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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省、市安委会、市商务局统一部署,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县商贸领域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组织消防相关安全培训,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行业消防工作。各企业要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导工作的落实,同时商务部门会指导商贸企业提高火灾防控意识,确保全县商贸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各企业要根据岁末年初、冬春季节行业特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严格落实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做好年底商场各类展销活动消防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元旦、春节、两会等重大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同时商务局会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全面梳理企业火灾隐患清单,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突出火灾隐患,商务部门将移交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限的部门处理。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企业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开展好消防安全方面的宣传,商贸企业开设消防专栏、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和消防警示标语等活动,同时商务局邀请消防救援部门的专家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培训,组织指导各商贸行业开展消防综合演练,切实培养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三、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县商务部门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研究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实施检查阶段(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3月20日)。县商务部门结合工作方案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导,确保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稳定。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0日至3月31日)。县商务部门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乡镇敬老院的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的实战水平、全面提高供养对象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础的建设水平等要求,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时间
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二)强化消防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敬老院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
2.制定落实消防规划。全面推进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修订敬老院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培训等内容。
3.落实“六加一”措施。要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院民。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2015年12月底前,全县所有农村敬老院要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
4.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结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各乡镇要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
5.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公安部与民政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和我省制定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督促敬老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在各敬老院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自我管理水平。
6.加强消防组织及专职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推动乡镇敬老院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推动乡镇敬老院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策划消防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要发动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于媒体曝光的火灾隐患,要组织媒体跟踪回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整改。利用各类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针对冬春火灾多发实际,落实应急宣传人员、装备,切实做好应急宣传准备,完善消防宣传随警出动和媒体联动机制,第一时间搜集灭火救援信息,第一时间正面发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强力推进消防宣传工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辖区敬老院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结合“119”消防日活动,针对小火亡人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依托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阵地和户外视频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依托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和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的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拓展培训渠道、拓宽培训覆盖面。大力开展针对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敬老院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100%持证率的目标。
(四)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全县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应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要集中开展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5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印发工作简报、通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乡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天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省、市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工作任务,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县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将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帮扶。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按步骤、有计划地顺利开展,成立春火灾防控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科室监管责任。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各单位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抓好日常消防管理、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的落实。
(二)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1.供热、燃气: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燃气企业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完善或者增设周边报警和防冲撞设施,对储罐、调压站等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理;开展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管道占压圈范围等隐患点和事故易发点的排查整治;场站内消防器材、消火栓的管理;加强低温雨雪天气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力度,做好气源储备工作,保障供热、燃气供应。
2.市政路灯管理、物业小区:市政路灯巡查维护,确保用电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小区物业通过排查督查,确保器材、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及时更换缺损、过期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箱等消防器材正常到位,并能正常使用。开展居民家庭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及时清理楼道。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并对小区电动车充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供水设施:对供水企业重点消防部位做好检查。并对所有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破损严重、无法使用的市政消火栓要进行及时维修,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
4.环卫设施:对城区公共厕所用电防用电、用火、操作间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环卫作业车辆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检修。
5.户外广告、招牌设施:严格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审批,同时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消防安全;严禁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审批环节消防安全监管。
四、实施步骤
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各行管科室要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本行业冬春火灾防控要作,逐级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行管科室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严肃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组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行管科室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强领导。各行管科室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方法措施,周密进行动员部署。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行管科室的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科室负责人要带头研究、检查督导。特别是在冬春季节的几个重要时间节点,行管科室的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检查。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15日前)。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消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3月底前)。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防大火。
1.全面摸排火灾隐患。认真分析研判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合用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组织公安、安监、住建等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把容易发生大火的区域和场所全部排查出来,掌握上述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并督促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要及时调整公布;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合用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明确乡街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属于“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等火灾高危单位,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高火灾预警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合用场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
4.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组织电力、城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
5.做好重要节点安保。各乡、街道要围绕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紧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周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严格落实流动巡防、驻点值守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切实加强消防安保工作,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严格落实消防部队执勤战备等级要求。
(二)夯实基础,防小火。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继续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广网格化管理手机应用软件,加强网格内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推动乡、街道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责任人和专职管理人员。2018年2月底前,90%的乡、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组织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2018年2月底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消防知识业务培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2018年2月底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
(三)强化宣传,早预防。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好消防宣传进学校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乡、街道、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培训。
2.推进媒体宣传报道。在各级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组织新闻记者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经常开展公益宣传提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利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针对当地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和“全民消防我代言”公益行动。积极参与“百城交通广播联动”活动,通过公益报时、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街、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扎实有效推进。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巩固安保经验。各乡街、部门要总结巩固党的消防安保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分析评估,跟踪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群防群治,全面发动各方参与,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坚持单位主责,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切实严密防控措施。要通过推动落实行业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各行业、各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以落实监管责任这个“点”,抓住整个行业系统“线”上的火灾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落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度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集中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我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业服务、燃气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查
