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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食品主管履职报告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我区11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69万人,辖区办有1个救助站,1个福利院,25个敬老院,其中1个区级中心敬老院(与区救助站合署),11个乡镇中心敬老院,13个由中心敬老院管理的敬老院。所有敬老院都开办有食堂和医务室,全部未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十分严重。
二、主要问题
(一)食堂厨房硬件设施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
1、厨房设施布局不合理,未按生进熟出设置。
2、无专用配餐间,无紫外线消毒设施。
3、部分厨房地面脏、烂,平房未吊顶,无“四防”设施。
4、厨房燃料用天然气的4个,用蜂窝煤、散煤的21个。
5、部分厨房灶台、操作台、厨柜脏、烂,无冰箱、消毒柜,有的已坏或未正常使用。
6、部分食堂无库房,有的库房无货柜、货架,食品与非食品混放,不通风透气,无“四防”设施。
7、部分厨房紧邻猪、羊、鸡舍等有严重污染源的场所。
8、无餐具专用消毒保洁柜。
(二)医务室设置达不到标准要求。
1、一部分医务室与寝室在一起,未分开设置。
2、部分医务室无药品专柜,药品和其它物品混放在一起。
3、部分医务室虽有药品专柜,但是药品和消杀用品、生活用品混放在一起。
3、部分医务室有大量抗生素等处方药和降压、降糖等药品。
4、无药品发放和使用记录。
(三)无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要求,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差。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厨师无健康体检证明,未经过专业培训;医务室人员无医师或药师证。
(五)大部分敬老院购进食品未索证索票,未建立进货台账,未实行出入库验收;未建立药品进出台账记录。
(六)部分敬老院使用的井水等自备水源,无卫生部门水源水质检验检测报告。
三、几点建议
(一)落实责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由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主管部门和承办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密切配合。食安委、乡镇、街道、民政、食品药监、卫生等单位,要按照各自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在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在民政主管部门的具体组织下,密切配合,加强监管,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三)整改设施。厨房、库房设备设施规范,是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对严重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投入,立即整改,早日达标。建议在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情况下,敬老院不单独设立医务室,看病用药可联系就近乡镇医院或村卫生室。
(四)完善制度。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能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一、基本情况
街道充分发挥各社区居委会属地管理的职责,为进一步摸清辖区食品安全底数,重新进行了走访调查登记工作,健全完善了相关食品安全档案,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共有生产加工31家,流通销售208家,餐饮服务208家,畜禽屠宰1家,将街道范围内448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一)组织机制逐步健全。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召开党政班子扩大会,专题研究谋划部署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社区负责人及食品安全联络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排查整治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督机制,为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档案管理日趋完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了辖区食品安全档案,继续完成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任务,精心谋划每周的工作重点,履职尽责,站位全局,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不足,认真探索监管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及时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总体运行机制。
(三)居民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地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栏以及在人群聚集小区广播食品安全知识等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宣传教育,张贴《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公告,逐步提升居民食品安全意识。
二、存在问题
街道办事处虽然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居民缺少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大部分居民食品安全意识很强,但是他们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合格企业产品、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并不知道如何识别。另外,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力不足。监管人员数量有限,与安全生产工作量大之间的矛盾日益严峻,加之部分监管人员安于现状,不注重提高业务水平,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一知半解,实际操作能力低下;巡查时走马观花,发现不了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点。
三是从业人员混乱,健康卫生缺乏监管。据调研了解,当前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商业道德,只图经济利益,不管商品质量,不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恶果。个别人还为了高额利润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别人的健康。
三、几点建议
一是宣传与培训并举,提升安全责任意识。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食品安全知识,逐步提升公众的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业业主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
一、积极应对改革,全力保持队伍稳定
2015年工商部门面临的改革,包括体制的改革,也有工作机制的改革。体制的改革就是工商部门由省以下垂管改为由县政府主管,工作机制的改革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移交,企业设立登记制度的改革。改革期间,我们不消极、不抵触,积极应对,带好带稳队伍,在依法履职尽责的基础上,保证不出现任何问题。
二、推行服务至上,创建更加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工商局关于改善发展环境的相关政策,重点抓好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使零成本注册、零首付出资、低门槛准入等优惠政策惠及到更多企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力争到2015年底,全县企业达到1500户、个体工商户达到100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50户。同时,从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取消了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改为报告制,具体如何执行,总局正在制定相关办法。待办法出台后,我们将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研究探索加强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
