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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融资融券;证券;券商;市场;业务转型
1.融瓷融券即将拉开序幕
2006年1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06年11月1日施行。在该办法中。提出了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有关规定。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明确符合条件的券商Ⅱ丁以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并提出券商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风险控制指标。据悉,证监会机构部也在拟定《证券交易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争取在今年上半年。
2006年2月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京召开了融资融券业务专题研讨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黄湘平表示。目前积极推动融资融券业务已具备有利条件。融资融券业务相关规则正在制订中,并建议先IPO融资,再推股票质押融资,融资对象首选上证50指标股。而近期上交所也在不同场合印证融资融券业务将成为近期工作重点,由此可以确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展开已经进入实质性准备阶段。
融资融券业务的展开对证券市场长期稳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国际成熟资本市场都将此作为重要的交易辅助手段,对活跃市场,开拓新的资金来源,强化价值投资理念,发展衍生产品市场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对处于转型中的国内证券市场,其重要的作用在于促进证券业务转型,增加市场资金供给,消化扩容压力以及提供更多的交易创新手段等。融资融券业务的展开意味着未来国内证券市场股指期货、备兑权证、券商新型理财产品、银行中间产品等金融衍生产品具备推出的基础,有助于构建成熟资本市场,对市场构成的长期利好
2.融资融券交易简介
融资融券存在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是成熟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简单地说,融资就是由券商或者其他专门的信用机构为投资者购买证券提供融资。而融券就是做空机制,客户可以从证券公司或者其他专门的信用机构借来证券卖出,在未来的某一时间再到市场上买回证券归还。
3.融资融券交易的特点
(1)融资融券交易具有财务杠杆效应。投资者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可以利用较少资本来获取较大的利润,这就是信用交易的财务杠杆效应。
(2)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中存在双重信用关系。第一层次的信用关系存在于投资者与券商之间;第二层次的信用关系存在于券商与证券金融公司或金融市场中资金、证券的拥有者之间。
(3)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以现货交易为原则。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从交割方式角度来讲,其交易方式与现货交易基本一致。融资交易成交后,买卖双方都必须及时结清交割,在交割时买卖双方都以现款或现货进行交割。
4.融资鼬券交易的运作模式
融资融券在世界范围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以欧美、中国香港为代表的分散信用模式。由券商等金融机构独立向客户提供;二是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的集中信用模式,成立专门的证券融资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或通过券商或直接向客户提供。
对于我国融资融券可能采用的模式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应采用集中授信的专业融资公司模式。在我国券商多数信用等级较低的情况下,应考虑成立专门金融机构,对券商进行统一的净资本管理和集中授信。这一方面能有效控制融资融券风险;另一方面也能突破证券公司自有资金限额,扩大融资量,将社会合规资金顺利引入股市。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应采用市场化的证券公司直接授信模式。理由是,在目前分业管理条件下,靠一个专业融资公司推动信用证券交易难度大;证券公司实施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和集中交易,能控制融资风险。此外,该模式还能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提高融资敬率,增强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对监管层此前文件的解读,国内融资融券参考美国模式的可能性很大。这是一种一步到位的做法,同时也遵循国际上融资融券的主流。
5.证券业面临业务转型机遇
融资融券业务展开对证券业提供了重要的业务转型机遇。国内证券公司长期以来以传统经营模式经营。佣金、自营投资等为主要的收入来源,融资融券业务的展开为证券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平台。
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增加股票市场的流通性。据研究。美国和日本的信用交易规模占证券交易金额的比重为l6%一20%,在台湾,这一比例甚至高达40%。即使我们按照较低的15%推算。以05年上证日均大约75亿的成交金额为基数,该制度推出后。上证日均成交金额
将提高到88亿元。
我们对美国证券行业1980一2003年收入结构进行分析后发现,美国信用交易的保证金贷款收入占手续费收入的38%左右。业内人士认为。考虑到国内券商融资成本、融资渠道、风险控制能力及投资者结构等因素与国外的差距,预计融资融券业务为国内券商带来的净收人大致可达到手续费收入的20%。以去年两市31099亿元的A股总成交金额计,并考虑融资融券业务带来的增量交易金额4665亿元,预计融资融券业务可为券商带来息差收益28.6l亿元。因此,仅佣金和息差两项每年就可为券商带来近50亿元的收入。
此外,融资融券业务除了可以为券商带来数量不菲的佣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在各类金融产品创新日益活跃的同时,交易方式和产品创新机会大大加强,券商的业务种类逐步增加,将会有着越来越多的收入来源。而《证券法》的修改为创新类券商相应的拓展业务打开了大门。依托融资融券业务能有效整合券商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做市商)以及理财业务,有利于拓宽券商的盈利模式,通过将融资融券业务合法化、规范化,可以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对证券市场的稳定有积极的作用。
6.融资融券业务展开对市场构成长期利好
融资融券在当前情况下,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给证券市场开拓新的资金来源,增强证券市场的活力。如何活跃直接融资市场,平衡直间接融资结构,化解金融系统风险是政府部门一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而股票市场的活跃是扩大直接融资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国内证券市场主要的资金供应来源为国内居民储蓄转证券投资、社保、保险、基金、QFII以及部分民间资本投资,作为政府主要资金的银行业基本未参与到证券市场资金供给方面。融资融券业务的展开一个重要的信号是银行业将通过该项业务间接提供资金进入到证券市场,银证混业经营将成为现实,而最重要的是该项业务的展开是打通货币市场联结资本市场的有效工具,银行业和证券业将形成双赢的局面。
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贯穿于城市管理的全过程,是城市管理的两个重要方面,两者的目标一致,就是要把城市管理好。因此,管理与执法都必须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一切有利于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持久发展,有利于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目标,通过互相协作、互相配合并切实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城市的健康发展,使杭州真正成为居住的天堂、旅游的天堂、求知的天堂、创业的天堂。