验收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及全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前期开展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履行建设工程相应责任,切实加强源头管控,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存在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等四类违法行为。(牵头科室:勘察设计科、质安科)
(二)深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控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是否规范,配电设备、设施、电缆电线等是否采用合格产品;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好,应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楼层临时消防系统是否同步安装使用;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塑料模板、安全密目网及活动板房等材质防火等级、阻燃指标是否达标;易燃可燃物品安全管理是否集中堆放并规范管理,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车道、临时给水、应急照明,并配备灭火器材、设施;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对城区老旧小区管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情况不清、野蛮施工等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牵头科室:质安站、质安科)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冬春两季要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坚决停用或拆除。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完善消防隐患风险点台账,制定落实消防隐患防范措施。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通道正常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用电用气检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电梯保养维护工作,加强高空坠物安全防范工作。对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隔离、防护和维修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橱窗、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房屋安全使用和消防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牵头科室:房产科)
二是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建筑高度超过24米(约8层)的建筑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高层建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率达10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完好率达100%,消火栓给水系统完好率达100%,新投入使用的消防设施设备合格率达100%,消防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率达100%,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对高层建筑中的供电安全、广告牌安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安全、楼道乱堆杂物堵塞消防通道安全、楼顶管理安全、无证经营场所管理安全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进行核对,逐一进行梳理,摸清区域内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高层建筑进行汇总,并按隐患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分类;对存在隐患建立专门的管理台账,责任主体原则上是建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由其业主委员会作为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落实。(牵头科室:房产科)
三是加强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火灾防控治理。按照燃气场站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燃气场站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灭火设施、器材配置是否齐备充足;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内容。督促检查各燃气经营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和队伍,提升燃气专业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城市(县城)供水、污水、垃圾等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及规范运行。(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
四是加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整治。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冰雪游乐设施尤其是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重点对消防设施配套不足、消防通道堵塞、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等用作经营的房屋开展排查整治,消除经营性房屋消防安全隐患。(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房产科)
五是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推动既有住宅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合理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强化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能力。(牵头科室:城建城管科、房产科)
六是切实落实物业管理火灾防控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做好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排查和处置工作。加强物业服务员工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处理能力,并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配电室、单元配电箱柜和电梯使用等安全防范,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牵头科室:房产科)
七是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非经营性农村人员聚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同步启动其它农村房屋的排查整治。(牵头科室:村镇科)
(四)持续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
工程建设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全州打通“生命通道”机制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推动开展车位配建、增建和规范管理,对现有居住小区内部设置的停车位进行科学调整,新建公共停车场和新增车位,推动加强停车设施建设。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扎实做好清单制定、推行、实施,按相关规范要求维护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停车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对乱搭乱建、私自停车等影响消防通道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同时,引导群众对消防车道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提高群众参与意识。(牵头科室:房产科)
(五)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处林区、山区、临山的建设项目以及分布在林区、山间的市政公用设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城市山体公园和临近山体的公园消防安全管理,严格火源管理和动火作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牵头科室:质安科)
(六)加强冬春期间消防宣传工作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冬春期间,在行业系统内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疏散演练。在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节点,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时向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调整宣传思路,营造良好氛围,主动应对新形势、新问题,积极探索网络媒介、直播平台等无接触消防宣传手段,拓宽消防安全宣传的受众面,全力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科室:质安科)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形势研判会,针对辖区建筑工地、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传统村落等隐患易发、多发场所或领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分析研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行为和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业服务、燃气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分析阶段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固化经验做法。要对前期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跟踪整改,落实闭环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深化协作机制,确保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火灾防控措施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落到实处,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的政治责任,把责任层层分解,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配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粮食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重点整治
1.配合相关部门针对大型商超及宾馆内的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逐项检查测试,督促企业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2.配合相关部门针对大型商场、超市、宾馆等商贸流通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配合相关部门针对大型商场和超市、大型宾馆、大型仓储物流企业、重点粮食存储加工企业等商贸流通重点场所,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重点企业及时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单位的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发现问题要逐项组织落实整改,能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疏散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消火栓时刻正常供水。
4.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查严管,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5.生命通道治理。加强与应急、住建、消防救援等安全生产综合及专业监管部门沟通,共同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配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消防宣传
1.行业单位宣传。要在开展行业监管的同时,加强行业系统内消防宣传工作,自内部网站添加播放消防宣传片和消防宣传标语,免费发放行业消防宣传挂图,开展消防培训演练。
2.消防安全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网格员、安保人员等企业人员开展消防培训,做到“真报警、真出水、真灭火、真逃生”。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建立“吹哨人”制度,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3月25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整治
1.紧盯各村企业消防设施,逐个企业、逐个“过筛子”,消防器械、消防水泵房逐项检查测试,督促各村、各企业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2.紧盯学校、养老院、幼儿园、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紧盯“高低大化”粮食存储加工企业等重点场所,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发现问题要逐项组织落实整改,能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
4.紧盯农村火灰随处乱倒,焚烧秸秆的问题,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
5.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省、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查严管,消除隐患,降低风险。
(二)实施综合治理
1.小单位场所治理,要组织对“九小场所”、企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派出所要组织指导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报告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保温材料治理。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夯实基层基础
1.推动消防救援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深入贯彻落实市防安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推动镇消防工作。建强各村消防队,切实发挥作用。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农村自建房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对老旧房屋进全面排查,加强农村刀闸管理,宣传到位。
2.统筹推进农村消防取水口改造。严格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和市水利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参照德惠市做法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供水安全工程与农村消防供水建设相互衔接的通知》要求,按照“好操作、投入小、效果好”的原则,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今年改造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统筹增设消防取水口或建设消防水池,全力破解我镇农村消防供水不足的瓶颈问题。
3.集中加强值班值守管理。督促企业对消防设备逐项进行检查,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对值班值守人员要求24在岗,业务熟练、操作精准,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强化消防宣传
1.针对企业宣传。加强行业系统内消防宣传工作,自内部网站添加播放消防宣传片和消防宣传标语,发放行业消防宣传挂图,开展消防培训演练。
2.针对各村宣传。依托镇内宣传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微信群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引导群众改变不良消防习惯。号召各村针对鳏寡孤独老人、偏僻农村村民、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组织开展以普及消防知识和协助查改火灾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消防大走访”活动,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3.提示警示宣传。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向重点企业责任人、各村负责人和广大群众有针对性地提示信息。发送警示宣传片,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以案明责、以案说法、以案示警。
4.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培训,做到“真报警、真出水、真灭火、真逃生”。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15日前)。各企业、各村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3月25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