预算规模或人力资源达到某个水准时,或中央一级机关及重要的二级机关,单独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
见》和《公安局全面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
意见》的工作要求,确保在公安执法活动中杜绝因不当执法引发
治安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现就全
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严
峻经济形势下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人民群众及公众舆论对良
好治安秩序的期待度上升,容忍度降低;对公安机关执法的依赖
度上升,信任度降低;对维护自身权益的追求度上升,承受度降
低;对执法行为的关注度上升,认同度降低。日趋繁重的公安执
法活动,不可避免的处在各类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执法中的
任何细微不规范行为都可能激化矛盾,引发极端行为,甚至成为
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面对严峻的执法形势,民警法律
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等与新形势、新挑战仍存在一定差距。
作为首都的一部分,公安执法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政府和
国家的形象。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进一步提高公安
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完成建国六十年大庆重大保卫任务,
以及确保乃至首都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良好的战略性任务。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积极适应“平安”建设新要
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出发点,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
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
法质量、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从年到年,用三年
时间,实现“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执法活动“主体合格、
制度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以及执法信息一体化、数字化
的总体目标,形成契合首都公安执法特点的完备的规范化体系,
使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步入首都公安机关先进行列。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党委其他成员任小组成员;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法制工作的副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法制处处长任副主任,纪委、督察、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处、
装财处及各支队、业务处确定一名领导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法制处。
四、重点工作措施
为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
作意见,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年内重点推行以下
七项具体措施:
(一)制定完善维稳处置工作规范。要结合当前形势,
认真梳理接、处警等执法活动中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预设可能发
生的各类问题,制定针对性的处置工作规范,要做到继承奥运安
保遗产,充分体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
(二)规范打击犯罪的各项工作机制。要在严格依法的基础
上,按照宽严济的政策要求,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
一,进一步修改完善刑事行政案件的受理、立案、送案、处
理、结案等具体流程及办理标准,突出对严重违法犯罪打击处理
的导向性。
(三)积极落实市局推行的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在范围
内积极落实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加强全员培训,确保从事执法工
作的民警全部取得执法资格证书,确保负责执法办案审核、审批
的领导全部具备执法资格,经培训不合格的民警和领导一律调离
执法工作岗位。
(四)开展基层执法岗位领导轮岗轮训。组织基层执法办案
单位的所队长、警长以及主办民警分期分批到法制、预审等部门
轮岗轮训;法制、预审等部门分批组织服务队到基层办案部门体
验、指导基层执法工作,全面提高基层执法领导的综合执法能力。
(五)健全涉法投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人
民群众涉法的受理、交办、调查、报告、答复等工作机制,
对于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并构成执法过错的,严格按照执法
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到个人;同时,探索建立涉法防控
工作机制。
(六)设立执法监督网上信箱。在法制处主页设立“执
法监督信箱”,接受局属各单位基层民警对执法监督的建议和意
见,接受对执法办案工作中不规范行为的举报,扩展执法监督的
渠道。
(七)推行执法现场记实制度,推广应用“执法规范通”。按
照市局总体部署,积极推行执法现场记实制度,逐步在所有执法
场所配备摄录像设备,对民警执法过程录音录像,逐步做到执法
即摄像;各警种重点执法岗位的现场影像信息,要逐步连通到分
局监督部 门,督促民警规范执法语言、动作,同时明确执法责任,
防止执法争议;积极应用信息化警务终端设备“执法规范通”,确
保民警及时学习,全面提高准确掌握执法依据、辅助固定案件证
据和采集人、地、事、物、组织信息的能力,用信息化手段促进
规范化建设。
五、抓好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个系统不断完善的过程,既需要重点建
设的不断推进,亦需要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按照公安部、
的总体部署,结合的重点建设项目,决定年内重点规范
健全以下五项主要制度及配套制度,并将任务分解,确定责任单
位和完成时间,从而保证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一)健全执法办案工作制度:
1.健全执法基础工作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基础台帐建设;
完善刑事、行政执法具体环节的操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各类案件
的受理、立案、收案、处理和结案的具体标准。
(1)规范基础台帐:牵头单位为督察队,协办单位为法制
处以及局属各执法办案单位。督察队指导局属各办案单位建
立规范的基础台帐,并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执
法监督机制移交法制处,采取执法监督措施。此项工作于月
日前完成。
(2)健全执法办案规范:牵头单位为治安支队、刑侦支队、
国保支队、法制处、预审处、人口处、内保处、信通处,协办单
位为局属各执法办案单位。牵头单位针对本系统执法办案的流程
环节制定执行规范,并将执法办案规范汇编上报执法规范化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3)参照市局相关规定,修改、完善刑事案件和治安
行政案件送案和依法处理细化标准。牵头单位为法制处、协办单
位为局属各办案单位。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2.建立主要领导指导检查“办案和监所”工作制度:牵
头单位为法制处、预审处、看守所、拘留所,协办单位为局属各
办案单位。根据市局领导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主要领导应
每月至少两次到法制、监管、预审部门办公地点和监管场所
进行检查指导,法制、预审、看守所、拘留所要结合自身工作,
准备相关材料,汇总突出情况,为此项工作的落实开展做好基础
保障。此项工作应在月日前完成。
3.全面加强对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地点的安全防范和
审查讯问工作制度:牵头单位为纪委、督察、看守所、拘留所、
局属各办案单位,协办单位为法制处、信通处、装财处、相关支
队、业务处。局属各单位将本单位留置、审查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场所逐一向督察部门申报注册,由督察部门登记备案;督察及监
所部门参照市局规定,制定执行规范,明确看管场所设置标
准,明确看管、审查及带嫌疑人外出就医、辨认地点、抓捕同案、
起获赃物等办案活动应履行的程序,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纪委、
督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制定专项督察和追究责任的规定,法
制处对发生的执法问题严格采取执法监督措施。要逐步实现将所
有办案场所的办案图像传输到督察部门进行实时监控,坚决杜绝