研究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管理与执法,首先要明确两者的内涵与关系。行政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对城市的发展起主导和支配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制定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行业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进行各类社会经济行为的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备案;培育市场、规范市场,把好市场准入关并加强监管;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服务。因此,行政管理是根据各行业的特性,为保证城市正常运转,使法人和自然人在一定的范畴中合法经营、安全消费、正常活动,这种管理活动是城市发展过程中深层的、内在的要求。
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是:以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及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结果等为依据,通过对社会各经济主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行为的检查,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并进行纠正和处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经济活动中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违法现象。对违法事件的发现以主动巡查、受理举报和与管理部门联合检查为主要途径。因此,行政执法所表现的通常是通过对城市表层的、显见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制止、纠正和处罚,使其符合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设定的标准,保证城市的正常运转。
根据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不同性质,我们认为两者虽然都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但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即: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在城市管理中所处的环节不同,行政管理是前置管理,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的后置手段,应服从、服务于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在城市管理中所针对的层次不同;行政管理是城市管理深层次的内在的要求,行政执法是表层的外象的要求。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在城市管理中的要求不同,行政执法讲究执法的证据、执法的程序和行政处罚的合理性,行政管理为使执法定性、裁量准确,在管理中应尽量明确详细。
值得指出的是,我市目前实行的行政管理与执法相分离的体制,其行政执法的形式是指相对集中部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在我国城市管理领域拥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有公安、工商、税务、市政、市容、规划、绿化、环保等,这些部门对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维护行政管理及正常的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行政处罚实施过于分散,存在不少弊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可以减少一些弊端。为此,我市经国务院批准,相对集中了公安、工商、规划、卫生、环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等7个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以解决行政机关因职能交叉而出现的多头处罚现象,从而加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不是集中所有行政管理权,更不是集中法律法规对某些行政管理领域明确规定的特定处罚权。
加深对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理论认识,有助于我们避免在推行新的城市管理体制时的一些模糊认识。我市的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实践已有半年,在我们的实践中无论是一些领导还是许多管理于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地还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认识,突出的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以为行政处罚权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行政管理。这显然违反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初衷。市政府169号令明确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七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这表明行政执法仅仅是行使行政处罚权,是不能代替行政管理的。二是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部门变成了处理违法案件的“法院”和判官。这里主要涉及的是行政管理应管到什么程度,行政执法从哪个环节开始的问题等。行政管理应管到什么程度,行政执法从哪个环节开始这其实是一个难以界定的工作。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必定有交叉。三是以为有了行政执法队伍就可以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管理部门不管什么都把所有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统统推给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管理的面也很广。因此正确认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界定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和关系,能够促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有计划的开展工作,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协调机制
我市实施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时间不长,从实际效果看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不少问题。要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成功,最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解决存在的问题。从市政市容管理的角度看,除了前述的认识问题外,当前市政市容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存在以下问题。
1·管理与执法之间联系沟通不够,相互尊重配合不够
管理部门有些行政审批的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到执法部门。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要求相对人补办手续交纳赔偿金的信息也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反馈到管理部门。存在“以罚代批”和“该罚不罚”现象。如违法占道、挖掘,违法运输建筑渣土,执法部门实施了处罚后,未告知当事人到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补办审批手续,也未将处罚情况及时反馈给市政设施管理部门,造成执法和管理脱节;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而不移送,以补收费用来了结此事等。
此外,在管理与执法人员之间还存在着不相互协作配合的情绪,有的部门对对方反映的情况敷衍了事,随意应付,甚至不尊重。
2·行政执法内容不全面,多侧重于面上的突击,存在空白点
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目前行政执法尚有不少地方没有介入。特别是不能及时消除非面上的违法现象,在燃气、供排水、公交等公用事业管理上的行政执法基本处于空白,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政管理的力度。
3·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够,难以深入查处违法行为
