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5 15:35:03
序论:在您撰写资金合作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保险资金运用情况
2014年年全年全国保费收入突破2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突破10万亿元,保险业增速达17.5%。保险资金运用2014年实现收益5358.8亿元,资金运用余额9.3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1.39%。其中,银行存款25310.73亿元,占比27.12%;债券35599.71亿元,占比38.15%;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0325.58亿元,占比11.06%;其他投资22078.41亿元,占比23.67%。
2012年以后,险资投资范围快速放开,其中风险对冲工具和参与利率市场化的工具是其中最大的亮点。“保险投资13条”出台以后,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策略组合越来越丰富,从过去的集中与高信用等级的各类债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工具等组合逐渐可以扩展到各个久期,对于期限和信用的运用更加灵活。
(二)保险资金运用于信托投资的情况
2012年10月,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按照保险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该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0%。另外,保监会多维度调整险资投向,2014年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对于60%以上属于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专项资管计划等在内的另类资管产品,只有85%的账面价值可作为偿付能力报告认可价值。
保监会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末,78家保险公司(集团)共投资信托计划739笔,涉及32家信托公司,累计投资余额2805亿元,较今年一季度末增加768亿元,增长37.7%,较上年末增加1363亿元,增长94.5%。
二、信托与保险资金对接的模式分析
目前,信托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呈现多样化,除了以往的险资投资集合信托外,“企业年金信托”、“信托保险与小贷公司合作信托”、“保险金信托”等创新业务不断涌现。
(一)信托主营模式
信托主营模式指信托公司发起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接受委托人(保险公司)的资金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金进行贷款或投资,按信托合同进行收益分配和到期信托财产清算返还。
2013年3月外贸信托·鼎鸿4号应收票款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此信托是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的房地产类融资型信托。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海航航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航控”)持有的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应收票款收益权。通过股权质押、保证担保、存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以及强制执行公证等多种措施进行风控控制。
(二)企业年金模式
企业年金模式指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合作,根据企业年金法人提高年金收益的要求,信托公司寻找投资标的,有针对性地设立的信托计划。
2014年7月,百瑞信托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共同打造的“百瑞安鑫1号单一资金信托”宣布成立,信托计划对接的是企业年金。百瑞信托将信托本金以信托贷款方式贷放给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用于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共和20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的建设与运营。
(三)保险金信托
所谓保险金信托,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产品,以保险金给付为信托财产,由保险投保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保险信托合同书,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或满期保险金给付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受托人,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终止或到期时,交付剩余资产给信托受益人。
2014年5月,中信信托和信诚人寿合作推出信诚“托富未来”终身寿险、兼具资产管理和事务管理功能的保险金信托。这是保险金信托首次引入国内,该产品第一次站在消费终端产品层面,实现保险服务和信托服务的创新融合。
三、信托对接保险资金的建议
(一)研究信托型养老产品投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养老金可以有效地在长期管理过程中防范和对冲经济周期及波动性等风险,所以信托型养老产品投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是不错的投资选择。通过大型资源型企业的投融资模式的改革创新,政府监管部门的政策制度创新推动,以及金融机构和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的积极参与,使社会养老金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现了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的牵手对接,对于利用国有资产、金融工具和市场化机制,服务于养老保障等社会管理工作,将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二)通过产品定制化加强合作
对于具有很强产品开发能力的信托公司来说,为保险公司设计和推荐个性化产品是必然趋势。信托公司可以为保险公司遴选投资项目或设计投资组合,由保险公司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或认购信托受益凭证,由信托公司进行投资和项目管理。在信托期内,信托公司积极开发和利用各种交易、转让和质押等流动平台,及时按法律制度规定定期披露项目执行情况,使保险公司能够充分了解项目的风险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分得信托收益。也可以由保险公司自行寻找投资项目,通过信托公司做成信托计划发行。
(三)不动产信托(REITs)类产品可成为保信合作的重要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保险资金运用以及保险资金运用于信托投资的基本情况,阐明信托与保险资金合作具有广阔的空间。基于信托主营模式、企业年金模式及保险金信托的案例进一步阐述信托与保险资金对接的主要形式,提出信托对接保险资金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 :信托 保险 企业年金 保险金信托
一、信托与保险资金合作有广阔的空间
(一)保险资金运用情况
2014年年全年全国保费收入突破2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突破10万亿元,保险业增速达17.5%。保险资金运用2014年实现收益5358.8亿元,资金运用余额9.3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1.39%。其中,银行存款25310.73亿元,占比27.12%;债券35599.71亿元,占比38.15%;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0325.58亿元,占比11.06%;其他投资22078.41亿元,占比23.67%。
2012年以后,险资投资范围快速放开,其中风险对冲工具和参与利率市场化的工具是其中最大的亮点。“保险投资13条”出台以后,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策略组合越来越丰富,从过去的集中与高信用等级的各类债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工具等组合逐渐可以扩展到各个久期,对于期限和信用的运用更加灵活。
(二)保险资金运用于信托投资的情况