各类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问题。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4.落实市局监管场所三级管理及谈话工作制度:牵头单位:
看守所、拘留所。看守所、拘留所根据市局三级管理和三级谈话
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规范,加强监管场所的管理及问题整改
工作。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二)健全执法监督考评工作制度:内容包括建立执法大监
督组织领导机构、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追责和执法
问题整改机制、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促进执法
监督职能部门的联动,完善执法监督方式和措施,进一步强化执
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
1.建立执法大监督组织领导机制:按照市局建立执法大监督
组织领导机制的相关要求,在党委领导下,成立执法监督委
员会,由政委任委员会主任,党委其他成员任委
员会委员。下设执法监督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法制的
副长兼任,法制处处长任副主任,纪委、督察、政工、法制、
、装财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
全局执法监督工作。执法监督办公室下设执法监督小组,负
责日常执法监督工作。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2.完善执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牵头单位为法制处,协办单
位为纪委、督察、政治处、办公室、装财处、相关支队、业
务处及局属派出所。在执法联席会议前期运行的基础上,根
据执法办案监督机制的相关规定,继续完善执法联席会议机
制,联席会议除每月定期召开外,遇有重大、敏感案件随时召开,
各成员部门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执法问题,共
同研究解决措施。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3.完善执法过错追责和执法问题整改机制:牵头单位为法制
处,协办单位为纪委、督察、政治处、办公室、装财处、相
关支队、业务处及局属派出所。针对涉法、投诉、媒体报道、
执法检查等各种途径发现的执法过错问题,进一步完善调查、认
定、移送、追究、整改等工作制度。对查实的突出问题在落实整
改的同时,要以警示案例等方式在全局范围内通报,直达所有基
层执法单位和全体民警,组织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避免同
类问题反复发生。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4.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牵头单位为法制处等具有执法考
评职责的所有业务处(支队),协办单位为局属其他各办案单位。
各执法质量考评业务部门,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法定职责,
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执法办案工作规律及市局、关于执法质
量考评项目调整的意见,进一步调整本系统考评工作标准,不得
设定各种不利于理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内容。要进一步
完善执法档案和执法质量预警机制建设,加强网上考评,努力做
到公平、公正。此项工作月日前完成。
(三)健全执法培训工作制度:牵头单位为政治处,协办单
位为法制处、办公室、装财处、纪委督察及相关支队业务处、局
属各派出所。重点是制定公安法律法规和各级执法规范性文
件学习培训计划;完善各警种及业务部门勤务规范和专业技能培
训演练方案;保障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实行基层执法工作领导民
警轮岗轮训。此项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四)健全执法勤务工作规范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
1.健全执法勤务工作规范: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处警及接待群
众规范和处置规范,并将执法勤务汇编报执法规
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是完善处警及接待群众规范:牵头单位为办公室、勤务指
挥处,协办单位为政治处、纪委督察、以及其他局属各业务处、
支队、派出所。重点是进一步完善执法民警在接警、出警、处警
和接待、答复群众等工作中的动作、语言规范。此项工作月
日前完成。
二是完 善处置规范:牵头单位为治安支队,协办
单位为政治处、纪委督察、以及其他局属各业务处、支队、派出
所。重点是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
民警在处置中的动作、语言规范。此项工作月
日前完成。
2.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牵头单位为政治处、督察队,协
办单位为各业务处(支队)、各派出所。政治处牵头根据执法
工作实际情况和需求,严格按照上级机关的规定,制定执法辅助
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单位执法辅助人员的录用、管理、
职责、待遇、纪律等,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此项工作于
月日前完成。督查队牵头开展对各类执法辅助人员单独或者协
助民警开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执法问题的整顿。此项工作于月
日前完成。
(五)健全执法信息处理工作规范:内容包括健全执法信息
化工作规范、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树立执法典型活动等。
1.健全执法信息化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录
入等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分析、研判、预警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为情报信息中心,协办单位为信通处、法制处以及其他
局属业务处(支队)、各派出所。此项工作月日前完成。
2.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牵头单位为办公室、法制处,
协办单位为纪委、督察以及其他局属业务处(支队)、各派出所。
办公室、法制处牵头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全面清
理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执法信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考核制度、执法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参照市局规定明确
依法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具体规定。此项
工作于月日前完成。
3.开展树立规范执法典型活动:牵头单位为政治处,协办单
位为办公室、法制处、各支队、业务处、各派出所。此项工作要
于月日前制定具体方案并进行部署,于月日前全部完
成。
六、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题活动
为加大力度快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决定年内在重点
建设上述机制、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好以下四个专题活动:
(一)开展“集中规范”活动。各执法单位要从与群众利益
密切相关的执法工作岗位、基本环节入手,全面梳理本单位执法
执勤的工作流程,紧紧抓住直接影响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执法形
象和执法效果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大普查,追根寻源分析
研究,端正执法思想;要针对查找出来的不规范问题,制定完善
本单位各项执法制度和行为规范,确保本单位每项执法行为都有
明确、可操作性的制度和行为规范。
(二)开展“全面培训”活动。依靠“每周一训”、“法制大
讲堂”、“轮值职轮训”、“资格认证培训”等平台,开展以基本法
律知识、执法工作规范、信息化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学习
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
能力。
(三)开展“规范执法比武”活动。由政治处组织各执
法单位开展以法律和规范执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大比武”活动,
以此发现业务专业人才,并带动全局掀起执法规范化大练兵的高
潮。
(四)开展“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先进个人推树”活动。
认真总结规范化建设中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做法,及时树立并推
出一批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和个人典型,通过组织现场会和专场