对于一些专业性、技术性、安全性较强的违法案件,由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熟,一方面难以查处,另一方面还会造成行政管理部门,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缺少管理部门的参与和监督,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确定处罚额度,执法人员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容易造成执法合法不合理,甚至造成执法不严、不公、随意执法。
4·技术手段落后造成执法不力
对一些技术性较强的违法案件,需要借助一定的专业技术资料和设备,执法部门缺少必要的鉴定手段,造成执法困难。如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建设、配套节约用水设施,因涉及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设备工艺的掌握较难,执法机构难以鉴定;再如各类地下管线结构与分布比较复杂,执法部门难以全面掌握,这就对地下管线上的违章确认增加了难度。
5·缺乏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执法部门的以罚代管、管理部门发现违法事件不移交处罚,致使该补办审批手续的不补办,该受到处罚的不处罚的现象比较严重。对造成这些现象的人员尚没有较为严密的监督和严格的制约机制。
上述问题的出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相分离的时间不长,许多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执法经验尚不足,主观上管理与执法分离后,存在着部门之间的推诿现象。但最主要的还是相互联系与衔接不够。因此做好管理与执法的协调和衔接,不仅有利于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管理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开展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后,我们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和协调上做了一些初步的探索,但应该说还远远不够。为此,今后在进一步密切管理与执法的工作上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加强城市管理与执法的综合协调
随着形势的发展,观念的深化,各类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特别是关系到老百姓生活和城市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一家或两家职能部门来解决常常显得“力不从心”。管理与执法分离后更需要有一个权威的综合协调机构。为此,我市已成立城市管理协调小组。这个工作机构应尽快开展工作,重点做好下列工作:研究部署全市性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中长期城市管理规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强化宏观控制和协调职能;对涉及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或全局性问题提出研究课题,并组织调研;对涉及政府多个主管部门的,意见难以统一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协调,一般性问题进行会议协调;对协调会议作出的决定和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出现渎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划定执法界限,形成廉洁、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新体制
虽说管理与执法的工作存在交叉,有的工作难以分清相互的职责。但从各自的性质要求入手,两者还是有明显的程序性分工。对这些分工应尽可能详尽的划分职责范围,防止出现新的执法交叉或真空现象。但是职责划分界定总是无止境的,关键是管理和执法双方要相互谅解、相互支持,从工作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应该宁可交叉覆盖,也不能留有空白。
3·正确使用行政处罚程序,确保民主、公开、有效的执法
实施集中行政处罚权,除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外,还要正确适用决定程序,体现民主、公开、参与精神。要严格按执法程序执行,促进廉政建设,正确处理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现象。
4·建立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配合协作制度
信息对称和配合协作是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条件,目前许多管理和执法跟不上要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未能有效及时配合协作造成的,因此要特别重视信息交流和配合协作制度的建立。(1)利用杭州市投资项目集中办事中心或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的信息传输渠道。(2)建立联系单制度和抄告制度。
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需要对方配合衔接或告知对方的,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函告对方,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结果。(3)建立热线电话。行政管理或行业管理部门在现场管理或执法时,如遇急需取证或鉴定的,可通过热线电话通知对方。当场处理后做好现场记录。(4)建立例会制度。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例会及时解决管理与执法的不协调因素。
5·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巡查互补机制
在日常管理中,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应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巡查互补机制。执法部门以面上为主,管理部门以地下管线、设施结构及设施使用为重点,扬长补短,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特别是对疑难案件和技术性、隐蔽性专业性强的行业必须实行经常性的联合执法,以便管理更加有效。
6·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市政市容设施产权单位四者之间的关系
市政市容设施产权单位要加强自己设施的保护,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案件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应实行“点对点”联络。正常情况下,行业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或在巡查中发现违法案件,应先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管理部门,由行政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函告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如遇特殊情况,可直接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三、加强和改进市政市容行政管理,积极适应城市管理体制的变化
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使行政管理部门有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加强管理中去。特别是市政市容管理部门,在我市的集中行政处罚权中占85%的处罚内容,其工作量更为巨大。因此,市政市容管理部门应根据我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市政市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市容管理法规体系,加强法规宣传和贯彻工作
针对城市管理发展的新趋势,加强城市市政市容管理法规体系的研究。近年来,先后颁布了《杭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等市政公用、市容环卫法规、规章,基本上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市政公用法规体系。随着城市管理要求的提高,现有法规。规章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新的要求,需要加以修改,并要不断加强宣传,使广大市民能够了解有关法规内容和要求,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2·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强化事后的长效管理