2012年10月,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按照保险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该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0%。另外,保监会多维度调整险资投向,2014年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对于60%以上属于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专项资管计划等在内的另类资管产品,只有85%的账面价值可作为偿付能力报告认可价值。
保监会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末,78家保险公司(集团)共投资信托计划739笔,涉及32家信托公司,累计投资余额2805亿元,较今年一季度末增加768亿元,增长37.7%,较上年末增加1363亿元,增长94.5%。
二、信托与保险资金对接的模式分析
目前,信托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呈现多样化,除了以往的险资投资集合信托外,“企业年金信托”、“信托保险与小贷公司合作信托”、“保险金信托”等创新业务不断涌现。
(一)信托主营模式
信托主营模式指信托公司发起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接受委托人(保险公司)的资金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金进行贷款或投资,按信托合同进行收益分配和到期信托财产清算返还。
2013年3月外贸信托·鼎鸿4号应收票款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此信托是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的房地产类融资型信托。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海航航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航控”)持有的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应收票款收益权。通过股权质押、保证担保、存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以及强制执行公证等多种措施进行风控控制。
(二)企业年金模式
企业年金模式指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合作,根据企业年金法人提高年金收益的要求,信托公司寻找投资标的,有针对性地设立的信托计划。
2014年7月,百瑞信托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共同打造的“百瑞安鑫1号单一资金信托”宣布成立,信托计划对接的是企业年金。百瑞信托将信托本金以信托贷款方式贷放给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用于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共和20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的建设与运营。
(三)保险金信托
所谓保险金信托,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产品,以保险金给付为信托财产,由保险投保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保险信托合同书,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或满期保险金给付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受托人,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终止或到期时,交付剩余资产给信托受益人。
2014年5月,中信信托和信诚人寿合作推出信诚“托富未来”终身寿险、兼具资产管理和事务管理功能的保险金信托。这是保险金信托首次引入国内,该产品第一次站在消费终端产品层面,实现保险服务和信托服务的创新融合。
三、信托对接保险资金的建议
(一)研究信托型养老产品投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养老金可以有效地在长期管理过程中防范和对冲经济周期及波动性等风险,所以信托型养老产品投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是不错的投资选择。通过大型资源型企业的投融资模式的改革创新,政府监管部门的政策制度创新推动,以及金融机构和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的积极参与,使社会养老金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现了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的牵手对接,对于利用国有资产、金融工具和市场化机制,服务于养老保障等社会管理工作,将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二)通过产品定制化加强合作
对于具有很强产品开发能力的信托公司来说,为保险公司设计和推荐个性化产品是必然趋势。信托公司可以为保险公司遴选投资项目或设计投资组合,由保险公司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或认购信托受益凭证,由信托公司进行投资和项目管理。在信托期内,信托公司积极开发和利用各种交易、转让和质押等流动平台,及时按法律制度规定定期披露项目执行情况,使保险公司能够充分了解项目的风险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分得信托收益。也可以由保险公司自行寻找投资项目,通过信托公司做成信托计划发行。
(三)不动产信托(REITs)类产品可成为保信合作的重要领域
适宜的REITs产品能够满足保险资金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要求。这表现在:首先,REITs与股市和债市的相关性都比较低,有助于降低投资组合风险。其次,REITs在满足保险资金投资的流动性要求方面也有优势。并且,投资REITs还能够使保险业“社会管理”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除了帮助商业地产缓解资金压力外,REITs还有助于信托公司与保险公司并肩携手研究保障房、养老社区的开发,这将使得保险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的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总之,保信合作的前景广阔令人兴奋,短期内可能的进步也给人无限遐想。“逐利”与“求稳”是保险和信托都将面临的长期挑战,但“创新”与“谋变”更是金融业永恒不变的主调。相信借助“创新”与“谋变”, 信托和保险能够在“逐利”与“求稳”的征途上一步一个脚印,合力共赢。
作者简介:
从更高层面,国家发改委将深入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据悉,今年发改委将全面完成国务院授权的169项先行先试改革任务,聚焦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向全国再复制推广一批比较成熟的改革成果。
“我们还要运行好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拓宽创新创业融资渠道。加强政府资金与金融资本的合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说。而就在近日,有媒体称,中国目前正在进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的成立工作,二期拟募集1500亿至2000亿元人民币。
另据了解,发改委今年还将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可以肯定,打造创新“升级版”,一系列的鼓励和支持性政策在酝酿准备中。
近日,国家发改委了《关于2017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试点建设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拟建议表扬激励名单的公示》,初步确定了合肥市、石家庄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等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试点所在市(区),作为拟建议表扬激励名单。对此,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此举旨在调动地方积极性,以求形成头雁效应和集聚效应。
技术指导:
外围跌A股就跟跌,所以今天指数低开了,但我觉的现在应该是轻指数重个股的时间段。
现在我们看的应该是创业板指数,在价值投资的谎言被撕破的一刻,大家就应该快速转变思路。
股市就是这样扎心,被割的永远是韭菜。要想不被割,就要跟进场的风口,你看看今天的工业互联网走强了,软件走强了,新能源,科技股,这就是现状的风口。
但与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相比,近年来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却比较缓慢,并时常暴露出一些违约风险或违法案例。