报告会等形式,全面推广执法规范建设中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带
动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七、具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执法规
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
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和全面深化首都新警务战略、确保
建国六十周年等重大安全保卫任务圆满完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
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二)明确分工,加强配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
工作,各单位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协同作战,
形成合力。法制处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推动、协
调和指导工作,办公室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外宣传报
道,政治处要做好的执法培训、资格培训、推树典型等有关
工作,纪委、督察部门要对局属各单位工作进展、任务和目标完
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装财部门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后
勤保障工作。
(三)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执法规范化
建设的重点措施和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和
工作措施,科学安排,统筹兼顾,确保本单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执法规
范化建设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在工
作中认真收集、汇总本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具体措施、取得
的突出成效和成功经验,及时梳理总结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对外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在执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严格规范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上级公布取消、取缔、停止征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出台的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工作的意见真正落到实处,使群众尽快见到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成效,为我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治理重点
重点对今年以来违法违规设定收费、罚款项目,继续执收上级已公布取消、取缔和停止的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以集资、保证金、摊派等形式变相收费,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对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和收支挂钩,以及治超工作中存在的不卸载,收费罚款放行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各单位、各部门,对各自执收的收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看上级公布取消取缔停止征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是否按要求和标准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是否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了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乡纪委负责收集、汇总全乡自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5月13日前报乡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乡纪委会同财政、民政、法制、公安、农业、林业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全乡三分之一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看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及不规范的收费行为。检查主要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部门汇报,了解清理工作整体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收费账目资料,核实清理工作落实情况;电话访问或实地走访收费对象,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检查结束后,乡督察组要撰写督察报告,内容包括总体评价、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等,于6月5日前报乡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边治理边整改完善的原则,按照省政府《关于规范收费行为工作的意见》要求,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落实《意见》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同时,督导全乡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执法执收具体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执法执收制约监督制度,不断改进和理顺执收部门财政保障和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的发生,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我乡收费行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全乡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乡纪委要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密切协作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这次专项治理行动。
一、认真做好环境立法和法规的学习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等法规的学习、宣贯工作,确保各项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上报工作,对年清理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网络媒体予以公布。认真组织做好环保部、省环保厅、县人大、县政府组织起草的法规规章草案的修订论证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完善和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继续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科学确定2012年度环境执法的考核内容、方式和标准,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有机结合,切实增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在全系统全面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制度,对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都要实施后督察。不断总结环境行政执法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加以推广。
三、进一步做好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和政策调研工作