改革市政市容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赋予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市政市容管理局的工作职责,按行业设置行政管理处室,加强对市政市容行业的行政审批、管理力度,规范行政行为。同时对局外行业管理机构实施改革,成立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三个监管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力度,强化审批后的长效管理。同时,要进一步修订各项管理标准,使管理有据可依,规范管理工作;实行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培育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市场并做好规范工作。
3·加强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巡查管理力度
配备一定的专业巡查人员。针对一些认定技术要求高,需要借助一定的专业技术资料或设备,行政执法部门难以认定的事项,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配备专业巡查人员,并通过专业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加大硬件投入,提高取证能力和可信度。另外,应充分发挥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单位作用,产权单位应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将巡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如地下管线安全隔离间距内违章修建建(构)筑物、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等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巡查工作应以隐蔽性、专业性和结构性为重点,以地下管线、桥梁(包括高架道路、立交桥)、泵站及闸门等为主。
4·建立和完善内外监督、举报机制,加强监督力度
要采用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外部监督上要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并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征求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群众举报的不当审批须及时纠正。内部监督上要明确专门机构,完善监督制度,严格遵照执行。对于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未依法行政,有故意或重大过夫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网络,聘请义务监督员,对违法案件进行举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当事人觉得罚不如批,从而自觉办理审批手续。
5·继续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考核
全面理清与本部门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弄清执法依据,明确职责、权限,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提出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化,保障行政执法活动合法、高效、规范。要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素质教育和必要的考试,使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权限和责任。要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清除乱审批、乱管理现象,提高依法行政管理的正确率,减少和防止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只要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始终以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二为服务”的方针,在各项工作中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就一定能把杭城建设得更美好,管理得更有序,使杭州真正成为人间的“天堂”。
在Barnard(1938年)首次提到组织冗余以来,组织冗余一直是战略管理相关研究的重点之一。经过长时间研究经验的累积,组织冗余的研究越来越成熟,尤其体现在组织冗余与创新、绩效的关系研究方向。本文旨在对组织冗余研究文献进行梳理,从组织冗余的前因变量这个角度进一步深化对组织冗余的理解。在文献的梳理过程中可以看出,虽然组织冗余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但是由于组织冗余研究理论视角的分歧,测量标准的不一致以及组织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组织冗余的研究仍然是存在一些不足。综上所述,已有文献尚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1.缺乏与知识情境因素的结合
现有关于组织冗余研究的文献,大多数都是在讨论组织冗余对组织绩效、创新等的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而这种研究的理论依据集中在组织理论、理论和资源基础观的论述上,且都是单一的理论视角。如果单纯只是从理论本身出发,那么得出的结论可能会是片面的。组织冗余作为企业里面的一种资源,必须考虑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因此,对组织冗余的分析要结合具体的情境来研究,特别是在知识管理的环境下。而已有文献大多数研究样本都是基于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情境下的研究较少,尤其是对知识管理环境的变化而引起的企业冗余资源的变化的研究甚少。
2.缺乏知识资源和关系资源的研究
由于中西方国情和文化背景的差异,组织冗余在西方的研究多是针对组织有形资源,如多余的人员、未使用的资本、不必要的资本费用等,对于嵌入在人力资源网络中的知识资源和关系资源这一类无形的冗余资源的研究很少。具体来说,现有文献对这类无形冗余资源的测量和影响机制的研究都还比较模糊,只是粗范地认为知识冗余资源有很重要的作用,而究竟知识冗余资源的生成机制是怎样的以及其如何对企业产生影响,目前的研究还比较缺乏和零散。
3.缺乏对组织冗余前因变量的研究
大量的研究都是把组织冗余看作是一个自变量或内生变量,将其看成是组织绩效、企业创新、企业成长、企业国际化、战略等的影响因素,而针对具体的组织冗余前因变量的研究较少,只是一些理论知识上的分析,缺少实证研究和经验的支持。虽然已有文献研究得出在组织冗余和创新、绩效、企业成长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积极关系,但是对于如何让公司识别组织冗余资源,控制冗余的数量,从而使公司保持正常的冗余水平却鲜有研究。
二、未来进一步研究方向
1.理论研究与知识情境相结合
从文献的梳理过程来看,现有文献对组织冗余的理论研究已经比较成熟。无论是组织理论、理论还是资源观,都从各自的理论视角深刻地分析了组织冗余的作用。但是,如果只是从理论角度来研究,其实践应用效果必然会降低。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考虑结合知识管理环境,来探讨组织冗余对组织创新的意义。
2.拓展组织冗余资源的研究边界
组织冗余包括有形的冗余资源(如现金、设备、原材料等)和无形的冗余资源(如嵌入在人力资源网络中的知识资源、关系资源),现有文献对无形冗余资源的研究还比较缺乏。而如今在知识管理环境下,知识资源是组织创新的源泉,对组织的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在未来的研究中明确知识冗余资源、关系资源等无形冗余资源的测量和影响机制,拓展组织冗余的研究边界,使其不再局限于对有形资源的研究。
3.探索知识管理环境下的组织冗余前因变量
关键词:电磁兼容试验技术现状需求
一电磁兼容试验技术现状及发展需求
我国运用电磁兼容试验技术,多起始于60年代前后,当时试验室条件简陋,测量设备多半是国内自行研制的简易测量设备,测量手段也比较落后。1966年船舶先行一步,制订了自己的行业测量标准JB-854-66《船用电气设备工业无线电干扰端子电压测量及允许值》。
改革开放后,国际交往增多,国际先进的电子测量设备大量涌进市场。国内一些重要科研单位、大型生产厂家及某些高校先后兴建电磁兼容试验室,引进了成套的测量设备。
众所周知,电磁兼容领域与其它专业相比,要更多地依赖于测量,而且电磁兼容测量对试验条件的要求又很严格。因此,随着国际电磁兼容标准的与转化,我国高标准的试验室陆续建成,专业技术队伍不断扩充壮大,这为电磁兼容试验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条件保证。