最近一则有关南京农民资金合作社倒闭、3200万存款去向不明的消息,再次将农村资金互助社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报道称,上述倒闭的合作社位于南京市高淳区,成立于2010年8月,由当地的螃蟹养殖、经销大户史某等20多人发起,注册资本60多万元,主营业务为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服务,解决社员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但实际上,该合作社的负责人通过非法集资等手段,大量吸收个人及周边企业的存款,将资金通过高利贷等方式进行违法运作,最终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事实上,为了确保农民资金合作社的资金安全和控制风险,南京市农村经济办公室早在几年前就出台规定,对所辖的农村资金合作社提出了明确的“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等具体要求。
但在实际操作中,该合作社却没有照章办事,而上级部门也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可见,对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资金互助社监管的缺位与失效,是造成本案的关键因素。
目前,有关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制度框架主要包括监管管理规定、审批流程要求及示范章程等部门规章,以审批和指导为主,缺乏实际监管措施和手段。应参照其他中小金融机构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其统一的法律框架。同时,各地也应根据自身特点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
首先,由于农村资金互助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监管的角度看,目前有管理职能的部门包括银监分局、地方金融办、工商部门及地方农经委等,容易出现多头监管、谁都不管的局面。因此,笔者建议参考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模式,将日常监管交由金融办具体负责,而银监分局则负责监管指导。
其次,从本质上说,农村资金互助社是一种弱势群体“抱团取暖”的组织形式,因此,在股东构成及组织结构中更应该突出“平等”和“互助”的特点。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应严格限制大股东控股比例与权力,保护小股东(村民)利益,并突出互助合作社的内外部监督。
第三,成立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旨在帮助农村地区涉农业务的资金融通,重点扶持小额、季节性和临时性的农户贷款,因此,为确保互助资金能够回归本源,应将资金用途或规模进行一定的限定,尤其是在部分经济发达、已无传统农业的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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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弘扬普洱茶文化,发展普洱茶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普洱同昌顺茶业(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普洱同昌顺茶业(厂)企业宗旨和质量方针
1、企业宗旨为:一切为了顾客,一切为了市场。
2、企业质量方针:永远做更好。
3、企业质量目标:顾客和市场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质量目标。
三、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各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否则,按退股条款处理。经协商,各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合作方式和内容
1、股份为10000元(人民币)/股;股比为:姓名 ,股数 股,股比 %;姓名 ,股数 股,股比 %;姓名 ,股比 %;姓名 ,股比 %;姓名 ,股数 股,股比 %。
2、各股东入股资金共计¥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之前由银行验资后统一存入企业帐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股东入股的股份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有效期满后如果企业继续存在,出现退股的,必须经过召开董事会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本企业的股份转让必须依法进行并由董事会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书所称的董事即为股东,以下同。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向社会和本企业普通职员中小企业融资招股,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成员按相关法规确定。
3、企业经营的内容为各种普洱茶的收购、加工、销售、服务和普洱茶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传播。企业以茶叶初制所为起步阶段,力争在一年之内向有限公司过度,真正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模式。
4、本企业的股东即为董事会成员,企业由各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股份比例较大并综合考虑管理能力强的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长为企业负责人(法人),负责组织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领导董事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由董事长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在股东中推选一名作风正、人品好、有经验,管理能力强的董事任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进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通过董事会进行外聘,必要时董事会聘任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董事会有权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罢免企业任何不称职的企业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员。
5、第一次董事会的任务是制定企业章程,并根据章程制定企业管理和生产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经过股东协商通过。董事会委托的企业经营者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企业管理。
6、总经理生产经营中超过¥ 元(人民币)的重大决策必须由各股东协商确定,总经理不能擅自做主,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总经理承担。
7、企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时间定于每年十二月的下旬,具体时间协商确定。除负责人外的股东不在企业上班时如果有重大决策,可通过电话协商,电话协商不了的,临时召集各股东进行协商。
8、企业的决策层为董事会,决策原则为:周密考虑,集思广益,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维护企业和股东利益。决策要形成书面文件,企业总经理要严格执行已经形成书面文件的决策。
9、本企业从成立开始就必须参照现代企业制度,以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为原则,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0、企业股东要及时进行市场预测和评估,作出正确的决策,抵御市场风险。
11、企业股东在企业正式成立后讨论决定企业的岗位制度作为工资分配的依据。
五、企业人事和分配办法
1、本企业要严防家族化,招聘员工和选择供货商、经销商等必须以能力和实力为准。
2、企业招聘员工由总经理管辖下的人事部门按照岗位需要,通过考核、评估选择,报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
3、总经理工资为 元/月,董事为 元/月,由总经理每月定期打入各董事账号;一般员工的工资由总经理按岗位初定,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工资由总经理指定财务人员每月定时发放或打入员工工资卡。企业净利润在年终结算完成后扣除 %的企业发展基金后由股东按股份进行分红。
4、企业对有贡献的员工和供货商实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通过董事会有决策权和分配权、资金使用权。