二是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供优质服务,在全面实行“一审一核”基础上,在一些审批办理事项中推行“审核合一”,把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全程服务、登记免填单等服务举措延伸到更高层面。
三是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坚持提前介入、全程帮办、专人包办、跟踪服务,积极支持全县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在我县落地生根。继续推行“不说不能办,只想怎么办”工作理念,坚决不出现因工商登记原因致使项目不能在我县落地问题。
四是继续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广泛开展商标注册、使用、保护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加大商标行政指导力度,制定实施“一企一策”商标服务规划,进一步推动商标总量稳定增长,年内新发展商标5件以上。积极协助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围绕支柱行业、特色产业和重点企业加强工作,力争成功争创省著名商标2件以上。
三、加强市场监管,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一是切实转变监管执法理念。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推行“监管最高境界就是服务”理念,将履行监管职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对经济社会发展更高层次的服务,作为改善发展环境的具体体现。
二是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抓好日常监管和流通许可两条主线,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执法机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合法。加大经费保障,做好抽检和快检工作,提高食品检测的覆盖面,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继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经营者自律水平。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未移交之前,坚决站好最后一班岗,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三是抓好其他市场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治理商业贿赂、查处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打击合同欺诈和“傍名牌”等工作。完善广告监测体系,促进媒体加强自律,实现广告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深入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企业。继续拓宽执法领域,狠抓一些大案要案的查处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突出关注民生,切实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12315系统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针对消费者诉求热点,深入开展维权执法行动。继续扩大12315“七进”社会覆盖面,努力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
>> 深入了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情况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研究与应用 辽宁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研究 辽宁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治理对策研究 曲靖市麒麟区认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发挥工商职能 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2011年首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论坛举办 流通领域 食品安全问题成因与对策探析 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分析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的调查与建议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犯罪的成本收益分析 对餐厨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 维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广州市大学生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调查 广州市大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调查
">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实践的
北票市流通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状况调研报告 广州市大学城普通高校学生食品安全KAP状况调查 广州市某小学学生对零食食品安全的认知调查 深圳市流通领域食品标签问题分析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2008年7月3日.
② 胡鞍钢、王绍光、周建明主编.第二次转型国家制度建设(增订版)[M].北京:清华大学,2009:1-25尽可能由一个主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即实现由分段监管向品种监管转变,做到职责清楚、责任明确,克服相互推诿,落实行政责任。[6]
3.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行政绩效
在现有行政体制没有改变之前,我们只能立足现实,从提高行政效率和效果入手,有效整合资源,创新管理方式,建立监测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机制,有效监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可以从几方面试点:
(1)组建联合执法队,在市食安委统一领导下、市食安办组织协调下,抽调农林、质监、工商、食药监、卫生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对种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领域食品(农产品)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样监测,并根据食品监测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适时调整方案,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和农产品质量监测;
(2)食品检测社会化,政府扶持和委托有检验资质独立第三方检验机构组建食品检验流动监测车,应对突发事件和工商等部门快速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进行现场检验,尽可能缩短样品送检时间,出具具有执法效力的检验报告,以便工商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3)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发建设食品监测管理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监测平台,包括工商部门等执法部门将相关执法监测信息录入该系统,实现执法信息共享,节约行政成本,避免重复监测。一旦某部门录入监测不合格信息,其他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展开相应执法行动,有效控制不合格食品上市交易,打击经济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姜桂根.广州市流通领域猪肉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区域学,2010.
[2]金太军.政府创新能力影响因素分析[DB]. ,2008年7月3日.
[3]胡鞍钢,王绍光,周建明主编.第二次转型国家制度建设(增订版)[M].北京:清华大学,2009:1-25.