欧共体颁布89/336EEC文件以后,电磁兼容标准的效力已被认可。我国政府部门对此作出反映,出台一系列举措,如: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对外贸易合作部联合下发《关于六种进口产品实施电磁兼容强制检测的通知》,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对个人机、显示器、打印机、开关电源、电视机、音响设备实施强制性检测,从2000年1月1日起必须获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认可证书,并加贴安全认证标志后方能进口销售。
这些举措显然都要依赖于测试验证,在客观上推动了电磁兼容试验技术的发展。特别是2001年12月11日起我国已成为WTO的正式成员,电气、电子产品的国际贸易将会更加频繁,大至大型电机,小至电动玩具,都要进行电磁兼容测试,电磁兼容试验的市场需求已不言而喻。
此外,国际形势的现状也无法回避外层空间的军事化以及空间与地面联合作战大型军事活动的发生。这就要求军用系统、武器装备满足更加苛刻的电磁兼容指标。军事产品的电磁兼容测试需求同样广泛迫切。
二电磁兼容试验室自动化测试继续稳步发展
的电磁兼容试验室大都以军标或民标为主,彼此适当兼顾,安装的测试设备与试验室很好配套。这种试验室可完成规定标准的规范测试,测试结果可指明受试件是否满足规定标准要求,如果超标,则可给出超标的频点及超标量值;对于抗干扰性能检测,则给出受试件的实际抗扰性电平,亦即敏感度阈值。
这种测试是产品验收的最终检测手段,无论是新产品定型、产品上市流通,还是军品总装前的产品交付验收都是必不可少的。
这类试验室大多能够根据相应标准作全自动化检测,消除系统测试误差,从而得到精确的测试结果。
三电磁兼容试验室认证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
由于电磁兼容标准已被赋予法律效力,则电磁兼容测试结果的公正性与正确性就显得十分重要,它关系到一项设计能否被认可,一个产品能否成为合格产品,关系到的命运。
如何保证同一产品在不同试验室测试结果的一致性呢?谁来保证试验室测试的公正性呢?这些工作正在纳入规范化管理之中。
1999年曾由国防口主办过一次试验室比对工作,最近又在筹备新一轮的比对工作,参加对比的试验室在有关部门组织下参照(ISO/IEC系列导则43-1984E)实验室能力测试的设计及实施》,对同一被测试设备进行约定测试项目的测试。测试方法及测试要求均在比对文件中给出。最后由组织单位按规定对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处理。这对电磁兼容测量中量值的统一将起到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电磁兼容测试结果的公正性,首先要有一个在电磁兼容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和丰富经历的权威组织作为认证机构。在确认标准规定要求得到满足后,认证机构有权颁发合格证书。认证机构按照标准EN450001/1990.5《测试试验室操作的通用标准》授权和控制试验室,使其具有合法身份,检查它的公正性、独立性、诚实性、技术能量及质量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对电磁兼容试验室的认证工作已经开始,也出台了相应的标准。各试验室已按标准要求加强试验室管理。一些直接引进的试验室已拿到承制方申请的欧共体“CE”标记的认可证书。
这意味着,从1895年电影第一次公开放映以来,电影——无论是在电视上还是在录像带上——现在更多地是从家庭的电视机上观看,而不是在剧场里观看。那么,这个变化重要吗?它对于理解当前电影的状况有什么意义呢?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应该考察一下有关电影和电视的关系发展得越来越紧密的种种分析和辨论,以及考察一下把这种发展看作是有“失”也有“得”的种种观点。
经济
以上分析显示,电影和电视融合的推动力来自于经济的力量。虽然电影和电视常常被看作是有明显区别的(甚至是互相敌对的),但是两者的关系实际上是复杂的和多变的。威廉姆•拉弗蒂认为:“和传统的认识相反,电影和电视的经济关系有一段很长的历史”。(注:见威廉•拉弗蒂的“电影和电视”,载加里•爱杰顿编辑的《共栖中的电影和艺术:参考指南》(纽约,格林伍德出版社,1988)。)他把这种关系一直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当时好莱坞为了掌握潜在对手的发展,同时探索在剧场放映电视的潜在可能性,就投资于电视、广播和传播网络。但是由于联邦通讯委员会的反对,这些策略没有成功。因为联邦通讯委员会当时就已经担心电影工业中的垄断倾向。后来,在50年代,威廉姆•拉弗蒂将这一时期确定为电影和电视工业终于结成了一种“象征性”的关系。在这一时期,电影制片厂开始把所属的电影资料馆完全对电视业开放,并开始直接为电视制作节目,这促成了60年代早期“电视电影”的出现。
皮特•克雷默认为,好莱坞大制片厂在这样做的同时,采用了一个“双重策略”。(注:见皮特•克雷默的“大银幕的诱惑:电影,电视和好莱坞”,载希尔和麦克罗尼编辑的《大银幕,小屏幕:电影和电视的关系》(卢登,约翰•利贝媒体和卢登大学出版社,1996)。)一方面,好莱坞大制片厂把原有制片厂体制下的生产程序加以改造,使之适应于针对电视观众的常规化生产;在另一方面,它们通过投资于专门的“巨片”(以使用最新的技术、特技,和奇观场面为特征)来探索一种不同于电视电影的“剧场电视”,希望以此继续吸引观众到电影院来。克雷默认为,尽管大制作电影在回收资金上现在也越来越依赖于小屏幕媒体,但是这和它的初衷并没有什么矛盾。因为正是“大片的引诱力”——“电影的壮观和神秘”——为电影和录像带的观众提供了电影的特有魅力。
这种“双重策略”也和变化中的电影消费模式有关。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比起好莱坞制片厂制度的鼎盛期,到电影院去看电影越来越变成一种“专门的”活动而不是一种经常的活动。观众的社会背景也发生了变化,大多数到电影院去看电影的观众都是15至24岁的年轻人。对比之下,年龄较大的和社会背景更为多样的观众则通过电视和录像带观看电影。这种观看电影的方式对于他们而言是经常性的和习惯性的。因此,就美国的电视电影而言,有人认为尽管它们在批评界不大受重视,但是它们常常吸引了比影院人数更多的观众。他们还认为:电视上“每周电影”和微型系列电影的巨大观众群可以和好莱坞黄金时代的举家去电影院看电影的巨大而经常的观众群相媲美。(注:见劳伦斯•贾维克/南茜•斯特里克兰的“电视电影:比想像的更好”(载《美国电影》杂志,1988年12月,第41—43页)。)然而,尽管人们花了更多的时间在电视上看各种各样的电影,问题仍然存在。西尔维亚•哈维认为:重要的是不仅要重视花费在观看电影上的时间的“数量”,同时也要重视观看电影的时间的“质量”。(注:见西尔维亚•哈维的“电影是什么?感觉的,抽象的,政治的”,载克里斯托弗•威廉斯编辑的《电影:起源和未来》(伦敦,威斯特明斯特大学出版社,1996)。)这也联系到了电影和电视关系中的另外一些问题。技术
首先,在电视或录像带上看电影不可避免地在技术质量上会有所损失。这包括许多方面,如音质、色彩,以及清晰度的损失(从3500—4000线的解像率到大约600线的解像率)。还有令人头疼的画面的高宽比问题。电视通常是4∶3,电影从20世纪50年代宽银幕出现以来是被拍在一个扁长方形的画面上(例如1.85∶1或2.35∶1)。为了把电影放进电视画面,电影工业采取了“截取”技术(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一技术是电影工业自己发明的)。这不仅造成了许多原始画面的损失,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把电影又重新做了一遍。结果,尽管电影有“大画面”的吸引力,电影制作者越来越意识到在电视上放映是一部电影发行放映的最后一站。这迫使他们在拍电影时把重要内容限制在“安全区”内。例如,弗兰克•汤普逊指出了在电视上看约翰•波尔曼的《空白点》(1967)和米洛斯•弗尔曼的《莫扎特》(1984)之间的不同。他认为,后一部影片是明显地按电视的格式来拍摄的,而前者则不是。结果,《莫扎特》在电视上同电影的效果差不多。相反,《空白点》在电视上看起是“混乱”而“粗糙”的。(注:见弗兰克•汤普逊的“画面的压缩”,(载《美国电影》杂志,1990年2月,第40—43页)。)当然,随着观众逐渐接受“遮幅式”的电视画面(电影画面以原来的比例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由“截取”技术所造成的一些问题开始被克服。
当然,也有人认为,电视并非完全不能完美地处理宽银幕影像。提供宽银幕电视的技术已经存在相当一段时间了。它不仅有高清晰度的图像,而且有优质的立体声。虽然它不一定达到投射的电影影像的质量,但至少是非常接近了。它现在还没有广泛流行主要是由于经济和成本的原因,而不是由于和电影的质量有什么根本的差别。在电影和电视之间的其他方面的一些根本性区别也是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的。因此,电影是在一个黑暗的公共场合观看一个大的银幕形象,电视则是在各自的私人空间观看一个小的屏幕形象。这主要也是一种历史的偶然安排,起因于电影和电视工业的经济规则,而不是两者之间在技术上任何不可逾越的差异。正像克雷默所指出的,在它的早期发展阶段,电影曾经被构想为一种家用技术(如爱迪生早期发明的“电影视镜”),而电视则曾经被构想和试验为一种公众技术(如早期的剧场电视)。(注:见皮特•克雷默的“大银幕的诱惑:电影,电视和好莱坞”,载希尔和麦克罗尼编辑的《大银幕,小屏幕:电影和电视的关系》(卢登,约翰•利贝媒体和卢登大学出版社,1996)。)