完善依法行政教育宣传工作体系,结合环保工作特点制定实施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六五”规划,大力推进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局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加大学法工作的监管力度,各单位都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系统法律知识考试,适时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环保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结合“6.5”世界环境日,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围绕2012年全县环保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环境政策调研工作,强化调研成果的转化,对优秀调研报告汇编成册。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干部作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就"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严格规范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上级公布取消、取缔、停止征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出台的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工作的意见真正落到实处,使群众尽快见到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成效,为我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治理重点
重点对今年以来违法违规设定收费、罚款项目,继续执收上级已公布取消、取缔和停止的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以集资、保证金、摊派等形式变相收费,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对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和收支挂钩,以及治超工作中存在的不卸载,收费罚款放行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各单位、各部门,对各自执收的收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看上级公布取消取缔停止征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是否按要求和标准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是否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了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乡纪委负责收集、汇总全乡自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5月13日前报乡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乡纪委会同财政、民政、法制、公安、农业、林业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全乡三分之一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看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及不规范的收费行为。检查主要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部门汇报,了解清理工作整体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收费账目资料,核实清理工作落实情况;电话访问或实地走访收费对象,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检查结束后,乡督察组要撰写督察报告,内容包括总体评价、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等,于6月5日前报乡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边治理边整改完善的原则,按照省政府《关于规范收费行为工作的意见》(冀政[2009]214号)要求,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落实《意见》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同时,督导全乡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执法执收具体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执法执收制约监督制度,不断改进和理顺执收部门财政保障和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的发生,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我乡收费行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全乡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乡纪委要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密切协作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这次专项治理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在我县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为契机,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健全制度,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2008年以来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对新增建设用地批前、批中和批后情况进行分析对比,检查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当年土地利用计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及土地执法监管等工作在我县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
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县监察局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保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迎检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与步骤
(一)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做好2008年至2010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资料的收集工作;2008年至2010年度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结的收集工作。收集地方政府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台的、目前仍然执行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
(二)具体业务分工
主要是建好台账
(1)对54宗合法用地及2010年供应的存量土地,逐宗由发改委建好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台账,规划建设局的规划许可台账和建设施工许可台账,房管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台账,财政局的土地出让金收缴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台账。
(2)对32宗违法用地,涉及到大港镇、蔡岭镇、交警大队、供电公司、移动公司、教育体育局、园区管委会、房管局等部门和乡镇,对此,要求用地单位要提供违法用地的责任人,监察部门要完善违法用地的处理材料,同时要处理到人,处理到事,涉及罚款的,请政府和财政逐宗解决。该项工作时间必须在2-3天内完成,要求办案人和责任人到国土资源局集中办公。
(3)对83宗实地伪变化用地,具体涉及到农工部、农业局、水利局、卫生局、大港镇、张岭水库、汪墩乡、狮山乡、春桥乡、多宝乡、左里镇。其中,涉及到农村道路的,由乡镇、交通局出具证明材料,发改部门出具立项批文;涉及到水利设施的,由水利局和所在乡镇提出出具证明材料,发改部门出具立项批文;涉及到养殖业的,由农业部门和所在乡镇出具证明材料,发改部门出具立项批文;涉及到新村试点的,由农工部和所在乡镇出具证明材料,发改部门出具立项批文。
(4)对17宗复耕复绿用地,具体涉及到。由所在乡镇负责组织实施,4月10日前要完成,农业部门、林业部门要出具验收材料。
(5)对农民建房的,要在4月6日前完善以下手续,并分类报市、县政府审批,牵涉到全县24个乡镇:摸清涉及图斑的户主,并收集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填写并上报农民建房呈报表,表上要有乡、村、组签名盖章。
乡村小学和医疗所等集体单位用地,要在4月6日前完善以下手续:摸清涉及图斑的准确的用地项目名称,收集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法定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督察201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提供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达和执行情况资料;提供201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