2、股东是公司发展的主体,因此,收集与企业发展相关的信息,搞好与地方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和销售商和供货商沟通,高瞻远瞩,进行市场推广,发展大量的客户和弘扬普洱茶文化是每个股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将根据发展的实际和为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对有贡献者根据定单金额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合同定单金额的 %。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书除各股东外,对任何个人都实行保密,请各股东妥善保存。
2、各股东要对企业的知识商业机密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和制度。
八、违约处理
股东如果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其他股东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者提出书面通知,违约者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条款的完整性
各股东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全体股东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股东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所有股东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二、 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另外的股东。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股东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不负法律责任。
十三、 企业发展条款
1、企业董事会和各个股东必须下定决心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注意借鉴中外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不断学习,更新观念,持续改进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使企业蒸蒸日上,做成普洱茶生产和销售、茶文化传播的“百年老店”。
2、若遇到不可抗力导致企业破产,董事会和各股东要竭尽全力,团结协作,尽量挽回损失,维护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各股东共同宣誓:为了同昌顺茶业的明天,我们将紧密团结,竭尽全力;我们已经看到,不远的将来,在云南茶叶市场、中国茶叶市场,乃至世界茶叶市场上,同昌顺的品牌一定有一席之地。
十四、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五、生效
本合同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1式 份,股东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而安排的预算支出。
第三条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执行《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实行项目管理、标准文本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安排和监督检查等管理。
第四条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依据有关规定注册,具有符合“民办、民管、民享”原则的农民合作组织章程;
2.有比较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符合民主管理决策等规范要求;
3.有比较健全的服务网络,能有效地为合作组织成员提供农业专业服务;
4.合作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0户,同时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
第五条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
1.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
2.雇请专家、技术人员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
3.对合作组织成员开展专业技术、管理培训和提供信息服务;
4.组织标准化生产;
5.农产品粗加工、整理、储存和保鲜;
6.获得认证、品牌培育、营销和行业维权等服务;
7.改善服务手段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其他服务。
第六条接受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向全体合作组织成员公开、公示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财务核算,所形成的资产归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共同所有,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监事会监督。
第八条项目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使用的管理,实行严格的现金报账制管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项目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部门及时对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支持的项目组织验收和总结,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抽查复验,省级财政部门提出项目验收和总结报告,年终上报财政部。
祝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合作社健康有序地发展壮大!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最后。
这里隆重举行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合作社成立揭牌仪式,今天。这是贯彻落实省市改革扶贫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致力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体现,对进一步推进我县扶贫工作必将起到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此,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多年来给予极大关心和支持的省、市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对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合作社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
全县各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近年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县经济社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但是由于农村发展基础单薄,现在全县还有绝对贫困人口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万人,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中,始终注重做好贫困群众的扶贫工作,努力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特别是今年以来,抓住被列为国家级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县的机遇,省、市领导的具体指导、协助下,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村民发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效果。截至目前,县由个行政村(14个自然村)联合成立的合作社入社农户已达户,互助资金总量达到万元。作为全省首个多村联合型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合作社,充分体现了民有、民管、民用、民受益”原则,标志着我县加强和完善扶贫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于提高贫困农民自主管理、自我发展和团结协作的能力,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促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