同样道理,电视常常被基本上看作是一种“直播”媒体,它更适合于依赖“现场的”事件;而不是像电影那样传送预先录制好的娱乐节目。(注:见查尔斯•巴尔的“直播电视的戏剧遗产”,载希尔和麦克罗尼编辑的《大银幕,小屏幕:电影和电视的关系》(卢登,约翰•利贝媒体和卢登大学出版社,1996)。)但是,电视尽管已经在报道新闻、体育和重要的公共事件上把它“直播”的特性发挥到极致,这并不意味着电视“本质上”是一种“直播”媒体,或者它的“直播”特性应该决定电视剧的发展方向。例如,罗伯特•法内罗认为,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电视中,“直播形式和胶片录制形式对立的问题”并不简单地是一个技术的和美学的问题,而是一个经济的问题。(注:见罗伯特•法内罗的“电视电影的兴起和电视网对电影工业的霸权”,(载《电影研究评论季刊》,1984年夏季刊,第204—218页)。)他认为,“直播”节目在美国电视的早期成为主导形式并不仅仅因为它比电影方式拍摄的节目便宜,也是用它来显示大电视网(如ABC、NBC、CBS)的力量,同时强化地方电视台对他们的依赖。但是,到了50年代末期,使得“直播”节目成为对大电视网有利的策略的环境开始改变时,电视节目制作的方式也决定性地转向胶片制作。关于这方面,在电视上“直播”戏剧的遗产被人们作出了不同的读解:一种观点认为这是某种对于电视来说特殊的东西,但是当它转向录制形式以后便丧失了;另一种观点认为它压制了早期电视的美学潜力,后来的发展,以及和电影的一种更紧密关系的实践终于成了主导倾向。(注:见马丁•麦克罗尼的“电影和电视的美学”载希尔和麦克罗尼编辑的《大银幕,小屏幕:电影和电视的关系》(卢登,约翰•利贝媒体和卢登大学出版社,1996)。)美学
但是,如果电影形式对电视剧的影响可以被看作促进了“直播”电视戏剧的死亡,那么这种影响并不必然地导致充分“电影化”的电视剧。这部分地又是由于经济的原因。电视电影或用电视的经费制作院线发行的电影通常比好莱坞制作的电影更快更便宜,通常也缺少“大制作”影片所具有的观赏价值。但是,麦克罗尼认为,在此类讨论中,也有一种在电影和电视之间、在“电视的最不宏伟的(美学意义上的)的制作和电影的最宏伟的制作”之间作出一种“虚假的对比”的倾向。(注:见马丁•麦克罗尼的“电影和电视的美学”载希尔和麦克罗尼编辑的《大银幕,小屏幕:电影和电视的关系》(卢登,约翰•利贝媒体和卢登大学出版社,1996)。)在这种情况下,常常是用好莱坞的“大制作”来给电影下定义,尽管在好莱坞的经典时期的大部分产品都是更为常规的作品,它们的预算并不很高、没有那种现在的“大制作”所必不可少的特技和昂贵的场景。
所以,许多美国电视电影可以被看作是延续了好莱坞低预算电影传统的创作。尽管它们来自于电视,但仍是一部成功的电影。斯皮尔伯格的《决斗》(1971)是此类影片中最突出的例子。最近的还有约翰•达尔的《西部红石》(1993)和《最后的引诱》(1994),它们最初是为有线电视网制作,并在有线电视网上播出,然后又在电影院获得了成功的发行和放映。这些例子生动地说明了首先在电视上播放的作品并不一定就是和“正宗的”电影制作相对立的垃圾之作。(注:见莱昂斯•唐纳德的“有线电视中的类型和社团”,(载《电影评论》杂志,1994年9—10月刊,第2—7页)。)欧洲也有类似的例子。在那里电视业对电影业进行了多方面的支持。尽管引来许多抱怨,特别是在英国,认为电视资助的电影缺少“真正的电影”所应该具有的价值;但是也很难明确地指出电视的资助或“电视的美学”如何影响了这些电影。特别是当包括了意大利的费里尼、罗西里尼、奥尔米、塔维亚尼兄弟,德国的法斯宾德、赫尔措格和文德斯,西班牙的阿尔莫多瓦和英国的格林纳韦等人的各不相同的作品时。
但是,如果说从美学上难以在电影和电视之间作出明确的划分,并不是说电影和电视互相交错的情况没有造成美学上的影响。例如,拉弗蒂认为,虽然电视从电影那儿继承了一整套叙事和风格的规则,但是电视制作中时间和成本的压力使电视采取了新的技巧,这些技巧回过来又影响了电影制作。例如,快速聚焦、声音的错迭、特别是电视因拍摄速度和成本而采用的变焦技术(而不是推拉技术),反过来又成为电影制作实践中的常用手法。拉弗蒂认为,到了20世纪70年代,“电影和电视技巧实际上融合起来了”。(注:见威廉•拉弗蒂的“电影和电视”,载加里•爱杰顿编辑的《共栖中的电影和艺术:参考指南》(纽约,格林伍德出版社,1988)。)随着录像技术的发展,批评家认为出现了更广泛的交互影响。例如,蒂莫西•科里根认为,电视和录像在家庭观看条件中的“干扰性”(电话铃、去洗手间等)鼓励了新的电影叙事形式。他分析了“经典的”叙事形式如何让位于一种新的叙事形式,其中时间“被浪费”,表明叙事中的事件和视觉表现超过了说明动机所需要的长度。(注:见蒂莫斯•科里根的《没有围墙的电影院:越战以后的电影和文化》(伦敦,劳特里奇出版社,1991)。)在这一方面,科里根举出了某些被认为是“后经典电影”的特征,其中情节变得更松弛和更段落化,对角色的认同不是那么强烈,叙事和奇观的关系编织得不像“经典”时期那么紧密。在以上分析中,他把这些变化的原因特别归结于电影观看条件的改变,因为这些特征是和在电视和录像带上看电影时往往存在的较少集中注意力的状态分不开的。
观看行为
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对于观看行为的兴趣激发了许多近来的电影和电视研究。例如,西尔维亚•哈维试图从“观看经验的质量”和它的“社会和公众特点”来区别电影和电视。(注:见西尔维亚•哈维的“电影是什么?感觉的,抽象的,政治的”,载克里斯托弗•威廉斯编辑的《电影:起源和未来》(伦敦,威斯特明斯特大学出版社,1996)。)她认为,观看经验的质量不仅和电影影像的尺寸和密度有关,也和在电影观看中,注意力集中的强度有关。从巴赞关于摄影影像本体论的研究出发,她强调要“认识到电影影像的空间的、甚至‘神圣的’特性”。她认为,它们“不仅来自于神圣的权威,也来自于人性的回应”。安妮•弗雷德伯格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她认为,随着录像电影的出现,“原来在电影放映时所具有的‘氛围’(aura)消失了”。(注:见安妮•弗雷德伯格的《橱窗购物:电影和后现代主义》(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1993)。)在这些观点中稍微有一点自相矛盾的意味。对于沃尔特•本雅明(1936)来说,正是以电影为代表的大众媒体的“机械复制”的特性毁灭了传统艺术的“氛围”以及它和“原创性”概念的联系。(注:见沃尔特•本雅明的《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伦敦,科林斯出版社,1936/1973)。)但是,在电视和录像时代,该轮到电影的观看经验被看作是具有“神圣”的品质和提供了真正的“原创性”的经验了,而这种特点是在电视和录像上看电影时所没有的。
在这些观点中,所要强调的是:注意力的集中和投入是在电影院观看影片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是在电视和录像上看影片时所不具备的。在这一点上,电视的观看经验被看作是和电影院的观看经验根本不同的。例如,雷蒙德•威廉斯界定电视的核心经验是一种“节目流”的经验,(注:见雷蒙德•威廉斯的《电视:技术和文化形式》(伦敦,方坦纳出版社,1974)。)而约翰•埃利斯则强调电视依赖于“片段化”经验。(注:见约翰•埃利斯的《可见的虚构:电影,电视和录像》(伦敦,劳特里奇出版社,1982)。)对于他们来说,重要的是“看电视”,而不是看特定的节目。对于埃利斯而言,这也涉及到和观众的特定关系。因此,和在电影院全神贯注地盯着银幕不同,看电视时只是不经意的“一瞥”。
科里根认为正是这种“一瞥的美学”统治了当代的电视观赏行为,而弗雷德伯格则谈论“闲逛性观看”和电视和录像技术所允许的对文本的积极关系。在他们看来,这种新的观看形式也和(后现代)观看主体的变化有关。对科里根而言,新的电影接受形式是由于“一种明确的稳定的观众”消失了;而对弗雷德伯格而言,新的媒体制造了“一种变化的、能动的、流动的观看主体”。然而,虽然大家都知道电视和录像允许在看电影中有更大的控制性和交互性,但是在这些研究中也有一种倾向:在“老的”和“新的”观看形式之间作出过于绝对的断言并划分出过于强烈的对比。事实上,在电影院看电影并不是、也从来不像某些时候在电影和电视观看之间所划分的对立所暗示的那样注意力集中。电影观看的条件是随着历史和地理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而且,约翰•贝尔顿的研究显示了当代的剧场电影观赏和早期的西洋镜和镍币影院时代非常相似(1994,第342页)。(注:见约翰•贝尔顿的《美国电影和美国文化》(纽约,麦格劳-希尔出版社,1994)。)另外,一般用来描述电影院观看行为的条件(大银幕、黑暗中、相对的固定姿态)必然以某种简单化的方式界定观看主体。这种假设显然不足以描述观众社会性地和历史性地实际反应于电影的复杂方式。同样的道理,也不可能简单地仅仅从电视和录像的技术层面的因素来“读解出”观看主体的形式。在这一点上,观看主体不仅仅是被媒体所制造,也是被整个的社会和文化诸决定因素所制造,当然,它们也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
文化
这种对观看主体的关注也联系到对电影在塑造社会和文化认同中的作用的关注。我们已经看到,在电影和电视之间一种对立性描述已经把电视看作是电影消费的“私人化”形式。但是,这种对立也不是那么鲜明的。就像哈维所注意到的,尽管电影可能会在一个社会性空间里提供一种共享的经验,但它也可能是一种“强烈的个人化的”经验。(注:见西尔维亚•哈维的“电影是什么?感觉的,抽象的,政治的”,载克里斯托弗•威廉斯编辑的《电影:起源和未来》(伦敦,威斯特明斯特大学出版社,1996)。)同样,尽管在电视上看电影可以被看作是私人化的,但它也可能是一种共享的经验。这不仅仅是因为电视观看常常是一群人(和家人或朋友一起),因为看电视上播出的电影也会诱发一种集体的归属感。从这个观点出发,一部电影被大量的观众同时观看会把观众纳入到一种类似于其他电视形式(如直播联欢晚会或体育比赛)所提供的共享的经验中来。