[4]张云华.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市局效能办:
我局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接阜质察[2006]114号文件后,立即按照文件要求,以履职情况、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为重点,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活动汇报如下:
一、关于机关效能情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机关及时制定了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机关工作秩序有了明显提高,所有办事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局政务公开制度进行。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对限时办结的事项,如因特殊情况需逾期办结,书面请示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在限定时限结束前书面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全部工作岗位都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和ab岗工作制,凡属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都能认真回答。凡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范围或对所问讯事项不清楚的,对来问讯者,能够做到主动与有关部门或有关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要去的部门、地点及电话和要找工作人员的姓名;对电话问讯者,告知其相应的部门、地点及电话和要找的工作人员的姓名。存在问题,部分股室工作人员工作安排不合理,致使出现外部门人员来我局办事,找不到工作人员现象;工作效率虽然有所提高,但离要求还有差距。
二、行政执法情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在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五公开”、“十不准”和省局“八条禁令”的规定,对执法人员行为进行严格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和层级监督,所有案件都实行查、审、执分离。对每次执法活动都下发了质量技术监督履职活动跟踪监督卡。对公务人员从9个方面进行了约束。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案件92起,立案50起,在规定期限内结案46起,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一例错案。在我县近期开展的行政机关政风评议第一阶段中,顺利通过民主测评。存在问题是部分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不高现象,执法过程中宣传法律法规力度不够。
三、源头监管情况。经过自查,我局在食品和特种设备源头监管工作措施得力,划分区域落实了责任,建立食品监管了工作机制,建立企业承诺机制,利用各种形式帮助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法制意识,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全县90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企业规模、设备及生产条件、产品的安全风险程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年审情况综合进行质量安全评价,分为a、b、c、d四类,采用程度不同的监管方式和频次。主要存在问题是:在源头监管中,对小作坊企业的源管措施不得力,监管效果不明显;执法队伍“三员”建设待加强;由于人员力量经费有限,存在工作不够到位,督导不够理想的问题。特别是经费不足,无法开展大范围的产品监督检验,致使日常监管工作难以满足要求;无证查处力度不大,证后监管不力,企业信息收集不全等情况。
四、技术服务情况。
活动开展以来,在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生产许可证,认证认可,企业代码证、条码证,标准备案等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规范程序,依法行政与服务,打造“绿色通道”。采取“事前提醒”服务;“预约上门”服务;“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特例服务。同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将部门职责、服务流程等内容,上墙进行公示。真正做到了进一个门办好一件事;符合规定程序,交纳规定费用办成一件事;在承诺日期内办结一件事。存在问题是,由于受人员素质限制,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廉洁从政情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严格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了监督力度,与各股室队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实施一票否决。经过自查,我局全体人员在监管、执法和服务过程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风险预警 RASSF
一、欧盟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的立法现状
2002年1月28日,欧盟颁布了(EC)N?178/2002号法规即《一般食品法》,在欧盟层面统一立法,形成了统一的欧盟食品安全法框架,并建立了“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在《一般食品法》的第4章中详细叙述了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的创立目的、内容以及运作模式。在实践当中,欧盟依据《一般食品法》 的第50条的第2到6款建立了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这一系统的成员国包括所有的欧盟成员国,欧洲经济区(EEA)中的三个国家——挪威、列支敦士登、冰岛及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由欧盟委员会作为该系统的核心管理者。豍 RASFF并不是一个单项运作系统,生产商、经营者、消费者、媒体以及系统成员外的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可以向欧盟委员会反映食品风险信息,此时委员会立即启动该系统,由专家对风险进行评估。[ 同上]如果确定某些食品确实存在致害风险,欧盟委员会便会将相关的系统公开,并告知上述RASSF的成员方及第三国。[ 同上]成员方和第三国在收到信息后需及时将风险公开后的影响反馈给欧盟委员会。上述我国食品预警机制中出现的问题可从欧盟《一般食品法》中得到借鉴。
二、欧盟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1、欧盟《一般食品法》在建立预警反馈机制方面对我国的启示
《一般食品法》所确立的RASSF的一个值得我国借鉴的模式是设立了信息反馈机制。反馈机制能够使欧盟委员及时了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公布后的食品安全动态、公众的相关反应、成员国及第三国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扩散和知晓程度。这种机制的设立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在实践当中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经常会导致公众的恐慌,一些不了解情况的普通民众和经营者可能会采取不理智的做法,这就需要预警系统的中枢机构及时了解信息,快速反应;另一方面,欧盟委员会能够快速的了解公众对于信息的理解接受程度,据此决定是否进一步更加有针对性的、高效的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充分发挥预警系统的效能。