这也使得电视观看行为并不比区别节目之间差异的所谓“节目流”理论模式更复杂化。当强调“节目流”时可能注意到了电视观看作为一种行为的重要性,但它也低估了个别节目的作用和忽视了个别节目如何区别于整个的电视节目流,而且这些节目常常是单独观看的(沃勒,1988;麦克罗尼,1996)。正是在这一点上,电视上的电影可能是重要的,因为电视可能将电影作为一个重要的不同寻常的“节目”,它可以打破常规的电视流和提供一种区别于其余电影的“特殊”经验。在这样做的时候,电影也可以介入到现在由电视占居中心位置的“公众领域”。因此,贾维克和斯特里克兰从“社会功能”方面为美国的电视电影辩护。他们说:除了娱乐方面的作用,它们构成了“在重要的历史、社会和政治问题上的公共辩论的议政大厅”。(注:见劳伦斯•贾维克/南茜•斯特里克兰的“电视电影:比想像的更好”,(载《美国电影》,1988年12月,第41—43页)。)这种有关电影和电视关系的辩论在美国以外也存在,特别是在欧洲。因为欧洲电视比美国电视更少为商业利益所驱动,以及在欧洲国家内电影和电视的合作更偏重致力于公众服务的价值。因此,在美国是商业电视网和收费电视,例如“家庭影院”(HBO)和“演出时间”(Showtime)资助了电影;在欧洲是公共电视台,例如德国的ZDF、意大利的RAI、英国的4频道、西班牙的RTVE,和葡萄牙的RTP对于维持欧洲的电影生产至关重要。在法国,政府法律有关广播电视必须支持电影生产的规定保证了法国在欧洲大陆成为最大的电影生产国。
在欧洲,电视对电影生产的支持的必要性可能是源于好莱坞不断增长的经济实力,以及民族电影为了保持一定的生产水平所面临的问题。从这个观点看,电影和电视的联盟下仅为欧洲国家提供了最经济的电影生存的形式,也最可能是在文化上提供一种不同于好莱坞规范的另类选择。因为它汲取了欧洲电视服务公众的传统,并以一种针对全球市场的好莱坞电影所不可能的方式和它们自身的文化对话。因此,在由英国4频道支持的电影例子中——《我美丽的洗衣店》(1985),《给布里兹内夫的信》(1985),《贱民》(1990),《哭泣的游戏》(1992)和《裸》(1993)——具有某种艺术电影的形式追求和公共服务电视的社会政治思考两者之间的融合。(注:见约翰•希尔的“英国电视和电影:关系的建立”,载希尔和麦克罗尼编辑的《大银幕,小屏幕:电影和电视的关系》(卢登,约翰•利贝媒体和卢登大学出版社,1996)。)因此,在欧洲不是电视是否愿意支持电影,而是它是否继续拥有这样的能力的问题。这个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特别突出,因为整个欧洲的广播业的商业氛围越来越浓,而电影的成本又很高,这使得支持电影变得越来越困难。意大利的RAI和西班牙的RTVE的例子都说明了这一点。
1、金融市场对企业筹资活动的影响
企业筹资,指企业筹集资金。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任何一个企业要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有适量的资金,而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的手段取得这些资金的过程就称之为筹资。企业的大多数资金都是从金融市场中筹集而来的,也就是说,金融市场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来源。资金需求者和资金提供者可通过金融市场这个平台,使资金从提供者转移到需求者手中实现金融市场自主筹资。企业可通过金融市场自主筹资,降低筹资成本。企业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趋势,调整筹资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在必要时,企业可以把可转换证券按一定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减少固定利息或股息的支付,增强企业的资本实力与企业资本结构的安全性。当前,我国的金融业有了很大发展,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生产无时无刻不受到金融市场的影响,金融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国内外金融市场进行研究以切实找到未来金融的发展方向,引领经济的健康发展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资金。筹措资金即融资对于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特别是对新项目的实施,需要经过投资前的可行性研究、投资和生产三个阶段。而这又涉及金融监管及企业筹资成本与风险问题,需要在不断的探索中不断进行体制创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企业如果要立足于市场,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预防机制和财务信息网络,及时地对财务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制定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风险规避方案,通过合理的筹资结构来分散风险。如通过控制经营风险来减少筹资风险,充分利用财务杠杆原理来控制投资风险,使企业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经营,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避免由于金融危机造成财务危机,把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应建立财务预警机制,随时监控企业的筹资风险,把风险水平降到最低点。
2、金融市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影响
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把资金投放于生产经营环节中,以期获取利益的投资。在非金融性企业中,直接投资所占比重较大。间接投资又称证券投资,是指把资金投放于证券等金融性资产,以获得股利或利息收入的投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完善和多渠道筹资的形成,企业的间接投资会越来越广泛。对于投资者而言,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品种越多,为投资者提供选择的空间就越大。一般而言,投资者应该选择市场规模大、参与主体多、竞争充分的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是企业产权流动、重组的有效途径。金融市场的高度发达,金融资产的投资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投资者可随时根据自身的意愿通过金融市场购入或出售多种证券,形成有效的投资组合。对此,金融市场理论中的投资组合理论对企业的金融资产投资具有指导作用。为了减少金融资产投资的风险性,可同时投资多种金融证券,形成有效投资组合,可在不影响预期报酬率的前提下,降低收益的风险性,实现收益的稳定。投资组合理论同样适用于实物性资产投资,即企业在进行实物性资产投资时同样可以实行多元化的投资组合,以减少投资风险。
3、金融市场对企业营运资金的影响
营运资金作为企业资金中最具活力的部分,其运转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今后的生存与发展。营运资金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应该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一致,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金融市场环境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重大,各种风险给企业经营带来不可预知的危机,金融危机更是让大家对这种影响有了一个甚为透彻的认识。金融市场对企业营运资金的重要性从金融危机导致的中小型企业倒闭,则能看出。营业资金就像一个企业的血液,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营运资金的管理。营运资金的管理已经成为了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维系于营运资金的正常运作。只有营运资金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企业才能得以生存,获得发展,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才具有得以实现的可能。目前,我国仍然有许多企业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加上筹资困难,营运资金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金融危机的出现更加使企业面临营运资金紧张的问题,当然这与金融危机导致的银行借贷有直接关系,国内各大企业在感受金融风暴剧烈震荡的同时,资金管理在企业营运中的重要性在这次风暴中更加凸显。很多国内企业在前几年的繁荣时期内进行的一些不顾风险的投资和扩张,终于在泡沫破灭的今天饱受牵连,粗放化的资金管理也让企业无法在第一时间预警风险以及无法及时处置管理风险。所以,企业也应该根据自身状况制定正确的营运资金管理政策。