行政法上高效便民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是合法的,也应当是有效的。建立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反馈机制应以高效便民原则作为指导,从以下两方面入手:首先,规定下级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上级部门反馈食品安全风险动态信息的时间,目前的立法并未对行政机关规定相应的义务,更谈不上高效履职。其次,设立并统一公众反馈的途径,即通过行政机关的网站和、微博等形式掌握公众对预警信息的知晓及反应,合理采取应对措施。
2、欧盟《一般食品法》在公开食品安全风险应对措施方面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的RASSF机制在预警信息中包括对了公众可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的建议。例如在2008年中国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欧盟很快对自己范围内的中国进口奶制品进行了风险评估及风险预警。在确定欧盟内的中国奶制品确实存在对儿童致害的风险时,欧盟立刻向所有公众了预警信息,同时给出了儿童每日摄入该种奶制品的最高量,欧盟的食品安全应对措施中通常包含采取应对措施的黄金时间是何时且有多长;摄入危险食品的致害量是多少;如果摄入了某种有害食品应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治疗;如可以尽快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求退货、赔偿等。豎这些内容有助于帮助公众深入了解食品安全事件,树立信心,对相关风险的发展趋势持续进行关注。
笔者认为,上述的应对措施在我国并非无法实施,因为其本质上属于行政法中行政指导的范畴。行政指导并非是政府机关行使其行政权力,其本质上属于一种单方行为,它不是一种行政主体以行政职权实施的,期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中加入适当的行政指导环节,可以消除大众的恐慌,使大众从更为科学理性的方面了解食品安全风险的全貌。由于一般的行政指导不仅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还应基于上位法的授权豏, 因此在我国的食品安全立法中可以借鉴欧盟的做法,要求行政机关通过建议等方式向大众说明风险食品的合理用量,可以采取的措施和手段等,来达到消除恐慌的社会效果。
3、欧盟《一般食品法》在建立预警信息公开方面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一般食品法》的预警机制的另一个突出优势是健全了公众交流的环节。欧盟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系统允许公众向相关部门反映食品安全信息,媒体甚至可以直接向欧盟委员会反映他们所发现的食品安全事故。RASSF系统每周都会公开相关的食品安全事件的进展,每年都会对一年中所预警的信息做出报告,并公布在网站上,将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与广大公众间展开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普通民众和媒体意见和建议。豐这一过程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运作的透明度,这也表明预警的过程是对公众开放的,是合法和合理行政的表现,有利于促进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的有效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外的绝对不公开信息和一些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外,政府应当主动公开其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因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涉及大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属于上述主动公开的范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在第8条和第9条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笔者认为,由于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人民健康,因此应在特别法中规定短于20天的公开期限,政府部门应在较短的时间内向大众公布其所掌握的食品的不安全信息,及时预警风险,消除公众恐慌。同时应赋予较为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直接向有关卫生主管部门反馈食品安全事件的权利,进而完善公众参与及媒体监督。
注释:
豍http://ec.europa.eu/food/food/rapidalert/docs/rasff_annual_report_2011_en.pdf.
豎 ec.europa.eu/food/food/rapidalert/report2008_en.pdf.
一、以学习为平台,拓宽了视野,提高了履职水平。认真学习上级讲话和文件精神,向老领导及同行学习,不断提高了理论水平,进一步明确了前进方向,增加了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信心和力量。
二、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发挥了支部和党员先锋作用。引领各支部继续推进四项工程,规范五种行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立了党员台账。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了党员“一帮三”活动,即一个党员联系一位在职教师,联系一位退休教师,联系一位困难学生。做到“四个一”,一周一个电话,一月一次谈心,一季一次探望,一年一次慰问。支部党员接地气的工作,展现了党员的新风貌,塑造了党员新形象,增强了教育发展正能量。
三、以队伍建设为平台,师德师风展现新风貌。基地学校制定了《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开展同职级岗位练兵比武,响亮提出“在岗位敬业为事业奉献”。不折不扣完成县局下达的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一年过去了,教师职业行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幸福感进一步提升,老师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得到彰显。家长、社会对教育满意度大幅提高。在镇行风测评中很满意率达到100%。
四、以制度管人,用事业留人。作为主管人事的副校长,深知公正公平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凡涉及人事调整,职务晋升,评优评模,他都坚持按制度办事,凭实绩用人,但在现实中,还需要更多的人文管理因素,一年来,他走访教师62人次,召开座谈会8次,了解老师们的意见,倾听他们的心声,关心他们的疾苦,制度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形成了以“育人为目标,质量为核心”团结奋斗的和谐局面。
五、以安全工作为底线,确保了域内平安稳定。确立了安全无事故目标,建立安全工作网络,签订安全工作责任,实行安全工作考核。全期督查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近50次。安全工作中,他的做法是工作负责制,领导督查制,结果通报制,措施得力,工作过细,一年中域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