二、企业财务管理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对财务工作的管理,是一项极为重要的高层领导管理工作,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是处理财务关系的管理活动,是组织企业处理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的一种经济管理。企业财务活动是以现金收付为主的企业资金收付活动的总称。企业筹资会引起财务管理活动,企业投资会引起财务管理活动,企业经营会引起财务管理活动,企业分配会引起财务管理活动。这四个活动相互联系组合成完整的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企业金融业务所发生的对象十分众多,例如:向银行借款、企业内部集资、企业自我积累、向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借款、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如果仅从纳税角度,一般来说,企业内部集资的税收负担率最轻,其次是向非金融机构或者其他企业借款,再次是向金融机构借款,自我积累筹资和发行股票的税收负担率最重。其原因在于: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间资金拆借,其利息也可在税前扣除,而其利率一般会高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但其筹资成本未必会比向银行借款的筹资成本高。假如站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角度上来说的话,就要求企业不仅能够筹集到足够数的资金,还要求以较低的代价取得。但是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间资金拆借借款程序简单,筹资速度较快,所受限制较少;向金融机构借款程序复杂,筹资时间较长,所受限制较多;发行债券和股票,对企业本身的要求就更加严格,但其筹资风险较小。因此,选择哪种或哪几种组合融资渠道,要考虑企业必须支付的税收成本,也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此外,企业的财务活动也对金融活动起着制约作用。企业财务活动中有关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活动的不断发展,为金融货币活动提出了客观要求,并且金融货币流通活动也受企业财务的制约;同时,金融的信贷规模能否控制在最小限度内,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财务投资规模的控制和投资效益的增长,这些都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是否进行正常有关。由于财务中有关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不断发展,因此对金融的货币业务提出了客观要求。首先,离开财务货币资金收支,金融的货币业务难以得到开展;其次,金融的货币流通也要受到财务管理的制约。经济组织的借款是金融机构货币投放的主要渠道;经济组织的还贷,又是货币回笼的主要方式。然而,借款取决于资本扩张的需求,还款取决于销售收入的及时取得,这些都依赖于经济组织财务的正常进行;再次,金融的信贷规模是否能控制在国家宏观控制的指标之内,银行的不良债权是否能控制在最小幅度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组织的财务投资规模的控制与投资效益的增长,而这些都有赖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合理进行。
三、结束语
施工现场常见与投资控制有关的具体工作。
1.1工程计量目前招投标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形式计价报价,合同计价形式一般为单价合同,增加的工程量按承包商投标报价是报的综合单价为基础计价,所以,工程中若有增加的工程量(增加手续合法),计量很重要,是增加造价的依据。计量不仅可以控制项目投资支出,同时也约束承包商商履行合同义务、强化承包商合同意识。对于不合格的工作和工程,工程师可以拒绝计量。同时,工程师通过按时计量,可以及时掌握承包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程进度。计量时监理、业主代表、承包商同时在场。
1.2现场签证有价格、数量、事件三种因素。是合同以外的,现场现实存在的,确实影响工期和造价的,特别注意:合同以内的,承包商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必要措施的,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等,一律不签。如,雨季承包商排水费用,排地下水费用等措施费已包含在内的。以合同、图纸为依据,同时要了解分项工程特征(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技术规范等。该签的签,不该签的不能签。
2质量控制
2.1质量目标施工合同约定,有关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
2.2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检查质量总包负责制、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挂牌制度(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等)、过程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成品保护制度。
2.3质量控制方法现场主要从3个影响质量的因素着手:人、材、机械。
2.3.1人:有无健全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操作人员有无上岗证,资格证,特种作业证。
2.3.2材:(1)采购:采购合格的材料、半成品和构件。(2)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有关规定进行。(3)对材料、半成品、构件进行标识,证件齐全(质量证明材料)。(4)未经检验和已经检查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件和工程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拒绝验收。(5)按规定对必须进场复验的材料现场见证取样(钢材、水泥)。
2.3.3机械:机械选型是否合适,运行状态怎么样,数量是否满足进度要求,施工时操作技术,如:道路工程合理选用压实机,应根据填土种类、工程规模、施工条件、工期决定;振动压路机碾压时的振动频率、振幅大小应与路面铺筑厚度相协调,厚度较小时宜采用高频低振幅,终压时要关闭振动;摊铺沥青时对城市主干路用两台以上摊铺机成梯队联合摊铺作业,前后摊铺机相距10~30m。
3安全控制
3.1市政工程现场常见安全问题市政工程现场常见安全问题的主要类型:坍塌、电击、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发生原因:(1)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如挖土没有合理的施工方案,没按施工顺序作业;(2)设备不安全;(3)地质灾害:如道路桥梁施工线路长,遇到开山挖破的,原有山体平衡被打破,或是水流环境改变,有造成地质灾害的危险;(4)电力安全:作业区间用电设施随时迁移,作业过程造成环境改变可能造成电力线路破坏,造成人身安全;(5)施工质量造成安全事故:如排水管道安装施工质量差所导致的管道渗漏、管道基础下沉引起的路面塌陷,连锁反应造成的安全事故。
3.2出现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处理保护现场,采取措施,报告上级。
4协调管理
现场管理工作过程中,主要有两大类关系要协调:一是近外层关系,二是远外层关系。
4.1近外层关系一般都有合同关系,如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物资供应单位,在施工阶段有很多具体工作需要合作:如图纸会审,基础验收,中间验收,工程变更等。跟监理是合作与监督的关系,作为业主方代表,在项目管理中合作,如目标控制,同时对监理的监督也必不可少,如监理工作技术上、程序上是否按《建设监理规范》的要求去做了,是否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了等。
4.2远外层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
4.2.1当地居委会。与道路沿线的当地居委会负责人保持联系,因为施工有可能影响当地居民生活,要及时了解居民的生活动态,妥善处理与居民的关系,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或是取得理解,减少纠纷,最终目的是不影响工程进行。
4.2.2当地派出所。工程沿线派出所是治安管理单位,治安问题也是工程安全施工内容之一,业主方要在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施工概况通报当地派出所,以便让派出所对将要面临的治安防范有所准备,遇到治安案件在第一时间与派出所联系,为安全施工创造条件。
4.2.3市容管理单位。环卫部门是市容管理单位,道路施工灰尘大,线路长,影响面广,与环卫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向承包商传达并落实市容管理单位的具体要求,落实文明施工。
4.2.4土地管理部门。施工地块遇到争议时需要土地部门进行裁定。
4.2.5交警部门。主要是现场材料运输方面的一些问题,如工程材料通过场外道路运至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需要外运,市区大型车辆限时通行,有些急需的材料事先通知交警,取得交警的协调与许可。
4.2.6新闻媒体。宣传,协调。特别是有投诉时面对媒体的采访,首先对工程概况有了解,对工程进行正面宣传,具备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